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一直是关系到患者生命健康的重要议题。
为了确保医疗机构的运营安全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核心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十六项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并探讨其在医疗行业中的作用和意义。
1. 患者权益保护制度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是医疗机构的首要任务之一。
该制度包括各类医疗文件的编制、患者知情权的实现、患者隐私保护等内容,旨在确保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的权益不受侵犯。
2. 医疗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医疗过程质量控制制度主要涉及医疗流程和作业规范的制定与实施。
通过明确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减少操作失误和医疗事故的发生,提升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效果。
3.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护理质量是医疗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着重规范护理工作的内容和流程,并通过培训和考核来保障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提供符合规范和安全的护理工作。
4. 药品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建立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销毁等环节的规范操作流程,以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使用,防止药品滥用、过期等问题的发生。
5.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主要涵盖医疗器械的选购、验收、管理和维护等方面。
通过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管,确保其质量合格和安全可靠,减少患者受到器械相关风险的可能性。
6. 医疗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医疗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是医疗机构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该制度要求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和准确的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保障患者的权益和维护医疗机构的声誉。
7. 医疗质量评估与监测制度医疗质量评估与监测是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的全面评估和监测。
该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建立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估和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质量问题,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8. 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医疗纠纷调解制度致力于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的纠纷。
该制度要求医疗机构设立专门部门或委员会来处理医疗纠纷,以提高对患者满意度和医疗机构的信誉度。
医疗质量管理十六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十六项核心制度1.医疗质量方针制度:明确医疗机构的质量目标和方向,为医疗质量管理提供基本依据。
2.组织结构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组织结构,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医疗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医疗质量管理手册、工作程序、标准、操作规范等,为医疗质量管理提供操作性指导。
4.员工培训及能力提升制度:建立员工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员工的医疗质量意识及专业技能。
5.临床路径和操作规范制度:制定并推广医疗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效率和安全性。
6.患者权益保护制度:建立患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对患者的服务和安全保障,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7.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8.医疗质量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医疗质量评价和考核机制,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9.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医疗风险管理机制,对医疗患者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10.医疗质量信息核查和统计制度:建立医疗质量信息核查和统计制度,及时收集和整理医疗质量相关数据,为决策提供依据。
11.医学科研和学术论证制度:推动医学科研和学术论证的开展,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12.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保证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提高医疗质量。
13.医疗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医疗质量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共享利用。
14.整改和持续改进制度:建立整改和持续改进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15.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安全工作,预防医疗风险和事故的发生。
16.医疗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建立医疗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解决医疗纠纷,提高患者满意度。
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1.诊疗规范:确保医生按照国家和医院的诊疗规范进行诊疗,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
2.病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病案管理系统,包括病案收集、整理、归档等环节,确保病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3.医疗质量评估: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包括对医生的技术能力、治疗效果、患者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医院医疗质量的稳步提高。
4.医疗设备管理:建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采购、验收、维护等方面,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有效使用。
5.药品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药品采购、库存、配送、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的购入和使用过程,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6.感染控制制度:建立科学的感染控制制度,包括隔离措施、消毒防护措施等,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和传播。
