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治理法律文书
公司法人治理情况汇报
公司法人治理情况汇报篇一:法人治理调研报告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水务集团下属控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专题调研报告完善国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是当代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
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管理,完善授权经营制度,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
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参与支持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进一步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进一步推进经营机制的转换,深化劳动用工、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子公司效率,实现子公司经营目标。
进一步规范国企公司运作,防范经营风险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成熟,国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缺陷与间题越来越突出,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本文结合杭州水务当前的实际情况,对国有控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不同的探索与阐述、通过现状剖析,提出了问题与解决的办法措施。
进一步完善国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深化国企改革的着力点和努力方向,谨供领导决策。
关键词:完善国企治理结构机制思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与运行运机制,是国有企业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成熟,国有企业的改革也会不断深入,改革将会有更多地创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中指出: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
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管理,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
使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并适应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支持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进一步推进经营机制的转换,深化劳动用工、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造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法律文书范文
法律文书范文【篇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机制问题的研究】近年来,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发展迅速,在扶贫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迅速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问题也逐步浮出水面,因而加强对其的监督管理是有必要的。
一、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目前对小额贷款公司起规范和指导作用的各种政策法规主要来自银监会和央行下发的文件、各地方政府自行出台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和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制定的行业自律性规章、小额贷款公司自行制定的各种内部规章制度。
按照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审批权和监管权归属于省级人民政府,银监会、人民银行及公安部门也对小额贷款公司负有监管职责。
由于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所以监管机构对其不需要进行审慎性监管,而是采取备案登记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只要定期将贷款发生额、贷款余额、客户户数、平均单户贷款余额、前十位最高贷款户、贷款利率分布等主要信息,报监管机构备案即可。
由于我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律和确定的监管主体,造成了监管上的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界定模糊《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将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描述为“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由此可见,小额贷款公司在发起人和组织形式上合一般的公司相类似,但是贷款业务又是一般的公司所不能经营的业务。
《指导意见》忽略了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的属性,使其不需要申请金融许可证就可以经营部分金融业务,这对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具有不利的影响,同时对确定监管的法律和监管的主体也造成了困难。
(二)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并不是金融机构,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规范对于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来说并不适用,而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出台的对小额贷款公司起规范和指导作用的政策法规没有上升到严格的法律层面,最高的只是金融规章和规范性的文件,在实践中对小额贷款公司活动的规范只是通过决定、通知和意见等形式进行的,这不利于小额贷款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
法人治理情况汇报
法人治理情况汇报法人治理是指在公司组织内部,通过权力合理配置,监督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实现有效控制、简化决策、提高决策质量,确保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的一种管理模式。
下面是我对公司法人治理情况的汇报。
一、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内部权力关系与组织形式的总和,是指导公司运作方式的基础框架与规则。
公司治理结构有三大要素:所有权、控制权和监督权。
1.所有权:公司的所有权主要包括股东所有权和债权人权益。
我们公司的所有权比较分散,没有一个主要股东控制公司,股东形成了多元化的持股结构。
同时,我们公司也有一些债权人,包括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2.控制权:公司控制权是指决策者拥有的对公司运营和决策的控制力。
在我们公司,控制权主要由董事长和董事会行使。
董事长是公司的最高领导人,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的战略规划。
董事会由多名董事组成,他们监督公司的运营和管理。
3.监督权:公司的监督权主要由股东大会、监事会和内部控制机构行使。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股东可以通过投票表决来行使监督权。
监事会是独立于董事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董事会的决策。
内部控制机构包括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
二、公司治理实践:我们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和透明度。
1.董事会建设:我们公司的董事会由多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和执行董事。
董事会定期开会,审议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计划。
