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瓦斯超限管理及汇报制度2
2024年矿井瓦斯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矿井瓦斯管理制度范文一、组织领导以瓦斯防治为突破口,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的要求,围绕瓦斯治理工作,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搞好监督检查,务求实效,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防治工作的责任体系。
成立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矿井瓦斯治理的各项工作。
矿长担任组长,生产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通防专业组、通修队干部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担任。
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技术管理,切实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完善瓦斯治理的技术保障体系,完善防治瓦斯的基础设施,提高综合防范能力。
进一步完善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坚决做到以风定产;完善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实现监测监控;进一步研究矿井瓦斯涌出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通过瓦斯防治技术的发展和创新,有效地预防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牢牢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主动权,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
二、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制度有瓦斯巡回检查、一炮三检和矿井防灭火检查等内容。
瓦斯巡回检查指瓦斯检查员按指定路线、地点、时间所进行的常规瓦斯检查;一炮三检指采掘工作面定放炮过程中,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进行瓦斯检查;防灭火检查包括对密闭内外、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巷及其它可能发火地点的气体成份与温度等项目的检测。
(一)、瓦斯巡回检查1.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瓦斯检查点设置要求如下:(1)矿井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
(2)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需在工作面风流、回风隅角、回风流设置瓦斯检查点;串联通风的采煤工作面,需在被串联面的进风流中加设瓦斯检查点;残采或带采帮煤等回收煤柱作业地点;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高冒处、密集处等其它地点,瓦斯检查员要随时检查。
(3)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串联通风时,被串局扇吸风口外20m范围的进风流中。
瓦斯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制度范本
瓦斯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制度范本一、引言本调度制度旨在确保瓦斯异常的及时汇报,以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瓦斯异常是矿井中存在的一种危险情况,及时发现和汇报异常情况对于采取紧急措施和保障矿工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阐述瓦斯异常的及时汇报调度制度,包括汇报范围、汇报流程、汇报记录、责任追究等内容,以供矿井企业参考和借鉴。
二、汇报范围在矿井生产活动中,任何瓦斯异常情况都必须及时汇报给相关部门或责任人。
瓦斯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瓦斯浓度超过安全标准;2. 瓦斯涌出量异常增加;3. 瓦斯爆炸风险升级;4. 瓦斯温度异常;5. 瓦斯压力异常;6. 瓦斯含量异常。
三、汇报流程1. 矿工在发现瓦斯异常情况后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确保自身安全;2. 矿工应迅速向所在班组负责人报告瓦斯异常情况,并向班组负责人提供详细的情况描述;3. 班组负责人收到汇报后,立即向矿井监控室和安全生产部门进行口头汇报,并将瓦斯异常情况书面通报;4. 监控室和安全生产部门收到汇报后,应及时调度矿井专业人员赶赴现场,了解详细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5. 监控室和安全生产部门应将汇报情况及时通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汇总;6. 矿井专业人员在现场勘查、处理瓦斯异常情况后,应向监控室和安全生产部门及时汇报处理结果;7. 安全生产部门对瓦斯异常情况的处理结果进行评估,并及时向矿井班组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四、汇报记录1. 矿井班组负责人在接到瓦斯异常情况的口头汇报后,应立即书面记录汇报内容、时间和报告人,并加盖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2. 监控室和安全生产部门收到瓦斯异常情况的通报后,应书面记录通报内容、时间和接收人,并加盖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3. 矿井专业人员在现场处理完瓦斯异常情况后,应书面记录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并加盖负责人签字确认;4. 安全生产部门将瓦斯异常情况的处理结果汇总后,应书面记录并加盖负责人签字确认;5. 所有瓦斯异常汇报记录应按时间序号排列并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和追溯。
瓦斯超限分析追查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分析追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瓦斯超限事故的分析追查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对煤矿瓦斯超限事故的分析追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综合治理、严格考核。
第三条瓦斯超限分析追查工作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相关人员进行教育不放过。
第四条煤矿企业是瓦斯超限分析追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瓦斯超限分析追查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章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与报告第五条瓦斯超限事故分为一般瓦斯超限事故、较大瓦斯超限事故和重大瓦斯超限事故。
第六条一般瓦斯超限事故指井下各用风地点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限值,但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设备设施损坏的事故。
第七条较大瓦斯超限事故指井下各用风地点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3%,且小于5%的事故。
