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
奖学金奖励加分细则
奖学金加分细则
一干部加分(干部加分总分不超过2分)
1.级长 1.2分
级委 1 分
2.班委:
班长 1 分
团支书 1 分
副班长及其其它班级职务 0.6分
3.不管身任多少学生组织,社团干事,不累计加分,均只能加0.6分
(例子:一个学生是组织部干事,又是外协的干事,只能算一个,也就是加0.6分)
二学生会加分
1.校级学生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最高加2分。
加分对象:校团委委员,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学生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副秘书长。
2.校级学生组织下设各部门的主要干部,专业学院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最高加1.5分。加分对象:校学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社团联合会各部部长、副部长;专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副秘书长;团总支副书记。
3.各社团干部加分由学生工作处根据各社团的规模和工作业绩下达,不超过1.5分。
4.专业学院学生组织的主要干部,最高加1分。
加分对象:专业学院学生会的部长、副部长;专业学院团总支的部长、副部长。
PS:以上第一、二条中,学生兼任两个或以上职务的,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分。
(例子:甲同学为班长1分,组织部部长1分,级长1.2分,可总计的加分只能是2分,不得超过2分。)
三竞赛加分 = 校级竞赛+院级竞赛(总共不超过6分)
1.获国家级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6分、4分、3分。
获省级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5分、3分、2分。
获市级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获校级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2.获得院级竞赛一、二、三、优秀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0.3分。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
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的一种奖励制度,对
于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公平、公正、科学,各高校都制定了相应的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1.1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一般包括奖学金的种类、评定标准、评定程序等内容。评定标准通常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
1.2 奖学金评定对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应明确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一般包
括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1.3 奖学金发放方式: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还应规定奖学金的发放方式,包括
奖学金的种类、金额、发放时间等。
二、综合测评细则
2.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细则一般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
综合素质等内容,通过对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2.2 综合测评程序:综合测评细则应规定综合测评的程序和流程,包括评定时间、评定人员、评定标准等。
2.3 综合测评结果公示:综合测评细则还应规定综合测评结果的公示方式和时间,确保评定结果的公开透明。
三、奖学金评定的公平性
3.1 公平原则: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应遵循公平原则,确保评
定过程公正、公平。
3.2 评定标准的科学性: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定标准,避
免主观因素对评定结果产生影响。
3.3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奖学金评定监督机制,对评定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一、引言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为了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公正、公平、透明,激励学生积极学习、进取,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的目的、评定标准、评定流程等内容。
二、目的
奖学金评定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激发
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创造力。通过奖学金的设立和评定,旨在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思维,为学生的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三、评定标准
1. 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学术成绩包括课程成绩、考试成绩、论文成绩等。评定奖学金时,将综合考虑学生的平均分、排名、学科竞赛成绩等因素。
2. 综合素质:综合素质是评定奖学金的另一个重要指标。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
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评定奖学金时,将综合考虑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学生组织等方面的表现。
3. 品德表现:品德表现是评定奖学金的基础。评定奖学金时,将综合考虑学生
的诚信、责任、团结、奉献等品德素质。学生在学校的表现、社会公益活动参预等方面将被纳入评定范围。
四、评定流程
1. 提交申请: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如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实践证明等。
2. 材料审核: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学
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品德表现。
3. 综合测评:综合测评由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组织进行。综合测评包括面试、答辩、考核等环节,旨在全面评估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一、引言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旨在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评定过程
公正、公平、透明,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学术水平。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并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执行。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1. 奖学金种类
根据学校的奖学金政策,奖学金分为以下几类:优秀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等。每类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金额不同,具体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校政策制定。
2. 评定标准
(1)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综合测验成绩等进行评定,成绩排名越高,奖学金的获得机会越大。
(2)学业进步:学业进步是评定学业进步奖学金的关键指标。评定委员会将
根据学生在过去一学年的学术进步情况,如成绩提升幅度、参与学术活动等进行评定。
