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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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之“道”
内容摘要:“道”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组成,由道家首先提出。道,原指道路、坦途,后逐渐发展为真理,规律,基本成为世界本原、本体、规律或原理的代名词。
春秋后期,老子最先把道看作宇宙的本原和普遍规律,成为道家的创始人。道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虽然没有在中国正统文化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却对人们的思想有着巨大的影响。道家思想的核心,可以概括为:无为,无欲,无我;居下,清虚,自然。道家学说以探索自然、社会、人生为宗旨,以自然秩序、社会秩序和心灵平衡的合一为目标,表述严谨,逻辑性极强。
关键词:道,矛盾转化,无为,为人处事,管理
正文:一、何为道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1],“道”,就是《老子》哲学思想的轴心。道最初的含义是指道路,也就是说,道是有形的、多变的、可名的,同时也可以理解为研究、认识或处理某一问题的方法和途径。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2]他认为,在天地万物产生之前,就存在着一个无形、无相、无声、无名的“道”,它是一种规律,是物质的本初,是揭示事物之间必然联系的本质,是一种无形的、不变的、不可名的恒道,是万事万物发展的总根源。
老子的“道”是当时思辨哲学的最高成果。他不仅对世界的本原做出了“道”的最高抽象,而且对“道”的运动规律做出了最高概括。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3],“无为即自然”,是道家哲学的基本观点。老子认为事物的发生与发展都有其客观性与规律性。《道德经·德经第42章》中有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道德经·德经第六十二章》并进而指出:“道者万物之奥。”他认为万事万物向相反的方向转化是“道”的运动规律,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是时刻变化而非静止的,天地万物都存在两个互相矛盾的对立面以及对立面的互相转化,并揭示出一系列的矛盾,如:有无,难易,祸福,刚柔,兴衰,智愚,生死,进退等。他认为,这些矛盾的任何一方面都不能独立存在,而是相互排斥,相互依存的。他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4]老子还深刻地揭示了对立面的互相转化,他说:“曲则全,枉则正,洼则盈,敞则新”[5]、“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6]、“祸兮福之倚,福兮祸所伏”[7]。他认为祸福、正邪、善恶都会由于其内部存在着两种对立因素而可能向其相反方向转化,“负阴抱阳”的万物都是如此。因此他指出“反者,道之动”[8],把事物的相互转化,当作一条重要规律。既然有规律存在,那么我们在处事时就必须遵循规律,“无为”乃是“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9],实质在于顺应规律。而遵循规律并不等于抱着现成规律停步不前,因为规律本身也不是一种常态,要明白“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10]。“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就是万物发生、发展的规律。效法自然,就是认识、遵循客观规律,使规律为我所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11]。无不是空洞的东西,而是万事万物的本原,既是万物之所出,又是万物之所归。无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相对于有的概念,
相对于有形、多变、可名的存在。无,一定不是具体的东西,而是抽象的事物内部的本质,它寓于具体事物之中,并通过具体事物表现出来,它是事物矛盾运动的法则和规律。它不可能被感觉,却可以被理性所认识;不可能被改变,却可以被遵循和利用。“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器,无之以为用”[12],老子所倡导的是一种“无用之用”,看似“无用”却有其重要作用。
二、为人处事
道家思想是一个以自然为核心的体系,其对宇宙本原的探索,目的是对现实社会和人生问题做出合理的解释,是为社会和人生寻找一种依托,对事物纷繁变化,变幻莫测的充分发展找到一个固定的规律,老子认为“道”是宇宙万物产生和发展的总根源,从而提出“天人合一”思想,将思路转到了人生层面上,为人们提供了“自然无为”的人生哲学。
老子说:“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13],即天下最柔软的莫过于水,它却能够克制最坚硬的东西,柔之克刚,弱之胜强,人们应当像水一般柔软,记住“不言”之教,“无为”之益。老子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14],即人们只有返回本性,持守虚静,合乎自然,才能清除各种烦扰纷争。老子说:“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15],即做人在于帮助别人,而非与人争夺。老子还说,“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16],即大自然养育万物但不占为已有,帮助它们却不依赖它们,成就它们却不支配它们,这才是高尚的品德。
老子从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的人与物的统一中来定位人的价值,把人与道、天、地统一起来并且等量齐观,清楚地表现了更高的人生价值,自觉认识到人生自我存在的意义,并且更加注重个体的自我价值。外在的一切,是客观的,但又不是纯客观的对象;它既为其自身而存在,又为人类作为对象而存在。老子总是把“独”、“我”放在低下、申、贱、不利的地位。他指出:“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曲闷;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鄙。”[17]这正是揭示了违反自然规律的行为会破坏人生自然价值的道理。道家强调个体时在尤为重视体现其质朴的人格,凸现主体自我的价值,把人的精神自由和解放作为人的需要和价值。道家学说的思想精髓,从宏观的方面说,就是“道”之学;道家既然更高更全面地珍惜生命、提高人生的价值,老子主张人应当守处下,不与人争,宽以待物,主张生而不有、为而不持、长而不宰。这种处世的方法目的就是确保个人不往争强不服的方向走去,保全自身,不使自己招祸引灾。
三、如何管理自我、治世
老子哲学之“无为而治”素为中华民族所崇尚,“无为”是道家学说中最为核心的思想。司马迁在《论六家要旨》写道:“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由此可以看出,道家的无为绝非无所作为,消极应对只是其表象,不要锋芒毕露,不要给人带来烦扰,表面上守弱处静,无所作为,实际上却遵循万物本性,顺应自然之道,知足知止,就已经是有所作为,却也是无所不为,只有这样才能把事情做成功,如老子说的“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的“自然无为”的人生哲理,“无为而治”的治世思想,将人的精神生命与宇宙的精神生命融合在一起,为人们的安身立命提供了一种无限与永恒的依托,它既是老子“道法自然”思想的延伸,也是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