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公司劳务结算及签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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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汇总

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汇总

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汇总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是一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工程变更、调整、补充等情况进行管理的制度,在此过程中,有必要对相关的政策法规、程序、应用及技术加以规范,以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准确维护施工安全和质量控制。

下面将从政策及法规、程序、应用技术等方面简要介绍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

一、政策及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了工程建设中涉及到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相关内容,以及应用的材料、设备等必要条件。

其中关于变更、补偿、补偿、违约等方面的规定较详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中涉及到的关于变更、价格、质量等方面的规定需要在制定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时加以考虑和规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中明确了建筑工程的相关规定,很好地说明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问题。

对于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的制定,能够提供很好的指导性意义。

二、程序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的制定应包括相关程序,确保方案的正常执行和落实。

常见的程序包括:1. 制定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方案: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方案。

2. 向相关部门进行报批:提交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方案。

3. 审批并颁发实施证书:方案经过审批后颁发实施证书。

4. 实施方案:实际落实和执行制定的方案。

5. 监管和回访: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监管和回访方案的执行情况。

三、应用技术在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的制定中,应用技术的应用对制度的执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主要应用技术包括:1. 自动化技术: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自动化管理,实现对工程流程全面的监控和掌控。

2. 数据采集技术:对工程施工重点环节的数据进行采集,做到数据程序化的实现。

3. 信息化技术:通过信息化技术,形成基于数据的管理结构,从而实现对工程施工过程的规划和控制。

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汇总

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汇总

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汇总背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总会出现工程变更或者补充工程的情况,需要进行签证管理;同时在工程结算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零星修补、材料误报等情况,需要进行结算管理。

因此,在现代工程建设中,建立科学的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定义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方或者其他原因而不能按照原合同的约定进行的变更工程或者补充工程,双方通过签证管理进行确认后进行施工的管理制度。

签证申请工程承包商或者材料供应商需要根据变更或者补充项目,向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签证申请,需提供变更原因、对原材料或者现有设备的影响以及变更价格等相关信息。

签证管理签证需要得到项目管理部门及相关方的确认,方可进行工程变更或者补充。

在签证管理过程中,需考虑工程质量、工期、成本等因素的影响,保障合同双方利益的平衡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签证清单签证管理过程中,需要建立签证清单,对所有的工程签证、签证价格等进行明细化管理,以便于追溯和审计。

零星结算管理制度定义零星结算是指在工程施工中,由于材料误报、临时修补等因素而发生的零星费用的管理制度。

零星费用认定零星费用需要由项目管理部门进行认定,需经过材料供应商或者承包商提供相关凭证后进行认定,包括材料原始凭证、修补方案、人员工作记录等。

零星费用结算经过认定的零星费用需要进行结算,在结算时需要注重费用的内控和审计。

结算后,需要对结算清单进行审核和备案。

零星费用管理为了保证零星费用的管理和控制,需要建立费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负责人,规定结算标准和管理流程。

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是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成本和保证工程质量。

建立科学的管理流程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对于实现工程建设和项目管理目标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汇总

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汇总

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汇总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指的是企业在进行工程项目时,对于因变更、增减、补充等原因导致的工程工作量变化及相关费用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工程签证和零星结算两个方面进行制度汇总。

一、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一、定义工程签证是工程项目建设中,由于未能在设计、招标或施工过程中预见或预测的未经合同或协议约定的额外工作或变更工作内容、工程量、工作周期或工程总造价等,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规定经过谈判协商达成的一项书面变更。

二、签证的程序1. 签证发起签证应当由发起方(施工单位或业主方)书面通知其他合同当事人。

2. 提出报价由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变更工程必需工作项及劳务、物资、设备及施工期等条件。

3. 报价审核业主审核发起方的报价,如业主认为必要可另外通知监理给出合理的预算,发起方及时制定方案汇总汇总。

4. 谈判协议召开签证谈判会议,各合同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谈判,确定签证金额、工程量、工程进度,达成协议并签署变更单。

