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中收入与费用确认的完工合同法与完工百分比法的转换属于会计政策的变更
经营比武试题(经营部长) 内含答案
经营管理能力提升竞赛试卷姓名:项目名称:职务:一、填空题:(共20个填空,每空0.5分,共10分)1.工程类合同策划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分包模式,协作单位数量,协作单位选定,合同标的、工程量、价格控制等2.合同清单是合同文本的必要组成部分,应实行“量价双控、价税分离”方式,合同清单细目的数量、单价必须明确且一一对应,在数量不能确定时,可以暂估数量代替。
3.工程类合同当事人应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中国交建、公司相应的管理规定依法合规进行选择,协作单位必须在“协作单位基础信息库”中选择。
4.累计结算成本比是指项目开工累计结算金额与项目开工累计实际成本的比值。
5、各类合同支付项目中的“其它款项”限额如下:本期结算金额不得超1万元,累计结算金额不得超10万元。
如超过则要通过补充协议增加清单细目进行结算。
6、施工预算编制包含两部分,即:已完工程的成本核算和剩余工程的成本预算。
7、施工预算的费用组成中,“不含税”均指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8、执行建造合同核算时,期间合同收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完工百分比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预计合同总成本的比例计算。
9、六公司河北沿海2标是用局资质中标,该项目第3份工程分包合同,在2017年6月份办理的第10期结算的结算单编号应表示为:6GS(J)-HEB-YH-02-FB-003-1706-10。
10、经营月报中存货包括已完工未计量和库存。
11、项目完成有效合同额90% 时,各单位项目前期策划领导小组与收尾项目管理职能部门进行对接,共同到项目对问题进行摸排,并交接当前经营工作存在的问题,形成项目问题库。
12、已完工未计量比例(已完工未计量占施工产值百分比)高于5%(完工)、3% (交工)、0% (归档)的要纳入完工项目问题库;二、判断题(10分,每题1分,正确的打 ,错误的打×)1、合同起草应遵循合同范本优先原则,各单位制订的合同范本优先于公司制订的合同范本,公司制订的合同范本优先于其他合同范本。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含义和条件
(一)含义和基本原则
会计政策变更:指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项会计政策的行为。基本原则: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的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便于报表使用者在比较企业一个以上期间财务报表时,能恰当地判断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趋势。
(三)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形
1、本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如:对设备的租赁由原来经营租赁的性质而改为融资租赁的性质时,相应的会计处理政策的变更。2、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如:企业原来低值易耗品数量少金额小采用一次计入费用的方法处理,现因投入新产品大量增加了低值易耗品,改为按五五摊销法处理低值易耗品,因低值易耗品在企业费用中比重不大,且改变处理方法对损益影响不大,不属于重要事项,该改变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的会计处理
(二)追溯调整法
例:甲公司在2005年和2006年分别以450万元和110万元的价格购入A、B两只以交易为目的的股票,两只股票的市价一直高于成本,公司采用市价与成本熟低法对股票进行计量。2007年起公司对以交易为目的的股票改按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司保存的会计资料比较齐备,可以通过会计资料追溯计算。假设所得税税率为33%,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公司发行股票份额为4 500万股,两种方法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帐面价值如表:
三、会计政策变更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区分
区分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方法:分析判断事项是否涉及会计确认、计量基础选择或列报项目的变更,当至少涉及上述一项划分基础变更时,该事项是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上述划分基础变更时,该事项可判断为会计估计变更。如:企业前期将与固定资产购建相关的借款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本期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其予以资本化属于会计政策的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由快速折旧改为平速折旧则属于会计估计的变更。
谈完工百分比法在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中的应用
谈完工百分比法在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中的应用谈完工百分比法在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中的应用在建造合同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中,完工百分比法是根据建筑合同的完工百分比,也即完工进度来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一种会计核算方法,它要求收入应与为达到完工进度而发生的成本相配比,以准确反映当期已完工部分的收入、毛利和费用。
目前国内建筑施工企业大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来核算建造合同,这既具有积极的方面,同时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建筑施工企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的意义1.核算方法能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与其他行业中的企业相比,建筑施工企业所建造的工程项目施工周期长、工程造价高,从最初签订建造合同到工程竣工交付给发包单位,之后还要保修一定的时间后工程才算完结,工程的工期往往跨越一个会计年度。
因此,准确核算建造合同在各个会计年度的收入和费用,是施工企业会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完工百分比法结合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在核算中有效避免了工程周期中各个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出现大的波动。