第八条重大瓦斯超限事故指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5%的事故,或者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事故。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瓦斯超限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瓦斯超限事故的分析追查第十条瓦斯超限事故发生后,煤矿企业应当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由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制定事故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煤矿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事故整改措施进行落实,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瓦斯超限处理管理办法
瓦斯超限处理管理办法工区、相关科室:为切实做好防治瓦斯工作,把瓦斯超限作为事故来处理,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查,杜绝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超限可以避免的理念”,最大限度的降低瓦斯超限次数,规范本矿的瓦斯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瓦斯超限分析追查1、凡瓦斯浓度在1%-2%之间,由安全副主任主持分析追查,工区主任、技术副主任、通防队、监控室值班员及维修人员参加,分析处理结果报矿里。
2、凡瓦斯浓度在2%以上,由工区安全副主任提出申请,通防科主持分析追查,2天内召开分析会。
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通防科、安全科及工区相关人员参加。
3、井下所有地点瓦斯浓度超限必须汇报、登记、查询、分析,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追查。
4、监控室建立瓦斯浓度超限登记和记录台帐。
二、瓦斯超限浓度的认定1、井下现场用甲烷传感器或光学瓦斯检定器,在规定地点测得瓦斯浓度超限和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瓦斯浓度≥2%时。
2、甲烷传感器显示值超过报警值的(测试传感器的除外)。
3、传感器报警后突然中断传输或删除该测点,不能正常上传的。
4、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认定为瓦斯超限进行处理。
(1)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使用和维护不善造成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2)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的。
(3)监控值班人员脱岗的,弄虚作假的填写报表。
(4)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瓦斯浓度达到0.5%。
(5)打瓦斯抽放钻孔期间,施工点回风侧5 m内瓦斯浓度超限的。
三、瓦斯浓度超限原因分析的主要范围1、掘进工作面无计划停风停电造成瓦斯超限。
2、回采工作面各检查点的瓦斯超限。
3、采掘工作面瓦斯频繁超限。
4、供电原因导致主扇停运、局扇无计划停风,造成瓦斯超限。
5、通风系统不合理或通风设施损坏,造成瓦斯超限。
6、风筒脱节或损坏,破口缝补不及时造成瓦斯超限。
瓦斯超限管理与汇报程序制度
瓦斯超限管理与汇报程序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瓦斯超限管理与汇报程序,保障矿井生产安全,提高瓦斯管理水平,加强对瓦斯超限情况的监测和处理,提前发现和预防瓦斯事故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生产中的瓦斯超限管理与汇报。
所有生产单位和相关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确保矿井生产安全。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瓦斯监测与报警、瓦斯超限管控、责任与考核等方面,具体规定如下。
第二章瓦斯监测与报警第四条矿井应根据瓦斯爆炸危险性进行设区域设置瓦斯监测点,并配备相应的瓦斯检测设备。
瓦斯监测设备应定期维护检修,确保正常运行。
第五条矿工进入作业面前应对瓦斯监测仪进行校准,确保准确显示瓦斯浓度。
若监测仪器发出报警信号,矿工应立即停止工作,撤离现场,及时上报。
第六条瓦斯检测记录应详细记录瓦斯浓度、检测地点、时间等信息,并进行汇总统计。
监测记录应保存至少三年以上,以备查证。
第七条矿工在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及时上报,并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减少瓦斯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三章瓦斯超限管控第八条矿井应建立瓦斯超限管控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范围和任务。
对于瓦斯超限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采取措施减少瓦斯积聚和扩散。
第九条矿井生产中,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时,禁止继续作业,必须及时疏散职工,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第十条矿井应根据瓦斯超限情况,制订相应的整改方案,并按计划完成整改任务。
整改后应重新进行瓦斯监测,确认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四章责任与考核第十一条矿井管理人员对瓦斯超限情况负有监测和处理责任,应及时上报、处置和整改问题。
对于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将予以相应的处罚和奖励。
第十二条矿井应建立瓦斯超限情况的考核制度,对瓦斯管理不力或发生瓦斯事故的单位和人员将予以问责。
第十三条矿井应定期进行瓦斯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职工的瓦斯安全意识和技能,使其能够正确处理各类瓦斯超限情况。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矿井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经矿井相关单位讨论通过后执行。
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为加强瓦斯超限事故的统一管理、规范报告程序、及时处理问题、有效预防瓦斯超限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瓦斯超限事故的报告、处理、整改等工作,包括矿山、煤矿、油气工程等各类工矿企业。
第三节瓦斯超限汇报制度1、瓦斯超限报告的要求在发现瓦斯超限情况时,相关责任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瓦斯浓度和含量、影响范围等情况,并配合主管部门现场检查。
2、瓦斯超限的处理一旦发生瓦斯超限情况,责任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保障生产安全。
具体处理步骤为:(1)立即停止相关工作,疏散人员到安全地带。
(2)对污染区域进行封闭和隔离,防止瓦斯泄漏扩散。
(3)联系专业人员和相关部门前往现场进行处理。
(4)对导致瓦斯超限的原因进行调查,制定整改措施。
3、瓦斯超限事故的整改责任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对已有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整改计划执行。