(3)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是评定社会工作奖学金的重要依据。评定委员会将
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4)科研创新:科研创新是评定科研创新奖学金的主要考量因素。评定委员
会将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论文发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3. 评定流程
(1)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奖学金评定委员会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推荐信等。
(2)初审:评定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3)面试:评定委员会将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成果、社会工作、科研项目等方面。
(4)评定:评定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表现进行评定,按照奖学金种类分别进行评定。
奖学金评分细则范文
奖学金评分细则范文
一、综合评分细则
1.学术成绩(40%)
该项评价学生在学术方面的表现,主要包括平均绩点、课程选择与完成情况等。
-平均绩点:根据学生的绩点等级进行评分,绩点越高分数越高。
-课程选择与完成情况:评估学生是否广泛选择不同类型的课程,并成功完成这些课程。
2.学术研究与创新能力(20%)
该项评价学生在科研活动和创新项目中的表现。
-科研活动:评估学生是否参与科研项目、发表科研论文等。
-创新项目:评估学生是否参与创新项目、获得专利等。
3.社会服务与领导能力(20%)
该项评价学生在社区服务和领导力方面的表现。
-社区服务:评估学生是否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如志愿者工作、社区项目等。
-领导力:评估学生是否担任学生组织或俱乐部领导职务,以及在该职务中的表现。
4.个人品质与道德表现(10%)
该项评价学生在个人品德和道德行为方面的表现。
-个人品德:评估学生是否具有优良的品行,如诚实守信、独立思考等。
-道德表现:评估学生是否遵守学校和社会的道德规范,如尊重他人、正直等。
5.奖励加分项(10%)
该项加分为学生在其他领域上的表现,例如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的比
赛奖项、参与社交活动等。
二、评分标准解释
1.优秀(90-100%):学生在各项评判标准中表现突出,成绩位于全
体申请人的前10%。
2.良好(70-89%):学生在各项评判标准中表现良好,成绩位于全体
申请人的前30%。
3.合格(60-69%):学生在各项评判标准中表现符合基本要求,成绩
位于全体申请人的前50%。
4.待提高(50-59%):学生在各项评判标准中表现较弱,成绩位于全
奖学金加分规则
4.校正式队员0.5
5.参加校运动项目0.1分,取得名次0.2~0.5分(可累加)
6.参加校足篮排比赛主力0.1~0.5分,其他0.1分
7.健美操0.1获名次0.2~0.5分
总分不超过10分
评定奖学金需要书面申请(写明自己个人情况简介,符合什么奖学金的条件,特此申请。。。。。)
奖学金评定以一考为准,获校级处分没有评比资格
特等奖:平均成绩>=90分
一等奖:平均成绩>=85分
二等奖:平均成绩>=80分
三等奖:平均成绩>=75分
平均成绩是考试课和考察课的平均成绩
评比分三大块:德育,智育,体育
德育
总分为20分
基础分16分
加分条件:
1.担任校,院,班,寝,学生干部满一年并基本胜任者0.1~1分,院以外干部需要有一年表现的评价(有章)
7.寝室集体荣誉0.1~0.3分(十佳寝室与其他十佳表奖不累加)
8.院班级大比拼获奖班级获奖每人0.1~0.3分
9.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表现突出0.1~1分
10.省,市,校,院活动有突出贡献0.1~0.5分
总分不超过20分
减分条件:
1.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公益劳动寝室卫生不合格0.1~0.5分/每次
2.无故旷课旷自习视情节而定
3.学生干部不以身作则0.1~0.5分
奖学金评定法则
奖学金评定成绩=智育成绩加权平均分×80%+德育表现分数(基准分60分)×5%+社会工作表现分数(基准分60分)5%+社会活动表现分数(基准分60分)×5%+寝室文化建设分数(基准分60分)×5%。
第十三条智育成绩加权平均分
(一)智育成绩加权平均分以学习成绩为依据;
(二)智育成绩加权平均分==∑(各科成绩得分*学分)/∑学分数。
第十四条德育表现分数
(一)凡在奖学金评定的相应学年内获得表彰者按以下办法加分:
1.被评为先进个人者:省级(含省级)以上加20分/次,市级加15分/次,校级加10分/次,院级加5分/次;
2.受到通报表扬者:校级加10分/次,院级加5分/次;
3.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或“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其成员:省级以上(含省级)加10分/次,校级以上加5分/次,院级加3分/次;
4.同一事件受到不同级别表扬或表彰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5.以上诸项累计加分最高为40分。
(二)凡在奖学金评定的相应学年内出现以下情况者按以下方法扣分:
1.旷课一节扣5分/次(请假手续不全以旷课论处),早退扣3分/次,迟到扣3分/次;
2.无故缺席团组织生活、班会,院、校大会及其他集体活动者扣5分/次;
3.值日干部未能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出现未记载班务日志或作假记载等情况,扣5分/次;
4.谈恋爱造成不良影响者,扣10分/次;
5.将学生证借他人者,扣5分/次;造成不良影响者,扣10分/次;
6.穿拖鞋、背心到教室上课或参加开会者,扣5分/次;
7.其他违反校纪校规情况,酌情扣分;
8.以上诸项累计扣分最高为60分。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一、引言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为了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公正、公平地对学生进行评定,激励优秀学生,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竞争力而制定的。本细则详细说明了奖学金评定的标准、流程和具体操作方法,以确保评定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二、奖学金评定标准
1. 学术成绩
学术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之一。综合考虑学生在各门课程中的成绩,包括平均分、排名等指标。学生的学术成绩在评定中所占权重为50%。
2. 学术研究成果
对于科研类奖学金,学生的学术研究成果也是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包括发表的论文、参加的科研项目等。学生的学术研究成果在评定中所占权重为30%。
3. 社会实践和学术竞赛成绩
学生在社会实践和学术竞赛中的表现也是评定的参考因素之一。包括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的奖项等。学生在社会实践和学术竞赛中的成绩在评定中所占权重为20%。
三、奖学金评定流程
1. 评定范围
奖学金评定的范围包括全校所有在校学生。
2. 评定周期
奖学金评定周期为每学年一次,具体评定时间由学校确定并通知全体学生。
3. 评定程序
(1)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成绩单、学术研究成果证明材料、社会实践和学术竞赛成绩证明材料等。
(2)评定小组评审:由学校组织评定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按照奖学金评定标准进行打分。
(3)综合测评结果公示:学校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一周,学生可以对评定结果提出异议。
(4)评定结果确认:学校根据公示期内的异议情况进行评定结果的确认,并公布最终的评定结果。
大学生奖学金加分活动方案
大学生奖学金加分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学生的学习压力越来越大,奖学金成为许多学生追求的目标。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我们学校决定开展大学生奖学金加分活动。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奖学金加分活动,旨在激发学生学习动力,促进学习氛围的营造,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三、活动对象
全校在册普通本科生均可参加此次奖学金加分活动。
四、活动内容
1.学业成绩奖学金:每学期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分为一、二、三等奖
