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青年科教之星评选工作制度
北京林业大学-评优基本条件
本科生评优工作安排意见一、评优基本条件凡在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本科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奖学金评定年度内未受党、团、行政处分,各门必修课及选修课(包括体育课)全部合格,三、四年级非外语专业学生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报考六级资格(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均有资格申请各类奖学金。
在一学年内的校卫生检查中,同一宿舍卫生不及格累计三次以上,取消其所在班级优良学风班评选资格。
二、评优时间安排及程序:1、第一阶段:9月17日-9月22日,学院成立评优管理小组和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学生先填写本科生信息采集、家庭贫困学生认定,对各学生学习成绩及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统计、整理。
2、第二阶段:9月23日-10月11日,院召开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会,具体落实,明确要求。
班主任组织本班召开评优主题班会,对照“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进行评选。
通知入选学生进行相关表格填写,并将评选结果(经班主任本人签字)报送学院评优工作小组。
3、第三阶段:10月14日-10月15日,学院对学生申报情况和班级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形成评优结果(初稿),并提交学院评优领导小组审核.4、第四阶段:10月16日-10月23日,对评优结果(初稿)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5、第五阶段:10月25日,将公示后的最终评优结果上报学校学生处。
6、第六阶段:10月28日-11月8日,学生处对各学院的上报名单进行整理、复审,由校评优管理委员会进行最后审批。
三、各类奖、助学金评定标准、金额及比例评定标准:各类奖学金评定标准统一根据北林学发[2006]62号文件:《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见《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013年7月制)执行,我院以综合分为标准.A.专项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国家奖学金:奖励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见《北京林业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实施办法》。
北京林业大学中青年教师学术交流促进项目实施-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北京林业大学中青年教师学术交流资助项目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拓展我校中青年教师的学术视野,鼓励他们及时掌握国际最新学术动态、获取学科前沿知识,提高他们的科研水平,为今后培养和造就一批新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奠定良好基础,学校决定设立中青年教师学术交流资助计划。
一、资助对象学校计划每年从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会议在国外举行)的中青年教师中择优选拔并给予资助。
目前已主持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的教师不在资助范围。
二、资助条件申报资助项目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教学科研能力。
3、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
4、本人目前没有主持各级科研项目(新进教师科研启动项目除外)。
5、会议名称须被ISTP检索系统检索;或会议名称不能被ISTP 检索系统检索,但在国际上某一学术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且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大会收录,或被大会邀请做特邀报告。
三、申报程序1、参加会议之前,申报人应首先填写《北京林业大学中青年教师学术交流资助计划申请表》,报校人事处,同时提供会议通知(或邀请函)、会议检索证明材料及论文被大会收录的相关证明材料。
2、会议名称被ISTP检索系统检索,且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大会收录的,被大会邀请做特邀报告或分组报告的,根据单位推荐情况,随时审批。
会议名称不能被ISTP检索系统检索,但在国际上某一学术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每年底在项目申报时由单位推荐,人事处汇总当年所有申报情况,提交学校审批。
同一单位每年资助人数不超过1人。
四、资助金额对于获得本项目资助的中青年教师,学校承担其国际会议的会务费、往返路费、住宿费(会议地点在国内的按照财务处差旅交通、住宿报销标准和管理办法核销,出国人员参照《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核销)。
五、学术交流成果显示会议结束后,参会教师应向学院、学校人事处提交一份学术交流情况的总结报告,并在一个月内、在适当范围内开展一次学术报告。
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条例
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条例为纪念我国桥梁工程奠基人、杰出的科学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茅以升先生,鼓励青年科技工作者奋发进取,促进青年科技人才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本奖定名为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
第二条评选对象及范围: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团体、基层组织及北京地区科研、生产、教学系统的科技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第三条评选标准:候选人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科学道德与学风,并在业务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思想和见解,发表后被公认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2、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勇于创新,做出重要贡献,并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3、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新技术推广中成绩显著,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重要贡献。
第四条授奖名额:本奖每一年评选一次,每届授“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人数15名。
