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附件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5.05.25•【文号】教基[2005]9号•【施行日期】2005.05.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上世纪末,我国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宏伟目标,从根本上保障了广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提出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实行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就学的“两免一补”政策,有力地促进着我国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各地也积极采取措施,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发展中的差距。
由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尽管近年来各地义务教育都有了新的发展,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依然存在,在一些地方和有些方面还有扩大的趋势,成为义务教育发展中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位置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把这项工作作为实现“两基”之后义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研究提出本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并纳入当地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
当前,要切实贯彻落实“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工作方针,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积极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2024年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总结(二篇)
2024年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总结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我国教育事业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旨在推动全国范围内义务教育水平的统筹发展,实现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
在过去几年的工作中,我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下面是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总结。
一、成绩与亮点1. 教育投入逐年增加。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的发展,逐年增加对教育的投入。
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教育事业的财政补助力度,保障了教育资源的基本需求。
2. 规划和政策的出台。
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划和政策文件,为教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支持。
3. 教师队伍质量不断提高。
在教育改革中,我国加强了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视,加大了对教师培训和发展的投入。
提高了教师的职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 教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
在均衡发展的理念指导下,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大了农村教育的投入,改善了农村学校教育条件。
5. 学生义务教育入学率普遍提高。
我国实施了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确保了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到基本的教育。
各地普遍提高了学生的入学率,并将其纳入到政府考核的指标之中。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1. 地域差异较大。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在各地区的推进存在差异,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差距较大。
2. 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在一些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存在不足,学校硬件条件有待进一步提高。
3. 教育质量参差不齐。
虽然我国义务教育入学率普遍提高,但是教育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偏远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学生教育水平与城市地区存在较大差距。
4. 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
一些城市地区教育资源过剩,而农村地区教育资源不足,导致了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和浪费。
三、下一阶段工作的思考1. 加强政策支持。
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完善教育经费和资源的分配机制,确保各地区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2.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25•【文号】教基厅函〔2021〕43号•【施行日期】2021.1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基本方向,以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任务,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全面落实“双减”任务,大力深化综合改革,加快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差距,推动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保障适龄儿童享有公平而优质的义务教育。
2.基本原则。
坚持优先保障,切实把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资金投入、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发展;坚持政府主责,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补齐短板、兜住底线,着力提升薄弱地区、薄弱学校、薄弱环节和困难群体教育水平;坚持内涵发展,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培养,改进育人方式,发展素质教育,整体提高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坚持改革创新,巩固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鼓励大胆探索实践,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破除制约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制度障碍,全面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3.工作目标。
经过3—5年的努力,在各省(区、市)创建一批率先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县(市、区),探索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现路径和有效举措,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新要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让人人享有均衡教育,人人享有优质教育。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立足有序和实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推均”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科学部署,合理安排;结合学校实际,采取先硬后软、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办法,分工负责,责任到人,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高效落实。
(二)坚持标准,因地制宜。
立足标准和实际,既严格坚持标准要求,确保各项指标逐一落实,又依据学校自身客观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扎实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确保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符合实际,达到标准,取得实效。
(三)强力推进,注重特色。
立足力度和特色,把省定各项评估指标中未达标项目的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对照未达标台账,细化工作内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办,化难为易,化繁为简,强力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在校园文化建设上,要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学校特色发展,加强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努力打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塑造鲜明独特的学校形象。
