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处罚条列(精选汇编)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范本(3篇)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范本违反劳动纪律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违反了岗位职责和规定,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工作秩序。
为了维护劳动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需进行相应的处罚。
下面是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的范文。
一、事故责任追究类1.违规操作或操作不当,导致工作事故发生的,给予口头警告;造成轻微损失的,扣发当次工资的10%;造成一般损失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造成较大损失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造成严重人员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故意破坏、隐瞒、篡改事故证据,以及故意串供等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涉及刑事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进行追究。
二、违反工作纪律类1.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打瞌睡等行为,累计达到3次的,给予口头警告;再累计达到3次的,扣发当次工资的10%;再累计达到3次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再累计达到3次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再累计达到3次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擅自离岗、旷工、逃离工作岗位等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10%;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情节特别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经多次劝阻不改正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违反纪律类1.违反工作纪律,不按照规定进行工作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10%;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情节特别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经多次劝阻不改正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泄密、私自外泄公司机密信息等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涉及刑事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进行追究。
四、违反职业道德类1.行为不端、品行不良、损害单位形象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10%;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情节特别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经多次劝阻不改正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精选)
《劳动合同法全文(精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方面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质和居民联系或者其他有效联系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精选汇编)
编号: _可编辑可打印,也可以直接使用,欢迎您的下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精选汇编)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 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第一篇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法》第39 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39 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39 条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其中,第(六)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如何理解?实务中有各种意见。
此处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作出相应厘清。
最先对此问题进行说明的是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1994)。
该《意见》第29 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意见》采取最为广义的理解,将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以及因情节轻微等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分三种情况均纳入追究刑事责任范畴,但同时又补充规定被判处拘役以及3 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可以解除。
这里有一个疑问,既然以上三种情况均属于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第3款要补充规定拘役和 3 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实这个第 3 款没有必要规定。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劳动合同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国家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劳动关系,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和家庭式企业雇员等符合法律规定的人员,同样享有劳动合同法律的保护。
第四条国家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利益,不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非法占有和使用劳动者的财产,侵害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和尊严。
第五条国家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和其他特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他们的劳动保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第六条劳动者享有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名义予以限制或者剥夺。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禁止任何歧视性待遇和行为。
第七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诚信履行劳动关系的各项义务。
第八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和协助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工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当载明以下主要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劳动合同期限或者工作期限;(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五)劳动报酬;(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八)劳动纪律和考核办法;(九)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方式;(十)劳动合同其他事项。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不得与未成年人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保证金、抵押财产的,应当从法律产品的角度审视并解决此问题。
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不得以各种名义收取服务费、管理费或者克扣其工资。
第十三条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不得以自己的职务或者其他方式为用人单位谋取利益或者牟取非法收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劳动合同约定分配、挪用、侵占、私分企业的财产等。
劳动合同法条例全文8篇
劳动合同法条例全文8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必备条款。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五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歧视、虐待或者侵害劳动者的人身权利和劳动权利。
第六条劳动合同变更应当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九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章劳动争议的处理第十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劳动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其他法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制定本条例。
劳动合同法条例全文
劳动合同法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1. 劳动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2. 劳动合同期限;3. 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4. 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5. 工资待遇和福利;6.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7.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8. 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9.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包括劳动者的姓名、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七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八条劳动合同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九条劳动合同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
第十条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告知劳动者,并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特别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第十五条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享有平等、公正、尊严的权利,禁止歧视和骚扰。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六章劳动争议处理第十七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最新版)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最新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开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老实信誉的原那么。
第四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五〕劳动报酬;〔六〕社会保险;〔七〕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八〕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九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三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场依法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早解散的。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关系,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和友好原则。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按照法律规定的基本内容订立。
劳动合同的表述方式可以是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但应当表达当事人真实意思。
