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共享与需要:托底社会政策的价值定位
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
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2014年9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发布根据2021年2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0号修订)第一章㊀总㊀则第一条㊀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经济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㊁特困人员供养㊁受灾人员救助㊁医疗救助㊁教育救助㊁住房救助㊁就业救助㊁临时救助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的其他救助,适用本办法.第三条㊀社会救助制度坚持保民生㊁托底线㊁救急难㊁可持续的方针,遵循社会救助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㊁社会福利等制度相衔接,公开㊁公平㊁公正㊁及时的原则.第四条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㊁卫生健康㊁教育㊁住房城乡建设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㊁价格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前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28第五条㊀社会救助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㊁民政部门牵头㊁有关部门配合㊁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构建综合性社会救助平台,整合优化社会救助资源.第六条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社会救助资金㊁物资保障机制,将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会救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第七条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统筹衔接,合理确定社会救助标准,促进最低生活保障家庭㊁特困供养人员㊁低收入家庭等经济困难家庭公平享受社会救助资源.第八条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逐步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部门之间社会救助信息资源共享.第九条㊀县(市㊁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㊁乡镇人民政府㊁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统一受理㊁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申请窗口,畅通申请和受理社会救助渠道.第十条㊀经济困难家庭申请社会救助时,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可以先向乡镇人民政府㊁街道办事处或者县(市㊁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求助.接到求助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应当及时受理,需要转交其他部门和单位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38时接办.县(市㊁区)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办理流程㊁时限等.第十一条㊀县(市㊁区)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管理部门㊁乡镇人民政府㊁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明确社会救助经办机构,配备工作人员,为社会救助制度有效实施提供保障.第十二条㊀乡镇人民政府㊁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主动发现并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提出救助申请.对按照规定给予各项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特殊家庭,应当采取多样化的救助措施.第十三条㊀申请社会救助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㊁街道办事处提出,经调查核实后提出审核意见,报县(市㊁区)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核准并公示.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社会救助应当逐步实行属地化管理,允许符合条件的外来常住人口在居住地申请社会救助.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不得将任何群体㊁家庭和个人认定为社会救助对象.第十四条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综合考核机制,科学评价社会救助工作绩效.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㊁个人,按照有关48规定进行表彰㊁奖励.第二章㊀最低生活保障第十五条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六条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并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和区域之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距;有条件的设区的市,应当统一城乡和区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十七条㊀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实际居住满3年㊁无承包土地㊁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家庭,可以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在居住地稳定就业的外来转移人口家庭,有固定住所且家庭成员均在居住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第十八条㊀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提交户口簿㊁身份证㊁收入等材料,书面声明家庭人口㊁收入和财产状况以及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㊁完整㊁有效,请求㊁委托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无劳动能力㊁无固定收入㊁依靠近亲属生活且符合低收入家58庭认定条件的成年未婚重度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满3年的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单独提出申请.第十九条㊀最低生活保障金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家庭成员人均收入的差额计算.县(市㊁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根据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难程度不同给予分类施保,适当增加最低生活保障金数额.第二十条㊀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县(市㊁区)统筹,通过金融机构按月直接发放到户.对行动不便或者无行为能力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乡镇人民政府㊁街道办事处应当帮助其采取协议委托㊁上门服务等方式发放.第二十一条㊀县(市㊁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㊁乡镇人民政府㊁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行动态管理㊁定期复核.家庭人口㊁收入和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市㊁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增发㊁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减发㊁停发的,应当说明理由.第二十二条㊀县(市㊁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姓名㊁保障金额等情况,在其申请地的村㊁社区长期公示.68第三章㊀特困人员供养第二十三条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㊁残疾人㊁未成年人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由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给予供养.第二十四条㊀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并不得低于城乡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提供吃㊁穿㊁住㊁用等基本生活条件;(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三)提供疾病治疗;(四)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供养与最低生活保障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不得重复.第二十五条㊀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应当具备必需的食宿㊁护理等条件,优先接收失能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政府举办的残疾人康复治疗中心应当为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人员免费提供康复治疗.鼓励有条件的县(市㊁区)举办区域性中心敬老院.