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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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1. 项目管理概述医院作为重要的公共设施,为了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必须进行规范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的有效控制,最大程度地满足医院建设的需求,并将相关管理要求详细规定。

2. 项目建设立项2.1 项目可行性研究在项目立项阶段,应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目标、技术方案、投资估算等内容。

2.2 项目建议书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结果,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应包含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内容、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组织机构等内容。

2.3 项目审批流程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应提交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的项目实施工作。

3. 项目组织管理3.1 项目组织机构医院工程建设项目应成立相应的项目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管理委员会、项目管理办公室等。

项目组织机构应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并规定相关的工作流程。

3.2 项目管理责任医院工程建设项目应明确项目管理责任,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并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并与项目组织机构保持密切联系。

4. 项目进度管理4.1 项目计划编制在项目启动阶段,应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工期、里程碑、进度计划等内容。

项目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

4.2 项目进度控制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计划进行进度控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进度延误的问题。

在重要节点上,应召开进度会议,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

5. 项目质量管理5.1 项目质量计划在项目启动阶段,应编制详细的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控制措施、质量评估方法等内容。

项目质量计划应与相关标准和法规保持一致。

5.2 施工质量检查在项目实施阶段,应进行定期的施工质量检查,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纠正。

检查结果应记录并及时处理。

6. 项目安全管理6.1 项目安全计划在项目启动阶段,应编制详细的项目安全管理计划,包括安全目标、安全控制措施、安全培训等内容。

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

第三条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决策、规范操作、严格监督、高效实施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基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决策、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医院基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编制基建工程项目计划,组织实施;2. 负责项目招标、合同签订、施工监理等工作;3. 负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监督与检查;4. 负责项目验收、移交及后续服务工作;5. 负责项目档案管理。

第三章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第六条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立项、设计、招标等。

第七条可行性研究:对工程项目进行技术、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综合分析,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八条立项: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立项申请,经批准后,进行项目立项。

第九条设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医院需求。

第十条招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投标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第四章工程施工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交工程进度报告,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

第五章工程验收与移交第十五条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第十六条移交: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将工程移交给使用单位。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医院基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与检查。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1. 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2. 工程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3. 工程安全措施是否落实;4. 工程资金使用是否合理;5. 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促进医院建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地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活动。

第三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造、更新等各类项目。

第四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合理的原则,按照节约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安全环保、高效管理的要求,推动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科学发展。

第五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实行项目领导负责制,明确项目管理责任,发挥各方的积极性、创造性。

第六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科学、合理的决策程序,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第七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应当坚持节约用地、节约资源、优化布局、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八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应当遵守国家、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应当注重宣传教育,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十条本制度由医院基本建设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和修订。

第二章项目立项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应当符合医院整体规划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医院领导会议讨论通过。

由项目发起人提交项目建议书,附有项目立项申请表,明确项目的名称、建设地点、规模、投资估算、建设必要性等内容。

第十二条项目立项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二)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三)项目的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四)项目实施的理由及社会效益;(五)项目的规划等级和专项规划的要求;(六)项目建设的安全环保措施。

第十三条项目建议书经过医院基本建设管理部门初审后,提交医院领导会议审议。

经审核通过后,项目进入立项阶段。

项目建议书应当在医院网站或专门栏目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十四条项目立项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立项决议;(二)项目建议书;(三)领导会议审议意见。

第十五条项目立项文件由医院基本建设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建立项目档案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

医院建设工程项目制度及流程

医院建设工程项目制度及流程

医院建设工程项目制度及流程一、前言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医院建设工程项目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

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直接关系到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医院建设工程项目制度及流程两个方面进行介绍和分析,以期为相关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提供参考。

二、医院建设工程项目制度1. 项目管理机构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主要包括项目部、规划设计院、勘察院、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

项目部负责整个建设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规划设计院负责项目的规划和设计工作,勘察院负责勘察工作,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的实施,监理单位负责监督项目的合规性和质量。

2. 项目管理人员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完成项目管理工作。

项目管理人员主要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安全员、质检员等。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工作,工程师负责项目的技术支持工作,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质检员负责质量检查工作。

