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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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管理办法

单证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险财产中国人民保法办业务单证管理则总第一章,防规经营管理,保障业务合为了规范业务单证第一条展,根发进业务健康,增强公司防风险能力,促止单证风险统合全市系实务》,结据省公司《单证管理办法》和《单证管理办法。

,制定本管理管理实际业务单证,是指印有公司形象法所管理的业务单证第二条本办单、保险单、保业务单证,包括投保标识和名称的各类空白单。

险卡)和批险证(保金险责任、固定的保险是指保险单上印有保保定额险单人姓险,通过手工或机打方式填写投保人和被保额和保险费证。

凭,包括保险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业务单证额险金险单是指在保险单上直接印刷有保保有价定额险单。

额保,并加盖公司签章,具有法律效力的定和保险费设计、审核、印制、的业务单证管理是指业务单证第三条保管、配送、领用、变更、销毁、检查等方面的管理。

范持流程管理、分级负责、规第四条业务单证管理坚“则。

格管控的原、严设计、计划印制、应用”IT业务单中形成的有效动活第五条业务经营于在对公司执行。

规定证,按照公司保险业务档案管理险业务单证管理工作。

统保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系能管理的职第二章业务单证任管理第一责为本公司的单证第七条各支公司经理作,负责的管理和风险控制责人。

单证管理任人对本公司单证对一,并规范统组织单证管理的检查,确保单证管理的定期责任。

任事故承担管理单证管理责门。

能管理部的职市分公司综合部是市分公司业务单证综(管理部门单证工作实行垂直管理,各支公司单证系统内门。

职能部公司本级业务单证管理的合部或财务核算部)为单证统的,负责全市系管理市分公司设立专门的单证岗,要求工管理员管理工作。

各支公司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单证定对稳管理人员的相任心强,懂保险业务,并保持单证作责向市时应及因工作变动发生变动时,性。

支公司单证管理员,按更申请表》及权限变书分公司面报告,并填写《人员代码批准后支公司留存一份,上交市分公门各级管理部报规定上司一份。

实统业务单证管理综合部负责全市系市分公司第八条统业务单证的保管、配送、销毁全市系办法的制定,负责施统一管理。

单证管理办法

单证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单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务单证管理,保障业务合规经营,防止单证风险,增强公司防风险能力,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根据省公司《单证管理办法》和《单证管理实务》,结合全市系统业务单证管理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管理的业务单证,是指印有公司形象标识和名称的各类空白业务单证,包括投保单、保险单、保险证(保险卡)和批单。

定额保险单是指保险单上印有保险责任、固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通过手工或机打方式填写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业务单证,包括保险凭证。

有价定额保险单是指在保险单上直接印刷有保险金额和保险费,并加盖公司签章,具有法律效力的定额保险单。

第三条业务单证管理是指业务单证的设计、审核、印制、保管、配送、领用、变更、销毁、检查等方面的管理。

第四条业务单证管理坚持“流程管理、分级负责、规范设计、计划印制、应用IT、严格管控”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对于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有效业务单证,按照公司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系统保险业务单证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务单证管理的职能第七条各支公司经理作为本公司的单证管理第一责任人。

单证管理责任人对本公司单证的管理和风险控制负责,定期组织单证管理的检查,确保单证管理的规范统一,并对单证管理责任事故承担管理责任。

市分公司综合部是市分公司业务单证的职能管理部门。

系统内单证工作实行垂直管理,各支公司单证管理部门(综合部或财务核算部)为本级公司业务单证管理的职能部门。

市分公司设立专门的单证管理岗,负责全市系统的单证管理工作。

各支公司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单证管理员,要求工作责任心强,懂保险业务,并保持单证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性。

支公司单证管理员因工作变动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向市分公司书面报告,并填写《人员代码及权限变更申请表》,按规定上报各级管理部门批准后支公司留存一份,上交市分公司一份。

第八条市分公司综合部负责全市系统业务单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制定,负责全市系统业务单证的保管、配送、销毁等工作的统一管理。

物流公司单证管理制度文件

物流公司单证管理制度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流公司单证管理,确保物流业务运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降低业务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物流业务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单、收货单、发货单、装箱单、运费发票、退货单等。

第二章单证管理职责第三条公司设立单证管理部门,负责单证的管理、审核、归档和查询工作。

第四条单证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和实施单证管理制度,确保单证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对所有物流单证进行审核,确保单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对单证进行分类、归档和保管,确保单证的完整性、可追溯性和保密性。

4. 对单证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单证数量与实际业务相符。

5. 及时处理单证查询、调阅和复制等业务。

第三章单证填写与审核第五条单证填写要求:1. 单证填写必须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不得涂改、挖补、伪造。

2. 单证填写内容应与实际业务相符,不得虚报、漏报。

3. 单证填写人应对所填内容负责。

第六条单证审核要求:1. 审核人应对单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2. 审核人发现单证填写不规范、信息不完整、与实际业务不符等情况,应要求填写人更正或补充。

