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药品检验所(温州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概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四批重新聘任的国家药品GMP检查员名单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四批重新聘任的国家药品GMP检查员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07.19
•【文号】国食药监办[2010]284号
•【施行日期】2010.07.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四批重新聘任的国家药
品GMP检查员名单的通知
(国食药监办[2010]2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对药品GMP检查员的管理,规范检查员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局开展药品GMP检查员重新聘任工作计划,经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推荐,国家局综合考评,李卫华等123人为第四批重新聘任的国家药品GMP检查员,现予公布并核发《国家药品GMP检查员证》。
附件:第四批重新聘任的国家药品GMP检查员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附件:
第四批重新聘任的国家药品GMP检查员名单。
温州市药品检验所温州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喜获计量认证
温州市药品检验所(温州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喜获计量认证证书日前,温州市药品检验所(温州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通过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换证复核审查认可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容器等扩项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获得了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证书编号为:2006110202S。
温州市药品检验所成立于1959年10月,隶属温州市卫生局。
2001年3月12日,划归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成为新组建的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技术监督检验机构。
2005年1月经批准加挂温州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牌子,同时职能进行相应的调整,增加医疗器械的监督检验任务。
本所承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抽验、监督抽验、强制性抽验任务及其它工作;负责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检测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为制药企业、科研实验室及医疗特殊用房,提供环境洁净度检测数据;承担有关药品质量控制的科研项目;接受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检测项目的委托检验。
温州市药品检验所内设业务科、办公室二个职能科室及四个检验科室:化学室、中药室、生测室、医疗器械室。
所下设温州市康平职工技协服务部。
本所现有在职人员26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25人,占职工总数96.2%,其中主任药师1人、副主任药师7人、主管药师9人。
拥有与工作相适应的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带顶空进样)、自动电位滴定仪、自动水分测定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电子天平,电脑等较高档仪器设备40余件,固定资产达357余万元,形成了全市规模最大的药品及辅料、食品及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及容器、洁净区(室)环境检验中心。
1996年4月,本所首次通过浙江省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考核,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并于2006年7月,第三次通过复查和扩项现场评审,并于2006年9月取得“计量认证证书”。
确认的检测范围和项目包括:药品及辅料、食品及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及容器和洁净区(室)环境等共六类258项(见附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一批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一批餐饮服务食品检
验机构名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06.03
•【文号】
•【施行日期】2011.06.0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正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一批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单
(2011年6月3日)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技术监督能力和水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检测能力建设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1〕122号)。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编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规划,加快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资质认定和能力扩项,加大食品检验仪器设备投入,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批公布餐饮服务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名单,并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状况的调整适时更新。
第一批公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包括内蒙古、吉林、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四川省(区、市)共计98家食品药品检验机构。
附件1: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名单(第一批)
附件2:
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信息表(第一批)。
各地食品药品检验所机构设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于2003年9月挂牌成立,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的区域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由原梧州市药品检验所和贺州地区药品检验所组建而成,为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法人事业单位。
本所现有职工41人,其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36人(硕士研究生1人),占总人数88%;具有高级药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7人,占总人数17%;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16人,占总人数39%;平均年龄33.6岁。
内设办公室、业务技术室、质量控制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四个管理科室以及中药室、化学室、生测室、监督抽样室、仪器室五个业务科室。
拥有占地12亩、建设面积4500m2、功能齐备、环境优美的小区式现代化综合实验楼。
主要大型精密仪器有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薄层扫描仪、红外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水分测定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凯氏定氮仪、毛细管电泳仪、500L/h超纯水系统装置等先进的检验检测设备,具有开展“药理”检测的动物实验室和独立送风隔离笼具自动化成套控制系统,也是全区药监系统唯一的动物实验室。
图书室内藏中外文图书资料约6000册,订阅中外文专业期刊30多种。
设有中药标本室,收藏中药标本500余种。
全所固定资产总计大约2000万元。
杭州市药品检验所(杭州市医疗器械检验所、杭州市药品与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是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的专业药品检验机构,药品与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承担国家对药品实施技术监督任务的法定机构,并执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任务。