同时,运用这个方法进行会计核算也符合了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2.促使企业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体系完工百分比法中,确定完工进度有三种方法:成本占比法、工作量占比法、测量法。
在实践中,成本占比法的使用比较广泛,本文由毕业论文网收集整理成本占比法是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作为完工进度。
这就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认真核算累计发生的实际成本,并准确估计尚未发生的成本。
企业要建立一套专业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一方面,在编制总成本预算时,应切合实际、尽量准确;另一方面,必须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和成本的实际开支情况,及时核算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3.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促进工程项目内部控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可以在工程项目尚未有完工时,对各个时期的收入、费用加以清楚、详细的记录,为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人员提供相关的财务信息。
通过工程建设中的工程收入、费用等相关的信息,可以对工程施工中的费用发生情况、工程费用发生中出现的问题有详细的了解,便于对工程财务实施内部控制,保证工程建设中各项财务指标处于稳定的状态。
新准则下建筑行业会计处理的差异
新准则下建筑行业会计处理的差异
新准则下,建筑行业会计处理可能会出现以下差异:
1. 收入确认:根据新准则,建筑行业需要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而不再是按照传统的完工合同法确认收入。
完工百分比法要求根据已经完成的工作量来确认收入,这可能会导致收入的确认时间点与传统方法不同。
2. 成本资本化:新准则下,建筑行业可能需要更多地将一些直接相关的成本资本化,例如与建设项目直接相关的利息费用。
这可能会导致资产和负债的增加。
3. 对于合同变更的处理:新准则要求建筑行业更加详细地记录和披露合同变更的信息,包括对合同变更的估计和影响的评估。
这可能会增加建筑公司的记录和报告工作量。
4. 合同成本的确定:新准则要求建筑公司更加详细地确定合同的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这可能需要建筑公司对其成本核算系统进行调整和改进。
5. 对于损失合同的处理:新准则要求建筑公司更加详细地评估和确认损失合同,并根据预计损失提前计提损失准备金。
这可能会导致建筑公司在财务报表中出现更多的损失准备金。
总的来说,新准则下建筑行业会计处理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收入确认、成本资本化、合同变更处理、合同成本确定和损失合同处理等方面。
建筑公司需要根据新准则的要求进行调整和改进其会计处理方法和系统。
新收入准则下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收入核算变化
新收入准则下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收入核算变化首先,在时间点的选择上,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控制权转移”概念,在判断建造合同收入确认的时间点上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传统上,施工企业通常选择在合同完成时才确认收入,而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建造合同中,当控制权从施工企业转移到客户时,即可确认相应的收入。
控制权转移是指客户对已完成的工程成果享有相关权益和责任。
这就意味着,施工企业有可能在工程尚未完工时就开始确认收入,这与传统的观念有所不同。
其次,在计量方法上,新收入准则推行了成本法和完工百分比法两种计量方法,作为施工企业核算建造合同收入的两种选择。
成本法要求施工企业根据已发生的成本计算已完成的工程百分比,并按照该比例确认收入。
而完工百分比法则要求施工企业按照已完成的工程百分比来计算收入,并在有法律约束的情况下确认收入。
这两种方法的采用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施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核算。
对施工企业而言,这些变化将带来一定的影响。
首先,施工企业需要更加关注控制权的转移时机,并对相关合同条款进行精细解读,以便能够合理判断何时确认收入。
此外,施工企业还需要建立起相应的管理体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准确的估算和测算。
这将对企业内部的管理和信息系统提出更高的要求。
此外,施工企业还需注意新收入准则对与客户进行合同调整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在合同期间可能会出现调整合同的情况,这将对施工企业的收入确认和核算带来一定的挑战。
因此,施工企业需要密切关注合同的具体条款,及时处理合同调整的问题,并对调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进行明确的比较和分析。
总体而言,新收入准则下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收入核算发生了一些变化,对企业内部的管理和信息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施工企业需要更加关注控制权转移时机,并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准确的估算和测算。
同时,施工企业还需要对合同调整问题做出及时的处理,并对调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进行明确的比较和分析。
建造合同新旧会计政策对比(2020)
贷:主营业务收入
和发包方结算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应收账款
贷:合同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计提减值损失(合同预计损失)=(合同预计总成本-合同收入)*(1-累计进度)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预计负债
转回损失
建造合同新旧会计政策对比(2020)
旧会计准则
新会计准则
发生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借:合同履约成本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完工比例法结转成本收入进度=(已发生成本+现在发生)/(已发生+预计发生)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借:预计负债
贷:主营业务成本
完工时
1.将存货贷方余额结转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
2.把工程施工/工程结算/合同毛利结平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将预计负债贷方余额结转
借:预计负债存货=工程施工-工程结算>0
2.预计负债=工程施工-工程结算<0
1.合同结算借方余额在合同资产列报
2.合同结算贷方余额在合同负债列报
新准则中建造合同的账务处理..