同时,董事会还设立了监事会和内部控制机构,加强对公司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监督。
2.信息披露:我们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公司的经营和财务信息。
我们定期发布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重大事项公告,同时还在公司官网上公布相关信息,以提高信息透明度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3.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我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规范性。
破产清算案件法律文书(3篇)
第1篇案号:(2023)XX破字第X号申请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法定代表人:XX住所地: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XX住所地: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一、案件基本情况申请人XX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无法清偿到期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人于2023年X月X日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经审查,本院决定受理本案,并依法指定XX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
二、破产清算申请人的权利与义务1. 申请人应依法承担下列义务:(1)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交破产申请及相关材料;(2)配合破产管理人调查、处理破产事宜;(3)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参加破产债权人会议;(4)不得擅自处分破产财产;(5)遵守法律法规和破产程序规定。
2. 申请人享有下列权利:(1)了解破产案件的进展情况;(2)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提出异议;(3)依法参加破产债权人会议;(4)依法申报债权;(5)依法享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权利。
三、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与权利1.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1)接管被申请人财产,进行财产调查;(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确定破产财产的优先受偿权;(4)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变卖和分配;(5)依法对破产案件进行公告、申报债权、召开债权人会议;(6)依法对破产债务进行追偿;(7)依法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8)依法处理其他破产事宜。
2. 破产管理人的权利:(1)有权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2)有权对破产财产进行必要的处分;(3)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破产财产采取保全措施;(4)有权对破产债务进行追偿;(5)有权依法行使其他权利。
四、破产程序1. 破产案件的受理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案件,并指定破产管理人。
2. 破产财产的接管破产管理人接管被申请人财产后,对破产财产进行调查、清理、估价、变卖和分配。
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附件: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1 总则1.1为加强XX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构建集团法律事务管理体系,规范法律事务工作程序,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提高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结合XX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1.2集团法律事务工作以维护企业合法利益,防范企业法律风险,解决经营管理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基本任务。
1.3集团法律事务工作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服务主业、严密审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管理原则。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下属单位。
3 术语3.1本办法所称法律事务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下属单位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与法律相关的事务。
3.2本办法所称法律事务机构是指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下属单位在企业内部设立的承担本公司和所属分支机构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是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执业机构。
3.3本办法所称法律事务工作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员工。
3.4本办法所称集团公司是指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5本办法所称公司、企业、XX集团或集团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下属单位。
4 管理内容4.1法律事务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公司应高度重视法律事务工作,加强领导,把法律事务工作纳入企业的整体规划,一并组织实施,并将法律事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4.2法律事务工作内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XX集团改革发展、经营管理的需要,法律事务工作内容为:公司章程审查、项目投资的法律论证、投资项目谈判、合同管理、工商证照年检及管理、知识产权管理、诉讼仲裁代理、法律咨询、法律知识宣传以及上市改制、企业改革、资本运作、兼并重组、清算破产、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建设等与法律相关的法律事务管理职能。
《如何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如何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在明晰产权关系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我国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问题。
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这个问题都很突出,即使已经建立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但往往是将文件“锁在柜子里”,普遍存在着职责不清,构成不合理、缺乏科学的工作制度等问题,要想使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发挥应有的效能,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和完善。
一、认清法人治理结构的本质特征所谓法人治理结构,是指现代企业所应具有的科学化、规范化的企业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是企业决策、执行的制度安排。
它主要由股东会、董事会(包括总经理层)和监事会三个机构组成。
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以下明显特征:a.一是股东作为企业的出资者,可以通过股东代表按出资比例或股份行使表决权,能够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企业主人的地位。
b.二是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经营者能够享受充分的法人财产权和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自主权,并能努力实现企业所有者对公司的期望。
