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中国法学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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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教育沿革

中国法学教育沿革
课程设置
近代法学教育课程设置开始多样化,包括法学理论、法律制 度、法律史、法律实务等,同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如 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
现代法学教育内容与课程设置
主要内容
现代法学教育在内容上更加注重法学理论的深入研究和法律实践的探索,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 力。
课程设置
现代法学教育课程设置更加丰富和多样化,包括法学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史、法律实务、法律英语等,同时注 重课程的交叉融合,如法经济学、法社会学等。同时,现代法学教育也更加注重实践教学,如模拟法庭、法律诊 所、实习等。
古代法学教育内容与课程设置
主要内容
古代法学教育以法律条文和案例为主 ,注重实践应用,强调对法律条文的 准确理解和记忆。
课程设置
古代法学教育课程设置较为简单,主 要包括律令、案例等,同时注重实践 操作,如模拟审判、判案等。
近代法学教育内容与课程设置
主要内容
近代法学教育在内容上开始注重法学理论、法律思想、法律 制度等方面的教学,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实 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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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古代法学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主要由官员、士人等社会精英组成,他们通常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
古代法学教育师资队伍的选拔和任用主要依赖于皇帝或官员的任命,缺乏系统的选 拔和培训机制。
古代法学教育师资队伍在传授法律知识方面主要采用口传心授的方式,缺乏系统的 教材和教学方法。
现代法学教育体系建立
体系建立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开始建立现代法学教育体系,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 ,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才兼备的法律人才。
教育改革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教育不断进行改革和发展,加强与国际法学教育的交流 与合作,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同时,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和 优化法学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法律人才。

法学教育改革谈

法学教育改革谈

法学教育改革谈摘要: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学教育需加大对双语教学、案例教学和多媒体教学的改革力度。

通过对法学教学法手段演绎中存在问题的分析,说明法学教学手段的定位:将知识转化为智慧,将理论转化为方法,将观念转化为德性。

具体到学生而言,态度、才能和本领的形成比知识本身更重要;就教师而论,教学形式应服从内容的需要,而不应本末倒置关键词:法学教学:双语;案例;多媒体;定位法律的学习和研究以应用为根本,法律的变化使法学教育也必须不断革新,双语、案例、多媒体教学等教学手段的应用,对教师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教师具有创新的欲望、热情和意识,还要具有新的知识结构以及创造性使用现代教学手段的能力。

一、双语教学的形式与内容近年来,双语教学在我国高校教学中的地位逐年上升,2001年在教育部教高[2001]4号文件《关于加强高等院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里,将积极推动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教学纳入教学改革规划,但尚未正式提及双语教学的概念。

2002年和2004年双语教学以相当于三级指标的主要观测点的形式两次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从而使该教学手段在全国高校的教学工作中占据一席之地。

几年的实践,其中的问题也随之显现。

首先,原版教材的版权、费用高昂,一般的原版教材动辄几十美元甚至上百美元,如果完全使用原版教材,对中国学生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各校的图书馆以及市场上的影印本无论从品种、质量抑或数量都远远满足不了需要。

其次,国外教材普遍缺乏对中国问题的系统论述,国内外教材内容也存在冲突,必然造成学生知识结构的缺陷。

再次,教者与学者间的英文水平不均衡。

最后,形式上的双语教学。

针对上述问题,应从以下方面理解双语教学:1.法学双语教学不是一门语言课。

英语只是承载法律意识、法律思想的工具。

教育部认可双语教学意在通过外语的形式更好地研习英美法的相关制度,掌握准确的知识背景。

教师以正确流利的英语讲解法学知识,并不排除使用汉语,因为有些逻辑性的分析必须使用汉语来进行,这才能避免因语言障碍形成学生的思维障碍,进而影响法律知识的理解。

论中国法学教学改革的思想基础——李双元先生之法学教育思想初探

论中国法学教学改革的思想基础——李双元先生之法学教育思想初探
第 3 3卷 第 4期 20 12年 8月
衡 阳 师 范学 院学 报
J u n lo n y n r l nv r i o r a f He g a g No ma i e st U y
No. 4Vo1 3 .3 Aug.2 012
论中 国法学教学改革的思想基础
与 自己一 起 走 过 风 雨 患 难 的两 位 友 人 ,虽 然 历 尽 患难 而不 馁 ,但 因正 名 后 的 现 实 让 他 们 失 去 了 生 活 的信心 ,而 “ 言 放 弃 ” 并 早 早 离 开 人 世 。那 轻
此 拙 文将 着 重 从 治 学 之 道 、教 育 思 想 和 学 术 理 论 思 想等 三个 方 面探 微 “ 一代 法 学 大师 ” ①的法 律 教 育 教学 理论 和法学 研究 思想 。 事 实上 ,先 生 的 视 野 和 思 维 不 仅 仅 局 限 于 法 学 教育 与研 究 上 ,而 是 整 个 中 国教 育 ,乃 至 于 外
对于 国内外学界 多数 同仁尤其 是后学 而言 ,
最 令学 人 称 道 的 是 李 双 元 先 生 的 国 际 私 法 思 想 , 并 突 出地表 现在 “ 律趋 同化” 理 论 、 “ 法 国际 社会
下 、心系苍 生” ,使 得 先生 的课 堂讨 论 变 得 尤 为 生
动而激 烈 。
贿 和一 系 列 暴 力 犯 罪 等 等 都 时 有 发 生 。身 处 于具 有 “ 牙塔 ” 之誉 的 我 国 高 等 学 府 ,他 们 不 能 按 象
国教育 。 “ 博采 众 长 ,为 我所 用 ;革 除 旧弊 ,开 拓
创 新” ,可 以用来 形 容先 生 的思 维 方 式 。譬 如 ,面 对 我 国时而发 生 的 “ 育 悲剧 ” 教 ,先 生 提 出 了 “ 中 国教育 要 以培 养 ‘ 全 人 格 ’的人 才 为伦 理 目标 ” 健 的思想 理念 。 针 对 当前 国家 司 法 考 试 的 现 状 ,也

