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合集下载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大力进展慈善事业。

制定相关优待政策,鼓舞社会力量兴办慈善医疗机构,或向医疗救助、医疗机构等慈善捐赠。

(十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

完善政府调控与市场调剂相结合、客观反映市场供求情形和生产服务成本变化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治理。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差不多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中央政府负责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及项目、定价原则及方法;省或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劳动保证部门核定差不多医疗服务指导价格。

差不多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扣除财政补助的服务成本制定,表达医疗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

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和大夫提供的服务,实行分级定价。

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研究探究按病种等收费方式改革。

建立医用检查治疗设备仪器价格监测、服务成本监审和服务价格定期调整制度。

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合理调整政府定价范畴,改进药品定价方法,利用价格杠杆鼓舞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国家差不多药物的生产和使用。

对新药和专利药品逐步实行上市前药物经济性评判制度。

对仿制药品实行后上市价格从低定价制度,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

推行在药品外包装上标示价格制度。

严格操纵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

对医院销售药品开展差别加价、收取药事服务费等试点,引导医院合理用药。

加强医用耗材及植(介)入类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环节价格的操纵和治理。

健全医药价格监测体系,规范企业自主定价行为。

积极探究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证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

(十二)建立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

完善监管网络,强化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手段,提高依法监管能力,逐步建立政府为主体、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体制。

强化医疗卫生监管。

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判体系,规范治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快制定统一的疾病诊疗规范,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监测网络。

当前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当前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当前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日前,为做好**关于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就此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活动。

调研认为,自**年**月启动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以来,**关于医改工作的具体部署和采取的各项措施,符合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方案设计科学,实施路径正确,为下一步**继续深化改革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但总体上讲,**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各地进展也不平衡,一些制约改革进程的深层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全面推开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

1、基本医疗保障在具体实施中覆盖不够全面。

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虽然在理论上实现了全覆盖,但就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而言,是依托国有企业和计划经济的背景针对正规就业者建立的,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职工和困难企业职工未能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围,而近年来出现的大量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以及转移、接续医保关系等方面的规定,具体执行中未能得到切实落实。

基层反映,三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制不同,衔接不上,而新农合已经达到了很高的参保率,要继续保持较高的参保率难度较大。

在调研中已经发现,个别地方为了完成参保率的指标任务,不能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在解决群众自愿参保的具体工作中方法过于简单,容易引发矛盾纠纷。

2、制约基层医改进程的现实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绩效考核的激励机制尚待细化。

现行的绩效考核配套文件的规定比较原则,两级考核特别是对基层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没有现例可循,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具体操作办法需要尽快建立健全。

二是乡村医务人员仍存在后顾之忧。

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问题长期游离于现行体制之外,目前我省已有部分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可以参保,但大多数县(区)的乡村医生因政策实施面的限制未能参加此项养老保险。

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历史债务未能解决。

多年来,由于财政投入不足,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只能靠自筹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器械采购等,形成了沉重的债务。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撤销)•【公布日期】2021.10.08•【文号】国医改发〔2021〕2号•【施行日期】2021.10.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医改发〔20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省三明市视察时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加快推动实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村解决,加快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坚持近年来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明确的改革路径和基本要求,持之以恒狠抓落实,巩固改革成果,确保新机制良性运行。

1.三明医改经验最重要的是改革的决心和勇气,不回避矛盾,敢于触碰利益。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学习三明坚持人民至上、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真抓实干,动真碰硬。

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36号)等要求,推动由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

各省(区、市)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医改工作。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增强县级医院临床专科能力,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创新分级诊疗和医防协同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有序就医,逐步提高县域就诊率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06.29•【文号】卫办发[2011]57号•【施行日期】2011.06.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卫办发〔2011〕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药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卫生资源,是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事业的显著特征和巨大优势,其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较为低廉,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群众支付得起、政府承受得了、中西医相互补充的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2009年,《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正式印发,进一步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一、统筹做好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公立中医医院纳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总体部署,同步考虑,统筹安排,整体部署,体现特色;在信息化建设尤其是电子病历试点、临床路径试点、优质护理等工作中,要统筹考虑中医医院,整体推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中医药管理部门积极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落实《意见》中关于对中医院(民族医院)“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的政策,研究制订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措施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措施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措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指针对我国医药卫生领域长期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医药卫生领域的改革和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和更加健康的生活。

