专题三西方国家对公务员范围的规定及我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范围的调整pt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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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公务员职务管理制度对比

中西方公务员职务管理制度对比

中西方公务员职务管理制度对比[摘要]选取了美、日、英等发达国家公务员制度作为参考项,从公务员的制度规范出发,与中国公务员制度进行了对比分析,总结出中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公务员制度的不同点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并结合实际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建议.[关键词]公务员;制度;改革;中国;西方.1中外公务员制度的比较每个国家的公务员法规定的对象范围是不同的。

比如法国规定公务员是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其各自所属的公共事业机关编制内正式担任专职的人员。

美国仅指在美国联邦行政机构中执行公务的人员.我国公务员是指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我国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举办第十三次会议的起草成员表示,国家将根据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的需要来划分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实行分类管理。

这不仅是我国公务员制度在分类方面的进步,而且能够更加有效地对公务员进行管理,提高行政效率。

2中西方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比较学术界对于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学术研究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的介绍,二是对中国公务员录用制度中的考试录用中笔试和面试的有效性研究。

我国至今对公务员的录用制度存在比较大的争议,作为政府向社会公开招纳人才的主要途径,要更加注重它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公务员考试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存在着许多的弊端。

比较美国来看,美国强调政府在录用人员时,只依据报考者拥有的能力、掌握的业务技能以及知识来决定其是否被录用。

我国在公务员录用的过程中,也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除此之外,要改革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的考试内容去选拔高素质人才.我国现阶段的考试内容是《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行测题目繁杂冗多,《申论》考试内容为热点话题,这给一些公务员辅导班很大的机会压中题目,从而失去了公务员考试的意义。

我国应该改革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内容,使考试的内容能真正地反映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不能以考知识、考记忆力为主。

专题四、西方各国公务员分类制度及我国公务员分类制度 68页PPT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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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系 职系 职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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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比较
职位分类的优点: (1)它在调查和评价的基础上,明确规定每个职位的职
责任务和工作标准以及应具备的条件,这为公务员的录用、 考核、奖惩、职务升降等提供了客观依据。 (2)它对确定设置的职位按照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 任轻重等因素进行类别和等级划分,对现有全部职位进行 纵向和横向排列,使浩瀚杂乱的职位井然有序,形成科学 的人事管理结构。 (3)它要求在进行职位的类别和等级区分的同时,根据 每一职等职责程度的不同,明确规定不同的工资额度,形 成合理的工资结构,以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4)它有一套严格的管理程序,有一套严禁、客观、准 确、完整的法律文件,如职位说明书、职等标准等,有助 于克服人事管理中的客观随意性。
品位标志着其权力等级,即职务,它代表着职责 的轻重、任务的繁简。
品位等级与担任职务可以不相一致,既可以官价
高而职务低,也可以职务高而官阶低,甚至还可
29以.07.2有019 官阶而无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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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位分类模式
(1)职位分类的含义 (PositionClassification),职位 分类是以职位为对象,以职位的工作 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及所需资 格条件为评价因素,把职位划分成不 同的类别和等级,作为人事管理基础 的一种人事分类制度。
职位分类以“事”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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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具有三个要素:
(1)它是由具有充分权力的组织分 配的,不是由工作人员自己或其他组 织、个人决定的;
(2)它的职责必须通过工作人员完 成,每个职位的工作量不能过大也不 能过小;
(3)它具有完成工作所需的权力,