c.三是企业的投资者选派监事,职工也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监事(这一点国有企业必须做到),共同组成企业监事会,能够实现投资者和职工对企业经营者的有效监督。
这种组织管理制度,通过企业内部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的相互激励和相互制衡,使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各自独立、权责分明、相互制约,从而在企业内部建立起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既保障了所有者的权益,又赋予经营者以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同时还能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完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基本要求。
二、严格法人治理结构的事权划分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必须合理界定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层和监事会的职责范围,以便各司其职,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决策)机构,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职权。
a.一是人事权,负责选举、罢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b.二是重大事项决策权,如批准和修改公司章程、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c.三是受益分配权,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d.四是股东财产处置权,决定企业的合并和解散等。
公司法律案件情况说明(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公司名称)成立于(成立年份),是一家专注于(主营业务)领域的公司。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公司宗旨)”的经营理念,不断发展壮大。
然而,在(案件发生时间)期间,公司遭遇了一起法律纠纷,具体情况如下:二、案件起因(案件起因描述)1. 合同纠纷:公司与(对方公司或个人)于(签订时间)签订了《(合同名称)》合同,约定双方进行(具体合作内容)。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公司或个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公司遭受损失。
2. 知识产权侵权:公司发现(侵权方)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公司的(具体知识产权),侵犯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3. 劳动争议:公司员工(员工姓名)因(具体原因)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导致双方关系紧张。
三、案件经过1. 合同纠纷处理:(1)公司于(发现时间)向对方公司或个人发出书面催告,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对方公司或个人在催告期限内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
(3)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公司或个人承担违约责任。
2. 知识产权侵权处理:(1)公司于(发现时间)向侵权方发出书面侵权警告,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
(2)侵权方在警告期限内未停止侵权行为。
(3)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侵权责任。
3. 劳动争议处理:(1)公司于(发现时间)与员工(员工姓名)进行沟通,寻求和解。
(2)双方在沟通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3)公司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四、案件现状1. 合同纠纷:目前,案件已进入审理阶段,双方正在等待法院判决。
2.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已进入审理阶段,双方正在等待法院判决。
3. 劳动争议:案件已进入仲裁阶段,双方正在等待仲裁委员会裁决。
五、公司应对措施1. 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公司将继续加强对法律风险的防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 积极应对法律纠纷:公司将继续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处理案件。
法人治理调研报告
法人治理调研报告【篇一】法人治理调研报告一、引言法人治理是指一家公司或组织在法律监管下的管理和运作机制。
一个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权益的保护。
本报告旨在对法人治理进行综合调研,分析其重要性、影响因素和最佳实践,为国内外企业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法人治理的重要性1. 提高公司业绩:良好的法人治理可以确保公司高效运作和追求长期目标,从而提高公司业绩和市场竞争力。
2. 保护股东利益:法人治理结构应确保股东权益的保护,避免高管腐败行为和权力滥用。
3. 增强投资者信心:一个透明、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吸引更多资本流入。
三、法人治理的影响因素1. 公司规模:大型公司通常具备更为复杂的组织结构和治理体系,需要更加严格和完善的法人治理。
2. 公司所有权结构:股权分散的公司更容易存在法人治理问题,而拥有控股股东的公司在治理上更加稳定。
3. 国家和地区环境: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法律法规和监管环境,对法人治理产生影响。
四、法人治理的最佳实践1. 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由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团队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各层级的职责和权力。
2. 透明度和披露: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治理结构进行全面披露,确保信息的透明度。
3. 董事会独立性:确保董事会成员独立于公司的管理层,减少利益冲突的可能性。
4. 激励机制: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激发高管和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五、结论黑暗的财务丑闻和公司破产案件的频繁发生,表明法人治理问题的严重性。
一个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将公司与高风险行为隔离开来,为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保障。
各国管理者应高度重视法人治理问题,加强监管和培育合规意识,为企业和投资者创造更稳定和可靠的发展环境。
【篇二】法人治理调研报告一、引言近年来,法人治理在企业管理领域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报告将围绕法人治理的内涵、问题与对策进行调研,旨在为企业提供指导,加强法人治理的建设。
公司法律案件汇报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一)公司简介[公司名称]成立于[成立年份],是一家专注于[主营业务]的综合性企业。
公司秉承“[公司理念]”的经营理念,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在国内[主营业务]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二)案件起因[案件起因概述]:[案件起因详细描述,如:因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劳动争议等]二、案件经过(一)案件受理[案件受理时间],[案件受理法院]受理了[案件名称]一案,本案的原告为[原告名称],被告为[公司名称]。
(二)案件审理1. 证据收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方提供了以下证据:(1)[证据1名称],证明[证据1内容];(2)[证据2名称],证明[证据2内容];(3)[证据3名称],证明[证据3内容]。
被告方则提供了以下证据:(1)[证据1名称],证明[证据1内容];(2)[证据2名称],证明[证据2内容];(3)[证据3名称],证明[证据3内容]。