3. 审核人应将审核意见填写在单证上,并签名确认。

第四章单证归档与保管第七条单证归档要求:1. 单证归档应按照业务类别、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

2. 单证归档应使用专用档案柜,确保单证安全、整齐、便于查阅。

第八条单证保管要求:1. 单证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单证,防止丢失、损坏或泄露。

2. 单证保管人不得擅自将单证借出或复制。

3. 单证保管人应定期检查单证保管情况,确保单证安全。

第五章单证查询与调阅第九条单证查询要求:1. 查询人应填写查询申请表,说明查询原因和所需单证。

2. 单证管理部门应在收到查询申请后及时办理查询手续。

第十条单证调阅要求:1. 调阅人应填写调阅申请表,说明调阅原因和所需单证。

2. 单证管理部门应在收到调阅申请后及时办理调阅手续。

3. 调阅人应爱护单证,不得随意折叠、涂改或损坏。

公司进出口单证管理制度

公司进出口单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进出口业务,确保进出口单证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单证种类与范围公司进出口单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 报关单证: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随附单证等;- 商业单证:合同、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明等;- 监管证件:进出口许可证、检验检疫证明等;- 海关核发的相关证书、法律文书等。

2. 单证管理职责- 公司进出口部负责进出口单证的管理工作,包括单证的收发、保管、归档等;- 单证保管员负责单证的日常保管工作,确保单证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各相关部门负责配合进出口部完成单证管理工作。

3. 单证保管期限根据海关稽核期限,不同类型的单证保管期限如下:- 一般贸易业务单证:至少保管3年;- 加工贸易业务单证:至少保管4年;- 减免税业务单证:至少保管11年。

4. 单证保管场所与方式- 单证保管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安全措施;- 单证应分类存放,纸质单证与电子单证分开存放;- 单证应按照顺序排列,便于查阅。

5. 单证复核与纠错- 单证在提交前,必须经过复核员签字确认;- 复核内容包括单证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合规等;- 发现单证错误,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纠正。

6. 单证借阅与归还- 单证借阅需填写借阅单,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借阅单证应注明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等;- 借阅单证应妥善保管,确保单证安全。

三、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进出口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进出口单证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司进出口业务的顺利进行,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物流公司单证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单证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单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物流公司的单证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单证管理工作。

三、单证管理流程1. 单证种类的确定:公司单证主要包括运输单证、报关单证、结算单证等。

在确定单证种类的基础上,公司需要设立单证管理的责任人员,统一负责单证的制作、领取、归档和管理。

2. 单证的制作:根据客户需求和合同约定,制作相应的单证。

为了保证单证的真实、合法性,制作单证时需要确认客户信息、货物信息,并保证与合同一致。

3. 单证的领取:单证管理责任人员根据需要将制作好的单证发放给相应的部门和人员,确保提供及时、准确的服务。

4. 单证的归档和管理:部门和人员在使用单证后,及时将单证归档,妥善保管,并定期清理旧单证,确保文件整齐、清晰。

5. 单证的使用和核对:使用单证时需要仔细核对客户信息、货物信息和合同信息,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并提醒客户需提供不全的单据,避免延迟业务处理。

6. 单证的传递和存储:不同部门之间需要及时传递单证,确保信息畅通。

同时,要合理储存单证,防止遗失和破坏。

四、单证管理的要求1. 单证的真实性:确保单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随意篡改和虚构。

2. 单证的完整性:单证必须完整齐全,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不得出现缺漏。

3. 单证的及时性:单证需按时发放和使用,确保业务的及时性和顺畅性。

4. 单证的机密性:单证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外泄,以确保客户信息和公司权益的安全。

5. 单证的规范性:单证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格式和流程制作,确保规范性和统一性。

六、单证管理的责任1. 公司领导应当高度重视单证管理工作,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2. 单证管理责任人员需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和检查单证管理流程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3.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当严格执行单证管理规定,做到认真、细致、精准,确保单证工作的正常运转。

七、单证管理的监督检查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单证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单证管理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监制单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2]6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监制单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2]6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监制单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监制单证管理办法》的通知(2002年2月1日保监发[2002]6号)各保监办,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机动车辆保险改革的需要,我会制定了《机动车辆保险监制单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备案问题《机动车辆保险监制单证管理办法》第七条涉及两项备案内容(简称“样本备案”)和第十条涉及两项备案(简称“编号备案”),具体备案程序如下:(一)样本备案样本备案分为变更样本备案和使用样本备案。

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收到相关单位的备案材料后,经审核同意或不同意受理备案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单位,否则视为同意受理。

变更样本备案应由各保险公司总公司申请备案,备案材料包括:1.打印版样本;2.本次变更的具体内容及理由;3.本次变更后的监制单证的使用范围及方法;4.中国保监会要求的其他内容。

使用样本备案应由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申请备案,原则上以分公司为单位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申请备案,备案材料包括:1.印刷版样本;2.向中国保监会申请变更样本备案的全部材料;3.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需要的其他内容。