专题四、西方各国公务员分类制度及我国公务员分类制度

专题四、西方各国公务员分类制度及我国公务员分类制度
专题四: 西方国家公务员 分类制度及我国《公务员法》 对公务员职位分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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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讲五节:
第一节 分类制度概述 第二节 职位分类与品味分类的历史演变 第三节 当前我国公务员分类制度存在的主 要问题与《公务员法》的立法思想 第四节 《公务员法》关于职位类别、职务、 级别的划分 第五节 关于创新中国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 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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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分类制度概述
讲二个问题: 一、西方国家几种不同的分类制度 二、实行职位分类制度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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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方国家几种不同的分类制度及发展趋势 (一)发达国家系统结构中的几种分类制度 1、品位分类结构模式 以英国为代表。它是一种以文官的个人条件,如 学历、资历等为主要依据的分类管理方法。这种 分类是以“人”为中心进行设计的。 品位标志着其权力等级,即职务,它代表着职责 的轻重、任务的繁简。 品位等级与担任职务可以不相一致,既可以官价 高而职务低,也可以职务高而官阶低,甚至还可 以有官阶而无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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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23年之后1978年之前:合理化系统化阶 段。 1931年扩大了职位分类的适用范围; 1949年修改成《新的职位分类法》。 分为两大类:“一般行政类(GS)”和“技艺保管 类” 1972年采用“因素评价法”。 3、1978年后:开始吸收品位分类的合理因素。 1978年《文官制度改革法》,设置高级行政职位。 GS16——18级。 4、20世纪80年代之后:试图简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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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级规范
职级规范大致由六部分组成: (1)职级名称。如初级速记员、助理交通工程师、高 级土木工程师等。 (2)职级编号。 (3)职级特征或职责。 (4)工作举例。 (5)所需资格。 (6)其他必须事项,类与品位分类的演变

从西方公共制度的演变看我国公务员管理法治(一)

从西方公共制度的演变看我国公务员管理法治(一)

从西方公共制度的演变看我国公务员管理法治(一)摘要: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是干部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

公务员制度法规体系的建立,是实现政府管理法治的历史性跨越。

但是对比西方公共制度体系,我国公务员制度仍有诸多弊端,《公务员法》亟待出台。

公务员管理法治,是指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行政组织中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进行管理的各种具体制度的总称。

根据权力的来源不同,在西方国家,国家公务员分为政务类公务员(通常称为政务官)和事务类公务员(通常称为文官)两大类。

政务类公务员通常是指通过选举或任命产生,与相应政党共进退的政府组成人员,以及其他政治性较强的行政人员;事务(业务)内公务员通常是指通过竞争考试任职,政治上保持中立,无重大过错即在政府中长期任职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在西方公共制度的演变中,对文官选任和管理的制度称为文官制度。

一、全球公务员制度改革大背景全球化趋势日益加快,世界各国的行政改革和公务员制度的改革浪潮峰起迭涌,传统官僚科层制已经不能适应这个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和时代的飞速发展。

无论是在公共组织还是在公共服务方面,不得不引入新的管理模式和方法;无论是在组织结构上还是在管理上,都将受到新的理论的强烈影响。

转轨时期的中国,如何面对这股来势凶猛、生机勃勃的公务员制度的改革浪潮,如何抢占二十一世纪我国公共人力资源的制高点,已成为一个迫切的课题。

二、西方公共制度的演变文官制度自其诞生以来,逐步形成了一套定型的价值观,诸如功绩制、连续性、稳定性等。

这些价值观深深植根于现代的人事管理制度之中,并为世界各国所纷纷采纳。

西方国家政府公务员管理制度,是在借鉴了中国文官制度,特别吸收科举考试制度精华的基础上,在与君主、政党争取政府人事管理权的过程中,经历了几十年的探索和斗争,才逐步确立的。

从19世纪中后叶英美等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至今的一百多年间,国家公务员制度仍在进行着积极的改革,以求适应历史发展的要求。

公务员范围-公务员范围规定

公务员范围-公务员范围规定

公务员范围-公务员范围规定1公务员范围公务员范围的界定一、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的范围,即公务员法的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也是公务员制度各项管理措施的作用对象。

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作了较大的调整,对此我们需要结合教材认真理解和把握。

国外公务员范围概况世界各国对公务员范围的界定不尽一致,总体看来存在三种基本类型:一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小范围型,主要指国家政府系统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公职人员,即事务官;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中范围型,包括政府系统中的所有公职人员和工勤人员;三是以日本和法国为代表的大范围型,受雇于国家、从事公共服务的人员,即从中央到地方行政机关的公职人员、各级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国立学校和医院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所有正式工作人员。

在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中,公务员立法过程中争论最激烈的问题之一就是公务员的范围,即哪些人可以属于公务员。

但迄今为止,世界各国对公务员范围的界定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一般都是根据本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及政府管理的实际需求界定公务员的范围,都要充分考虑本国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

但各国对公务员范围的确定都普遍掌握三条标准:一是职能标准,即公务员是从事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人员;二是编制标准,即公务员严格执行国家编制限额;三是经费标准,即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都由国家财政支付。

以上标准有一定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我国公务员范围的划分也借鉴了这标准并有其自身的特点。

公务员的定义公务员法对公务员下了一个定义,从而规定了公务员的界定标准和公务员的范围,在公务员法总则中,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这就是说,只有同时符合依法履行公职、使用行政编制和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标准或条件的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成为公务员。

1.依法履行公职公务员必须是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这是公务员在其所从事的事务的性质方面的特征。

中国国家公务员实行什么样的分类制度?与西方国家公务员分类制度有何差异?

