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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劳务结算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劳务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公司劳务结算管理,确保劳务结算工作的科学性、严谨性,维护公司及劳务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结算业务,包括劳务合同签订、劳务款项支付、劳务结算审核、劳务结算争议处理等环节。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劳务结算的审核、核算和支付工作。

第四条经营部门负责劳务合同的签订、劳务款项的预算、结算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劳务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劳务结算依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六条各劳务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真实、完整的劳务结算资料。

第三章劳务合同签订第七条劳务合同签订前,经营部门应进行市场调研,合理确定劳务价格,并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

第八条劳务合同签订后,经营部门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报送财务部门和项目管理部门。

第四章劳务款项支付第九条劳务款项支付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不得擅自改变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第十条财务部门在收到项目管理部门提交的劳务结算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确保结算依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审核通过的劳务结算,财务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劳务款项。

第五章劳务结算审核第十二条财务部门负责劳务结算的审核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审核劳务结算申请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审核劳务结算依据的合法性、合理性;(三)审核劳务结算金额的准确性;(四)审核劳务结算支付方式的合理性。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疑问或问题,应及时与项目管理部门或劳务方沟通,确保劳务结算的准确性。

第六章劳务结算争议处理第十四条劳务结算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按照以下程序处理:(一)双方协商解决;(二)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调解委员会调解;(三)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建筑公司劳务结算管理,提高结算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及劳务方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劳务结算工作管理制度

劳务结算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结算工作,确保劳务费用的准确、及时支付,维护劳务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劳务结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装、维修、保洁、安保等劳务项目。

第三条劳务结算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第四条公司设立劳务结算管理部门,负责劳务结算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劳务结算流程第五条劳务结算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劳务合同签订:劳务结算前,双方应签订正式的劳务合同,明确劳务内容、费用、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2. 劳务完成验收:劳务项目完成后,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确认劳务质量。

3. 提交结算资料:劳务完成验收合格后,劳务方应向结算管理部门提交以下资料:(1)劳务合同复印件;(2)劳务完成情况报告;(3)相关费用清单;(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审核结算资料:结算管理部门对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完整、合法。

5. 确定结算金额:审核通过后,结算管理部门与劳务方协商确定结算金额。

6. 审批结算:结算金额确定后,由结算管理部门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

7. 支付结算: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按照审批结果支付劳务费用。

第三章劳务结算管理要求第六条劳务结算管理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1. 负责制定劳务结算工作流程和规范,并组织实施;2. 负责劳务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3. 负责对劳务结算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结算工作合规、高效;4. 负责协调劳务双方解决结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 定期对劳务结算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七条劳务结算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以下制度:1. 劳务结算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确保劳务结算工作有序进行;2. 劳务结算资料管理制度:规范劳务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3. 劳务结算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流程,确保结算审批的公正、公平;4. 劳务结算争议处理制度:建立争议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劳务结算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劳务分包过程结算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过程结算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过程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二、结算范围三、结算程序1.工程验收: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工程,甲方负责对工程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及时通知劳务分包单位。

2.工程量计算:劳务分包单位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对完成的工程进行量的计算,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算。

3.价格确定:根据工程量计算结果,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确定价格。

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在结算单上明确记录。

4.结算支付:在双方结算金额确定后,甲方应及时支付劳务分包单位应得的工程款项。

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商定,并在结算单上明确记录。

四、结算依据1.劳务分包合同:结算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应符合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

2.工程验收单:工程验收单是工程质量验收的书面证明,是结算的重要依据。

3.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计算的依据,应详细记录工程项目的具体数量。

4.结算单:结算单是结算的重要文件,应包括工程验收信息、工程量计算结果及价格确定、结算金额等详细信息。

五、结算监督1.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对劳务分包过程中的结算管理进行监督,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监督情况。

2.监察部门:相关监察部门可以对劳务分包过程的结算管理进行抽查,确保结算的合法合规。

3.甲方和劳务分包单位:双方应互相监督结算过程,确保结算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六、争议解决因劳务分包过程的结算管理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提交相关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仲裁或诉讼。

七、附则1.结算管理制度的修改或废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总结:劳务分包过程结算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劳务分包过程中的结算管理,确保结算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保护各方利益而制定的。

