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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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单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总则没有规范()。

实施时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共八章五十六条,不包括()。

分则2012年12月6日,重新制定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施行时间是()。

2013年1月1日办公楼将进行修缮,其账面余额为3100000元,已计提累计折旧1240000元,转入在建工程的价值应为()。

1860000元部门决算报告反映的内容为()。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补助收入来自于()。

同级财政部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的编制期间为()。

年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财政补助收入的确认依据为()。

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产品成本与期间费用区分的主要依据在于()。

有关费用是否归属于使产品达到目前场所或状态长期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收到利息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应该贷记的科目为()。

其他收入车间组织管理生产活动发生的间接费用一般应当()。

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从财务资源的性质来看,事业单位是()。

预算会计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至少()。

每年进行一次低值易耗品领用时的处理方法为()。

一次摊销对一般行业而言,下列不应当计入产品成本的项目是()。

销售费用对于应用软件,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那么该软件价值应计入的相关科目为(固定资产)。

根据《柯勒会计辞典》,能够提供有效的组织和经营,并防止错误和其他非法业务发生的业务流程设计是指()。

内部牵制根据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规定,对于未明确规定适用本制度的行业,应当()。

参照类似行业执行根据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企业应当编制成本报表,编制周期一般为()。

月份根据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本制度所称的产品,不包括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提供的劳务或服务根据政府采购业务控制,下列行为可以不分离的是()。

财产保管与维护根据支出内部管理制度,下列行为可以不分离的是()。

会计核算和编制报表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间隔期为()。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讲解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讲解
讨论如何管理和减少财务风险,防范欺诈和错误的发生。
人力资源管理
1
招聘与录用
介绍招聘与录用的流程,确保选聘到适合组织需求的专业人员。
2
培训与发展
讲解培训与发展计划,提升员工技能和知识水平,进一步支持内部控制的目标。
3
绩效评估
说明绩效评估的重要性,为员工提供反馈和激励,增加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实施挑战和建议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规范行》讲解
本演示将带您深入了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背景、目的以 及实施挑战和建议,以提高您的内部控制水平。
背景与目的
为什么需要内部控制
解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 制的定义和强调其在确保 组织安全和可靠运作方面 的重要性。
内部控制的目标
概述内部控制应达成的目 标,如保护资产、防止欺 诈和错误以及促进合规性。
资金管理
说明资金流动的监控和管理, 包括银行账户管理、资金审 批和风险防范。
成本控制
解释如何控制和优化成本, 减少浪费和不必要的支出。
财务会计管理
1 财务记录与报告
讲解财务记录和报告的重要性,包括准确记录和及时报告相关财务信息。
2 财务审计
说明财务审计的目的和过程,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3 财务风险管理
• 挑战一:组织文化与变革管理 • 挑战二:信息系统与技术支持 • 挑战三:监督与反馈机制 总结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时可能遇到的挑战,并提供应对挑战的建议与解决方案。
相关法律法规
讨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 控制规范试行》的出台背 景和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法 律约束。
内部控制规范内容
• 内部控制模块一:组织、授权与职责 • 内部控制模块二:资金收支管理 • 内部控制模块三:财务会计管理 • 内部控制模块四:人力资源管理 介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主要内容,包括各个模块的关键要点和实施指南。

教育部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3.12.05•【文号】教财函[2013]142号•【施行日期】2013.12.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1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规范)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为推动、指导各教育行政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重要意义2012年,我国实现了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这是教育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随着财政教育投入的大幅度增长,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的任务更加突出。

实施内部控制规范,是加强教育经费监管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教育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必然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内部控制规范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二、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基本原则(一)注重系统性。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当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对照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加快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特别要做好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重大风险的控制。

(二)注重有效性。

机构、岗位设置和权责分配应当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有利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三)注重时效性。

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变化和管理要求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

三、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主要任务(一)梳理各类经济活动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方案单位内部控制原则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方案单位内部控制原则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方案单位内部控制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方案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内部权力制约,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和行政风险,根据上级财政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明确规定:内部控制是单位对经济活动的控制,是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一)控制目标内部控制是我单位履行职能、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

