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环保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加强公路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安全、工程质量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公路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安全环保管理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安全环保管理小组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环保负责人等。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环保知识培训。
2. 新员工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环保培训后方可上岗。
四、安全施工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公路工程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规。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五、环境保护措施1.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噪音、粉尘和废弃物的排放。
2. 合理规划施工用地,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 施工废水和废弃物必须经过处理后才能排放。
六、事故应急处理1.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坍塌、中毒等可能发生的事故。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监督检查与考核1. 安全环保管理小组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并记录在案。
八、信息报告与记录1. 建立安全环保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
2. 详细记录安全环保事故和处理结果,定期进行分析和总结。
九、持续改进1. 定期评估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不断进行改进。
2.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对于有效的建议给予奖励。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全环保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须经安全环保管理小组审议通过。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规划和调整,并且确保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要求。
公路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公路环保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环境、绿化公路,规范管理,检查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畅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以及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倡导绿色出行,坚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优先原则。
第三条公路环保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工作人员。
第四条公路环保管理工作分级负责,由国家、省、地、县四级公路管理机构履行各自职责。
第五条公路环保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路环境监测、管理和技术支持体系,制定公路环保发展规划,定期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第六条公路环保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路环境风险评估体系,及时发现风险点,强化风险管控。
第七条公路环保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路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众公开环保信息,接受监督。
第八条公路环保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环保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培养环保习惯。
第二章环境保护第九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加强公路沿线生态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第十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公路工程建设、维护和管理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环保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
第十一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公路周边土壤、水源、大气等环境的监测,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并采取措施消除。
第十二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对公路环保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三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绿化、治理、保护等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环保事业。
第十四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处置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对环境污染、破坏公路绿化等不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卫生管理第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公路沿线卫生管理工作的督导,保障公路沿线卫生环境的整洁、有序。
公路工程监理环保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监理环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监理环保管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路工程监理环保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路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加强环保管理,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条公路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环保责任,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
第二章环保管理机构第五条公路工程监理单位应设立环保管理机构,负责公路工程的环保管理工作。
第六条环保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环境保护计划、监测环境质量、跟踪环境影响、制定环保预案等。
第七条环保管理机构设立环保管理人员,具备环保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环保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环保培训,提高环保管理水平。
第三章环保管理制度第九条公路工程监理单位应制定环保管理制度,明确环保管理工作的内容、要求和责任。
第十条环保管理制度应包括:环保监测、环境评价、环保监督等内容。
第十一条环保管理制度应与公路工程建设规划、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相关制度相衔接。
第四章环境保护计划第十二条公路工程监理单位应编制环境保护计划,明确环境保护目标、措施和责任。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计划应根据公路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充分考虑环境影响。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计划应报送相关部门审批,并在施工前得到批准。
第五章环境影响评价第十五条公路工程监理单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公路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预测。
第十六条环境影响评价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价结论应公开透明。
第十七条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应作为环保执照审批的依据。
第六章环保监测第十八条公路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环保监测系统,对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
第十九条环保监测应包括大气、水质、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测。
第二十条环保监测结果应及时公布,对监测结果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七章环境保护预案第二十一条公路工程监理单位应制定环保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进行预案编制。