(二)编号备案保险公司在第一次使用前或变更印刷流水号及使用编号时,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中国保监会后使用。

二、关于向社会公布保单格式的问题各保险公司应将公司使用的监制单证格式向社会公布,并在营业场所以招贴画的形式张贴。

三、我会《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监制单证管理规定>的通知》(保监发[1999]36号)、《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监制单证管理规定>的通知》(保监发[1999]37号)和《关于机动车辆保险监制单证管理和印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0]53号)于2002年4月1日起作废。

单证管理规章制度

单证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单证管理工作,规范单证的使用、保管和流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业务运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单证管理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单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规范操作,确保准确;(三)安全保密,防止丢失;(四)节约资源,提高效益。

第二章单证分类与定义第四条单证分为以下几类:(一)财务单证:包括发票、收据、银行汇票、支票、付款通知单等;(二)业务单证:包括订单、合同、提单、装箱单、商检单、报关单等;(三)人事单证:包括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工资条、社会保险单等;(四)其他单证:包括会议通知、通知函、请示报告等。

第五条单证定义:(一)单证是指具有一定法律效力,记录公司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二)单证应包含公司名称、单证编号、填制日期、业务内容、金额、负责人、审批人等必要信息。

第三章单证的使用与管理第六条单证使用:(一)各部门在使用单证时,应严格按照单证定义填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单证填写应使用规范的书写工具,保持字迹清晰、工整;(三)单证内容不得涂改、撕毁、伪造,如有需要修改,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单证管理:(一)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单证的管理工作,确保单证的完整、安全;(二)单证应按照类别进行分类存放,方便查找和归档;(三)单证存放应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单证的安全;(四)单证流转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借阅、复制、泄露单证内容。

第四章单证归档与销毁第八条单证归档:(一)各部门应按照规定期限将单证归档,归档材料应包括单证原件、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等;(二)归档材料应按照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排列,方便查阅;(三)归档材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第九条单证销毁:(一)单证销毁前,应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单证内容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二)单证销毁应采取安全、环保的方式,如碎纸机粉碎、焚烧等;(三)单证销毁后,应做好记录,包括销毁时间、方式、负责人等。

单证的管理制度

单证的管理制度

单证的管理制度一、为了规范单证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单证的保管和管理,避免单证丢失、错发等情况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员工。

所有单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运输单据、结算单据、报关单据等)的保管和管理均应依照本制度执行。

三、单证的保管1、所有单证均应存放在专门的单证柜或保险柜中,并做好防火、防盗措施。

2、单证的保管人员应当将单证存放位置告知相关人员,并保证存放位置的安全。

3、严格按照单证保管清单分类存放,使得单证易于查找,并确保单证的完整性。

4、对于重要单证,应当设置备份存储,以备不时之需。

5、对于电子化的单证,应当设置定期备份,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性。

四、单证的管理1、所有的单证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归档,不得夜间加班处理单证。

2、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私自查阅、借阅、复制单证。

3、单证的移交必须进行书面记录,并由双方保管人员签字确认。

4、单证的检查应该定期进行,对于发现单证有损坏的,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汇报并进行记录。

五、单证管理的流程1、发生单证管理过程中的错误(错发、遗漏等),应当立即通知相关部门,重新办理。

2、对于有争议的单证,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进行记录。

3、单证的交接应当由双方保管人员进行,一方交接时应当清点并确认对方收到。

4、单证的出台应当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确认,保管人员递交后方可出台。

六、对违反制度的处理1、对于丢失、遗失或者故意损坏单证的行为,应当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记录。

2、对于违反单证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应当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七、绩效考核1、公司将单证管理工作作为员工绩效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对于单证管理工作出色的员工将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2、对于违反单证管理制度的员工将会有相应的绩效扣分。

八、结语单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不仅需要公司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更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遵守。

单证管理办法

单证管理办法

单证管理办法a)单证的分类公司业务单证分外部单证和内部单证两类。

外部单证指由公司以外单位制定并使用的单证;内部单证指由公司制定并在公司内部使用和流转的单证。

b)单证的管理要求i.印制公司单证的印制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统一联系印制。

ii.填写、审核和备案公司单证的填写、审核和备案的流转程序按照公司业务流程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详见附录《程序文件》。

iii.保管1.空白单证: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领用时须办理签字领用手续,领用记录留存备案。

2.原始单证的保管:i.外部结算单证由财务部保管,其他外部单证由相关业务部门保管;内部单证按照单证使用说明,各留存部门负责保管各自留存的联次。

ii.各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单证保管,保证单证的完好、不缺失,单证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得销毁。

3.单证复印件的保管:单证的复印件由收件人负责保管,保证复印件的完好、不缺失,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得销毁。

iv.查看1.责任1.单证保管人应确保单证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必须根据公司权限规定,提供查看人员相应的查看内容,并做好登记手续(记录须留存)。