第二十六条㊀设区的市㊁县(市㊁区)㊁乡镇人民政府㊁街道办事处应当完善管理制度,加大资金投入,改善供养条件,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正常运转.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在满足特困人78员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可以利用闲置资源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对患有精神病㊁传染病的特困供养人员,由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㊁街道办事处送往当地专业医疗机构予以治疗,病情稳定后,由户籍所在地的县(市㊁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㊁街道办事处妥善安置供养.第二十七条㊀特困供养人员的私有财产和土地承包经营等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其以放弃以上权利作为享受特困人员供养的条件.第二十八条㊀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公办民营㊁购买服务㊁协议委托等方式,利用具备资质和条件的社会机构为特困供养人员提供服务,并定期检查和考核评估其供养效果.第二十九条㊀特困供养人员死亡或者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㊁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市㊁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第四章㊀受灾人员救助第三十条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省减灾委员会为省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㊁领导全省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配合国家减灾委员会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88设区的市㊁县(市㊁区)人民政府或者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㊁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第三十一条㊀省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自然灾害多发㊁易发地区的县(市㊁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保障自然灾害发生后救助物资的紧急供应.自然灾害多发㊁易发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㊁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点.第三十二条㊀自然灾害发生后,设区的市㊁县(市㊁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紧急疏散㊁转移㊁安置受灾人员,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食品㊁饮用水㊁衣被㊁取暖㊁临时住所㊁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对受灾人员开展心理抚慰,做好遇难人员善后事宜.第三十三条㊀灾情稳定后,受灾地区设区的市㊁县(市㊁区)人民政府应当评估㊁核定并发布自然灾害损失状况.第三十四条㊀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㊁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对因灾房屋倒塌或者严重损坏无房可住㊁无生活来源㊁无自救能力的受灾人员,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一定时期的过渡性生活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第三十五条㊀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98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及时核实本行政区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给予资金㊁物资等救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㊁修缮因灾损毁的住房提供技术支持.第三十六条㊀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寒㊁次年春荒,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口粮㊁衣被㊁住所㊁医疗㊁取暖等基本生活救助.受灾地区县(市㊁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㊁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寒㊁次年春荒的基本生活困难和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第五章㊀医疗救助第三十七条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多渠道筹集医疗救助资金,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对象㊁特困供养人员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第三十八条㊀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一)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09分,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医疗救助资金等给予补贴; (二)医疗救助对象患病住院的,其医疗费用经各种医疗保险报销㊁医疗机构减免和社会捐助后,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救助,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㊁个人住院费用难以承担的,也应当予以救助; (三)医疗救助对象患有重大疾病㊁慢性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给予一定金额的救助;(四)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门诊挂号费㊁治疗费㊁医疗设备检查费㊁住院床位费等给予优惠减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治疗的,医疗救助的比例不低于政策规定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的70%;特困供养人员的剩余医疗费用,按照供养政策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㊀各类慈善组织㊁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等,可以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相应的医疗费用补助㊁心理辅导㊁亲情陪护等服务.第四十条㊀医疗救助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㊁医疗救助资金规模㊁人均医疗费用支出等状况确定并公布.第四十一条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㊁大病保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机制,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便捷服务.19县(市㊁区)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范围内确定医疗救助定点医院,签订协议并加强监督.第四十二条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根据医疗救助对象的困难程度,将各种未纳入医疗保险政策报销范围的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列入救助范围.第四十三条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㊁重㊁危㊁伤㊁病患者给予救助,符合规定的急救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第六章㊀教育救助第四十四条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各教育阶段教育救助制度,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教育救助,对在学前教育㊁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㊁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适当给予教育救助.第四十五条㊀教育救助采取下列方式:(一)在学前教育阶段,对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发放政府助学金;(二)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农村学生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29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三)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国家助学金; (四)在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励志奖学金㊁国家助学金,或者提供国家助学贷款㊁安排勤工助学等.第四十六条㊀教育救助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教育救助对象的基本学习㊁生活需求确定后公布.有条件的设区的市㊁县(市㊁区)人民政府,可以提高教育救助标准.第四十七条㊀申请教育救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按照规定程序审核㊁确认后,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第七章㊀住房救助第四十八条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住房救助制度,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经济困难家庭给予住房救助.