其中业主和监理必须在签证过程中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签证金额的公正公平。

5.签订变更单签证协议达成后,各合同当事人共同签订变更单,并将其作为现有合同的一部分,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签证应有的条款1. 签证的名称、编号和签订日期。

2. 签订各方名称及地址,签订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及签章。

3. 签证的变更事由、变更内容、变更情况等。

4. 签证的变更价格,原价款项及变更后的价款总额。

5. 签证的变更期限、工期及在现场施工期限等。

二、零星结算管理制度一、定义零星结算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些零星工作项目、工程量、工程材料和其他费用等,通过谈判、审批、结算等步骤进行管理的制度。

二、结算程序1. 结算申请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按阶段向有关人员提出结算申请,并提供真实、准确的有关证明资料。

2. 结算审核监理人员对所申请的结算进行评审,审核计算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确认与技术文件一致。

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

广西人和投资有限公司工程签证、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的现场签证和工程联系单管理,便于工程施工的顺利开展以及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与成本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各专业工种的设计变更应加强相互联系,避免造成新的变更和费用的增加。

由没有主合同的施工队组实施的工作为零星工程,亦按本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一)签证的范围凡发生无施工图纸、整改通知、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工程都应进行工程现场签证。

经各有关方面人员签字,手续齐全的签证即可作为单项工程结算的依据。

一般情况按如下进行处理:(1)可以办理的施工签证1、可调整的合同执行过程中非正常施工条件下所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费;2、可调整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中未包括但按规定允许计算的各项费用;3、设计变更、材料更改、代用造成的工程量变化;4、可调整的合同约定可以增加的工程,中途停建、缓建造成的损失费用;5、可调整的合同中不可预见的地下障碍物的拆除与处理费用;6、受我司委托,在合同范围以外发生的其他零星工程;7、由于我司、设计单位原因增加的其他项目费用;8、按照合同及工程惯例,本应由主合同的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因故改由甲方安排另一承包方完成的工作;9、承包单位因自身利益受损向另一承包单位索赔而需证明的事实。

(2)不能办理的施工签证1、施工合同内容、标底、施工图纸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批准的工程量或施工图预算中已经包含的内容。

2、合同或协议中规定包干支付的有关事项;3、发生施工质量事故造成的工程返修、加固、拆除工作所发生的费用;4、施工单位因施工组织不当造成的停工、窝工和降效的损失;5、违规操作造成的停水、停电和安全事故的损失;6、工作失职造成的损失;7、虚报工程内容增加的费用;8、施工单位为创品牌工程、业绩工程增加的费用;9、施工单位为增加利润提出的要求;10、因施工单位责任所增加的其他项目费用;11、施工图会审后,施工单位因未认真审查图纸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而导致增加的费用。

中建八局总承包公司劳务签管理办法

中建八局总承包公司劳务签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总承包公司劳务签证管理规定为规范签证工作管理、加强签证工作质量、提高签证经济效益,根据目前公司在签证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现做如下规定:总承包公司劳务签证管理委员会:组长:段文;副组长:唐康训,李大平;组员:梁来胜,蔡劲飚,孙晓瑞。

一、劳务签证总体要求:1、规范签证格式:全公司采用统一的签证表格形式(可从公司网站上下载签证格式,电脑打印或直接从公司领取签证表),凡未按公司规范表格办理的签证,公司概不认可。

2、规范签证内容:1)临时设施:生产设施不另计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或总价中;生活及办公设施分包按图按定额计算。