浅论中国法学教育改革

浅论中国法学教育改革

程(或至少三年课程) , 然后再进人法学院学习兰年法律课 程, 全部六年, 教学方式主是判例教学法, 开设了民法、 英美 法、 中国法三门基础课, 教学质量相当高。 (二)新中国建立后中国法学教育 建国初期, 法学教育进一步发展, 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 题:禁止旧中国法律及资本主义法律的适用, 只允许学习和掌 握马列毛的法律观, 事实上导致了 思想上的禁锢, 旧法律及资 本主义法律中的一些正确的先进的内容也被全盘否定, 这种
教育作为人类文明传承和发展的重要途径,在不同的 文化, 不同的民族, 不同的地域, 不同的历史阶段一直以来为 人类所关注。 从人类文明产生之时起, 教育也就随之产生了。 法是国家产生和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因素之一, 是人类文明 的重要成果, 没有法就没有国家, 也就没有良好的社会秩序,
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利益冲突也得不到调和, 人类社会就会陷 人一片混乱。因此, 法学教育的存在有其自 身的价值: 首先, 法学教育的工具性价值。过去的一百多年来, 法 学教育的工具性价值一直 占据着法学教育研究的主流地 位。它认为法学教育主要功能在于:一 、 推动法学理论的创 新和法律的发展, 使法律能与时俱进,符合社会发展的要
浅 论 中 国 法 学 教 育 改 革
曾 睛
( 中南民族大学 法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4)
摘 要: 在当 前社会转型期,中国的法学教育渐入困 境,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严重脱节成为人们公认的事实, 越 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 探寻法学教育
的发展 出路及改革措施。 本文将从法学教育的价值及中国法 学教育的发展历程出发 , 来探讨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措施。 关健词 : 法 法学教育 法学教育改革 一、 法学教育的价值分析
( 三) 中国法学教育现状 当前中国法学教育已取得了诸多成果 : 法学院系进驻

论我国法学教育模式改革的思路

论我国法学教育模式改革的思路

论我国法学教育模式改革的思路【摘要】本文在对我国现行法学教育模式中的学校设置、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作出检视的基础上,提出依培养对象的层次设定培养目标、设置核心课程和运用多元的教学方法的改革思路,【关键词】教育模式法学教育改革思路法学教育是一个国家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一定的意义上来说,法学教育是一个国家法制化的基础。

因此,法学教育在国家的教育体系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我国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促进了社会全方位的发展。

这不仅在整体上对我国现行的教育模式提出了挑战,而且也对法学教育模式提出了挑战。

因而我们有必要对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进行深刻的反思,并重新建立我国法学新的教育模式。

一、现行法学教育模式的检视教育模式涉及学制设置、教学目标设置、学校设置、课程设置、教材内容、教育方法等诸多因素。

本文现就现行法学教育模式中的学校设置、课程设置和教育方法作出理论上的检视。

(一)现有法学教育资源设置的检视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目前设置了法学院(系)或法学专业的普通高校达620余所,形成了五块并举的局面:其一,原司法部所属的专业院校。

如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2007年已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1995年已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2006年已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中南政法学院。

现在这些学校从管理上已经有所变化,中国政法大学归教育部主管;中南政法学院则与中南财经大学合并;其他的政法学院依旧独立存在,并与中国政法大学一样保持自己专业的独立性。

其二,教育部所属的重点大学中的法学院系。

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等。

其三,地方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系。

如南京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华侨大学等。

其四,专门行业性院校中的法学院系。

这主要集中于经济、商贸、财政、金融等专业性院校中。

其五,各级各类的地方政法干部管理院校、职业学校及社会办学中的法学专业。

从这五个层次的学校结构来看,我国的法学教育资源的分布极不平衡,尤其是表现在纵向教育层次上。

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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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范文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目标应由社会工作需求而定,致力于向社会输送应用能力强、实践水平高的法学人才。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范文篇1浅谈我国高校的法学教学改革一、现阶段我国高校法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一)高校法学教育教学模式太过单一众所周知,教育的核心问题就是教学模式,其体现了我国高校的教育目标定位以及理念选择,教学模式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相关人才的发展方向。

就我国高校现阶段法学教育的教学模式而言,一直以来都是遵循传统的教学模式,即教师在讲台上讲,学生在课堂上听,这种强制性灌输的教学模式,尤其要求学生注重对法条的强制性死记硬背,对于学生的法学思维方式则没有很好的去引导语培养,特别是学生的法律逻辑性和创造性思维亟待提高。