中国国家公务员实行什么样的分类制度?与西方国家公务员分类制度有何差异?

中国国家公务员实行什么样的分类制度?与西方国家公务员分类制度有何差异?一般认为,公务员的分类,就是指公务员职位结构的分类。

普遍认为,公务员的分类有两种:一种是公务员按组织管辖可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有的国家称“政务官”和“事务官”);另一种是公务员按职位结构所进行的纵向归类和横向归级的分类,这在西方国家具体分为品位分类和职位分类。

品位分类是一种以人为对象的人事分类方法。

它要求先根据工作性质将公务职位作较粗的纵向归类,再根据职务的职责和公务员资格条件作较粗的横向归级,然后根据职务作精细的分级,这就是公务员的品位分类。

品位分类反映了“通才”与“专才”对社会治理产生的作用。

中国国家公务员实行的分类制度:我国古代官员实行品位分类方式,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品位分类,因为它所说的品位就是官员等级,官员既有官品又有职务。

官品标志其等级即级别,代表其地位之高低,资格之深浅;职务代表其职责之轻重、任务之繁简。

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管理体制:分部分级制,具体指在中央和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的原则下,在组织部统一管理下,由宣传部、统战部和组织部等党的职能部门进行分部管理,对公职人员进行分级管理的体制。

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管理体制:分类分解制,是指在坚持党委领导的原则下,改变集中统一管理的现状,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并对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合理分解,下放干部管理权限,改变党政干部的单一管理模式,实行选任、委任、考任、聘任等多种作用方式并举的体制。

我国《公务员法》第14 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1.职位分类上职位分类是一种以职位为对象的人事分类方法。

它要求先根据工作性质将公务职位作分门别类,形成职门、职组、职系,再根据各职系内的职位按其工作难易、责任轻重和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分级归等,形成职级和职等,从而确定职位规范,这就是公务员的职位分类。

按照职位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和综合管理类三大类:行政执法类:直接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专业技术类:履行专业技术职责、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手段保障的职位。

公务员招录PPT课件

公务员招录PPT课件
辞职辞退: 1、明确了不得辞职和辞退的具体情况 2、添加了引咎辞职与责令辞职 3、添加了被辞退公务员享受失业保险或领辞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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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
1、取消“省级以上录用的公务员应有基层工作经验,否则录 用后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
2、添加“特殊职位可简化程序或用其它测试方式”
考核:
1、内容扩展至“廉”
2、结果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增加了基 本称职
任免:
增加选任,保留委任
职务升降:
1、增加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或非领导职务的竞争上岗与公开 选拔
其它国家:
加拿大于1882年、澳大利亚于1902年建立文官制 ,法国、
德国、日本二战后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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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概况
试点(1989-1993):先在审计署、海关总 署、国家统计局、国家环保局、国家建材局 试点,后在哈尔滨和深圳试点。
摸索(1993-2005):颁布〈国家公务员暂 行条例〉并出台40多个单项法规和实施细则。
培训: 培训机构不再限定为行政学院
职位聘任: 1、适用于专业性较强和辅助性职位,可公开考试招 聘,也可直接选聘 2、聘任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聘期一至五年 7

工资保险福利: 1、明确了公务员工资中的几大组成部分: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 2、明确了公务员的福利与保险,其中保险涉及退休、 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 3、强调财政预算的保障 4、取消新录用人员的试用期工资制
2、增加增加初任法官、检察官人选可公开从司法考试通过者
中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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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 1、将“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改为“拒绝执行上级 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2、增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 期不归” 3、公务员认为上级决定或命令有错应提出意见,上 级不做纠正的责任由上级承担。明显错误的要拒绝 执行,否则即使提出过意见,责任仍由本人承担