公路工程环保工作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环保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路工程环保工作的管理,确保公路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和谐共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公路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公路工程环保工作管理应该遵循“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不断提高公路建设和运营的环境保护水平。
第四条公路工程环保工作管理应该与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相一致,充分保障公路工程环保工作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第五条公路工程环保工作管理应该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推动公路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合理规划项目建设方案,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第七条公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该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价报告要求真实、客观、科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八条公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该提交给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并根据审批意见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九条公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该向公众和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和评价。
第三章施工阶段环保管理第十条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应该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相关环保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应该设立环保专责部门,负责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十二条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应该加强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的维护,确保施工过程中环保设施和设备的有效运行。
第十三条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应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对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环境问题。
第十四条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应该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职工环保意识和环境责任意识的培养,促进职工自觉参与环保工作。
第四章运营阶段环保管理第十五条公路运营单位应该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制定环保工作方案,明确环保工作责任和目标,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公路工程环保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环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实现公路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公路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监督管理负责。
第四条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第五条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在项目前期阶段,应当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对公路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第六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应当明确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其预防和减轻措施。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合理选址、选线,优化工程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八条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环境保护目标和具体措施,并将其纳入公路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
第三章环境保护措施第九条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并将其纳入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条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物进行有效处理,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公路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保护环境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的单位、部门及人员。
三、管理原则1、依法依规。
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科学规划。
在公路工程建设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
3、技术先进。
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节约资源。
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浪费,促进循环经济。
5、公开透明。
公布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6、持续改进。
定期评估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四、主要内容1、环境影响评价在公路工程建设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包括生态保护、水土保护、大气污染控制等各方面的环境保护措施。
评估结果需报相关部门审核。
2、环保设施建设在公路工程建设中,要建立环保设施,包括垃圾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等,确保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3、污染防治措施对于可能产生污染的工程,需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包括尘土控制、噪声控制、排水排污等,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4、生态恢复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应尽量减少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并在工程完工后进行生态恢复,恢复原有植被和土地功能。
5、资源节约利用在公路工程建设中,要节约资源,合理利用土地、水资源、能源等,减少浪费,促进可持续发展。
6、环保宣传教育加强对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相关人员对环保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形成社会共识。
五、监督检查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公路工程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罚。
2、单位应配合监管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3、社会公众可通过举报电话等渠道对环保问题进行监督,监督部门应及时处理。
六、责任追究对于违反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单位及个人,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严格追究责任,包括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措施。
七、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需经领导审批。
山东高速环保管理制度
山东高速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公司成立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环保政策、规划和监督执行。
2. 各下属单位应设立环保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环保日常管理工作。
三、环保规划与实施1. 公司应制定年度环保工作计划,并根据国家环保政策和公司发展需要进行调整。
2. 各下属单位应根据公司环保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四、污染预防与控制1. 公司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2.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废水、废气等,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五、环境监测与信息报告1. 公司应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