2.权限的设定1.销售员和后勤人员只能查看经办业务的相关单证;2.展厅主管只能查看其负责展厅的相关业务单证;3.汽车部经理查看部门业务的所有相关单证;4.财务主管只能查看其负责范围内的相关单证;5.总经理和财务部经理可以查看所有单证。

v.借用1.无特殊情况,单证不得外借;2.借用者须办理借用手续,由总经理签字认可,借用者在借用过程中须保证单证的完好、不缺失,并按时返还。

单证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单证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单证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证管理,规范单证的使用和保管,确保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单证,是指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书面文件、证明文件、资料、凭证等,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与公司开展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

第二章单证的种类与格式第四条单证分为以下几种:(一)合同类:包括合同、协议、意向书等;(二)发票类:包括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出口发票等;(三)收付款类:包括收据、支票、银行转账单等;(四)人事类:包括入职通知书、离职证明、工资单等;(五)行政类:包括会议记录、通知、公告等;(六)其他类:包括许可证、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

第五条公司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统一单证的格式、编号和印章。

第三章单证的领取与发放第六条单证的领取与发放应遵循内部控制原则,实行权限管理。

(一)员工如需领取单证,应向上级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专人负责发放;(二)单证的发放应记录在案,包括领取人、领取时间、领取数量等信息;(三)单证领取人应对领取的单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用。

第四章单证的使用与管理第七条单证的使用应遵循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原则。

(一)员工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使用单证;(二)单证的填写应清晰、规范,不得随意涂改、伪造、变造;(三)单证的使用过程中,如有错误,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更正或作废处理;(四)单证在使用完毕后,应按照规定的归档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便于查阅和审计。

第八条单证的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有序的原则。

(一)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单证保管场所,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二)单证保管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等条件;(三)单证的保管应按照类别、时间顺序等进行整理,便于查阅和审计;(四)单证的保管期限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章单证的监督与检查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单证的监督与检查制度,确保单证管理的合规性、有效性。

单证管理办法

单证管理办法

单证管理办法(细则)单证一般分为有价单证和非有价单证,有价单证是指公司据以承担特定保险、经济责任,标明有具体责任金额并经公司签章后具有法律效力的特定凭证。

如发票、预收保费收据、保险单(加盖公章、法人章)等;非有价单证是指除了有价单证外的其他单证。

如条款、说明书、投保书等。

由于每一份单证都是风险源,如果管理不善,都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潜在风险,尤其加强对有价单证的重点管理,是控制风险的必要手段。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单证管理工作、管控单证相关费用,防范和降低单证管理风险,在ISO《单证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有价单证的管理一、单证管理人员1、单证管理员:设臵的专门负责中支单证管理工作的岗位人员,负责单证的征订、盘点、出入库记录等。

2、单证专管员:中支各业务部门指定的负责单证管理及单证相关工作的岗位人员,负责各部门单证的征订、领用、保管、发放、回销等工作。

二、职责1、综合管理部:负责本机构单证管理工作;负责向分公司上报统一印发单证的汇总征订需求及汇总各部门单证征订需求工作;负责单证的入库、保管、出库等工作;根据各部门业务需求负责给各单证专管员发放单证工作。

2、各业务单证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统购单证的征订需求及汇总给财务征订需求工作;负责本部门单证的领用、入库、保管、发放、回销等工作;负责本部门单证的台帐、报表、档案、盘点等相关工作。

三、有价单证的管理流程1、征订:总公司发起的单证常规征订是一年4次。

各使用部门在征订前,应根据各自的库存、每月用量、财务库存、各部门费用预算等各方面的综合因素来合理判断各自的征订数量,各部门经理严格把关,确定有足够的预算和必要的需求后,按照ISO《单证管理办法》中的征订流程将单证征订表提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确认无误后汇总上报给分公司。

对于分公司没有通过综合管理部直接通配给各部门的有价单证,各部门单证专管员必须将征订明细表给综合管理部送一份并以邮件的形式发给综合管理部单证管理员,以便与分公司单证管理员核对单证领用明细。

物流公司单证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单证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单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物流公司单证管理工作,提高物流公司内部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物流公司所有单证的管理工作。

三、单证管理的定义单证是指物流公司在进行货物运输、仓储等各项业务活动中所需的各类文件、表格、记录、报告等。

四、单证管理的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单证管理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单证的真实、准确、完整、清晰。

2.集中管理原则:物流公司应建立单证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单证的发放、使用、归档等工作。

3.分工负责原则:单证管理应明确责任人,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

4.保密原则:物流公司的所有单证信息应保密,不得向外泄露。

五、单证管理的内容1.单证种类:根据物流公司的业务特点,确定需要的单证种类,包括订单、装箱单、提货单、运输合同、运输票据、清关单据等。

2.单证编号:对每种单证进行编号,确保单证的可溯源和管理。

3.单证存档:单证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次数进行存档,存档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

4.单证检查:对单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单证的及时更新和合规使用。

5.单证报废:对已过期或者无效的单证,应及时报废处理,保证单证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单证管理的流程1.单证发放:由单证管理中心负责统一发放各类单证,确保单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单证填写:相关人员应按照规定填写单证内容,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3.单证审批:单证填写完成后,需要经过上级主管或者财务审批,确保单证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4.单证归档:已审批的单证应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存档内容应真实、完整。