一、推进公立医院改革1.1深化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改革。

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考核,推行病案制度和院内医疗质量追溯责任制。

1.2加强医疗资源管理。

推进公立医院医疗资源统筹管理,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管理。

1.3拓宽公立医院多元化经营渠道。

推进公立医院多元化收入模式改革,努力打造符合市场需求的优质医疗服务。

1.4加强公立医院人才管理。

建立科学的医疗人才激励机制,提高公立医院医疗人员待遇和社会地位。

二、改革医保制度2.1推行基本医保全国联网。

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基本医保市级(县级)联网,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便群众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2.2加强医保药品目录管理。

加强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合理控制药品费用支出。

2.3探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探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患者选择适宜的诊疗方案。

三、优化药品市场环境3.1落实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

正式实施国家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方案,优化药品审评审批流程,缩短药品上市时间。

3.2完善药品生产监管制度。

推行药品GMP认证和三品一标管理国家标准,加强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3推进药品流通管理制度改革。

拓宽药品经营和流通渠道,加强药品零售和营销的综合监管。

四、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1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4.2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实现家庭医生实名制管理。

五、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5.1推进电子病历全面应用。

推进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全面应用,实现电子病历在全国范围内的互联互通。

5.2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管理。

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的规范管理,实现互联网医疗与传统医疗深度融合。

5.3推进卫生健康大数据应用。

推进卫生健康大数据集成和共享应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协同发展。

最新政策解读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最新政策解读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最新政策解读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近年来我国医药卫生领域的重大改革之一,旨在推动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为了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规划改革路径,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日前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本文将对该意见进行解读,为读者全面了解这一政策提供便利。

意见的首要目标是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实现全民健康保障。

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如参保范围不全、报销比例不高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首先,将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包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在内,实现全覆盖。

其次,将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逐步增加政府财政的投入,缓解患者负担。

同时,意见还强调了医药卫生服务体系改革的重要性。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意见提出了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的举措。

首先,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医院内部管理。

其次,将发展多元化医疗服务,推动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等具体措施,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和质量。

另一方面,意见还针对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行了改革。

当前,我国药品市场存在着价格不透明、流通不畅等问题,给患者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意见提出了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措施。

首先,将建立药品监管机构,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

其次,将推进药品价格监管改革,促进药品价格的合理调整。

另外,意见还提出了加强药品流通的监管,规范药品流通市场。

此外,意见还强调了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医疗卫生人才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意见提出了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

首先,将完善医学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对医学院校的指导和管理。

其次,将改革医疗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医疗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6.03•【文号】国办发〔2024〕29号•【施行日期】2024.06.0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4〕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6月3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强医改组织领导(一)加强医改工作统筹协调。

推动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全面深化医改责任,巩固完善改革推进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探索建立医保、医疗、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机制。

加强医改监测,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医改经验做法。

二、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二)因地制宜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各地要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结合实际加大探索,推进改革整体联动,促进服务上下协同,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动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支持指导三明医改向纵深推进。

(三)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

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对协议期满批次及时开展接续工作。

2024年各省份至少开展一批省级(含省际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到500个、医用耗材集采接续推进的目标。

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当前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的一个重大转型时期。

而《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是国务院于2015年5月30日发布的一个重要文件,在该文件中,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方案,目的是实现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和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期盼。

首先,该文件明确指出,必须推广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实现基层医疗服务与大医院协同发展。

这一举措将使基层医疗机构获得更多支持,并提高其在卫生服务中的地位。

同时,大医院将承担更多的重要角色,包括特殊疾病和高风险患者的诊断和治疗等。

其次,该文件还提出,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医疗保健体系。

其中包括全面推行医保全覆盖,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保能力和医药保障水平等内容。

这些举措将大大降低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在医药行业方面,该文件指出,必须加强药品监管,积极推进药品质量体系建设,保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同时,还要推动医药创新,打造现代医药产业体系,促进应用新技术和新药品的发展。

此外,该文件还强调了透明度和公平性原则,并提出了一系列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措施。

例如,要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实行公开透明的医疗服务价格,采取措施保障公共卫生和
基本医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合理性,防止滥用等违规行为的出现。

