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市长热线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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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新余分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新余分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新余分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19•【字号】•【施行日期】2019.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新余分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加快推进“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新余分厅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九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19日加快推进“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新余分厅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16号)精神,加快推进“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新余分厅建设,推动更多高频事项实现掌上办理,方便群众办事生活,打造全省“办事最方便”城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9年6月底前,完成“赣服通”新余分厅建设与服务接入,实现50个以上市本级高频事项掌上办理;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各县(区)“赣服通”分厅建设与服务接入,每个县(区)实现20个以上本地高频事项掌上办理。

2019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分别实现30和50种以上市本级电子证照在“赣服通”上线应用。

二、任务分工(一)建设“赣服通”新余分厅。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统一标准,对接省、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开放平台,全新升级“新余一网通”平台,建设“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新余分厅――“新余通”(暂定名),实现试运行。

(责任部门:市信息化中心、各相关业务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二)做好分厅接入服务开发。

各相关业务单位按照“新余通”接入事项清单,认真做好事项服务相关支撑系统的接口梳理工作,已建有独立政务服务APP或第三方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的,要通过服务接入的方式将应用全部接入“新余通”,实现不同入口、同源办理;未建设的,原则上不再新建独立政务服务APP或第三方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所有服务集中部署至“新余通”内统一办理。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17〕89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17〕89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17〕8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新余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26日新余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赣府发〔2017〕32号)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效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为工作目标,以破解当前我市“放管服”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为着力点,注重把握好放权上的重点突破、协同配套,监管上的创新方式、科学有效,服务上的智能便捷、公平可及,在更大程度、更深层面激发出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新余争创“三区两典范”、再铸“工小美”新辉煌提供有力的政务服务保障。

二、重点任务(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1.进一步精简行政权力。

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要求,做好上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取消下放衔接,精准实施协同放权,清理或合并管理目的相同或类似的行政权力事项。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区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九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19日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区建设工作方案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提升我市便民服务水平,提高企业群众的满意度,结合我市“一次不跑”、“只跑一次”、“一网通办”和解决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等改革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19年6月底,通过建设市统一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对接新余政务服务网、“赣服通”新余分厅和有关单位便民服务系统,配备自助服务一体机和开发综合服务应用,在行政服务大厅建成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区,为市民提供公安、税务、不动产、社保医保、公积金、水电气查缴等自助服务,开启“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新模式,真正放出活力、管出水平、提升效率,打造“四最”营商环境。

二、建设内容(一)建设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区。

1.单一功能自助服务区。

对网络隔离或垂直业务系统,采用专网专线方式,部署单一功能自助服务一体机。

(1)公安业务1台。

通过与公安专用业务系统对接,实现申请人自助办理身份证领取、护照领取和自助办理港澳台通行证。

(2)税务业务1台。

通过与税务专用业务系统对接,实现房产契税的自助办理功能,同时能够实现办理进度的查询,针对已办结的能够自助领取税务发票。

(3)不动产业务1台。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政府数字化综合办公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政府数字化综合办公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政府数字化综合办公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25•【字号】余府办发[2012]36号•【施行日期】2012.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政府数字化综合办公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12〕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新余市政府数字化综合办公平台建设方案》已经市八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新余市政府数字化综合办公平台建设方案为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政府,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优化政务环境,降低行政成本,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新余市政府数字化综合办公平台建设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完善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四大基础数据库为基础,建设数字化协同办公系统平台,通过市政府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的改造和接入,将“天网”工程、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数字城管”、应急指挥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整合到数字化协同办公系统平台,构建数据共享、协同办公的数据中心和数据交换中心,打造集智能办公、智能监管、智能服务、智能决策四位一体的政府数字化综合办公平台。

二、建设原则㈠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坚持统一规划,根据总体框架,明确建设各阶段所要完成的任务,分步实施,注重实效。

㈡统一标准,资源共享。

各专业数据库和专业信息系统之间的技术接口使用统一标准,保持数据库的开放,实现信息共享。

㈢承前启后,重点先行。

做好原有信息化业务系统的衔接、升级和整合。

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㈣先进实用,保障安全。

技术设计方案要坚持实用性和先进性相结合;同时,要加强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稳定运行。