第五条劳动合同不得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限制。
第六条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向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并依法履行劳动保护义务。
第七条劳动者享有劳动合同约定的权益,用人单位不得变相降低劳动者的权益。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治组织依法参与和组织劳动合同的订立和执行。
第九条劳动合同对法律无明确规定的事项,可以采取集体合同、劳动规章制度等形式约定。
第十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方面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的解决应当采取和谐、平等、公正的方式,尽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
如果通过协商、调解仍无法解决,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
第二章订立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以采取口头、书面等方式。
1.劳动者提供健康证明、学历证明、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应的合格证明;2.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规定,经用人单位审查合格的。
1.劳动双方的姓名(名称)、住所(住所地);2.劳动合同的期限;3.劳动合同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工作制度和工时安排;5.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6.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卫生;8.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可以限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就业限制方面的约定,但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公告或者通知的义务。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通常不超过六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两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境内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用工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国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与劳动合同制度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劳动合同的标准化条款。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变更、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开原则。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面谈,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达成就业意向。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劳动者就业起,即建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二)劳动合同期限;(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五)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七)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八)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办理。
第三章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对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进行公告或者告知。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共同协商确定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约定劳动报酬可以按小时、日、周以及完成一定工作量等方式计算。
第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报酬中享有合理的经验、资历和技能职务津贴等。
第四章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七条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带薪休假,年度休假的天数根据劳动者连续工作年限确定。
第十九条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丧假、婚假和其他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休假期间,应当享受带薪休假。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精选汇编)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 可编辑可打印,也可以直接使用,欢迎您的下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精选汇编)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一篇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法》第39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39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其中,第(六)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如何理解?实务中有各种意见。
此处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作出相应厘清。
最先对此问题进行说明的是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1994)。
该《意见》第29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意见》采取最为广义的理解,将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以及因情节轻微等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分三种情况均纳入追究刑事责任范畴,但同时又补充规定被判处拘役以及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可以解除。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赔偿标准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赔偿标准员工是企业中最重要的资源,其劳动成果对企业的发展和成功至关重要。
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和企业约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有些员工可能会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导致企业遭受损失,因此,一些赔偿标准得以制定。
一、一般赔偿标准员工违反劳动合同规定造成企业损失或者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应当被追究民事、经济责任,赔偿的数额,根据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损失的大小、恢复原状或者补偿的费用,进行协商处理。
二、未经合法授权私自泄露商业机密及商业贿赂员工泄露商业机密,或者故意泄露企业经营机密的,应该向企业赔偿该泄露所导致的损失;若该员工的行为造成严重影响或者企业遭受高额赔偿,应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情况,对该员工负赔偿责任。
而员工私自从事竞业活动,扰乱企业秩序的,也要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职员贿赂行为也是需要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的。
三、拖欠工作时间员工在企业内长期拖欠工作时间、不履行工作职责,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付予企业相应的赔偿款。
四、违反竞业禁止协议员工在劳动合同规定期限内违反竞业禁止协议,在劳动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相似的商业活动,应承担一定经济赔偿责任,并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未经授权使用企业财产员工未经授权使用企业财产,或下毒手用于不正当谋利的行为,造成企业财产的损失,需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对于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涉及多种情况,赔偿数额大致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和协商的结果而定。
有些员工的行为可能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甚至使企业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因此,在签约过程中,员工需明确劳动合同规定并遵守,以保障企业的利益。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4篇)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4篇)章总则篇一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篇二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劳动合同:(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
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合同的权利,保障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通过协商一致方式解决劳动争议,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国家保障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符合法律规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关系,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
第九条国家支持和鼓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通过劳动合同实现劳动者的职业发展和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二)劳动合同期间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劳动者工资报酬;(四)劳动者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六)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程序和方式;(七)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者交付一份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者交付一份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强迫、欺骗、利用劳动者。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依法确定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规汇编