2. 法庭辩论在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就以下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辩论:(1)[争议焦点1];(2)[争议焦点2];(3)[争议焦点3]。
3. 法院判决[判决时间],[案件受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1)[判决内容1];(2)[判决内容2];(3)[判决内容3]。
(三)上诉与再审[如有上诉或再审情况,详细描述]三、案件分析(一)案件性质本案属于[案件性质,如: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等]。
(二)争议焦点1. [争议焦点1]2. [争议焦点2]3. [争议焦点3](三)案件影响1. 对公司的影响2. 对行业的影响3. 对法律的影响四、案件处理建议(一)公司内部处理1. 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2.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降低合同风险;3. 加强员工法律意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二)外部处理1. 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履行判决义务;2. 如有不服,依法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3. 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五、总结本案的审理过程,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企业法人资格公证书
企业法人资格公证书公证主体:人民共和国公证处公证编号:XXXXX企业名称:XXX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注册资本:XX万元法定代表人:XXX住所: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公证事项:企业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定法人资格的司法解释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经本公证处核实,XXXX有限公司符合申请企业法人资格的相关法定条件,特发此企业法人资格公证书。
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经查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 企业注册登记证书:证明了该企业的存在以及其所属的法定人员。
2. 经营许可证:证明了该企业具备依法经营的资格。
3. 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了该企业在国家组织结构中的编制及合法身份。
4. 税务登记证: 证明了该企业按照国家法律的要求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登记纳税。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明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和资格。
6. 注册资本验证报告:证明该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注册的资本额。
7. 公司章程:证明了该企业所设定的法人治理结构及组织架构。
8.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股东会议记录等。
根据以上材料的核查,经核实,XXX有限公司的申请企业法人资格的条件已经符合法定要求。
现予以公证,认定XXX有限公司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公证日期:XXXX年XX月XX日公证员:XXX注意事项:1. 本公证书具有公证书据力,可作为法律文书使用。
2. 企业法人资格是企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条件,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相关法定责任和义务。
3. 公证处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但不对企业法人资格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承担责任。
4. 如发现有关企业法人身份丧失、被吊销等情况,请持证人员在最新公示的天数内到原公证处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5. 如对本公证书有异议,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公证书一式两份,申请人一份,本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证处联系方式:地址: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电话:XXXX-XXXXXXX邮箱:***************传真:XXXX-XXXXXXX公证处盖章:。
法人内部治理情况汇报
法人内部治理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公司要求,我对法人内部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汇报,现将情况详细说明如下:一、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公司内部各种治理机构的设置和运作机制。
目前,公司治理结构已经建立完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各个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明确,运作有效。
二、公司治理运作情况。
1.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在法定程序下召开了定期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2. 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成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董事会会议定期召开,决策程序合法,决策效果明显。
3. 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成员依法履职,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4.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了科学有效的管理,公司的内部运作秩序良好,管理规范。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尽管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但在实际运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1. 决策效率有待提高,部分重要事项决策时间较长,需要进一步优化决策流程,提高决策效率;2. 监督机制需要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力度不够,需要强化监督职能,确保公司运作合法合规;3. 高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需要进一步完善管理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公司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1. 优化决策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决策效率;2. 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确保公司运作合法合规;3. 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完善管理人员的选拔和考核机制。
四、结语。
公司治理是公司健康发展的基础,公司将继续加强治理结构建设,优化治理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稳健发展。
特此汇报。
此致。
敬礼。
法人治理情况汇报
法人治理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们:大家好!我是XX公司的法务部负责人,今天我将向大家汇报我公司的法人治理情况。
作为一家现代企业,法人治理是维护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过去一年里,我公司高度重视法人治理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确保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