7.护理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护理管理制度,包括护理质量评估、护理流程规范等,提高护理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8.医学伦理:确保医生和护士遵守医学伦理规范,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和知情权,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9.医患沟通: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机制,加强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加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10.急救制度:建立健全的急救制度,包括急救设备、急诊医生和护士的培训等,提高医院对急危重症患者的处理能力。
12.医学教育培训:建立医学教育培训制度,包括医生、护士的岗前培训和持续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13.病房管理制度:建立病房管理制度,包括病房清洁、空气消毒、病人安全等方面,提供安全、舒适的住院环境。
14.患者安全管理:建立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预防医疗事故、误诊、病人跌倒等方面,确保患者的人身安全。
15.医疗投诉处理:建立科学的医疗投诉处理机制,对医患矛盾和投诉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形象。
16.社会责任:医院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和公益活动,为社会和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这些医疗核心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
十六项核心制度
4、医嘱执行制度
1、凡用于伤病员的各类药品和各类检查、操作项目均应下达医嘱,并
计入医嘱记录单。
2、医嘱要求清晰、准确,处理、输录、整理医嘱必须准确、认真,不
得修改。
3、医师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先对医嘱进行认真校对,护士对
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的盲目执行。
因故不能执行遗嘱时,应当并处理。
对临时医嘱,因通知并督促有关人员15分钟内执行,然后打印出医嘱本及各项治疗单。
4、医嘱提交到电子病历的医嘱记录单后以蓝“√”表示,长期医嘱在打
印出各项治疗单并查对后,以红“√”在打印出的医嘱本上表示;临时医嘱处理后已执行的以铅笔“√”表示,未执行的用铅笔“△”表示。
医嘱执行后护士必须签全名及时间以示负责。
5、每日医嘱查对时是在计算机上调出医嘱记录单与打印出的医嘱本、
执行牌进行查对。
每周1次的大查对,是从计算机上调出每一个病人的医嘱记录单与打印出的执行牌进行查对。
16项核心制度.doc
16项核心制度目录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四、会诊制度五、急诊会诊制度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一)手术分类(二)手术医师分级(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四)手术审批权限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一)临床科室(二)手术室(三)药房(四)血库(五)检验科(六)病理科(七)放射科(八)理疗科及针灸室(九)(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十一、医生交接班制度十二、新技术准入制度十三、病历管理制度十四、分级护理制度十五、医患沟通制度十六、临床输血管理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每周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住院医师应当每日至少查房两次,重点查房,必要时请上级医师协助 查房内容包括患者病情变化、诊断依据、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疗效评估、预防并发症等 查房时应当了解患者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查房后应当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制定下一步诊疗计划
定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是医疗核心制度之一,指医疗机构应建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对疑难病例及时组织讨论, 明确诊疗计划,并记录在病历中。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 新技术准入制度
对新技术进行评估 和审核
确保其安全性和有 效性
保障患者权益和安 全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新技术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新技术准入评估机制,对新技术进行全面评估和审核。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新技术准入档案,记录新技术的评估结果、使用情况等信息。
查房频次:每周至少2次
查房重点:疑难、危重、手术、新入院及病情变化快的患案和护理计划
查房程序:先巡视病房,听取患者及家属主诉,进行体格检查,然后与主治医师、住 院医师讨论病情,制定治疗方案
查房频次:至少每日一次,重点查房至少每周一次 查房内容:了解患者病情变化、诊断和治疗方案、护理和营养情况等 查房要求:认真听取患者和家属意见,分析病情,提出诊疗建议 协助要求:必要时请住院医师协助查房,共同商讨诊疗方案
医疗机构应当建 立急危重患者登 记制度,对急危 重患者应当及时 登记,并按照规 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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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会诊制度是指医疗机 构应当建立会诊制度,对涉 及多个科室的疑难病例及时 组织会诊,必要时请上级医
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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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会诊制度,医疗 机构可以及时组织多个科室 的医师进行讨论和协作,共 同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 疗问题,提高医疗质量和效
十六项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一、凡第一个接待门急诊病人的科室和医师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
二、首诊医师发现涉及他科的病人应在询问病史、进展体检、写好病历,并进展必要的处置后,才能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科。
三、挂错号与科本毫无关系的病人,可通过挂号室换号转他科就诊,首诊医师必须做好耐心解释,不得推之不问。
四、凡遇复合伤或诊断未明的病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承当主要诊疗责任,并负责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在未明确收治科室之前,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
五、如患者确须转科,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医师并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诊察同意后负责与相关科室联系并妥善安排。
如须转院,由首诊医师经科主任同意签字后向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汇报并备案前方可转院。
六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过程中违反以上规定,将追究有关科室和当事人的责任,并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进展处理。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危、重、疑难病例及新入院病例的诊断及治疗方案,抽查医嘱、病案、护理质量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展必要的示教工作。
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并全面查体。
二、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参加,内容包括:系统了解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进展全面物理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入院、重危、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例进展重点检查讨论,确定新方案,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一一予以纠正,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