应试教育只能使得我国高校法学教学质量越变越差,甚至无法满足现代化建设与市场经济的需要,对我国构建法制社会也造成很大困难[1]。

(二)高校法学教学设施与方法过于落后随着我国高校法学教育的日益发展,其教学方法必须现代化以适应当前法学教育的需要。

纵观全国各地高校,尽管有不少在这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还是有部分高校依旧是传统教学方法,依旧停留在教室、黑板与粉笔的阶段,既没有使用多媒体教学,也没有设立学生之间的模拟法庭。

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多向美国同行学习,在美国,所有的高校法学教学都会有多媒体教室以及模拟法庭,甚至每位学生配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以帮助其学习。

法学教育任重道远,绝不是只有几个教师就可以办成功的,不仅需要好教师,还需要经费、设备以及日益现代化的教育手段[2]。

(三)高校法学教育忽视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现阶段我国高校对于学生的培养过于注重理论教学,而缺乏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这主要体现在:1.高校在设置课程时,绝大部分属于理论课,而实践课寥寥无几。

2.我国高校的法学教学基本上都是单向教育,导致学生一味的被动接受,很少进行讨论。

由“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看中国法学教育模式变革

由“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看中国法学教育模式变革

改革开放 以来 ,我国高校法学教育改 革和发展 取得 了
显著成 绩 ,但面对经 济社会 快速 发展 对更高 人才 的需 要 , 我 国高校法学教 育的人才培养方面还存 在一些 不足 。一 方 面体现为法 律人 才市 场 日趋 饱 和,另 一方 面则 是高层 次 、 高素质 的卓越法 律人才严重缺乏 ,也即低端法 律人才供 过 于求 ,高端人 才却相当短缺 。同时 ,也表现为 大多数 法学 毕业生 就业 困难。法学专业大学毕业生就业难 ,既 与我 国 大学毕业生 就业难 的原 因有重合 之处 ,但 也有 自身原 因。 “ 目前我 国法学专 业人才 出现严重 的就业 困境 ,法学 专业 毕业生 就业率 已经连续 5年位列文科毕业 生最低 ,法学专 业 连续 3年位列失业人数最多 的 8个专业 之一 ,被 列为 高
“ 无疑 ,制定和实施卓越 计划对 引 领法 学教育 具有 十分重 要 的作 用 ,从中我们 能够窥见现代法学 教育发 展的趋 向和 规律 。 ” “ 培 养卓越 法 律人 才 ,是我 国法 学教 育今 后改
[ 作者 简介]朱志峰 ,吉林省社会科 学院副研究员,东北师范大学教 育学部博士研 究生,吉林 长春
1 3 0 0 33。

8 0・
失业 风险型专业。法学专业毕业生 就业难与法学 专业 的急 剧扩张 有一定的关系 。… …但是 ,从 本质上 分析 ,法学专 业毕业 生就业难的主要原 因,并不 是毕业生人数 与就业 岗 位严 重失调 ,而是法学教育模式 的僵化和滞后 ,导致法学 专业 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不能满足社会各行 业对于 法 律人 才 的要 求。 ” H 具 体 表 现 为 :学生 实践 能 力 不 强 , 应 用型 、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严重 不足。 “ 卓越法 律人 才教 育培 养计 划 ” ,是 在 现有 法学 教育 已具规模 、但质量急待提升 的大背景下提 出的 ,其主要针

二十一世纪的中国高等法学本科教育改革思考

二十一世纪的中国高等法学本科教育改革思考

二十一世纪的中国高等法学本科教育改革思考摘要:中国高等法学本科教育改革一直是法律界法学家关注和思考的重大问题。

由于对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学专业就业市场之间关系的理解存在偏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宏观调控缺位、高等法学教育与社会实践脱节、与法律职业脱节等原因,使得我国高等法学本科教育在发挥功能的同时培养目标定位不明确,课程设置不合理,师资力量薄弱远不能满足需求。

通过对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的比较,我们对国高等法学本科教育模式的重构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以期通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法学教育改革步伐及与司法考试相结合等方式推动我国高等法学本科教育改革,提高我国法学教育水平。

关键词:法学教育;模式重构;诊所式教学一、中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基本现状及原因分析(一)基本现状1. 培养目标定位不明确因受生源质量和教学条件与教学环境的制约,地方高校把学生的考研通过率和司法资格考试通过率作为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生源质量的主要途径。

教学以培养学生考研通过率和司法考试通过率为主,以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为辅。

学生工作表现力与其考试表现力差距太大。

2. 课程设置不合理学校规定的公共必修课以及教育部规定的14门核心课程,而专业选修课和专业方向课设置很少,同时其他交叉学科如法社会学、法伦理学、法心理学等方面的选修课更是相当缺乏。

3. 师资力量薄弱,远不能满足需求随着研究生毕业数量的增多,大多数法学专业的任课教师已基本达到学历要求。

然而,由于刚毕业的研究生缺乏教学经验,无法迅速适应课堂教学的需要,疲于应付课堂。

教师的学历与教师的能力不能平衡,使大量的教师不能毕业立即上岗。

(二)产生的深层原因1.对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学专业就业市场之间关系的理解存在偏差不断建设的法治化国家以及经济的高速发展为法学教育专业的毕业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市场。