总体而言,《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为医药卫生改革提供了全面的指导。

这些举措将使得医药卫生服务更加人性化、平等、公正、安全、全面和高效,也是促进我国社会和谐发展的一次重要尝试。

2023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应对的对策和建议

2023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应对的对策和建议

2023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应对的对策和建议2023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应对的对策和建议在当前全球发展迅速的背景下,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深化的关键时期。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2023年我们需要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制定一系列对策和建议,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朝着深化和完善的方向迈进。

首要的对策是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当前,我国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大城市的医疗资源较为集中,而一些偏远地区则面临医疗资源匮乏的问题。

我们应该通过加大对医疗资源的投入,加强区域协调,提升偏远地区的医疗保障水平。

还要加强对医疗资源的管理和监测,避免资源浪费和不合理分配。

另一个重要的对策是推进医疗服务的质量提升。

当前,一些患者对医院就医体验不佳,医患关系紧张等问题依然存在。

为了改善这一状况,我们需要加强医院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可以加强对医院的监管,建立评价体系,对医院的服务进行评估和排名,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医院进行奖惩;另还可以加强对医生的教育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还需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的科学发展。

当前,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创新和进步,医药卫生体制也需要与时俱进。

我们应该加强对医疗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促进医药卫生体制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

还需要加大对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监管力度,确保其安全、有效和质量可靠。

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政府和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

政府应加大对医药卫生事业的投入,加强政策支持和监管。

还应鼓励社会资本的参与,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发展。

作为对策和建议的回顾性总结,2023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对策和建议包括: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进医疗服务的质量提升、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的科学发展、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我个人觉得,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长期利益最大化,需要在推动医疗服务改革的同时注重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工作。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年3月17日,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现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卫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

尤其是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以来,各级政府投入加大,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发展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

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

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个人负担过重,对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从现在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医药卫生工作任务繁重。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改善医药卫生服务将会有更高的要求。

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都给医药卫生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年3月17日)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年3月17日)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年4月67日)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现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卫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

尤其是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以来,各级政府投入加大,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发展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

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

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个人负担过重,对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从现在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医药卫生工作任务繁重。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改善医药卫生服务将会有更高的要求。

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都给医药卫生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30•【字号】邢政办发〔2019〕2号•【施行日期】2019.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冀政办发〔2019〕2号)精神,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构建上下贯通、防治结合、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深化“医疗、医保、医药、医价”联动改革,理顺利益机制,全面推进城乡以医联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

(一)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

医联体由区域内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组成,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医保基金打包支付,构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为群众提供疾病诊疗和健康管理服务,使不生病、少生病、少住院、少花钱成为医生和群众的共同目标。

建立健全管理体制。

成立由市、县级党委、政府牵头,机构编制、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以及利益相关方参加的医联体管理委员会,统筹医联体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

医联体管理委员会划定医联体服务区域,指定牵头医院组建医联体。

在城市,由牵头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康复机构等组建城区医联体;在县域,由牵头县级医疗机构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组建县域医联体。

实行医保基金按人头打包支付。

医联体主要服务对象是服务区域内工作和居住人员,参加服务区域内医保的,由医保部门与医联体签订服务协议,未参加的由个人与医联体签订服务协议。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4.29•【字号】•【施行日期】2019.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青岛警备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4月29日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青岛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群众看病就医总体负担持续减轻,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5%左右。

二、重点任务(一)着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1.构建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新格局。

优化资源配置,到2020年,基本形成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中医机构网格化,服务一体化的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新格局。

2.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在每个镇办好1所标准化卫生院。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全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全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年3月17日)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现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卫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

尤其是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以来,各级政府投入加大,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发展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

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

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个人负担过重,对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从现在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医药卫生工作任务繁重。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改善医药卫生服务将会有更高的要求。

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都给医药卫生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医改成果,现就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医改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的基本路径,攻坚克难,扎实推进改革各项工作,深化医改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

主要表现在:全民医保制度基本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固在95%以上,覆盖人口超过13亿人,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达到人均42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推开,保障水平大幅提升。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拓展深化,全国1977个县(市)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扩大到200个,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正在形成。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基本实现乡乡有卫生院、村村有卫生室,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程度大幅提升,实施12大类45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居民生命全过程,惠及亿万群众。

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公开透明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省级网上集中采购,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全国超过一半的县(市)开展了基层首诊试点,县域内就诊率达80%以上。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持续下降,由2008年的40.4%下降到30%以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80%的居民15分钟能够到达医疗机构;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34岁,比2010年提高1.51岁,人民健康水平总体上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用较少的投入取得了较高的健康绩效。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1.建立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基本医保基金、大病医保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多层次医保体系,保障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2.加强公立医院改革,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市场化和差别化定价,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

