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氏菌病诊断标准
布鲁氏菌病临床诊断标准
布鲁氏菌病临床诊断标准
【诊断标准】
一、疑似病例:
具备以下3项者:
1.发病前2-4周病人与家畜或畜产品(如皮毛工业等)、
布鲁氏菌培养物有密切接触史,与生活在疫区的居
民,与布病疫苗的生产、使用密切接触;
2.出现持续数日乃至数周发热、多汗、肌肉关节酸痛,
肝、脾、睾丸肿大等可疑症状和体征;
3.布氏菌玻片或虎红平板凝集反应阳性或可疑或皮内
反应24小时后红肿浸润超过2.5×2.5厘米以上。
二、确诊病例:
1.病原分离、血液、体液培养出布鲁氏病;
2.试管凝集反应1:100-1:160++以上(目前国内定
1:100++,但国际定1:160++)。
对半年内有菌苗接触
史者,虽达1:100-1:160++,过2-4周应再次检查,
效价升高1倍以上方能确定,最好用补体结合试验检
查;
3.补体结合试验1:16++以上;
4.抗人血球蛋白试验1:160++以上;
5.酶联免疫吸附试验阳性。
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1、2、3、4之一。
【传播途径】
1.接触传播:牧民接羔、剪毛、挤奶、剥皮,兽医治疗
病畜,实验室人员接触染菌动物血、尿、分泌物等标
本及工人加工畜产品时,均可由破损或无破损处皮
肤、粘膜而感染。
2.消化道传播:食用染菌饮水、生乳、未煮熟的畜肉等
均可感染。
3.其他:病原菌也可通过呼吸道粘膜、眼结膜和性器官
粘膜而发生感染。
【消毒】
对光、热及常用消毒剂敏感。
日光照射10-20分钟,100℃
3-5分钟可杀灭。
布病的诊断标准
布病的诊断标准
布病是一种由布鲁氏菌引起的传染病,常见于家畜和野生动物。
该病在人类中也有发生,且病情较为严重。
因此,及早诊断并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对于预防和控制布病的传播至关重要。
布病的诊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临床表现:布病的临床表现多种多样,但常见的症状包括发热、乏力、头痛、肌肉和关节疼痛、恶心、呕吐等。
此外,还可能出现皮肤瘀点、脾肿大、淋巴结肿大等症状。
2. 实验室检查:实验室检查是诊断布病的主要手段之一,包括血清学检查、细菌学检查和分子生物学检查等。
其中,血清学检查是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可通过血清学试验检测患者血清中的抗体水平来判断是否感染了布鲁氏菌。
3. 影像学检查:影像学检查可用于评估患者内部器官的情况,如肝脾、淋巴结、骨骼等。
通常采用X线、CT、MRI等影像
学检查方法。
4. 病原学检查:病原学检查是指通过分离和鉴定布鲁氏菌来确定患者是否感染了该菌。
这种方法需要在医院或实验室中进行。
总之,布病的诊断需要综合考虑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和病原学检查等多种因素。
及早发现并诊断布病对于患者的治疗和康复至关重要。
同时,预防措施也很重要,如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做好食品卫生等。
布鲁氏菌病诊断的金标准
布鲁氏菌病诊断的金标准
布鲁氏菌病的金标准诊断方法是通过分离和鉴定布鲁氏菌。
具体诊断布鲁氏菌病的步骤包括:
1. 临床症状分析:布鲁氏菌病的典型症状包括发热、关节痛、乏力、头痛等,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的症状进行初步判断。
2. 实验室检查:通过采集患者的血液、骨髓、尿液、淋巴组织或其他体液或组织进行培养。
3. 分离布鲁氏菌:将采集到的样本进行无菌条件下的培养处理,将培养基上的菌落进行进一步的鉴定。
4. 鉴定布鲁氏菌:通过对分离的菌落进行生理生化试验,如氧化酶试验、嗜碱性试验、免疫荧光试验、PCR等,判断菌株
是否为布鲁氏菌。
金标准诊断布鲁氏菌病的主要依据是从患者体液或组织样本中成功分离和鉴定出布鲁氏菌。
但由于布鲁氏菌的培养和鉴定过程较为复杂,诊断通常需要时间,并且技术要求高,因此常常需要结合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及其他辅助诊断方法来综合判断。
布病检查项目
布病检查项目
布病即布鲁氏菌病,是一种由布鲁氏菌引起的人畜共患病。
为了确诊布鲁氏菌病,需要进行一系列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常规实验室检查:包括全血细胞计数、血沉、肝酶等。
这些检查可以帮助医生了解患者的身体状况和病情。
2.病原学检查:这是确诊布鲁氏菌病的重要手段。
通过采集患者的血液、骨髓、关节液、脑脊液、尿液、淋巴组织等标本,进行培养和分离,如果找到了布鲁氏菌,即可确诊。
3.免疫学检查:包括平板凝集试验、试管凝集试验、补体结合试验、布病抗-人免疫球蛋白试验等。
这些检查可以帮助医生了解患者的免疫反应和病情,并对患者进行诊断和鉴别诊断。
