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办法
设计单位管理及考核办法
设计单位管理及考核办法设计单位管理及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加强设计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设计质量、投资、进度等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调动设计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设计责任,全面提升勘察设计质量和设计管理水平,结合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设计单位管理考核办法。
本办法主要依据相关文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编制。
设计单位管理主要体现质量、进度、成本这三个方面贯穿整个勘察设计的全过程。
本办法所称工程设计,是指设计合同中明确的,根据项目设计阶段的要求及设计合同约定,编制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及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本办法适用于XXX负责的建设项目。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业主的职责在项目设计的全过程中,对项目管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工作及成果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
第六条项目管理单位的职责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对设计单位和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的工作及成果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
第七条设计咨询单位的职责1.设计咨询单位按照《咨询合同》和有关规定,履行设计咨询工作义务和责任。
设计咨询单位应科学、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设计咨询工作,对咨询报告的深度、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设计咨询的质量负责。
2.咨询单位应严格执行业主方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以及各项工程《审查要点》和建设指引。
3.合同约定的相关职责。
第八条设计单位职责1.工程的各项设计工作可由一家设计单位分别独立完成,也可由多家设计单位共同组成设计联合体(以下称“联合体”)完成。
如为联合体,其中一家设计单位应作为联合体总体单位,兼任勘察设计统筹工作,包括确定统一的标准、深度和要求;组织各勘察设计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2.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保证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达到合同要求,并在设计过程中积极配合设计咨询单位及其他审查单位的工作。
3.设计团队构架应满足勘察设计进度及质量的需要,业主有权更换不称职的设计人员。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2.05.30•【字号】泉建审批〔2022〕160号•【施行日期】2022.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建审批〔2022〕160号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相关科室: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建许〔2022〕1号)和《关于印发〈厅本级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许函〔2022〕28号)精神,结合泉州的实际情况,我局研究制定了《泉州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5月30日泉州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方案按照省住建厅统一部署,经研究,现制定泉州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遏制资质买卖,清理“僵尸”企业,净化建筑市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强化建设行业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二、组织架构市住建局成立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王惠萍市住建局副局长副组长:林宇杰市住建局副局长蔡海鸿市住建局副局长、总工程师成员:叶向荣市住建局质安科四级调研员王学玲市住建局审批科四级调研员郭文森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陈雄市住建局法制科科长黄荣杰市住建局审批科科长黄伟锋市住建局建筑业科科长陈永宏市住建局质安科科长吴启荣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科长程惠阳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审批科牵头负责,建筑业科、质安科、勘察设计科、审批科、市质量安全站各派一名专业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确保核查效率。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规定和标准说明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规定和标准说明一、资质申请、受理、审查和审批(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1.新成立企业申请资质及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增项最高不超过乙级(含乙级),资质标准规定的资质不设级别的除外。
2.企业分立为两个以上勘察设计企业时,分立后两个企业资质应同时核定,分立后仍具有资质的企业按实际情况核定其资质等级范围,但不超过原资质级别、范围。
分立后不具有资质的企业按新成立企业申请资质办理。
3.对合并申请资质的企业,合并前各企业具有的所有资质都可以作为其原有资质认定。
4.丙级(现行资质标准未允许设定的除外)资质企业晋升乙级资质的,不受其已取得丙级资质的时间及范围限制。
5.新设置的分级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设立两年过渡期。
过渡期内,允许企业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申请不同级别的资质。
过渡期满后,企业新申请资质等级最高为乙级。
6.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全部乙级资质企业可以申请晋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部分乙级资质企业,可申请相对应专业的资质晋升甲级,其他专业最高增项乙级。
7.企业申请暂定级转为正式级别,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申请,有效期满后,其资质自行失效;证书有效期满三个月后仍未提出申请的,不再受理转正申请,并由原发证机关收回资质证书。