2. 对监测结果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上级环保管理部门。
六、环境风险管理1. 公司应识别和评估环境风险,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七、环保培训与教育1. 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2. 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责任感。
八、环保设施与设备管理1. 公司应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2. 对于环保设备的设计、采购、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标准。
九、环境影响评价与审批1.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中的要求。
十、奖惩制度1. 对于在环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十一、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高速公路监理环保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监理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高速公路建设与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与环境质量同步提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监理、运营的单位及个人。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高速公路环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环保政策、监督执行情况。
2. 监理单位应设立环保监理组,配备专职环保监理工程师,负责日常环保监理工作。
三、环境保护措施1. 施工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制定相应的环保措施。
2. 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噪音污染,控制废水、废气排放。
3. 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周围生态环境,避免对野生动植物栖息地造成破坏。
四、环境监测与报告1. 定期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噪音等。
2. 监理单位应记录监测数据,并定期向环保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五、应急管理1. 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响应、事后处理等。
2. 监理单位应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六、培训与教育1. 对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所有人员进行环保法规和操作规程的培训。
2. 加强环保意识,确保每位员工都能遵守环保规定,执行环保措施。
七、监督检查1. 环保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环保检查,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八、信息公开与沟通1. 建立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高速公路建设的环保情况。
2. 建立沟通机制,鼓励公众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环保监督。
九、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环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环保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确保其符合具体的工程特点和环保要求。
公路工程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环保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环保设施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公路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公路工程的环保设施的管理,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设计、施工、验收、运营和维护等环节。
第三条公路工程环保设施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现环境保护与公路建设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各方应依法履行环保设施管理职责,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发挥作用。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第五条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进行,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并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
第六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包括环保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维护等内容,并对环保设施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论证。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定环保设施建设方案,并报送相关部门审批。
第三章环保设施设计第八条公路工程环保设施设计应符合国家环保法规、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第九条环保设施设计应包括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噪声防治、水土保持等方面,并制定相应的施工组织和运行管理措施。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相关法规,编制环保设施设计文件,并报请相关部门审查。
第四章环保设施施工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环保设施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环保设施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施工监理,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施工环境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送相关部门。
第五章环保设施运营和维护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发挥作用。
高速公路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加强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高速公路的管理单位、运营单位以及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和个人。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高速公路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标准和监督执行。
2. 高速公路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维护、环境监测和应急处理。
三、安全管理1. 定期对高速公路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安全隐患。
2. 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 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四、环境保护1. 高速公路建设应遵循环保原则,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 加强对高速公路周边环境的监测,防止污染。
3. 推广使用环保材料和技术,减少高速公路运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五、应急管理1. 制定高速公路安全环保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处理、环境污染应对等。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监督检查1. 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环保工作进行自查,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2.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报告整改结果。
七、教育培训1. 对高速公路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环保知识培训。
2. 加强对公众的安全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环保意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高速公路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须经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布。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高速公路项目环保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项目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高速公路项目在规划、建设、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行为,确保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单位和个人。