三、主要任务㈠建设数字化协同办公系统以安全性、先进性、易操作性、可维护性、标准化、开放性、扩展性、经济性和实用性为原则,利用已建成的市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基于“云计算”的三层架构模式,以通用政务应用需求为指引,建设面向政府各部门全业务的数字化协同办公系统。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21•【字号】余府办发〔2024〕20号•【施行日期】2024.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2024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21日2024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4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准确把握政务公开职责定位,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健全制度规范,优化渠道方式,提高公开质效,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聚焦助推重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一)持续推进重大战略部署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6313”行动计划、项目带动战略三年行动等“六大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情况。

做好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客入余”工程、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信息公开。

实时发布“十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科技创新六大升级行动、电子商务“十百千万”行动、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和汽车、智能家居、体育赛事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等方面信息。

加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系列政策措施、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暂行方案的通知-余府发[2013]33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暂行方案的通知-余府发[2013]33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暂行方案的通知正文:----------------------------------------------------------------------------------------------------------------------------------------------------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暂行方案的通知(余府发﹝2013﹞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新余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暂行方案》已经市八届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2013年12月9日新余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暂行方案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三者间的关系,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创最优投资发展软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根据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方案。

一、改革的思路和原则(一)总体思路。

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大幅度减少审批事项、大幅度缩短审批时限为目标,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采取“整合流程、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改革方式,以信息化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大幅度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效率,实现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和优惠政策统一查询,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助推民富为先的“新余梦”早日实现。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企业投资建设工程两大类。

技改(续建)项目、抢险救灾、应急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文物修缮和保养工程等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本原则。

1.依法审批、高效便民。

依法整合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为办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2.转变职能、主动服务。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政务服务网运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政务服务网运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政务服务网运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12•【字号】余府办发〔2016〕25号•【施行日期】2016.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政务服务网运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新余政务服务网运维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12日新余政务服务网运维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新余政务服务网运行维护管理,规范新余政务服务网使用,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余政务服务网和新余市社区数字化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为民办事系统的运维、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

本办法所称新余政务服务网包括市级、县(区)级政务服务网分厅。

第三条市“三单一网”办负责新余政务服务网的统一管理。

各县(区)“三单一网”办负责新余政务服务网县(区)分厅的管理。

第四条市、县(区)编委办具体承担下列职责:(一)负责新余政务服务网中行政审批事项和阳光政务(即“三单”中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内容的管理;(二)督促检查新余政务服务网中行政审批、阳光政务等事项要素的录入和更新。

第五条市行管委、县(区)经管委(行政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一)负责新余政务服务网中便民服务事项的管理;(二)督促检查新余政务服务网中便民服务等事项要素的录入和更新;(三)督促检查行政审批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在新余政务服务网的办理情况;(四)监督检查对新余政务服务网在线咨询、反馈、评价等情况。

第六条各级信息化技术服务部门具体承担下列职责:(一)负责新余政务服务网技术支撑平台的管理和维护;(二)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新余政务服务网运维培训;(三)各部门在使用新余政务服务网时遇到技术问题由本级信息化技术服务部门负责解答,无法解答的,应汇总整理后向市信息化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10•【字号】余府办发[2009]6号•【施行日期】2009.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余府办发〔2009〕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新余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十日新余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新余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管理,确保门户网站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195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门户网站包括新余市人民政府主网站(以下简称主网站)、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含市直各单位,以下同)子网站(以下简称子网站),是新余市人民政府在互联网上统一建立的政府网站群。

第三条门户网站是展示新余的窗口、政务信息公开的阵地、为民办事的平台、联系群众的桥梁,按照“谁主办、谁管理,谁运行、谁负责”原则,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主网站由新余市人民政府主办,新余日报社负责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主要包括主网站的规划建设、栏目策划、信息采编、审核发XXX日常维护等工作。