当代西方公务员制度改革与我国公务员立法

当代西方公务员制度改革与我国公务员立法

总之,当代西方公务员制度的变革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在全球化、信 息化的发展背景下,我国应该积极探索适合国情的公务员制度改革路径,提高 公务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国家的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未来,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公务员制度也将不断完善和发展,为国家的繁荣和人 民的福祉做出更大的贡献。
(1)确立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以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公务 员队伍; (2)设置了严谨的公务员考核和晋升制度,以激励公务员提高工作 效率和质量; (3)重视公务员培训,以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4) 完善了公务员奖惩制度,以激励公务员积极工作、敬业奉献。
3、立法实施现状和问题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以来,我国公务员制度得到了长足发展。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公务员招聘和晋升中的不公平现 象时有发生,考核制度也存在一定的漏洞。此外,公务员培训的效果也需要进 一步提高。
当代西方公务员制度改革与我国公务员 立法
目录
01 一、当代西方公务员 制度改革
03 三、比较与借鉴
02 二、我国公务员立法 04 参考内容
随着全球化和国际化的深入发展,各国政府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在这种背 景下,西方公务员制度改革和我国公务员立法的意义更加凸显。本次演示将围 绕这两方面内容进行探讨,以期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启示。
三、比较与借鉴
1、我国公务员立法与西方公务 员制度的差异
我国公务员立法与西方公务员制度在用人机制、考核制度、薪酬体系等方面存 在一定差异。在用人机制方面,我国更注重政治素质和组织安排,而西方国家 则更注重个人能力和专业背景。在考核制度方面,我国考核标准相对单一,而 西方国家则更加注重绩效评估和民众满意度。在薪酬体系方面,我国薪酬体系 较为僵化,而西方国家则更加重视市场定价和激励机制。

西方文官制度与我国公务员制度相关资料参考

西方文官制度与我国公务员制度相关资料参考

当代蹩脚的公务员制度以党内政治精英为主体的公务员队伍,在当下的社会环境里,何以如此曝露在很多群众眼前,失去了以往与大多数人民群众水乳交融的状态;何以在收入分配和反腐败中,成为各类人等刻意攻击的目标,左右不是而难以言辞。

这些真是令人深思。

一个政权的结构,总的来说,属于上层建筑,带有明显的意识形态性质。

但在这个结构的内部,我们还可以更深入的认识,通过分析,掌握一些比较具体的规律。

政府的组织制度相对于权力的方式,是一种确确实实的存在,这种权力的发挥决定于制度的属性。

像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一样,政府干预社会的公权力实施,来源于政府系统内各项制度的组合。

抛开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和政权结构中施政人员思想里的意识形态因素,单就政府组织制度与行政人员权力的演变关系做些分析,也会发现某种特定社会问题的端倪。

行政人员的思想水平虽然对手中的权力有一定影响,但这样的影响远没有组织制度的作用力强大。

当这种组织制度产生的公权力在社会中造成的事实作用更为广泛以后,甚至于会倒逼过来,促变国家政权的性质。

情况既使只发生在整个结构的局部,对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是不能不未雨绸缪的。

公务员是国家法定的公职公务人员,是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组织者、管理者与服务者。

其执政能力,直接反映为政府的治理状况。

我们现行的公务员制度主要来源于历史上“文官制度”的演变和对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改良,该制度实行时间较短,效果好不好还有待于实践来检验。

但我们可以针对目前问题,通过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一些原理分析,还是能对一些东西进行价值判断的。

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经历了由“血统世袭制”到“考选薪俸制”的历史演变过程。

“血缘”关系是从原始社会走出之后,人类群体一个的天然“凝结剂”。

“世卿世禄”制下,统治阶级按等级制分割国家权力,以世袭制确保自身利益,这为后世所有私有制政权所承袭,尽管具体做法在不断地改变。

春秋初年,在齐国执政的管仲发现了“世卿世禄”制的弊端。

中西方公务员制度比较

中西方公务员制度比较

中西方公务员制度比较西方公务员制度又称西方文官制度, 资本主义国家由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有关国家公务人员考试、任用、考核、奖惩、培训、工资、待遇、晋升、调动、离职、退休、职位分类、管理机构和体制等具体内容的总称。

它是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西方国家一般都通过制定法律确保文官制度的建立和运行。