第四十九条㊀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㊁发放住房租赁补贴㊁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实施.第五十条㊀住房困难标准和救助标准,由设区的市㊁县(市㊁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㊁住房价39格水平等因素确定并公布.第五十一条㊀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经由乡镇人民政府㊁街道办事处或者直接向县(市㊁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先由县(市㊁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再由县(市㊁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其家庭收入和其他财产状况.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后,符合条件的,由县(市㊁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优先给予保障.农村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五十二条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通过财政投入㊁用地供应㊁税费减免等措施为实施住房救助提供保障.第八章㊀就业救助第五十三条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就业救助制度,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通过提供免费公共就业服务㊁促进企业单位吸纳就业㊁鼓励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㊁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办法,给予就业救助.第五十四条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该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第五十五条㊀申请就业救助的,应当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49府㊁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经登记㊁核实后,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按照规定享受职业介绍㊁技能培训㊁社会保险补贴㊁岗位补贴㊁一次性创业补贴㊁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就业援助服务和扶持政策.第五十六条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与其健康状况㊁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市㊁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第五十七条㊀吸纳就业救助对象的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㊁税收优惠㊁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第五十八条㊀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就业救助对象,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第九章㊀临时救助第五十九条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完善临时救助资金财政筹资机制,对下列情况的家庭和人员给予临时救助:(一)因火灾㊁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者因重病㊁溺水㊁人身伤害㊁见义勇为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二)因患病㊁普通高等教育入学㊁物价上涨等原因造成生59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第六十条㊀临时救助标准,由设区的市㊁县(市㊁区)人民政府根据申请人家庭的困难原因㊁程度㊁时限等因素,统筹考虑本年度已经获得的其他社会救助和各种补偿㊁赔偿等情形合理确定并公布.对因特殊情况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可以适当提高临时救助标准.第六十一条㊀对享受临时救助期满后仍然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需要通过社会募捐㊁慈善项目㊁提供专业服务和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乡镇人民政府㊁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转交.第六十二条㊀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㊁特困供养人员㊁优抚对象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第六十三条㊀设区的市㊁县(市㊁区)㊁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遵循自愿受助㊁无偿救助原则,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㊁急病救治㊁协助返回等救助.第六十四条㊀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工作.救助管理机构根据流浪乞讨69人员的实际困难状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对无法查明其亲属和户籍所在地的,应当予以暂时安置;对流浪未成年人,应当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加强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帮助其回归家庭.第六十五条㊀设区的市㊁县(市㊁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乡镇人民政府㊁街道办事处㊁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应当定期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家庭随访,加强家庭监护干预,预防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第六十六条㊀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或者引导㊁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对突发急病人员,立即通知指定的急救机构进行救治;对无法查明近亲属和户籍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送往当地医疗机构诊断和治疗;对反复纠缠㊁强行讨要等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法予以处置.第十章㊀社会力量参与第六十七条㊀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㊁减免收费㊁设立帮扶项目㊁创办服务机构㊁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应当加强与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衔接,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各类慈善组织应当主动公开救助申请的条件㊁程序和捐赠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79第六十八条㊀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㊁税收优惠㊁费用减免等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将社会救助中的具体服务事项通过委托㊁承包㊁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为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提供支持.第六十九条㊀县(市㊁区)人民政府㊁乡镇人民政府㊁街道办事处应当在社区服务站(中心)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培养社区社会工作者,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制定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㊁能力提升㊁心理疏导等服务.第七十条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实行社会救助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培育从事社会救助服务的志愿者队伍,鼓励相关专业人才从事社会救助志愿服务.第七十一条㊀各级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以及相关机构应当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机制,提供社会救助项目㊁需求信息,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创造条件,提供便利.第十一章㊀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第七十二条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跨部门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信息平台,落实工作人员和专项经费,对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对.89。
关于三去一降一补的内容
关于三去一降一补的内容三去一降一补具体的内容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三去一降一补的内容,欢迎参考~关于三去一降一补的内容总书记:2016年主要抓“三去一降一补”12月18日至2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京举行,发表重要讲话。
明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是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今后一个时期五大政策支柱明年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相互配合的五大政策支柱。