新准则中建造合同的账务处理2009-3-29 18:28 【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新准则规范的是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由于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因此,本准则的主要问题是将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各个会计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有关规定。
建造合同的施工期较长,通常要跨越一个会计年度。
为了及时反映各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一般情况下,不能等到合同工程完工时才确认收入和费用,而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遵循配比原则,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按照一定的方法,合理确认各年的收入和费用。
一、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差异财政部1998年6月份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自1999年1月开始实施。
这次财政部在建立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时,对该具体准则没有作较大的修改,从财政部会计司刘光忠处长的讲课中了解到有两处小的改动:1、旧准则第1条规定“本准则规范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新准则规定房地产开发商自建的商品房也可按本准则核算。
2、《企业会计准则-减值准备》中没有规定建造合同减值准备的内容,在新准则中增加了建造合同减值准备的内容。
二、新旧会计科目对照由于《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列报》规定利润表中营业收入由原来的按主营业务收支和其他业务收支分别列示改为合并为营业收入列示,并在第30条中将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支出”科目更改为“营业收入”、“营业支出”,为了同《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列报》的规定相一致,在建造合同科目设置时,也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支出”科目分别更改为“营业收入”、“营业支出”,但它们核算的内容同以前一样,其它会计科目没有变化。
三、涉及的主要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1、设置“工程施工”科目(建筑安装企业使用)或“生产成本”科目(船舶等制造企业使用),核算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新准则下完工百分比法收入确认对建筑施工企业影响
新准则下完工百分比法收入确认对建筑施工企业影响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建筑行业的不断壮大,建筑施工企业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使其在会计核算上存在一些独特的问题,尤其是在收入确认方面。
在过去,建筑施工企业通常采用合同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收入,但在新准则下,完工百分比法收入确认规定发生了变化,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一、完工百分比法收入确认的变化在过去,建筑施工企业通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收入。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将合同收入按照实际工程完成程度所占比例进行确认,即合同进度×合同总收入。
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简单易行,但也存在着一些缺点,如容易受到计量争议的影响、难以确定实际工程完成程度等。
为了规范完工百分比法的应用,财政部提出了《关于规范全面完工百分比法应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有关收入确认的规定。
在新准则下,完工百分比法收入确认规定发生了变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收入》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应当将控制转移作为确定收入的关键点,即在客户可控制货物或服务以及与货物或服务相关的利益的过程中,企业将货物或服务的控制权转让给客户。
这种变化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收入确认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二、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1. 业务模式调整2. 会计核算体系调整由于新准则下完工百分比法收入确认规定的变化,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也需要相应进行调整。
企业需要重新审视现有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调整,以使其符合新的收入确认规定。
企业还需要对内部的会计核算流程进行调整,以确保能够按照新的规定进行收入确认,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经营管理改进新准则下完工百分比法收入确认规定变化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以应对新的收入确认规定带来的挑战。
企业需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及时了解客户对服务的需求和期望,以确保能够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相应的业务模式调整,提高客户满意度。
新收入准则下建筑业会计核算的变化及影响的思考
新收入准则下建筑业会计核算的变化及影响的思考一、建筑业会计核算的变化1. 合同计量模式变更新收入准则要求建筑业企业采用合同计量模式来计算收入,而不再是过去占总收入的30%以上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来计算。