本制度明确了结算范围、结算程序、结算依据、结算监督、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具体内容,为劳务分包过程的结算管理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

只有通过科学的结算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和沟通,才能保证劳务分包过程中的结算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合理的保护。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引言劳务分包结算是指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务输入单位之间的工作成果交付与回报的核算和结算过程。

为了规范劳务分包结算,确保双方合作的公平、有序进行,制定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劳务分包结算的管理事项展开讨论。

二、劳务分包结算原则1. 互信原则: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务输入单位在分包合作中要建立互信关系,共同维护合作稳定。

2. 公平公正原则:劳务分包结算应基于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双方利益均衡。

3. 自愿原则:劳务输出单位和劳务输入单位之间的劳务分包合作应基于自愿原则,任何一方不得以强迫方式进行合作。

三、劳务分包结算管理程序1. 签订合作协议:劳务输出单位和劳务输入单位在劳务分包前应当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劳务范围、报酬及结算方式等。

2. 工作成果提交:劳务输出单位按照协议要求完成工作,并及时提交劳务输入单位验收。

3. 成果验收确认:劳务输入单位对提交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签署确认文件。

4. 结算报酬支付:劳务输入单位在验收确认后,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劳务输出单位的报酬。

四、劳务分包结算管理要点1. 合理定价:劳务输出单位和劳务输入单位应根据市场情况、工作难度及工作量等因素合理定价,确保劳务报酬的合理性。

2. 结算周期:劳务分包结算应有明确的结算周期,双方应当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结算,避免因延期结算引发的纠纷。

3. 发票开具:劳务输出单位在收到报酬后应当及时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劳务输入单位在支付报酬时应要求开具发票。

4. 结算异议处理:如发生结算异议,劳务输出单位和劳务输入单位应当在平等、诚信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五、劳务分包结算风险控制1. 合同约束:劳务分包前应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以避免风险发生。

2. 资质审查:劳务输入单位在选择劳务输出单位时应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对方具备履行能力和信誉。

劳务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对劳务分包方的过程控制和管理,及时、准确、有序的办理劳务分包结算,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项目运行质量,更好的控制施工成本,依据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充分资料验证的条件下,多部门审核、确认办理。

第二章劳务结算管理办法第一条劳务分包结算依据1.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

2.《工程质量验收会签表》和《项目零工及机械确认单》的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办理结算的依据。

3.结算资料必须有项目相关人员的签字和项目经理的签字认可,否则预算员不得作为办理结算的依据。

4.扣款由项目相关管理人员提供的资料,有劳务分包队伍相关人员的签字,没有劳务分包队伍签字的有照片附在后面,进行扣除。

第二条过程结算1.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工程质量验收会签表》,办理时限为15日内。

无质量验收单,预算员不予结算。

2.由主管工长根据劳务分包方实际完成工作内容开具结算资料,结算资料由工长签字确认并递交成本控制部。

3.成本控制部根据合同约定,核对工程量、审定价格,并出具结算单(结算单一式两份)。

交由施工队进行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签字完成后由成本部上交财务,财务部根据结算单最终对其进行付款业务(结算单最终成本部壹分,财务部壹分)。

4.零工使用前必须申请,由派工工长填写《零工确认单》,其工作内容和发生的工日数必须描述详细,报项目经理审核同意,未按时办理《零工确认单》的零星用工,预算员不得办理结算。

5.各主管工长对分包劳务班组施工期间开具的罚款单应及时交给预算员一份,预算员做最终结算时需扣除罚款费用。

附件:1.劳务结算样表2.工程质量验收会签表3.零工及机械台班确认单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6.4.11。

劳务及专业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及专业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及专业分包工程进度款及结算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劳务及分包的过程控制与管理,及时、准确、有序地办理劳务及专业分包结算,减少经济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项目经济运行质量,更好的控制施工成本,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劳务及专业分包结算依据原则1、劳务及专业分包结算坚持“五不结算”原则,即:没有签订合同不结算,竣工验收不合格不结算,超出施工图数量的部分不结算,签字不齐全不结算,资料不齐不结算;2、按本办法管理的劳务及专业分包结算由项目经理和公司成本部负责办理。