第一,宏观政策要稳,就是要为结构性改革营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
第二,产业政策要准,就是要准确定位结构性改革方向。
第三,微观政策要活,就是要完善市场环境、激发企业活力和消费者潜力。
第四,改革政策要实,就是要加大力度推动改革落地。
第五,社会政策要托底,就是要守住民生底线。
2016年经济工作五大任务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结构性改革任务十分繁重,战略上要坚持稳中求进、把握好节奏和力度,战术上要抓住关键点,主要是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
第一,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
第二,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要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研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
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
第三,化解房地产库存。
要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
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
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第四,扩大有效供给。
第五,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据报道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8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会议。
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总结2015年经济工作,分析当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部署2016年经济工作,重点是落实“十三五”规划建议要求,推进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社会公平的价值理念对社会政策的要求
社会公平的价值理念对社会政策的要求
社会公平的价值理念对社会政策提出以下要求:
1. 平等机会:社会政策应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社会和经济生活,不受种族、性别、年龄、残疾等因素的歧视和排斥。
2. 资源分配公正:社会政策应促进公正的资源分配,确保贫富差距不断拉大,减少社会不平等。
这包括提供公共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福利,以及调整税收和福利政策,以减轻贫困家庭的负担。
3. 社会安全网:社会政策应建立健全的社会安全网,为弱势群体提供经济援助和社会保障,以减轻他们的困境和风险。
4. 包容与公正:社会政策应重视包容性,尊重和包容不同群体的权利和需求,减少社会的歧视和排斥。
5. 公正的机会平等:社会政策应促进公正的机会平等,提供公平和透明的竞争环境,防止不正当的竞争和垄断。
6. 可持续发展:社会政策应促进可持续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确保资源的持续利用和环境的保护,以满足当前和未来世代的需求。
总之,社会公平的价值理念要求社会政策建立和维护一个公正、平等、包容和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秩序,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公正的待遇。
模块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试题及答案
模块三中国梦的目标与实现途径试题与答案一.单选题1.中华民族复兴不但是在传统基础上,实现对原有文明的“恢复”、“发扬光大”或延伸、发展,而且在本质上表现为通过科技革命和工业化,实现现代化,最终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方面赶上甚至超过世界先进水平。
(分数:10分)标准答案:AA.正确B.错误2.现代化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从18世纪到21世纪的400多年里,世界现代化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次现代化是从工业社会向知识社会、工业文明向知识文明的转变过程。
(分数:10分)标准答案:BA.正确B.错误3.邓小平同志是()年提出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三步走”发展战略。
(分数:10分)标准答案:DA.1981B.1982C.1984D.19874.元世祖忽必烈开辟的元帝国,其疆域版图逾越汉唐,达到古代中国的最大值,面积约为()多万平方公里。
(分数:10分)标准答案:C学员答案:CA.2000B.1000C.1500D.5005.21世纪头20年的“中国梦”是什么()。
(分数:10分) 标准答案:B学员答案:BA.成为中等发达国家B.全面建成小康社会C.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D.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6.知识文明是人类文明进程的终结。
(分数:10分)标准答案:B学员答案:BA.正确B.错误二.多选题1.中国梦的两大目标是()。
(分数:10分)标准答案:AC学员答案:ACA.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B.实现共产主义C.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D.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2.古代中国的盛世的两个重要标识是()。
(分数:10分)学员答案:BCA.农耕技术B.疆域版图特别辽阔C.对世界文明的贡献特别巨大D.手工制造技术3.以下哪些属于中国精神的传统元素()。
(分数:10分)标准答案:ABCD学员答案:ABCDA.一统B.厚德C.包容D.克己4.以下哪些选项代表时代精华的中国精神()。
(分数:10分) 标准答案:ABCD学员答案:ABCDA.红岩精神B.雷锋精神C.“铁人”精神D.“两弹一星”精神模块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讲座试卷及答案一.单选题1.我国经济发展的三大需求()。
江苏省2022年事业单位[行测B类]考试真题
江苏省2022年事业单位[行测B类]考试真题第一部分常识判断1.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关于该《决定》的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闸述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发展的历史性成就和显著优势②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③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政治问题④明确了各项制度必须坚持和巩固的根本点、完善和发展的方向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2.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涉及群众的问题,要准确把握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切身感受,推行人性化执法、阳光执法。
但是,不论怎么做,对违法行为一定要严格尺度、依法处理。
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是执法的基本出发点B.执法对象的切身感受是影响执法的决定性因素C.人性化执法、阳光执法是实现执法目的的根本保障D.严格尺度、依法处理是执法的根本要求3.前不久,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重申了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
下列体现“微观政策要活”这一政策思路的是A.避免过度投放货币,以防经济出现大幅度的波动B.阶段性提高财政赤字,弥补降税带来的财政减收C.鼓励创业和创新,有针对性地加大对企业的扶持D.对弱势群体提供普遍的社会保障,解决市场失灵4.2019年10月31日,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关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B.普查对象不含在境内定居的外国人C.将首次采集普查对象的身份证号码D.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人口普查登记5.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下列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公共法律服务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B.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需要由政府主导、其他社会主体积极参与C.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是低收入群体等特殊群体D.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的是免费的公益性法律服务6.当今世界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我们要坚持底线思维,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做好应付最坏局面的思想准备。
2019年7月27日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试题(综合类)
2019年7月27日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试题(综合类)一、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后的四个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的答案。
12018年,在世界超级计算机排行榜上,排名最靠前的中国超级计算机是()。
A、天河1号B、天河2号C、神威·太湖之光D、曙光星云2自2018年11月17日开始,法国巴黎爆发了50年来最大的骚乱,事件的起因是政府加征燃油税,导致数以千计民众走上街头抗议。