二、环境保护原则1.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 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
3. 坚持公众参与,提高环保意识。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环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环保工作的统筹和监督。
2. 明确各参建单位的环保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四、规划设计阶段环保要求1. 项目规划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避免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影响。
2. 设计阶段应采用环保材料和技术,减少污染。
五、施工阶段环保措施1. 施工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施工环保方案。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如防尘、降噪等。
六、运营阶段环保管理1. 建立运营期环境监测体系,定期监测空气质量、水质等环境指标。
2. 定期对运营设施进行环保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七、环境风险管理1. 识别项目可能面临的环境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 定期组织环境风险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八、环保宣传与培训1. 加强对项目参建人员和运营人员的环保教育和培训。
2.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环保知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九、监督检查与考核1. 定期对项目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建立环保考核机制,对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环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环保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基本的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高速公路环保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高速公路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各个阶段。
3. 高速公司及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执行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高速公路环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环保政策,监督环保措施的实施。
2. 设立环保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环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执行。
三、规划与设计1. 在高速公路规划和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环保因素,优先选择对环境影响最小的方案。
2. 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
四、建设阶段1.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施工环保规定,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噪音、粉尘和废弃物排放。
2. 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生态环境,如设置围挡、覆盖防尘网等。
五、运营阶段1. 加强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的建设和维护,提高绿化覆盖率,减少噪音和粉尘污染。
2. 定期监测高速公路周边环境质量,确保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六、维护与应急1. 建立高速公路维护环保制度,确保维护工作不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2. 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措施,减少污染。
七、监督检查1. 高速公司应定期对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培训与宣传1. 对高速公路工作人员进行环保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2.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高速公路环保的重要性,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高速公司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由环保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布。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路工程监理环保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监理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公路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工程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公路工程建设的监理单位和个人。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监理单位应设立环保监理部门,负责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2. 环保监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环保监理人员,负责日常的环保监督检查工作。
三、环保监理内容1. 施工前环保审查:确保施工方案符合环保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噪音控制、粉尘控制、废水处理等。
2. 施工过程中的环保监督:监督施工单位遵守环保法规,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3. 环境事故处理:一旦发现环境污染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减少污染,并报告相关部门。
四、环保监理程序1. 施工前,监理单位应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环保措施计划,并提出修改建议。
2. 施工过程中,定期进行现场检查,记录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
3. 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单位应发出整改通知,并跟踪整改结果。
五、环保信息管理1. 建立环保信息档案,记录所有与环保相关的文件、检查报告和整改记录。
2. 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环保监理工作情况。
六、培训与教育1.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环保法规和监理技能的培训。
2. 鼓励施工单位参与环保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意识。
七、奖惩机制1. 对于环保工作表现优秀的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监理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监理单位应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或建议更换施工队伍等措施。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监理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路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公路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环境,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改扩建和维护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公路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
第四条公路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科学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严格把关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五条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要强化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对公路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公路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形成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第七条公路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要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协调统一。