5.单证查验:在需要使用单证时,相关人员应根据需要进行查验,确保单证的有效性。

七、单证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监督:单证管理中心应加强对单证管理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2.评估:定期对单证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单证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八、单证管理的责任1.单证管理中心负责统一管理物流公司单证管理工作,保证单证的合规性和可追溯性。

重要单证管理制度模板

重要单证管理制度模板

重要单证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确保公司重要单证的安全、准确和高效管理,防止遗失、滥用或误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重要单证的部门和个人。

三、定义重要单证: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财务价值的各类文件、凭证、票据等。

四、管理职责1. 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和更新单证管理制度。

2. 财务部门负责单证的保管、使用和监督。

3. 使用部门负责单证的具体使用和管理。

五、单证的分类与编号1. 单证应按照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

2. 所有单证应有唯一编号,便于追踪和管理。

六、单证的保管1. 设立专门的单证保管区域,限制非授权人员的进入。

2. 单证应存放在防火、防潮、防盗的安全柜内。

七、单证的使用1. 使用单证前,必须填写《单证使用申请表》,并得到授权人的批准。

2. 使用过程中应确保单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八、单证的发放与回收1. 单证的发放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日期、数量、接收人等信息。

2. 单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回收,并进行核对。

九、单证的变更与作废1. 任何单证的变更都应有书面记录,并得到相关部门的确认。

2. 作废的单证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防止信息泄露。

十、违规处理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门所有。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单证操作管理制度

单证操作管理制度

单证操作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单证操作管理的基本概念及目的第三章单证操作管理的程序第四章单证操作管理的职责第五章单证操作管理的应用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单证操作管理工作,保证货物运输和贸易结算过程的有效进行,提高商务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单证操作管理的基本概念及目的1.单证操作管理是指对货物运输和贸易结算过程中的各种单证的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和使用,保证单证的准确无误和及时提供给相应的使用单位。

2.单证操作管理的目的是在货物运输和贸易结算过程中,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妥善处理各类单证,保障货物的装卸、运输和结算顺利进行。

第三章单证操作管理的程序1.单证的收集:按贸易合同、销售合同或货物买卖合同的规定,根据货物的出口、进口、处置、运输等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开立相应的单证,如发票、装箱单、验货单、提单等。

2.单证的整理:收集到的各类单证,按照货物运输和贸易结算的进程,进行整理存档,确保单证齐全。

3.单证的妥善保管:将整理好的单证进行密封、标记、编号和登记,存放在专用文件柜中,加强单证的保密工作。

4.单证的使用:在货物运输和贸易结算过程中,根据需要将相应的单证提供给有关单位使用,并妥善保管。

第四章单证操作管理的职责1.业务部门负责部门落实单证操作管理制度,并做好各类单证的申请工作;2.财务部门负责对发票、结算单等财务单证的管理和保管;3.物流部门负责对货物提单、装箱单等运输单证的管理和保管;4.保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单证的整理、存档和管理;5.监督部门负责对单证操作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单证操作管理的应用1.货物装运过程中的单证操作管理:在货物装运前,及时准备好装箱单、提单等单证,确保货物按时装运。

2.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单证操作管理:货物运输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提单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实时监控货物运输情况,确保提单的准确无误。

3.货物交付过程中的单证操作管理:在货物交付过程中,要及时准备好发票、验货单等单证,保证货物交付流程顺利进行。

运输公司单证管理制度

运输公司单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运输公司单证管理,确保单证使用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运输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运输业务涉及的各类单证,包括运输合同、运单、货物清单、结算单、提货单、收货单、发票等。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单证管理的各项要求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单证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单证的管理工作,包括单证的采购、保管、发放、回收和销毁。

第五条运输业务部负责单证的填写、审核和签收,确保单证信息的准确性。

第六条客户服务部负责向客户提供单证,解答客户关于单证的疑问。

第三章单证管理要求第七条单证应使用统一格式,内容完整、清晰,不得涂改、伪造、转让或滥用。

第八条单证填写应规范,字迹工整,不得使用模糊不清的字迹。

第九条单证审核应严格,确保单证信息与实际运输情况相符。

第十条单证签收应明确,确保双方对运输货物及费用的确认。

第十一条单证归档应及时,按照规定分类存放,便于查阅和统计。

第四章单证使用流程第十二条新购单证入库后,财务部负责登记造册,并建立单证台账。

第十三条运输业务部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向财务部申请单证。

第十四条财务部根据申请,审核无误后发放单证。

第十五条运输业务部填写单证,经审核后交由客户服务部。

第十六条客户服务部向客户交付单证,并解答客户疑问。

第十七条运输结束后,运输业务部将单证交回财务部。

第十八条财务部负责回收单证,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

第五章单证保管与销毁第十九条单证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被盗。

第二十条单证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单证到期后,财务部负责组织销毁,确保信息安全。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制度,造成单证损坏、丢失或被盗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部单证管理制度