这件事件被称为()。
A、黑马甲运动B、红马甲运动C、蓝马甲运动D、黄马甲运动32018年开始,袁隆平科研团队在塔克拉玛干边缘的沙漠中开辟试验田,在这块含盐度高达左右,pH 酸碱度超过8.0的重度盐碱度地上种植水稻,如今这里已经有300亩的绿色稻田。
他们种植的水稻品种是()。
A、盐水稻B、碱水稻C、海水稻D、浮水稻4十八大以后,中国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复杂,全球经济复苏曲折乏力。
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变化是进入新常态,即()。
A、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速增长B、从中高速增长转为中速增长C、从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增长D、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5为了建设美丽中国,强化公民的环保意识,我们不断加强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工作,倡导弘扬塞罕坝精神,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塞罕坝的精神是()。
A、牢记使命,艰苦奋斗,绿色发展B、牢记使命,艰苦创业,绿色发展C、不忘初心,艰苦创业,绿色发展D、不忘初心,艰苦奋斗,绿色发展6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此次主题教育的重点对象是()。
A、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B、全体党员干部C、全体党员D、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7根据十九大的要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2017年12月确定了今后三年要重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
A、防范化解重大风险B、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C、培育新的增长点D、织牢民生保障网8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克度镇大窝凼的喀斯特洼坑中,屹立着被称为“中国天眼”的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眼镜,简称FAST。
筑牢“社会政策”托底的“底线”
筑牢“社会政策”托底的“底线”作者:关信平来源:《人民论坛》2020年第04期【关键词】社会政策托底社会工作民生保障【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社会领域的工作是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关乎国内发展稳定及民生发展质量和人民福祉。
如何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发挥“中国之治”的效能,集中精力做好社会领域的工作?有哪些重要任务?社会领域的事务千头万绪,但归纳起来不外乎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维护好社会秩序与稳定两大方面,也即保障和改善民生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两大行动体系。
在当前要做好这两大方面工作,需要在保持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和优化社会政策,积极发挥社会政策的托底作用,并大力推动社会工作的发展。
保障和改善民生有两个基本的条件。
一是要以经济发展为基础,只有不断增大全社会的物质财富,民众的生活才能不断改善,民众在健康、教育、住房、就业、养老、儿童服务、残疾人事业等方面才能获得更好的服务。
二是要通过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向民众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服务,以满足民众的基本需要,尤其是要能够照顾到弱势群体的基本需要。
为此,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等一再强调要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
中央在这方面的要求需要通过具体制定和实施社会政策来加以落实。
因此,当前在社会领域中做好自己的工作,最重要的是不断加强和优化各项社会政策,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制定和实施社会政策而加以落实民生建设的要求。
社会政策是政府为保障民众基本需要,维护社会公平而向民众提供各方面保障和服务的政策体系,包括健康政策、教育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就业政策、住房政策,以及针对老年人保障与服务、儿童保护与服务、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
在当今各国,社会政策已成为政府公共政策体系中最重要的方面之一。
在我国,加强和优化社会政策是做好民生建设的重要基础。
尤其是在当今我国面临经济新常态、人口老龄化、经济全球化等方面挑战的背景下,更需要通过加强和优化社会政策去解决国家建设多个方面的问题。
新发展理念下的经济发展与变革继续教育试题及答案
新发展理念下的经济发展与变革单选题(共30题,每题2分)1 .概念上的服务贸易是以()为基础,而统计上的服务贸易多以国际收支交易数据为基础。
•A.真实的经济活动•B.虚拟的经济活动•C.国际收支交易数据•D.GDP参考答案:A2 .贫困地区由于渠道开拓能力、信息优势的不足,使其原生态类产品销售受阻,通过消费扶贫带动(),建立的是一种持久性长期性扶贫渠道。
•A.产业发展•B.特色发展•C.区域发展•D.品牌发展参考答案:A3 .根据本课程,以下关于共享的过程,顺序正确的是()•A.共谋、共创、共建、共享•B.共创、共谋、共建、共享•C.共创、共谋、共享、共建•D.共谋、共建、共创、共享参考答案:A4 .本课程提到,我国近14亿人,约()中等收入群体,拥有庞大的消费者群体。
•A.1亿•B.2亿•C.3亿•D.4亿参考答案:D5 .大国之间博弈最为激烈的是在()•A.制度文化领域•B.军事安全领域•C.产业科技领域•D.文化教育领域参考答案:B6 .根据本课程,推进高质量发展,必须发挥()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的“指挥棒”和“红绿灯”作用。
•A.稳增长政策•B.保稳定政策•C.重攻坚政策•D.新发展理念参考答案:D7 .最早建立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的地区是()。
•B.上海•C.广州•D.深圳参考答案:B8 .本课程提到,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将“同线同标同质”工程的实施范围由食品农产品领域向消费品等其他领域拓展,到()年实现消费品全覆盖。
•A.2020•B.2025•C.2030•D.2035参考答案:A9 .扁平化数字空间是第几次工业革命的空间联系形式()。
•A.第一次工业革命•B.第二次工业革命•C.第三次工业革命•D.第四次工业革命参考答案:D10 .《人本型结构论》中的发展理念与中共中央的发展理念三个大同,两个小异,以下哪项是属于小异()。
•A.创新•C.绿色•D.开放参考答案:D11 .近年来,我国60%的消费发生在(),并持续以约17%的规模增长,是拉动中国内需的重要抓手。
城乡低保监督工作制度
城乡低保监督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城乡低保监督工作,确保低保政策的贯彻实施,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城乡低保监督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低保资源合理分配,发挥社会保障的托底作用。
第三条各级民政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切实履行城乡低保监督职责,加强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低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四条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城乡低保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保障低保政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设立城乡低保监督机构,负责对城乡低保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监督机构设在民政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城乡低保监督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二)指导、检查和考核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低保工作;(三)组织开展低保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四)协调解决低保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争议;(五)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六)定期向上级民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低保监督工作情况。
第六条乡镇(街道)设立低保监督小组,负责对本辖区内的低保工作进行日常监督。
低保监督小组设在民政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低保政策;(二)指导村(居)委会开展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工作;(三)对村(居)委会低保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四)及时发现和处理低保工作中的问题,并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五)定期向上级民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低保监督工作情况。
第七条村(居)委会设立低保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本辖区内的低保工作进行民主监督。