三、工作目标按照国家及省定基本办学标准,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一是全面改善办学条件,二是全面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三是全面规范办学行为,四是全面促进教育公平,五是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四、主要任务(一)改善办学条件,全面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1、全面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立足“保基本、兜网底”,使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校校舍、厕所、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留守儿童学习和生活需要得到基本满足;教师配置趋于合理,数量、素质和结构基本适应教育教学需要。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许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28•【字号】许政[2013]14号•【施行日期】2013.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许政[2013]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巩固提高我市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和河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政府主导、以县为主,统筹城乡、区域推进,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和师资力量均衡配置为重点,以争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和基本均衡县(市、区)为抓手,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缩小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目标任务根据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目标,到2015年年底,我市所有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先进县(市、区)要努力实现高质量均衡。
其中,长葛市、襄城县于2012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2013年验收);魏都区(含东城区)于2013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禹州市、许昌县(含经济开发区)于2014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鄢陵县于2015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
三、主要措施(一)实施名校带动战略。
以名校带动战略为引领,鼓励建立学校联盟,探索集团化办学,提倡对口帮扶,实施学区管理,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快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
小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三篇 (最新)
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案为完善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行绩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校义务教育可持续发展,根据XXX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和《XXX镇中心小学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年”活动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教育主管部门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树立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者现代教育管理理念,提高学校管理能力,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全面、均衡、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强化义务教育学校现代管理意识,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努力形成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工作格局,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在提高管理水平方面取得成效,在改进工作作风方面取得成效,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取得实效。
使学校建设成办学行为规范、管理科学、校风良好、育人氛围浓厚的和谐校园。
三、组织领导成立XXX小学“学校管理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四、活动内容(一)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管理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课程方案和课程计划等组织教学活动,保证按规定开齐课程和开足课时,保证学生每天的体育锻炼时间。
2、科学安排作息时间。
严格按照校历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严禁利用节假日集体上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3、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控制学生每天作业时量,因材施教,精选作业内容,禁止搞题海战术,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4、严格执行招生制度。
按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方案,学校公开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方式、报名条件,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的规定,禁止违规招生。
5、严格规范教育收费。
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费政策,严禁擅立项目收费。
(工作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方案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方案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保证教育的公平性,是一项重大、艰巨而紧迫的任务。
为加快推进我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及吉市教发[2010]1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方案。
●一、切实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到重要位置1、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战略举措,对促进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和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积极改善我校的办学条件,缩小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教育差距,保证少年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
我校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职责和执政理念,将此项工作纳入我校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我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切实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
特成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吕杰副组长:陈彦平李淑明邹立民成员:丁刚张雪芬张占周建熙2、通过调整和改造,我校的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教育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但是, 由于这样那样的差距仍然存在,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改革与发展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切实转变教育发展理念和方式,坚持以人为本,做到统筹兼顾,着力解决教育在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努力促进教育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加快构建和谐、普惠、优质、均衡和人民满意教育,为把我校建设成全市教育强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3、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办学标准建设和发展学校,引导各年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和办法提高教育质量,缩小与其他学校之间的差距,全面提高我校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积极促进教育公平。
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鄂政发(鄂教政发[2010]5号)
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鄂政发[2010]16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0]16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行动计划”重要性的认识鄂政发[2010]16号文件明确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当前关键在于抓好落实。
省委省政府要求,要将思路战略方案化、方案谋划项目化、项目实施具体化。
全面推进“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客观需要。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行动计划”为载体,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以此为抓手统筹协调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和各项工程,以此为主线全面推进我省义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要把推进“行动计划”作为今后一段时期义务教育工作的战略任务,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均衡发展上来,把各种资源配置吸引到均衡发展上来,把广大干部教师的积极性调动到均衡发展上来,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进一步明确要求,抓紧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行动计划”包括“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程”、“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义务教育关爱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4项工程,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投入机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价机制”2项机制。
为推进工作落实,省教育厅会同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稳步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的指导意见》(鄂教发[2010]9号)。