2)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只能按图按定额计算。

3)返工:便于计算工程量的按定额计算,零星返工及不能明确计算工程量,现场签证人员组织事前对返工工作核定实物工程量及单价。

4)质量问题返工、修补:原则谁施工谁负责,不允许签点工。

5)材料装卸,运输:包含在合同单价或总价中。

6)周转材料装卸、现场运输、回库整理:装卸、回库整理包含在合同单价或总价中,原则谁使用谁装卸、运输、回库整理。

7)标化、文明、CI工地:公司将制定统一费用控制标准项目包干使用。

8)清洁、清理:清洁属标化、文明范畴,不允许额外签点工,公共区域可根据范围情况每月核定包干清洁费用;清理谁施工谁负责,不允许签点工。

3、月度结算:分包签证实行项目月度结算制度,当月完成工作量当月分包不及时办理签证的不允许补办签证。

4、月度报表:每月项目签证费用在下月五日前上报公司合约部。

5、月度检查:每月公司组织对分包签证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不按实签证者,将追究项目签字人员责任并处以经济处罚,连续三个月不按公司规定办理分包签证者,将撤换项目经理。

二、劳务签证办理要求1、签证有效流程:项目部:项目副经理(栋号长)→合约经理→项目经理;公司:公司合约部→审计监察部→总经济师2、签证注意事项:1)签证编号:项目签证必须有连续编号。

2)签证理由:分包提出需办签证的充足理由。

工地签证管理制度

工地签证管理制度

工地签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工地签证管理,保障施工安全,保护劳工权益,提高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以及与工地相关的各类管理人员。

三、签证管理责任1. 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和工艺方案,明确工地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制定明确的工程验收标准和验收内容,确保工程质量,并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监理单位的责任: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工地签证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签证的真实有效,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签证内容进行施工。

3. 设计单位的责任:设计单位应根据实际工程需要,提供合理的设计方案,并按照工程进度和实际情况对签证进行审核和调整。

四、签证的种类1. 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向相关部门提出施工申请,经审批后获得的许可证。

2. 临时施工许可证: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特定工程的施工,但未获得永久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可向相关部门申请临时施工许可证。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地上必须悬挂,严格执行,并按照标准管理。

4. 其他特殊许可证:根据实际需要,可申请其他特殊许可证。

五、签证的申请和审批流程1.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计划和进度,向相关部门提出签证申请。

2. 相关部门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核和审批。

3. 若签证内容需要调整,施工单位应重新提出签证申请。

4. 签证审批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给施工单位。

六、签证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施工单位应结合施工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签证内容进行施工。

2. 监理单位应每周对工地签证进行抽查,并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3. 设计单位应定期对签证进行审核和调整。

七、签证的管理与使用1. 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携带有效的签证证件,并在工地入口处进行登记和查验。

2. 施工单位应在工地醒目的位置悬挂各类签证证件,并定期更新。

3. 签证证件应保存完整,不得私自更改。

4. 签证证件使用过期,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更新。

分包签证、结算及审计制度

分包签证、结算及审计制度

分包签证、结算及审计制度1总则1.1目的依据:为了规范XX集团分包结算、签证、变更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公司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项目管理总公司、运营事业部、项目部工程分包结算、签证、变更业务。

2管理职责与权限2.1成本管理中心是该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

2.1.1负责分包及建设方结算、签证的审核、审批及把控程序的合理规范性。

2.2项目管理总公司、运营事业部负责分包结算的核实、提报及完善结算手续。

2.1.1负责对项目部所发的分包联系单与相关部门对接确认,并书面反馈。

2.1.2负责工程业务量的核定,确定是否需要与建设方办理签证及是否进行设计变更。

2.3项目部是分包结算工程量核算的实施部门。

2.3.1负责分包结算工程量核算。

2.3.2负责合同外的工程量审核、签证工作。

2.3.2负责分包结算的申请、审验及报批手续。

2.3.3负责向建设方提出签证、办理签证手续。

3管理内容及程序3.1以下发包人指XXXX集团,承包人指分包单位,工程签证是按照施工发承包合同的约定,由发承包双方代表等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相关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3.2承包人依据发包人“书面通知”的要求,从事合同范围之外的临时性工作。

3.2.1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图”而变更的施工工作,如相关部门在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图”前承包人已按原图完成了部分工作也应办理工程签证。