学金,奖金分别为1000元、500元、300元。
2.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出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创新竞赛等
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优秀者可获得综合素质奖学金。
五、评选标准
1.学业成绩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为学生在本学期的学科成绩,奖学金评选
将根据成绩排名确定。
2.综合素质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为学生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创新
竞赛等方面的积极参与和优异表现,学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六、活动时间
每学期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评选和颁发奖学金。
七、活动宣传
学校将通过校园电子公告栏、学生会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活动宣传,引导学生积极参与。
八、活动总结
通过这次奖学金加分活动,学校希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多方面能力,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以上是大学生奖学金加分活动的方案,欢迎学生们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共创
美好未来!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一、引言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为了规范和完善我校奖学金评定工作,旨在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推动学术进步和全面发展。本细则旨在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为学生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以便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潜力。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1. 奖学金种类
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我校设立了以下几种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授予综合评定成绩排名前5%的学生;
- 二等奖学金:授予综合评定成绩排名5%至15%的学生;
- 三等奖学金:授予综合评定成绩排名15%至30%的学生;
- 特殊奖学金:授予在学术、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 奖学金评定标准
奖学金的评定主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 学术成绩:包括学生在各门课程中的成绩和学术表现;
- 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等;
- 奉献精神:包括学生在学校和社会中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3. 奖学金评定程序
奖学金评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学生申请: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学院初评:学院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进行初步评定;
- 综合测评: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由综合测评委员会
进行综合评定;
- 奖学金公示:公示评定结果,接受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监督;
- 奖学金发放:根据评定结果,将奖学金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学生。
三、综合测评细则
1. 综合测评指标
综合测评指标主要包括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具体指标如下: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高校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旨在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并根据评定结果赋予相应的奖学金。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一、学业成绩评定
1.1 课程成绩评定:学校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中的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进行评定,采用百分制或者五级制等评分方式。
1.2 学分绩点计算:学生的学分绩点是根据课程成绩和学分数计算得出的,不同等级的成绩对应不同的绩点,绩点计算公式为绩点 = 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
1.3 学年绩点计算:学年绩点是根据学生一年内所修课程的学分绩点计算得出的,学年绩点计算公式为学年绩点= Σ(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 / Σ课程学分。
二、科研成果评定
2.1 科研项目参预:学生积极参预科研项目,包括教师指导的科研项目和学生自主发起的科研项目。
2.2 科研成果产出:学生通过科研项目的参预,积极投入科研工作,完成科研任务,并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
2.3 科研能力培养:学校通过科研项目的参预,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包括科研思维、实验技能、数据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三、社会实践评定
3.1 社会实践活动参预:学生积极参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活动、社会调研、社会实习等。
3.2 社会实践成果产出: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预,取得一定的社会实践成果,如调研报告、实习总结等。
3.3 社会责任担当: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预,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担当意识,使其成为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
奖学金附加分实施细则
三、加分细则
每个学生获得附加分的上限为0.3分。累加后超过0.3分的按0.3分计,但奖学金等级可上调一等。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
2、社会工作
3、各类竞赛、比赛活动
4、科学科研实践活动
5、“六个好”活动
6、寝室卫生
7、社会实践活动
8、其他
四、扣分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分
国家奖学金评分
国家奖学金是指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以下是一份国家奖学金的评分细则:
1. 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是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重要因素之一,通常会根据学生的绩点或者平均成绩进行评估。这一项占评分的较大比重,一般在50%至70%左右。
2. 综合素质: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科技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文化艺术素养等方面。这一项占评分的20%至30%左右。
3. 社会工作:学生参与社会工作的情况也是评估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担任学生干部、参与志愿服务、组织社团活动等。这一项占评分的10%至20%左右。
4. 特殊贡献:如果学生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特殊贡献,或者获得了省部级以上的荣誉称号,可以获得额外的加分。这一项的加分比例一般不超过10%。