在整改过程中,要加强对相关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确保设施完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溯和评估责任单位要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追溯分析,总结教训,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处理情况。
同时,要进行事故的评估,对事故处理效果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完善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
第四节保密条款责任单位在报告瓦斯超限事故时,要注意保护事故的隐私性,确保信息的安全。
对于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一切信息、文件,均要进行保密处理,禁止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五节监督检查为确保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的有效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督促。
第六节处罚规定对于违反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的责任单位,应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措施。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严肃追责,确保相关责任人员受到惩罚。
矿井瓦斯管理及超限处理制度
矿井瓦斯管理及超限处理制度一、矿井瓦斯管理(一)通风区每月编制矿井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认真组织实施。
检查地点的设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的规定。
(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比较大,变化异常的个别采掘面都必须设专人、专头随时检查瓦斯。
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超限时,有权决定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监控室落实人员24小时值班,发现井下瓦斯超限报警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矿井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四)矿井必须有完善的独立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布置采掘工作面,防止不合理集中生产和突击生产。
(五)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严禁使用3台以上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向同一地点供风的,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六)机车进入回风区域必须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二、瓦斯超限处理(一)井下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作业,必须严肃追查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L0%时,必须停止使用电钻;瓦斯浓度达到L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二)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若发生临时停风或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长期停风区域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
(三)井下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不得有瓦斯积聚(瓦斯浓度在2%以上,体积达0.5m3以上),若发现瓦斯积聚必须进行追查处理;井下工作面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一经发现,必须作为事故认真追查当班瓦检员和施工队(组)的责任,严肃处理。
(四)井下发现瓦斯积聚或超限,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如当班处理不完,瓦检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Q绝不允许违背《规程》随意提高瓦斯管理浓度,否则不论造成事故与否,都要追究矿长和总工程师的责任。
煤矿瓦斯超限汇报和处理制度
PART 6
瓦斯超限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制定
确定瓦斯超限等 级和范围
启动应急预案, 组织人员撤离
切断电源,停止 作业
加强通风,防止 瓦斯积聚
应急预案演练
演练目的:提高应 对瓦斯超限事故的 能力,确保人员安 全和生产安全
演练内容:模拟瓦 斯超限事故发生, 进行应急处置和救 援演练
演练流程:发现瓦 斯超限→启动应急 预案→组织救援和 处置→演练总结
处理时限
瓦斯超限后,必须在30分钟内汇报给调度室 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必须在10分钟内通知相关人员 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 到达现场后,必须在2小时内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PART 5
瓦斯超限的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制定
定期检查瓦斯 浓度:确保煤 矿内瓦斯浓度 在安全范围内
强化通风系统: 保持通风畅通, 降低瓦斯浓度
PAR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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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
瓦斯超限的定义和危害
瓦斯超限的定义
瓦斯超限是指煤矿井下空气中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范围
瓦斯超限可能导致矿井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瓦斯超限的原因可能包括瓦斯涌出量增加、通风系统故障、监控系统 故障等 瓦斯超限的危害可能包括爆炸、燃烧、窒息等
瓦斯超限的危害
演练要求:确保参 与人员熟悉应急预 案,掌握正确的应 急处置方法,提高 应对突发事件的能 力
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瓦斯浓度达到或 超过1.0%
瓦斯浓度达到或 超过1.5%
瓦斯浓度达到或 超过2.0%
瓦斯浓度达到或 超过3.0%
PART 7
瓦斯超限的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流程
瓦斯超限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 调度汇报
矿调度室通知相关部门:矿调度室根据现场情况, 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2篇)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1、每一矿井必须严格划分瓦检员巡回检查区,巡回检查区要根据生产区域变化随时调整。
两井(区)之间联系巷道必须挂标志牌明确界线,设有检查牌板,由两井(区)通风段技术员和检查员排长负责填写。