4.其他特殊检查:如果医生怀疑患者出现了心脏、神经系统等并发症,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相应的特殊检查,如超声心动图、心电图、腰椎穿刺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医疗机构和实验室可能会有不同的检查项目和方法,具体的检查流程和注意事项需要听从医生的建议。
同时,如果出现布鲁氏菌病的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生自己的接触史和旅行史等。
布鲁氏菌病诊断方法、疫区判定和控制区考核标准
布鲁氏菌病诊断方法、疫区判定和控制区考核标准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8.10.25•【文号】•【施行日期】1988.10.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免疫规划正文布鲁氏菌病诊断方法、疫区判定和控制区考核标准(1988年10月25日)一、诊断方法和标准(一)人间布病诊断方法和判定标准1.人的布病诊断是综合性的,主要依据:(1)流行病学接触史:密切接触家畜、野生动物(包括观赏动物)、畜产品、布鲁氏菌培养物等或生活在疫区内的居民。
(2)临床症状和体征应排除其他疑似疾病。
(3)实验检查:病原分离、试管凝集试验、补体结合试验、抗人球蛋白试验。
(虎红平板凝集试验,皮内变态反应试验仅供初诊用)。
凡具备(1)、(2)项和第(3)项中的任何一项检查阳性即可确定为布病病人。
对已确诊的慢性布病病人和接种过菌苗的人,应以临床症状为主要依据,血清学试验效价高低,皮内变态反应强弱仅供参考。
2.实验检查阳性判定标准(1)病源分离:检出布鲁氏菌。
(2)试管凝集试验:1∶100(++)及以上,即100国际单位/毫升及以上。
(3)补体结合试验:1∶10(++)及以上。
(4)抗人球蛋白试验:1∶400(++)及以上。
(5)虎红平板凝集试验:血清0.03毫升,检查出现可见凝集。
(6)皮内变态反应:皮试后24、48小时分别各观察一次,皮肤红肿浸润范围有一次在2.5×2.5厘米及以上(或6.25平方厘米及以上)。
(二)畜间布病检验方法和判定标准1.家畜布病的诊断是综合性的,主要依据:(1)流行病史(2)临床症状(3)实验检查:A、病源分离B、血清学及其他试验a、初筛试验:虎红平板凝集试验、平板凝集试验、全乳环状试验(牛)、皮内变态反应(羊)、任选一种或多种进行初筛。
b、正式试验:试管凝集试验、补体结合试验、任选1种或两种进行试验。
种畜和奶牛及其他价值较高的动物,应以分菌、补体结合试验为主要检验方法。
布鲁氏菌病诊断
ICS11.020C 59WS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 269—2019代替WS 269—2007布鲁氏菌病诊断Diagnosis for brucellosis2019-01-02发布2019-07-01实施WS 269—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第6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WS 269—2007《布鲁氏菌病诊断标准》。
本标准与WS 269—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增加了缩略语(见第3章);——增加了胶体金免疫层析试验(见4.3.1.2、附录C.2);——增加了酶联免疫吸附试验(见4.3.1.3、附录C.3);——增加了布鲁氏菌培养物涂片革兰染色检出疑似布鲁氏菌(见4.3.1.4);——修订了诊断原则,增加了临床诊断(见第5章和6.2);——增加了布鲁氏菌的培养,血培养仪培养布鲁氏菌的方法(见D.1和D.1.1);——修订了布鲁氏菌的培养中双相血培养瓶培养布鲁氏菌方法(见D.1.2);——修订了布鲁氏菌的培养中病理材料培养布鲁氏菌培养方法(见D.1.3);——增加了布鲁氏菌的鉴定及相关具体试验(见D.2);——增加了布鲁氏菌的核酸检测及BCSP31聚合酶链式反应(见D.2.5和D.2.5.1);——增加了AMOS聚合酶链式反应(见D.2.5.2);——增加了布鲁氏菌基因组DNA提取操作方法(见D.2.6);——增加了布鲁氏菌实验生物安全要求(见D.3);——删除了平板凝集试验(PAT)(见2007年版的C.1.1);——删除了皮肤过敏试验(见2007年版的C.2);——删除了布鲁氏菌培养的接种未受精鸡卵法(见2007年版的C.3.1.2);——删除了布鲁氏菌培养的尿液培养法(见2007年版的C.3.2);——删除了血培养的生物学分离布氏菌法(见2007年版的C.3.4)。
布病诊断标准
布鲁氏菌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群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的诊断和疫区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医疗、卫生防疫机构。
2 术语皮肤过敏试验:受布氏菌感染后,再受到布氏菌过敏原刺激,皮肤出现的迟发型过敏反应。
布病疫区:凡有新病人发生,或有疫畜检出的自然村(屯)或畜牧场(队)均视为布病疫区。
检疫:用特异性的血清学,皮肤试验,分离细菌等方法对人畜布病的检查。
淘汰:对查出的阳性畜进行屠宰处理。
3 布病诊断布病是一种严重地危害人民健康和畜牧业发展的人畜共患的传染病,染疫的家畜是人和畜间布病的主要传染源。