首先,我们积极加强法规与政策的研究和学习,不断更新企业政策,确保公司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我们定期组织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以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
其次,我们建立了健全的法律合规机制,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合规稳健进行。
我们加强了合同管理,保证公司与合作伙伴之间的合同得到有效执行;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防止知识产权的损害和侵权行为的发生;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公司经济利益的监管,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杜绝财务失误和违规行为。
此外,作为法人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注重公司治理机制的建设。
我们完善了公司章程和治理架构,明确了公司各级决策机构的权限和责任;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有效运作机制,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最后,我们注重内外部的沟通与交流,与监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和政策变化,确保公司对法规的了解和遵守。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与员工的沟通,让员工了解公司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通过上述工作的努力,我公司的法人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公司在法律合规、内部控制、治理机制等方面得到了明显的提升,有效地降低了法律风险,保证了公司的持续发展。
当然,我们也清楚,法人治理工作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不断地改进和完善。
在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规体系,加强内部的风险防控,不断提升法务团队的能力和水平,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感谢领导和各位同事对法务部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为公司的法人治理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涉税法律案件判决文书(3篇)
第1篇行政判决书(2021)XX行终字第0001号原告: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三,职务: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四,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XX税务局(以下简称XX税务局)法定代表人:王五,职务:局长第三人:XX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XX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赵六,职务:主任会计师一、案件由来原告XX公司因涉税问题与被告XX税务局发生争议,不服被告作出的XX税行政处罚决定,向本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事实与理由(一)事实1. 2019年1月,原告XX公司向被告XX税务局申报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税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2. 2019年4月,被告XX税务局对原告XX公司进行税务稽查,发现原告存在以下涉税问题:(1)少列收入:2018年度,原告未将一笔应收账款500万元计入收入申报。
(2)虚列成本:2018年度,原告将一笔不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300万元计入成本申报。
3. 2019年5月,被告XX税务局依法作出XX税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原告少列收入500万元,虚列成本300万元,应补缴税款800万元,并处以罚款100万元。
4. 原告不服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向本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理由1. 原告认为,其未将应收账款计入收入申报,是因为该笔账款存在不确定性,且在申报时无法确认收入实现,因此不应计入收入申报。
2. 原告认为,其将不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计入成本申报,是因为该笔费用属于业务支出,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因此应计入成本申报。
3. 原告认为,被告XX税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且处罚金额过高。
被告XX税务局辩称:1. 关于少列收入问题,原告的辩解不能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应当将收入全额计入申报,不得少列。
2. 关于虚列成本问题,原告的辩解不能成立。
公司法律案件情况说明书(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1.1 公司简介XX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从事XX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员工人数50人。
公司成立以来,秉承“诚信、创新、共赢”的经营理念,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行业内的知名企业。
1.2 案件起因2019年5月,公司因与供应商XX公司发生合同纠纷,被XX公司起诉至法院。
案件涉及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方面,对公司的声誉和利益造成了严重影响。
二、案件经过2.1 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履行情况:XX公司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供货义务;(2)违约责任:XX公司是否构成违约,以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3)合同解除:合同是否可以解除,以及解除后的责任承担。
2.2 法院审理(1)一审法院审理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XX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供货义务,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判决XX公司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2)二审法院审理XX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3 案件调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调解。
但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调解未果。
三、案件结果3.1 一审结果一审法院判决XX公司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共计人民币XX万元。
3.2 二审结果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3 执行结果XX公司不服判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XX公司最终履行了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义务。
四、案件总结4.1 案件启示本案给公司带来以下启示:(1)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条款明确、严谨;(2)提高法律意识,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3)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降低经营风险。
4.2 经验教训(1)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避免因对方违约而遭受损失;(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避免因自身违约而承担法律责任;(3)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降低经营风险。