第五条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各子网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主要包括:㈠指导各子网站的建设和管理;㈡加强对各子网站的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㈢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市长热线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市长热线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市长热线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8.12•【字号】余府办发〔2015〕58号•【施行日期】2015.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市长热线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15〕58号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经市八届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新余市市长热线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8月12日新余市市长热线服务平台建设方案根据法治新余建设要求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意见,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拓宽市民投诉服务渠道,方便市民的政务咨询、政民互动、投诉举报等各类民生诉求,解决政府部门服务热线过多、跨部门问题难以协调、缺乏统一的服务标准和考核评价机制等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整合优化投诉服务平台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法治新余和智慧新余建设为载体,构建热线电话统一受理处置平台和工作体系,广泛听取社情民意,完善为民服务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诉求,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服务水平和机关工作效率,使市长热线服务平台成为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民办事服务的窗口。

二、目标要求坚持“便民利民、优质服务,整合联动、节约高效,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清理整合政府部门投诉服务类热线资源,设立12345市长热线服务平台。

市长热线服务平台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双轨运行、归口办理。

(一)双轨运行。

一方面采取拨打“12345”接入市政府热线服务平台统一受理,方便市民拨打;另一方面保留各部门原有的专用热线号码,确保与中央、省以及各地保持一致,方便部分已熟知的号码还能继续使用。

(二)归口办理。

坚持“分类处置、限时办结、协调督办、统一回访”的原则,由各承办单位按职能办理群众来电诉求,市长热线办按月进行统一督办、调度。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12•【字号】余府办发[2008]44号•【施行日期】2008.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08〕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主题活动,对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实现“两个率先,一个努力”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对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建立“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打造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务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新余市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主题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的通知》(赣府厅字〔2008〕136号)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我市“1010”重点工程建设,确保“两个率先,一个努力”目标的实现,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主题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主题,按照强化主体、创新机制、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要求,切实解决行政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政府工作“提质、提速、提效”,建立“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打造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务环境。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23•【字号】余府办发〔2018〕48号•【施行日期】2018.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18〕4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面推进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23日全面推进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有线电视网络的“党媒政网”政治属性地位,提高有线电视网络在我市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20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全市有线电视网络光纤覆盖和数字化、双向化升级改造,统筹广电网络事业发展,确保到2018年末,全市有线电视双向网络覆盖率、渗透率达到90%,2020年有线电视网络实现全网高清、全网互动、全网智慧融合;进一步扶持贫困、边远地区有线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确保2020年完成广播电视精准扶贫和实际入户率≥60%的小康社会考评指标。

二、工作举措1.江西省广电网络新余市分公司要统一全市有线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源,把中央、省、市、县广播电视节目纳入广电网络统一平台,提高全市有线电视网络有效覆盖率。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酒店、宾馆、医院、学校、颐养之家等公众聚集场所,要实现有线广播电视全覆盖,确保用户能收听收看到新余广播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

要确保我市有线广播电视可管可控、安全传输,使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策、政令和信息有效传播。

2.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原建设部《关于加强有线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管理确保有线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的通知》(广发技字〔2002〕429号)要求,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镇住宅小区配套设置有线电视设施,将有线电视配套设施列入小区建设规划,并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整合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整合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整合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29•【字号】•【施行日期】2017.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整合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余市整合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9日新余市整合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78号)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公管〔2016〕4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加快构筑我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1.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

以解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健全和完善各项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促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有效预防权力寻租和腐败。

2.坚持公共服务、资源共享。

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整合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专家和场所等资源,加快推进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实现交易全流程公开透明和资源共享。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网站建设和内容保障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网站建设和内容保障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网站建设和内容保障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4.08•【字号】余府办发〔2015〕16号•【施行日期】2015.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电子信息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网站建设和内容保障的整改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15〕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网站建设和内容保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标切实解决一些政府网站存在的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机构改革后部门网站未整合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建设的实效性,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提高行政效能、改善公共服务、增强公众参与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力提升政府网站建设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整改重点(一)信息更新不及时。