3.1 流行病学:发病前病人与家畜或畜产品,布氏菌培养物有密切接触史,或生活在疫区的居民,或与菌苗生产、使用和研究有密切关系者。
3.2 临床表现:出现持续数日乃至数周发热(包括低热),多汗,肌肉和关节酸疼,乏力,兼或肝、脾、淋巴结和睾丸肿大等可疑症状及体征。
3.3 实验室检查:布病玻片或虎红平板凝集反应阳性或可疑,或皮肤过敏试验后2 4、48h分别观察1次,皮肤红肿浸润范围有一次在 2.0cm x 2.0cm及以上(或4.0cm(上标始)2(上标终)以上)。
3.4 分离细菌:从病人血液、骨髓、其他体液及排泄物中分离到布氏菌。
3.5血清学检查:标准试管凝集试验(SAT)滴度为1 : 100及以上;对半年内有布氏菌苗接种史者,SAT滴度虽达1 : 100及以上,过2〜4周后应再检查,滴度升高4倍及以上;或用补体结合试验(CFT)检查,CFT滴度1 : 10及以上;抗人免疫球蛋白实验(Coomb / s)滴度1 : 400及以上。
疑似病例:具备3.1 、3.2 和3.3 者。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3.4 或3.5 中任何一种方法阳性者。
4 疫区处理原则4.1 核实诊断:对确诊的病人应依据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核实诊断。
4.2 检疫和淘汰处理疫畜:对疫区内全部羊,牛和猪用血清学方法进行检疫,检疫后1 个月再检一次。
布鲁氏菌病诊断标准
布鲁氏菌病诊断标准WS268-2007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群布鲁氏菌病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布鲁氏菌病诊断与报告。
2诊断依据2.1 流行病学史发病前病人与家畜或畜产品、布鲁氏菌培养物有密切接触史,或生活在疫区,或与疫苗生产、使用和研究有密切关系。
其他流行病学参见附录A。
2.2 临床表现2.2.1 出现持续数日乃至数周发热(包括低热),多汗,乏力,肌肉和关节疼痛等。
2.2.2 多数患者淋巴结、肝、脾和睾丸肿大,少数患者可出现各种各样的充血性皮疹和黄疸;慢性期患者多表现为骨关节系统损害。
具体临床表现参见附录 B。
2.3 实验室检查(操作方法见附录 C)2.3.1 实验室初筛2.3.1 .1 平板凝集试验(PAT)(见C.1.1)或虎红平板凝集试验(RBPT)(见C.1.2)结果为阳性或可疑。
2.3.1 .2 皮肤过敏试验(见C.2)后24h、48h分别观察1次,皮肤红肿浸润范围有一次在2.0cm×2.0cm及以上(或4.Ocmn2以上)。
2.3.2 血清学检查2.3.2 .1 试管凝集试验(SAT)(见C.1.3)滴度为1:l00++及以上,过2周-4周后应再检查,滴度升高4倍及以上)。
2.3.2 .2 补体结合试验(CFT)(见C.1.4))滴度2.3.2 .3 抗人免疫球蛋白试验(Coomb’s)(见2.3.3 分离细菌1:lO++及以上。
C.1.5) 滴度l:400++及以上。
从病人血液、骨髓、其他体液及排泄物等任一种培养物中分离到布鲁氏菌。
3诊断原则布鲁氏菌病的发生、发展和转归比较复杂,其临床表现多种多样,很难以一种症状来确定诊断。
对人布鲁氏菌病的诊断,应是综合性的。
即结合病人流行病学接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
4诊断4.1疑似病例应同时符合2.1.2.2和2.3.l 中任一项者。
4.2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2.3.2或2.3.3中任何一项者。
布鲁氏杆菌诊断标准
布鲁氏杆菌诊断标准
布鲁氏杆菌病的诊断标准主要包括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和确诊病例。
1. 临床症状:患者通常会出现肌肉酸痛、多汗、乏力、发热、关节痛等症状。
若患者有过疫区生活接触史,出现上述症状,可以作为诊断标准。
2. 实验室检查:通常进行血常规检查、血生化检查、血细胞沉降率检查。
如果在检查的过程当中发现白细胞降低、淋巴细胞相对增加、红细胞沉降率明显增快,也可以作为诊断依据。
3. 确诊病例:通常是进行布鲁氏菌病抗-人免疫球蛋白试验、补体结合试验、试管凝集试验等检测,当患者符合上述之一者,即可以作为诊断标准。
此外,也可以通过免疫学检查、分子生物学检查、电生理检查、影像学检查等方式来诊断。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医生。
布病诊断标准
布鲁氏菌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群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的诊断和疫区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医疗、卫生防疫机构。
2 术语皮肤过敏试验:受布氏菌感染后,再受到布氏菌过敏原刺激,皮肤出现的迟发型过敏反应。
布病疫区:凡有新病人发生,或有疫畜检出的自然村(屯)或畜牧场(队)均视为布病疫区。
检疫:用特异性的血清学,皮肤试验,分离细菌等方法对人畜布病的检查。