3. 项目管理制度为保证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需要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项目计划制定、项目执行、项目监控、项目收尾等内容。

项目计划制定阶段应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和进度,项目执行阶段应按照计划进行实施,项目监控阶段应及时监测项目的进展和质量,项目收尾阶段应对项目的成果进行验收和结算。

4. 项目管理流程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前期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实施、竣工验收等环节。

项目立项阶段应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和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前期规划阶段应明确项目的规划和设计要求,方案设计阶段应按照规划要求进行设计工作,施工准备阶段应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实施阶段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实施工作,竣工验收阶段应对项目进行验收和结算工作。

三、医院建设工程项目流程1. 项目立项阶段项目立项阶段主要包括项目目标的确定、项目可行性分析和项目预算的编制。

医院基建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基建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基建项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医疗机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效益的原则,确保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

第四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组织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管理职责,加强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第二章项目立项和前期工作第五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应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论证,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医院决策层审批。

第六条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内容。

第七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在前期工作中应做好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三章项目招投标和施工管理第八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招标文件应明确项目要求、质量标准、进度要求等内容。

第九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应建立健全施工组织机构,明确施工管理职责,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十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工程变更管理,变更内容应经医院决策层审批。

第四章项目验收和投入使用第十一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

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验收应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包括医院管理层、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单位代表等。

第十三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做好项目的投入使用和后期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发挥应有的效益。

第五章投资控制和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应建立健全投资控制制度,确保项目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医院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医院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及设备购置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医院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科学合理,注重实效;(三)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四)严格监督,确保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医院建设项目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下职责:(一)编制、修订、完善医院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二)组织编制、审查、上报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组织招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四)监督、检查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投资控制;(五)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六)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第六条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三章项目前期管理第七条医院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前期可行性研究。

第八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背景及必要性;(二)项目概况;(三)市场需求分析;(四)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工艺技术;(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六)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七)经济效益分析;(八)环境影响评价;(九)社会效益分析。

第九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第四章招标投标管理第十条医院建设项目应依法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应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程序、评标标准等。

第十一条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标投标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五章项目实施管理第十三条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进行。

第十四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加强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有序。

医院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医院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全过程。

第三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开透明原则:项目决策、招标、施工、验收等环节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质量第一原则: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

(四)成本控制原则:合理控制项目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立项第四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应经医院党委和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条项目立项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医院发展规划。

(二)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效益显著。

(三)项目投资估算合理,资金来源明确。

(四)项目设计方案合理,施工组织方案可行。

三、项目设计第六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

第八条设计方案应经医院相关部门和专家评审,并报医院党委和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四、项目施工第九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具备良好的施工业绩。

第十一条医院应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医院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

五、项目验收第十三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验收应成立验收委员会,负责项目验收工作。

第十四条验收委员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确保项目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六、项目运营第十六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运营应确保项目功能正常、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项目运营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

第十八条医院应定期对项目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项目长期稳定运行。

七、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医院党委和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医院工程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工程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工程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第三条医院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规范、效益最大化、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工程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投运筹备等阶段。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医院成立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工程项目的决策、监督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下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设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技术支持和财务管理。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八条项目策划阶段,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确保项目符合医院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

第九条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法律法规符合性等进行评估,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条规划设计阶段,要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功能齐全、美观实用,满足医院运营需求。

第十一条招投标阶段,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

第十二条施工管理阶段,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监督。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阶段,要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医院要求。

第十四条投运筹备阶段,要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调试、验收,确保工程顺利投入使用。

第四章投资控制与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投资预算,控制工程成本,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优化措施。

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建设效率,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维修等。

第三条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项目管理;(二)科学合理:采用先进技术,优化设计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三)高效廉洁:提高建设效率,防止腐败现象发生;(四)节约环保:合理利用资源,降低能耗,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章工程立项与审批第四条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应经医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工程立项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二)符合医院发展需要,具有实际效益;(三)具备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投资估算等文件;(四)符合环保、消防、卫生等要求。