3.2.2承包人依据发包人设计院、现场项目部共同认可的“设计变更技术洽商记录”而变更的施工工作。

3.2.3发生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的情况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经批准后,方能实施签证。

如上述范围中在合同中已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以及合同规定的签证限额以下的项目和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不在签证之列。

3.3办理工程签证的程序3.3.1工程签证由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根据相关变更事项向发包人项目部提出。

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工程实际情况与合同约定不符等原因,需要进行签证及零星结算的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程变更合理、合法,并保证支付的零星费用合理、准确。

一、工程签证管理制度1.签证申请程序施工单位在发现需要进行变更时,应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签证原因、变更内容、变更对工期和费用的影响等。

申请应提交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2.签证审核程序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变更内容的技术合理性、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

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同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确定签证工程的费用和工期调整。

3.签证费用结算签证费用应根据实际变更的工程量进行计算,施工单位在完成签证工程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变更前后的图纸、设计说明等。

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签证工程进行实测、核量,并与施工单位进行现场确认。

最终签证费用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支付。

1.零星工程的确定零星工程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一些临时性、小规模的工作需要进行的变更或额外工作,无法在合同中预见和约定的工作内容。

施工单位在发现零星工程时,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提出变更要求。

2.零星变更的审核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零星变更进行审核,包括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对工期和费用的影响等进行评估。

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确定零星工程的费用和工期调整。

3.零星费用结算零星工程的费用应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计算,施工单位在完成零星工程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和现场确认。

建设单位按照约定的支付期限完成对零星费用的支付,并向施工单位出具正式的结算单据。

三、管理制度的优势1.合理变更:工程签证和零星结算制度能够确保变更工程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避免无谓的纠纷和争议,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

建筑施工合同_签证

建筑施工合同_签证

建筑施工合同签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建筑工程施工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签证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工程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绿化等工程。

1.4 工程规模: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执行。

第二条:签证范围2.1 签证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变更、施工图纸修改、工程量增减、施工措施变更、材料代用、现场签证等。

2.2 签证事项:如涉及签证事项,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资料。

乙方根据签证事项调整施工方案,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三条:签证程序3.1 签证申请:签证事项发生时,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签证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3.2 签证审批:乙方在收到签证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向甲方反馈审批结果。

3.3 签证变更:签证事项经双方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出具签证变更协议,作为合同价款的调整依据。

第四条:签证费用4.1 签证费用的计算:签证费用根据签证事项的具体内容,按照乙方实际发生的成本和合理利润计算。

4.2 签证费用的支付:签证费用在签证变更协议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支付要求予以支付。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场地、施工条件、施工图纸等,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5.2 甲方应按时支付签证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5.3 甲方应协调各专业施工配合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签证变更协议的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6.2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不得因签证事项导致工程质量下降。

6.3 乙方应按照签证变更协议约定的时间、质量和成本完成签证事项。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签证费用的,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签证费用的1%。

工程款签证制度

工程款签证制度

工程款签证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款项的支付与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工程款签证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相关方。

3. 工程款签证是指建设单位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确认,并据此支付相应工程款项的法律行为。

二、工程款签证的基本流程
1. 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一定阶段的工程任务后,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工程量清单和质量检验报告。

2. 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所提工程量的完成情况和质量标准进行核实,并出具初步审核意见。

3. 建设单位在接到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并在复核无误后签发工程款签证。

4. 施工单位凭工程款签证向建设单位申请支付相应工程款项。

三、工程款签证的要素
1. 工程款签证应明确签证日期、签证编号、合同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工程内容、完成工程量、合同单价、合计金额等关键信息。

2. 签证必须有建设单位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盖章,以确保其法律效力。

3. 签证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或者重大遗漏。

四、争议解决
1. 如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诉,由建设单位协调解决。

2. 如因工程款签证引发的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各参与方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工程款项的透明、合理支付。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方。