但这种判断存在两种缺陷:(1)没有认识到法律专业人才仍然存在数量不足的问题,但更为重要的是人才的质量问题。

许多司法部门的法官,检察官尚不具备相当素质的任职要求。

浅谈法学教育改革

浅谈法学教育改革

( 二) 法 学专业 的教 学方法 得到逐 步 完善
在 改革开放之 前 , 我 国在法律 教学模 式上受 到苏联 的很大影 响, 很长 一段时 间 , 中 国的法 学教育 是基 于不 同 的区域进 行划 分 ( 如 国际法 , 经济 法 , 民商法 , 刑 事 司法改 革等 ) , 不仅 导致 了不 同
作者 简介 : 何 美静 , 内蒙古 民族 大 学。 中 图分类 号: G 6 4 2 中国 法学教 育取得 的辉 煌 文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号 : 1 0 0 9 . 0 5 9 2 ( 2 0 1 3 ) 1 1 - 2 3 0 . 0 2 育基 础 设施和 教师 都有 了明显 的提 高。 与 此 同时 , 我 国教 师法律
学 和其 他综合 性大 学法 学 院: 部 属 高校 , 例如 一些政 法大 学等 和 判 , 引进 和移植 。 然而, 在 文化 大革命 期 间, 我 国开创 的《 法 学》 等
地方 教育行 政部 门直属 的法律 教育 机 构 。 各个层 次 , 各 个类 别的 专业 期刊被 迫停刊 、 学校停 课等活 动使得 我们在法 律研 究基本 处 院校 , 生源 质量 和办学 目标 存在 教育 教学优 势资源 聚集 的优 势 ,


自1 9 7 9年 以后 , 我 国教 育相 关部 门在 高等教 育 中法学教 育 法规 也 有 了显著 的完善 。据统 计 , 在1 9 7 8 我 国政法 院系 的法 学 方 面做 出了较 大幅度 改革并取得 了较好 的成 绩 , 使得法 学教育 方 教 师只 有 1 7 8 人 ;而 在 1 9 9 1 全 国政法 类教 师 已达 5 8 0 2人 。 目 面 得到 很大 的完善 。 总 得来 说 , 在 以下 几个 方面取 得 的显著 的提 前 , 法学 院教师 年龄 结构 , 学 历结构 和支 持 的机制 日益趋 于合 理

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路径选择与目标

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路径选择与目标

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路径选择与目标摘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扩招,法学教育发展迅猛,并呈现出了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格局。

正视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为适应现代法治的要求,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改革路径,应以培养具有高度卓越的法律素养、实践能力和道德伦理的法律职业群体为使命和目标。

关键词:法学教育;法律职业;法律职业共同体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之所以会出现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无序状态,与法学教育目标定位模糊有天,尤其是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分离相关。

应从建构法律职业共同体出发,选择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路径。

一、法学教育改革的路径选择——培育法律职业共同体笔者认为,为适应现代法治的要求,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改革路径,应以培养具有高度卓越的法律素养、实践能力和道德伦理的法律职业群体为使命和目标。

1、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目标一体化是现代法治的要求我国的法律教育肩负着为国家培养法律人才的神圣使命,因而法律教育事关国家法治的前途。

从法治建设的发展趋势来看,法学教育的目标是造就大批的法律职业者、培育一个职业法律家群体,促进法治社会的形成。

大量高素质的法律人应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力量,他们不仅是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的创造者,也是法律制度的实践者。

正如有专家所说:“一套学识性很强的法典体系,一套合理的操作性很强的理论体系,再加上一大批资质精良、训练有素的法律专业人才,这些是高效率的法治秩序所必不可少的前提。

”法律实践和历史教训告诉,脱离法律职业的法学教育,必将迷失正确的发展方向。

不具法学教育背景的法律职业者,则无法构成同质的法律职业群体,难以形成共同的法律理念和法律环境。

法学教育只有与法律职业密切结合,才能逐步走向专业化、规范化,才能建立相对稳定和连贯的知识传统。

因此,“教授法律知识的院校,除了对学生进行实在法规和法律程序方面的基础训练以外,还必须教导他们像法律工作者一样去思考问题和掌握法律论证与推理的复杂艺术。

”法学院对学生的要求是了解法律,了解运川法律的必要程序和技能,培养学生按照律师的习惯思考和分析问题。

从中国法学教育改革角度看刑法教学改革

从中国法学教育改革角度看刑法教学改革

培养 具有 系统化 理论 化知 识 的法 律人才 为 目的 的专 门法 律教育 , 养, 以适 应复 杂 的外 部环 境变化 。 是 一种 特殊 形 式 的法 律 教育 。法 学 教育 在我 国 的教育 体系 中占 据 重要 地位 , 是我 国的法制 建 设的 重要 的构成 部 分 。 法 学教 育对 二、 中 国法学教 育改 革背景 下刑 法教 学存在 的 问题 . 通 过上述 对 于我 国的法 律教 育改 革 的趋 势 进行 和简 要的 分
本文从 中 国法 学教 育改 革的发 展趋 势实 际出发 , 从 中 国法 学 质 的培 养 , 提 高 学生 的法 律专 业知 识 以及综合 素质 。 作 为一 名合 教育 改革 的角度来探 讨 刑法学 的教 学改革 , 探讨 刑法学 的教 学中 格 的法 律工作者 必须具 备高 尚的思想 道德素质 , 坚 定的职业道 德 存 在 的 问题 , 并为 刑法 学 的教 学改 革提 供改革 思路 , 促进 刑法 学 素 质 , 专 业 的法 律 素质 , 并且 还要 具备 一定 的人文 素质 。只有 综 的教 学质量 的提 高 。
作用 。但 是 , 我 国 的法学 教育 随着 时代 的发 展 必须 与时俱 进 , 公 律观 念 , 具有 忠诚 的法律 职业 道德 , 这 对法 律 的作用 的有 效发挥 务员 考试 、 司法考试 等选 拔人 才 的国家考 试给 中 国法 学教育 也带 具有 重要 的作用 , 因此 , 刑 法学 的教学 实 践过程 中也 必须 引起 足 来 了 巨大 的挑 战 。 作为 法学 专业 核心 课程 的 刑法学 , 在 中 国法学 够 的重视 。 教育 改革 的大 背景 下 , 也 存 在一 系列 不适 应时 代发展 的问题 。 刑