第三章设计与施工管理第六条医院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资质;(二)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三)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第八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二)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三)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持环境卫生;(四)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提高施工效率。

第四章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九条医院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应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一)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二)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三)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四)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防止事故扩大。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医院应设立工程建设项目监督小组,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医院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医院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院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医院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确保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加强与医院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解决施工现场安全问题。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医院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处置程序。

第二十二条医院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医院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医院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医院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项目建设单位是医院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负责整个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施工单位应配备充足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3)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并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2. 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危险区域进行隔离。

(2)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安全带、防护栏杆等。

(3)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3. 机械设备管理(1)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耳塞等。

4. 用电管理(1)施工现场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线、电缆,严禁私拉乱接。

(2)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漏电保护器、接地线等。

(3)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用电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5. 消防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2)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3)施工现场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四、安全监督检查1. 项目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2.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3.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项目建设单位报告。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卫生院工程项目管理制度(3篇)

卫生院工程项目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院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保障人民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门诊楼、住院楼、医疗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程序、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卫生院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项目管理的全面工作。

1. 组长:由院长担任,负责工程的总体决策和协调。

2. 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负责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3. 成员:包括工程、财务、审计、设备、后勤等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下工作:1. 编制工程项目计划;2. 组织工程招标和合同签订;3. 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4. 组织工程验收;5. 负责工程档案管理。

第六条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责:1. 负责收集整理工程项目相关资料,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2. 负责编制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3. 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4. 负责组织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5. 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

第三章工程项目规划与设计第七条工程项目规划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需求和发展规划。

第八条工程项目设计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九条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经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四章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第十条工程项目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具体招标方式由领导小组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包括工程概况、技术要求、投标须知、合同条款等内容。

第十三条招标过程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执行,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透明。

第十四条合同签订前,应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保中标单位的资质和实力。

医院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医院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项目投资效益,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操作、确保质量、注重效益的原则。

第二章规划与设计第四条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医院发展规划编制。

第五条规划编制应充分考虑医院发展需求、资源条件、投资能力等因素,确保项目合理可行。

第六条项目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确保设计质量。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设计成果应符合医院要求。

第三章招标与合同管理第八条重点建设项目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九条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文件编制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条招标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确保招标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中标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和业绩,签订合同前应进行资质审查和履约保证金缴纳。

第十二条合同内容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签订后应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和业绩,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施工进度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进度,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验收与交付第十七条项目竣工后,应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八条验收应按照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和医院规定进行。

第十九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六章质量与安全第二十条重视项目质量,加强质量监控,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十二条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七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项目监督机制,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医院建设项目内控管理制度

医院建设项目内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行为,提高建设质量,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医院建设项目内控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二)公开透明原则:建设项目信息、招标过程、合同签订、工程进度等公开透明。

(三)廉洁自律原则:加强廉政建设,严防腐败现象发生。

(四)质量第一原则:确保建设项目质量,提高使用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医院建设项目工作。

第五条医院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下职责:(一)制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招标投标,签订合同。

(四)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

(五)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建设项目计划与预算第六条医院建设项目计划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投资估算、建设工期、质量标准等内容。

第七条建设项目预算应根据项目计划编制,明确资金来源、使用范围、支付方式等。

第八条建设项目计划与预算经医院领导班子审核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第九条医院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条招标投标程序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等。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应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五章工程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建设项目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五条工程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第六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建设项目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建设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等医院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质量为本、效益优先;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4. 法规为准、规范操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的决策、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案;2. 组织编制和实施工程招标文件;3. 组织工程招标、评标和合同签订工作;4. 监督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5. 负责工程验收和移交工作;6. 负责工程档案管理。

第六条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程设计管理第七条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 符合医院实际需求,满足医疗服务功能;3. 充分考虑医院未来发展需求;4. 注重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八条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设计职责。

第四章工程施工管理第九条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2. 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3. 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4. 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第十条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职责。

第五章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2. 严格执行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3. 定期开展质量与安全检查;4. 及时处理质量与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与安全责任主体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