淘汰:对查出的阳性畜进行屠宰处理。
3 布病诊断布病是一种严重地危害人民健康和畜牧业发展的人畜共患的传染病,染疫的家畜是人和畜间布病的主要传染源。
3.1 流行病学:发病前病人与家畜或畜产品,布氏菌培养物有密切接触史,或生活在疫区的居民,或与菌苗生产、使用和研究有密切关系者。
3.2 临床表现:出现持续数日乃至数周发热(包括低热),多汗,肌肉和关节酸疼,乏力,兼或肝、脾、淋巴结和睾丸肿大等可疑症状及体征。
3.3 实验室检查:布病玻片或虎红平板凝集反应阳性或可疑,或皮肤过敏试验后24、48h分别观察1次,皮肤红肿浸润范围有一次在2.0cm×2.0cm及以上(或4.0cm(上标始)2(上标终)以上)。
3.4 分离细菌:从病人血液、骨髓、其他体液及排泄物中分离到布氏菌。
3.5 血清学检查:标准试管凝集试验(SAT)滴度为1∶100及以上;对半年内有布氏菌苗接种史者,SAT滴度虽达1∶100及以上,过2~4周后应再检查,滴度升高4倍及以上;或用补体结合试验(CFT)检查,CFT滴度1∶10及以上;抗人免疫球蛋白实验(Coomb's)滴度1∶400及以上。
疑似病例:具备3.1、3.2和3.3者。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3.4或3.5中任何一种方法阳性者。
4 疫区处理原则4.1 核实诊断:对确诊的病人应依据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核实诊断。
4.2 检疫和淘汰处理疫畜:对疫区内全部羊,牛和猪用血清学方法进行检疫,检疫后1个月再检一次。
布病检测标准
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GB/T18646—2002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动物布鲁氏菌病的诊断技术。
本标准规定的虎红平板凝集试验、乳牛全乳环状试验适用于家畜布病田间筛选试验和乳牛场布病的监测及诊断泌乳母牛布病的初筛试验;试管凝集试验和补体结合试验适用于诊断羊种、牛种和猪种布病感染的家畜。
本标准规定的试管凝集试验不适用于犬种和绵羊副睾种布病感染家畜的检疫。
2虎红平板凝集试验2.1材料准备2.1.1抗原、标准阳性血清、阴性血清由制标单位提供,按说明书使用。
2.1.2受检血清应新鲜,无明显蛋白凝块,无溶血和无腐败气味。
2.1.3洁净的玻璃板,其上划分成4cm2的方格。
2.1.4吸管或分装器,适于滴加0.03mL。
2.1.5牙签或火柴杆,供搅拌用。
2.2操作方法2.2.1将玻璃板上各格标记受检血清号,然后加相应血清0.03mL。
2.2.2在受检血清旁滴加抗原0.03mL。
2.2.3用牙签类小棒搅动血清和抗原使之混合。
2.2.4每次试验应设阴、阳性血清对照。
2.3判定2.3.1在阴、阳性血清对照成立的条件下,方可对被检血清进行判定。
2.3.2受检血清在4min内出现肉眼可见凝集现象者判为阳性(+),无凝集现象,呈均匀粉红色者判为阴性(—)。
3乳牛布病全乳环状试验3.1材料准备3.1.1布病全乳环状抗原由制标单位提供,按说明书使用。
3.1.2乳样3.1.2.1受检乳样须为新鲜的全乳。
3.1.2.2采乳样时应将母畜的乳房用温水洗净、擦干,然后将乳液挤入洁净的器皿中。
3.1.2.3采集的乳样夏季时应于当日内检查;保存于2℃时,7d内仍可使用。
3.2操作方法3.2.1取乳样lml,加于灭菌凝集试验管内。
3.2.2取充分振荡混合均匀的全乳环状抗原1滴(约50ul)加人乳样中充分混匀。
3.2.3置37℃一38℃水浴中60min。
3.2.4加温后取出试管勿使振荡,立即进行判定。
3.3判定标准分为:a)强阳性反应(+++),乳柱上层乳脂形成明显红色的环带,乳柱白色,临界分明;b)阳性反应(++),乳脂层的环带呈红色,但不显著,乳柱略带颜色;c)弱阳性反应(+),乳脂层的环带颜色较浅,但比乳柱颜色略深;d)疑似反应(±),乳脂层的环带颜色不明显,与乳柱分界不清,乳柱不褪色;e)阴性反应(—),乳柱上层无任何变化,乳柱颜色均匀。
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标准
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标准一、流行病学调查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是一种由布鲁氏菌引起的动物源性传染病。
本病在流行病学上有明显的特点,包括地区性、季节性及职业性。
在流行地区,患者多有与家畜或畜产品密切接触史,或与布鲁氏菌病流行地区有旅行史。
二、临床表现1.发热:多数患者以不规则热为常见,也有弛张型、稽留型和短期发热者。
2.多汗:尤其在夜间或清晨时,大汗淋漓。
3.乏力:几乎所有病例均有不同程度的乏力。
4.疼痛:常表现为全身性疼痛和关节痛。
5.肝、脾、淋巴结肿大等。
三、实验室检测1.血象:白细胞总数正常或偏低,淋巴细胞相对或绝对增多。
2.细菌学检查:血液、骨髓、脑脊液、关节液等标本,通过培养分离出布鲁氏菌,是确诊布鲁氏菌病的重要依据。
3.免疫学检查:血清学试验(如凝集试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等)检测特异性抗体,可作为确诊依据。
4.其他检查:如肝功能、肾功能等。