三、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展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
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
十六项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个接诊患者(尤其是急、危、重患者)的科室或医师(包括门、急诊医师及病房医师)为该患者的首诊科室、首诊医师。
首诊医师应对该患者检查、诊断、治疗、抢救、会诊、入院、专科、转院等负责到底;并按规范完成医疗文书书写和记录,做出初步诊断意见,给予妥善处理,不能推诿或中途不管。
(二)首诊医师接诊患者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给予相应处理,并认真记录门诊病历。
经检诊后,如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疾病,首诊医师应负责处理;如诊断处理困难,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如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疾病,或者同时存在其他专科诊疗范围的疾病时,则应及时请求相关科室会诊。
(三)对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如不属本科疾病,应在迅速开展抢救的同时,立即请相关科室医师急会诊。
被邀请的医师应按急会诊要求,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共同参加抢救。
1(四)对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向病区联系,病区不得拒绝收治。
在本科室病区床位收满的情况下,可按照:专业相近、楼层相近的原则,通知相关病区收治,有空床的病区不得拒收患者。
(五)急、危、重患者检查、入院或转院时,首诊医师应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护送。
凡需护送者,由首诊医师负责护送。
(六)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给接班医师。
交接班时首诊医师必须当面交待清楚,并做好记录后方能离去。
2二、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一)本制度所指“三级医师”为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副主任)医师。
(二)在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逐级请示、逐级负责。
下级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认真听取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上级医师指示;上级医师应及时检查下级医师的工作,指导诊疗,形成一个完整的诊疗体系。
(三)下级医师如果不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擅自对患者做出不正确的诊疗,或者下级医师不严格执行上级医师指示,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下级医师承担责任;如果下级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而上级医师不及时做出适当指示,不亲自查看患者,或做出错误指示的,由上级医师承担责任。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国家在医疗领域所建立的核心机制和制度安排,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保证。
我国的医疗核心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十六项内容:1.医疗体系建设。
包括构建全民医保体系、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疗资源配置等。
2.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等,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3.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药品全流程监管制度、推广仿制药等,确保药品供应安全和合理用药。
4.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加强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完善医疗质量评价体系等,保障患者安全。
5.医疗价格和费用管理。
建立合理的医疗价格机制、推动医用耗材价格透明等,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
6.医疗技术和人才支持体系建设。
培养医疗人才、加强技术攻关等,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7.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推进医疗信息化,建立电子病历、远程医疗等信息系统,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8.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医患矛盾调解机制、完善医疗责任追究等,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9.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完善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就医需求。
10.医疗管理体制。
推进医院、提高医疗机构管理水平等,优化服务管理模式。
11.医学伦理和法律建设。
加强医疗伦理和法律教育,建立完善医疗行为规范和法律法规。
12.医疗事故监管和预防。
加强医疗事故统计和监管,推动医疗事故预防和处理。
13.医患沟通和信任建设。
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机制。
14.医疗资源配置和流动。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结构,推动城乡医疗资源流动和共享。
15.医疗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
加强医疗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16.医疗科研和创新机制建设。
鼓励医疗科研和技术创新,推动医疗科技进步。
这些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覆盖了医疗领域的方方面面,从基层医疗服务到医疗保障、从医疗质量安全到医患关系,都有相关制度和机制的支持和保障。
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医疗体系的核心,为保障人民的健康提供了重要保障。
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守则.doc
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为切实履行医院救死扶伤的职责,规范医护人员对重危病人抢救的医疗行为,防止不安全医疗责任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因各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和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和医疗部门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专门医疗部门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三)危重病人抢救必须听从急救小组负责人或主管医师指挥,迅速将病人转入急救室进行救治,特别紧急设法转运的应就地抢救,召集急救车和医院急救小组赶赴抢救。
(四)在医院内发生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态或重危病人抢救需行政特别支持的,除按第三条处置外,必须立即上报医务处直至院长。
(五)危重病人的转送必须有主管医护人员或主持诊疗操作的医护人员陪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请护士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
无医嘱视为主管(治)亲自陪同。
护士站必须做好协调工作。
(六)各医疗部门必须组建抢救小组由科负责人亲自主持。
各病区要建立定期检查急救设备、药品制度,药剂科要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提供充足的急救药品,辅助科室要保证急救检查设备的完好和随时应急并建立制度。