第五条推荐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各团体、基层组织及北京地区各科研、生产、教学单位,均可推荐受奖人选,填报“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申报表及有关文字说明材料,经受奖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市科协“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
第六条评审机构与审批: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负责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三人,委员若干人。
评审工作设立若干学科评审组。
评审结果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报北京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会审批并备案。
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日常工作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人事部负责,北京科技咨询中心承办。
第七条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以精神奖励为主,并辅之以物质奖励。
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奖牌和奖金,并通报获奖者所在单位和有关单位。
第八条评奖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标准,依靠专家,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宁缺毋滥。
发现弄虚作假者,撤销奖励并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推荐与评审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北京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
北京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
在职学位提升和课程进修项目实施办法
为提升我校青年教师的学位层次,优化知识结构,进一步拓宽青年教师的专业领域,提升教学科研能力,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选拔计划和资助条件
学校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学科研的需要,每年择优选拔中青年教师在非本校的“985”、“211”等院校或科研院所中的国家级重点学科、优势专业或知名导师门下在职攻读学位或单门课程进修,予以经费资助。
二、选拔原则
在职学位提升和课程进修项目人员的选拔要以各院(部)师资培养规划为依据,以坚持工作需要、专业对口、不影响学院正常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为原则,各级重点学科、重点建设的专业、新办专业的教师优先考虑。
三、选拔程序
本项目人员的选拔须符合《北京林业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暂行规定》的要求。
每年年底前,各院(部)在本年度入学攻读学位和下一年度计划单门课程进修的教师中选拔推荐进入本项目。
入选项目的人员须填写《北京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学位提升和课程进修项目申请表》,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学校人事处审核,并经学校审批后执行。
四、资助方式
经学校批准进入学位提升或课程进修项目的人员,学校承担其全部学费。
学费资助分两次进行,入学报到时资助1/2,获得学位或课程结业后再资助另外1/2。
五、工资待遇
在职攻读学位规定学制期间,国家基本工资和校内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全额发放,所在单位可按完成教学科研等任务的情况发放绩效工资中的任务津贴和业绩津贴。
六、附则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2
北京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在职学位提升和课程进修项目申请表。
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汇报人:2023-11-26•评选目的和评选原则•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评选组织和评选程序•评选标准和评选方法•评选结果公示和表彰奖励•评选纪律和监督机制•实施方案总结和展望目录01评选目的和评选原则评选目的1. 表彰先进2. 树立榜样3. 推动教科研发展评选原则1. 实绩为主2. 公开公平3. 民主推荐4. 注重创新02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评选范围每位教师只能申报一次,不能重复申报。
01 02 0301 02 03 0403评选组织和评选程序成立评选委员会01确定评选标准02发布评选通知03申报材料审查申报人需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研究成果、教学业绩、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材料。
评选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接受监督和异议。
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候选人的学术研究、教学业绩、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提出建议名单。
评选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公示情况,进行最终审定,确定教科研先进个人名单。
对评选出的教科研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科研工作,提高学校整体教科研水平。
候选人公示最终审定表彰奖励专家评审04评选标准和评选方法社会服务参评个人在公益活动和社会服务中的表现等。
团队协作参评个人在团队中发挥的作用,与同事的合作能力等。
学术道德参评个人遵守学术规范,不抄袭、不造假等。
科研成果参评个人在科研项目中的贡献,发表论文的质量和数量,获得教学质量参评个人在教学工作中的表现,学生的评价,以及教学成果等。
自荐和推荐由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个人进行评审,评审过程要公正、公平、公开。
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和异议处理表彰和奖励01020403对于评选出的教科研先进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允许参评个人自荐,同时接受其他人的推荐。
评审结果将在网上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异议处理。
05评选结果公示和表彰奖励在评选结束后,将通过会议、网站、微信等渠道进行评选结果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中国林业青年科技奖实施细则
中国林业青年科技奖实施细则一、为做好"中国林业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根据《中国林业青年科技奖条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奖励宗旨:中国林业青年科技奖旨在林业行业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或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促进我国林业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表彰奖励在林业科技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政治思想、科学道德与学风好,在青年同行中可为榜样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人数:由各推荐单位组成专家评审组,根据《中国林业青年科技奖条例》的有关规定遴选推荐1~2名候选人上报。