通常有3种形式:一:在文官总法规下,制定各种补充法规、条例和实施细则,如瑞士、法国、联邦德国、日本等。

二:无文官总法规,直接制定一些单行法规、条例和规定,如英国。

三:有文官总法规,但随着情况的变化,内容经过多次修改补充,各项单行法规实际上已与总法规并行,如美国。

文官一般区分为政务官和事务官。

政务官是随着政府更迭而进退,以自己所属政党在竞选中的胜败为转移的行政首脑。

文官的录用办法主要是采取考任制,还有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

文官的权利和义务,一般均通过有关的法律、法规加以确定。

权利主要有:身份保障权和工资、退休金、抚恤金的领取权等。

义务主要有:一:执行任务;二:服从命令;三:严守秘密;四:对国家忠实;五:遵守法令;六:文官中立。

文官考核以实绩为依据,实绩以完成工作数量和质量的实效来考察。

各国文官考核内容和方法各有差异,但重实绩,重考评,设有专门机构统一负责则是一致的。

在法律上有原则规定,还订有细则,对诸如工作数量、质量、适应能力、知识、性格、判断力、责任心、创造力、可靠程度、监督能力、积极性、道德等内容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公务人员的职务升降或奖惩。

职务晋升一般有 4种方式:年资晋升制、功绩晋升制、越级晋升制、考试晋升制。

西方文官制度的弊端主要表现为:①政府行政效率较私营企业低;②机械式工作方式和通常论资排辈的晋升方式往往压抑人才;③文官弄权,不负责任,往往使政务官左右为难;④有权势的文官集团在社会上形成了受到特别保护的利益集团。

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他说没有制度人类社会就不能有序运行。

西方文官制度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比较

西方文官制度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比较

目录一、西方文官制度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概述 (1)二、西方文官制度和我国公务员制度比较的共同点 (1)1.择优录取 (1)2.对职位进行分类 (2)3.考绩制的广泛应用 (2)三、西方文官制度和我国公务员制度比较的不同点 (3)四、我国公务员制度对西方文官制度的吸取和借鉴 (4)参考文献 (6)论文题目西方文官制度和我国公务员制度比较内容摘要:公务员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传承了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优点,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

我国建立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同西方国家所采用的文官制度相比, 在考试录用、职位分类、考级评估等方面有一些共同之处, 但在社会政治背景、政治要求、管理体制、价值取向、范围限定、选用标准、淘汰管理方面又有本质的区别,因此,本文对中国和西方的公务员制度做了较为系统对比和分析,以借鉴和吸取西方文官制度的优势,推进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建设。

关键词: 我国公务员制度西方文官制度比较西方文官制度和我国公务员制度比较一.西方文官制度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概述中国的科举制是世界上最早的文官考试制度,其采用考试这一人类自身评价方法来甄别选拔人才的历史比其它任何国家要长十倍以上,它“源于汉魏、肇基于隋、确立于唐”,绵延时间长达1300 余年,并被西方各国加以引进、借鉴。

孙中山先生曾说过:“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

[1]可见,从历史渊源上讲,现时代的公务员制度早在中国古代就已经有了发展雏形,但是由于受到政治体制和历史发展阶段的局限,这一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的选拔人才制度在为中国封建王朝选拔大量优秀人才的同时却日趋没落,弊端丛生,并不得不在清末光绪年间走完自己数千年的历程,退出历史舞台。