四、病理学诊断布病的病理学特征包括淋巴结炎、网状内皮细胞增生以及各种脏器的病理改变。
五、鉴别诊断布病应与疟疾、伤寒、结核病等相鉴别,根据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判断。
六、病情评估与预后判断1.病情评估:根据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评估患者的病情轻重及疾病进展情况。
2.预后判断:布病预后良好,经过及时治疗,大多可痊愈。
但若延误治疗,可引起并发症,甚至危及生命。
七、诊断流程图(详见附图)八、诊断标准分级1.疑似病例:符合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
2.临床诊断病例:符合疑似病例标准,同时符合实验室检查中的一项阳性指标。
3.确诊病例:符合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标准,同时符合病理学检查结果或分离培养出布鲁氏菌。
布鲁氏菌病诊断标准
布鲁氏菌病诊断标准(WS268-2007)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群布鲁氏菌病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布鲁氏菌病诊断与报告。
2 诊断依据2.1 流行病学史发病前病人与家畜或畜产品、布鲁氏菌培养物有密切接触史,或生活在疫区,或与疫苗生产、使用和研究有密切关系。
其他流行病学参见附录A。
2.2 临床表现2.2.1 出现持续数日乃至数周发热(包括低热),多汗,乏力,肌肉和关节疼痛等。
2.2.2 多数患者淋巴结、肝、脾和睾丸肿大,少数患者可出现各种各样的充血性皮疹和黄疸;慢性期患者多表现为骨关节系统损害。
具体临床表现参见附录B。
2.3 实验室检查(操作方法见附录C)2.3.1 实验室初筛2.3.1.1平板凝集试验(PAT)(见C.1.1)或虎红平板凝集试验(RBPT)(见C.1.2)结果为阳性或可疑。
2.3.1.2 皮肤过敏试验(见C.2)后24h、48h分别观察1次,皮肤红肿浸润范围有一次在2.0cm×2.0cm及以上(或4.Ocmn2以上)。
2.3.2 血清学检查2.3.2.1 试管凝集试验(SAT)(见C.1.3)滴度为1:l00++及以上,过2周-4周后应再检查,滴度升高4倍及以上)。
2.3.2.2 补体结合试验(CFT)(见C.1.4))滴度1:lO++及以上。
2.3.2.3 抗人免疫球蛋白试验(Coomb’s)(见C. 1.5)滴度l:400++及以上。
2.3.3 分离细菌从病人血液、骨髓、其他体液及排泄物等任一种培养物中分离到布鲁氏菌。
3 诊断原则布鲁氏菌病的发生、发展和转归比较复杂,其临床表现多种多样,很难以一种症状来确定诊断。
对人布鲁氏菌病的诊断,应是综合性的。
即结合病人流行病学接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
4 诊断4.1 疑似病例应同时符合2.1.2.2和2.3.l中任一项者。
4.2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2.3.2或2.3.3中任何一项者。
布鲁氏菌病
症状就诊患者,予常规治疗1周 无效时,对疑似病例尽早行布鲁 杆菌凝集试验以协助诊断。
预 防 措 施
养殖户要做到科学养殖、规范屠宰。 养殖区与生活区要分开,牲畜圈舍要 定期消毒处理,清理圈舍要湿式作业, 加强粪、水管理,防止病畜、患者的 排泄物污染水源。做好个人防护,防 止气溶胶传播。接触羊只后要洗手, 不要在圈舍内吃食物,不玩羊羔。做 好养殖场卫生工作,流产胎羔应加生 石灰深埋。
较 之 S AT , 更 适 合 用 于 慢 性 、 有 并 发 症 、 复 发 和 持 续 性 感 染 患 者的检查,但对技术和设备都有要求。
病原学检查 血液、骨髓、关节液、脑脊液、尿液、淋巴组织等培养分离
到布鲁氏菌。急性期血液、骨髓、关节液阳性率较高,慢性期阳 性率较低。
诊断标准
布鲁氏菌病诊断标准,目前使用的是2019年 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269-2019》。本标准规定了人间布鲁氏 菌病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 断。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 构及其医务人员对布鲁氏菌病的诊断。
四. 诊断
01
疑似病例:符合1,并同时符 合2。
02
临床诊断病例:符合疑似病例 并同时符合3.1中任一项。
03
确诊病例:符合疑似或临床诊 断病例并同时符合3.2中任一项。
04
隐性感染:符合1,并同时符合 3.2中任一项,且不符合2。
鉴别诊断
主要应与风湿热、伤寒、副伤寒、结核病、风湿性关节炎、脊柱炎、脑膜炎、睾丸炎等疾病
3. 肌肉和关节疼痛:是布鲁氏菌病常见的临床表现, 为全身肌肉和多发性、游走性大关节疼痛(骶髂、髋、 膝等)。疼痛的性质可如锥刺痒或为顽固性钝痛,疼 痛剧烈,一般镇痛药不能凑效。疼痛出现的时间多 与发热有关,开始发热时疼痛加重,体温下降时疼 痛随之缓解。一些病例还可有脊柱(腰椎为主)骨 关节受累,表现为疼痛、畸形和功能障碍等。肌肉 疼痛多见于两侧大腿和臀部,可见痉挛性疼痛。