重点整改有栏目无内容、信息长期不更新、栏目链接出现错误等现象(详见附件1)。

(二)办事服务不全面。

重点整改办事事项公开不全面、办事指南更新不及时、表格未提供下载、在线申报未实现等现象,特别是“三单管理”梳理确定的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监管清单未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开。

(三)网上互动交流渠道不畅通。

重点整改网上信箱栏目无效、久拖不答、答非所问、答复千篇一律以及只作一般性答复不解决问题等现象。

(四)机构改革后部门网站未整合。

重点整改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涉单位原有网站未整合问题。

三、整改方法(一)集中整改。

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上述整改重点中提到的具体问题展开自查,集中整改。

对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存在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到位,之后形成整改报告报市政府办公室。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政务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政务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政务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19•【字号】•【施行日期】2019.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政务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新余市政务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暂行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19日新余市政务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推进新余市政务云计算大数据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云中心”)应用发展,保障政务云中心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业务单位”)政务云中心资源采购、管理和使用的活动。

第三条政务云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采取市场化、专业化的方式由政务云服务提供商投资建设运维。

政务云中心将为各业务单位非涉密信息化项目建设提供统一的基础设施、网络安全设施和通用软件服务,各业务单位按服务目录购买服务,不再另行招标采购。

第四条各业务单位、政务云服务提供商应遵守以下要求:(一)安全管理责任不变。

政务云服务提供商和使用云服务的各业务单位要各负其责,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不随购买服务而转移,各业务单位始终是信息安全的责任主体。

(二)数据归属关系不变。

各业务单位提供给政务云服务提供商的数据、设备资源,以及政务云中心上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收集、产生、存储的数据和文档等资源属各业务单位所有。

政务云服务提供商应保障各业务单位对这些资源的访问、利用、支配,未经各业务单位授权,不得访问、修改、披露、利用、转让、销毁各业务单位数据;在服务合同终止时,应按要求做好数据、文档等资源的移交和清除工作。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单一网”平台建设的通知-余府办发〔2015〕69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单一网”平台建设的通知-余府办发〔2015〕69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单一网”平台建设的通知正文:----------------------------------------------------------------------------------------------------------------------------------------------------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单一网”平台建设的通知余府办发〔2015〕6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根据《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三单一网”工作的通知》(余府办字〔2015〕27号)和《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余府发〔2015〕18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全面推进我市“三单一网”平台升级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职责分工行政许可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和流程固化是“三单一网”平台升级改造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确定以下职责分工:(一)市“三单一网”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牵头组织事项梳理和流程固化工作。

(二)本市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负责本部门事项梳理和流程信息固化,在网上办事大厅和网上审批系统中对本部门事项办事公开指南和办理流程信息进行最终核对、确认,并按要求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统一录入。

(三)市编委办负责收集、整理、审核行政许可类事项梳理和流程固化表。

(四)市行管委负责收集、整理、审核便民服务类事项梳理和流程固化表,并将事项梳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底绩效考核。

(五)市信息化中心负责全省事项梳理子系统培训,事项梳理和流程固化表填报培训。

(六)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事项梳理和流程固化工作完成落实情况。

二、梳理事项流程(一)市信息化中心于9月29日至30日组织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开展全省统一事项梳理子系统操作培训和《事项梳理和流程固化表》填报培训,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行政审批科长或审批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批次和地点等事项见综合办公平台会议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市长热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市长热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市长热线工作先
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7.08
•【字号】余府办字[2008]99号
•【施行日期】2008.07.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市长热线工作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余府办字〔2008〕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7年是我市市长热线工作高效运行、蓬勃发展的一年。