3、个人牵头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结算负责人必须是合同签订人或其书面委托人。

4、劳务公司及专业分包公司结算负责人员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人。

5、劳务及专业分包承包的工作任务必须经项目部及公司分管质量的领导现场验收合格并在竣工验收单上签署“合格”意见后方能进行下一步结算工程。

6、项目经理和成本部必须根据以下资料办理劳务及专业分包结算:(1)劳务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补充协议;(2)《工程竣工验收单》;(3)《工程结算承诺书》,承包人需承诺申报的结算书不存在少算漏算、弄虚作假,并承诺在公司接收结算资料后对漏报少报项承包人视为优惠;(4)《合同内工程量结算清单》、《合同外工程量结算清单》、《签证单》、《工程量计算式》,所有签证单、计时工必须为原件,复印件、扫描件一律不得结算;(5)其它结算资料必须有项目相关人员的签字和项目经理的签字认可,否则成本部人员不得作为办理结算的依据。

(6)扣款由项目相关管理人员提供的资料(有分包队伍相关人员的签字,没有分包队伍签字的有照片附后)进行扣除。

(7)过程进度款和最终结算款支付之前,劳务班组必须提供真实的足额的劳务人员工资表,分包单位需提供本次支付款项的全额发票,最后一次笔结算款需按结算金额开齐(含质保金);第二条、劳务及专业分包过程进度款及最终结算办理时间及流程1、过程进度款:(1)月进度付款模式:每月15日之前,项目部根据劳务及专业分包方上月实际完成工作确认累计已完工程量并报于公司成本部成本;成本部需去现场复核工程量及对应的合同单价确定当月产值,并在当月20日之前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确定付款金额。

劳务内部结算管理制度范本

劳务内部结算管理制度范本

劳务内部结算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务公司内部结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项目部、分公司、部门之间的劳务结算管理。

第三条公司内部结算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结算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内部结算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劳务结算管理第五条劳务合同的签订应严格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六条劳务合同应明确劳务内容、劳务人数、劳务时间、劳务报酬等条款。

第七条劳务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应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劳务质量。

第八条劳务报酬的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支付方式可以为现金、转账等方式。

第九条劳务报酬的支付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执行,依法纳税。

第十条劳务结算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三章财务管理与核算第十一条劳务结算财务管理工作应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劳务结算财务报表应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劳务结算情况。

第十三条劳务结算财务报表应定期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规性。

第四章内部控制与监督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劳务结算管理的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对劳务结算管理的监督,确保结算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对劳务结算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的,公司有权依法解除相关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劳务结算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劳务结算管理办法(成本篇)

劳务结算管理办法(成本篇)

劳务进度款、结算价款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公司劳务管理,真实,完整的反应公司内部收支情况,规范公司管理行为.为公司成本、过程控制等经济制度考核提供准确的核算依据,及时跟踪并准确反应公司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以下公司称“甲方”;劳务个体或单位为“乙方”。

一、价款支付要求:(一)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分包合同。

(二)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进度)。

(三)结算须提供完工合格证明.(四)完整的变更、签字手续.现场发生的由现场、公司人员确认.二、劳务进度款过程申报和支付工作程序:(一)工程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申请表格及格式由公司统一制定,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对完成工程数量、合格数量进行核实并做批注。

(二)对因变更、签证引起工程量、签证用工按月进度支付,签证用工现场代表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反映所用工完成内容、完成合格情况等明细,新增项目单价不能超出市场价格或定额指导价,且进度支付比例应做调整。

最高比例不超过完成情况70%.(三)由乙方将已完成工程量上交至项目管理部.由项目管理部对完成的质量、进度、或整改情况做批注。

对因质量、安全、进度影响造成的返工或其他应做批示。

并提出处罚意见.项目管理部内部自己存底(可电子文档).(四)项目管理部对进度款申请做批示后,上交至成本部,成本部根据合同约定,现场代表意见、项目管理部意见后对价款进行审批。

(五)成本部对价款审核后上交所部,所部部门确认、统计后,上报所长审批。

三、劳务结算款过程申报和支付工作程序:(一)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并与业主办理完结算后开始办理。

(二)结算款项审批由乙方提出申请,申请表格及格式由公司统一制定,乙方根据完成合同内容情况,整改情况填写,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对其进行批注。