为做到自我约束和规范,我们的控制目标为:1.经济活动合法合规。

采取必要的措施合理保证预算收支等各类经济活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2.各项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

加强资产管理,做到资产实物与财务情况相吻合,合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可靠。

合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客观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做好预算管理,为完成各项财政任务提供资金保障,合理分配各项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

在我单位内部逐步完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立的机制,发挥制度和流程的控制作用,有效预防腐败。

(二)实施范围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范围包括:本单位。

要充分利用已经开展的科学化、精细化梳理工作和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等已有成果,结合本次内控工作的具体要求,追踪资金的具体流向,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三)实施原则在我单位制定实施内部控制的各项目标时,应当做到:1.对单位预算收支的全过程进行控制,资金走到哪里,内控跟踪到哪里。

2.突出重点,监控一般,对关键控制点和关键岗位要特别加以防范。

3.要相互牵制和制衡,各项收支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三个环节要相互分离,各环节的不相容岗位和人员要相互分离。

4.各项内控制度的建立与实施,要行得通、做得到、管得住、用得好、可持续。

(四)工作任务1.梳理并完善经济业务流程。

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4.02.06•【文号】财会〔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5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推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建设,持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现就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扎实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一)强化组织协调。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内部控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完善内部制度流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更好发挥内部控制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的支持作用。

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有序推进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

同时做好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鼓励将部门决算、资产年报等报表同口径数据预置到内部控制报告填报系统,提高数据填报准确性,减轻填报负担。

(二)加强审核检查。

各单位应当根据2023年度内部控制建设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以能够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真实情况的相关材料为支撑,科学准确编制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1)。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财会〔2016〕14号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财会〔2016〕14号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财会〔2016〕14号)各市、县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发布实施以来,我省各行政事业单位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也存在部分单位重视不够、制度建设不健全、发展水平不平衡等问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现将《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内部控制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各地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内部控制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地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由审计、监察等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协同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抓好贯彻落实,完成主要任务以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为契机,根据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完成时限要求,全面执行内控规范,确保内部控制覆盖单位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全范围,贯穿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规范单位内部各层级的全体人员。

已经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的单位要确保有效实施;尚未建立或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单位,必须于2016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工作。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7.01.25•【文号】财会[2017]1号•【施行日期】2017.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7]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的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政部2017年1月25日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报送、使用及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等工作,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

本制度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要点解析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要点解析

Part
04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 具体应用
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
按照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确保预算的 完整性和准确性。
预算执行
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控制预算的调整和追加,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和约束力。
预算监督与考核
建立健全预算监督与考核机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 评估和考核。
监督与评价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
明确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 行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由内部审计部门或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客观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强化外部监督
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外部监督,及时报告和整改外部监督发 现的问题。
总结词
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力度不够。
详细描述
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导致在实际操 作中难以有效执行。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执行力度,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形同 虚设,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问题三: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价机制
总结词
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价机制,无法对内部控制的实施效果进 行科学评估。
实施内部控制措施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组织架 构
明确内部控制工作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 配备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内部控制人员。
实施内部控制措施
根据内部控制制度,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不相 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归口管理、预算 控制等。
完善内部控制信息系统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建立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实现经济活动信息 的全面收集、自动归集、信息共享和有效利 用。
THANKS

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贯彻实施工作方案工作例文

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贯彻实施工作方案工作例文

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贯彻实施工作方案工作例文一、方案背景近年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资金安全,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我市决定全面贯彻实施内部控制规范。

二、工作目标1.全面梳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完善、合理、有效。

2.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意识,增强财务管理能力。

3.促进财政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4.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整体管理水平。

三、工作步骤1.组织培训(1)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参加内部控制规范培训,提高内部控制意识。

(2)邀请业内专家进行授课,分享内部控制经验。

2.制定方案(1)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制定内部控制规范贯彻实施方案。

(2)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落实措施(1)加强内部审计,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估。

(3)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

4.监督考核(1)设立内部控制监督小组,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进行检查。

(2)定期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四、具体措施1.完善内部控制制度(1)梳理现有内部控制制度,查找不足,进行修订和完善。