布病诊断标准
布鲁氏菌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群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的诊断和疫区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医疗、卫生防疫机构。
2术语皮肤过敏试验:受布氏菌感染后,再受到布氏菌过敏原刺激,皮肤出现的迟发型过敏反应。
布病疫区:凡有新病人发生,或有疫畜检出的自然村(屯)或畜牧场(队)均视为布病疫区。
检疫:用特异性的血清学,皮肤试验,分离细菌等方法对人畜布病的检查。
淘汰:对查出的阳性畜进行屠宰处理。
3布病诊断布病是一种严重地危害人民健康和畜牧业发展的人畜共患的传染病,染疫的家畜是人和畜间布病的主要传染源。
流行病学:发病前病人与家畜或畜产品,布氏菌培养物有密切接触史,或生活在疫区的居民,或与菌苗生产、使用和研究有密切关系者。
临床表现:出现持续数日乃至数周发热(包括低热),多汗,肌肉和关节酸疼,乏力,兼或肝、脾、淋巴结和睾丸肿大等可疑症状及体征。
实验室检查:布病玻片或虎红平板凝集反应阳性或可疑,或皮肤过敏试验后24、48h分别观察1次,皮肤红肿浸润范围有一次在×及以上(或(上标始)2(上标终)以上)。
分离细菌:从病人血液、骨髓、其他体液及排泄物中分离到布氏菌。
血清学检查:标准试管凝集试验(SAT)滴度为1∶100及以上;对半年内有布氏菌苗接种史者,SAT滴度虽达1∶100及以上,过2~4周后应再检查,滴度升高4倍及以上;或用补体结合试验(CFT)检查,CFT滴度1∶10及以上;抗人免疫球蛋白实验(Coomb's)滴度1∶400及以上。
疑似病例:具备、和者。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或中任何一种方法阳性者。
4疫区处理原则核实诊断:对确诊的病人应依据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核实诊断。
检疫和淘汰处理疫畜:对疫区内全部羊,牛和猪用血清学方法进行检疫,检疫后1个月再检一次。
凡检出的阳性家畜均应立即屠宰(或隔离饲养)。
至少在一年内停止向外调运牛、羊、猪。
畜产品均应在原地存放和消毒,暂不外运。
布病诊断标准
布鲁氏菌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群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的诊断和疫区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医疗、卫生防疫机构。
2 术语皮肤过敏试验:受布氏菌感染后,再受到布氏菌过敏原刺激,皮肤出现的迟发型过敏反应。
布病疫区:凡有新病人发生,或有疫畜检出的自然村(屯)或畜牧场(队)均视为布病疫区。
检疫:用特异性的血清学,皮肤试验,分离细菌等方法对人畜布病的检查。
淘汰:对查出的阳性畜进行屠宰处理。
3 布病诊断布病是一种严重地危害人民健康和畜牧业发展的人畜共患的传染病,染疫的家畜是人和畜间布病的主要传染源。
流行病学:发病前病人与家畜或畜产品,布氏菌培养物有密切接触史,或生活在疫区的居民,或与菌苗生产、使用和研究有密切关系者。
临床表现:出现持续数日乃至数周发热(包括低热),多汗,肌肉和关节酸疼,乏力,兼或肝、脾、淋巴结和睾丸肿大等可疑症状及体征。
实验室检查:布病玻片或虎红平板凝集反应阳性或可疑,或皮肤过敏试验后24、48h分别观察1次,皮肤红肿浸润范围有一次在×及以上(或(上标始) 2(上标终)以上)。
分离细菌:从病人血液、骨髓、其他体液及排泄物中分离到布氏菌。
血清学检查:标准试管凝集试验(SAT)滴度为1∶100及以上;对半年内有布氏菌苗接种史者,SAT滴度虽达1∶100及以上,过2~4周后应再检查,滴度升高4倍及以上;或用补体结合试验(CFT)检查,CFT滴度1∶10及以上;抗人免疫球蛋白实验(Coomb's)滴度1∶400及以上。
疑似病例:具备、和者。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或中任何一种方法阳性者。
4 疫区处理原则核实诊断:对确诊的病人应依据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核实诊断。
检疫和淘汰处理疫畜:对疫区内全部羊,牛和猪用血清学方法进行检疫,检疫后1个月再检一次。
凡检出的阳性家畜均应立即屠宰(或隔离饲养)。
至少在一年内停止向外调运牛、羊、猪。
畜产品均应在原地存放和消毒,暂不外运。
布鲁氏菌诊断的金标准
布鲁氏菌诊断的金标准
摘要:
一、布鲁氏菌诊断简介
二、布鲁氏菌诊断的金标准
三、金标准的重要性
四、结论
正文:
布鲁氏菌诊断的金标准
布鲁氏菌病是一种由布鲁氏菌引起的传染病,常见于畜牧业发达的地区。
诊断布鲁氏菌病的方法有很多,但金标准一直是血清学检测。
血清学检测是通过检测患者血清中的布鲁氏菌抗体,来判断患者是否感染了布鲁氏菌。
这种方法具有较高的灵敏度和特异性,能够准确地诊断出患者是否感染了布鲁氏菌,因此被认为是布鲁氏菌诊断的金标准。
金标准的重要性
金标准是医学诊断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它指的是一个诊断方法在灵敏度、特异性、准确性和可重复性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在布鲁氏菌病的诊断中,血清学检测作为金标准,具有其他诊断方法无法比拟的优势。