(三)对因变更、签证引起工程量、签证用工按月进度支付,签证用工现场代表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反映所用工完成内容、完成合格情况等明细。

结算时一次性付清。

(四)由乙方将已完成工程量的结算上交至项目管理部。

劳务队结算管理制度范本

劳务队结算管理制度范本

劳务队结算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务队结算管理,规范劳务队结算行为,保障劳务队与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劳务队的结算管理,包括劳务队的工资结算、费用结算以及其他与结算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劳务队结算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确保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劳务队工资和费用,劳务队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劳动力和服务。

第二章工资结算第五条工资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和支付时间进行。

第六条劳务队提供的劳动力应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要求,用工单位应按照实际出勤情况支付工资。

第七条工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现金、转账等方式,支付过程应保留相关凭证。

第八条工资支付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三章费用结算第九条费用结算应包括劳务队发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

第十条费用结算标准应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进行。

第十一条费用支付过程中,应保留相关费用发生的原始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行程单等。

第十二条费用支付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四章结算管理第十三条劳务队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力和服务,确保结算基础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用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资和费用,确保劳务队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结算周期和结算时间,确保结算的及时性。

第十六条双方应建立结算台账,详细记录结算金额、时间、方式等信息,以备查询。

第十七条双方应定期对结算情况进行核对,确保结算数据的准确性。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十八条劳务队和用工单位应依法履行合同约定,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十九条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有权依法进行查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劳务分包是指在建设工程中,施工总承包商将施工作业中的一部分劳务作业委托给其他专业分包商进行管理和实施的一种合作方式。

为了规范劳务分包的结算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制定了《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二、劳务分包结算管理的原则1.公平原则在劳务分包结算过程中,要遵循公平的原则,确保各方的利益能够得到合理的保障。

不得因个人关系或其他非正当因素影响结算结果。

2.合理原则结算金额应基于实际工作量和工程质量进行合理评估,确保劳务分包商的付出得到相应的回报。

结算金额不得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也不得低于实际工作的价值。

3.透明原则结算管理应具备明确的制度和流程,确保各方能够清楚地了解结算的依据和过程。

相关的结算信息应进行记录和保存,方便后续审计和监督。

三、结算内容及流程1.结算内容劳务分包结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劳务工作量、工程质量、费用等方面。

具体结算内容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明确,确保各方对结算范围有清晰的认识。

2.结算依据劳务分包结算的依据主要包括合同、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验收报告等文件。

各方应根据这些依据进行结算计算,并达成一致意见。

3.结算流程劳务分包结算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提交结算申请、结算审核、结算支付等。

具体的结算流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确保结算过程的规范和高效。

四、结算管理的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的制度制定并完善相关的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制度,明确各方的权责和流程,确保结算过程的规范和可控。

同时要及时修订和更新制度,以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

2.加强沟通与协调各方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结算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在结算前后,可以通过会议、协商等方式,促进各方间的理解和合作。

3.加强监督与检查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劳务分包结算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各方遵守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及时发现和纠正结算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4.建立信息化系统建立劳务分包结算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结算信息的快速录入和查询,提高结算效率和准确性。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 (2)二、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原则与流程 (2)2.1 管理原则 (4)2.1.1 依法合规 (5)2.1.2 公平公正 (6)2.1.3 效益优先 (7)2.2 结算流程 (8)2.2.1 合同签订 (9)2.2.2 工程量核算 (9)2.2.3 结算审核 (10)2.2.4 资金支付 (11)三、劳务分包结算管理责任 (13)3.1 甲方责任 (14)3.1.1 明确分包单位 (15)3.1.2 确定结算方式 (16)3.1.3 审核工程量与结算价 (17)3.2 乙方责任 (18)3.2.1 提供完整结算资料 (20)3.2.2 遵守相关规定 (21)3.2.3 按时足额支付款项 (22)四、劳务分包结算管理监督与考核 (23)4.1 监督检查 (24)4.1.1 内部监督 (25)4.1.2 第三方审计 (26)4.2 绩效考核 (27)4.2.1 过程考核 (28)4.2.2 结果考核 (30)五、附则 (30)5.1 解释权归属 (31)5.2 修订日期 (31)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劳务分包结算管理,确保劳务分包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基于公司长期发展的实践经验和对劳务分包市场的深入了解,旨在提高管理效率,保障项目质量,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分包项目的结算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计、咨询等类型的劳务分包。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以及所有参与劳务分包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