与之相反,大洋彼岸的欧美各国却在吸收中国科举制精华内核的基础之上以制度法令的形式得以确立,并伴随时代的发展不断革新和完善,时至今日,它因在选拔优秀人才方面的巨大优势而变得不可或缺,成为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演变29页PPT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演变29页PPT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演变
26、机遇对于有准备的头脑有特别的 亲和力 。 27、自信是人格的核心。
28、目标的坚定是性格中最必要的力 量泉源 之一, 也是成 功的利 器之一 。没有 它,天 才也会 在矛盾 无定的 迷径中 ,徒劳 无功。- -查士 德斐尔 爵士。 29、困难就是机遇。--温斯顿.丘吉 尔。 30、我奋斗,所以我快乐。--格林斯 潘。
★枢密院令
1855年,《关于录用王国政府文官 的枢密院令》:成立文官事务委员会, 审查初任的低级文官资格; 1870年,第二个枢密院令:除外交、 内政两部外,其他各部的空缺职位应 由通过公开竞争考试的合格者担任, 否则无权享受退休金待遇。
★调查委员会
1875-泼莱藩委员会 1886-理德利委员会 1918-格莱斯顿委员会
三权分立
分权制衡:以权力制约权力; 洛克:立法/执行/对外权 孟德斯鸠:立法权/行政权力(有关 国际法事项的行政权力)/司法权 (有关民政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 分权:纵向分权/横向分权 制衡:立法/司法/行政。
四、西方数国公务员制度演变
(一)英国 (二)美国
(一)英国公务员制度演变
英国文官制度背景 诺斯科特-杜维廉报告 枢密院令 调查委员会 富尔顿报告 下一步行动方案
建议:1.成立文官事务部、文官学院;2.调 整录用制度,考试趋于实用,面试为主,扩 大录用范围;3.扩大专业技术人员录用,重 视专家和技术人员;4.从1971年起,实行公 开结构,文官可跨类别晋升;5.鼓励文官在 不同部门和职位间交流。
★下一步行动方案
1986年11月至1988。《改进政府管理: 下一步行动方案》。
(三)政党政治-政党分肥制
政党将官吏作为战利品,合法、正当地公开 分赃。“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有难同 当,有福同享”。 美国:亚当斯离任前,任命大批联邦党员; 杰斐逊接任后全面清洗,任命民主党人;杰 克逊,1829;加斐尔德,1881年7月2日被暗 杀。 法国:第三共和国时期,开始进入政党分赃 制,行政官员和国会议员勾结。

公务员的范围

公务员的范围
公务员数量
财政供养人员数量 占总人口比例 与GDP的比例
世界各国公务员数量
美国:2403万
法国:505万 日本:448万 英国:46万 中国:狭义500万;宽义1053万
世界各国财政供养人员数量
美国:2403万
法国:505万 日本:5
5 3万 英国:2 4 6万 中国:4 0 0 0多万