低保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履行以下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低保政策;(二)组织、指导村民申请、审核、审批低保;(三)对低保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四)定期向上级民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低保监督工作情况。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作者:王惠来源:《新长征·党建版》 2019年第3期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了重要的战略部署,指出“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的大背景之下,如何更新、更深、更稳、更好地有序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对于实现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至关重要,更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总目标的关键一步。
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十九大报告中相关阐述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战略地位,立足于战略发展全局,着眼于改善民生的价值导向,致力于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最终目标,全面提升新时代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护航吉林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振兴新路。
一、社会治理创新要着眼于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价值导向从价值导向层面来看,社会治理创新要着眼于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全党必须牢记,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
”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新时代下的社会治理创新最终的价值归属是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获得感”一词,诠释着改革永恒不变的价值底色。
在十九大报告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与“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是在同一标题中被提出,正说明了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社会治理创新要立足于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民生导向,体现出社会治理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人文情怀,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在社会治理创新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具体体现在三个层面:一要兜底线,在社会治理创新中补齐民生短板。
党的十九大报告特别指出:“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
简述公共政策的基本价值标准
简述公共政策的基本价值标准公共政策是指由政府机构制定和执行的、针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政策措施。
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基本的价值标准,这些标准旨在确保政策的公正、可持续发展和符合人民的期望。
下面是一些与公共政策相关的基本价值标准。
1. 公正:公正是公共政策的基本价值标准之一。
公正意味着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公平和公平待遇。
公正要求政策制定者在考虑各种因素时,保持中立和公正,并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见。
2. 公众利益:公众利益是公共政策的核心价值标准之一。
公众利益指的是政策措施所带来的整体社会利益,而不是个体或特定群体的利益。
公共政策的目标应该是提供对整个社会有利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3. 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是公共政策的重要价值标准之一。
可持续发展意味着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应该考虑到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方面的发展需求,并找到平衡点,以确保当前和未来世代的发展利益。
4. 透明度和参与性:透明度和参与性是公共政策的关键价值标准之一。
透明度要求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应该是公开的、透明的,使得公众可以了解和监督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
参与性要求政策制定者应该积极听取公众的声音和意见,并尽可能让公众参与到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中。
5. 效率和效果:效率和效果是公共政策的重要价值标准之一。
效率要求政策措施在使用资源方面具有高效性和经济性,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政策目标。
效果要求政策措施能够达到预定的目标,并带来实际的利益。
6. 平等和社会公正:平等和社会公正是公共政策的重要价值标准之一。
平等要求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应该保障每个人的平等权利和机会。
社会公正要求政策能够减少社会不平等和贫困,确保资源的公平分配。
7. 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是公共政策的实施性价值标准之一。
可行性要求政策措施在法律、财务、技术和政策实施方面是可行的。
可操作性要求政策制定者在制定政策时要有具体可操作的措施和实施计划。
综上所述,公共政策的基本价值标准涵盖了公正、公众利益、可持续发展、透明度和参与性、效率和效果、平等和社会公正以及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如何利用政策手段推动社会公正
如何利用政策手段推动社会公正社会公正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也是一个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实现社会公正,政府可以采取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通过制度性的改革和创新,推动社会公正的实现。
本文将从教育、就业、社会福利和司法公正等角度,探讨如何利用政策手段推动社会公正。
一、教育公正教育是推动社会公正的重要基石,具体来说,政府可以通过以下政策手段推动教育公正的实现:1. 实施义务教育政策。
政府应该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到公平、优质的教育,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政策,保障每个孩子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2. 加强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政府应该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的投入,保证资源的合理分配,同时加强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确保农村地区孩子享有与城市孩子平等的教育机会。
3. 实施教育优惠政策。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免费的教育资源、提供助学金等方式,帮助贫困家庭的孩子克服经济障碍,接受教育。
二、就业公正就业是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政府可以通过以下政策手段推动就业公正的实现:1. 实施就业平等政策。
政府应该建立公正的用人机制,禁止以性别、年龄、种族等因素为基础的就业歧视,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就业机会。
2. 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
政府应该加大对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的投入,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素养和就业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要。
3. 推动公平薪酬制度。
政府应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推动建立公平的薪酬制度,确保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与付出成正比,杜绝拖欠工资等现象的发生。
三、社会福利公正社会福利的合理分配也是推动社会公正的重要方面,政府可以通过以下政策手段促进社会福利公正:1. 建立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
政府应该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确保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基本的社会福利。
2. 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保护。
政府应该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保护,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
3. 推动公平税收制度。
优秀的社会治理应该注重哪些关键的价值导向
优秀的社会治理应该注重哪些关键的价值导向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而又至关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发展。
一个优秀的社会治理体系,不仅需要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和有效的执行机制,更需要明确和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