总部单证管理制度

总部单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总部单证的管理,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支机构的单证管理工作。

三、单证种类1. 办公文件:包括各类工作案卷、档案袋等办公文件。

2. 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3. 财务票据:包括发票、结算单、凭证等。

4. 重要文件:包括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会议纪要等。

四、单证的管理职责1. 总部领导同志是全面负责公司各类单证管理工作的领导者。

2. 各部门领导是各自部门单证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

3. 各部门的相关同志是具体负责本部门单证管理工作,并协助部门领导的工作人员。

4. 单证管理委员会是对公司单证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的机构。

五、单证管理的具体要求1. 办公文件管理要求:(1)公司内的各类办公文件必须经过核批后方可领用、出借、调动,及时清点,更新存文台账。

(2)对公司的各类工作案卷、档案袋等办公文件,要进行全面的整理、清点工作,确保完整无误。

(3)每天下班前,各岗位必须将本班组产生的各类文件进行打包,及时送交公司档案管理员进行归档管理。

2. 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的管理要求:(1)签订合同前的重要文件必须完整的归档,以作后期查询、变更等。

(2)签订合同后的档案需有专门的管理系统,以确保合同执行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3)对于合同的履行过程,需及时进行监督、汇总、报告。

3. 财务票据的管理要求:(1)发票、结算单、凭证等财务票据必须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并进行全面归档,以便财务部门的核算。

(2)财务部门需建立完善的票据管理系统,筛选合格的票据,将无效票据及时作废,并报告。

4. 重要文件的管理要求:(1)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应当制作并印发,定期通报。

并建立重要文件的档案管理系统。

六、单证管理的操作流程1. 单证的创建和归档:(1)公司的各类单证必须经过核批和建立档案,方可进行全面的管理工作。

(2)各类单证要进行分类归档,建立档案袋,并建立清晰的档案目录进行管理。

单证基础管理制度

单证基础管理制度

单证基础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一、为了规范企业单证管理工作,提高单证管理水平,保证企业国际贸易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进出口部门,及相关单证管理人员。

三、制度宗旨:严格管理、科学规范、便捷高效。

第二章单证基础管理工作一、单证基础管理工作是指企业为了组织、指导、控制和监督单证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范和操作程序。

二、单证基础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单证的种类、申办程序、审批流程、信息发布、资料管理,等。

三、单证基础管理的目标:提高单证申报准确性、提高审核效率,规范办证流程,强化监督管理。

第三章单证种类及管理一、单证种类:包括进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商业发票、保险单、报关单、结汇核销单、汇款单据等。

二、单证管理的原则:全面、准确、及时、完整。

三、单证材料的要求:包括单证的准确性、完整性、并且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四、单证审批流程:单证申请提交给负责人审核,符合要求的,出具相应单证材料。

五、单证的保管和管理:合同、发票等单证应当按照合同、发票的编制规范进行填制、一式多份,及时存档备查。

第四章单证管理流程一、单证管理流程包括:单证的申报、审批、公示、领取、使用、归档。

二、单证的申报:申报人员应当准确填写单证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

三、单证的审批:负责人对单证进行审核后,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返回修改。

四、单证的公示:将审批通过的单证通过内部通知公示,以便相关人员查阅。

五、单证的领取和使用:经过审批通过的单证,经领用人验收后方可领取并使用。

六、单证的归档:使用完毕的单证,经审核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归档。

第五章单证管理的监督一、单证管理的监督包括:对单证申报、审核、审批、使用、归档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二、监督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单证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监督的方式包括: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巡回检查、督促整改等。

四、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单证申请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等。

单证单据管理制度

单证单据管理制度

单证单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内部单证单据管理工作,保证单据的准确、及时和完整,提高企业内部管理和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单证单据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单证单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报关单、提单等,本制度中的单证单据包含具体的文书表格和电子化的单据。

第四条单证单据管理原则上实行集中管理,由专人或专门的部门负责管理。

第五条单证单据管理工作应遵循质量第一原则,严格依照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六条单证单据管理工作严禁篡改、乱填、错填、漏填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七条单证单据管理工作应当及时、准确、规范,确保单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单证单据管理规范,保护单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二章单证单据的准备和存储第九条企业应当根据需要准备和使用各类单证单据。

第十条企业在准备单据时,应当根据需要填写完整,确保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当对准备的单据进行审查和确认,并由专人或专门的部门盖章或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单证单据存档管理制度,确保单据的安全保管和合理利用。

第十三条准备的单据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归档,确保单据的安全、完整和易于检索。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单证单据存档检索制度,确认存档的单据可以随时方便检索出来。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存档的单据进行审查和清理,淘汰无用的单据,保留有效的单据。

第十六条存档的单据应当定期进行备份和存档,确保单据的安全和不丢失。

第三章单证单据的传递和交接第十七条单证单据的传递和交接应当进行记录,确认传递的单据状况完整。

第十八条传递单据的人员应当对单据进行确认,保证单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九条单证单据的接收人员应当对接收的单据进行确认,确保单据的完整和真实性。