公司章程范本解析投资与融资决策的法律要求
公司章程范本解析投资与融资决策的法律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关注投资与融资决策对企业运营和发展的重要性。
在这个过程中,公司章程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因为它规定了公司的治理结构、决策程序和权力分配。
本文将通过对公司章程范本的解析,探讨投资与融资决策的法律要求。
一、公司章程的定义和重要性公司章程是公司法律实体设立后必须制定的重要文书,也被称为公司宪法。
它是规范公司内部组织和运作的基本法律文件,为公司治理提供了指导。
公司章程主要包含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企业形式、组织结构、权力分配、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职权等内容。
对于投资与融资决策来说,公司章程具有以下重要性:1. 确定投资与融资的权力和责任:公司章程规定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职权,明确了投资与融资决策的责任和权限。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投资策略、制定融资计划,并对相关决策进行监督和管理。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重大投资和融资决策进行审议和决定。
2. 确保投资与融资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章程中通常包含了公司的经营范围、投资限制、融资方式等规定,以确保投资与融资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公司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得超出自身经营范围进行投资和融资活动,避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 维护股东权益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章程中通常包含有关股东权益的规定,确保股东在投资与融资决策中的权益得到维护。
例如,公司章程可以明确投资者的退出机制和收益分配原则,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章程范本解析下面是一个公司章程范本的解析,重点关注与投资与融资决策相关的内容。
公司名称:xxx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xxx企业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投资与融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和实施公司的投资战略和计划;2. 决定公司的融资方式和金额;3. 对重大投资和融资决策进行审议和决定;4. 监督投资与融资决策的执行情况;5. ...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投资与融资决策具有最终决定权,包括但不限于:1. 审议和决定公司的投资和融资计划;2. 批准重大投资和融资决策;3. 选举董事会成员;4. 决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5. ...投资限制:为了确保投资决策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公司章程规定了投资的限制和制约条件。
原被告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诉讼书例子
原被告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诉讼书例子以下是 7 条关于原被告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诉讼书的例子:1. 你看啊,A 公司和 B 企业,这俩大家伙居然掐起来了!就为了那片地的归属,闹到法庭上去了。
这多像两头大象在争地盘呀!A 公司说那地是他们先盯上的,B 企业可不干,坚称自己有理有据。
哎呀呀,这戏可精彩了!例子:A 公司诉 B 企业土地使用权纠纷案。
2. 嘿呀,C 组织和 D 集团较上劲啦!一个说对方侵权,一个喊冤枉。
真像是一场龙争虎斗啊!这事儿闹得沸沸扬扬,大家都伸长脖子等着看呢。
难道他们就不能好好协商一下吗?例子:C 组织诉 D 集团侵权纠纷案。
3. 哇哦,E 公司和 F 商会杠上了!为了那笔合同款争得不可开交,简直就像两只猛虎在抢食。
E 公司怒气冲冲,F 商会也不甘示弱。
这可让法官咋判呀?例子:E 公司诉 F 商会合同纠纷案。
4. 哎哟喂,G 企业和 H 机构吵得火热呀!就因为一个项目合作出了岔子。
这像不像是两条船在海上撞了,都觉得是对方的错!两边那是各执一词,吵得人脑壳疼!例子:G 企业诉 H 机构项目合作纠纷案。
5. 妈呀,I 公司和 J 公司这是咋了呀!为了商标的事儿闹得不可开交,就跟两只斗鸡似的。
一个说对方仿冒,一个坚称清白无辜。
这事儿能有个定论吗?例子:I 公司诉 J 公司商标仿冒纠纷案。
6. 哎呀呀,K 组织和 L 企业也干起来了!为了市场份额争得头破血流,简直像两头狼在抢肉。
他们就不能各凭本事,非得闹到法庭?例子:K 组织诉 L 企业市场份额争夺案。
7. 哇塞,M 公司和 N 公司简直要破天了!就因为一个商业秘密泄露的事儿,吵得不可开交。
这就好比两个武林高手在争夺秘籍呀!真让人唏嘘!例子:M 公司诉。
法人治理检查总结汇报
法人治理检查总结汇报法人治理检查总结汇报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是XX公司法务部的XX,我今天向各位做一个法人治理检查的总结汇报。
首先我想简要介绍一下什么是法人治理。
法人治理是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授权或者设定人对法人行为进行监督、调整和指导的一种制度安排。
法人治理的目的在于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公司行为,维护公司的健康发展。
通过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明确权责,有效管理,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公司在规范治理的基础上,建立一系列制度体系,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我在过去一段时间,对我司的法人治理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以下是我对这次检查的一些总结和问题反馈:1. 公司章程的留存和保管工作不够规范。
公司章程是公司治理的基石,应该妥善保管和及时更新,以适应公司运营的变化。
2.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漏洞。
部分岗位职责划分模糊,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企业内部风险管理不够完善。
3. 公司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包括财务报表披露不透明、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关键岗位反洗钱职责不落实等。
4. 公司董事会决策和公司高层管理层透明度和问责机制有待加强。
董事会成员间沟通不畅,决策过程不透明,导致有关决策的信息流失和权力滥用。
5. 公司对股东权益保护不够重视。
股东会议召开不及时、不充分,股东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我提出了以下几个改进建议:1. 加强公司章程的管理和保管工作,定期检查更新公司章程,确保公司规章制度与公司实际运营相符。
2. 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公司整体治理水平。
3. 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与报表披露,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流程和信息披露制度,保障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
4. 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和高层管理层透明度和问责机制,加强董事会成员之间的沟通和信息共享,确保决策的科学合理性和透明度。
5. 注重保护股东权益,及时召开股东会议,加强与股东的沟通,保障股东权益不受侵害。
总之,公司的法人治理工作是公司发展的基石,我司在这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法人治理调研报告
法人治理调研报告法人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基石,关系着企业的持续发展和良性经营。
本篇文章将对法人治理的重要性、原则、模式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与分析。
通过深入探讨,希望能够提出一些建议,推动企业法人治理工作的进一步改进。