3.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完善乡村医生、社区医生等基层医疗队伍,加强基层医疗设施建设和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4.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加强医疗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电子医保等信息化应用,提高医疗信息化水平。

5.加强医疗人才培养和管理,完善医疗人才培训和职称评审制度,鼓励和支持医务人员开展临床技术创新和医疗科技研究。

6.优化药品供应链和医疗器械管理,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7.加大对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传染病防治,加强环境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8.促进医药卫生服务与互联网融合,推进互联网医疗、远程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提高医疗服务便利性和效率。

9.加强医药卫生国际合作和交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技术,开展医疗人员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医药卫生服务水平。

- 1 -。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我们旨在提供一个全面而系统的解决方案,以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国的医疗服务体系。

通过加强政策制定与实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们将为全体人民提供更公平、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障,同时推动医药卫生事业的创新发展。

一、加强政策和法规的制定与实施近年来,我国在医疗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制度性和政策性的问题。

因此,我们将加大力度推进政策和法规的制定与实施,以确保各项改革的顺利推进。

具体而言,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医药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管,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解决机制,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资源配置不合理和医疗服务质量不高是当前医药卫生领域的主要问题之一。

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医疗资源的配置,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贫困地区倾斜。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医疗服务的监管,严格控制医疗乱象,提高医药卫生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整个医疗卫生体系的基础和支撑。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具体而言,我们将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才培养和培训力度,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

同时,我们还将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布局,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推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创新发展创新是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驱动力。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医药卫生事业的创新投入,推动医疗技术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同时,我们还将鼓励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医药卫生领域是一个国际性的事务,各国可以通过相互学习和交流,共同推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

我们将积极参与国际医药卫生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国际合作伙伴的合作,分享经验和技术,共同应对全球医药卫生挑战。

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个综合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 需要制定一系列指导意见来指导相关工作的进行。

以下是一些建议性的指导意见:1. 制定全面的医药卫生改革方案: 首先需要制定一套全面的医药卫生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的目标、领域、重点和具体措施,并形成可行性规划。

该方案应充分考虑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动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公平合理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

2.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 将基层医疗机构作为改革的重点,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同时,推动医药机构分类管理,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建立对患者合理就诊的引导机制。

3.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及人才培养机制: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多层次、多部门、多领域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打破医疗资源的不平衡现象。

同时,加强医务人员的培养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

4. 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 支持医药科技创新,鼓励研发和应用新技术、新药物,提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推动信息技术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广泛应用,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5. 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和监督机制: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安全监测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医疗安全。

同时, 加强对药品安全和食品卫生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6. 推动医疗卫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医疗卫生改革中注重经济可持续发展,探索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合理调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方式,推动医疗卫生经济的稳定增长。

7. 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 加大对医药卫生领域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和落实,保障各项改革举措的顺利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形成多部门联动,共同推进医药卫生改革的合力。

总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等多方合作,共同努力推动。

通过一系列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的制定和实施,逐步解决医药卫生体制存在的问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15〕73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15〕73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15〕7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医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27号),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目标与原则(一)工作目标到2015年底,实现全市医改各项任务均衡推进、政策配套到位、措施精准有力,基层基础得到强化,改革攻坚取得突破。

在公立医院改革、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医保制度完善、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完善机制、强化保障、优化结构,积极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统筹推进。

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作为医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统筹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与全行业监管等领域的综合性改革。

坚持城乡一体,维护公平。

结合全市实施宜居乡村建设,在县域医疗联合体的基本框架下,提高基层医疗质量,增强医改实效,兼顾城乡居民公平受益。

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切实让医改成果普惠于民。

坚持政府主导,整体联动。

强化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保基本的主体责任,履行好规划引领、制度设计、行业监管等职能,协调好各部门整体推进医改的全面实施。

坚持顶层设计,注重实效。

强化医改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建立可持续的医改长效机制。

注重政策配套和措施落实,各级政府要加强医改的督导考核和效果评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就此,记者采访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负责人。

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什么?答:概括地讲,就是贯穿一条主线,突出顶层设计,明确近期改革重点。

贯穿一条主线,就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以及制度体系、政策措施等方面都始终贯穿了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这条主线,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