建筑领域签定劳务合同条例

建筑领域签定劳务合同条例

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建筑领域劳务合同的签订,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合同主体1. 甲乙双方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甲方为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乙方为建筑劳务提供者。

第三条合同内容1.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承包范围、劳务期限等。

2. 工作内容:明确乙方在工程中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安全要求等。

3. 劳务报酬:约定乙方完成工程任务后,甲方应支付的劳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4.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规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加班时间、休息休假时间及加班工资标准。

5. 甲方责任与义务:包括提供施工场地、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等;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安全教育等。

6. 乙方责任与义务:包括遵守施工现场规章制度、完成工程任务、保证工程质量等。

7. 违约责任:明确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行为的认定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8. 纠纷处理:约定纠纷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第四条合同签订1. 甲乙双方应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合同。

2. 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同样本,并告知合同的主要内容。

3.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合同履行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

3. 甲乙双方应加强沟通,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2. 合同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报酬的;(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任务的;(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第七条合同终止1. 合同履行完毕,甲乙双方无异议的,合同终止。

建筑业劳动合同签约须知

建筑业劳动合同签约须知

建筑业劳动合同签约须知
一、工作内容及地点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建筑工作,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定,保证安全生产。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需根据具体情况明确。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规定,乙方享有合理的休息和休假时间。

同时,乙方需按照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如有调整需服从安排。

三、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资,并确保工资的按时发放。

具体工资标准和支付方式需在合同中明确。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
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确保乙方的各项福利。

具体保险和福利内容需在合同中明确。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卫生
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条件,确保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具体条件需在合同中明确。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合理行使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权利。

具体条件和程序需在合同中明确。

七、违约责任和赔偿
甲乙双方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具体条件需在合同中明确。

八、其他注意事项
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等。

某建筑公司劳务结算及签证规定

某建筑公司劳务结算及签证规定

某建筑公司劳务结算及签证规定征求意见书为进一步规范劳务结算工作,提高办事效率,规范签证项目申报,现就20XX年度,劳务结算和签证的表式、填报要求、注意事项形成了如下内容,现广泛征询各项目部意见。

一、统一表式劳务签证单纸质文件按现有格式每月3日前上报,劳务签证单电子档应统一用未来软件编制,其区分:合同内工程量、合同外工程量。

二、填报规定合同内的参照合同价,合同外的总工办提供核价。

三、结算流程劳务签证单月底由项目部编制完成后,交至工程技术部、生产副总审核签字后,交由总工办,总工办对签证工程量进行结算签字,由生产副总、总经理签字审核后,总工办报财务入账汇总。

具体流程如下:四、核价流程五、其他说明1、项目部对劳务签证单应实事求是,按实上报,总工办对上报签证单应认真结合现场审核才可进行结算。

此结算仅作为劳务进度产值、成本核算、进度付款依据;工程完工后,做最终劳务结算,依据月度签证单和竣工图比对,对计算有误处给予修正,最终结算由劳务方、项目部和总工办三方共同签字确认。

2、合同外部分,另外设立单位工程,与合同内部分区别开来填报。

3、当月劳务工作量必须在当月劳务签证单内体现,与当月产值报表工作内容对应,要做到日清月结,不拖拉遗漏,如遇特殊情况部分工作量未上报,需附书面说明。

4、当月劳务签证单必须在3日前交至工程技术部,其它因素应考虑在内。

六、罚则1、总工办未按规定对劳务签证单结算与核价,发生一起,通报一起;同样,项目部未按照规定要求上报劳务签证单,或者填报不实、漏报、虚报,上报时间滞后,发现一起,填报一起。

2、故意隐瞒或者虚报,严重不负责任,编造数据上报的,除通报批评外,向公司督导组汇报相关情况,同时,建议对责任人所在团队考核时按照考核制度予以减分处理。

请各位对上述文件提出改进意见,待收集意见后,形成正式文件付诸实施。

结算管理规定、签证规定

结算管理规定、签证规定

xx工程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协议(1)1、工程签证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1)严格遵循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流程。