一、法人治理的重要性法人治理是企业自身管理的基础和保障,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首先,法人治理有助于明确企业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行。
其次,法人治理可以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护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此外,法人治理还可以规范企业决策和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
因此,加强法人治理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法人治理的原则企业法人治理应遵循一系列重要的原则,以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
首先,独立性原则要求董事会成员独立于企业管理层,能够独立行使职责和权力,避免利益冲突。
其次,公正性原则要求企业在决策和经营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各方利益得到保护。
再次,透明度原则要求企业披露足够的信息,确保内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清晰的了解。
此外,责任原则要求企业各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董事会对企业的决策和管理负责,股东对企业的投资负责,企业管理层对企业的经营负责等。
三、法人治理的模式目前,全球范围内法人治理的模式主要有股权分离模式和股权一致模式。
股权分离模式是指企业的股东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完全分离,实行股东代表制,通过董事会来管理企业。
这种模式强调了董事会的独立性和监督功能。
股权一致模式则是指企业的股东兼任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即通过股东会来管理企业。
这种模式强调了股东的权力,并追求股东经营企业的效率。
四、法人治理存在的问题尽管法人治理在企业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法人治理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成本和限制,对中小企业而言尤为明显。
中小企业面临着缺乏专业人才和资源的困境,导致法人治理难以有效落实。
其次,部分企业在法人治理中存在着治理结构不合理、内部控制不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导致企业内部决策的偏差和风险的积累。
公司章程范本审批稿
公司章程范本审批稿公司章程是一种对公司组织形式、管理制度、经营范围、权责关系等相关事项进行规定的法律文书。
章程的制定不仅是公司获得法人资格的必备条件,更是确保公司健康有序运营的重要依据。
以下是一份公司章程范本审批稿,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简称[公司简称]。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公司注册地址]。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列举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分为[注册资本分配方式]股,每股面值为[面值金额]人民币。
第五条公司股东本公司设立[股东总数]个股东,每个股东应认购[股东认购比例]的注册资本。
股东应按照一次缴纳或分期缴纳认购的注册资本金额。
第六条公司组织机构本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
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最终决策权。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七条董事会本公司设董事会,由[董事人数]人组成,其中包括:[列举董事人员姓名]。
董事任期为[董事任期],连选连任制。
第八条监事会本公司设监事会,由[监事人数]名股东或者其代表人组成,其中包括:[列举监事人员姓名]。
监事任期与董事一致。
第九条总经理本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第十条公司决策程序本公司决策程序遵循董事会决定制度,董事会议决事项应经董事简单多数同意。
第三章公司运营第十一条公司财务管理本公司设立财务管理体系,包括会计部门和财务分析部门。
公司应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财务活动,并定期进行财务报告。
第十二条公司年度报告本公司应于每年年底编制年度报告,并提交给相关监管机构。
第十三条公司资产本公司的资产由公司全体股东共同拥有,股东不得将公司资产用于非公司业务。
第四章公司发展第十四条公司扩张与投资本公司在扩张与投资时,应依法合规进行,并经董事会决议。
第十五条公司发展战略本公司应制定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明确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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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治理法律文书(一)公司章程(二)股东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的运作程序,以充分发挥股东会的决策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如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股东会审议决定议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股东会的职权第三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3)审议单独或者合并享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总数25%以上的股东或者1/3以上董事或监事的提案;(14)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5)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股东会的召开第四条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0日之内举行。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3)单独或者合并享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总数25%(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4)1/3以上董事认为必要时:(5)1/3以上监事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3)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第六条临时股东会只对会议召开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入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该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享有最多表决权股权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
第八条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股东。
拟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公司。
公司根据股东会召开前十日时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权额。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权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会;达不到的,公司在五日之内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经公告通知,公司可以召开股东会。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3)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4)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5)投票授权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6)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第十条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第十一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第十二条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代理人的姓名;(2)是否具有表决权;(3)分别对列入股东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4)对可能纳入股东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5)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6)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第十三条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经公证的授杈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议。