首先,血清学检测具有较高的灵敏度和特异性,能够准确地诊断出患者是否感染了布鲁氏菌。
其次,血清学检测操作简单、快速,能够满足临床对快速诊断的需求。
最后,血清学检测适用于不同年龄段和不同病程的患者,具有广泛的应用范围。
结论
总的来说,血清学检测作为布鲁氏菌诊断的金标准,在诊断布鲁氏菌病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然而,血清学检测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如对抗原的质量和检测方法的选择要求较高,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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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氏菌病诊断标准(WS268-2007)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群布鲁氏菌病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布鲁氏菌病诊断与报告。
2 诊断依据2.1 流行病学史发病前病人与家畜或畜产品、布鲁氏菌培养物有密切接触史,或生活在疫区,或与疫苗生产、使用和研究有密切关系。
其他流行病学参见附录A。
2.2 临床表现2.2.1 出现持续数日乃至数周发热(包括低热),多汗,乏力,肌肉和关节疼痛等。
2.2.2 多数患者淋巴结、肝、脾和睾丸肿大,少数患者可出现各种各样的充血性皮疹和黄疸;慢性期患者多表现为骨关节系统损害。
具体临床表现参见附录B。
2.3 实验室检查(操作方法见附录C)2.3.1 实验室初筛2.3.1.1平板凝集试验(PAT)(见C.1.1)或虎红平板凝集试验(RBPT)(见C.1.2)结果为阳性或可疑。
2.3.1.2 皮肤过敏试验(见C.2)后24h、48h分别观察1次,皮肤红肿浸润范围有一次在2.0cm×2.0cm及以上(或4.Ocmn2以上)。
2.3.2 血清学检查2.3.2.1 试管凝集试验(SAT)(见C.1.3)滴度为1:l00++及以上,过2周-4周后应再检查,滴度升高4倍及以上)。
2.3.2.2 补体结合试验(CFT)(见C.1.4))滴度1:lO++及以上。
2.3.2.3 抗人免疫球蛋白试验(Coomb’s)(见C. 1.5)滴度l:400++及以上。
2.3.3 分离细菌从病人血液、骨髓、其他体液及排泄物等任一种培养物中分离到布鲁氏菌。
3 诊断原则布鲁氏菌病的发生、发展和转归比较复杂,其临床表现多种多样,很难以一种症状来确定诊断。
对人布鲁氏菌病的诊断,应是综合性的。
即结合病人流行病学接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
4 诊断4.1 疑似病例应同时符合2.1.2.2和2.3.l中任一项者。
4.2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2.3.2或2.3.3中任何一项者。
4.3 隐性感染符合2.1和2.3.2或2.3.3中任何一项者,但不具备2.2者。
5 鉴别诊断主要应与风湿热、伤寒、副伤寒、肺结核、风湿性关节炎等做出鉴别诊断(参见附录D)。
附录A (资料性附录)布鲁氏菌病流行病学A.1 贮存宿主及传染源布鲁氏菌(以下简称布氏菌)的贮存宿主很多,已知有六十多种动物(家畜、家禽、野生动物、驯化动物)可以作为布氏菌贮存宿主。
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往往先在家畜或野生动物中传播,随后波及人类,是人畜共患的传染病。
疫畜是布病的主要传染源,我国大部分地区羊是主要传染源;有些地方牛是主要传染源;南方有的省份,猪是主要传染源;鹿和犬是次要传染源。
A.2传播途径及传播因子布氏菌可以通过体表皮肤粘膜、消化道和呼吸道等侵入机体。
人的感染途径与职业、饮食、生产生活习惯有关。
含有布氏菌的各种污染物及食品均可成为传播媒介,主要有病畜流产物,病畜的乳、肉、内脏,被布氏菌污染的皮毛、水、土壤、尘埃等。
A.3易感人群人群对布氏菌普遍易感。
人群感染率与传染源和传播媒介密切接触的机会、程度有关。
布病患者可重复感染布氏菌。
A.4分布A.4.1职业有明显的职业性,凡与病畜、染菌畜产品接触多者发病率高。
牧民、兽医、皮毛和乳肉加工人员感染率比一般人高。
A.4.2性别人对布氏菌易感,无性别差异,主要取决于接触机会。
A.4.3年龄一岁以上各年龄组均有惑染发病报道。
由于青壮年是主要劳动力,接触病畜频繁,因而感染率比其他年龄组高。
A.4.4季节一年四季各月均可发病。
羊种布氏菌流行区有明显的季节性高峰。
我国北方牧区人群发病高峰在4~5月。
夏季剪羊毛和乳制品增多,也可出现一个小的发病高峰。
猪种菌和牛种菌流行区,发病季节性不明显。
A.4.5地区一般情况下,牧区感染率高于农区,农区高于城镇。
牧区牲畜多,人与之接触频繁,感染机会多。
牧区草原辽阔,居住分散,因此病人分布广,很少集中暴发和流行。
在农区或半农半牧区,以农业生产为主,兼有少量牲畜,感染机会相对减少,但由于居住较密集,发病易呈点状暴发。