合法性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确保劳务分包结算的合法性。

公正性原则:确保劳务分包结算的公正性,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公司和分包方的合法权益。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劳务分包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项目部负责具体执行劳务分包结算工作,确保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原则与流程公平公正:在劳务分包结算过程中,应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遵循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概述在劳务分包的工程项目中,为规范结算管理,保护劳务分包商和劳动者的权益,制定本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二、结算范围1. 本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劳务分包项目的结算管理。

2. 劳务分包项目应当依据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

三、结算方式1. 劳务分包项目可采用阶段性结算和最终结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阶段性结算应当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和质量完成情况,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进行结算。

3. 最终结算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最终结算清算。

四、结算计量1. 劳务分包项目的计量应当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为依据。

2. 结算计量应当依据劳动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等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

3.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诉讼。

五、结算支付1. 阶段性结算应当及时进行,结算款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支付期限支付。

2. 最终结算应当在竣工验收后进行,结算款项应当在验收合格后及时支付。

3. 结算款项的支付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合法方式进行,确保支付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六、结算审计1. 劳务分包项目的结算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 审计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通知,并保留相关材料备查。

七、结算异议处理1. 如在结算过程中出现异议,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2. 如无法协商解决,应当通过仲裁或诉讼等合法方式解决。

八、附则1.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共同拥有。

2. 本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新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九、总结本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劳务分包项目的结算管理,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保护劳务分包商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严格的结算计量、审计和异常处理等措施,确保结算过程的公正和透明,为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和劳务分包业的良性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劳务费结算及支付管理办法

劳务费结算及支付管理办法

劳务费结算及支付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外协劳务队劳务费结算及支付管理办法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外部劳务队伍管理运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劳务队伍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企业依法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促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维持协作队伍人员稳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务合同法》、《建筑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农民工工资的结算工作1、每月20号左右,由建设集团经营部曹玉慧下发由建设集团核定后的各分子公司劳务总结算数。

结算数字以两种表格体现,表1为:按工程名称分解劳务费用,并由逢时公司开具劳务发票交至冶建公司财务部;表2为:以分公司、项目部为单位的劳务结算数。

2、以建设集团经营部下发的以分公司、项目部为单位的结算表为依据,将各分公司、项目部结算额返至各分子公司、项目部做二次分解,此次分解具体分解到各劳务施工队负责人以及结算费用出自哪个施工合同。

分解结束后制表并将纸质版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返至我部。

3、我部在接收到各分子公司、项目部二次分解的当月劳务结算后,分别核对各分子公司、项目部的结算总额与集团经营部下发的按单位结算表格即附表2中各分子公司、项目部结算总额是否一致。

如若不一致,联系相关负责人重新分解。

4、确认结算结果无误后,将各分子公司、项目部的劳务费分解表按劳务负责人为汇总单位,将各分子公司、项目部的劳务结算分解表做汇总,计算出各劳务负责人当月结算总数。

5、以汇总出的各劳务负责人当月结算总数为准,扣除逢时公司税金3.42%。

同时通知各劳务负责人以税后结算数开具劳务发票,并将发票收齐于每月30日前进行逢时劳务费挂账。

二、劳务费的支付1、依据每月各劳务负责人给逢时公司开具的劳务发票挂账数制表。

并以此挂账数为基数扣除当月承兑贴息费用(按当月实际贴息费率浮动)及保证金(5%),得到当月劳务负责人实付劳务费金额。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劳务分包在现代建设项目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对于保证工程质量、提高项目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劳务分包结算管理一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规范劳务分包结算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制定本办法。

二、分包工作范围划定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应当明确劳务分包的范围和内容,明确分包工作与主包工作的划分,确保各自责任明确。

三、分包合同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包括工作范围、工期要求、工程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合同签订前,双方应当充分沟通、协商,并明确约定。

四、分包工作计量与确认1. 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量标准,及时填写工作计量单,注明工作量和质量要求,并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确认。

2. 主包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分包工作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确认工作计量单,并及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