2、各井瓦检员必须执行密码交接班,井(区)、段领导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3、瓦检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采掘地点及附近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区外巷道和通风设施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及时填写记录和手册,严格执行三对口。
检查结果每班向井调度室汇报三次。
4、瓦检员入井前必须对理研进行检查,不完好理研严禁入井。
5、认真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一炮四检制、警戒接送制。
6、高瓦斯工作面和综采工作面必须配两名瓦检员。
7、瓦检员必须携带一氧化碳检定器(岩孔除外),随时掌握一氧化碳及发火隐患变化情况。
8、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理研检查瓦斯,并携带不少于____米长胶管。
每班必须对断电仪探头校对,发现超差,必须向调度室汇报。
9、瓦检员必须掌握责任区域内的通风系统,并且能画出责任区域系统图。
发现瓦斯超限和积存必须及时处理和汇报。
应主动向来检人员汇报责任区域内的通风及有害气体情况。
10、瓦检员必须有二年以上采掘经验,并在瓦检员岗位上实习3—____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准独立工作。
瓦检员的任免、调动必须经矿通风科审查,安全矿长批准。
瓦检员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并有考核记录。
11、必须执行井(区)长区域瓦斯负责检查制度。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瓦斯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的规定和程序。
其目的是确保瓦斯设施的安全性,预防和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一个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的示范内容:1. 瓦斯设施管理责任:确定瓦斯设施的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瓦斯设施的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组织和实施。
2. 瓦斯设施检查计划:制定瓦斯设施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周期、范围和内容。
根据瓦斯设施的特点和风险等级,确定不同设施的巡检频率和方法。
瓦斯超限管理与汇报程序制度
瓦斯超限管理与汇报程序制度背景瓦斯是一种无色、有毒、易燃的气体,对煤矿等采掘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产生严重威胁。
因此,瓦斯超限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加强企业瓦斯超限管理,制定科学的瓦斯超限管理与汇报程序制度势在必行。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和细化企业的瓦斯超限管理流程和汇报程序,旨在提高企业对瓦斯超限的应对能力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采掘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采掘煤矿、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和合作方。
内容一、瓦斯超限检测1.检测设备:企业应购置先进的瓦斯检测设备,检测设备须定期进行校验和维修保养。
2.检测频次:企业应根据生产状况、瓦斯浓度等因素,制定相应的检测频次计划,保证瓦斯超限检测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3.检测范围:企业应将瓦斯检测覆盖到全部工作面,设备、巷道等区域。
二、瓦斯超限记录1.记录要求:对于每个工作面、巷道等区域的瓦斯超限情况,企业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瓦斯浓度、时间、检测人员等信息。
2.记录保存:瓦斯超限记录应保存三个月以上,以备安全监管部门查验。
三、瓦斯超限汇报1.汇报对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负责人,负责瓦斯超限情况的汇报工作。
同时,企业还应准备好应急预案,在瓦斯超限情况实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和处理。
2.汇报内容:瓦斯超限汇报内容要求详实、准确、及时,包括瓦斯超限情况、应对措施和处理结果等信息。
四、瓦斯超限应急处理1.处理要求:企业应根据应急预案制定瓦斯超限的应对措施,包括采取防护措施、疏散人员、关闭生产等等。
2.处理记录:企业应做好应急处理记录,并进行相关汇报。
五、瓦斯超限后的恢复工作1.恢复工作要求:企业应做好瓦斯超限后的恢复工作,巩固事故处理成果。
2.恢复工作记录:企业应做好瓦斯超限后的恢复工作记录,并进行相关汇报。
管理措施为了确保本制度的实施效果,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瓦斯超限处理意识和应对能力。
2.对于制度违规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024年瓦斯防治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瓦斯防治管理制度范文一、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测定,低沼气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测两次,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
二、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告。
三、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送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
四、矿井必须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
具体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六、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____%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七、井下所有的肓巷、报废巷道必须密闭,临时肓巷必须打栅栏,挂上警示牌,栅栏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加管理。
2024年瓦斯防治管理制度范文(二)瓦斯是一种常见的地下气体,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为了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瓦斯防治管理制度在2024年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完善。
本文将从法规制度、监管措施和技术手段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法规制度1.修订瓦斯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在2024年,政府将出台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包括瓦斯防治法、瓦斯防治管理办法等,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瓦斯开采、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
