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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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

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发文字号】苏财会[2014]74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4.12.04

【实施日期】2014.12.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

(苏财会〔2014〕74号)

各市、县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2012年11月,财政部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内控规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我省贯彻实施内控规范,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领会贯彻实施内控规范的重要意义

内控规范通过制度建设、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风险的防范和管控,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与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并将制衡机制嵌1 / 2

入到内部管理制度中,对于提高单位管理水平,改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规范财经秩序,推进财政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建设服务型政府都具有重要意义。

贯彻实施内控规范,一是有利于提高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对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风险管控意识以及强化内部控制的自觉性。二是有利于各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国有资产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三是有利于将预算、收支、资产、基建、政府采购、经济合同等行政事业单位重点管控业务和事项纳入统一的管控体系,实现财政管理各相关政策规定的有机衔接,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风险防控和内部管理水平,科学有效地预防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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