突出顶层设计,就是从基本国情出发,着眼长远,对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行整体设计,明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方向和基本框架,提出了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总体目标。

明确近期改革重点,就是统筹兼顾,把完善制度体系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入手,提出了近期要重点抓好的五项改革,让老百姓得到实惠,让医务人员受到鼓舞,让监管人员易于掌握。

问:如何理解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答:坚持公平效率的统一,实行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是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要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在立法、规划、准入、监管、筹资、服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不断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投入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的政府补助政策,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同时,也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问:为什么确定五项改革作为近期改革重点?通过实施五项改革,老百姓可以得到什么实惠?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的原则,近期要从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入手,从基础、基层起步,逐步构建比较完善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近期五项改革重点与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密切相关,同时也具备了加快推进的条件。

实施五项改革后,将使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普及,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基本医疗卫生可及性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居民特别是基层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群众反映的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得到明显缓解。

问:关于公立医院改革是如何考虑的?答: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担负着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任。

公立医院改革在方向上必须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方向,加大政府投入,规范公立医院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但由于公立医院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等难点问题上的具体改革途径还有不同看法,需要进一步试点探索,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出符合国情的公立医院改革的具体实现途径和方式。

问:如何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而复杂的长期任务,要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抓紧制定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具体操作性政策措施,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进。

近期要扎扎实实做好五项重点改革工作,确保起好步,打好基础,取得实效。

要加快制定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5个重点改革配套文件,争取尽早出台,推进相关改革工作。

同时坚持试点先行,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制度,适时推广。

要充分调动包括医务人员在内的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推进医改的合力,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能够顺利实施。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就此,记者采访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负责人。

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什么?答:概括地讲,就是贯穿一条主线,突出顶层设计,明确近期改革重点。

贯穿一条主线,就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以及制度体系、政策措施等方面都始终贯穿了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这条主线,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

突出顶层设计,就是从基本国情出发,着眼长远,对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行整体设计,明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方向和基本框架,提出了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总体目标。

明确近期改革重点,就是统筹兼顾,把完善制度体系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入手,提出了近期要重点抓好的五项改革,让老百姓得到实惠,让医务人员受到鼓舞,让监管人员易于掌握。

问:如何理解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答:坚持公平效率的统一,实行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是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要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在立法、规划、准入、监管、筹资、服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不断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投入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的政府补助政策,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同时,也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问:为什么确定五项改革作为近期改革重点?通过实施五项改革,老百姓可以得到什么实惠?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的原则,近期要从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入手,从基础、基层起步,逐步构建比较完善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近期五项改革重点与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密切相关,同时也具备了加快推进的条件。

实施五项改革后,将使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普及,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基本医疗卫生可及性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居民特别是基层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群众反映的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得到明显缓解。

问:关于公立医院改革是如何考虑的?答: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担负着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任。

公立医院改革在方向上必须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方向,加大政府投入,规范公立医院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但由于公立医院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等难点问题上的具体改革途径还有不同看法,需要进一步试点探索,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出符合国情的公立医院改革的具体实现途径和方式。

问:如何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而复杂的长期任务,要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抓紧制定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具体操作性政策措施,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进。

近期要扎扎实实做好五项重点改革工作,确保起好步,打好基础,取得实效。

要加快制定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5个重点改革配套文件,争取尽早出台,推进相关改革工作。

同时坚持试点先行,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制度,适时推广。

要充分调动包括医务人员在内的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推进医改的合力,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能够顺利实施。