2.制定瓦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瓦斯事故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政府将制定瓦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的责任,并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瓦斯防治宣传和教育:政府将加大力度进行瓦斯防治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瓦斯防治的认识和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监管措施1.加强瓦斯企业管理:政府将加强对瓦斯企业的监管,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明确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企业按照规范进行瓦斯开采、运输、储存和使用等活动。
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一、背景介绍瓦斯是一种常见的燃料,广泛应用于工业、民用等领域。
然而,瓦斯的使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尤其是当瓦斯超过安全限制时,会导致爆炸、火灾等严重后果。
为了保障瓦斯使用安全,确保员工和设施的安全,制定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成为必要之举。
二、目的与意义1.确保瓦斯使用的安全性:通过对瓦斯超限情况的及时汇报和处理,能够提前预警,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和设施的安全。
2.改善瓦斯使用管理:通过制定汇报处理制度,能够更好地监管和管理瓦斯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提升瓦斯使用管理水平。
3.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对瓦斯超限情况进行汇报和处理,能够帮助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事故报告制度,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三、沟通与汇报机制2.汇报频率与时间节点:一旦瓦斯超过限制,作业人员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将超限情况记录在超限登记表中,同时按照事故报告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报告。
3.汇报内容:瓦斯超限汇报内容应包括事发时间、事发地点、超限原因、超限范围、已采取的紧急措施、可能的影响以及其他补充说明等。
四、瓦斯超限的处理流程1.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第一时间派遣专业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确保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3.进行原因分析,查明瓦斯超限的具体原因。
4.根据需要,进行相关设备的修复或更换以消除瓦斯超限隐患。
5.针对超限情况,及时对作业人员进行处罚或追责,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6.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以便进一步调查、处理和提出改进建议。
7.根据超限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五、监督与评估机制1.内部监督:相关部门应建立监督机制,对瓦斯超限汇报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2.外部评估:每年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瓦斯超限汇报处理情况进行评估,为相关部门提供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提升瓦斯使用管理水平。
六、宣传导向机制1.建立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贯,确保每位员工都了解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瓦斯超限预警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预警管理制度一、瓦斯超限预警管理制度的设立和实施1. 制度内容瓦斯超限预警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矿井瓦斯超限的判定标准,包括超限瓦斯浓度的阈值、检测设备的检定标准、预警信号的传递和处理等具体内容。
制度还应包括瓦斯超限预警值的设定和报警方式,以及瓦斯清除和通风措施的具体规定。
此外,还应规定瓦斯超限预警管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制度建立制定瓦斯超限预警管理制度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包括矿井管理者、安全生产部门、监测设备制造商等。
他们应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和工艺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评估和修订,确保其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3. 制度执行制度执行是瓦斯超限预警管理的重要环节,必须切实执行制度中的各项规定,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执行过程中,应加强对矿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瓦斯超限预警的认识和应对能力,以及熟悉预警信号处理流程。
二、瓦斯超限预警的应急处置措施1. 瓦斯超限预警值的判定当瓦斯超限预警值达到或超过规定的阈值时,应立即发出预警信号,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疏散和处置。
同时要求矿井管理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2. 瓦斯清除和通风措施瓦斯是极易燃的气体,一旦超限会威胁到矿工的生命安全。
因此,矿井管理者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适当的瓦斯清除和通风措施,迅速将瓦斯排除,降低瓦斯浓度,保障矿工的安全。
3. 应急演练矿井管理者应定期组织矿工进行应急演练,检验瓦斯超限预警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可行性,提高矿工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在瓦斯超限预警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三、责任追究1. 矿井管理者对于未能按照规定执行瓦斯超限预警管理制度的矿井管理者,应追究相关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等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责任到人。
2. 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应定期对矿井的瓦斯超限预警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对不合格矿井进行处罚和整改,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环境的稳定。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张子山煤业有限公司瓦斯超限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瓦斯超限信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特制度本制度:一、“瓦斯超限"范围界定1、专用排瓦斯巷道(尾巷)CH4%≥2.5%。