第十四条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由公司负责制作。
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享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权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第十五条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以及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会,并阐明会议议题。
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发出召集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如果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十日内没有发出召集会议的通告,提出召集会议的董事、监事或者股东可以在董事会收到该要求后两个月内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
召集的程序应当尽可能与董事会召集股东会议的程序相同。
董事、监事或者股东因董事会未应前述要求举行会议而自行召集并举行会议的,由公司给予股东或者董事、监事必要协助,并承担会议费用。
第十六条股东会召开的会议通知发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等原因,董事会不得变更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股东会召开时间的,不应因此而变更股权登记日。
第十七条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者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临时股东会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可以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会可以聘请律师出席股东会,对以下问题出具意见:(1)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章程》;(2)验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3)验证年度股东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的资格;(4)股东会的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程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第二十条股东会的提案是针对应当由股东会讨论的事项所提出的具体议案,股东会应当对具体的提案作出决议。
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应列出本次股东会讨论的事项,并将董事会提出的所有提案的内容充分披露。
需要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涉及的事项的,提案内容应当完整,不能只列出变更的内容。
列入“其他事项”但未明确具体内容的,不能视为提案,股东会不得进行表决。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内容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和股东会职责范围;(2)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3)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公司召开股东会,单独或合并享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总数的25%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依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会提案进行审查。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会提案列入会议议案的,应当在该次股东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第二十五条在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当就前次年度股东会以来股东会决议中应由董事会办理的各事项的执行情况向股东会做出专项报告,由于特殊原因股东会决议事项不能执行,董事会应当说明原因。
第二十六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第二十八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对所审议的提案可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其授权范围内对所审议的提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第二十九条股东会对所有列入议事日程的提案应当进行逐项表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年度股东会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对事项作出决议。
第三十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应当对每一个董事、监事候选人逐个迸行表决。
改选董事、监事提案获得通过的,新任董事、监事在会议结束之后立即就任。
第六章股东会的决议第三十一条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三十二条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2)发行公司债券;(3)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4)公司章程的修改;(5)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上述以外其他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第三十三条股东会决议应注明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所代表股权的比例、表决方式以及每项提案表决结果。
对股东提案作出的决议,应列明提案股东的姓名或名称、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
第三十四条股东会各项决议应当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保证决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
第三十五条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1)出席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权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3)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4)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6)股东的质询意见.建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7)股东会认为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六条股东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公司股东会记录的保管期限为自股东会结束之日起三年。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七条股东会的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要求。
第三十八条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有效性发生争议又无法协调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