这一变化的具体表现是:建筑业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需要明确合同的控制权转移点,即确定建筑工程的“计量基础”,然后根据合同规定的控制权转移条件、建筑进度等因素计算收入,直到满足所有控制权转移条件。
2. 收入识别时间变更新收入准则将“控制权”这一概念引入收入确认准则,建筑业企业应在转移完全完成时,所有控制权都已经过渡给了买方以及建筑物的真实风险和回报,才能确认和计入收入。
3. 变更合同条款的会计处理如果新的合同条款有变更,则需要重新评估合同的收入识别,并相应调整相应的收入。
二、影响分析1. 更加透明的财务报表新收入准则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详细披露资产负债表,包括已确认与未确认的承包收入和成本。
这将使建筑业企业更加透明,让投资者和股东更有信心。
2. 更准确的成本核算过去的完工百分比模式很容易导致收入和成本之间发生偏差。
采用新的合同计量模式,则可以更准确地核算建筑工程的成本,提高建筑业企业的核算质量和效率。
3. 持续合同的管理风险由于建筑业工程项目通常长周期,而合同计量模式与项目周期没有严格的对应关系,因此会存在持续合同的风险。
如果持续合同的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可能会对建筑业企业的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造成较大影响。
4. 更加严格的财务管理新收入准则要求建筑业企业确保其收入和成本识别、会计核算以及披露符合准则要求,在此过程中,企业需要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以确保准确的财务报表和完整的财务资料。
综上所述,新的收入准则对建筑业企业的财务核算产生了重大影响。
企业应当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的准则要求,合理调整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政策,做好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以更准确、更规范的方式记录客观交易事实,并提高公司财务管理的水平。
浅析完工百分比法在房地产企业建造合同收入确认中的运用
浅析完工百分比法在房地产企业建造合同收入确认中的运用浅析完工百分比法在房地产企业建造合同收入确认中的运用桂燕军关键词:完工百分比法房地产企业建造合同收入确认房地产项目投入大,开发周期长,从项目公司注册到完成项目公司注销,至少会涉及到三个以上会计年度。
在此期间,选择正确的收入确认方法,对于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显得尤为重要。
一、收入确认相关概述20XX年7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稿,明确了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主要判断标准如下:(1)企业享有该商品的现时收款权;(2)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经由企业转移给客户;(3)企业已将该商品转移给客户;(4)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及报酬已由企业转移给客户;(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等情形。
根据以上判断标准,通常情况下,房地产企业采用交付结转法在项目竣工备案后按时点确认收入。
若企业与客户签订的是建造合同,客户能够在项目施工前对房地产设计的主要构成要素做出要求,或者能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主要结构变动做出决策,企业可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项目建设期间开始按时段确认收入。
二、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法的项目收入确认及成本确认(一)建造合同项目收入确认建造合同项目的收入构成如下:(1)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随着项目的进行,如果后期增加了补充协议,或者在交付时实际面积有变化,则以增加后的合同金额作为确认收入的依据。
以完工比法确认建造合同当期阶段性收入的,当期应确认的合同收入为累计已完工合同收入与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合同收入之间的差额。
(二)建造合同项目成本确认建造合同项目成本包括所有与执行该合同相关的直接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和资本化财务费用。
成本法在衡量项目完工百分比法时被广泛采用,合同的累计完工比例依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计算确定。
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是指完成当前工程进度的工程实体已耗用的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
浅谈完工百分比法在企业建造合同实务中的合理运用
浅谈完工百分比法在企业建造合同实务中的合理运用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是由建筑承包商与客户签订的经济合同。
这里所讲的建造承包商,是指根据合同为客户建造工程(或大型资产)的企业。
由于建造合同中的资产大多体积大,造价高,建设期一般都要跨越一个会计年度,有的长达数年。
作为建造资产的企业,针对建造合同中资产的特点,如何准确及时反映企业建造工程过程中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这就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完工百分比法。
本文将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特点,对完工百分比法在企业履行建造合同实务中的运用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完工百分比法的概念和适用前提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的方法。
根据这种方法,合同收入应与为达到完工进度而发生的合同成本相配比,以反映当期已完工部分的合同收入、费用和利润。
这种方法能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有关合同进度及本期业绩的有用信息,体现了权责发生制的原则。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的前提是,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