合 素质 的提高 , 才 能够促进 法律 工作者 在今后 的工作 中应对 复杂 的事务 和 问题 ,成为 一名合 格 的高 素质 的复合 型法 律人 才 。因

对法学教育改革的思考

对法学教育改革的思考

对法学教育改革的思考【摘要】我国目前的法学教育存在着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脱节和核心课程与法律人才的培养、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之间的矛盾。

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背景下,只有深入探索法学教育的改革之路,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和法学教育方法,才能有力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卓越法律人才;法学教育;存在问题;改革思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法学教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十一五”期间我国高校法学教育累计培养法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36万多人,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发展速度快、规模最大的法学教育大国。

张文显教授认为,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教育体系”。

这个体系包括法学教育多样化的类型与层次,在世界上独树一帜。

随着我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法学教育面临重大改革。

一、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高等法学教育的现状并不能完全满足和适应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要,法学教育仍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为:1、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脱节传统观点认为,高校的法学教育应当区别于职业教育,更加强调素质教育和多种能力的培养,主要是研究能力的培养。

因此,长久以来我国的法学教育是高等专业教育,并非法律职业教育,从而造成了法学专业教育与法律职业相脱节。

由于我国社会发展日益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社会对各种人才,包括对法学人才的需求也愈加多样性。

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岗位群体对于法律人才要求的标准和类型并不一样。

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不断细化的行业向法学教育提出了挑战,只有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相结合,培养多样性的法律人才,才能适应社会需求的多元化。

2、法学核心课程与法律人才培养之间的矛盾根据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法学学科共16门核心课程,法学专业必修的主干课程至少包括了这16门核心课程。

这种课程分类方法是依照法学学科的分类和部门法的分类,但并没有将法律职业技能教育考虑进去,笼统地规定法学专业学生必须修完16门核心课程,忽略了法学基础知识的教育和法学知识的拓展之间的差异,使全国法学教育趋同化。

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路径——以应用法学学科为视角

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路径——以应用法学学科为视角
现 实 意 义 。法 学 教 育 实 践 也 在 进 行 着 各 种 各 样 的 探
制度 , 理部 门 的宏 观 调控 又过 于宽 松 , 分高 校盲 管 部
目跟 风 , 相设 立 法学 院 , 致法 科招 生数 量迅 速扩 争 导 大 , 种 类型 、 各 各种 层次 的法 学教 育 以及与 此相关 的 培训 ( 司 法 考试 培训 ) 如 已经 俨 然 成 为 了教 育 市 场
序 扩张 伴 随 19 9 8年 开始 的大学 扩招 浪潮 , 学专业 在 法
规模 上实 现 了跨越 式 的增 长。 由于 缺乏严 格 的准入
盾 日益 突 出。 因此 , 育 部 和 中央 政法 委联 合 推 出 教 了“ 越 法律 人 才教 育培 养 计 划 ” 旨在 深 化 高等 法 卓 , 学教 育教 学 改革 , 高法 律人 才培 养质 量 , 提 培养 应用 型、 复合 型法 律 职业 人才 。在 这样 的背 景下 , 考我 思 国法 学 教育 可能 的发 展方 向和改 革路径 具 有重 大 的
断改善 , 学规 模 与效益 持续 提升 , 办 学科 体系 不断 完
善 , 养层 次 日益 丰 富 , 学 教 学 科 研 水 平 稳 步 提 培 法 高 , 术产 出令 人瞩 目 , 学 为社会 培养 和输 送 了一大批 优 秀法 律人 才 , 在社 会 主 义 法 治建 设 中发 挥 了重大 作 用 。然 而 , 学教 育 的 繁 荣并 不 能 掩 盖 其 背后 存 法 在 的 问题 和 隐患 。 ( ) 学教 育准 入 门槛 过 低 , 致法 学 教 育无 一 法 导
体 , 律硕 士教 育 为补充 的高等法 学教 育体 系 , 法 并且
各个 层 次 的招 生 数 量 长期 保 持 增 长 态 势 。然 而 , 与 法学 教 育规 模不 断 扩 大 形 成 鲜 明 对 比的是 , 学 专 法 业 的就 业 每况 愈下 , 才 培 养 与 社 会 需 求 之 间 的矛 人

法学本科教育改革研究

法学本科教育改革研究

法学本科教育改革研究【摘要】法学本科教育改革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本文旨在通过深入研究,分析法学本科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探讨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借鉴国内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革的思路和具体措施,解决关键问题,最终评价改革的成果和展望未来的发展趋势。

研究背景部分介绍了法学本科教育当前的形势和现状,研究目的在于提出改革的具体目标和意义,为深入分析问题奠定基础。

正文部分包括了现状分析、改革必要性探讨、国内外经验借鉴、改革思路与途径以及关键问题解决等内容,结合理论和实践,旨在为改革提供可靠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结论部分对改革的成果进行评价,并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总结研究结论并提出建议。