医院项目管理制度

医院项目管理制度

医院项目管理制度一、项目管理制度建设目标制度的核心目标是通过规范项目管理流程,确保医疗活动的高效、有序进行。

同时,通过明确责任分工,提升团队协作效率,最终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

二、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医院应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全院的项目管理活动。

项目管理办公室下设项目经理及项目团队成员,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人员的动态调整。

三、项目立项与审批所有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立项程序。

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背景、目标、预期成果、资源需求等内容。

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项目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提交给医院管理层进行最终审批。

四、项目计划与执行获批的项目需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时间表、预算、人员分配等。

项目计划一经批准,项目团队便开始执行,期间需定期向项目管理办公室报告进展情况,以便及时调整和优化项目实施方案。

五、项目监控与评估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持续监控,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同时,应定期对项目进行评估,包括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等,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六、质量管理与风险管理医院项目管理制度应包含质量管理和风险管理的相关条款。

确保项目在各个阶段都能达到既定的质量标准,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和预防。

七、项目变更与结项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必须经过严格的变更管理流程。

任何变更都需详细记录,并得到项目管理办公室和医院管理层的批准。

项目完成后,应进行结项评审,总结经验教训,为未来的项目管理提供参考。

八、信息公开与沟通机制医院应保证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及时向公众和内部员工公开项目信息。

同时,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项目参与者之间的信息流通和问题解决。

九、培训与发展医院应定期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鼓励创新思维和方法的运用,促进项目管理工作的不断进步和发展。

十、制度的持续改进医院项目管理制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管理经验进行不断的修订和完善。

医疗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医疗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医疗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等项目。

第三条医疗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科学决策;(二)质量第一,安全至上;(三)进度合理,投资节约;(四)注重效益,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疗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建设单位是医疗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决策、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机构:(一)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协调、合同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监管、资金管理、信息报送等。

(二)设计管理组:负责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设计方案的审查、设计进度控制、设计变更管理等。

(三)施工管理组:负责项目的施工工作,包括施工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监管、合同管理等。

(四)监理组:负责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过程监督、质量控制、安全监管、验收等。

第三章立项与审批第八条医疗工程项目立项应当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一)项目符合国家卫生发展规划和地方医疗资源配置要求;(二)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投资估算合理;(三)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城市规划;(四)项目设计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医疗行业规范。

第九条项目立项程序:(一)建设单位向相关部门提出项目申请;(二)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三)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办理立项手续。

第四章设计与施工第十条医疗工程项目设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医疗行业规范和标准;(二)满足医疗功能需求,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三)合理利用资源,降低建筑能耗;(四)注重人性化设计,提高患者就医体验。

医院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医院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医院项目建设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需求的增加,医院项目建设成为了当下的热点话题。

医院项目建设的高效管理是保障医院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之一。

为了加强医院项目建设管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一、项目立项医院项目建设之前,首先需要明确项目的立项程序和要求。

医院管理层应根据医院的发展需要和战略规划,确定项目的具体内容、目标和预算。

同时,还需要明确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和机制,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在项目立项后,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是必不可少的。

医院管理层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对项目的技术、经济、市场和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和研究,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还要对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预警,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三、项目规划与设计项目规划和设计是医院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

医院管理层应委托专业的规划和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规划和设计工作。

在项目规划和设计过程中,需充分考虑医院的特点和需求,尽量提高项目的功能性和效益性。

同时,还要注重项目的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推动医院项目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

四、招投标管理医院项目建设涉及到大量的招投标工作,因此需要制定严格的招投标管理制度。

医院管理层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组织招标工作,并严格把关投标人的资质和信誉。

同时,还要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防范各种不正当行为和违规操作。

五、合同管理项目的顺利进行需要通过合同管理来进行有效的约束和管理。

医院管理层应与承建单位或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明确合同的内容、要求和期限。

同时,还要加强对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相应处理。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加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医院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六、项目实施与监控医院项目建设的实施和监控是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

医院管理层应根据项目的进展和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和监控计划,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按计划进行实施和监控工作。