五、分包结算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分包工作的结算方式可以选择计日工、计清工或者按进度付款等方式,但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六、结算前的绩效考评在进行分包工作结算之前,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考评结果将作为结算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分包工作结算的程序及要求1. 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时间进行结算,结算时应当准备相关的资料和证明材料。

2. 结算单应当明确列明工程项目、工作量、单位工程款、税金和合计金额,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

3. 结算款项应当及时支付给分包单位,确保其合法权益。

八、分包款项监管主包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分包款项的监管制度,确保款项使用合法合规,并建立相应的监管记录和台账。

九、纠纷解决机制对于劳务分包工作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十、宣传与培训为了提高分包单位的履约能力和管理水平,主包单位应当加强与分包单位的沟通与培训,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管理指导。

结语本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劳务分包结算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项目效益。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务分包结算工作,确保劳务分包结算的准确、及时、公正,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分包结算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等相关费用的结算。

第三条劳务分包结算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结算过程透明,结果真实可靠。

第二章结算流程第四条劳务分包结算流程包括结算申请、审核、审批、支付等环节。

第五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后,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向项目部提交结算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和证明文件。

第六条项目部负责对劳务分包单位提交的结算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包括工作内容、工程量、单价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

第七条项目部初步审核通过后,将结算申请及相关资料报送至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复审。

财务部门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复核,并提出复审意见。

第八条复审通过后,结算申请进入审批环节。

审批流程根据公司内部权限设置进行,最终由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支付。

第九条支付环节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根据审批结果,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财务制度进行支付。

第三章结算管理第十条劳务分包结算应遵循合同约定,确保结算金额与合同内容一致。

如有变更或调整,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并据此进行结算。

第十一条劳务分包单位应提供真实、准确的结算资料和证明文件,不得虚报、瞒报或伪造结算数据。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建立劳务分包结算台账,对结算过程进行记录和管理,确保结算数据的可追溯性和可核查性。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劳务分包结算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结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第四章罚则第十四条劳务分包单位在结算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如提供虚假资料、虚报工程量等,一经查实,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项目部和相关人员在劳务分包结算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或违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总则劳务分包结算是指原承包商将一部分工程内容委托给分包商,并按照约定进行结算的一种管理方式。

为了规范劳务分包结算行为,保障各方权益,制定本办法。

二、分包工程结算模式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大小,劳务分包结算可采用以下几种模式:1.按工程量结算:根据分包工程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分配的结算金额。

2.按比例结算:将分包工程的结算金额按照预定比例进行分配。

3.固定金额结算:根据双方协商一致,事先确定的固定金额进行结算。

三、结算程序1.劳务分包商应向总包商提供完善的工程量及质量资料,并与总包商进行确认。

2.总包商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

分包商应积极配合验收工作。

3.分包商应按照工程量、质量等要求提交结算报告,报送总包商进行审核。

4.总包商负责审核结算报告内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或进行结算确认。

5.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签署结算协议并付款。

四、变更管理1.任何分包工程变更均需经总包商书面同意,包括工程范围、工期、造价等。

2.变更后的分包工程应在变更确认书中明确调整后的结算金额。

3.变更前后的工程量及质量需重新计算,并与变更确认书相对应。

五、结算支付方式根据工程性质和结算金额大小,结算支付方式可选择以下几种:1.一次性支付:结算金额一次性支付给分包商。

2.分期支付:根据工程进度,将结算金额分批支付给分包商。

3.保留金支付:根据合同约定,支付部分结算金额,并将一定比例的保留金暂时扣留,待工程完工后进行最终结算。

六、争议解决对于分包结算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则可向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七、附则1.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总包商所有。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劳务分包工程的结算管理。

总结:本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劳务分包结算行为,保障各方的权益。

在分包工程结算过程中,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量、质量等方面的确认,并进行及时的结算报告提交和审核,最终达成结算协议并支付款项。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劳务分包是指主体企业将一部分工作内容委托给劳务分包商进行完成,并按照约定方式进行结算。

对于劳务分包的结算管理,需要明确规定相应的办法和程序,以确保合理、公正、透明的结算过程。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劳务分包结算的管理办法。

二、分包合同签订1.劳务分包商需依法注册并获得相应行业的资格证书,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主体企业与劳务分包商需要签订正式的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并规定相应的结算方式和支付条件。