各单位要特别注意推荐那些工作在科技第一线和基层单位的林业青年科技工作者。
四、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一)推荐单位的评审工作报告(包括:推荐程序、人数、评审情况等)。
(二)评审组专家名单。
(三)每位推荐人材料。
1.中国林业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原件一份,复印件六份(均需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2.专家推荐意见表:每位被推荐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三位专家除一位为本单位专家外,另外两位要求是与被推荐人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
专家推荐表各一式四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3份)。
3.有代表性的成果(不超过三项)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四份, 著作附样书一部。
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
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
取得社会和经济效益应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
被推荐人的材料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四册),其余3份推荐表(其中1份为原件)一同上报。
4.候选人简表,由候选人填写,复印15份。
(四)被推荐人事迹材料一份,由推荐单位如实撰写。
对政治思想、科学精神和学风方面的内容应有具体实例(1000字左右),并加盖推荐单位及所在单位公章。
五、评审与审批程序:由国家林业局人事教育司与中国林学会聘请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拟定获奖名单。
北京林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制实施办法(试行)
北京林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制实施办法(试行)为加强新进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充分发挥老教师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的示范和帮带作用,学校从2009年起,实施为新进青年教师配备导师的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工作,提升青年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一支高水平的青年教师队伍,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通过实施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制,帮助青年教师尽快完成角色转换,熟悉教学科研,树立师德师风,提升业务技能,确立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为快速成长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培养对象培养对象主要为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每年新入校的没有高校教学经验的专任教师。
我校其他岗位转入教师岗位系列的青年教师也须按本办法实施导师培养制。
三、导师选任条件1、聘任在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教龄在10年以上;2、具有良好的师德和优良教风,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对工作认真负责;3、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实践经验,有一定的学术造诣,能够对青年教师进行有效指导;4、有条件的学院(部)可聘请校外知名专家联合担任导师。
四、导师基本职责根据所指导青年教师的具体情况,制定培养计划;1、进行师德教育,帮助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念,传授科学的教育思想,培养青年教师实事求是、严谨踏实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2、指导青年教师参与课堂教学、专业建设、课程建设,通过检查青年教师备课、试讲、旁听、观摩等手段,强化教学各个环节的训练,帮助青年教师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3、指导青年教师参与学科建设,融入学科团队和科研团队;帮助青年教师全面了解所在学科科研情况、合理选择研究方向,培养其申请研究课题,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4、协助学院(部)安排并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实践工作,提高其实践能力。
五、青年教师培养要求主动接受导师在思想、业务方面的指导,虚心求教、勤奋好学,认真完成培养计划内容;1、完成导师制定的课程选修、知识学习、科学研究(含教学研究)和实践学习等任务,如实填写《北京林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培养记录本》;2、在导师的指导、安排下,每学期至少听课15学时(主要听取北京市教学名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奖等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讲授的课程),并且配合导师做好课程的助教任务;3、在导师指导下,掌握所承担或将要承担讲授课程的结构和内容,学会根据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内容、选定教材、开展教学活动;4、在导师指导下,选择科研方向,进入研究团队,参与科学研究,学习科研经验,掌握科研项目申请和开展科研活动的方法,提升科研能力。
北京林业大学第四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标准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第四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标准为进一步做好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将评选标准等进行详细规定,具体如下:一、科研成果(科技作品及论文等)获奖情况(占总分值的20%)1.国家级科研成果指由国家评定公布的获奖科研成果(如“挑战杯”大赛等)。
2.省(部)级科研成果指由省(部)评定公布的获奖科研成果。
3.校(市)级科研成果指由学校(市)评定公布的获奖科研成果。
4.所有获奖证书的认定均须以发奖单位所盖公章为准;5.按名次决定成绩的科技学术竞赛,第一名对应一等奖,第二、三名对应二等奖,第四、五、六名对应三等奖;6.同一项目获多种奖励的,只以最高奖计算一次;7.若获奖成果是合作项目,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如与其他教师合作,该研究生获得其相应排名得分;8.获奖成果第一完成人及本人单位必须是北京林业大学;9.选手需提供相应证书或者相关证明。