8.申请暂定级转为正式级别,经核定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发证机关应准予转为正式级别。
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发证机关根据其实际情况分别给予延期转正、重新核定、撤销资质等处理:1)仅经营业绩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发证机关可给予延长资质有效期的处理,延期转正期限为一年。
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应再次提出转正申请,符合要求的给予转正,不符合要求的由发证机关给予撤销资质或重新核定资质的处理。
2)除经营业绩外,其他条件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发证机关应给予限期撤回原资质并重新核定资质等级的处理。
3)重新核定的资质应降低原资质级别或缩小原资质范围;按资质审批权限,达不到发证机关管辖最低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应撤销原资质。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三篇)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简称“管理规定”)是为了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资质管理,保证勘察设计单位和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促进勘察设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1. 资质分类和管理管理规定根据勘察设计单位的规模、实力、技术水平等因素,将资质划分为不同等级,包括一级资质、二级资质等。
勘察设计单位需要根据自身条件和资质要求申请相应的资质级别,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核和评定。
2. 资质申请和审批勘察设计单位在申请资质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资质申请材料,包括单位的证书、人员的学历、工作经验、技术资质等。
相关管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
通过审批后,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给予批准。
3. 资质管理和绩效评价管理规定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保证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相关管理部门将对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工作进展、技术水平等进行定期评价和检查。
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将被责令整改或取消资质。
4. 人员资质管理和培养管理规定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建立专业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的专业培训、技能考核和继续教育等。
勘察设计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保持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相关管理部门将对人员的资质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
5. 外部监督和投诉处理管理规定设立投诉受理和处理机构,接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投诉举报,并对投诉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
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包括取消资质、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罚措施。
通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的实施,可以提高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同时,也可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勘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设计费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考核办法
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考核办法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考核办法为了规范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行业的诚信度和整体水平,制定了以下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考核办法。
一、信用考核的内容及标准1. 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能力、设计技术水平、工程质量控制、履约能力、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
信用考核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 从业人员信用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水平、工作态度、诚信守规、安全意识等方面。
信用考核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二、信用等级划分及评定1. 勘察设计单位可以分为优秀等级、良好等级、一般等级和不良等级。
不同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在信用贷款、政府招标等方面享有不同的优惠政策。
2. 从业人员可以分为优秀等级、良好等级、一般等级和待提高等级。
不同等级的从业人员在晋升、薪资调整等方面享有不同的待遇。
3. 信用等级评定可以依据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业绩、教育背景、培训情况、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评估。
三、信用考核的周期和实施方式1. 勘察设计单位的信用考核周期一般为三年,根据需要可以进行中期考核和日常监管。
从业人员的信用考核周期一般为一年,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半年或季度考核。
2. 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考核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定期提交相关材料,如项目报告、工作记录等;组织验收、审计、监督检查等。
四、信用考核的结果处理1. 对于信用等级为优秀和良好的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对于信用等级为不良的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要进行诚信约谈、监管处罚等处理。
2. 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等级将定期公示,供社会、政府、企事业单位及投资方参考和选择。