医院项目管理制度

医院项目管理制度

医院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规范医院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确保项目成功实施,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公开、公正、公平、诚实守信,遵循科学管理、人性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的各类项目管理。

第三条项目管理职责1.医院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管理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2.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推动。

第四条项目管理机构设立医院项目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项目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项目管理流程第五条项目立项1.项目立项应符合医院的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

2.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立项申请,包括项目背景、目标、预算和进度计划等。

3.项目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立项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核,决定是否立项。

第六条项目规划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目标和要求,制定项目规划,包括项目范围、进度计划、资源需求和风险管理等。

2.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规划进行审核和指导,确保项目规划符合医院的整体规划和要求。

第七条项目实施1.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规划,组织项目团队进行项目实施。

2.项目负责人应定期报告项目进展情况,遇到问题及时汇报和解决。

3.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第八条项目评估1.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进行项目评估,包括项目目标达成情况、资源利用效率和项目成本等。

2.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评估进行复核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九条项目收尾1.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进行项目收尾,包括撤销项目组织、整理项目资料和经验教训等。

2.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收尾进行审查和整理,做好项目结案工作。

第十条项目管理授权第十一条项目管理培训第十二条项目管理文件第十三条项目管理监督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项目管理部门所有。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如有需要修改本管理制度的,应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批,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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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建设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医院基本建设领导小组是基本建设项目的领导决策机构,由单位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组成。

基本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具体事务,由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基本建设工作小组下设基建办公室。

基本建设监督小组负责对医院基本建设各环节监督。

(一)医院基本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工程项目的方针政策;2.研究决定本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事项;3.审批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和建设方案;4.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活动的全过程;5.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其他审批事项。

(二)基本建设工作小组的职责1.组织开展工程项目的调查研究;2.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拟订工作;3.组织做好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选定工作;4.协调各项工程项目的建设;5.负责相关文件材料的报批工作;6.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诉受理、处理工作;7.按规定支付工程项目进度款和结算工程款;8.建立工程项目档案,做好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的整理、保管工作;9.做好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10.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务。

(三)基本建设监督小组的职责对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各环节进行监督。

第三章概算预算第四条工程项目概预算(一)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工作原则上由设计单位承担,基建工作小组(基建办)负责具体工作,包括委托编制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提供工程技术资料、设计概算进度控制及阶段审核工作。

(二)工程概、预算编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

说明建设项目的性质(新建、扩建、技改)、地理位置、建设规模、所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内容和总投资。

2.编制依据。

说明所编概预算采用的定额、指标、工人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设备价格和各项取费标准的年份、文件、规定。

3.资金来源的渠道及额度。

4.做出以工程费用性质划分的投资分析和以工程项目性质划分的投资分析。

5.列出建筑安装工程主材用量表。

6.工程概、预算计算书。

第四章工程项目立项与招标投标第五条工程项目的申报与审批(一)工程项目立项1.所有工程项目必须经院基本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审批,重大工程项目需经职代会同意;2.工程项目应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报主管部门审批。

(二)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工程项目立项同意后,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经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批。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审批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准后,由有资质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经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批。

(四)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通过审批后,由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本并测算工程项目概算,经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批。

取得批复后实施下一步施工图设计工作。

第六条工程项目招标的形式1.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项目应在市公管局公开招标。

2.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应在院采用院网站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

第七条招标工作的程序(一)招标文件由基本建设项目工作小组/基建办或委托代理机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和要求;4.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5.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应提供的有关资质和资信证明文件;6.合同主要条款:如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工程项目款支付方式、材料设备采供方式及清单等;7.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性条款;8.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等;9.投标报价要求及其计算方法;10.是否全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等承诺性说明;11.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担保方式要求;12.投标文件编制格式要求,可随附投标文件格式化范本;13.评标的依据、标准、方法和定标原则;14.对招标项目的特殊情况或不可预见因素的处理方法;15.其他相关内容。