第二十条单证单据的传递和交接应当采用专人、专用渠道进行,不得随意传递。

第二十一条单证单据的传递和交接应当及时、快捷、安全,确保单据及时到达目的地,不因传递和交接影响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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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单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务单证管理,保障业务合规经营,防止单证风险,增强公司防风险能力,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根据省公司《单证管理办法》和《单证管理实务》,结合全市系统业务单证管理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管理的业务单证,是指印有公司形象标识和名称的各类空白业务单证,包括投保单、保险单、保险证(保险卡)和批单。

定额保险单是指保险单上印有保险责任、固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通过手工或机打方式填写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业务单证,包括保险凭证。

有价定额保险单是指在保险单上直接印刷有保险金额和保险费,并加盖公司签章,具有法律效力的定额保险单。

第三条业务单证管理是指业务单证的设计、审核、印制、保管、配送、领用、变更、销毁、检查等方面的管理。

第四条业务单证管理坚持“流程管理、分级负责、规范设计、计划印制、应用IT、严格管控”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对于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有效业务单证,按照公司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系统保险业务单证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务单证管理的职能第七条各支公司经理作为本公司的单证管理第一责任人。

单证管理责任人对本公司单证的管理和风险控制负责,定期组织单证管理的检查,确保单证管理的规范统一,并对单证管理责任事故承担管理责任。

市分公司综合部是市分公司业务单证的职能管理部门。

系统内单证工作实行垂直管理,各支公司单证管理部门(综合部或财务核算部)为本级公司业务单证管理的职能部门。

市分公司设立专门的单证管理岗,负责全市系统的单证管理工作。

各支公司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单证管理员,要求工作责任心强,懂保险业务,并保持单证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性。

支公司单证管理员因工作变动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向市分公司书面报告,并填写《人员代码及权限变更申请表》,按规定上报各级管理部门批准后支公司留存一份,上交市分公司一份。

第八条市分公司综合部负责全市系统业务单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制定,负责全市系统业务单证的保管、配送、销毁等工作的统一管理。

支公司不得自行印制和销毁单证。

第九条支公司根据市分公司业务单证实施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负责支公司业务单证的申请、领用、登记、发放、保管、使用、废旧单证的回收; 负责使用单证的日清日结,每天检查当日处理的纸制单证的使用情况, 核对是否与业务处理系统、单证管理系统中的单证流水号和状态是否相符,以严格保险单的管理和保证数据质量的可靠性,及时上报单证使用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单证发放与保管第十条单证征订由市分公司综合部实行按季征订,每季度征订一次,市分公司各事业部和支公司单证管理部门按市分公司综合部规定的《业务单证征订单》、征订时间的要求上报。

因新产品开发需要增订业务单证,由市分公司综合部按省公司要求统一时间组织征订。

市分公司各事业部或支公司在征订业务单证时, 应根据险种、数量进行分类统计,为避免单证浪费,节约费用,统计的数量要尽可能地准确,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市分公司综合部。

业务单证印刷费由市分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向省公司支付后,根据各支公司实际领用数量划账。

第十一条各支公司之间不得擅自调剂单证,确需调剂时,申请调入支公司和同意调出支公司向市分公司综合部提出《业务单证调剂申请》,经确定系统内有被调剂单证时,由市分公司综合部单证管理员负责调剂。

第十二条单证领取登记、发放和保管。

各支公司单证管理人员负责从市分公司单证管理部门领取业务单证。

各支公司单证员从市分公司领取保险单时,需填写《业务单证发放登记薄》,单证收到后要清点数量、核对单证号码,清点无误后方可签收。

保险单证领回后要及时做好入库登记,填写《业务单证总帐》、《业务单证明细帐》。

支公司应严格履行单证发放登记手续,建立《业务单证发放登记薄》。

业务单证的领取与发放,应遵循循序渐进发放的原则,既要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又要防止风险。

支公司单证员发放业务单证时,必须认真核对单证管理系统库存数据,严格控制单证发放数量。

第十三条支公司出单员应对已使用的保险单进行日结日清处理,支公司单证管理员每天检查当日处理的纸制单证的使用情况,核对与业务处理系统、单证管理系统中的单证流水号和状态是否相符,并填写《业务单证销号清单》。

保险业务单证实行定期盘存。

市分公司每季末,对辖内业务单证按《业务单证明细表》进行一次盘存,详细清点业务单证领用、发放、使用、作废、遗失、停用、核销、库存情况。

支公司单证员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盘存结果(含盘存表和业务单证明细表,业务单证销号清单)通过新“OA”报市分公司综合部。

每年12月底进行年度盘存,通过盘存,做到“账单相符,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手工台账与系统数据相符”。