通过本文的研究,将有助于推动法学本科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关键词】法学本科教育改革、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现状分析、改革必要性、国内外经验借鉴、改革思路、关键问题、成果评价、未来展望、研究结论1. 引言1.1 研究背景法学本科教育是培养法律人才的主要途径,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法学本科教育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研究法学本科教育改革的背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和完善,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传统的法学本科教育模式已经难以适应社会需求和发展要求。

法学本科教育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方法单一等,这些问题亟待改革和解决。

国际社会对法学本科教育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需要不断借鉴国外法学本科教育改革的经验,提升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水平和质量。

研究法学本科教育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对于促进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探讨当前法学本科教育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寻找改革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提出可行的改革方案和措施。

通过本研究,旨在促进法学本科教育的质量提升,培养更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法学人才,为法学领域的发展和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新时代下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法学

新时代下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法学

新时代下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法学1. 引言1.1 背景介绍在新时代下,法学学科发展面临很多新的问题和挑战。

全球化、信息化、多元化等因素对法学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影响和变化,需要法学界加大改革力度,适应新的时代要求。

法学的现代化建设也是当前中国法学领域面临的现实问题,需要加强研究和探索。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将着重探讨新时代下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法学,分析当前法学的现状、新时代对法学的挑战,探讨走向现代化的路径以及法学教育改革和研究方法创新的重要性。

通过深入研究和探讨,希望能为中国法学的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建议,推动法学领域朝着现代化的方向迈进。

1.2 问题意义中国法学面临着新时代下走向现代化的重大课题,这不仅是中国法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适应国家社会发展需求的迫切需要。

在新时代背景下,中国法学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和困境,如传统法学理论体系与社会实践需求不对接、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节、法学研究方法与实践创新的不足等问题。

研究中国法学如何走向现代化,如何更好地适应当前时代的需要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中国法学的现状需要进行全面的审视,明确其在法学理论、法学实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为走向现代化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支撑。

新时代对法学的挑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积极探讨面对新挑战的策略和应对措施。

走向现代化的路径要在理论创新、实践探索、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确立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法学发展道路。

法学教育改革则是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法学人才的关键途径,而法学研究方法创新将为法学理论的突破和实践的进步提供有力支持。

我们有必要深入探讨中国法学走向现代化的问题意义,从而找到解决现实问题的有效途径和策略,为中国法学的进步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问题意义】2. 正文2.1 中国法学的现状中国法学经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和成就。

在当今世界格局下,中国法学正在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中国法学的学科体系日益完善,涵盖了民商法、刑法、行政法、国际法等多个领域。

中国法学教育

中国法学教育

中国法学教育(原创版)目录一、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发展1.初期发展阶段2.中期发展阶段3.现代法学教育体系的建立二、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与特点1.教育体系的构成2.教育资源与师资力量3.学科设置与研究方向三、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未来发展1.面临的挑战2.教育改革与创新3.国际化发展趋势正文一、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发展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初期发展阶段、中期发展阶段和现代法学教育体系的建立。

在初期发展阶段,法学教育主要以传统的经学教育为主,主要包括对古代法律典籍的研究和传授。

这一阶段的法学教育主要以私塾和书院为载体,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

中期发展阶段,随着近代中国的改革开放,法学教育开始引入西方的法学理论和教育模式。

这一阶段,法学教育逐渐从经学教育向现代法学教育转变,出现了一批法学院校,如北京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等。

现代法学教育体系的建立,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

这一阶段,我国对法学教育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建立了以本科、硕士、博士等多层次的法学教育体系,并逐步与国际接轨。

二、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与特点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与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体系的构成:目前,我国法学教育体系包括本科、硕士、博士以及博士后等多个层次,涵盖了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领域。

2.教育资源与师资力量:我国法学教育资源主要集中在一流大学和政法类院校。

这些院校在师资力量、科研水平和教学设施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

3.学科设置与研究方向:我国法学教育涵盖了各个法律学科,如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等。

在研究方向上,我国法学教育既注重理论研究,也注重实践应用。

三、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未来发展面对新时代的挑战,中国法学教育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与创新,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具体来说,我国法学教育面临如下挑战:1.面临的挑战:如何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法律人才;如何加强法学教育的实践性,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等。

法学教育教学改革问题探讨——以法律硕士教育为中心的研究

法学教育教学改革问题探讨——以法律硕士教育为中心的研究
Ab t a t I i t e i, se f a e u a in c n e 。e e a s r c n t s h ss h ma tr w d c t e tr n r — ol o g t d fo t e ma t r e r e i a ,c a a t r t s r be e r m h se ’ d g e n l w h r ce i i ,p o lms S sc
2 世 纪是全球经济 飞速发展 时代 ,教育将成为我 国经 1 济和社会 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而法学 教育作为教育事业 的 重要部分 , 承担着培养 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重任。法学教育 与 法律职业 的协调发展也 是我 国实施依法 治 国的重要保证 , 因此 中间环节 的法学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然 而 , 我国的法学 教育 与法律职业面临严重脱节 的局 面 ,如何使二者密切相
摘 要 为 改 变 我 国 法 学 教 育 与 法 律 职业 严 重 脱 节 的 现
状 . 国设 立 法律 硕 士 教 育 专 业 学位 。本 论 文 以法 律 硕 士 教 我
法、 律师 、 公证 、 审判 、 检察 、 监察及 经济管理 、 金融 、 政执 行 法与监督等部门 、 行业 的高层次法律 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 法律硕士是适合我 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的培养 复合型法律 人才 的有效途 径和形式 , 2 世纪 中国法学教 育改革和发 是 l
关法律硕 士教育改革的研究则显得尤 为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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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学教育的改革尝试与模式创新