省教育厅制定了《湖北省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程实施意见》、《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意见》和《湖北省义务教育关爱工程实施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2010年是“行动计划”全面推进的关键一年,各市、州要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划和目标,尽快报教育厅。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30•【字号】梁平府办发〔2020〕96号•【施行日期】2020.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梁平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30日梁平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为巩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向更加公平、更高水平、更有质量的方向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42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61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30号)文件精神和重庆市关于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要求,特制定《梁平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政府保障、提高教育质量,高质量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二)创建目标。
在2023年1月通过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市级督导评估,在2023年下半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20•【字号】辽政办发[2006]56号•【施行日期】2006.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56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日关于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和《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现就推进全省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促进社会公平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大意义。
各级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为宗旨,抓住城区薄弱学校改造和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两大主线,均衡配置经费、设施、设备、教师等办学资源,缩小学校间办学水平的差距。
到2007年,“双高”、“普九”县(市、区)要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0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均要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好政府职责。
各级政府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目标,结合“两类新三片”规划,确定可行措施,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省教育厅要制定并尽快印发《辽宁省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各市、县(区、市)要完善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按照有关办学标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意见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21•【字号】徐政办发[2012]109号•【施行日期】2012.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意见的通知(徐政办发〔2012〕10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市教育局制定的《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为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江苏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9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36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放大并合理配置优质资源,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按照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总体规划,结合我市各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大力推进区域教育一体化和教育公平,基本消除区域内城乡、学校间差距,基本解决义务教育择校过度等热点难点问题,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
二、目标任务通过5-7年的努力,全市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机会、教育质量、队伍建设、管理水平、办学条件、保障能力等取得明显成效,义务教育公平度、满意度和适合度大幅度提高,努力做到校园环境一样美、教学设施一样全、公用经费一样多、教师素质一样好、管理水平一样高、学生个性一样得到弘扬、人民群众一样满意。
开展学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
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案为巩固我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向更高水平发展,根据《XXX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XXX教督导〔2022)XXX号)、《XX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XXX发(2022)XXX号)和《XXX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认真落实区教育领导相关精神,全面贯彻区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发展,以“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为宗旨,巩固拓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使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管理水平等更加均衡,实现更高水平、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力争在2022年10月顺利通过XXX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并接受评估认定。
二、主要措施(一)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扩充优质教育资源。
根据我区人口变化趋势及现有学生就学情况,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标准,科学准确研判,统筹规划、合理布,新建XXX市第九中学等3所初级中学、XXX区第二十四小学等3所小学、XXX区第十三幼儿园等13所幼儿园,改扩建XXX五中等一批中小学校。
按照优质均衡标准要求,化解城区学校大校额问题,整合、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指标体系,认真测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情况,制定“一校一案”解决方案,按规定配齐各功能室。
认真落实自治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自筹及争取各类资金,扩大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康复资源覆盖面。
(二)强化师资配置和培训,配齐建强教师队伍。
建立常态化教师补充机制,通过特岗计划、事业编招聘、公费师范生招聘等举措,根据学校规模和教育教学实际需求,兼顾数量、学科、年龄和职称等方面因素,优先补充农村音、体、美、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缓解教师总量不足、部分学科教师紧缺、城乡教师配置不合理等问题,确保师资配置达到优质均衡标准。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兰州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兰州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10.30•【字号】兰教发〔2018〕167号•【施行日期】2018.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兰州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文体局、高新区社农局:为做好我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 号)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厅〔2017〕1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兰州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于11月30日前,出台本县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基教二处。
兰州市教育局2018年10月30日附件:兰州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 号)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厅〔2017〕16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省、市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目标,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缩小县域义务教育城乡和校际差距。
通过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创新教育管理模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政府保障机制、提高教育质量等措施,实现全市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在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一体化发展,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规范学校管理,提升师资水平,提升学校内涵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市所有县区创建成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确保全市优质教育资源总量进一步扩大,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日益完善,校际、城乡、区域差距进一步缩小,学生发展更加全面,多样化、个性化教育需求得到更好满足,群众对义务教育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11•【字号】豫政办[2012]131号•【施行日期】2012.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2〕13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省政府决定从2012年起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