药检所系一套班子三块牌子组成,分别是:杭州市药品检验所、杭州市医疗器械检验所、杭州市药品与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药检所还承办了“杭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展示中心”。
现内设八个科室,其中有化药检验室(药品包装材料检测室)、中药检验室、食品、化妆品检验室(药物研究室)、医疗器械检验室(生物测定室)4个检验科室,办公室、业务科、质量管理科、不良反应监测室4个管理科室。
医疗器械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医疗器械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医疗器械组织是专门从事医疗器械研究、开发、生产、应用和监管的机构。
目前,中国的医疗器械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和全国医用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
这些组织机构和部门在医疗器械发展、监管、质量控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以下是对这些组织机构和部门的详细介绍。
一、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是中国医疗器械行业的唯一全国性行业协会,是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的会员单位。
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协作、自律、创新,为中国医疗器械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持。
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科研机构、检测机构和医疗器械经销商纳入协会会员单位,并提供法律咨询、企业服务、市场调查、媒体宣传、举办展览、培训管理等方面服务。
二、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司是全国医疗器械监管的主管机关,负责医疗器械的注册、审批、监管和管理。
对进入中国市场的医疗器械进行注册管理,并组织、监督医疗器械的质量控制、标准制定和技术评价。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或投诉信息的医疗器械,监管司将进行立案调查,追溯责任并对问题处理。
三、全国医用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医用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中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化的认证机构,也是负责编制和修订有关医用器械标准的权威机构之一。
全国医用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管理医用器械标准的制定、解释、发布和实施,并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合作。
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是指专门从事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需要持续进行产品创新、技术研发和质量控制等工作,同时需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质量标准。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生产管理体系、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物流管理体系等,以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五、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医疗器械销售企业是指销售、经营医疗器械的企业。
药品检验所工作管理办法
药品检验所工作管理办法【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9号【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1.12.29【实施日期】1991.12.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药品检验所工作管理办法(1991年12月29日卫生部令第19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检验所的工作,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药品检验所,是国家药品监督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国家对药品质量实施技术监督检验的法定机构,并执行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药品监督任务。
第三条药品检验所必须依法办事,保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适应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国家依法设置的药品检验所是:(一)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三)市(地)、自治州、盟药品检验所;(四)县、市、旗药品检验所。
各级药品检验所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享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直属单位的待遇,业务技术受上一级药品检验所指导。
第五条进口药品由卫生部授权的口岸药品检验所检验,其对外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XX口岸药品检验所。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的对外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药品检验总所。
第三章药品检验所职责第六条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是全国药品检验的最高技术仲裁机构,是全国药品检验所业务技术指导中心。
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全国药品、生物制品(包括进出口药品)检验和技术仲裁,承担卫生部指定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验。
(二)制定全国药品、生物制品抽验规划,提供国家药品、生物制品质量公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
(三)承担国家药品、生物制品标准的技术审核、修订或起草工作,审定执行标准所需专用仪器,承担一类新药和新生物制品初审及其它各类新药的有关技术复核及药品、生物制品的质量认证工作。
医疗器械十大检测中心联系地址
医疗器械十大检测中心联系地址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检所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天坛西里2号100050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北三环中路2号100011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大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2号100081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1号250013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上海市民和路154号250013
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沈阳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辽宁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北街22号110026
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37号300191
8.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中北路岳家咀430077
9.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浙江杭州市环城东路23号310009
1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光谱西路1号510663。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医疗器械检定所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医疗器械检定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医疗器械检定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医疗器械检定所(以下简称“检定所”)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的三级实验室,主要从事医疗器械检定、技术评价、产品创新研究等各类工作。