五、信用考核的监督和评价机制1.建立信用考核机构,负责对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价和监督。
2.信用考核机构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听取相关部门、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
勘察设计考核办法
b.各种小型附属构筑物详图
c.倒虹管涵以及穿越铁路、公路等详图
4)单体建构筑物设计图
a.工艺图
b.建筑图
c.结构图
d.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锅炉房(其它动力站)、室内给排水安装图。
5)锅炉房、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布置图及供热系统流程图。
a.布置图表示锅炉及辅机等设备位置、名称、符号及型号规格,附主要设备材料表。较复杂的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及热交换站等参见锅炉房的出图深度。
b.供热系统流程图标明图例符号、管径,设备编号(与设备表编号一致)。
c.一般工程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初步设计阶段可不出图,只列出主要设备表。当较大型工程有特殊要求时,其出图深度参见《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及建筑给排水有关章节的深度要求。
6)电气
a.厂(站)高、低压变配电系统图和一、二次回路接线原理图
《工程勘察、设计考核管理办法》
一、污水管网、泵站、提升井工程勘察阶段考核办法
阶段
序号
项目
分值
得分
勘察前
1
建设工程勘察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2
附有标明坐标、管道走向、桩号和现状地形的管道总平面布置图;
3
管道类型、基底高程、管径(或断面尺寸)、设计示意图和可能采取的施工方案以及地下埋设物分布概况。
勘
察
时
4
2)泵站设计:干管上中途泵站站址的选择和位置,紧急排出口措施,采用泵站的形式、主要尺寸、埋深、设备选型、台数与性能、运行要求、主要设计数据。
3)特殊构筑物设计:如倒虹管等的说明。
8
建筑设计:
1)说明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或使用功能确定的建筑平面布置、层数、层高、装修标准、对室内热工、通风、消防、节能所采取的措施。
勘察公司绩效考核方案
勘察公司绩效考核方案作为一家勘察公司,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是公司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能够有利于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公司竞争力。
在制定绩效考核方案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确定考核内容绩效考核的内容应该与公司业务和员工工作职责相关。
例如,对于勘察公司的员工的具体职责,我们可以将状态、月度、季度、年度进行综合考核。
具体包括:1.1 工作完成情况工作完成情况是考核内容的重要一环。
考核员工的工作重点和工作难度,同时也需要重视工作的进度、质量和成果。
1.2 工作态度员工对待工作的态度,涉及到对公司的忠诚度和对工作的热情度。
应该通过加强交流,及时处理问题,增添同事间的感情1.3 协作能力员工之间的协作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
一个优秀的员工应该能够在团队中相互协作,共同完成任务。
2. 确定考核方法考核方法需要根据考核内容和公司的工作情况而定。
常用的考核方法有:2.1 自评自评是让员工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评价。
可以帮助员工了解自己在工作中的表现以及存在的不足,有利于员工自我成长。
2.2 绩效面谈绩效面谈是组织领导、管理者和员工在某个时间进行的为解决其所处工作环境中出现的问题,在考核过程中定期进行的一种交流。
2.3 晋升和评审晋升和评审是比较正式的一种考核方法,职务和工资将由于此而产生较大变化,同时也需要保障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确定考核周期考核周期需要与公司的经营发展相结合。
一般地,季度和年度是考核周期的常用选项。
季度考核能够较快地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在说明问题的时候也更具特定化和精确性,考核部门或负责人可以在季度的驱动下进行整体的不断提高。
而年度考核则是一个全局的整体,既能够综合各个部门之间的业务思考和经营规划,又能够对哪些事情进行重视。
4. 结语以上是勘察公司绩效考核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好的绩效考核方案能够大大提高公司和员工的工作效率,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声誉。
同时,需要开展及时的培训和交流,建立和完善维护与申诉机制,从而促进公司和员工共同发展和进步。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要点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要点一、注册资本(一)注册资本应以企业现具有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标明的注册资金数量认定;(二)新成立企业注册资金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标明的注册资金数量认定;(三)建筑设计事务所要求按照合伙企业法成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无注册资本,要求的资金数量按事务所书面合伙协议确定的资金数量认定。
二、人员考核(一)考核内容:1除建筑工程、专项资质外的工程设计行业资质:(1)考核主要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及个人完成业绩:考核要点:以企业资质申请附件资料中提供的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文件、完成业绩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标准见资质分级标准中关于单位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2)考核主导工艺人员资格及个人完成业绩:考核要点:人员以企业资质申请表二表所列人员为准,考核资质申请附件中对应提供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及个人完成业绩。
职称要求为非返聘高级工程师,业绩是主持过与所申请资质对应的2项相应规模的项目。
具体标准见资质分级标准中关于主导工艺人员的要求。
(3)考核注册执业人员资格:考核要点:人员以申请表三表所列人员为准,考核资质申请附件材料中对应提供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执业印章、身份证复印件。
注册人员不考核个人业绩。
(4)考核土建公用专业人员资格及个人完成业绩:考核要点:人员以企业资质申请表四表所列人员为准,考核资质申请附件中对应提供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及个人完成业绩。
职称要求为非返聘高级工程师,业绩为主持或参加过与所申请资质对应的2项相应规模的项目。
(5 )考核企业技术骨干人员总数:考核要点:首先考核对应资质申请表五表所列人员的职称证、身份证、毕业证,然后核算经考核认定的申请表二表、三表、四表、五表人员非重复人员总数。