第二章环境保护责任第八条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保护职责,加强环境教育培训,提高环保意识,落实环境管理责任。
第九条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产生污染物质排放。
第十条公路工程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并要求整改,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合理设置环保设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共同制定环境保护措施,互相配合、监督,确保公路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环境保护措施第十三条公路工程建设在规划设计阶段就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要求,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避免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第十四条公路施工过程中要建立健全环保施工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环保措施,减少施工噪音、粉尘、废水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高速公路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引言高速公路的建设和运营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交通运输效率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对周边环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制定并执行科学合理的高速公路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高速公路建设阶段的环境保护(一)规划与设计在高速公路规划和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因素。
通过合理选线,避开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的水源地等。
优化路线设计,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
(二)施工过程中的污染控制1、扬尘控制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洒水降尘。
对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进行遮盖,避免物料洒落产生扬尘。
2、噪声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进行高噪声作业。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
3、废水处理建立施工废水处理设施,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严禁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周边水体。
4、固体废弃物管理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
三、高速公路运营阶段的环境保护(一)交通噪声控制1、安装声屏障在高速公路沿线靠近居民区等敏感区域设置声屏障,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路面维护保持路面平整,减少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噪声产生。
3、限制车辆噪声加强对车辆噪声的检测和管理,限制高噪声车辆上路行驶。
(二)大气污染防治1、推广清洁能源车辆鼓励使用电动汽车、天然气汽车等清洁能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2、加强车辆尾气排放检测严格执行车辆尾气排放标准,对超标排放的车辆进行处罚和整改。
3、绿化工程在高速公路两侧进行绿化,种植能够吸收有害气体和粉尘的植物,改善空气质量。
(三)水污染防治1、服务区污水处理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建立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2、路面径流处理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和处理,避免直接排入周边水体。
(四)生态保护1、野生动物通道在高速公路穿越野生动物栖息地时,设置野生动物通道,保障其正常的迁徙和生存。
高速公路环保水保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环保水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确保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2. 适用于所有参与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和管理的单位及个人。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高速公路环保水保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监督执行。
2. 明确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包括环保、水保、工程、财务等部门的分工与协作。
三、环境保护措施1. 施工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制定相应的环保措施。
2. 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粉尘、废气等污染。
3. 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水土保持措施1. 施工前进行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确保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2. 施工过程中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如植被保护、排水系统建设等。
3. 定期监测水土流失情况,及时调整保护措施。
五、环境监测与评估1. 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空气质量、水质、噪音等进行监测。
2. 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确保环境质量符合标准。
六、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1. 制定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应急预案。
2.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
七、培训与宣传1. 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水保知识的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2. 通过宣传材料、会议等方式,提高公众对高速公路环保水保工作的认识。
八、监督检查1. 定期对环保水保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环保水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高速公路环保水保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须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内容,以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高速公路养护环保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养护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高速公路养护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养护活动不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高速公路养护单位及参与养护工作的个人。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高速公路养护环保管理小组,负责养护环保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2. 养护单位应设立环保专员,负责日常环保事务的执行和管理。
三、养护作业环保要求1. 养护作业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制定相应的环保措施。
2. 养护作业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扬尘、废弃物等对环境的影响。
3. 养护作业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确保不留下任何可能污染环境的残留物。
四、废弃物处理1. 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分类收集,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
2. 禁止随意丢弃养护废弃物,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环保教育与培训1. 定期对养护工作人员进行环保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2. 加强环保意识,提高养护工作人员的环保操作技能。
六、监督检查1. 养护环保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养护作业现场进行环保检查。
2. 对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记录,必要时进行处罚。