一年来,市长热线共接听或受理市民电话、市政府门户网站之市长信箱信件和市长热线网站市民投诉15280件,当即回复7022件,电话或发函交办4748件,网上公开答复3510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落到实处,95%以上的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做到了市长满意、群众满意,为凝集民众力量、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为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经研究决定,对分宜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和渝水区人民政府等6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市公安局胡小辉、市城管局章海清、胡志燕、市房管局廖庆辉、市文化局黎彬勇、市建设局陈小根、市劳动保障局肖梅、分宜县政府办公室欧阳根生、渝水区政府办公室肖亮等9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市长热线工作人员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
人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市长热线工作作为践行关注民生、以民为本执政理念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促进我市市长热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ΟΟ八年七月八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推进“一窗式”审批服务改革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推进“一窗式”审批服务改革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推进“一窗式”审批服务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30•【字号】余府办发201689号•【施行日期】2016.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推进“一窗式”审批服务改革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九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新余市推进“一窗式”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30日新余市推进“一窗式”审批服务改革方案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以行政相对人为中心的审批服务,提出行政审批效率,经研究,决定对市场准入领域、工程建设领域、社会事业领域等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实施“一窗式”集中受理和出件。

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推进“一窗式”审批服务改革,重组并优化市场准入类、工程建设类、社会事业类的办事流程,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为模式的审批管理,将受理、审批、监管相分离,建立健全同类事项“一窗式”受理、“一网式”审批、“一档式”管理的审批运行机制,形成一体化的对外审批服务模式,营造我市审批流程优、审批服务好、审批成本低、审批效率高的行政服务环境。

二、工作内容(一)改革审批管理模式,实行“三加一”模式。

按市场准入类、工程建设类、社会事业类设立“一窗式”审批服务窗口,制作规范的审批流程(见附件)。

受理和审批职责分离,由“一窗式”负责审批事项的受理、出件,各审批职能部门负责审批事项的审批。

公安户政窗口仍按原有模式进行工作。

(二)推进审批事项规范化管理。

建立统一的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规范我市、县(区)审批事项的目录名称。

未纳入目录没有编码的审批事项(涉密事项除外)不得实施审批或变相实施审批。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意见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意见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18•【字号】余府办发[2008]28号•【施行日期】2008.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意见的通知(余府办发〔2008〕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优化政务环境,将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成“高效、务实、优质、廉洁、文明”的政府服务平台,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确保经市政府审定的行政服务事项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㈠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推行政务公开、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优化政务环境的大局出发,确保《新余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事项目录》(余府办字〔2006〕56号)中的行政服务事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统一收费、限时办结,不得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之外另行受理。

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将经市政府审定的行政服务事项撤出市行政服务中心,也不得在窗口受理,让办事者到单位办理,或者在单位受理办理,到窗口收费。

因工作需要撤出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服务事项,必须先经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审核,书面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撤出。

㈢凡法律法规新设立的涉及经济发展、公共安全以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服务事项,除进入专业办事大厅办理的,均应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办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之外另行受理、送达。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㈠进一步规范部门内部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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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市长热线服务平台建
设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余府办发[2015]58号
【发布部门】新余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12
【实施日期】2015.08.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市长热线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余府办发〔2015〕58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八届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新余市市长热线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2日
新余市市长热线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根据法治新余建设要求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意见,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拓宽市民投诉服务渠道,方便市民的政务咨询、政民互动、投诉举报等各类民生诉求,解决政府部门服务热线过多、跨部门问题难以协调、缺乏统一的服务标准和考核评价机制等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整合优化投诉服务平台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法治新余和智慧新余建设为载体,构建热线电话统一受理处置平台和工作体系,广泛听取社情民意,完善为民服务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诉求,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服务水平和机关工作效率,使市长热线服务平台成为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民办事服务的窗口。

二、目标要求
坚持“便民利民、优质服务,整合联动、节约高效,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清理整合政府部门投诉服务类热线资源,设立12345市长热线服务平台。

市长热线服务平台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双轨运行、归口办理。

(一)双轨运行。

一方面采取拨打“12345”接入市政府热线服务平台统一受理,方便市民拨打;另一方面保留各部门原有的专用热线号码,确保与中央、省以及各地保持一致,方便部分已熟知的号码还能继续使用。

(二)归口办理。

坚持“分类处置、限时办结、协调督办、统一回访”的原则,由各承办单位按职能办理群众来电诉求,市长热线办按月进行统一督办、调度。

三、整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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