只有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时,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反之,则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
二、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步骤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就是如何根据该方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具体包括两个步骤。
(一) 确定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计算出完工百分比《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规定,企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定合同收入和费用,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三种方法:1、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该方法是确定合同完工进度较常用的方法。
其计算方式为: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2、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
该方法适用于合同工作量容易确定的建造合同,如道路工程、土石方挖掘、砌筑工程等。
新收入准则下完工百分比法运用的四大变化——核算过程、未使用商品处理、亏损合同处理与报表列报
新收入准则下完工百分比法运用的四大变化——核算过程、未使用商品处理、亏损合同处理与报表列报新收入准则下完工百分比法运用的四大变化——核算过程、未使用商品处理、亏损合同处理与报表列报文/准则观察员【申明】: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学习交流。
【说明】新收入准则明确,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在新收入准则下所谓确定履约进度,其与原建造合同准则确定完工百分比(或完工进度)的理念非常类似。
但是,在新收入准则下,完工百分比法具体运用时存在四大变化需要引起关注,包括核算过程、未使用商品处理、亏损合同处理与报表列报。
本文结合相关规定与案例,对前述重大变化进行详细分析与说明。
一、新旧准则下按进度确认收入相关规定差异对比(一)核算过程1.原建造合同准则核算方式在原建造合同准则下,通过“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归集发生的各种料工费,记录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通过“工程结算”记录已结算的合同价款,通过“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在确认计量当期的收入和费用的同时,记录当期的合同毛利。
工程全部完工后,将“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相对冲。
2.新收入准则核算方式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应当确认为合同资产或应收账款;对于其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由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企业也可以设置“合同结算”科目(或其他类似科目),以核算同一合同下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并在此科目下设置“合同结算——价款结算”科目反映定期与客户进行结算的金额,设置“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科目反映按履约进度结转的收入金额。
因此,在新收入准则下,通过“合同履约成本”归集发生的各种料工费,记录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建造合同中收入与费用确认的完工合同法与完工百分比法的转换属于会计政策的变更
建造合同中收入与费用确认的完工合同法与完工百分比法的转换属于会计政策的变更建造合同是一种特定的经济业务,它有着较长的历史。
建造合同从工程开始到最后完工结算,一个完整的交易需要较长的时间。
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完工百分比法和完工合同法两种。
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的比例,分阶段确认收入和费用,并且报告当期损益。
在完工合同法下,平时只是记录工程建造所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支出,到整个工程完成后,才将全部的成本与与全部的收入配比,确定工程项目的已实现盈利。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能够及时提供与财务报表使用者决策相关的信息,按照完工进度比例确认收入和费用,也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但是当外部环境较为复杂、各种预计因素可能随着环境变化而有较大的起伏时,完工百分比法产生的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相对较差。
而采用完工合同法,平时各个会计期间不确认收入,也不结转成本,所产生的会计信息较为稳健,但是相关性较差,特别是将利润集中到工程完工时一次确认,使得会计收益在各个会计期间波动较大,无法真实反映各期的经营成果。
严格说来是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也就是说不符合权责发生制这一会计基础的。
可以总结出来的是,完工百分比法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在每一个会计期间确认相关的收入与费用的,至于要确认的金额则依照对完工程度的估计有所不同。
而完工合同法则从根本上就认为不应当确认在每一个会计期间应当确认相关的收入与费用,更加不会对完工进度进行估计而确定相应的确认金额了。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完工百分比法是从财务报表可比性角度出发的。