概述医疗器械检定是指对医疗器械进行科学的检测、测量、计算和分析,以确定其质量及性能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规范和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一项专业技术服务。
作为我国医疗器械技术评价联系点,检定所在医疗器械检定方面具有领先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经验,拥有一整套先进的检测设备和实验室,能够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和专业的检定服务。
主要业务检定所作为国家级三级实验室,主要业务包括医疗器械检定、技术评价、产品创新研究等。
检定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检定服务,满足客户各类检定需求,主要业务涵盖以下领域:1. 满足法规检定要求: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定点维修单位和各级监管部门提供各种类型的医疗器械检测服务,并对医疗器械的质量水平进行评估。
2. 技术评价:为客户提供医疗器械相关的技术评价服务,如开展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药代动力学/药效学评价、生物相容性测试等。
3. 产品创新研究:依托实验室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器械研发、创新及新技术的应用研究。
核心技术及设备作为一个具有雄厚实力的实验室,检定所实力强大,设有一系列高端、先进检测设备,涵盖了医疗器械检定各个领域的核心检测技术,包括:1. 变态反应测试设备:主要用于检验医疗器械生物相容性和毒性反应。
2. 光谱分析设备:用于检验医疗器械材料、化学成分等。
3. 机械性能测试设备:主要用于检验医疗器械的机械性能,如摩擦系数、力学性能等。
4. 电磁兼容性测试设备:主要用于检验医疗器械在电磁环境下的抗干扰能力及辐射能力。
5. 微生物检验设备:主要用于检验医疗器械微生物污染、细菌等级等。
总结检定所是我国医疗器械检定领域的标杆实验室,在医疗器械检定、技术评价、产品研发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系列优质、专业的服务。
药品检验与医疗器械检测之异同
药品检验与医疗器械检测之异同摘要:随着科技发展和医疗水平提高,药品检验范围不断扩大,不少药品在检测过程中需要同时开展医疗器械检测工作,需要对于医院机构、人员、标准和仪器做好合理监督管理,探讨药品检验和医疗器械检测之间关系,需要严格按照规定对于药品做好精细分析,做好对于医疗器械高效检测。
关键词:药品检验;医疗器械;检测;异同;一、药品检验和医疗器械检测目标某市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成立六个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点,主要挂靠在某市的药品检验所里进行检测工作,医疗器械检测对于药品检验来说是非常新颖的内容,会涉及到很多领域的技术应用,同时行业跨度也非常大而且检测门类非常繁多。
其中还包含了很多现代医疗检测高新技术应用,和药品检验工作存在很多相同地方,也存在很多不同地方,需要及时了解两者之间存在区别关系,保证医疗器械检测工作顺利进行。
二、药品检验和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1、国家出台的《药品管理法》里面明确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合理设置药品检验机构,同时还需要承担依法实施药品审批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和药品检验工作。
另外在国家出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也严格规定了国家对于医疗器械检测机构需要进行实行资格认可管理制度,只有经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才能正常实现对于医疗器械实施检测管理。
2、目前全国一共有十个国家级别医疗器械质量检验管理中心,分别管理不同范围和地区的医疗器械检验和标准工作,近些年医疗水平发展,国家对于药品的监督管理部门不断完善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工作,加大了省级医疗器械检测体系,提高了对于药品检验全面施行管理。
比如在安徽就有六个地市级医疗器械检测中心,都是通过大量认证实现了对于医疗器械检测和药品检验工作,还需要有计划和有目的的安排对于医疗器械检测工作任务,实现对于医疗检测技术水平提高,同时还要避免检测设施中遇到的问题,避免对于资源浪费问题,做到合理检测和管理药品,以及对于医疗器械检测工作,从而不断提高我国医疗水平。
全国十大医疗器械检验所
负责植入材料、人工器官、组织工程产品、介入材料、医用卫生材料等无源医疗器械的理化性能和生物性能检验;负责相关医疗器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参与相应品种国家标准物质的研制与标定;开展相应技术方法研究及技术人员培训;承办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光机电室
负责无源医用光学器具、有源眼科光学仪器、医用激光仪器设备以及有源机电类医疗器械和医用软件等领域的医疗器械检验;负责相关医疗器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负责相应品种国家标准物质的研制与标定;开展相应技术方法研究及技术人员培训;承办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全国十大-医疗器械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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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调查
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没有明显的优劣之分,国家食药总局对各检验中心进行了专业分工,各检验中心检验专长和领域各不相同。企业根据自己的产品选择检验机构,看该检验机构的受检项目,包不包括企业的送检产品。
主要职能及内设机构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医疗器械检定所主要职责为:承担医疗器械注册检验、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和进口检验工作。承担全国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复验和技术检定的相关组织工作。承担相关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及其实验室验证等工作。承担医疗器械标准物质研究和标定工作。开展与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方法、质量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新方法、新技术研究。承担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医疗器械检验机构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研究、生产、经营相关单位以及医疗机构中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及人员的业务指导工作。
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中检所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技术机构的设置
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技术机构的设置一、背景介绍药品监督管理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工作之一,我国在这方面也有着完善的机构设置和技术体系。
本文将重点介绍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技术机构的设置。
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国家药监局”)是我国最高级别的药品监管机构,直属于国务院。
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开展药品审评、注册和批准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控制和安全监测等工作。
三、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药品监管机构,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地区内的药品审评、注册和批准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控制和安全监测等工作;协调本地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对医疗器械进行使用评价等。
四、市(州)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州)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各市(州)的地方性药品监管机构,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地区内的药品审评、注册和批准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控制和安全监测等工作;协调本地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对医疗器械进行使用评价等。