论法学教育的改革尝试与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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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必须首先 明确 自己在整个法学教育链条 中的位置 , 以准确界定 自己的培养 目标和培养模式 。
关键词 : 教育改革 ; 法学教育 ; 改革尝试 ; 模式创新
中 图分 类 号 :9 I ) 文 献 标 识码 : A
On t e Re o mi g Ate ta d M o e’ n o a in o w h f r n t mp n d SI n v to fLa Edu ai n c 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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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6期(总第8l期)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Sb报J our nal of H ei l ongj i ang A dm i ni s t ra t i ve C adr e I nst i t ut e of Pol i t i es A nd L a wN o.62010(S t m t No.81)略论中国法学教育改革薄振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北京100038)摘要:中国的法学教育无论从生源层次、教师素质还是教学方法培养模式来看,仍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

要改革我国的法学教育,首先需要实现法律教育与法律援助的良性互动,其次应强化法学教育的开放性和实践性。

关键词:法学教育;缺陷;改革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7966(20I o)06—0140—03现代的法学教育产生于西方。

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学园。

在当时百科全书式的教学氛围中,形成了西方法学教育中博雅教学的古典风格,一大批思想家如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芝诺等应运而生,他们的理论与学说为西方法学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奠基作用,而他们所接受与传授的法学都是蕴涵在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等整个学说和理论中的,法学在当时并不是独立的学科,法学教育也没有独立的模式。

在古罗马,正式的法学教育出现并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一大批法学家从事法学教育,并培养出一大批法律职业人员,面向职业的法学教育模式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这种发展也极大地推动了法学研究的进步。

在中国,孔子开创了儒家教育体系,但汉代以来的律学也没有在中国形成完整意义上的“法学”和法学教育,其教育教学也不是独立的,它附属于整个道德教化、经世致用的教学培养体制。

中国完整意义的法学和法学教育实际上是在清末从西方引进的。

直到晚清时期,中国并没有产生一种独立的或者私人的法律职业,也没有产生一种培养法律职业人员的正规机制。

中国近代法律教育,是在1840年鸦片战争后,在西方列强不断加重的殖民侵略和“西学东渐”的巨大刺激下,先进的中国人广泛要求变法图强,回应西方挑战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

然而,这种从西方引进的教育模式在近代化的过程中却几经波折,并在新中国成立后一度被取消。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法治国家建设的推进,加强法学教育,培养大批法律人才,必须建立一套与法治实践要求相适应的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体系。

当然,中国发展法学教育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中国法学教育的历程回顾追溯建国以来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轨迹,可以说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幼稚到逐渐成熟的曲折发展过程,并表现出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形势、经济发展水平、国民教育进程以及法制建设步伐制约的特征,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互动效应。

第一阶段:我国现代法学教育的初步形成时期。

建国后至“文革”前这一历史时期,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党的中心任务向社会主义建设方面的转移,发展教育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已列入国家建设的议程。

但是,我国还处于百废待兴的时期,新型的教育制度刚刚建立,各项法律法规正处于起草、修改和完善阶段,还未能建立起科学的新型法学体系,因此,法学教育业处于非常幼稚的时期。

与此同时,各高等院校对原有的法律院系进行大规模调整,原有的法学教育人才被相继调离,法学教育的步伐趋向缓慢。

在这一时期内,由于历史的特殊性,法学教育也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的烙印和历史局限性,如教育规模小、人数少、与日益增长的法制需求的比例严重失调、法学教育形式单调、渠道狭窄等等。

第二阶段:我国法学教育的重创时期。

“文革”其间是我国法学教育遭受毁灭性打击的时期,在这十年内,法制建设倒退到建国以来的历史最低水平。

全国政法院校纷纷停办,法律课程一律砍掉,法学教育全面瘫痪,出现了法学教育的“空白阶段”,延缓了民主与法制化的进程,拉大了与发达国家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的距离。

第三阶段:我国法学教育得以全面发展的时期。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中心工作向经济建设转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逐步纳入法制轨道。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形成和发展,并与国际社会加速融合。

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化的客观需求,迅速拉动了法学教育的发展,经过了恢复期、发展期至20世纪末已初步形成了以普法教育为基础。

以学历教育为主体,以职业教育为补充的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学教育格局。

可以说法学教育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的法律专门人才,对于提高全民族的法制意识,推动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做出了重要贡献。

历史的雄辩证明了一个真收稿日期:2010—04—05作者简介:薄振峰(1973一),男。

山东东营人,教师,法学博士。

140理:国运兴,则法学兴;法学兴,则法学教育兴;法学教育兴。

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运更兴。

二、中国法学教育的困境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们可以感觉到法学教育发展的迅猛抬头,法治呼唤为法学教育的振兴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是机遇所预示的希望并不代表成功的辉煌。

应当承认。

我国法学教育还很年轻,无论从生源层次、教师素质还是教学方法培养模式来看,仍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