表1 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表二、获国家专利(占总分值的20%)1.专利获准以收到正式的专利或合格通知书证书为准(申请专利证明,如果是受理通知书,不计入专利加分;如果是初审合格通知书,计入专利加分),若该专利获得其他科研比赛奖励的,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2.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3.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视为实用新型专利权。
)4.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5.获奖成果第一完成人及本人单位必须是北京林业大学。
表2 研究生获得专利计分表三、学术论文及著作情况(占总分值的30%)1.同一篇论文若被期刊或者会议论文集收录,以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
2.不同级别的不同论文按篇数累计加分。
3.中文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 ,/forbid.jsp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CSSCI ,/cssci_qk.htm )及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中指定的学术期刊,以发表的学术论文见刊当年标准为依据。
北林学者青年拔尖人才申请
北林学者青年拔尖人才申请1.引言1.1 概述北林学者青年拔尖人才申请是指北林大学为培养和选拔优秀青年人才而设立的一项重要计划。
作为北林大学的顶尖学术人才选拔计划,该申请项目旨在通过选拔、培养和支持杰出的青年学者,为北林大学的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在当今快速发展和竞争激烈的学术环境中,吸引和培养青年才俊是每个高等学府的重要任务。
北林学者青年拔尖人才申请项目正是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该项目的推出旨在鼓励更多优秀青年学者积极参与科研工作,不断提升学术造诣和创新能力。
通过北林学者青年拔尖人才申请项目,北林大学为青年学者提供了一个独特的机会,使他们能够在学术研究领域得到更多的支持和资源。
一方面,该项目为申请者提供了丰厚的科研经费和实验设备,以便他们能够开展高水平的研究工作;另一方面,申请者还可以获得北林学者团队的指导和交流机会,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研究水平和学术能力。
此外,北林学者青年拔尖人才申请项目还注重培养学术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能力。
申请者们将有机会参与多项学术活动和研讨会,与来自不同领域的优秀学者进行深入交流,共同探讨学术问题。
这种交流与合作的机制将为青年学者的学术成长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总之,北林学者青年拔尖人才申请项目对于培养和选拔优秀青年学者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该项目,北林大学致力于发现和培养更多的青年才俊,并激励他们在学术道路上不断追求卓越。
我们相信,北林学者青年拔尖人才申请项目将为北林大学的学术发展和人才储备做出积极贡献。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编写:文章结构:本文将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进行讨论。
引言部分:引言部分将针对北林学者青年拔尖人才申请这一主题进行概述,明确本文的目的和意义。
首先,我们将简要介绍北林学者青年拔尖人才申请的背景和目标,并强调本文的研究重点。
然后,我们将对文章的结构进行阐述,明确每个部分所要涵盖的内容。
最后,我们将明确本文的目的,即通过对北林学者青年拔尖人才申请的深入研究,探讨其对学术界和社会的影响,为相关人才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林学院2019年评优奖项评选细则
林学院2019年评优奖项评选细则各班级:根据《北京林业大学2019年评优工作安排意见》、《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北林学发〔2006〕62号,2017年7月修订)等文件及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我院2019年评优奖项评选细则如下:奖学金基本条件凡在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本科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奖学金评定年度内未受党、团、行政处分;各门必修课及选修课(包括体育课)全部合格,三、四年级非外语专业学生英语四级425分以上(社会类助学金除外),均有资格申请各类奖学金。
在一学年内的校卫生检查中,同一宿舍卫生不及格累计三次以上,取消其所在班级优良学风班评选资格。
北京林业大学共有四类奖学金,分别为:(一)专业奖学金:奖励林业行业等长线艰苦专业的学生;(二)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全面发展,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三)单项奖学金:奖励在学术、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等单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四)专项奖学金:国家及社会各界在校内设立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奖励优秀学生的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国家级】奖励标准:8000元/人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6)自立自强,助人为乐,爱护公物和国家财产,身心素质良好;(7)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8)学生(除梁希班外)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排名均需位于前10.00%(不四舍五入);梁希班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排名均需位于前20.00%(不四舍五入)。
(9)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排名超出第8条规定的范围,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北京林业大学杰出青年人才计划项目
基层党支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3.学院审核意见
(学院综合考察申请人教学科研、团队建设、发展潜力以及培养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对 其培养目标和作用发挥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
是否同意推荐: □是
□否 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五、考核指标及项目进度安排
1.考核指标 2.项目进度安排
六、申请者承诺及所在学院审核意见
1.申请人承诺
本人承诺对填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如果获批北京林业大学杰出青年人才计划项目培 养,我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按计划开展工作,并达到预期目标。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2.基层党支部意见