七、应急预案1. 制定高速公路养护环保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
2. 预案应包括污染事件的报告、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和事后恢复等内容。
八、信息公开与沟通1. 养护单位应定期公开养护环保工作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 建立与环保部门、公众和其他相关方的沟通机制,及时反馈环保工作情况。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高速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养护环保管理小组审议后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公路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公路环境保护,预防和减少公路建设、运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路建设、运营、养护、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环境保护工作。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一)成立公路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公路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
(二)公路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养护单位应设立环境保护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实施环境保护工作。
四、环境保护措施(一)公路建设阶段1.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进行预测和评估。
2. 施工过程中,采取以下措施:(1)合理规划施工路线,尽量避开生态环境敏感区域;(2)施工材料、设备应采取封闭运输,减少扬尘污染;(3)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喷淋设施等,降低噪声污染;(4)施工废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应集中收集,统一处理;(5)施工垃圾应分类存放,及时清运,不得随意丢弃。
(二)公路运营阶段1. 运营单位应定期对公路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严格执行车辆排放标准,加强车辆尾气排放监管,对超标排放车辆进行处罚。
3. 加强公路绿化,提高公路景观效果,改善生态环境。
(三)公路养护阶段1. 养护单位应按照规定对公路进行定期养护,保持公路整洁、畅通。
2. 养护过程中,采取以下措施:(1)使用环保型养护材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2)养护作业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3)养护垃圾应分类存放,及时清运。
五、环境保护考核与奖惩(一)对公路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养护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对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路管理站路域环境整治管理制度
公路管理站路域环境整治管理制度是指对公路管理站周围的路域环境进行管理和整治的制度。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优化公路管理站的周边环境,提升公路管理站形象,改善通行条件,保护生态环境,满足公路用户的需要。
公路管理站路域环境整治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规范的环境整治要求:制定一系列具体的环境整治要求,包括清理垃圾、清除乱堆乱放、绿化美化等方面。
要求公路管理站持续保持整洁、有序的环境。
2. 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门的责任人负责公路管理站的环境整治管理工作,确保责任人有足够的权威和资源来履行管理职责。
3.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路管理站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培养大家的环保习惯,鼓励大家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工作。
4. 建立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对公路管理站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5.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与城市管理部门、环保部门、交通部门等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公路管理站的环境整治工作,形成合力。
通过公路管理站路域环境整治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保障公路管理站周边环境的整洁和优化,提升公路管理站的形象和服务水平,为公路用户提供更好的出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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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环保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通过规范XX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龙永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环境管理工作,使项目部的环境管理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避免或减少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环境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环境保护工作在施工时应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化害为利,创造清洁适宜的生活和劳动环境项目部环境。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适用于项目部的各个生产、生活等环节的环境控制。
第三章职责第三条环境领导小组负责确定项目部的环境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确定相应的资源配置和保障措施。
常设机构在项目部安全质量部(以下简称“安质部”)。
第四条安质部负责施工中的环境管理工作,主持项目部环境因素清单、管理方案等的编撰工作,经项目部环境领导小组发布。
第五条环境工程师负责项目部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的编制,负责编制项目部环境污染控制分析报告。
第六条办公室负责项目部驻地的环境保护工作,安质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控制的控制、监督、检查。
第七条项目部、架子队负责对本单位在生产和生活中环境污染的控制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负责编制本单位环境污染控制的分析报告。
第八条环保水保机构体系框图(见附图)安全生产机构体系框图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五章规范和标准第九条成立环境控制管理机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架子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控制管理机构。
第十条环境保护管理领导机构名单:组长:闫振虎项目经理副组长:管秀海党工委书记章国春副经理吕长德总工成员:各部室负责人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项目部、架子队成立相应机构。
第十一条制定环境控制管理目标项目部的环境控制管理目标由项目部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确定、发布,保证每位员工了解并对外承诺。
项目部环境保护控制管理目标制定时应参照业主等年度环境控制管理目标,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但目标总体不得低于业主年度目标。
第十二条环境因素识别与影响评价项目部安质部应依据局项目部制定的环境因素清单, 对项目部生产、生活活动进行梳理,找出可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并汇总成环境因素清单。
二环境因素清单应由项目部所有部门共同以会议或会审形式进行制定,不得由安质部单独制定。
三环境影响评价后应得出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包括涉及生产过程、重要环境因素、环境影响等内容。
环境因素清单必须经过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部批准再予以发布实施。
第十三条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和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安质部结合项目部环境因素清单,制定项目部环境管理方案。
环境因素清单和环境管理会签工作由项目部环境工程师主持,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对驻地污水、垃圾、废弃物排放等规定进行审阅;物资部门对物资机械环境规定进行审阅;技术部门对于施工噪音、排放物等环境规定进行审阅;财物部门对项目部环境保护资金计划使用等规定进行审阅。
审阅结束后签署改进意见,由环境主管部门进行重新修改后再会签,直至无意见。
二安质部结合重大环境因素清单,对于一旦发生事故易造成重大污染和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污染事件,需制订应急预案。
管理方案制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符合业主环境管理要求制定。