(2)所有变更、签证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现行有效的格式填写。

并且经过乙方、监理、甲方等单位签字且盖章方能成为有效结算资料。

(3)所有变更、签证均需通知到各方,已通知(有短信/电话/微信等记录)但未到场的核实情况不得拒签(工作不到位问题自行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请电话通知为主,各方现场核实。

※(4)变更、签证有效期:(1)该事项发生之日起(应通知各方),完工验收后(5天内)向甲方和监理书面提出,10天内各方签字盖章完成,预期不再受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项签证。

(如甲方及监理10天内未给予签字答复,视为认可该项变更签证,本协议所指天数,均为日历天)(5)现场若需要需进行零星(改造)工作,乙方应无条件立即开展相关工作。

乙方不得以未对费用形成共识为由拒绝开展相关工作,否则将认定违约,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变更签证致使费用增加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7)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出现的问题,造成返工增加工作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2、结算注意事项:(1)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30个日历天),乙方应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资料、结算书)一式2套给甲方,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资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竣工资料编制,因委托第三方编制竣工图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与第三方的谈判价为准,乙方无条件接受,并在支付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同时视为乙方认同第三方编制的结算金额、竣工资料,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竣工资料的签字盖章事宜。

由于乙方违约逾期不提交竣工资料所产生的一起损失由乙方承担。

(2)监理单位审核时限为10天,甲方审核时限为20天。

超过审核时限,未出具任何审核反馈,视为同意该结算资料符合规定。

建筑工程公司劳务结算管理细则

建筑工程公司劳务结算管理细则

建筑工程公司劳务结算管理细则1、商务合约部需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分包中期结算;2、商务合约部应建立劳务分包中期结算管理台账;3、商务合约部需制定合同外用工和合同外工作的管理程序(如采取开具派工单和施工前算量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参与核定,项目经理审批制度)。

4、劳务承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报送进度款申请报表,项目部应执行公司资金审批程序,按公司支付程序进行支付。

5、在分包工程全部竣工后方可办理劳务承包最终结算,要求劳务承包单位所提交的结算书必须签字盖章,并一次性提供结算办理所需的完整的结算资料,否则项目不应办理审价结算事宜。

6、劳务承包商结算要求按“项目会签会审、分公司终核、土木公司抽查”的原则进行。

所有劳务承包商合同中期结算文件(含施工任务单、预结算单、会审会签单资料)必须全程由我方相关人员内部按程序传递,过程中严禁劳务承包单位个人持有。

7、劳务承包方向我方提出的工程签证必须采用本单位统一格式,必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商务经理、项目经理三人按先后顺序签字认可后方能生效。

8、如遇同时发生我方对建设方签证和劳务承包方对我方签证是遵循先办理我方对建设方签证后再办理分包方对我方签证的顺序原则,严禁顺序倒置。

签证单使用细则1、签证单上面需要体现签证发生地点、签证时间、签证内容、签证工程量(工程量需要有详细计算式和简图)。

价格由商务经理决定。

2、签证单是由合约部统一编号,现场施工员需要使用签证单就到合约部签字领用签证单,然后由劳务队填写签证单来找项目部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不是由合约部统一编号的派工单合约部将不予认可。

3、施工员在签字认可签证单时要以合同为依据,分清楚签证的内容是否包括在合同劳务单价内。

施工员不要轻易签认签证单,一定要以合同为依据严格审核签证内容,不要将所有压力落在合约部。

而且合约部对现场情况不熟悉,容易被劳务队伍钻空子或者出现扯皮现象,所以现场施工员一定要对合同外签证进行严格控制。

4、施工员要督促劳务队伍将每月发生的签证单及时找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要求劳务队伍截止到每月25日前送到合约部。