城市病人多集中在一些皮毛乳肉加工企业或城郊养畜户。
A.5不同疫区流行特点由于传染源的种类、病原菌的种型、毒力和人群免疫水平不同,表现不同的流行病学特点。
A.5.1 羊种布氏菌疫区羊种布氏菌疫区的主要传染源是病羊。
羊种菌各生物型对人、畜均有较强的侵袭力和致病力,易引起人、畜间布病暴发和流行,疫情重。
大多出现典型的临床症状和体征。
A.5.2牛种布氏菌疫区牛种布氏菌疫区的主要传染源是病牛。
牛种菌生物型较多,毒力不一,有的菌株毒力接近羊种菌强毒株。
就总体而言,牛种菌毒力较弱,但有较强的侵袭力,即使是弱毒株,也可使牛发生暴发性流产或不孕,严重影响畜牧业发展。
但对人致病较轻,感染率高而发病率低,呈散发性,临床症状和体征多不典型;病程短,后遗症少。
A.5.3猪种布氏菌疫区猪种布氏菌疫区主要传染源是病猪。
通常由猪1型和猪3型菌致病,毒力介于羊种菌和牛种菌之间。
同一生物型菌株,既有强毒株,也有弱毒株。
猪种菌对猪致病力强。
对羊、牛致病力较低。
对人致病力比牛种菌强,但也是感染率高,发病率低,除少数病例病情较重外,大多数无急性期临床表现。
A.5.4犬种布氏菌疫区犬种布氏菌疫区主要传染源是病犬。
犬种菌除了侵犯犬,引起犬流产外,也可使猫、牛、猪、兔、梅花鹿、鼠等动物感染,产生抗犬种布氏菌抗体。
人也可被感染,但症状较轻。
A.5.5混合型布氏菌疫医两种或两种以上布氏菌同时在一个疫区存在,这与羊、牛在一个牧场放牧或圈舍邻近有关。
由于彼此接触密切,菌种可以发生转移,羊种菌转移到牛多见,也有羊种菌转移到猪;猪种菌、牛种菌也可以转移到羊。
混合型疫区流行特点取决于当地存在的主要菌种。
附录B (资料性附录)布鲁氏菌病临床表现布病的临床症状多种多样,病情的差别也很大。
潜伏期一般为l周~3周,平均2周,最短仅3天,最长可达1年。
B.1 主要症状B.1.1发热是布病最常见的临床表现之一,发热多在午后或晚上开始,可见于各期病人,热型不一、变化多样,也有典型的波状热热型,多数为低热和不规则热型。
发热常伴有寒战等症状。
布病患者在高热时神志清醒,痛苦也较少,但体温下降时自觉症状恶化,这种高热与病况相矛盾的现象为布病所特有。
B.1。
2多汗也是布病患者的主要症状之一,尤其急性期患者,出汗非常严重,体温下降时更为明显,常可湿透衣裤,使患者感到紧张、烦躁,甚至影响睡眠。
B.1.3骨关节和肌肉疼痛骨关节和肌肉疼痛也是布病最常见的症状,大关节多见,常呈游走性疼痛。
有的慢性期病人,关节强直,活动受限。
B.1.4乏力这一症状几乎为全部病人所具有,尤以慢性期患者为甚。
B.1.5头痛为急性期的常见症状之一。
慢陛期患者在疲乏无力的同时,也经常伴有头痛。
个别头痛剧烈者常伴有脑膜刺激症状。
当大脑皮层功能降低时,往住反应迟钝,记忆力减退。
部分病人可有眼眶内疼痛和眼球胀痛等。
B.1.6其他症状心悸、神经痛、食欲不振、腹泻、便秘等。
B.2主要体征急性期患者可出现各种各样的充血性皮疹,多数患者淋巴结、肝、脾和睾丸肿大,少数患者可出现黄疸;慢性期患者多表现为骨关节系统损害。
B.3临床分期B.3.1急性期发病3个月以内,凡有高热和有明显其他症状、体征(包括慢性期患者急性发作),并出现较高滴度的血清学反应者。
B.3.2亚急性期发病在3~6个月,凡有低热和有其他症状、体征(即有慢性炎症),并出现血清学阳性反应或皮肤变态反应阳性者。
B.3.3慢性期发病6个月以上,体温正常,有布病症状、体征,并出现血清学阳性反应或皮肤变态反应阳性者。
B.3.4残余期体温正常,症状、体征较固定或功能障碍往往因气候变化,劳累过度而加重者。
附录D (资料性附录)布鲁氏茵病鉴别诊断D.1风湿热布病与风湿热相同处是发热及游走性关节痛,但风湿热可见特殊的心脏改变、风湿性结节及红斑,少见肝脾肿大、睾丸炎、乳腺炎及神经系统损害。
实验室所见白细胞中性核增多,血沉加速更为明显,抗链球菌溶血素“O”实验为阳性,布病特异性检查呈阴性。
此外,水杨酸制剂对风湿热有明显疗效,而用于布病时只能暂时缓解疼痛。
D.2伤寒、副伤寒伤寒、副伤寒患者的持续发热、肝脾肿大,以及实验室检查白细胞减少、淋巴细胞增多等表现,酷似布病。
该病与布病的主要区别:多为高热,常有典型的体温曲线;严重者出现神经系统症状,如表情淡漠、听力减退、嗜睡、谵语等;相对脉缓;皮肤可见蔷薇疹;多有消化系统症状,血清肥达反应阳性,滴度逐渐增高;伤寒菌培养阳性。
布病特异性实验室检查为阴性。
D.3肺、淋巴结核因为布病患者可见长期微热、多汗,容易急躁,实验室检查白细胞减少,淋巴细胞增多,血沉稍快,中度贫血等,所以易误诊为肺结核。
但肺结核病人全身中毒表现比较严重,明显消瘦,颜面苍白,两颊潮红,血沉加快更为明显,咳嗽、痰中带血,痰内可查到结核杆菌。
胸部X线检查有特异性改变。
淋巴结绪核和布病患者虽然都可以发生淋巴结肿大,但淋巴结结核患者除具有全身中毒症状外,其淋巴结多粘连成块,破溃流脓形成瘘道及瘢痕。
D.4风湿性关节炎慢性布病和风湿性关节炎均是关节疼痛严重,反复发作、阴天加剧,而且布病患者又可合并有风湿性关节炎。
二者的鉴别要点: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多有风湿热的病史,关节腔少见积液,一般不发生关节畸形,小关节病变多见,心脏有特殊改变,血沉快,中性粒细胞增多,血清中抗链球菌溶血素“O”滴度可增高,布病特异性实验室检查阴性,服用抗风湿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