(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在市公管局公开招标的招标文件应由院基本建设工作小组与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完成编制后报院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发布;院自行招标采购的招标文件由基建办编制,院招标采购小组审定后发布。

(三)工程项目招标前应按政府采购规定进行采购计划申报并取得采购任务书,工程招标完成后需按要求到市公管局进行备案。

第五章工程实施与资金控制第八条工程项目实施的管理(一)基本建设小组/基建办为单位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主管部门。

(二)基本建设小组/基建办应加强实施过程的领导和检查,及时解决工程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完成。

(三)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中,如遇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工程投资增加,由基本建设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后报基本建设领导小组批准。

原则上工程变更不得超过合同价的10%。

第九条工程项目验收(一)工程项目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工程项目执行情况、验收自查情况,提交基建办,由基建办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审计单位、基建工作小组、使用部门、审计监察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需要审计的项目应尽快将有关资料提交审计部门审计,审计通过后,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十条工程进度款支付(一)进度款支付方式:1.按月支付:指依据工程进度,按月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2.分段支付:指与施工单位约定工程进度,划分不同阶段并按各阶段工程进展情况,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3.双方约定的其他支付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由单位在与承包方在预先签订的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一旦约定,严禁在实施过程中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款项支付。

(三)工程款支付程序1.由施工单位报送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并附工程量完成情况说明、工程价款结算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2.监理单位按照监理的有关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审查本次结算已完成工程的进度、质量、工程量、单价及价款,核实抵扣预付款、代扣款以及提留质量保证金,并在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上签署结论性意见和需要说明的事项;3.审计部门对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是否属实、测算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进度价款超付情况等内容进行复核,并在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上签署复核意见;4.基建办将监理和审计审核后的付款申请提交基建工作小组审批通过后,由施工单位提供有效税务发票;财务人员进一步核对发票或收款凭据、收款单位、银行账号等方面内容,及时办理进度款支付。

5.每期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不超过本期完成合格工程量按70%;累计支付工程进度款不超过工程量总价款的80%;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核后付至结算造价的90%-95%,剩余部分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四)工程项目施工中,施工单位对基建办和监理部门发出的工程整改通知不及时整改到位的,将停拨该项目的工程序时进度款;(五)工程款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进行双方账户之间的划转,不得采用现金支付;施工单位收款账号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变更。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变更(一)前期阶段设计变更工程项目开工前,基建办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对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施工图等内容进行复核、会审,办理一次性设计变更;(二)项目建设期间工程变更1.我院提出的工程项目变更的,由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同意,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根据我院提出并的变更要求,详细说明变更方案及预算增减费用。

2.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设计、监理、审计等单位对工程项目变更进行审查核实,取得一致意见后,由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在变更联系单上签字后将变更增减费用报院基本建设工作小组;(2)基建工作小组会同监理部门对变更事项进行审核,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

(3)工程项目变更需经分管院领导审批,超过3万元以上或重大变更还需经院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审批。

(4)工程项目的变更一经确认,需及时办理工程项目变更签证单。

第六章工程竣工验收与决算审计第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一)竣工验收依据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合同和招投标文件;3.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及其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签证和技术核定单;4.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5.有关施工记录和构件、材料合格证明文件。

(二)竣工验收实施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质检证明和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三)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程序1.施工单位对照验收基本要求进行自查自验,合格后向基建工作小组/基建办提出竣工验收申请;2.基建工作小组/基建办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规建委监督部门等共同参与,完成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检查;3.形成竣工验收意见,提交竣工验收报告;若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达不到验收标准,应责令施工单位即刻进行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四)验收标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评定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其中“合格”指达到工程项目内容要求;“不合格”指工程项目没能未达到设计要求。

具体评定标准依据合同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决算管理(一)工程竣工决算工作程序: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组织相关材料、编制竣工结算,报审计部门审核。

2.审计部门对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如重大工程项目单位不具备自行审查能力的,可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并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3.基建工作小组会同医院审计部门对竣工结算审核结果进行评议,对存在问题提出质疑,提出修订意见。

4.万元以上审计结算报告需经院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审批。

5.审计完成按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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