2、双掘进工作面混合风流处,井下煤仓上方CH4%≥1.0%。
3、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采区回风巷CH4%≥1.0%。
4、一翼回风巷及矿井总回风巷CH4%≥0。
7%。
5、采掘工作面进风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联工作面进风巷、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密闭墙外及其它扩散通风巷道和硐室风流中的CH4%≥0。
5%.二、瓦斯超限具体分类1、对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抽放不达标、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配备不充足或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维修调校不及时出现故障及生产作业过程中放炮、割煤等人为原因造成的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并定为“瓦斯超限事故”。
2、对于矿井生产安全的需要进行有计划的停风、停电、瓦斯排放、反风演习、瓦斯测试、设备检修等认为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原则上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但煤矿必须记录在案。
3、对于非瓦斯浓度引起的瓦斯传感器数值超过规定值而发生的误报警,认定为瓦斯异常信息(假瓦斯超限),原则上可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但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保正常运行。
三、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1、井下瓦斯一旦超限,必须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保证能及时得到处理。
2、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0.8%;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4%≥0.4%;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0.6%,一氧化碳CO≥20PPm时;主扇停止运转时间>10min时,汇报至调度主任、通风矿长、机电矿长,并由井下瓦斯员、通风队长、瓦斯队长现场处理。
3、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1。
0%;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4%≥0。
5%;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0.75%,一氧化碳CO≥24PPm时;主扇停止运转时间>10min时,汇报至通风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矿总工程师,并汇报煤业公司一通三防部、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工程师和副部长,并由通风矿长、机电矿长现场处理。
瓦斯超限信息反馈制度(2篇)
瓦斯超限信息反馈制度第一条瓦斯监测系统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同时上报县局监控中心。
第二条上报包括报警地点、报警值、报警起始时间等相关内容。
第三条监控及调度值班将报警的有关内容做好记录。
第四条矿调度室接到报警通知后,由矿值班领导积极组织隐患的排查,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上报。
第五条在处理的过程中,每半小时和警报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并备案。
第六条瓦斯监测系统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和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
第七条矿调度室将报警原因、处理措施、处理结果向监控值班室进行反馈。
瓦斯超限信息反馈制度(2)是指在瓦斯使用过程中,针对瓦斯超限情况的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
该制度的目的是提高瓦斯使用的安全性和监管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瓦斯超限问题。
瓦斯超限是指瓦斯使用超过安全限制的情况,可能会导致瓦斯泄漏、事故发生等安全隐患。
瓦斯超限信息反馈制度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瓦斯超限信息收集:建立一个瓦斯使用监测系统,定期收集瓦斯使用情况和可燃气体浓度数据。
监测系统可以通过传感器等设备实时监测瓦斯使用情况,并将数据传输到中央数据中心进行分析。
2.瓦斯超限信息分析:中央数据中心对收集到的瓦斯使用情况和可燃气体浓度数据进行分析,筛选出可能存在瓦斯超限情况的地点和时间。
3.瓦斯超限信息反馈:一旦发现瓦斯超限情况,中央数据中心将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单位,包括瓦斯供应公司、瓦斯使用单位、安全监管部门等。
反馈方式可以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进行。
4.瓦斯超限问题解决:相关部门和单位接收到瓦斯超限信息后,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包括关闭瓦斯供应、排查泄漏原因、修理设备等。
解决问题后,应及时向中央数据中心反馈处理结果。
5.瓦斯超限信息备份:中央数据中心对收集到的瓦斯超限信息进行备份保存,以备后续查询和分析。
通过建立和实施瓦斯超限信息反馈制度,可以更好地监控瓦斯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和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从而提高瓦斯使用的安全性和监管能力。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提高矿井瓦斯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本制度的依据是《煤矿安全规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瓦斯检查工作,包括矿井瓦斯测量、监测仪器设备维护与管理、瓦斯抽放与利用等方面。
三、工作职责1. 矿方应设立瓦斯检查部门,负责瓦斯检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制定瓦斯检查计划和监测方案,并分配瓦斯检查人员进行具体工作。
2.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经专门培训,熟悉瓦斯检查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3.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工作状态良好。
4.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瓦斯检查工作的安全性和精确性。
四、工作内容1.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定期对矿井进行瓦斯测量,记录测量数据并及时上报。