∵ 1、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2、2007会计辅导教材447页第一段文字第二行后段原文有“其中会计处理方法是按照会计原则和计量基础的要求,由企业在会计核算中采用或者选择的、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例如,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规定采用的完工百分比法就是会计处理方法。
【精品编辑参考】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运用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运用注:本文经过精心编辑,下载后可直接使用也可以编辑修改。
近年来随着国家税务风暴以及和火电施工企业划转改制,火电施工企业财务核算各自为政、执行政策混乱等矛盾越来越突出。
①会计政策执行不一,使税务机关在对火电施工企业进行辅导和稽查时沟通困难,加大了企业税务风险;②火电施工企业改制前是分属于各省电力公司的辅业单位,各企业横向联系不多,会计政策不一致造成的影响不大,改制后火电施工企业都处在同一平台下,会计政策不统一造成在财务数据汇总、同业各项财务指标考核对比等各方面工作的困难。
因此,统一会计政策是目前各火电施工企业财务工作的重要工作任务。
目前火电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基本都实行企业本部和下面各工程项目部两级核算体系。
企业本部主要核算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作为火电施工企业的利润中心,是火电施工企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
文章主要探讨电力施工企业项目部级核算收入、成本、利润的主要方法,也是目前电力施工企业执行会计政策的最重要的差别所在。
火电施工企业于 2008 年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全面趋同,引入公允价值、资金时间价值等概念,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所得税、应付职工薪酬等业务处理上也采用了全新的方法。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电力施工企业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尤其是对于施工企业最重要的收入和成本的确认依然沿用了《建造合同》里的方法。
《建造合同》于 1998 年由财政部颁布,1999 年 1 月 1 日先由上市公司开始实行,主要规范的是施工和建造大型设备或机械的企业对跨年度建造工程产值和利润的确认,在《企业会计准则》里《建造合同》作为第 15 号准则单独列示。
火电施工企业应是该准则的主要实行单位,但很多企业因为对该准则理解不够或偏差,在执行中情况却差别很大,很多企业根本没执行,执行的企业在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完工百分比确认方式上也是千差万别。
浅析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浅析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摘要]建造合同属于财会专业会计实务处理中较难的一个知识点。
本文阐述建造合同的类型、建造合同收入和成本的内容及建造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确认以及计量的方法。
[关键词]建造合同;收入;费用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与计量,是核算企业经营成果的关键环节,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建造合同收入更是企业利润的源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准确计量合同收入与费用,是施工企业收入与费用核算的主要内容。
由于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特殊性,建造合同收入与费用的核算方法与其他行业有所不同,由于施工企业会计受工程项目分散管理的因素影响,在收入与费用的确认上也表现出一些特殊性。
施工企业的财务人员必须掌握其特殊性,严格遵守会计准则的要求,才能做好收入与费用的核算,准确分配收入与费用。
1 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在确认和计量建造合同的收入和费用时,首先应当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应当分别处理:其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其二,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需要指出的是,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应当改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1.1 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因建设工程项目结构繁杂、造价高、施工周期长,项目从订立建造合同到工程竣工办理结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规定保修若干时间,项目建设工作才算完成。
目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要求,大中型施工企业基本上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与成本。
此种方法有机地结合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使建筑施工企业在确认收入和成本上找到了依据,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对项目各期间内的工程收入和费用进行确认和计量,能够将工程总体的权责具体地按照工程进度划分到每一会计期间,从而使工程各个环节和阶段的权责更为明确,一旦发生问题,给企业造成损失也便于及时查找原因和追究责任,从而避免各会计期间的工程收入、费用及收益产生大的波动,大大改善过去责权利不明确的状况,为报表使用者方便快捷的掌握各会计期间赢利和亏损。
收入准则与建造合同准则下的完工百分比法
收入准则与建造合同准则下的完工百分比法收入准则与建造合同准则下的完工百分比法风险提示一:审慎确定IPO企业不同业务模式应适用的准则一、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各自主要规范范围(一)收入准则主要规范范围该准则规范的收入主要包括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实现的收入,如工业企业生产并销售产品、商业企业销售商品、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软件公司为客户开发软件、安装公司提供安装服务、商业银行对外贷款、保险公司签发保单、租赁公司出租资产等实现的收入。