(人力中心薪酬福利部于 2017 年 1 月汇编)序号1 2 3 4 5 6 7 89101112地区国家国家国家广东省国家国家国家国家国家国家国家广东省类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法劳动法法律解释法律解释劳动保障劳动保障劳动保障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集体合同规定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一) 、(二) 、(三) 、(四)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法规序号13141516171819 2021222324地区广东省广东省国家广东省国家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国家国家国家类型劳动保障劳动保障计划生育计划生育婚姻女职工保护女职工保护劳动保障劳动保障假期假期假期法规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深圳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办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法规序号25262728293031 32333435地区国家国家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国家国家国家国家广东省类型假期就业促进就业促进就业促进就业促进就业促进工作时间工资工资工资工资法规名称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于就业管理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居民就业促进条例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法规序号36373839404142 43444546地区深圳市国家国家国家国家国家国家国家国家国家国家类型工资个人所得税未成年保护未成年保护未成年保护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规名称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法规序号47484950515253 54555657地区国家国家国家国家国家广东省广东省广东省广东省广东省广东省类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规名称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失业保险条例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法规序号58596061626364 65666768地区深圳市深圳市深圳市深圳市国家深圳市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国家类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工会残疾人保障残疾人保障劳动技能安全生产法规名称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实施办法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规法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类型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 地区 国家 国家 广东省 序号 69 70 71 法规。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6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6篇篇1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等劳动合同的活动。
第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开展工作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任务。
第五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等过程中,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诚实信用、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六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八条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工作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并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
第十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内容。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应当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作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
第十七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劳动合同罚款制度
劳动合同罚款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劳动合同罚款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劳动秩序、维护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罚款制度的内涵、法律依据、适用范围、罚款标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劳动合同罚款制度的内涵劳动合同罚款制度是指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约定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当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应按照约定的罚款标准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罚款。
劳动合同罚款制度旨在保障劳动合同的履行,促使双方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劳动合同罚款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违约金、罚款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竞业限制、违约金、罚款等事项。
”这些法律规定为劳动合同罚款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劳动合同罚款制度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罚款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以下几种情形:1. 试用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长度、试用期工资等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一定的赔偿金或罚款。
2. 培训: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业培训,可以与劳动者约定培训期间工资、培训费用、服务期限等事项。
如果劳动者在培训结束后未按照约定服务期限履行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或罚款。
3. 保守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劳动者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泄露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如果劳动者违反约定泄露商业秘密,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罚款。
4. 竞业限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劳动者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类似工作。
如果劳动者违反约定在竞业限制期内从事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应支付违约金或罚款。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
关于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人事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经商财政部同意,现予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部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一条为保证《劳动法》的贯彻实施,依法对违反《劳动法》行为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应给予通报批评。
第四条用人单位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延长工作时间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第五条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三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三十六小时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时间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第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用人单位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劳务合同纠纷处罚条例
一、总则为规范劳务市场秩序,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处罚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处罚条例适用于劳务合同纠纷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劳务合同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2. 劳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3. 劳务合同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4. 劳务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5. 劳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三、处罚措施1. 责令赔偿损失:劳务合同纠纷当事人一方因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劳务合同纠纷当事人一方有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停止,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罚款:劳务合同纠纷当事人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处以罚款:(1)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报酬的;(2)擅自变更、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3)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
4. 没收违法所得:劳务合同纠纷当事人一方通过违法行为获取的违法所得,应当予以没收。
5. 责令改正:劳务合同纠纷当事人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1)隐瞒真实情况,误导对方签订合同的;(2)利用合同欺诈对方签订合同的;(3)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四、处罚程序1. 劳务合同纠纷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或者有关部门发现劳务合同纠纷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
2. 调查结束后,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3. 受处罚的当事人一方不服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附则1. 本处罚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处罚条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处罚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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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处罚条列(精选汇编)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篇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部处罚条列
工程部处罚条例
1、对因工程质量和管理不当出现的问题,该项目经理承担
全部责任。
2、对因设计、预算(客户自购材料没有严格把关的承担80%
以外)所出现的问题工程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3、对未按施工工艺和施工规范施工而造成的售前、售中、
售后的任何责任,由项目经理全部承担,或落实具体责任人进行
责任划分。
4、对售后在接到通知三日内(水电当日内进行控制劣化)
不到达工地维修的按20190元/天罚款,五日内不到达工地维修的,公司强制执行,原项目经理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并通报批评。
5、设计图纸有客户签字认可的,在施工中、施工后因客户
原因改变而造成的损失,客户把问题指向谁,就由谁承担全部责
任(但一定要有业主签字),若能收回此项则不承担。
6、对不按照《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管理条理》施工所造
成的损失及人员伤残,由项目经理承担全部责任。
7、项目经理在公司之外做私单未申请公司批准的,第一次
处以三仟元罚款,第二次加倍处罚,承担全部责任,并开除公司,情节严重的追究行事责任;在公司之内做私单(项目表之内外,
客户增减项,未经公司同意、认可而做了的)处以一千元/次的罚款,承担全部责任,并通报批评。
8、对不按公司指定材料施工的,如主材
_____________________大芯板、木制拼板、三厘板、九厘板、十
二厘板、饰面板、油漆、墙面漆、水电、防水、水泥、五金等,
处以300元/次项的罚款,并承担全部责任。
9、被客户有效投诉的罚款50元/次,第二次加倍罚款,并
通报批评,如有反投诉的(指责客户投诉到公司的)加倍处罚,
情节严重的承担全部责任,经公司讨论后开除公司。
2019、施工记录本必须填写,有业主签字一栏的必须有业主
签名,项目经理必须至少两天上一次工地并签到,否则处以30元
/次项罚款,并承担全部责任。
2019、项目经理因工地管理不当或服务不到位导致客户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