2.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对瓦斯浓度超标的地点进行标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矿井内的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3.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定期对瓦斯检测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与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准确度。
4.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瓦斯抽放与利用方案,保证瓦斯安全抽放和有效利用。
五、奖惩措施1. 对于瓦斯检查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和单位,应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于瓦斯检查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个人和单位,应给予相应的惩罚。
六、应急处理1. 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应急处理,尽快控制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矿方应设立应急处理中心,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人员,并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七、制度评估和修订1. 矿井瓦斯检查部门应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修订并进行推广。
2. 矿井瓦斯检查部门应收集并汇总瓦斯检查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分析评估瓦斯检查工作的效果和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瓦斯检查、汇报制度(5篇)
瓦斯检查、汇报制度1、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每班不少于____次的检查,每次检查后应立即向监测调度汇报,同时还要汇报二氧化碳浓度、风流的温度、瓦斯探头显示的浓度。
2、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时间分别定为:捌点班:9-10、11-12、13-14、交班肆点班:17-18、19-20、21-22、交班零点班:1-2、3-4、5-6、交班3、掘进工作面临时停风一定要设栅栏。
4、瓦检员必须按规定地点、次数进行检查,每检查一个地点要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并对该检查区域内瓦斯探头显示浓度用携带的瓦检仪进行同位置浓度检查核对,并记录同一时间的对应数据,及时汇报。
5、瓦检员每班汇报次数要对应检查次数,必须做到手册、牌板和调度台帐三对照。
6、瓦斯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只要发现瓦斯超限,有权先行停止该工作面的作业,按规定采取撤人、断电等措施,然后汇报。
瓦斯检查、汇报制度(2)是一种安全管理制度,用于确保瓦斯设备的安全运行和防范瓦斯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瓦斯检查、汇报制度的流程:1. 设立检查计划:制定定期检查瓦斯设备的计划,包括检查的频率、时间和责任人。
2. 检查过程:根据检查计划,专业人员进行瓦斯设备的检查,包括管线、阀门、检测仪器、泄漏情况等。
3. 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对每次检查的结果进行记录,包括设备状况、存在的问题、需修复的地方等。
4. 汇报制度:检查人员将检查记录上报给相关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员,以便及时采取修复措施和安全措施。
5. 问题处理:负责人员收到汇报后,及时跟进问题的处理,安排维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并对修复情况进行记录。
6. 安全培训:定期进行瓦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瓦斯设备安全的意识和知识,以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
通过建立瓦斯检查、汇报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瓦斯设备存在的问题,确保其安全运行,防范瓦斯事故的发生。
同时,通过记录和跟踪问题处理的过程,可以提高瓦斯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水平,进一步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
瓦斯超限汇报制度
瓦斯超限汇报制度
瓦斯超限汇报制度
1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出现超限报警后,矿监测监控机房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矿调度,核查落实报警是否属实,报警区域是否断电、撤人,观察报警传感器的瓦斯浓度变化并同时上报上级信息中心。
2矿调度值班人员接到超限报警后,立即通知矿监控负责人、通风区长、安监处长、矿当日值班领导详细落实瓦斯超限报警情况,报警区域是否断电、撤人,观察报警传感器的瓦斯浓度变化。
矿监测队和通风区组织核查上报。
3中心值班人员和领导发现或接到瓦斯超限报警后,立即落实瓦斯超限报警是否属实,通知相关领导、通风处、安监科等相关单位并上报上级信息中心,如因系统故障引起的误报警,由信息中心、通风处、安监局等相关单位组织对误报警事故进行追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瓦斯超限属实,立即启动《高家庄煤矿瓦斯事故应急预案》高家庄煤矿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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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瓦斯超限管理及汇报制度一、瓦斯超限就是事故,就要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查明原因,拿出防范措施,根据责任划分结果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瓦斯超限根据情况,由安监科牵头,根据职能科室职责划分由各单位组织分析,现场管理问题由安监科负责,机电故障由机电科负责,生产调度问题由调度室负责。
三、井下瓦斯一旦超限,必须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保证能及时得到处理。
四、井下采掘工作面一旦瓦斯传感器显示瓦斯超限报警点1.0%≤CH4<1.5%。
井下安全员如果在场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处理完毕后,汇报调度室、监控室,调度室、监控室做好处理记录。
超限浓度≥1.5%时,要立即撤出作业地点的所有人员,并按上述程序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在接汇报后要汇报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监控室汇报安监科长做好记录。
五、井下瓦斯超限瓦斯传感器显示根据1.0≤CH4<1.5%,安全员不在现场监控室发现瓦斯超限后,立即汇报调度室、安监科,调度室接通知后立即通知井下安全员、班组长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处理。
处理完毕后安全员把处理情况汇报调度室、安监科,做好记录。
超限浓度达1.5%以下时,监控室发现后除汇报调度室、安全科外还要汇报安全矿长、总工程师,必要时领导通知有关人员下井处理。
六、一翼回风或总回瓦斯超限≥0.75%时,监控室立即汇报调度室、安监科、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由调度室通知辖区内的安全员或有关部门人员下井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处理完毕后由安全员汇报调度室、监控室备案。