(二)建造合同准则主要规范范围1.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2.建筑安装企业和生产飞机、船舶、大型机械设备等产品的工业制造企业,其生产活动、经营方式有其特殊性:这类企业所建造或生产的产品通常体积巨大,如建造的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或生产的飞机、船舶、大型机械设备等;建造或生产产品的周期长,往往跨越一个或几个会计期间;所建造或生产的产品的价值高。
3.建造合同通常具有以下特征:(1)先有买主(即客户),后有标的(即资产)。
建造资产的造价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确定;(2)资产的建设期长,一般都要跨越一个会计年度,有的长达数年;(3)所建造的资产体积大,造价高;(4)建造合同一般为不可取消的合同;(5)建造合同的标的资产通常是按照客户的要求定制的非标准资产,如不做较大改动,可能只有该客户可以使用;(6)承接建造合同的企业(承包方或施工方)仅仅就其提供的施工劳务、材料和设备等获取相关报酬,不承担标的资产所有权上的剩余风险和报酬,标的资产所有权上的剩余风险和报酬(如建造完成后,标的资产本身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由客户承担。
二、如何界定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规范的范围(一)一般判断标准当买方可以在相关业务(如房地产施工)开始前指定专业结构元素的设计和/或在建设过程中可以指定重大的结构性变化,则该类业务合同(如房地产建造合同)通常情况下适用《建造合同准则》。
关于建造合同及收入确认有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建造合同及收入确认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集团建造合同表格填报及相关收入确认有关问题的说明1.合同完工进度百分比的确定解答:根据**集团会计核算办法的讨论,目前集团已初步确定:?施工企业建造合同统一按照成本法确定完工百分比;?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原则上按照成本法确定完工百分比;?设计院的设计合同根据合同执行已经达到的重要节点(key milestone)确认完工进度百分比及合同收入。
设计合同重要节点及对应完工百分比的确定,各级公司可以参照本公司合同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执行的具体情况予以确定,但需向审计师提供设计合同重要节点及对应完工百分比确定的依据。
2.鉴于总承包合同中包含的设计合同一般无法归集出本合同对应的成本,在总承包合同合并且按照成本法确定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的情况下,实际操作中应如何处理?解答:对于EPC总承包合同中包含的设计部分,如果单独签订了设计合同且其合同价值合理(关注设计合同部分的收入占EPC总承包合同的比例),由于设计合同部分成本较小,则可考虑对于设计合同收入采用根据已经达到的重要节点(milestone)确认完工进度百分比及合同收入。
如果设计合同部分没有单独合同或合同价值明显不合理,EPC总承包合同需要按照成本法计算总承包合同收入,具体的处理方法:总承包合同的完工百分比=实际发生的设备 (具体设备成本确认时点参考问题解答3) 、工程成本÷预计的总设备、工程成本总承包合同确认的收入=总承包合同的预计总收入(该预计收入包括设计部分)×总承包合同的完工百分比3.设备、材料成本确认时点解答:根据会计准则要求,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内容:(一) 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二) 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在实务操作中,建造合同设备成本的确认可参考如下处理方法:1. 如为一般设备,其单位价值较低,可在单台设备开始安装的时候全额把设备部分的成本确认为项目成本并作为实际发生成本的一部分;2. 如果是价值较高的单台设备(如设备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较高),需考虑根据安装进度确认设备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会计处理
工程施工合同会计处理工程施工合同的会计处理是指按照会计准则和规定对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进行核算和处理的工作。
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涉及到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合同收入的确认、合同成本的核算、合同的变更、合同风险的评估、工程收入的认定等方面。
下面将详细介绍工程施工合同的会计处理流程。
一、合同收入的确认合同收入是指建设单位从工程施工合同中获得的权利和利益,一般包括工程款、变更款、索赔款等。
合同收入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即在建设单位履行了与施工单位的交易义务、安排了工程施工资金,并取得了合同款项的收益时,应确认合同收入。
在确认合同收入时,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和条件来确定合同收入的金额。
一般情况下,合同收入的确认方式有两种:一是完工百分比法,即按照工程完成的进度来确认合同收入;二是实现百分比法,即按照建设单位实际获得的权益来确认合同收入。
在确认合同收入时,建设单位需注意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要求,确保合同收入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合同成本的核算合同成本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与合同履行相关的各项支出和费用,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管理费用等。