技术骨干人员”包括:A 、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和在国家实行其他专业注册工程师制度后的注册工程师;B、注册造价师;C、取得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D、从事工程设计实践10年以上并取得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
设计单位考核办法1
附件1: 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考核评分表 项目名称:
11
室内、外生产管路布置不合理,每项扣3分 。 车辆安全防范预警系统、车号识别系统不完 善,每项扣2分。 12 机车车辆
景观、植被保护设计不合理,每处扣5分。 自然保护区的保护设计不合理,每处扣5分 。 水、空气、噪音等污染防治保护设计未执行 环保水保设计 有关审查意见,每处扣2分。 节能、防火、土地 利用、安全施工、 防灾安全监控、综 措施不当,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每处扣3分 合检测与维修等措 。 用地和拆迁数量比初步设计数量每增加1%, 扣1分;增加5%以上,每增加1%,扣2分。
大临工程未按规定编制概算,每处扣3分。 工程投资比初步设计对应部分静态投资每增 加0.2%,扣2分。 工程投资低于初步设计对应部分静态投资 96%时,每减少0.2%,扣2分。 投资检算中,故意虚报工程内容、工程量 的,每起扣20分。 施工图审核 质量 投资检算中,故意将施工图量差纳入变更设 计的,每起扣20分。
给排水系统布置不合理,每起扣3分。 水源工程、机械设备安装、管道工程、储配 水构筑物等给水工程设计不符合当地地质、 水质条件,每起扣2分。 不设消防加压定压设施、消火栓配置不合理 等,每起扣2分。 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不符合当地排放标准或 违反环境评价结论,每处扣2分。
暖通、空调系统布置不合理,每起扣3分。 采暖热媒选择、散热器型式及换热设备选型 与当地实际条件不符,每起扣2分。 空气调节设备选型、房屋节能措施、送风方 房建给排水、暖通 式、冷源选择等不合理,每起扣2分。 空调工程 车辆整备、作业安全防护设施考虑不周,设 计不合理,每起扣2分。 站场房屋及检修工艺布局考虑不周,设计不 合理,每起扣2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3]8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3]86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天津、上海市建设交通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行业协会: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7日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为实施《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资质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一)建设工程勘察资质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须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涵盖所有专业类别,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不需单独申请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涵盖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三类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取得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不需单独申请同级别及以下级别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结果的通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7.30•【字号】•【施行日期】2014.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结果的通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豫建设标〔2014〕18号)文件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2014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工作。
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一、考核结果截止2013年12月底,全省共有工程勘察设计企业731家,其中工程设计企业666家、工程勘察企业65家。
应参加本次考核的工程设计企业666家,经考核确认:合格企业586家、基本合格企业70家(含4家分项基本合格)、不合格企业6家、未参加动态考核4家、企业不愿再保留资质的3家、延期考核企业1家(考核结果见附件)。
二、对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企业、不合格企业、未参加动态考核企业及延期考核企业的处理意见(一)2014年动态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的70家企业,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0号令)第二十五条规定,责令其于2015年4月底前进行限期整改,企业在整改期间资质不得升级、增项和进行变更。
(二)2014年动态考核结论不合格的焦作市维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规定,责令停业整顿,并于2014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
整改期满后仍达不到到原资质标准的企业,将撤回其资质。
(三)对未参加动态考核的河南省豫辉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郑州明泽医药设计有限公司、郑州弘文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新蔡县未来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家企业,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第三十二条第4款意见,限期于8月底前按重新核定资质准备材料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进行审核;逾期不改的,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由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回资质证书,上交资质许可机关。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及考核办法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及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定测、初步设计、补充定测、施工图设计与审核、现场施工配合等阶段的勘察设计管理与考核。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公司依照委托勘察设计合同和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有关规定,对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管理。