(2)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明确各项控制措施。

2.提高财务人员素质(1)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内部控制意识。

(2)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专业考试,提升专业素质。

3.加强内部审计(1)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进行审计。

(2)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4.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评价体系(1)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标准,明确评价内容和方法。

(2)定期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内部控制效果。

五、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内部控制规范贯彻实施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预算法的通知-苏财法【2015】3号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预算法的通知-苏财法【2015】3号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预算法的通知
正文:
----------------------------------------------------------------------------------------------------------------------------------------------------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预算法的通知
苏财法【2015】3号
各市、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预算法的通知》(财法﹝2014﹞10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加强财政业务管理实际,认真做好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和组织实施及配套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不断完善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能力和水平。

各市、县财政局学习贯彻新预算法及配套制度清理建设的工作情况,将纳入财政系统“六五”普法验收和2015年度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评估的内容。

江苏省财政厅
2015年1月26日
附件: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预算法的通知——结束——。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

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

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第二章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财法字[1997]17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财法字[1997]17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1997年3月13日财法字[1997]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自1996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各地财政部门在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

为了进一步推动各地财政部门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现将《财政部门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门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抄送:国务院法制局,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财政局。

附件:财政部门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行政处罚法》施行以来,各地财政部门在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

为了进一步推动各地财政部门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在认真调研究的基础上,现就财政部门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中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行政处罚听证问题《行政处罚法》第42条中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结合财政部门的具体情况,财政部门组织听证的范围,应当包括暂停会计师事务所经营业务和暂停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2.11.29•【文号】财会[2012]21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政部2012年11月29日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省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国资[2013]73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3.06.14
【实施日期】2013.06.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省属企业内部控
制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苏国资[2013]73号)
各省属企业: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构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关事项的通
知》(国资发评价〔2012〕68号)要求,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印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有关规定,结合省属企业实际,现将全面开展省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面建设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既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推动企业管理变革、提
高经营效率、防范各类风险的迫切需要。

各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将建设内部控制体系作为强基固本、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集团层面要成立专门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并确定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实施工作;要建立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对子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组织指导;要按照内部控制建设与监督评价职责相分离的原则,明确内部审计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内部控制体系的审计评价工作。

二、稳步推进,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6.07.15•【字号】•【施行日期】2016.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和昆山、泰兴、沭阳县(市)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的精神,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财政部决定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明确实施内部控制的重点内容和基本要求,发现内控建设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各地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所辖单位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本地区(部门)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开展评价,确保按时完成各地区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基础性评价工作的指导,为评价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

各单位应于2016年9月底前,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三、强化使用,完善内控体系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16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31•【字号】苏政办发[2009]177号•【施行日期】2009.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77号2009年12月31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江苏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财政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强化宏观调控职责。

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建议。

(三)加强预算和税政管理。

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

严格监督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四)强化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建设。

完善省和市、县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五)加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大对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的支持力度。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苏财会〔2014〕74号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苏财会〔2014〕74号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苏财会〔2014〕74号各市、县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2012年11月,财政部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内控规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我省贯彻实施内控规范,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领会贯彻实施内控规范的重要意义内控规范通过制度建设、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风险的防范和管控,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与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并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内部管理制度中,对于提高单位管理水平,改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规范财经秩序,推进财政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建设服务型政府都具有重要意义。

贯彻实施内控规范,一是有利于提高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对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风险管控意识以及强化内部控制的自觉性。

二是有利于各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国有资产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三是有利于将预算、收支、资产、基建、政府采购、经济合同等行政事业单位重点管控业务和事项纳入统一的管控体系,实现财政管理各相关政策规定的有机衔接,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风险防控和内部管理水平,科学有效地预防腐败。

二、加强贯彻实施内控规范的组织领导贯彻实施内控规范是各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行政事业单位施行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通知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通知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7.30•【字号】•【施行日期】2019.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通知市级各预算单位,各市、区财政局: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市财政局《关于全面落实预算单位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等要求,市级各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健全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采购人应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完善规范措施和流程,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控制制度,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一)分事行权,就是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必须明确分工、相互分离、分别行权,防止职责混淆、权限交叉。