XX建设公司劳务施工合同的签订、劳务验工计价及结算程序

XX建设公司劳务施工合同的签订、劳务验工计价及结算程序

劳务施工合同的签订、劳务验工计价及结算程序第一章劳务队伍选择、单价确定及合同签订第二章验工计价第三章劳务(分包)结算第四章处罚办法劳务施工合同的签订、劳务验工计价及结算程序为全面推行公司成本管理制度,规范在建项目的劳务单价及合同管理,严格执行验工计价和结算程序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公司项目精细化管理的目标,特通知如下:9.1 劳务队伍选择、单价确定及合同签订9.1.1严格选择劳务队伍,并对其信誉、施工能力、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做出评价,对表现好的列入劳务分包备选方。

9.1.2劳务队上场前要明确单价,签订施工合同。

9.1.3项目部主持劳务单价及施工合同谈判,(主持劳务谈判必须由项目经理和施工管理人员,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进行)并将初步协议(或提议)报公司劳务单价及合同确认组(由公司主管领导、工程部、经营部组成)核实批准后,正式签订后生效。

9.1.4劳务单价须符合市场平均水平(行情),已签订的劳务施工合同由项目部、经营部门存档,工程、财务部门传阅,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9.2 验工计价各项目部要坚持严格执行对劳务队伍进行验工计价。

9.2.1成立验工计价小组项目部要成立验工计价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现场主管和施工、技术管理人员为成员。

9.2.2验工计价程序验工计价严格按程序进行:1、由项目经理对已完工程数量或零星用工(零星用工由现场施工人员计量开单,项目经理核实并签认)进行确认;2、根据确认的已完工程量和签订的劳务施工合同(单价)进行估价;3、根据估价结果填制《验工计价表》,每次验工计价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已完工程造价的80%。

4、《验工计价表》由项目经理和劳务队伍负责人共同确认签字,再交公司主管领导签认,然后递交财务部门核实后转账支付。

9.2.3其他1、项目部应经常与公司财务联系,及时更新劳务验工计价实际累付金额息,避免造成验工计价支付金额超过已完工程造价的80%。

2、计价表一式二份,财务部、项目部各执一份。

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管理制度一、背景与意义随着国内外建筑工程市场的蓬勃发展和全球经济贸易的不断加强,各类工程项目频繁涌现,对于工程管理的要求逐渐提高。

工程签证及零星结算是工程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规范化的管理,有利于提高工程管理效率,防止工程纠纷和主体欺诈等不利情况的发生,进一步推进建筑工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程签证管理制度1. 工程签证的概念及类别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对施工图纸、技术方案、材料、设备等进行修改或更换的审批手续,主要包括设计变更签证、技术方案签证、材料设备签证等。

工程签证主要分为经济类、技术类和安全类三种类型。

2. 工程签证的程序及责任(1)程序:工程签证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发起,经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后报送建设单位审核,并报送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部门在收到工程签证申请后,应严格审查其合法性,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批复。

(2)责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签证的主要责任人,应对工程签证申请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标准。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工程签证的经济性、技术性和安全性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工程标准和质量要求。

建设单位应对工程签证的审批和管理负责。

3. 工程签证的管理要求(1)完善工程签证管理制度,建立工程签证申请、审核、批准、备案、监督检查等全过程的管理机制。

(2)规范工程签证申请程序,建立工程签证审批时间表,确保审批按时进行。

(3)加强工程签证的安全管理,对工程签证中涉及施工安全的项目进行强化监管和审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对工程签证进行备案管理,建立相关档案,记录工程签证的内容、时间、责任人等信息。

(5)加强工程签证的监督检查,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签证行为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抽查和现场检查。

三、零星结算管理制度1. 零星结算的概念及类别零星结算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某些工程量、材料配送量、设备租赁量等进行核算的结算方式,主要包括材料设备配送结算、工程量结算、暂估价结算等。

签证计价管理细则

签证计价管理细则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原则根据现有劳务分包决算不统一现状,我司制定以下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原则:一、合同计价:合同范围内分包计价按照合同单价执行。