(一)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和现实的脱节从本质来看,法学教育是以传授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思维、培养合格法律专业人才为内容的教育活动。

法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德才兼备的法律人。

就专业素质而言。

法律人须具备如下能力:第一,扎实地掌握基本法律概念和法律规则;第二,清晰明了现行法律体系框架;第三,熟练地运用法律推理,依循法律逻辑,解决实际问题;第四,深入地进行价值考量,理性评判法律规则;第五,准确地分析案件事实,把握各种法律关系,合理地作出法律解释,准确地适用法律规则。

培养法学人才,无论是为研究目的还是为应用目的,都应该具备上述素质。

例如,为培养法官或律师,如果不具备较为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掌握法律适用的技巧和方法,就无法准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无法应对现实中千变万化的案件。

为培养法学研究者,如果不经过一定的实践训练掌握分析、解决案件的能力,不仅无法从现实中挖掘新的理论,还可能使理论研究失去依托而流于空谈。

因此,培养法律人才应该注重各种素质的综合训练,这是一切法学教育的共同目标。

但是,在现实中,我们的课堂教学模式很难培养出我们理想的法学人才。

因为传统的教学模式仍然是“经院”模式,主要是教师通篇讲授,学生通堂坐听。

在内容上则注重对法律条文或学术观点的介绍、分析和评价,对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尤其是实际案例的研究相对忽视。

学生在学习中只需记忆标准答案以获得高分,然后配以毕业前的短期实习来完成大学四年的学业。

在这种模式下的教学活动中,教师始终处于主动地位,学生始终处于被动地位,结果是师生交流受到抑制,使学生缺乏主动学习的兴趣和独立思考的意识。

这样的模式还直接导致理论和现实的脱节,学生难以获得实际操作的能力,也缺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由此导致学生厌学,教学效果较差也是自然而然的。

“经院式”的教学模式使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受到极大压抑,四年的法学教育虽然向学生灌输了大量的法律知识,却很难培养出学生较高的法律素养,学生既缺乏职业伦理道德的熏陶,又缺乏认识法律和理解法律的思维能力及处理法律事务的职业技巧。

(二)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是我国法学界长期以来存在的最为严重的问题。

在1949年以来,我国法学教育一直与法律职业相分离,未经大学教育而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是很普遍的情况。

统计,全国法院检察院以及司法行政系统中具有法学类专科以上学历者仅占23.57%,有本科学历的更少,不到10%。

未经法学教育的人从事司法工作,然后再进行培训,这和司机可以先开车再考驾照、医生可以先上手术台再学解剖没有什么实质区别。

当然,随着2002年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实施,这种状况将逐步得到改善。

三、中国法学教育的前景中国当前的法治建设与司法制度的改革,亟须从法学教育中培养出适用法制现代化的法律职业的队伍,法学教育的改革也势在必行。

采取什么样的法学教育模式才能解决中国传统法学教育的弊端,同时又适应当前的法治需求是当前法学教育改革必须解决的问题。

笔者认为,法学教育的改革应当立足于我国实际,以素质教育为法律教育模式转变的目标,遵循尊重教育的理念和规律,从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人手,在加强学生法律理论知识教育的同时,侧重训练学生运用法律的方法和逻辑来分析各种法律问题,把法学的精英教育与职业教育结合起来,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水平,使学生成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明需要的职业人才,从而形成我国特色的法律职业队伍。

(一)实现法律教育与法律援助的良性互动法律援助可以使法学学生实习常态化。

在传统教学模式中,学生的办案实习主要通过毕业实习来实现。

这种做法的好处是时间集中,且学生已修完大学课程,可以专心实习,与正常教学不会发生冲突。

其弊端是由于周期短,学生大多无法体验一个案件的全过程同时也没有专职老师指导。

因此,改革毕业实习制度,将办案实习常态化就很有必要。

对此,建立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无疑是一个最佳选择。

建立法律援助机构可以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一个经常性的固定办案实习基地,使办案实习常态化。

这种实习在专职老师指导下由学生直接办案,且办案过程可跨越几个学期,可以亲历一个案件的全部过程,使实习效果大大提升。

法律援助可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高等院校参与政府法律援助工作可以为学生搭建锻炼的舞台,使学生处于真正的事实环境中。

一件案件从接待到取证、开庭、案卷整理归档,往往涉及多个法律部门,多门法学学科知识。

通过办案可以综合培养学生应用各种法律知识、社会科学知识乃至社交知识的能力,逐步掌握使法律条文与社会现实结合的分析方法,得到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机会。

通过承办真正的案件和教师的课堂启发式指导以及面授指导,学生能够得到更多的技巧和训练,以便他们真正地“像律师那样思索”,使其在分析案件事实、收集证据、更好地进行人际交往和沟通、起草法律文书等技能方面的训练得到强化,从而真正地培养学生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

法律援助可以丰富教学方法,更新教学内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法律援助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远胜于传统教学方法。

以案例教学和模拟法庭为例,案例教学只能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但对培养学生的办案技能却帮助不大,模拟法庭虽可培养学生办案技能,但毕竟不是实际办案,其实际效果会大打折扣。

法律援助变“模拟演习”为“实战训练”,使学生亲身体验办案过程,从而迅速掌握办案技巧,提高办案技能,其“实战”优势是任何教学手段都无法比拟的。

这样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141也为学生提供了办案机会,使学生过一把“律师瘾”,必将极大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其学习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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