五、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所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中的技术机构,主要职责为: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评价和监测;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推广;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等。
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注册审评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注册审评中心是我国医疗器械审评的核心机构,主要职责为:组织开展医疗器械注册审评工作;制定和修订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等。
七、结语以上就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技术机构的设置情况。
这些机构在保障人民健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药品检验所岗位实习报告
一、实习单位简介我国药品检验所成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主要负责药品质量监督、检验和认证等工作。
我所位于我国某省会城市,是一所具有较高知名度、专业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的药品检验机构。
实习期间,我有幸进入我所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岗位实习。
二、实习岗位及内容1. 实习岗位: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员2. 实习内容:(1)了解药品检验的基本流程和操作规范;(2)学习并掌握药品检验的基本技能,如取样、称量、溶解、滴定、色谱分析等;(3)参与药品检验项目,如化学药品、中药、生物制品等的检验;(4)协助检验员进行实验室管理和设备维护;(5)学习药品检验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质量控制知识。
三、实习过程及收获1. 实习过程(1)第一周:熟悉实验室环境、仪器设备,了解药品检验的基本流程和操作规范。
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习取样、称量、溶解等基本操作。
(2)第二周:开始参与药品检验项目,学习并掌握化学药品、中药、生物制品等的检验方法。
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样品前处理、检测分析等工作。
(3)第三周:协助检验员进行实验室管理和设备维护,了解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同时,参加内部培训,学习药品检验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质量控制知识。
(4)第四周:独立完成药品检验项目,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检验报告,参与实验室内部质量审核。
2. 实习收获(1)提高了药品检验的基本技能,掌握了化学药品、中药、生物制品等的检验方法;(2)了解了药品检验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质量控制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3)培养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了沟通能力;(4)明确了自身发展方向,为今后从事药品检验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实习体会与建议1. 体会(1)药品检验工作需要严谨、细致的态度,每一个环节都不能马虎;(2)药品检验工作需要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3)药品检验工作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2. 建议(1)加强药品检验员的培训,提高整体素质;(2)加大科研投入,推动药品检验技术进步;(3)加强药品检验所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培养专业人才;(4)完善药品检验所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温州药检所的各科室的职能
温州药检所的各科室的职能温州药检所的各科室的职能温州市药品检验所简介温州市药品检验所(温州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备独立事业法人资格,并有独立帐户、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专业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机构。
隶属于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家药品(医疗器械)监督保证体系的组成部分,是承担国家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实施技术监督任务的法定机构,并执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验任务。
温州市药品检验所于1959年10月经中共温州地委(59)641号文件批准建立,所址原坐落在鹿城区蝉街119号,2022年因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旧城改建的需要被拆除,现租用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实验用房。
2022年3月12日,本所成建制划入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成为新组建的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技术监督检验机构。
2022年1月经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温药监人[2022]5号文件批准增挂温州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牌子,同时职能进行相应的调整,增加医疗器械的监督检验任务。
根据浙食药监人[2022]82号和[2022]172号文件精神,增加食品、保健食品等检验任务,为承接此项检验任务,我所有计划地开展食品、保健品及化妆品等检验的准备工作,修订管理体系、培训人员、收集标准等,以满足开展食品、保健品及化妆品等检验的要求。
全所现有职工31人,其中高级职称11人、中级职称10人。
配备红外光谱仪、原子吸收(荧光)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UV、DAD、ELSD)、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带顶空进样、FID、ECD)、自动电位滴定仪、自动水分测定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全自动定氮仪等较仪器设备,形成了全市规模最大的药品及相关项目、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检验中心。
温州市药品检验于1996年4月通过浙江省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考核,2022年6月通过计量认证复验,2022年8月通过了复评和部分食品、保健品及化妆品等的扩项评审,2022年5月再次通过了食品、保健品及化妆品等部分检测参数的扩项评审,经过评审本所建立了较完善的管理体系,实验室的管理、技术能力、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均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药品检验所职能
药品检验所主要负责执行与药品质量相关的多项职能,具体包括:
1. 监督检验:对辖区内流通和使用的药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监督检验。
2. 注册检验:对新药申请上市的药品进行必要的质量评估和检验,以确保其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3. 强制检验:针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经过检验的药品,执行强制性的质量检验工作。
4. 复验和委托检验:对有争议或特定需求的药品进行再次检验,以及接受其他机构或个人的委托检验服务。
5. 药品抽验计划: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并实施辖区内药品的抽验计划。
6. 抽样和检验:承担国家和本辖区药品计划抽验中的抽样及检验工作。
7. 质量公告:根据药品检验结果,提供药品质量信息公告,供公众和相关部门参考。
药品检验机构实习报告
药品检验机构实习报告一、前言为了更好地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我选择了在药品检验机构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
在此期间,我积极参与了各项检验工作,深入了解药品检验流程和规范,对药品检验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二、实习单位简介实习单位为某地市药品检验所,其主要职责是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进行质量监督检验,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该检验所设有化学室、生物室、仪器室等多个部门,拥有先进的检验设备和专业的检验人员。
三、实习内容1. 实习期间,我主要参与了药品的性状检查、鉴别试验、含量测定等检验项目。
在老师指导下,我熟悉了各种检验方法的原理和操作步骤,并学会了使用显微镜、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等检验设备。