七、被串联通风的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0.5%时,监控室发现后立即汇报给调度室、安监科、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由调度室通知辖区内安全员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由安全员向调度室、监控室汇报,调度室、监控室做好记录。
八、出现上述情况,有关部门及责任人无及时汇报或无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追究部门有关人员责任。
九、瓦斯超限2分钟以下时,安全员必须把超限原因及处理情况汇报监控室,监控室做好记录,是由于人为造成的由安全员组织分析,拿出分析报告,安监科备案存档,非人为造成的由监控室做好记录在监控报表上注明。
十、瓦斯超限2分钟以上时,由安监科负责组织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拿出分析报告,安全科备案存档,必要时由其它科室参加分析。
十一、井下掘进工作面检修,必须有停电票,安全科签字由辖区安全员负责把瓦斯传感器撤掉,方可进行。
检修结束按措施排放瓦斯后,再恢复正常监控,安监科把此情况汇报安全生产部门备案。
十二、局部区域瓦斯管理,瓦斯检查员必须勤检查、勤处理,保证瓦斯不能聚集,如有超限情况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处理后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备案记录,如情况特殊无法及时处理,除停止该区域相关工作外,要立即汇报调度室、安监科及有关领导,由调度室指派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处理。
十三、调度室、监控室建立瓦斯超限汇报专项记录,并认真填写记录。
违章划定标准一、严重划定标准1、酒后入井2、井下睡觉3、坐溜子、矿车4、不按措施留煤柱(制订措施,经安全科批准)5、不挂防倒链6、不及时升中柱而升煤墙柱或舍帮柱7、放炮封泥长度不够8、发现溜子飘链不处理9、巷修不打临时点杆10、入井带烟火11、探水深度不够12、乱打信号13、破坏监控线路14、机头、机尾不打点杆15、停电检修无挂牌16、私自停风机17、过风门不关18、破坏通风设施19、无证上岗(专业人员操作专业设备除外)20、井下私自装矿灯、信号接线盒21、私自拆木丁22、风筒落后23、站在不安全地点升柱24、施工地点不使用便携报警仪25、电气失爆26、巷修不打临时点杆或杆不牢27、停风不撤人28、规定人员下井不带便携29、煤粉屯炮眼30、推车撞人31、不闭合保险杆32、不挂保险叉、保险绳33、不按措施探水34、私藏火工品35、无打信号开车36、私自进入临时停工,停风地点37、警戒线不严38、无证放炮39、放炮不设警戒40、不坚持“三人联锁”放炮41、不坚持“一炮三检”制42、雷管、炸药箱不上锁43、放炮撤人距离不够44、脱岗、空岗(经批准除外)45、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无措施46、瞎炮、残炮、拒炮不处理;处理方法不当47、边打眼边装药48、不挂放炮牌49、无风、微风、瓦斯超限作业50、掘进工作面一次装药分次放炮51、人为减少风量引起瓦斯超限52、井口20米以内吸烟或用火炉取暖53、违反“开车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责任归于个人)54、空顶作业;采面空顶超过0.5×0.3(m)无绞架,掘面空顶超过0.5×0.5×1.5(m)(现场立即整改除外)55、肓巷6米不支丁56、浮煤、矸上架设架57、无措施施工58、回撤倾斜巷道,上下段同时进行59、回撤时不坚持由里向外60、无措施在井口、井下从事电气焊作业61、火工品混装62、同一采面同时使用两台放炮器63、不坚持火工品领、用、退制度64、破坏供、排水设施65、发出信号后不停止行人66、人物同车67、不坚持探放水原则68、损坏设施69、带电作业70、检修电器设备不使用便携仪71、不戴安全帽作业72、不打探水眼73、移溜子多卸柱74、无溜子保护措施或不力75、裸露放炮76、井下放飞车77、换件单人操作78、提升、运输安全保护设施无安装79、不经安全培训上班80、不按质量标准构筑通风设施81、绞车不带电开车82、局部风机不使用风电闭锁83、局部风机位置安装不合格84、私自乱动设施85、发现重大隐患不汇报86、对“三违”人员现场不制止87、私自调整通风设施88、穿越井洼89、装卸大件不使用保险绳90、在煤仓上作业时不使用保险绳91、贯通巷道时不严格执行措施92、私自进入盲巷93、不按措施排放瓦斯94、在排放瓦斯巷道内从事与瓦斯排放无关工作95、交接班不对辖区认真检查交接情况96、推矿车碰撞风门97、破坏监控设备98、停工停风地点不设警戒打棚杆99、破坏通讯设备100、修复老巷不坚持从外往里101、隐患不能按时处理102、听不准信号开车103、停风不撤人104、放炮后不经安全员检查私自进入105、无故破坏测量点106、工作地点电缆无采取保护措施107、停风送风一风吹108、不填写瓦斯排放记录卡109、先停风后停电,先送电后送风110、凡发现透水、冒顶事故预兆111、工作面下盲巷回收不停溜子,又无特殊措施二、中性违章1、枪管子被溜子拉动2、井下打电话聊天3、回撤不打点杆加固4、穿化纤衣服入井5、放炮后母线不扭结成短路6、采掘面、机电硐室温度分别超过300C 、340C不停止作业7、井下损坏消防器材8、井下私自存放油、煤油,变压器油且不密封运送9、不降尘10、溜子运料(专项措施除外)11、随地乱躺12、炮烟未散尽进入13、雷管角线不扭结短路14、不随身佩带矿灯、自救器15上下人不挂人车帘16、井下打架17、三铁乱堆乱放18、放倒柱19、安全出口堆杂物20、提升、运输保护不起作用21、超前支护松动22、超前支护不够20米或不坚持一梁三柱(经批准除外)23、不站木鞋(作业规程规定除外)24、采面开溜子干杂活25、乱挖乱采26、违章舍帮放煤27、活柱不升28、轨道巷修不打护身闭子29、接线不完好30、片帮无采取措施(现场立即整改除外)31、人车内嬉戏打闹32、变速箱漏油严重33、坐雷管、炸药箱上34、工作面超前20米有断梁折柱35、利用假证件上班36、私自开停设备(特殊情况除外)37、掘面爆破前后不洒水38、电雷管斜插在药卷中部或捆在药卷上面39、放炮不吹哨40、人力推车过岔道、风门、弯道等不发信号41、电工下井不带验电笔42、运料超高、超宽、超重不处理43、破坏井下牌板44、设备带病运转45、挤人车46、火工品不经验收而私自打开使用47、施工时材料不齐全开工(特殊情况除外)48、不在规定车场卸物料(有计划按排除外)49、17型溜子用铁销代替木销子50、箕斗装卸大型物料及火工品不与上下信号工(车房)联系51、电缆悬挂混乱52、提升、运输设备底座不牢固53、设备缺丝少垫54、运料跨越溜子不采取措施55、风门连锁不起作用56、出现空帮空顶无架实57、放炮前不掘跑道58、特殊地点放炮前不扶叉子棚59、破坏隔爆设施60、回撤正前不打护身闭子,后路不畅通61、矿车轮轴无销子使用62、放炮母线与电缆走向同侧,间距小于0.3米63、私自移动通讯设施64、人车内非运送人员同火工品同上下65、特殊支护棚梁无背实66、班组长不在现场施工(当班无领导不准施工)67、巷道地点前后5米无加固三、一般违章1、坏柱不及时清走2、不填写探水记录3、三铁乱堆放4、不会背三程两制(其它制度除外)5、无严格执行敲帮问顶6、不在指定地点严格交接班7、不参加职工培训、例会8、不捡碴9、洒水过多10、井下读书看报(有关工作内容除外)11、干打眼12、串岗(经矿批准除外)13、不搞巷道、设备卫生(现场立即整改除外)14、支架不应山前倾后仰(现场立即整改除外)15、川杆未打够、不到位(现场立即整改除外)16、不要撑杆、打帮不严17、不带防尘口罩18、下井不穿矿工靴19、前20米班长不按中、腰施工20、井下骂人21、井下乱写乱画(有工作内容除外)22入井、升井不验身23、设备无底座24、初撑力达不到规程要求25、对本班出现的隐患在交班时交接不清26、坐在设备上休息27、携带电子表入井28、不参加矿井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29、运输机头、后积煤不清理30、茬口浮煤、杂物堆积31、棚口不严,无肩垫口垫(现场立即整改除外)32、舍帮闭差,不闭帮(现场院立即整改除外)33、交接班无填写记录、记录填写与实际不符34、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职工学习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