那么,优秀的社会治理应该注重哪些关键的价值导向呢?公平正义是社会治理的首要价值导向。
公平意味着在社会资源分配、机会获取、权利保障等方面,每个人都能得到平等的对待,不受歧视和偏见的影响。
正义则要求对违法行为和不公正现象进行纠正和制裁,保障社会的秩序和公正。
只有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上,社会才能建立起信任和合作的关系,人们才会对社会治理体系产生认同和支持。
如果社会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和不正义现象,比如贫富差距过大、权力寻租、司法不公等,就会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破坏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以人为本也是社会治理不可忽视的价值导向。
社会治理的核心是服务人民,满足人民的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这就要求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倾听人民的声音,关注人民的利益诉求。
无论是制定政策还是实施措施,都应该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比如在城市规划中,要考虑到居民的生活便利性和舒适度;在教育改革中,要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在医疗保障方面,要致力于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只有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社会治理才能赢得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法治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石和价值导向。
法治意味着社会的运行和管理必须依据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通过法治,可以规范社会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能够有效地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为社会治理提供稳定的秩序和可预期的环境。
在社会治理中,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信仰和行为准则。
可持续发展是社会治理必须关注的价值导向。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印发奉贤区关于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印发奉贤区关于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3.07•【字号】•【施行日期】2016.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印发奉贤区关于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社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奉贤区关于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奉贤区第四届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6年3月7日奉贤区关于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目标的重要内容,是坚持科学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奉贤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指导,按照上海市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政府在社会救助中的主体作用和基本责任,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区域困难群体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坚持以人为本、以人和为目标,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强化民生保障,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宗旨,树立“崇贤善政、惠民促和”理念。
健全救助制度、加强衔接配套、规范救助责任、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救助水平、运行效率、社会效益,不断满足社会成员多元化的救助需求,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共享发展的目标。
二、总体目标建立健全政府托底保障机制;整合完善各类扶贫帮困制度; 健全完善商业保险和社会互助运作模式;构建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格局;推进创新特殊人群救助机制“五位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
三、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公正共享与尊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价值定位
公正、共享与尊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价值定位2012年12月26日15:26 来源:《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2年4期作者:张贤明高光辉字号打印纠错分享推荐浏览量 102【内容提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价值定位事关其目标设计和路径选择,对实际推行过程中的具体部署和可能走向具有重要影响。
只有明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价值定位,才能调和理念、凝聚共识,为与此相关的顶层设计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持。
对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价值定位,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把握:其一,社会公正是引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根本导向;其二,成果共享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核心理念;其三,人的尊严是推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最终归宿。
【关键词】社会公正成果共享人的尊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如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当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这一战略部署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至关系到保障和改善民生之前提的高度,表明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经成为当下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刻不容缓的优先任务之一。
与此同时,学界依托这一政策契机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展开了诸多视角的考察与探讨。
从学理上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事关分配正义、公共认同等政治价值观念,是价值意蕴极深的一个命题,而秉持何种价值立场则将最终决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走向:一方面,价值定位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关系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设计和路径选择,对制度安排过程中的具体部署和可能走向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另一方面,明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价值定位也有利于调和理念、凝聚共识,从而为与此相关的顶层设计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持。
由是,明确价值定位对于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学术研究与政策实践而言,则为首要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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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卷第1期2018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 U R N A L O F U N IV E R S IT Y O F J I^{A N(S o cial S c ie n c e E d itio n)V ol.28 No.12018•社会学研究#托底社会s策的价值定位张世青,王文娟(济南大学政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22;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摘要]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中国的社会政策发挥托底功能。
实践表明,并不是所有的社会政策都具有托底功能。
社会政策只有彰显着公正、共享与需要的价值理念,才能实现托底功能。
具体而言,托底社会政策所倡导的公正,应体现着正义、平等与公共理性;托底社会政策所追求的共享,应是社会成员普遍性的、孙偿性的、可持续性 的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托底社会政策所解决的需要应以个人的生命周期为基础,再以此制定、完善相应的社会保护政策。