现有的基础团队人员实验条件等二立德树人成效近五年开设课程情况为本科生讲授门课程总计学时共有人次选学为研究生讲授门课程总计学时共有人次选学近三年每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平均分近五年指导研究生情况指导博士生
北京林业大学杰出青年人才计划项目
申
请
书
申 请 人: 联系方式: 所在学院: 填表日期:2019 年 月 日
自 我 陈 述
二、立德树人成效
近五年,开设课程情况 为本科生讲授( 为研究生讲授( )门课程,总计( )门课程,总计( )学时,共有( )学时,共有( )分。 )人 )人 )人次选学 )人次选学 □是 □否
近三年每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平均分( 近五年,指导研究生情况 指导博士生:毕业( 指导硕士生:毕业(
成果介绍: (在创新、突破、示范、引领等方面的作用以及产生的效益。不超过 500 字。)
四、今后工作设想
结合研究方向,明确通过项目培养在立德树人、科研创新、学科建设、团队建设、社会服务、文化 传承创新、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的预期成效及个人成长目标。 (不超过1500字)
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开展 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
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开展“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单位:为大力实施首都人才发展战略,表彰在首都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人才专项表彰奖励项目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京发[2007]2号)及北京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关于开展第十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评选活动的通知》(京组通[2008]66号)的要求,我校将开展“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以下简称“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推荐活动,有关推荐、评审等工作,按照《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评选表彰办法》执行。
有关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实施原则加强创新型、领军型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1、按照《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评选表彰办法》的具体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好实施工作;2、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将最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特别注意保证在一线岗位工作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二、推荐范围1、凡在北京地区工作,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且评选当年1月1日在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均可参加“有突出贡献人才”的评选。
2、“有突出贡献人才”的参评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五年内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有突出成就和贡献。
3、曾获得“有突出贡献人才”称号,在近五年内又取得创新性成果的人员,可推荐参加评选。
三、推荐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按规定参加“有突出贡献人才”的推荐和评选:1、在科学研究(含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系统性或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应用成效。
2、在工程技术领域(含工业、农业、医疗卫生、环境工程、建筑工程等)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及技术应用和推广中,创造性地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或自主开发新技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新进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实施办法为促进新进教师的快速成长,鼓励青年教师及时制定个人事业发展规划,在事业起步阶段得到有力支持,学校决定实施新进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计划学校每年从新进教师中选拔培养对象,每人给予科研启动资助,金额为2-8万元(社会科学2-3万元,自然科学8万元以内)。
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科学研究初期启动、发表科研论文、出版专著、学术会议等。
项目执行期为二年。
项目执行期内,发表与项目内容相关的论文须以北京林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二、申请对象与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恪守科学道德,学术思想活跃、研究基础良好,具有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发展潜力。
2、当年来校工作的专任教师或专职科研人员,年龄原则上40岁以下。
3、科研启动项目需立足学校学科发展需要,研究内容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三、项目申请与评审程序1、青年教师提出申请,填写《北京林业大学新进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表》,由院系审核汇总后报人事处。
计划要符合岗位要求、符合自身特点、研究目标明确、切实可行。
2、人事处将集中组织答辩和专家审议,并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和项目需要确定资助名单、资助金额,3、经学校审批,公布资助结果,签订《合同书》,并下拨经费。
四、项目管理1、项目实施部门为人事处,项目管理部门为科技处,项目经费按照我校科技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科研启动经费各项支出比例严格参照我校科技处科研经费相关规定执行(制定经费预算时,请查询科技处网站)。
3、受资助教师在资助期内应至少以北京林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SCI或2篇EI收录的学术论文 (人文社科类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城市规划与设计或风景园林学专业的至少全文发表2篇CSCD核心库期刊、《风景园林》、《中国园林》学术论文)。
论文考核指标须与经费资助金额匹配。
会议论文不计入论文数量。
北京林业大学第二届学术之星评选活动工作安排.doc