三、有关公务员范围的现实热点问题
(一)关于公务员的规模问题 公务员的数量(2005年数据):1053万人,其中各级行政机 关工作人员500万人。

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在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亚洲部的指导下最 新完成的《中国居民评价政府及政府公共服务报告》: 该项调查使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方式对北京、上海、广州、 武汉等8个城市、7个小城镇及其周边地区的4128名调查居民 进行调查后显示:67%的居民认为政府公务人员的总量应该 减少,认为应该增多和保持现有规模不变的只有10%和5.9%。 其中,城市和小城镇居民认为公务员数量应该减少的感觉较 农村更强烈,比例分别达到87.1%和88%。
1.小范围(英国):即公务员仅指中央政府系统中非 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务官。 2.中范围(美国):即中央政府机关中的所有公职人 员,包括政务官与事务官都称为公务员,但适用国 家公务员法规的只是事务官。 3.大范围(法国):中央到地方行政机关的公职人员、 各级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国立学校及 医院、国有企业等部门的所有正式工作人员。只有 部分公务员适用公务员法。
第二讲
公务员的范围
一、 公务员范围概述 二、 有关公务员范围的立法规定 三、 有关公务员范围的现实热点问题
一、 公务员范围概述
(一)制度意义 1.制度层面:干部人事管理→政治体制和政治 制度 2.操作层面:关乎到各项法律、规范、制度、 措施等的具体设计 3.社会层面:影响到对公务员队伍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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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步,根据干部分类管理的要求,分别 制定各类工作人员管理的基本法规;
▪ 第二步,再根据各类基本法规的基本要求, 制定有关各类人员的任用、考核、升降、 奖惩、培训、轮换、工资福利、退休退职 等方面的单项法规,使单项法规和基本法 规相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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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987年5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专题 研讨报告》中设想的公务员范围是:国家行政 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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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采取 灵活多样的管理办法。
▪ (4)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除工、青、 妇等少数重要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分别由 党委或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外,均由本组 织按照自己的章程进行管理。
▪ (5)要建立健全社会调节机制。
▪ 这一 次讨论,为十三大的决定奠定了 理基础。
公务员的范围主要是以下七类机关的 工作人员:
▪ 一是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 ▪ 二是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 ▪ 三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 四是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 五是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 。 ▪ 六是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 。 ▪ 七是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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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这个范围,我国公务员总数为 636.9万人(截至2003年底),其中 中国共产党机关72万人,人大机关 12.5万人,行政机关499.6万人, 政协机关6万人,审判和检察机关 45.9万人,民主党派机关0.9万 人。
▪ 当时对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的基本设想是:
▪ (1)党和国家机关经选举产生以及由人大决 定任命的领导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或 章程的规定进行。
▪ (2)对党的机关和国家权力、审判、检察机 关非选举产生和非经人大决定任命的工作人 员的管理,可参照国家公务员法规,结合各 自的特点,分别制定管理制度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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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参照管理问题:
▪ 依据《公务员法》106条的规定,公务 员参照管理的范围主要是:具有公共 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 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 进行管理。
▪ 注意: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此次没有 列入参照管理。
▪ 2。关于公勤人员:明确规定不属于公 务员。
▪ 第一步:先制定一个干部管理或人事管理的基本 法;
▪ 第二步,再根据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制定若干单
项法规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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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纵向上的适用范围当时有三种意见:
▪ 上自副部长下至一般干部;
▪ 上自国家主席下至一般干部;
▪ 上自国家主席,下至机关工勤人员。当时倾向 采取第二种意见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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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987年,党的十三大关于公务员范围 的决策:主要指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 十三大,党中央确定了“干部分类管理”与 “人事分类立法”的思路。
▪ 1988年,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做出了人事立 法分两步走的部署:“要尽快制定《国家公 务员条例》,研究制定《国家公务员法》。”
▪ 1993年走了第一步; ▪ 2005年走了第二步。
政府工作人员,也称事务类公务员或常任公
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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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美国为代表的中范围划分法
▪ 即国家行政机关中的所有工作人员,统称 公务员。美国公务员范围包括总统、特种 委员会成员、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以 及独立机构的长官等政治任命官员和行政 部门的所有工作人员,也包括在政府部门 工作的工勤人员。在美国联邦政府的公务 员按职务性质可分两大类,即政务类公务 员(也称“政务官”)和事务类公务员。
▪ 2、在横向上的适用范围,也有三种意见:
▪ 只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其他方面的干 部暂不纳人;
▪ 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 察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 包括所有干部。
▪ 1986年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条例》改名
26.09为.2020《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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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1987年3月 ,《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总体改革方案 的构想》中的立法思路是:分别制定各类工作人员的基 本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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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际调 整的公务员范围
▪ 1993年8月14日颁布的《国家公务 员暂行条例》规定:适用于“各级 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 工作人员。”
▪ 关于公务员的范围只是限定在国家 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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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照、参照、依照管理:
▪ 1.行政机关“按照”管理; ▪ 2.那些完全行使行政职能而使用事
业编辑的单位“依照”管理; ▪ 3.党的机关、人大、政协、各个民
主党派以及社会团体机关是“参 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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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1992年十四大以来,《暂行条例》实施 过程中,党对人事分类管理的进一步讨论。
▪ 主要有三种意见: ▪ 一是将现在人民团体、群团机关以外的“按
照”、“参照”、“依照”管理机关全部纳 人公务员的范围。
▪ 二是将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一揽子纳人公务 员范围。
▪ 三是维持《暂行条例》的公务员范围。 ▪ 争论随着《公务员法》的出台,就统一到
《公务员法》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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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务员法》中关于公务员范围 的规定及其理由。
▪ 一、《公务员法》中关于公务员范围的规定。
专题三: 西方国家对公务员范围
的规定及我国《公务员法》 对公务员范围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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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从1982年到《暂行条例》中关 于公务员范围的讨论。
▪ 一、从1982年—1987年十三大的前期准备。
▪ 1982年十二大提出了对干部制度进行改革的要求。 人事立法随之起步。
▪ (一) 1984年着手起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 时设想的公务员范围:先总后分的立法思路。
▪ 《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 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 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 根据这一定义,只有全部符合三个条件的工作人 员才属于公务员,这三个条件是:
▪ 1、依法履行公职;
▪ 2、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 3、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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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务员范围界定的理由
▪ (一)目前,世界各国没有一个统一的公务 员范围.
▪ 世界各国(地区)公务员范围分为三种情况。
▪ 1、以英国为代表的小范围划分法
▪ 在英国,公务员仅指国家政府系统中非选举
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公职人员,即常务次官
以下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并实行常任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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