(七)急诊科和ICU是医院处置危重病人的重要部门,必须保证急救床位和设备的应急使用和人员的紧急调用。
科室要建立相应的定期检查医疗制度。
(八)危重病人急救中全体医护人员应以抢救病人生命为第一,收到急救传呼6120,放下一切工作奔赴急救场所。
为救命,主持抢救负责人有权力签署特急急救意见,先救治后付费,但此权限仅限首次。
行使后应立即报告医疗行政和总值班,以后不付费诊治需请示医疗行政审批。
(九)如违反以上条例视为责任事件,医院将进行严厉处罚,因此所引起的后果,当事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卫生部医疗机构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卫生部医疗机构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1. 患者权益保障制度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卫生部制定了一系列患者权益保障制度。
首先,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应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如医生与患者的交谈内容、病历信息等应严格保密。
其次,医疗机构应提供明确的价格公示制度,确保患者对医疗费用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
另外,医疗机构还应建立患者投诉反馈渠道,及时解决患者的诉求和问题。
2. 临床质量管理制度卫生部医疗机构还规定了临床质量管理制度,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这包括临床路径管理,即制定标准化的诊疗流程,确保医疗操作规范和一致性。
另外,医疗机构还应建立医疗巡查制度,对医疗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和改进不合理的医疗操作。
3. 医学研究伦理和学术道德制度为了保护患者的权益和确保医学研究的可靠性,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立了医学研究伦理和学术道德制度。
医学研究项目需经过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确保研究过程中患者的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
此外,医学研究人员应遵守学术诚信规范,杜绝数据捏造和虚假宣传等不道德行为。
4. 护理服务质量评估制度为了确保患者获得高质量的护理服务,医疗机构应建立护理服务质量评估制度。
这包括评估护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建立护理服务满意度评价机制,关注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不足之处。
5. 医患沟通和信息共享制度为了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和信息共享,医疗机构应设立医患沟通和信息共享制度。
这包括建立患者健康档案,方便医生对患者的病史和治疗情况进行了解和分析。
同时,医生应与患者充分沟通,解答患者的疑问和提供必要的医学知识。
6. 知情同意和手术安全管理制度在进行医疗手术时,医疗机构应实施知情同意和手术安全管理制度。
医生在进行手术前,需向患者详细解释手术的目的、风险和预期效果,并听取患者的意见和选择。
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建立手术风险评估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确保手术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印】医疗十六项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 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科和转 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二、首诊医师除按要求将病史、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 结果详细记录外, 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 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 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三、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必须及时收入 院,如因本院条件有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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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诊资格不够、延时会诊:全院通报,扣罚综合质量 考核成绩,由此所发生的诊疗过失,由当事人或上级医师承担。 (三)不填写会诊记录单:凡申请会诊医师或被邀会诊医师 未按时填写会诊记录单者,全院通报,扣罚综合质量考核成绩, 由此所发生的诊疗过失,由当事人承担。 五、病例讨论制度 一、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讨论时限: 一般情况下, 患者死亡 1 周内进行; 特殊情况 (医 疗纠纷、猝死病例)及意外死亡病例,当日完成死亡病例讨论。 凡死亡病例,医师均应询问死亡患者的家属是否同意尸检,如不 同意尸检,应取得患方书面知情同意。凡同意尸检的,患方须在 尸检协议书签字,保留于病历中,待尸检报告发出后 1 周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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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定重点病例,提请主任医师查房。 6、介绍有关专业理论进展,进行教学查房,搞好住院医师 “三基”训练,培养下级医师正确的临床思维方式和处理实际问 题的能力。 7、查阅医疗文件,对病历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估,及时审 签住院医师所写的“主治医师查房记录”的内容。 (三)主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查房 主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每周至少查房二次,对新入 院病人的查房应在 72 小时内完成,要求病区各级医师、责任护 士及实习进修人员必须参加。 查房形式包括指导查房和教学查房。 1、指导查房:旨在了解住院医师及主治医师的查房质量、 医疗质量、病历质量、护理质量、病区管理质量,解决所管辖病 区病人诊断和治疗中的疑难问题。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事业是国家民生的基石,为了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医疗核心制度。
下面将逐一介绍这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医疗资源配置制度医疗资源配置制度旨在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供均等、高效的医疗服务。
通过建立统一的医疗资源调控机制,优化医疗资源分布,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覆盖范围和质量。
二、医疗技术与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技术与质量管理制度注重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和医疗质量的保障。
通过加强医疗技术管理、质量评价和事故处理等措施,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疗费用的定价、调整和监管,使医疗费用合理、透明。
通过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制度,防止医疗费用过高,保障人民的医疗费用支出在合理范围内。
四、医保制度医保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供医疗费用保障和风险分担。
通过参保、筹资和医保支付等环节,让全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减轻个人经济负担。
五、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通过建立药品生产、流通和采购的管理机制,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价格合理。
六、药品审评审批制度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是保证我国药品质量安全和研究创新的基础。
通过严格药品审评审批程序,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管和控制。