合同成本的核算是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重点关注的一个环节,合同成本的准确核算对于合同的履行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合同成本的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直接成本的核算,即与工程施工直接相关的各项支出和费用,如施工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二是间接成本的核算,即与工程施工间接相关的各项支出和费用,如管理费、办公费、差旅费等;三是管理费用的核算,即为保障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而产生的各项费用。
在核算合同成本时,建设单位需按照会计准则和规定,采用合理的方法和标准来确定合同成本的金额。
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合同成本的核算方法,确保合同成本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合同的变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发生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是指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原有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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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中收入与费用确认的完工合同法与完工百分比法的转换属于会计政策的变更
建造合同是一种特定的经济业务,它有着较长的历史。
建造合同从工程开始到最后完工结算,一个完整的交易需要较长的时间。
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完工百分比法和完工合同法两种。
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的比例,分阶段确认收入和费用,并且报告当期损益。
在完工合同法下,平时只是记录工程建造所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支出,到整个工程完成后,才将全部的成本与与全部的收入配比,确定工程项目的已实现盈利。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能够及时提供与财务报表使用者决策相关的信息,按照完工进度比例确认收入和费用,也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但是当外部环境较为复杂、各种预计因素可能随着环境变化而有较大的起伏时,完工百分比法产生的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相对较差。
而采用完工合同法,平时各个会计期间不确认收入,也不结转成本,所产生的会计信息较为稳健,但是相关性较差,特别是将利润集中到工程完工时一次确认,使得会计收益在各个会计期间波动较大,无法真实反映各期的经营成果。
严格说来是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也就是说不符合权责发生制这一会计基础的。
可以总结出来的是,完工百分比法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在每一个会计期间确认相关的收入与费用的,至于要确认的金额则依照对完工程度的估计有所不同。
而完工合同法则从根本上就认为不应当确认在每一个会计期间应当确认相关的收入与费用,更加不会对完工进度进行估计而确定相应的确认金额了。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完工百分比法是从财务报表可比性角度出发的。
∵ 1、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2、2007会计辅导教材447页第一段文字第二行后段原文有“其中会计处理方法是按照会计原则和计量基础的要求,由企业在会计核算中采用或者选择的、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例如,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规定采用的完工百分比法就是会计处理方法。
”
3、企业应当披露的重要会计政策包括:。
(9)合同收入与费用的确认,是指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与费用所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
例如,企业确认建造合同收入与和合同费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无论是完工百分比法,还是完成合同法,都是属于建造合同收入与费用确认的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
又
∵ 1、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于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者事项以最近可以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出的判断。
2、会计估计的目的一方面是为冷却的那个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例如,坏账准备、担保
责任引起的负债;另一方面是确定将在某一期间记录的收益或者费用的金额,例如,某一期间的折旧、摊销的金额。
建造合同收入与费用确认的两种方法,他们的区别在于是否在每一个会计期间确认相应的收入与费用。
从会计确认层次上来说,当合同没有完全完工时,完工百分比法依照了相关的要素确认标准,对合同交易进行了会计处理,而且是完整的会计处理,包括收入和成本两个部分,但是完工合同法则是不完整的,它认为完工百分比法中确认的收入不符合收入要素的确认标准,因而没有将其列入财务报表。
3、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的确定(三种方法:成本比例法、工作量法和专业测量法)属于企业应当披露的重要会计估计之一。
4、根据会计确认、计量基础和列报项目所选择的、为取得与资产负债表项目有关的金额或数值(如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等)所采用的处理方法,不是会计政策,而是会计估计,其相应的变更是会计会计估计变更。
5、完工合同法与完工百分比法的相互转换,在会计确认上的区别是:一个是会计确认没有发生(至少是没有完整发生),一个是会计确认已经发生(完整发生),而并非是发生的会计确认是否变更。
∴建造合同中收入与费用确认的完工合同法与完工百分比法的转换属于会计政策的变更。
综上所述,二者的变更属于会计政策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