各级政府要把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贯彻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紧迫任务,作为义务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扎实推进。
各县(市、区)政府作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落实政策措施。
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发〔2012〕48号文件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意见》(豫政〔2011〕26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合理配置教师、经费、设备、图书、校舍等教育资源,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强化督导评估,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三、实施推进计划。
各省辖市、县(市、区)要根据河南省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推进计划(2012-2020年),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任务完成。
四、严格评估标准。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要求是:每一所学校都符合国家或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办学经费得到保障;教育资源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开齐国家和省规定课程;教师配置合理,教师素质不断提升;学校班额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消除“大班额”现象,率先在县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各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各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1.18•【字号】新教传[2012]17号•【施行日期】2012.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各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新教传(2012)17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为扎实做好自治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自治区教育厅决定2012年对各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的目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实现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全面建设教育强区奋斗目标的基础和前提,而督促检查是促进各地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
通过督促检查,促进各地、州、市和县(市、区)认真落实《关于自治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意见》(新政发[2011]56号)、《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2010-2020年)》和《自治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0-2020年)》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启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制,科学制定规划,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为全面完成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奠定基础。
二、检查的内容(一)落实自治区启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1、各地、州、市和县(市、区)是否召开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会议;2、是否成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责任书;3、在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共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机制以及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工作的浓厚氛围方面所做的工作;(二)落实《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推进工作情况1、各地、州、市和各县(市、区)自查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对每所学校短缺校舍、仪器设备、办学经费、师资等怎样进行测算;需要投入的资金缺口以及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2、是否有每所学校的建设项目和规划;3、是否有地、州、市和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三)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1、本地集中财力,统筹项目资金,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措施与办法;2、本地开展校长教师交流、强校弱校“捆绑”发展、“小班化”教学、“阳光均衡”编班等工作情况;3、解决大班额和择校问题的措施与办法方法;4、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农村寄宿制学校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农牧区教学点管理、特殊教育发展以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情况;5、本地在强化学校管理,规范办学,促进内涵发展方面的措施与办法。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最新3篇 (适用)
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案教育发展不均衡是当今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这种不均衡集中体现在优质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
为开展“发挥优质学校资源作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课题研究,我们采取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座谈研讨等形式进行专题调研。
经认真梳理分析,查找我市教育资源配置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相应解决问题的建议,巩固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创建国家和XXX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目标为引领,在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贯彻XX的教育方针,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高水平教育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缩小校际差距,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高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0%达到标准化学校要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0%达到标准化学校要求,学校特色发展显著;全面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建成一批现代化学校,学校内涵建设全面加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以上;学生全面发展,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比例达98%以上。
三、主要任务(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办学条件均衡1.推动城区学校建设,着力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
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
2023年,新建XX小学,扩大XX三中和二中校区的招生规模,彻底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
2023年完成县特殊教育学校迁址新建。
(1)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超过2500人。
(3)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2.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措施
红旗小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措施一、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品牌,丰富校园文化底蕴,用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来夯实教育均衡发展的文化基石。
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是孩子们均衡发展的最基本保证,我校将特色文化作为学校文化建设的品牌,我们把特色文化作为对全校学生进行感恩教育、挫折教育、理想教育、爱国教育之博爱教育”的切入点,使特色情与学生梦在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中达成完美的吻合。
我们在开展特色少年宫的同时大力挖掘特色文化内涵,画特色、做特色、放特色,学校活动因特色而多彩;写特色、谈特色、品特色,校园文化因特色而丰富。
我们在特色文化建设的基础上我们再深入开展班级特色文化建设,打造特色班级,以书香班级、卫生班级、文明班级、文艺班级、温馨班级等形式积极倡导优秀文化的形成。
正是因为有了这种优秀文化对人的影响和教育,我校才形成了教风正,学风浓的学习氛围。
二、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校园环境,为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1、立足长远,认真做好学校建设的整体规划,大力整治校园校园周边环境。
把学校建设发展与镇发展相统一,把校园环境改造升级与学校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做到校园环境美化,校园周边不断优化。