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的职责(一)工程管理部1. 组织勘察设计合同的签订;2. 组织补勘大纲审查、委托补勘监理、补勘报告验收和补勘工作量审核;3. 组织有关人员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预审,并形成预审意见上报部有关部门;4. 参与铁路总公司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按部批复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5.组织咨询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核和优化;6. 根据全线施工组织安排,结合施工单位图纸需求计划,提出阶段性和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图供图要求;7.组织签订施工图供图协议;根据现场需要,督促施工图供图计划的落实; 8.组织施工图工程量的核定工作;9. 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向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10. 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施工配合管理和考核工作;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做好现场施工配合工作;11. 负责建设期间对勘察设计单位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管理与考核。
(二)财务部1. 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投资额为前提,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施工图投资控制情况;2. 参与勘察设计合同的签订工作。
(三)安全质量部1.参与施工图审核和优化工作;2.参与施工图工程量的核定工作;3. 审核设计文件中的安全、质量方案及措施。
(四)计划物资部根据全线施工组织安排,要求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甲供物资和设备的清单。
第三章勘察设计管理第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设计标准,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开展施工图设计,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一)设计总体单位对全线勘察设计质量负总责,各设计成员单位对各自管内勘察设计质量负直接责任。
勘察设计管理与考核办法(咨询单位)
勘察设计管理与考核办法(咨询单位)1. 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咨询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办法,以确保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参与咨询单位的人员和部门。
2. 任务概述咨询单位在勘察设计工作中应遵循以下规定:1.要求咨询单位制定详细的勘察设计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勘察设计工作。
2.要求咨询单位对勘察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汇报,向业主提供详细的工作报告。
3.要求咨询单位对勘察设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调研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4.要求咨询单位对勘察设计工作中的技术细节进行精细化管理和把控,保证工作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要求咨询单位对各级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整体素质。
3. 任务流程本节主要介绍勘察设计工作的流程和要求:3.1. 勘察设计计划咨询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勘察设计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起止时间、人员分配、与业主沟通方案等,并在完成前报送给业主审核。
勘察设计计划应与业主的要求保持一致,并受到业主的认可。
3.2. 勘察设计工作咨询单位应按照勘察设计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和设备,进行勘察设计工作。
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勘察、设计、校核、审核四个环节进行,确保工作的可靠性。
采用现场勘查、数据分析、专业软件仿真等多种手段,完成勘察设计。
3.3. 工作报告咨询单位应对勘察设计工作情况进行及时汇报,向业主提供详细、准确的工作报告。
报告中应包含工作内容、工作进展、问题分析等内容,并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报告格式应与业主沟通后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3.4. 技术管理咨询单位应对勘察设计工作中的技术细节进行精细化管理和把控,包括沟通交流、技术分析、方案制定、标准规范等方面。
保证技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5. 培训考核咨询单位应对各级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整体素质。
培训和考核内容应与勘察设计工作相关,逐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养。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7.11.10•【字号】晋建设函字[2007]438号•【施行日期】2007.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晋建设函字[2007]438号)各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省直有关厅(局),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管理办法》(晋建建字[2005]105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本次考核范围原则为全省范围内取得各类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
本次考核以乙级及以下资质单位为主,甲级单位不作为本次考核的重点。
二、考核职责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次年度考核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确定最终的考核等次。
交通、水利、通信、电力、煤炭、冶金、化工、环保等省级有关部门做好本次年度考核的相关配合。
各市勘察设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勘察设计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省属单位除外)。
在各市行政区域内办理了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勘察设计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纳入当地动态考核管理范围。