三、劳务分包计价方式1.所选用的劳务分包计价方式应能准确反映实际工作量,常见的计价方式包括计日工资、计件工资、总价合同等。

2.对于大型项目,可以采用混合计价方式,将工作量较大且易测量的部分采用总价合同计价,将工作量较小且不易测量的部分采用计日工资或计件工资方式计价。

四、劳务分包结算流程1.劳务分包商完成一定工作量后,向主体企业提出结算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工作量统计表、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

2.主体企业对结算申请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核实,核实内容包括工作量、质量合格情况等。

3.主体企业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出相应的结算金额。

4.主体企业编制结算书,并提供给劳务分包商,结算书包括结算金额、结算依据等详细信息。

5.劳务分包商对结算书进行核对,如有异议,应及时向主体企业提出,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6.双方达成一致后,劳务分包商签署结算书,主体企业支付相应的结算款项。

五、劳务分包结算监管1.主体企业应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劳务分包结算的监管工作,确保结算过程的公平公正。

2.监管部门应对劳务分包商的施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工作进行整改或处罚。

3.主体企业与劳务分包商之间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在结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六、劳务分包结算风险控制1.劳务分包商应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主体企业应对劳务分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查,选择具备施工能力和信誉度的劳务分包商进行合作。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劳务分包结算工作,保障公司和劳务分包方的合法权益,提高结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分包项目的结算管理。

二、结算依据1、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是结算的最主要依据,合同中应明确劳务分包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工作期限、合同价款、结算方式、支付条件等重要条款。

2、施工图纸施工图纸是确定劳务分包工作量的重要依据,应确保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变更通知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等情况,应及时下达变更通知,并作为结算的依据之一。

4、现场签证对于施工现场发生的非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应及时办理现场签证手续,作为结算的依据。

5、验收报告劳务分包工作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结算的依据之一。

三、结算流程1、劳务分包方提交结算申请劳务分包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经自检合格后,向项目部提交结算申请,并附上相关结算资料。

2、项目部审核项目部收到结算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工作量的核实、质量验收情况的审查、变更通知和现场签证的核对等。

审核完成后,项目部填写审核意见,并将结算资料报送公司相关部门。

3、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商务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对项目部报送的结算资料进行进一步审核,重点审核结算金额的准确性、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等。

审核完成后,各部门填写审核意见,并将结算资料报送公司领导审批。

4、公司领导审批公司领导对结算资料进行最终审批,审批通过后,签署结算审批表。

5、结算支付财务部门根据结算审批表,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办理结算支付手续。

四、结算时间要求1、劳务分包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结算申请,逾期提交的,项目部有权拒绝受理。

2、项目部应在收到结算申请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结算资料报送公司相关部门。

3、公司相关部门应在收到结算资料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项目部。

劳务结算中心管理办法(最新2020版)

劳务结算中心管理办法(最新2020版)

劳务结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过程控制,规范劳务(专业)分包结算程序,及时、准确、有序的办理劳务(专业)分包结算,提高公司劳务管理水平,更好的控制劳务成本,促进项目经济效益的提高,公司成立劳务结算中心。

第二条由劳务结算中心统筹分包限价、劳务(专业)分包合同、劳务(专业)分包结算管理等有关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第三条劳务结算中心为工程经济部下属机构,受工经部领导,业务及考核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主任由工程经济部部长担任,工程经济部副职担任专职副主任,下设铁路公路组、城轨市政组、其他组等,管理资源按公司定员标准配置。

具备区域集中管理条件的项目,公司选取优秀的工经人员,兼任区域工经负责人,在公司片区分管领导的领导下代表劳务结算中心履行部分职责。

第四条劳务结算中心代表公司及工经部对劳务结算工作进行管理,公司其他部门对结算涉及的本部门管理范畴内的事项应予充分的支持与配合,包括数据核实、现场调查等。

第三章职责第五条劳务结算中心1.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办法以及分包合同条款,对各项目的分包结算工作进行审核、指导;通过成本系统核查、现场检查、统计分析等综合措施,督查项目劳务结算工作,定期反馈、通报项目劳务结算存在问题;派员协助项目处理有关劳务(专业)分包结算事项。