七、医疗法规与政策制度医疗法规与政策制度是医疗事业运行的依据和保障。
通过制定和完善医疗法规与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
八、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制度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制度旨在及时、公正地解决医患纠纷。
通过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机构,促进医患和谐关系,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九、医疗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医疗服务质量监督制度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十、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制度注重医院内部安全管理和医疗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医院十六项核心制度考核细则
医院十六项核心制度考核细则医院的十六项核心制度考核细则是为了确保医院各项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运行,以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下面是对医院十六项核心制度考核细则的详细介绍。
第一项:医院组织结构制度。
考核重点是医院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是否能够实现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有效的沟通协调。
第二项:人事管理制度。
考核重点是人事管理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是否能够科学、合理地管理和激励医院职工。
第三项:薪酬福利制度。
考核重点是薪酬福利制度的公平合理性和激励效果,是否能够合理激发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四项: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考核重点是医院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是否能够有效控制医院的财务风险并保证财务运行的稳定。
第五项:临床质量管理制度。
考核重点是临床质量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是否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并能够持续改进临床工作。
第六项: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考核重点是医院病案管理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是否能够保证病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医疗质量评估提供可靠数据。
第七项: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考核重点是医院药品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是否能够保证药物的安全合理使用,并有效控制药品费用。
第八项:医院设备管理制度。
考核重点是医院设备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是否能够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维修,为患者提供可靠的检查和治疗服务。
第九项: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考核重点是医疗器械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是否能够保证医疗器械的有效使用,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十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考核重点是医院感染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是否能够保证患者的安全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减少感染的发生。
第十一项:医院卫生管理制度。
考核重点是医院卫生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是否能够保持医院的清洁卫生,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第十二项: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考核重点是医院安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是否能够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项:医院信息化管理制度。
十六项核心制度
XXX医院十六项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分级护理制度4、术前讨论制度5、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6、死亡病例讨论制度7、危重病人抢救制度8、手术分级及分类管理与审批制度9、查对制度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2、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3、会诊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制度16、转院转科制度----------------------------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首诊负责工作制度1.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接诊病人,特别是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2.首诊医师按要求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及时治疗或收住入院,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首诊医师应首先抢救并及时请求相关诊疗科室派员参加抢救处理,被邀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推诿抢救。
、4.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5.被邀科室须有二级医师或专科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并做好登记记录。
6.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7.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8.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核心制度是指支持和指导医疗卫生行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制度和政策,旨在为全民提供公平、高效、可持续的医疗服务。
以下是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1.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所有居民,确保人人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
2.药品政策与监管:建立科学、公正、有效的药品政策和监管机制,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药品的合理使用率。
3.医疗服务价格与费用管理: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和费用管理政策,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防止虚高和不合理费用。
4.医疗机构分类与管理:对医疗机构进行分类管理,推动医疗机构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5.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6.医疗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医疗信息平台,实现医疗信息的共享和互通,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7.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与管理:加强医疗卫生人才的培养和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