2. 参与了对市场上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包括抗生素、心血管药物、中药饮片等。
通过实际操作,我掌握了药品检验的基本流程,了解了检验报告的撰写方法和要求。
3. 跟随老师参加了几次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拓宽了我的专业视野,使我更加了解药品检验领域的发展动态和新技术。
4. 实习期间,我还积极参与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熟悉了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培养了良好的职业素养。
四、实习收获1. 提高了专业技能:通过实习,我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掌握了药品检验的基本方法和技能,为今后从事相关工作奠定了基础。
2. 培养了严谨的工作态度:药品检验是一项要求高度精确的工作,实习期间,我深刻体会到严谨、细心、耐心的重要性,养成了良好的工作习惯。
3. 增强团队协作能力:在实习过程中,我与老师们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各项检验任务,学会了与他人合作,提高了团队协作能力。
4. 提升职业素养: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遵循职业道德,确保检验结果的公正、客观、准确,为今后从事药品检验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实习总结通过在药品检验机构的实习,我对药品检验工作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刻的认识,收获颇丰。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和用药效果,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监督管理。
第三条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是确保医疗机构中医临床疗效的重要环节,是发挥中医优势,为人民健康服务的重要工作,各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树立饮片质量第一的观念。
第五条医疗机构对中药材和饮片的采购、验收、炮制、质检、保管、调剂等各环节应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人员与职责第六条凡从事医疗机构中药材和饮片的管理、采购、质检、验收、炮制、保管、调剂工作的人员,必须是医药院校毕业或受过一年以上专门培训、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职业道德和与其工作相适应的知识和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非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以上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由本机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
具体管理工作,由本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实行药剂科主任、饮片质量监督员、饮片质量验收员、调剂室负责人负责制。
第八条各医疗机构应有1名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饮片质量监督员工作。
三级医院必须有1名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二级医院必须有1名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级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必须有1名中药士或相当中药士以上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担任饮片质量监督员工作。
饮片质量监督员,对本机构使用的饮片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做检查记录,检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两次。
发现质量可疑或不合格的饮片,医疗机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查明原因,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九条医疗机构对中药材和饮片的质量验收,应选派严于律己、奉公守法,对中药材、饮片质量具备鉴别经验的中药专业技术人员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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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药品检验所(XX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喜获计
量认证证书
日前,XX市药品检验所(XX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通过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换证复核审查认可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容器等扩项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获得了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证书编号为:2006110202S。
XX市药品检验所成立于1959年10月,隶属XX市卫生局。
2001年3月12日,划归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成为新组建的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技术监督检验机构。
2005年1月经批准加挂XX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牌子,同时职能进行相应的调整,增加医疗器械的监督检验任务。
本所承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抽验、监督抽验、强制性抽验任务及其它工作;负责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检测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为制药企业、科研实验室及医疗特殊用房,提供环境洁净度检测数据;承担有关药品质量控制的科研项目;接受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检测项目的委托检验。
XX市药品检验所内设业务科、办公室二个职能科室及四个检验科室:化学室、中药室、生测室、医疗器械室。
所下设XX市康平职工技协服务部。
本所现有在职人员26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25人,占职工总数96.2%,其中主任药师1人、副主任药师7人、主管药师9人。
拥有与工作相适应的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带顶空进样)、自动电位滴定仪、自动水分测定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电子天
平,电脑等较高档仪器设备40余件,固定资产达357余万元,形成了全市规模最大的药品及辅料、食品及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及容器、洁净区(室)环境检验中心。
1996年4月,本所首次通过XX省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考核,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并于2006年7月,第三次通过复查和扩项现场评审,并于2006年9月取得“计量认证证书”。
确认的检测X围和项目包括:药品及辅料、食品及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及容器和洁净区(室)环境等共六类258项(见附件)。
通过评审本所建立了较完善的管理体系,实验室的管理、技术能力、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均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本所依据《XX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和IS0/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结合现有实际情况,编制《质量手册》,该手册是全面阐述我所管理体系的文件,使我所的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并不断改进,保证检测工作的科学公正及结果的准确可靠。
本着“以人为本、规X有序、开放进取、追求卓越”的精神和“客户至上、真诚服务”的宗旨,本所正通过机制、方法、技术和服务创新,以建立省内一流的市级药品检验机构为目标,成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医药经济健康发展、药品监管高效实施的有力技术支撑。
附件:批准 XX市药品检验所(XX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计量认证X围及限制要求
证书号:2006110202S批准日期:2006年8 月25 日有效期止:2009年8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