第十四条环境污染控制和预案演练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对项目部办公生活过程产生的污水、垃圾、废旧物品等进行管理.安质部对架子队上述污染源的管理进行监督,确保合理排放和处理不污染环境。
项目部安质部应依据国家、地方和局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和制度,对施工现场环境进行合理监控。
制定一般环境污染及管理措施:⑴生态环境保护:对原有生态环境进行调查,结合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影响,合理进行施工组织,尽量使用可不破坏原有生态的施工措施;严格落实其它环保措施,保护水质和空气环境;不得因施工需要,在未经业主和相关部门容许的情况下,毁坏地表植被,挖掘土石,埋设管线。
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限内外的植物、树木,必须尽力维持原状。
做好防火措施,配置灭火器材;积极开展路地共建活动,施工完毕后,尽快恢复原有地貌,并进行植被防护;对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旧材料、垃圾等要通过焚烧或其它措施处理后运至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地点进行掩埋,以防泄露,造成对环境的损害;对不适合于回填的弃土要严格按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弃碴场堆放;开挖作业严格控制开挖尺寸,少扰动土体,维护好自然地形地貌,防止引发地质性灾害;施工沿线的弃碴和剩余失效的灰砂、砼等,选择合适低洼地堆放、埋,避免流失污染环境;恢复自然景观。
具体内容包括:清除临建设施、各工地居住区的污水沟、粪便及垃圾消毒灭菌清除并用净土填埋、压实、种植植被等。
⑵水土保持:施工期间始终保持工地的良好排水系统,修建有足够泄水断面的临时排水泄道,并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连接,不形成淋积和冲刷。
施工道路顶面表面筑成2%的:横坡,以利于排水。
基坑边坡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支护,分段留设排水沟。
⑶噪声防治:科学安排施工,合理选择和调整施工时间及机械的配置,尽可能的将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在村、镇附近的施工路段,禁止在晚上进行大规模施工,以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除此以外,在居民房距离太近的敏感地段施工,应及时调整施工工艺和设备,如增加轻型振动压路机,减少每层的填筑厚度,增加碾压的遍数,以减少由于设备的震动和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适当控制机械动力布置密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拉开一定空间,减少噪音叠加。
处于较强噪音环境下的作业人员要做好防护工作,如配戴耳塞等。
施工作业的噪音可能超过建筑施工现场的噪音限值时,应在开工前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后方能开工。
⑷防治大气污染:建筑材料的堆放(如石灰、粉煤灰、土等)应采取覆盖措施,减少扬尘。
土方材料的运输应采用封闭较好的运输车辆,长途运输应采取覆盖措施,禁止撒落。
施工便道应经常洒水,保持路面的湿润;施工车辆和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减少在作业过程中有害气体的排放。
⑸防治水污染:加强生活污水排放的管理,严禁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河道中;桥梁施工的泥浆池应严格管理,避免池内的泥浆外漏污染周围的环境;路基的清淤土应按指定的地点堆弃;桥梁围堰施工应注意围堰施工结束后的清淤工作,避免堵塞河道,还应注意避免油污对河道的污染。
⑹预防建筑物和施工工地的蚊虫孳生:施工工地建立一个中央垃圾处理集中点,派专人对工地上的空罐子、油听、包装袋及任何能储水的东西集中并及时出运;工地的积水要及时排除,对一些死水地点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施工现场布置预防蚊虫的宣传标语及当地有关的一些法令、条例;食堂必须中领卫生许可证,并应符合卫生标准,生熟食操作要分开,熟食操作时应有防蝇间和防蝇罩,禁止使用非食用塑料制品作熟食容器,炊事员和茶水工需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施工现场设置流动卫生间,并有水源供冲洗,集粪池要加盖并定期清运;工地设置茶水亭和茶水桶,茶水桶要加盖、上锁并做好标志,夏季施工要有防暑降温措施;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
⑺与地方关系的协调: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挂帅,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专职处理和协调与地方的关系;组织施工时要照顾到地方的利益,要做到兼顾各方利益,达到互利和双赢的目标;加强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做到施工不扰民,不污染环境;对内部职工和施工队人员加强管理,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使人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言行举止文明礼让,不触犯地方居民的利益和习惯;与地方协调关系时坚持诚信与合作的原则,当发生纠纷时,要沉着、冷静地去处理,避免过激行为;当与地方关系紧张或有重大事件发生时,要及时上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不可自作主张,产生不必要的后果。
管好用好农民工,所有农民工均需签定劳动合同,严禁作业队拖欠民工工资由作业队造表,项目部要统一按月发放。
第十五条预案演练由安质部总体负责,环境工程师具体负责演练的计划制定、人员组织、演练顺序等具体工作。
第十六条预案演练应针对项目部易造成重大环境影响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因素而编制。
第十七条预案演练结束后,项目部主管部门要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对应急预案进一步修改完善。
第十八条环境检查项目部定期组织环境检查、季节性环境检查、专项环境检查、环境工程师的巡查等。
项目部综合环境检查由环境工程师进行组织,主管环境副项目经理、项目部经理、架子队长参加,检查根据不同时期和施工的特点确定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项目部专项环境检查由环境工程师进行策划,项目部主管环境工作的副项目经理、环境工程师、项目经理、架子队长参加,检查内容包括季节变化的环境检查、专项环境检查。
检查应做好记录,由检查人和被检查分部相关人员共同签字存档。
见环境检查表。
项目部环境工程师需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
⑷在各种形式的检查中发现的环境控制的不足,应要求相关分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整改。
2、环境检查时,环境主管部门必须提前制定安全检查计划,计划应包含检查人员、检查内容、路线、时间等。
3、环境检查必须制定详细的检查表式。
第六章评价与总结第十九条项目部每年竣工后对环境控制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与总结。
第二十条评价由主管环境的副项目经理、环境工程师、项目部、架子队长负责人组成的评价小组对项目部本年度的环境控制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一条根据评价意见由项目部环境工程师对相关环境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第二十二条未按照项目部制定环境预案施工,给地方环境造成污染的作业队,每发生一次给予1000-5000元的处罚,同时该分部承担一切责任。
第二十三条表式项目部环境因素及评价结果二重大环境因素管理方案三环境控制检查记录表四整改通知单五处罚通知单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龙永高速公路开工之日起实行。
环境保护检查记录表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部位检查内容: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处理意见、被检查单位意见复查意见备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检查限期整改通知书No.项目名称: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部位:存在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提出整改人:执行整改人:罚款通知单被处罚单位日期:年月日编号:安质部号处罚事由整改意见处罚金额人民币:元(大写:)检查人安质部负责人主管领导经理部领导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文物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XX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龙永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沿线的生态环境和文物,有效管理工程建设期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文物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文物保护法》及相关的《条例》和省(自治区)、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龙永高速公路我标段管区穿越龙山县茅坪乡干坝村两个村庄,沿线山峦叠嶂、河流贯穿。
有土家族、苗族、汉族等多个民族的人民生活在这里,生态环境极为敏感。
其建设期间的环保、水保方针是坚决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国家、省(自治区)的环保法规、标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建设与保护并重”原则,切实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报告书》及批复意见提出的各项环、水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