8.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解决基层医疗资源不足问题。
9.老年人和儿童疾病预防与控制:加强老年人和儿童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高老年人和儿童的健康水平。
10.医疗机构评审与监督:建立医疗机构评审和监督机制,对医疗机构的运行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
11.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加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便捷、高效、贴近居民的医疗服务,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12.医疗器械监管:建立医疗器械监管机制,规范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和使用,保障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13.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工作,提高疾病预防和控制的能力,降低疾病传播和发生的风险。
14.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和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加强中医药科研和临床应用,发挥中医药在保健治疗中的作用。
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医院的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为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关系的良好发展,医院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以下是医院的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监督和评估医疗服务的质量,确保医院的医疗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二、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建立医患双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预防医疗事故的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处理流程,确保医院的医疗服务过程安全可靠。
三、科研与教学管理制度医院重视科研和教学工作,设立科研和教学管理部门,制定规范和程序,加强科研和教学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医院的学术发展。
四、药品管理制度医院设立药品管理部门,制定药品采购、配送、贮存和使用的规章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可靠、价格合理,避免药品滥用和浪费。
五、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医院设立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实施医疗设备的定期检验、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安全。
六、病案管理制度医院设立病案管理部门,规范病案的书写和管理流程,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医疗信息安全,提高医院病案质量和管理水平。
七、感染控制与防治制度医院设立感染控制与防治部门,制定感染控制与防治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医院环境的洁净和医疗操作的无菌。
八、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制度医院设立医疗服务管理部门,制定医疗服务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确保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够及时、准确、专业地满足患者的需求。
九、护理管理制度医院设立护理管理部门,制定护理服务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提高护理质量和效益,确保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十、手术医疗管理制度医院设立手术医疗管理部门,制定手术操作和手术室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手术操作的安全和手术室的无菌。
十一、疼痛管理制度医院设立疼痛管理部门,制定疼痛评估和疼痛缓解的操作规范,提高患者的疼痛管理水平,减轻患者的痛苦。
十二、门急诊管理制度医院设立门急诊管理部门,制定门急诊服务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提高门急诊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减少患者等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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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医院版)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分级护理制度4、术前讨论制度5、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6、死亡病例讨论制度7、危重病人抢救制度8、手术分级及分类管理与审批制度9、查对制度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2、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3、会诊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制度16、转院转科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为切实履行医院救死扶伤的职责,规范医护人员对重危病人抢救的医疗行为,防止不安全医疗责任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因各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和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和医疗部门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专门医疗部门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三)危重病人抢救必须听从急救小组负责人或主管医师指挥,迅速将病人转入急救室进行救治,特别紧急设法转运的应就地抢救,召集急救车和医院急救小组赶赴抢救。
(四)在医院内发生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态或重危病人抢救需行政特别支持的,除按第三条处置外,必须立即上报医务处直至院长。
(五)危重病人的转送必须有主管医护人员或主持诊疗操作的医护人员陪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请护士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
无医嘱视为主管(治)亲自陪同。
护士站必须做好协调工作。
(六)各医疗部门必须组建抢救小组由科负责人亲自主持。
各病区要建立定期检查急救设备、药品制度,药剂科要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提供充足的急救药品,辅助科室要保证急救检查设备的完好和随时应急并建立制度。
(七)急诊科和ICU是医院处置危重病人的重要部门,必须保证急救床位和设备的应急使用和人员的紧急调用。
科室要建立相应的定期检查医疗制度。
(八)危重病人急救中全体医护人员应以抢救病人生命为第一,收到急救传呼6120,放下一切工作奔赴急救场所。
为救命,主持抢救负责人有权力签署“特急急救”意见,先救治后付费,但此权限仅限首次。
行使后应立即报告医疗行政和总值班,以后不付费诊治需请示医疗行政审批。
(九)如违反以上条例视为责任事件,医院将进行严厉处罚,因此所引起的后果,当事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不少于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周2-3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
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二)对重危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员。