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从业条件、市场行为和勘察设计工作质量等三方面内容。
(一)从业条件考核以下条件在本年度是否发生改变:1、有关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证书的年检手续是否齐全;2、单位技术负责人、专职技术骨干、注册执业人员是否已发生改变,能否满足符合法定条件;3、办公场所是否发生变更、技术装备是否存在报废,变更后是否仍能满足工作需要。
(二)市场行为考核本年度是否存在以下市场违规行为:1、以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申请资质;2、采用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勘察、设计业务;3、将承揽的勘察、设计业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4、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业务;5、转让资质证书或为其他企业提供图章、图签;6、伪造、涂改资质证书、出图专用章以及注册执业印章;7、注册执业人员是否存在以个人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并收取费用;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倒卖执业证章;8、不参加行业自律,在勘察、设计取费方面有严重压价行为;9、不接受勘察设计主管部门的管理,未开通全省勘察设计信息管理系统,不按时报送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季度报表。
勘察设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粤交基函〔2009〕2168号)要求,以及我市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新(改、扩)建二级以上等级公路工程。
由建设单位组织开展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考核,工程交(竣)工验收时,该考核结果将作为对设计工作总结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按照规定加强设计质量的管理。
建设单位应按项目监管权限,将设计质量考核结果上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考核结果将作为相关勘察设计单位设计质量考核及市场信誉评价的一项重要记录。
第二章初步设计考核内容第四条初步设计工作要求(一)承担项目初步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内部成立项目设计组,明确项目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及各分项负责人,合理配备设计组的一般设计人员,设计组一经成立,成员一般不应随意变动。
对设计单位中标后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的,建设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有关合同条款的约定,采取严格的控制和处罚措施。
(二)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设合同的要求,拟定项目初步设计原则,编写勘察设计大纲和设计进度安排计划。
第五条总体设计要求总体设计应当按照安全、适用、环保、经济和美观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整体协调、方案合理、自然和谐、节约资源的原则,充分考虑相关专业的衔接与配合,体现全寿命周期成本最优化理念,对各专业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
第六条初勘初测要求(一)初测工作要全面细致,初勘工作要达到合同和规范规定的深度要求,提供满足初步设计深度的测量、水文及地质勘察成果。
2.2勘察设计考核管理办法
2.2 江汉油田天然气新区建设项目部地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江汉油田分公司天然气新区建设项目部(以下简称“新区项目部”)地面工程建设勘察和设计活动,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以及集团公司和重庆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三条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区项目部的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
第二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地面工程办公室是新区项目部地面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活动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与上级部门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二)负责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内、外部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和个人的专业资格审查;发放勘察设计市场准入证。
(三)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工程造价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并监督合同签定及实施。
(四)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审查;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
(五)负责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运行过程中设计图纸的修改和施工变更单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控制。
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进度组织考核。
第三章勘察、设计资质许可第七条勘察设计市场实行准入制度。
外来勘察、设计单位进入新区项目部勘察设计市场,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等级,先取得新区项目部勘察设计市场准入证。
勘察设计管理与考核办法(咨询单位)模版
附件3. 设计咨询考核暂行办法为切实加强轨道交通工程的勘察设计管理工作,加快设计进度,提高设计水平和设计质量,控制工程投资,全面落实设计咨询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服务单位”)担负的“三控、两管、一协调”任务,强化设计咨询服务的责任意识,特制定设计咨询服务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业主成立设计咨询服务考核小组,由业主相关部门的领导、设计管理人员参加。
咨询单位指定一名副总监对口负责考核工作。
二、阶段划分及考核时间业主对咨询单位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主要划分为4个阶段:总体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
考核时间为每个月考核1次,每个季度末巡检考核1次。
三、主要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计划与进度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管理、投资控制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咨询服务等五项。