[关键词]社会政策;托底社会政策;公正;共享;需要[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 -3842(2018)01 -0149 -08由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速出现了放缓,为此,2013年以来,中央多次提出“宏观政策要 稳住,微观政策要放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战略应对举措。
学界围绕“社会政策要托底”这一命题 展开了相关研究。
王思斌教授认为,社会政策要实现托底,即社会政策“要积极地、有效地、建设性 地”回应失业问题、贫富分化问题以及脆弱群体面临的生存危机和困境等问题!。
王思斌教授还提 出,社会政策的托底能够产生保障基本民生、力促经济结构优化、促进社会整合以及实现社会认同 等综合效应"。
关信平教授则认为,社会政策托的底主要包括“要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底、托全面 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社会和谐稳定的底和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底”#。
学界对“社会政策要托 底”的既有研究,有助于我们加深对托底社会政策的认识。
然而,实践表明,并不是所有的社会政 策都具有托底的功能。
如法国实行了碎片化极为严重的社会保障制度,导致不同阶层间的社会保 障待遇差距较大,社会保障制度并没有成为社会矛盾的“缓冲器”,反而成了社会冲突的“火药 桶”®。
因此,只有当正在运行的或将要出台的社会政策具备了相应的价值理念,社会政策才会发 挥托底的功能,才能产生保障民生、实现社会整合等方面的效应,否则只会成为理论上的可能性。
一、社会公正:托底社会政策的价值导向社会政策创始人瓦格纳认为,社会政策是“运用立法和行政手段,以争取公平为目的,清除分[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社会救助制度的转型与整合问题研究”(13C S H104)和山东省社 会科学规划项目“农村贫困老年人养老社会支持机制研究”(17C S K I0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张世青,济南大学政法学院讲师,博士;王文娟,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
① 王思斌:《试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积极的社会政策托底》,《东岳论丛》,2015年第3期。
② 王思斌:《新常态下积极托底社会政策的建构》,《探索与争鸣》,2015年第4期。
③ 关信平:《论当前我国社会政策托底的主要任务和实践方略》,《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6年第3期。
④ 郑秉文:《法国社保制度:安全网,还是火药桶?》,《社会科学报》,2008年3月20日。
149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配过程中的各种弊害的国家政策”①。
我国学者吴忠民教授认为,社会政策“是指以公正为理念依据,以解决社会问题、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改善社会环境、增进社会的整体福利为主要目的,以国家的立法和行政干预为主要途径(但不是唯一途径)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行为准则、法令和条例的总称”"。
由上述学者对社会政策的界定看,只有当社会政策具有公平公正的价值理念时,社会政策才能在运行过程中达到政策所设定的预期目标。
同理,社会政策能否实现托底的功能,也必须具有公平与公正的价值导向。
然而,国内外学界对社会政策所应具备的公正品格究竟意味着什么并没有统一的认识,而多是泛泛而谈社会政策应当追求公平和公正。
如关信平教授认为社会政策的公平性“是从社会公平的角度对社会政策进行的评价,即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政策符合主流社会公平观的程度,它体现在社会政策总体水平的合理性和社会政策行动中公共资源分配的合理性两个层面。
”③这一观点有助于认识什么是公平的社会政策,但什么是社会主流的公平观以及带有广泛共识的合理性呢?关信平教授并未做深入的解释,学界对此问题也没有作进一步的研究。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托底社会政策所追求的公正,可从如下方面认识+首先,托底社会政策所追求的公正需要体现着正义。
通常而言,正义是和群体利益、个人利益相对立的。
“正义是一种道德命令,它要求我们不应该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来做出选择、判断和决定。
正义是一种道德约束,它给我们每个人的思想和行为施加了公正的道德限制。
”④从这个角度看,群体或个人的价值和利益偏好,尤其是对那些能够影响社会政策制定与社会政策资源分配的群体或个人而言,在社会政策运行的诸环节应当保持客观与中立的价值立场,而不能运用特权干涉社会政策的正常运行,因为这是确保社会政策具有公正性的基本前提。
一般来说,托底的社会政策是优先满足底层弱势群体的生存与发展需求,即有限的福利资源首先保障的是社会中的弱势人群,这体现着符合罗尔斯所言的“最少受惠者最大利益的”的正义理论。
由于当前我国正仍处于社会转型与经济转轨期,血缘关系、人情伦理、权力等因素依然不同程度地作用着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体现在社会政策方面乃是:当对社会福利资源进行分配时,如果没有公开、透明的分配规则,那么人情、关系、潜规则等不正当或非法手段就会介入福利资源的分配,以致造成公正的社会政策无从实现。
例如,有的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公权力直接主导低保救助对象的划定,结果导致“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现象时常发生⑤。
再如有的公职人员将保障房分配给那些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或者与之有关系的人员,致使那些对住房有真正需求者被排斥在外&。
显然,当公职人员违法违规地干预社会政策运行时,社会政策就不会具有托底的功能。
因此,为确保托底的社会政策具有正义的特性,必须警惕和防止社会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把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否则社会政策所追求的公平、正义将成为泡影。
其次,托底社会政策所追求的公正需要彰显着平等。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公正就意味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一平等特性就要求国家在对社会福利资源分配时,不能根据社会成员的地域、性别、民族、行业等条件作为判断是否给予福利的标准,而应一视同仁地认真对待每一位公民所应得的各种福利权利。
此外,由于个人禀赋、努力程度、家庭出身等方面的差异,社会成员在市场竞争过程中,就会出现贫富分化。
针对此种情形,大多数民主国家通常会借助社会政策缩小社会成员间的① 曾繁正:《西方国家法律制度社会政策及立法》,北京%红旗出版社,1998年版,第165页。
② 吴忠民:《从平均到公正:中国社会政策的演进》,《社会学研究》,2004年第1期。
③ 关信平:《朝向更加公平、平等和高效的社会政策》,《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
④ 姚大志:《呼唤公正》,《天津社会科学》,2001年第4期。
⑤ 詹奕嘉:《低保“含金量”高了,“关系保”“人情保”也多了》,《新华每日电讯》,2012年12月31日。
⑥ 魏文彪:《保障房受益数据缘何遭质疑》,《证券时报》,2012年8月6日。
150公正、共享与需要:托底社会政策的价值定位贫富差距,并追求共同富裕的目标。
上述两点意味着,公正的社会政策所追求的平等需有如下体现:一是保障一国之公民均拥有同等的机会获得相应的社会福利或服务,此即是机会平等;二是国家对社会成员间的利益分化进行调节,以减小利益分化的程度,最终实现结果平等。
具体来看,对于机会平等,托底社会政策意味着各级政府需要以公民身份作为分配福利资源的标准,这是确保每位公民均有资格和机会获得社会福利的先决条件,同时摒弃户籍身份、职业身份、行业身份等带有人治色彩的分配标准®。
社会政策要具有托底的功能,就需要极力破除城乡之间二元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民工的劳动就业权利、住房权利及其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并逐步实现社会保险的全国统筹,等等。
毋庸讳言,托底社会政策所吁求的结果平等带有一定的理想化色彩,但鉴于我国当前存在着的较为严重的贫富分化,国家还应当通过社会政策手段调节、化解贫富差距。
这就意味着国家需要对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收入较低群体以及因经济结构调整失业的群体等进行较多的财政转移支付。
虽然托底社会政策所追求的机会公平和结果平等并不会轻易实现,但是在现实中至少需要做到一是阻碍某些人发展的任何人为障碍,都应当被清除;二是个人所拥有的任何特权,都应当被取消;三是国家为改进人们之状况而采取的措施,应当同等地适用于所有的人。
”②再次,托底社会政策所追求的公正需要呈现着公共理性。
罗尔斯认为,公共理性是民主国家的基本特征,它体现着公民的理性,是那些共享平等公民身份的人的理性。
公共理性的目标是公共善,这是“政治正义观念对社会之基本制度结构的要求所在,也是这些制度所服务的目标和目的所在。
”③罗尔斯同时指出,公共理性的使用范围是修改宪法或法律、司法、选举及制定社会政策等正式的政治过程,以及公民在公共论坛中的政治辩论。
通过公共理性的运用,以确保社会中的“各种政治主体(包括公民、各类社团和政府组织等)以公正的理念、自由而平等的身份,在政治社会这样一个持久存在的合作体系之中,对公共事务进行充分合作,以产生公共的、可以预期的共治效果的能力'”④一如所知,社会政策是国家用以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以向部分或全体社会成员谋取福祉。
显然,与社会政策利益攸关的公民、社会群体应当介入社会政策的制定与运行等环节。
此外,鉴于政府的社会政策资源在很大程度上源于税收,因此,具有公共属性的社会政策在诸环节就需要其他公民的广泛参与。
实言之,只有实现了广泛的公民参与的社会政策,才能确保社会政策具有合法性,并且才能更好地彰显出公共理性,而这正是社会政策具有公正属性的必要前提。
事实还表明,只有社会成员或其代理人能够积极参与社会政策的提议、起草、制定、运行与评估等环节时,他们才能充分表达自己或自己所属群体的权益主张,这样的社会政策在运行过程中才更有效率。
反观另一面,如果社会政策缺乏公共理性,仅凭精英倾向或民粹倾向均会导致社会政策的不公。
当 前,有的地方政府在制定一些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社会政策(如下岗失业政策、医疗救助政策、征地或拆迁补偿政策、保障性住房政策等)时,很少甚或没有让与其相关的社会成员参与其中以表达利益诉求,政府就单方面地制定和出台某项社会政策,结果造成公众对该项社会政策的不满,以 至为日后的社会冲突或群体性事件埋下了隐患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