(三)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子、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病情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四)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五)查房内容: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危重病例,审查对新入院、疑难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副主任医师对新入院的一般病人在首次查房时应提及包括疾病的诊断依据、鉴别诊断、治疗方案及治疗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四方面的内容,对疑难病例应提及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结果在鉴别诊断的意义及明确诊断的途径、措施和方法:对已发出“病危”通知的病人,应自当天起连续三天,每天进行查房,查房需提及当前的主要矛盾以及解决主要矛盾的途径、措施和方法。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的错误记录;了解病员的病情变化并征求他们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院、转科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的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的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的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六)院领导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3、分级护理制度(一)目的分级护理指根据病人的病情,确定特级护理或一、二、三级护理,进行病情观察和治疗护理,并根据日常生活能力(ADL)评定给予基础护理。
(二)适用范围1、特级护理(1)脏器功能衰竭(心、脑、肾、肝、呼衰)。
(2)各种复杂的或新开展的大手术。
(3)各种严重的创伤、烧伤,多脏器功能损伤。
2、一级护理病情严重或病情不稳定需严密监测和观察者。
3、二级护理病情基本稳定者。
4、三级护理病情稳定者。
(三)主要护理要求1、特别护理要求(1)专人护理。
(2)根据病情监测生命体征、出人量。
(3)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记录病人的重要生理、心理反应。
(4)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
(5)做好基础和专科护理,防止护理并发症。
2、一级护理要求(1)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根据医嘱和病情监测记录生命体征、出人量。
(2)观察病人的生理、心理反应,了解心理需求,做好身心整体护理。
(3)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
(4)做好与疾病有关的专科护理,防止护理并发症。
(5)做好健康教育,协助或指导功能锻炼。
3、二级护理要求(1)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及生理、心理反应,做好身心护理。
(2)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
(3)做好健康教育,协助或指导功能锻炼,预防护理并发症。
4、三级护理要求(l)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
(2)了解病人病情,做好健康教育。
(四)日常生活能力(ADL)的评定和护理要求护士应对病人进行ADL评定,并提供相应的护理。
1、级别(1)一级:完全独立,各项活动能在正常时间内安全完成。
生活可以自理不需要借助帮助。
(2)二级:部分独立,在完成各项日常生活活动中,需要使用辅助器具并超过正常完成活动时间,动作不够安全。
若提供必要的物品,生活可以自理。
(3)三级:部分依赖,已尽最大努力仍不能独立完成日常活动。
需要指导、监督或说服,协助生活护理和功能锻炼。
(4)四级:完全依赖,完全需要帮助。
需要协助被动活动,指导部分主动活动。
2、护理质量标准(1)床铺平整、清洁、舒适、无碎屑、无尿渍、无血渍。
(2)卧位舒适,符合病情和治疗要求。
(3)口腔清洁,妥善处理口腔黏膜溃疡、出血等。
(4)皮肤清洁、完整无破损,会阴、肛门清洁无异味,指、趾甲、须发等洁净。
(5)满足进食的需求。
(6)满足饮水、排泄的需求。
(7)根据肢体功能,协助和指导适当的功能锻炼。
4、术前讨论制度(一)对重大、疑难(四、特类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科研项目手术,较大的毁损性手术,年龄75岁以上的病人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术前讨论要作详细记录,必须明确手术指征,制定手术方案、并发症的防范措施、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
(三)术前病历讨论过后必须要有本科室主任签名确认。
5、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一)入院后五日内不能确诊的,需进行科室内讨论;入院后八日内未能确诊的,需组织全院讨论。
(二)疗效不满意病例的讨论:主要病情不能控制的,五日内完成科室内讨论;仍不能控制的,八日内完成全院讨论。
(三)门诊病例讨论:凡是在我院就诊三次仍不能明确诊断的,要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讨论。
(四)医技病例讨论:凡疑难病例,或发现结果明显异常,报告有疑问,要组织讨论,必要时复验,并由副主任医(技)师审核签发。
(五)危重病例讨论:病危病重的病人要在24小时内完成科室内讨论;病情不能控制的要求提请医务处组织全院会诊,医务处组织在24小时内完成院级讨论。
6、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一)凡死亡病例,一般在死后一周内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
尸检病例,待病理解剖出结果后进行讨论,但不应迟于二周。
(二)死亡病历讨论要作详细记录,包括入院经过、治疗经过、病情恶化原因、死亡病因、死亡时间等。
死亡原因不明的要注明。
(三)如死亡病历为传染病病历,要在法定的时限内上报院防保科、医务处,一类传染病还要上报院部领导。
7、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一)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
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
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处、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二)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
涉及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
(三)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
(四)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
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
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
抢救房间要进行终末消毒。
(六)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并及时办理各种签字手续,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七)需跨科抢救的重危病人,原则上由医务处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
参加跨科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特长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
(八)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入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九)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后勤保障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
8、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审批制度(一)一、二类手术由分管的主治医师审批(主治医师不在时,由指定高年资住院医师审批)决定安排手术人员。
(二)三、四类手术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审批并安排参加手术人员。
(三)使用植入介入医疗器械需所在科室主任审批签字。
(四)毁损性手术、重大特类以及新开展的手术应由科主任签署意见,报医务处登记、审查,业务院长批准。
9、医疗查对制度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