∙行政拘留影响下一代吗/ss/886386.html∙强制医疗如何出院 /ss/886385.html∙刑事和解不起诉可以吗/ss/886384.html∙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ss/886383.html∙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ss/886382.html∙发表辩护词时的常见错误及预防对策有哪些/ss/886381.html∙刑事自诉状格式范文 /ss/886380.html ∙第一审公诉案件程序有哪些/ss/886379.html∙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赔偿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ss/886378.html∙打架派出所调解不好要拘留多少天/ss/886377.html∙关于办理海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ss/886376.html∙对驳回申请回避不服的要如何处理/ss/886375.html∙刑事案件和不和解很重要吗/ss/886374.html∙公安部 /ss/886373.html∙刑事自诉二审反诉不可调解吗/ss/886372.html∙简易程序如何申请回避/ss/886371.html∙最高人民法院 /ss/886370.html∙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 /ss/886369.html∙诈骗罪可以刑事和解吗/ss/886368.html∙刑事案件和解原则 /ss/886367.html∙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ss/886366.html∙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 /ss/886365.html∙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可以申请回避吗/ss/886364.html∙刑事纠纷可以调解吗 /ss/886363.html ∙强制医疗和刑罚的区别/ss/886362.html∙投放危险物质罪辩护词/ss/886361.html∙刑事案件第一审程序的期限是多久/ss/886360.html∙关于外国公司 /ss/886359.html∙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民法人身损害赔偿的不同规定(2018) /ss/886358.html∙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的关系/ss/886357.html∙强制医疗的意义 /ss/886356.html∙我国侦查羁押的期限是多久/ss/886355.html∙最高人民检察院 /ss/886354.html∙刑事拘留后双方和解会被判刑吗/ss/886353.html∙袭警拘留过可以开深圳无犯罪记录证明/ss/886352.html∙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ss/886351.html∙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案例选)及(案例指导)工作的通知 /ss/886350.html∙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ss/886349.html∙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期限/ss/886348.html∙法官应怎样处理审判独立与法律制约两者关系/ss/886347.html∙建设工程纠纷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ss/886346.html∙关于对变造 /ss/886345.html∙关于查处第三批违法游戏产品等事项的通知/ss/886344.html∙精神病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吗/ss/886343.html∙申请回避的复议向谁提/ss/886342.html∙刑事附带民事再上诉要钱吗/ss/886341.html∙刑诉法对刑事拘留羁押时限有何规定(2018) /ss/886340.html∙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的通知/ss/886339.html∙监视居住最长期限是多久/ss/886338.html∙哪些罪名的案件可以进行刑事和解/ss/886337.html∙怎么将保释与取保候审制度进行比较/ss/886336.html∙对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怎么办/ss/886335.html∙什么是陪审制度 /ss/886334.html∙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规范/ss/886333.html∙刑事诉讼适用和解吗 /ss/886332.html ∙劳动教养管理所所务公开内容/ss/886331.html∙强制医疗关系是指什么/ss/886330.html∙暂予监外执行新规定(2018) /ss/886329.html∙附带民事诉讼的刑事调解书/ss/886328.html∙关于刑事诉讼法解释 /ss/886327.html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s/886326.html∙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ss/886325.html∙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几次/ss/886324.html∙刑事诉讼必须调解吗 /ss/886323.html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第四十八条如何理解问题的批复 /ss/886322.html∙公安机关鉴定工作规则/ss/886321.html∙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是谁/ss/886320.html∙传唤和拘传犯罪嫌疑人应遵守的规定(2018)有哪些/ss/886319.html∙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 /ss/886318.html∙醉驾处罚标准(2018年)2018拘留多久/ss/886317.html∙最高人民法院 /ss/886316.html∙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赔偿确认案件拟作不予确认决定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批 /ss/886315.html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未成年人成年后赔偿责任的承担/ss/886314.html∙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可以适用取保候审/ss/886313.html∙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ss/886312.html∙刑事案件调解期是多久/ss/886311.html∙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二00五年工作要点/ss/886310.html∙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和解书/ss/886309.html∙属于行政机关受案范围有哪些/ss/886308.html∙关于转(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单位取款凭条性质认定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ss/886307.html∙碰到违法执法该怎么做/ss/886306.html∙刑事诉讼谁可以申请回避/ss/886305.html∙强制医疗决定主体 /ss/886304.html∙办理取保候审需要交多少费用/ss/886303.html∙关于推行十项制度切实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问题的通知/ss/886302.html∙刑事二审能调解吗 /ss/886301.html∙和解刑事不立案吗 /ss/886300.html∙检察院刑事案件调解吗/ss/886299.html∙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2018修订) /ss/886298.html∙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 /ss/886297.html∙哪些自诉案件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呢/ss/886296.html∙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和解/ss/886295.html∙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南非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ss/886294.html∙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实行办案质量预警机制的规定(试行)/ss/886293.html∙刑事附带民事的起诉时间/ss/886292.html∙提起申诉的条件有哪些/ss/886291.html∙关于认真贯彻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精神依法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活动的通知 /ss/886290.html∙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可否分期支付/ss/886289.html∙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ss/886288.html∙刑事和解协议书(2018最新)不履行可以强制履行吗/ss/886287.htm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