关于举办北京林业大学第七届研究生辩论赛的通知各学院研究生会: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辩论赛秉承“弘扬校园文化,展现自我风采,启发思辩智慧,规划美好未来”的宗旨,至今已成功举办了六届比赛,历届比赛为广大研究生同学提供了思想交流、施展才华、彰显气质的平台,充分展示了我校研究生的风采,在研究生群体中引起了广泛影响.在沿承前六届比赛的基础上,决定在第十八届研究生学术文化节期间举办“北京林业大学第七届研究生辩论赛”活动。
本届辩论赛的主题是“思∙辩",旨在思则格物,辩则致知,继承发扬,立志成才。
现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13年10月21日—2013年11月18日二、活动主题:思∙辩三、活动组织:ﻩ主办单位:北京林业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承办单位: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委员会协办单位:各学院研究生委员会四、活动形式:本次辩论赛采用单淘汰制,共设四轮比赛。
七强赛及四强赛由院级研究生会负责,半决赛及决赛由校研究会负责。
五、活动进程及说明相关说明:1、学院选拔选拔时间:10月23日-10月26日选拔对象:包括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包括非定向、在职及委培养)。
每学院选拔一只队伍,包括领队一名,负责相关联系及保障工作,辩手4-6名。
选拔方式:选拔方式不限,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开展,提倡采用院内比赛的形式。
选拔结果:以学院为单位将选拔的学院代表队名单以电子版形式于10月26日晚10点前发至本届辩论赛专用邮箱:,过期视为放弃.2、七强赛与四强赛抽签:七强赛10月27日晚8点主楼211四强赛11月3日晚8点主楼211比赛:七强赛 10月28日—11月2日四强赛11月4日—11月7日组织:抽中反方的学院研会具体负责比赛现场安排、评委、主持、宣传等事宜。
评委可由各学院团委老师及历届优秀辩手担任(不可由参赛两学院的老师或同学担任)。
校研会对筹办学院提供适当经费支持.胜负:评判严格按照评判表给分,由最终计分评判胜负、评选最佳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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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青年科教之星评选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推进北京市总工会关于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的落实,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推进我校人才强校发展战略,提高青年教师整体素质,校工会、校青年教师工作委员会联合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宣传部等单位定期开展北京林业大学“青年科技之星”评选,为了更好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指导思想
第一条通过评选青年科教之星,表彰奖励在学校科技创新和教学中有突出成绩的青年教师,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青年教师科技发明、改进教学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营造良好的科研创新和教书育人氛围以及凝聚人才的环境,促进学科后备学术骨干培养,为推进我校向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二条为了使青年科教之星评选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在每次评选时,设立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专家小组。
第三条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校工会、人事处、科技处、宣传部、各学院科研副院长以及校青年教师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组成。
评审专家小组由校内外知名专家组成;
第四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负责具体工作。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五条本校年龄小于45周岁(含45周岁)的在岗青年教师(包括科研以及实验岗位人员),但具有教授职称的青年教师除外。
第十四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求真务实,乐于奉献,无科研不端行为。
第六条在上两学年里,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中取得了突出的业绩,包括:
1.获得省部级以上有关科研、推广以及科普等方面奖励;
2.在自然科学理论和技术研究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
3.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
4.在科研成果推广和转化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5.在科研课题申请以及科技协作等方面取得突破。
第四章评选时间及有关规程
第七条青年教师科教之星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设立青年科教之星10名,设提名奖若干名。
第八条青年教师科教之星的评选共分为六个阶段。
第九条第一阶段为组织准备阶段。
成立领导小组、专家小组,下发评选工作通知。
第十条第二阶段为推荐候选人及演讲阶段。
各单位根据青年教师两个学年来的科研教学情况按照名额分配推荐候选人,各学院要安排候选人在学院作学术报告演讲,如本单位无适宜人选可不推荐。
第十一条第三阶段为候选人材料上报阶段。
推荐候选人必须认真填写推荐表,并附有关业绩材料,如发表的著作封面、论文首页复印件,以及成果鉴定书、奖励证书、科研项目通知等复印件等。
第十二条第四阶段为专家审阅候选人材料阶段。
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对候选人进行第一轮打分。
第十三条第五阶段为候选人答辩评审阶段。
凡经评审领导小组初审通过者,将通过校园网公布。
答辩次序由本人抽签决定。
参加答辩的被推荐人应准备多媒体,答辩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前10分钟答辩内容包括自己的研究方向、两学年内的工作进展和成果以及未来学术发展目标等,后5分钟内容主要演讲自己的为人师表、学术道德科学精神或感人的一件事例。
第十四条第六阶段为评定及表彰阶段。
专家小组根据审阅材料和答辩的合计分数,评选出青年科教之星。
对于当选“青年科教之星”、“青年科教之星”提名奖的青年教师,学校将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同时通过校园网、电视、广播以及宣传橱窗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向全校师生展示他们的科研方向、成果和风采。
学校
青年教师工作委员会要组织安排本届当选为北京林业大学“青年科技之星”的青年教师,在全校作学术报告演讲答疑。
第五章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如在评选过程中遇到本办法未规定的事宜,有当此评选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讨论决定。
第十六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校工会和青年教师工作委员会。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07年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