(二)分岗设权,就是对涉及经济和业务活动的相关岗位,必须依职定岗、分岗定权、权责明确,防止岗位职责不清、设权界限混乱。

(三)分级授权,就是对各管理层级和各工作岗位,必须依法依规分别授权,明确授权范围、授权对象、授权期限、授权与行权责任、一般授权与特殊授权界限,防止授权不当、越权办事。

二、主要内容采购人应以各项制度规范为指引,充分落实《工作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单位整体内部控制制度,通过明确政府采购环节、贯彻政府采购制度、合理设置岗位职责,细化各流程、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制定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一)环节控制。

采购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流程规定,明确政府采购重点环节的控制措施。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报告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报告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报告我们要深刻领悟《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掌握规范(试行)》的精神实质,把握主要内容,为各单位在经济活动风险防范和管控中,围绕自身掌握目标,在单位层面、业务层面、评价监督上制订内部掌握制度体系和实施措施以及执行程序等奠定基础。

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掌握工作的组织实施状况报告,大家快一起来看看吧!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掌握工作的组织实施状况报告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掌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22〕24号)的有关精神,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掌握规范(试行)》(财会〔2022〕21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掌握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22〕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掌握工作状况报告如下:一、单位内部掌握工作的基本状况(一)内部掌握机构设置与运行状况。

单位内控是一个简单的体系,工作涉及到预算业务、收支业务、选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内外监督等各项经济活动,需要内部各部门的协作和协作。

我单位在工作中意识到单位领导重视是推动实施内控的关键。

工作中与党风廉政建设亲密结合,使单位领导树立起风险防控意识,为内控工作的推动奠定了基础。

经局班子领导争论打算成立了由孔润富局长担当组长、副组长:由谢黎宇副局长、瞿生早副局长、字强副局长、段兴仁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张有才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主任来担当;杨继磊办公室主任、李加平建设股股长、许章房管股股长、张会荣质监股股长、黄红武章凤环卫站站长、杨春生会计、姚富昌会计、杨晓敏出纳为成员的内部掌握规范领导小组,对内部掌握的建立和实施状况进行监督,准时发觉并指出内部掌握管理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落实内部掌握的整改方案和措施,确保内部掌握体系有效运行。

(二)内部掌握工作的组织实施状况。

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内部掌握建设,制定内部掌握工作方案,完善内部掌握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内部掌握联席会议,指导、督促、检查内部掌握工作的实施状况。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01.16•【字号】辽财会[2013]35号•【施行日期】2013.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辽财会〔2013〕35号)各省直预算管理部门,各市(不含大连)、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规范”),对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管理水平,防范重大经济活动风险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各地区、省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抽调精干力量建立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组,积极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

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做好政策宣传,认真抓好相关人员的培训,为全面贯彻实施内部控制规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奠定坚实的人力基础。

三、要重点选择一些积极性高、会计基础工作较好的单位进行先行试点实施。

在试点过程中,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组要密切跟踪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建立快捷高效的反应和处理机制,及时加强政策指导,帮助试点单位解决内部控制规范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为内部控制规范在所属地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中顺利实施积累经验,确保内部控制规范在2014年1月1日顺利实施。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略)省财政厅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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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
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发文字号】苏财会[2014]74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4.12.04
【实施日期】2014.12.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
(苏财会〔2014〕74号)
各市、县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2012年11月,财政部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内控规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我省贯彻实施内控规范,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领会贯彻实施内控规范的重要意义
内控规范通过制度建设、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风险的防范和管控,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与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并将制衡机制嵌1 / 2
入到内部管理制度中,对于提高单位管理水平,改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规范财经秩序,推进财政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建设服务型政府都具有重要意义。

贯彻实施内控规范,一是有利于提高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对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风险管控意识以及强化内部控制的自觉性。

二是有利于各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国有资产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三是有利于将预算、收支、资产、基建、政府采购、经济合同等行政事业单位重点管控业务和事项纳入统一的管控体系,实现财政管理各相关政策规定的有机衔接,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风险防控和内部管理水平,科学有效地预防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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