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设计计划与进度监督管理考核占20分,设计质量监督管理考核占40分,投资控制监督管理考核占15分,综合管理考核占15分,监理服务考核占10分。
四、考核评分咨询单位每个月月底向业主提交《咨询服务月报》,反映月度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月工作计划,同时进行自评考核打分,提交该月的“设计咨询服务考核评分表”(附表1),考核小组根据咨询单位该月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考核小组对咨询单位进行巡检。
咨询单位填写“设计咨询服务考核评分表”自评打分,考核小组依据每月的《咨询服务月报》对照检查完成内容,并结合巡检掌握的情况给予综合考核评分。
每次考核评分的结果将记录到“设计咨询服务考核统计表”(附表2),每阶段结束时计算该阶段的平均考核分。
五、考核服务费从服务单位的勘察设计咨询费用中提取10%作为考核服务费,按总体设计阶段20%、初步设计阶段30%、施工图设计阶段40%、施工配合阶段10%划分,分别作为各阶段的考核费。
六、实际考核服务费计算1、每个阶段考核平均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业主支付全部考核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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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吉林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商注册地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取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勘察设计单位。
第二条信用评级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信用评级要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客观事实为依据,认真履行评级各项程序。
差别化管理原则。
在行业监管过程中,充分运用评级结果,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实行差别化管理。
动态考核原则。
通过全省各类勘察设计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适时公布结果。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级的统一领导,省勘察设计协会负责组织评级审定和监督检查具体工作;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配合省勘察设计协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用评级的初评工作。
第四条信用评级内容包括市场行为、质量行为、资质资格、优质服务和公益事业等五个方面。
第五条信用评级分为优秀(AAA级)、良好(AA级)、合格(A级)和不合格(B级)四种。
第六条依据《吉林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级评分细则》(见附件2,以下简称《细则》),按照评级内容5个单项计分,按实际得分定为AAA级,AA级,A级,B级四个等级。
AAA级标准:每个单项得分率≥80%或总分≥85分(单项分不小于70%)。
AA级标准:每个单项得分率≥70%或总分≥75分(单项分不小于60%)。
A级标准:每个单项得分率≥60%或总分≥65分(单项分不小于50%)。
B级标准:每个单项得分率<60%或总分<65分(单项分小于50%),或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信用评级程序包括单位自评、地区初评、省级审定、网上公示、复议核查和结果发布等。
第八条各勘察设计单位依据评级内容和《细则》进行自评,将《吉林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级评定表》、《细则》和附件材料报所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进行初评,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核查,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勘察设计协会组织评定,评级结果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示15天,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信用评级结果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和省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发布。
第九条信用评级实行动态考核制度,每年第四季度进行定期复核。
在此期间,各勘察设计单位可提出信用评级升级申请。
第十条信用评级为AAA级的单位授予吉林省勘察设计优势
企业荣誉证书。
作为评选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先进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重要条件,优先推荐驰名商标、知名企业、国家、省勘察设计协会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单位,并在主流媒体上宣传。
第十一条信用评级为AA级以上的单位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扶持企业拓展业务范围,鼓励向总承包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综合甲、设计施工“一体化”等方向发展。
办理资质升级、增项等业务时,在审批时限和标准上给予最大政策倾斜;开拓省外、国外市场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出省办理手续时,享受即办服务;注册执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时可享受减免学费等待遇。
支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对从事技术转让、开发、咨询、服务等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按规定比例和方式在税前扣除。
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项目招标、参加省级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和大师、青年大师评选时给予加分。
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出国、出省调研、考察和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第十二条信用评级为AAA、AA或A级的勘察设计单位发生有损单位诚信行为并造成不良后果的,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记入不良行为记录6个月至1年。
整改期满,仍达不到要求的,收回授予的荣誉称号和评定等级证书,重新核定信用等级。
对信用评级评定为B级的勘察设计单位全省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重新核定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