绿化、美化环境,狠抓卫生工作的落实,责任到班,责任到人,保持窗明几净,花草鲜艳。
2、加强舆论宣传,打造正面育人基地。
加强广播室建设,保持课余时间有音乐,加大宣传橱窗的使用管理,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充分发挥其育人功能。
三、精细化学校内部管理,夯实教育均衡发展的过程管理。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我们在镇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村组居委会干部千方百计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入学,无学生辍学。
保证适龄少年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100%以上,辍学率为0。
2.把安全稳定当做第一要务,办让家长放心的教育。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每学年都要修订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的责任和工作的具体要求。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12.28•【字号】鲁教基发〔2020〕4号•【施行日期】2020.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教育(教体)局:为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将《山东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山东省教育厅2020年12月28日山东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为巩固我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创建工作为抓手,推动各县(市、区,经国家和省批准设立、设区市管辖、财政独立且具有教育管理职能的开发区、高新区、景区等功能区,以下统称县)办好每一所学校,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整体提升我省义务教育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通过努力,争取我省在国家首批认定中有所突破;2022年,10%的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2025年,30%的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2030年,确保85%、力争100%的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二、主要任务(一)整体改善办学条件。
1.统筹城乡学校建设。
综合考虑城镇化趋势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抓好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十四五”期间,全省每年新建改扩建不少于150所中小学校,同步做好教育教学设施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
加强乡村学校建设,逐县(市、区)梳理查摆办学条件短板,加强食堂、厕所和寄宿条件建设,支持乡镇驻地学校建设,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
认真对标《评估办法》,解决仪器设备和校舍老化问题。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2017—2018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2017—2018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07•【字号】长政办〔2017〕57号•【施行日期】2017.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2017—2018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2017〕5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长垣县2017—2018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7日长垣县2017—2018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上报义务教育发展均衡督导评估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教办督导〔2013〕330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接河南省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推进计划的通知》(教基一〔2014〕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豫政教督办〔2015〕9号)、《河南省基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省实施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推进计划情况的通报》(豫基教〔2016〕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29号)等文件精神,依据《长垣县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保障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为宗旨,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为目标,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主线,以师资力量均衡配置为重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促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努力缩小县域内学校间差距,为建设教育强县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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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山西省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标准
一、入学机会
1、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小学巩固率达到99%以上、初中巩固率达到98%以上,辍学现象基本消除。
2、公办学校(含区域内市属学校)实行划区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3、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2014年达到80%、2015年达到85%、2016年达到90%以上。
4、平等对待每名学生,所有学校招生公开、编班均衡,没有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违规和各种变相违规行为。
5、省市示范高中等优质学校将60%以上的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学校并逐年提高,2015年达到80%。
二、办学资源
6、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新农村建设、城区改造、新城建设按规定配建标准化中小学。
7、学校规模适度,与基本办学条件相适应。
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8、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基本符合《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
办学标准》,小学之间、初中之间生均办学条件大致相当。
9、所有学校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多媒体教学设备优质资源班班通”。
三、师资配置
10、根据编制标准与教育教学需要配齐配足每所学校教职员工,学科教师配备合理,生师比小学达到1:19,初中达到1:13.5。
11、实施校长定期流动任职制度,校长在同一学校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12、根据实际动态均衡配置优秀教师,每年10%左右的骨干教师、专任教师按规定在县(市、区)域城乡、校际间交流。
13、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县级财政每年按照不低于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5%安排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照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城乡教师每五年完成一轮全员培训。
14、师德师风建设良好,教师综合素质整体较高,每所学校中级以上职称教师比例大致相当;每所学校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比例大致相当;每所学校均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
15、教师补充机制完善,每年新教师补充人数不低于教师总数的3%。
无代课教师。
四、教育质量
16、深入实施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所有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开发开设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校本课程。
17、积极推进学校文化建设和特色建设,校内外教育资源丰富并充分利用,综合实践活动特色鲜明,学生各类活动丰富多彩。
18、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严格落实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到90%以上。
19、建立义务教育质量标准、监测制度和课业负担监控、问责制度,学生课业负担适度,学校无违反国家和省“减负”要求的现象。
20、区域内城乡小学、初中在校生学业成绩大体相当,校际间优秀学生分布大体相当。
五、保障机制
21、义务教育管理“以县为主”,政府统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部门、乡镇(街道)、社会力量促进改革和发展的职责明确。
22、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省定标准且逐步提高。
23、农村税费改革固定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标准小学每生每年不少于100元,初中每生每年不少于142元。
24、教育经费的分配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和留守儿童少年较多的学校倾斜。
25、学校教育秩序依法保障,所有学校安防、消防设施配套到位,中小学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校园校车安全,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稳定、无污染。
26、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区域内城乡、校际差距基本消除,学校和社会对县级政府教育管理的满意度达85%以上。
附件2:
XX市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时间表
年度县(市、区)数量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单位(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