第十四条对停止使用的重要空白单证,支公司不得擅自销毁,应按照市分公司有关通知精神进行清理盘点并上缴市分公司统一销毁。

应特别注意及时清收分散在各代理网点和营销员手中的单证。

回收的单证应填定《业务单证回收清理表》,清理表应标明单证代码,单证名称,单证流水号段,并同时在单证系统作好停用处理,上报市公司综合部。

第十五条各支公司出单员要对已使用的单证按单证流水号的顺序号及时进行整理、装订。

非车险通用全打保单有两联业务联,第一业务联,归档时按保单号装订,保单附页、批单等其它附件与此联一并装订;第二业务联,归档时按单证流水号装订;对业务处理中作废的单证不得擅自销毁,应在单证各联加盖“作废”印章,与已使用单证按印刷流水号归档,不允许缺号、跳号,同时必须在业务处理系统进行作废单证处理,第十六条支公司要建立单证管理责任追究制,对单证工作管理不善造成遗失、短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支公司发现单证遗失,应在3日内填报《业务单证遗失报告表》(节假日顺延),上报市分公司综合部,并采取相应措施,查明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同时在所在地报刊上发布遗失公告,声明作废。

支公司在发布公告后,要保存相关资料。

遗失单证的支公司必须在“单证管理系统”中办理丢失登记手续,同时登记相应的手工台账,保证电子账、手工台账账账相符。

库房被盗造成编号单证遗失的,被盗单位要注意保护现场,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市分公司综合部。

同时,被盗单位立即清查单证库存,填制单证遗失报告表,按照遗失单证程序办理作废手续,并作为重大事件逐级上报。

第十七条支公司和出单点应配备业务单证存放专柜,单证存放专柜应牢实、有防盗锁, 存放在安全地方,以免单证被盗或丢失。

第四章单证核销第十八条单证核销包括正常单证核销、作废单证核销、遗失单证核销和停用单证核销。

核销要求的原则:实物与台帐相符,实物与系统相符。

第十九条正常单证核销。

重要承保单证使用后,由支公司单证管理人员按支公司出单员提供的业务单证销号清单(含作废单证)在单证管理系统中进行核销处理。

第二十条作废单证核销。

作废的单证,由支公司出单员在单证管理系统进行作废登记,对单证全部联次加盖作废章。

并由支公司出单员按照流水号顺序归入已使用单证存根联装订。

第二十条遗失单证核销。

单证遗失人应向所在单位单证管理部门提交书面遗失说明,经本级单证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地市级及以上正式媒体进行声明,并将该声明提交单证管理部门保存备案。

无故遗失单证的,必须由本级单证管理第一责任人签字确认。

遗失单证核销由省级分公司单证管理岗人员负责。

省级单证管理岗人员对下级单证管理部门上报的遗失单证核销手续审核确认后,在单证管理系统中进行核销处理。

由监管部门或税务机关监制的单证遗失,应将流水号及数量向当地行业监管部门或税务机关报告。

第二十一条停用单证核销。

省级分公司单证管理部门组织和监督辖内停用单证的销毁,并在单证管理系统做核销登记处理。

地市分公司、支公司不得自行销毁停用单证。

单证停用销毁前,应向当地行业监管部门(保密局)或机关机构报告。

第五章单证检查第二十二条单证的检查工作实行电子监控和实物盘存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单证管理系统的作用和功能。

市分公司和支公司单证管理岗,应分别按季、月、周对定额保险单进行盘点,并与单证管理系统、台账进行核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单证检查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

应重点加强对有价定额保险单的管控,随时跟踪检查使用情况,监督是否及时回收、补录和核销。

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机构设立单证管理岗和配备人员的情况,实行专库专柜专人保管单证的情况,空白单证登记制度的建立和使用情况,单证签收、发放和领用手续的履行情况,是否对单证使用实行日清日结,单证库存的盘查情况,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代理人领用单证的管理情况,以及单证管理系统的使用情况等。

在单证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责成有关分支机构限期整改;对于存在责任事故隐患的的问题,应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在整改限期内未进行整改的,以及在单证检查过程中发现已发生单证管理责任事故的,应追究有关单证管理责任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级单证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未使用单证的发放、核销和统计等环节开展常规性检查。

单证管理的统一检查由市分公司综合部牵头,组识各产品线部门、出单管理中心,按照每年不少30%比例对各支公司、部单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支公司单证管理员应分别按每月、每季对实物单证进行盘点,并与单证管理系统、台账进行核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市公司单证管理员应及时将盘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单证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单证检查结果应及时在全市系统予以通报。

对未按照单证管理规定操作的,应要求限期整改。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记过、撤职等处分。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办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市分公司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未建立健全业务单证管理制度,给予单位口头批评,责令整改;未整改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分管领导警告处分。

2、未使用《单证管理系统》,给予单位通报批评、分管领导记过。

3、擅自印制业务单证,或继续使用废止业务单证,给予单位通报批评、分管领导记大过。

4、对保管不善(不可抗力除外)造成损失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

5、遗失重要业务单证,对责任人每份单证处以50—200 元的罚款, 并予以记大过。

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市分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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