2.按照项目总体策划要求,组织或参与项目分包策划。

3.组织调查、收集、测算分包价格,组织修订并发布公司劳务分包限价,及时审核发布项目分包限价。

4.审核劳务(专业)分包合同,审核劳务(专业)分包结算。

5.按业务流程审核劳务例外事件,参与重大劳务争议事项的谈判;负责将有关例外事项及审核意见提报至公司劳务(专业)分包结算管理领导小组或有关会议审批。

6.审核劳务(专业)分包资金支付计划。

7.重点督导各项目劳务结算“季度清理”工作,必要时,劳务结算中心派员现场督导、办理项目劳务结算,确保劳务结算的及时性、准确性。

8.制定劳务结算考核指标,对公司所属项目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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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材料、分包、进度款、结算价款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真实,完整的反应公司内部各单位收支情况,规范公司管理行为。

为公司成本、过程控制等经济制度考核提供准确的核算依据,及时跟踪并准确反应公司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劳务结算款必须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如发现违规行为,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以下公司称“甲方”;劳务、材料、分包个体或单位为“乙方”。

一、价款支付要求:
(一)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材料合同、分包合同。

(二)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进度)。

(三)结算须提供完工合格证明。

(四)材料供应商及分包应提供材料出厂合格证明、同批次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五)完整的变更、签字手续。

现场发生的由现场、公司人员确认;在公司发生的,至少2各主管部门以上签字确认。

(六)
(七)乙方对银行转账支付形式的,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二、劳务进度款过程申报和支付工作程序,公司各部门应在提出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一)工程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申请表格及格式由公司统一制定,
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对完成工程数量、合格数量进行核实并做批注。

(二)对因变更、签证引起工程量、签证用工按月进度支付,签证用工现场代表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反映所用工完成内容、完成合格情况等明细,新增项目单价不能超出合同约定项目单价与市场价格比例,且进度支付比例应做调整。

最高比例不超过完成情况70%。

(三)将已审批的工程量上交至公司工程部。

由工程部对完成的质量、进度、或整改情况做批注。

对因质量、安全、进度影响造成的返工或其他应做批示。

并提出处罚意见。

工程部内部自己存底(可电子文档)
(四)工程部对进度款申请做批示后,上交至成本部,成本部根
据合同约定,现场代表意见、工程部意见后对价款进行审批。

(八)成本部对价款审批后上交财务,财务部门确认、统计后,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七)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出纳对其付款业务。

二、劳务结算款过程申报和支付工作程序,公司各部门应在提出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一)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后内开始办理,办理时限为15日内,逾期未办理结算的劳务班组,可能因公司其他业务对办理时限顺延。

(二)结算款项审批由乙方提出申请,申请表格及格式由公司统一制定,乙方根据完成合同内容情况,整改情况填写,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对其进行批注。

(三)对因变更、签证引起工程量、签证用工按月进度支付,签证用工现场代表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反映所用工完成内容、完成合格情况等明细。

结算时一次性付清。

(四)将已审批的结算上交至公司工程部。

由工程部对完成的质量、进度、或整改情况做批注。

对因质量、安全、进度影响造成的返工或其他应做批示。

并提出处罚意见。

工程部内部自己存底(可电子文档)
(五)工程部对进度款申请做批示后,上交至成本部,在成本部
时,乙方须在财务部门开具累计进度付款证明后,成本部据合同约定,现场代表意见、工程部意见后对总结算价款进行审批。

(六)
(七)成本部对价款审批后上交财务,财务部门确认、统计后
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七)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出纳对其付款业务。

三、材料供应商、双包供应商结算及过程申报和支付工作程序,公司各部门应在提出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一)材料进度款只能借支支付,借支支付需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确
定。

(二)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材料供货明细,并填写结算申请手续,申请后提交现场管理人员审批,由项目管理人员对提供材料的数量、品质、合格情况、配合情况提出意见。

(三)现场管理人员审批后提交至工程部审批,工程部主要对合格、数量做复查,是否能为后续项目继续续约提供参考。

(四)
(五)工程部审核后提交至成本部,由成本部根据合同、实际发生数量、现场增减变更情况对其进行汇总,乙方须在财务部开具累计付款证明。

成本部根据汇总情况进行最终审核确定金额。

(五)成本部对价款审批后上交财务,财务部门确认、统计后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六)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出纳对其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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