不同学校和地区的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评分标准和比例可以参考学校或相关部门的官方通知。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4篇)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的学生,促进其学术发展和综合能力的提升,特设立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条:奖助学金评定细则适用于在本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生。
第三条:奖助学金的评定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根据申请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以及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评定。
第四条:奖助学金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以及校内工作奖励等。
第五条:奖助学金的种类分为综合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奖助学金等,具体种类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评定标准
第六条:奖助学金的评定主要考量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经济状况。
第七条:学业成绩的评定主要以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依据,其中75%以上为主要参考,25%以下为次要参考。
第八条:科研能力的评定主要考察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包括参与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论文发表等。
第九条:综合素质的评定主要考虑学生的学术活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条:经济状况的评定主要考虑学生家庭的经济困难程度,包括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数、父母就业状况等。
第十一条:奖助学金的评定程序包括申请、初审、面试和评定等环节。
第十二条:学生在每学年开始前申请奖助学金,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初审环节由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主要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学生。
第十四条:面试环节由奖助学金面试委员会进行,主要负责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评估。
第十五条:评定环节由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根据申请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评定。
10关于奖学金评定中奖励加分的评比细则(暂行)
10关于奖学金评定中奖励加分的评比细则(暂行)
第一篇:10关于奖学金评定中奖励加分的评比细则(暂行)
关于奖学金评定中奖励加分的实施细则(暂行)
根据学校《学生手册—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关于奖励加分的规定,结合会计与金融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奖学金评定中奖励加分实施细则。
一、学院成立评奖学金评定小组,由专业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和班主任组成,负责奖励加分的审定及监督工作。
二、竞赛加分补充规定
1.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奖励的,按学校文件执行;获得院级的学科竞赛一、二、三、优秀奖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0.2分;其他类的院级竞赛,获得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5分、0.8分、0.4分(竞赛项目中获得第一名的为一等奖,第二、三名的为二等奖,第四到第八名为三等奖)。
2.参加征文竞赛的按竞赛加分办法加分,3.在正式出版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的,加2分;学生主动申请并获得批准的科研项目视科研项目的等级给予不超过2分的加分。
4.对于在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学给予院级通报表扬,在此基础上,综合测评加0.1分。
三、学生干部加分补充规定
1.学院学生助理加1分
2.学院学术性社团,包括会计人协会、财务管理协会、双语协会,其中协会会长加分1.2分,副会长和秘书长加分1分,部长加分0.8,干事加分0.6。
四、集体加分:
1.校级文明宿舍各宿舍成员按五、四、三星级分别加0.5分、0.3分、0.2分;院系级五、四、三星级文明宿舍分别加0.3分、0.2分、0.1分
2.获得“先进班集体”或“先进团支部”的班级每人加0.1分:获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一、引言
奖学金评定是一项重要的学生资助工作,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树立学习榜样,促进学术进步和全面发展。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1. 奖学金类别
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设立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评定标准
(1)学业成绩标准:以学生的学分绩点作为评定学业成绩的主要指标,学分绩点越高,学业成绩越优秀。
(2)课外活动标准:评估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课外活动中的表现,包括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科研项目等。
(3)奖励标准:对于在学术竞赛、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等方面获得奖励的学生给予额外加分。
(4)行为表现标准:评估学生的诚信守规、团队合作、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
3. 奖学金评定程序
(1)学校将每学期的学业成绩、课外活动记录、奖励记录和行为表现进行汇总。
(2)根据奖学金评定标准,计算每位学生的综合得分。
(3)按照得分高低,依次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若得分相同,则以学业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排序。
(4)学校公示评定结果,并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得者。
三、综合测评细则
1. 综合测评内容
综合测评包括学业测评、课外活动测评、奖励测评和行为测评。
2. 学业测评
学业测评主要以学生的学科成绩为依据,对学生的学科能力进行评估。学科测评包括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课堂表现等。
3. 课外活动测评
课外活动测评主要评估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课外活动中的表现。包括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科研项目等方面的参与情况和贡献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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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英语类优秀鉴定:GRE(1250)、TOFEL(90)、雅思(6.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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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新创业中心任职(科协)加分:主席4.8,部长4,副部长3.2
2、成功申请创新、创业训练基金项目者,加分值为:国家级2.5分,省级2分,校级1.5分,院级(综合课程设计、创新培育计划除外)0.5分;
获得优秀加分值为:国家级3分,省级2.5分,校级2分,院级(综合课程设计、创新培育计划除外)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