工程量确认应由工程师出具相应的竣工图,并由预算部门现场核实后根据竣工图纸确认工程量(如消防电竣工图点位须与主机显示点位符合,若不符合按主机显示点位计算)。

劳务分包应协助我司工程师完成竣工图纸。

二、签证计价:1、分包变更签证计价适用条件:①分包合同单价已经包含完成该工程所有配合施工之费用。

如发生管道返弯躲避,点位下引位置变化之类增加之工程量均为配合施工之正常范围,不视作签证变更范围。

②因甲方原因发生的图纸变更(以设计变更文件或竣工图纸为前提)可作为施工分包增加工程。

③由于甲方施工协调失误造成的已施工完成的管道及设备拆改可作为施工分包增加工程。

此部分工程量确认须甲方对我司签证确认签字并计取费用后方可计算。

2、分包变更签证计价原则:①分包变更签证适用合同计价方式的前提下,优先按照合同价格计取。

②分包变更签证不适用合同计价方式的情况下,按照我司合同计价定额记取相关人材机费用。

只计取定额基价人材机(根据分包具体承包范围确定,若只包含人工费则只计人工费,若包含辅材,则按分包包含之辅材计取),不计取其他管理利润税金等其他费用。

并在计价的基础上下浮8%。

③分包变更签证不适用合同计价方式的情况下,若不适用定额计价,则由须现场工程师根据实际发生人工为分包出具人工发生量证明。

人工日单价根据年度人工单价统一制定执行。

④特殊签证计价方式:发生系统调试,水压试验检漏等特殊签证时,由于实际发生人工与定额人工差距较大,此部分人工费按照定额计价人工费之一半计取。

3、以上分包变更签证均需有现场工程师之确认文件。

确认工程量原则上不得多于我司申报并由甲方确定之工程量,特殊情况需向经理说明,经同意后由工程师确认工程量或人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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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公司劳务结算及签证规定
征求意见书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结算工作,提高办事效率,规范签证项目申报,现就20XX
年度,劳务结算和签证的表式、填报要求、注意事项形成了如下内容,现广泛征
询各项目部意见。

一、统一表式
劳务签证单纸质文件按现有格式每月3日前上报,劳务签证单电子档应统一
用未来软件编制,其区分:合同内工程量、合同外工程量。

二、填报规定
合同内的参照合同价,合同外的总工办提供核价。

三、结算流程
劳务签证单月底由项目部编制完成后,交至工程技术部、生产副总审核签字
后,交由总工办,总工办对签证工程量进行结算签字,由生产副总、总经理签字
审核后,总工办报财务入账汇总。

具体流程如下:
四、核价流程
五、其他说明
1、项目部对劳务签证单应实事求是,按实上报,总工办对上报签证单应认真结合现场审核才可进行结算。

此结算仅作为劳务进度产值、成本核算、进度付款依据;工程完工后,做最终劳务结算,依据月度签证单和竣工图比对,对计算有误处给予修正,最终结算由劳务方、项目部和总工办三方共同签字确认。

2、合同外部分,另外设立单位工程,与合同内部分区别开来填报。

3、当月劳务工作量必须在当月劳务签证单内体现,与当月产值报表工作内容对应,要做到日清月结,不拖拉遗漏,如遇特殊情况部分工作量未上报,需附书面说明。

4、当月劳务签证单必须在3日前交至工程技术部,其它因素应考虑在内。

六、罚则
1、总工办未按规定对劳务签证单结算与核价,发生一起,通报一起;同样,项目部未按照规定要求上报劳务签证单,或者填报不实、漏报、虚报,上报时间滞后,发现一起,填报一起。

2、故意隐瞒或者虚报,严重不负责任,编造数据上报的,除通报批评外,向公司督导组汇报相关情况,同时,建议对责任人所在团队考核时按照考核制度予以减分处理。

请各位对上述文件提出改进意见,待收集意见后,形成正式文件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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