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土地公开出让方式的区别——招拍挂培训讲学
土地使用证出让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出让区别是什么土地使用证出让区别是什么土地使用证上,有出让的,就不需要缴纳出让税费,如果没有出让的土地,都需要缴纳。
土地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
土地出让方式是土地使用权取得者取得用地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土地资产处置的一种方式。
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向国家购买的一种财产权,土地使用者不仅可以占有、使用和取得土地收益,还可以独立支配和处置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证划拨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土地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 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划拨土地不是有偿使用,出让土地是有偿使用,当事人需要出钱,有时候会出很多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是什么?国有土地证的房子可以自由买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不行。
一般集体土地证的房子也不能贷款。
国有土地使用证与集体土地使用证区别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所有权不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二、使用人不同:国有土地使用人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集体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村民或企业;三、土地用途不同:国有建设用地可用于居住、工业、商业、娱乐、办公、旅游、绿化景观等建设(用途广泛),集体建设用地只用于建设村民或村集体生产、生活所需的用房;四、使用权类型不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出让、租赁、授权经营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拨用宅基地,五、使用年限不同:国有建设用地有使用年限(划拨土地除外),集体建设用地没有使用年限。
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和划拨有什么区别现在土地的转让,按国家政策已经是硬性的规定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了,如果你们那地方不需要,这应该就是你们地方的政策了,土地出让金是该土地的市场评估价的40%以上,无上限!!这个需要当地管理部门去进行认定!划拨土地只是国家给你使用,如果国家需要,你需要无条件离开,国家会另给你安置一个地方住,出让地是国家已经把使用权转让给你的意思,权利年限一般在50到70年,如果国家需要用到你的出让地,那国家就必须按现在的市场价格给你补偿!农村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是什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农村房产证是代表其具有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出租权等一些与其房屋有关的合法权利。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三种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在中国,土地使用权是政府给予土地使用者所使用的期限和使用范围。
为了给予开发商等购买土地使用权,政府采用了三种出让方式。
这篇文档将介绍这三种出让方式。
一、竞价出让竞价出让是指以竞价的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这种方式是指定竞拍者,根据竞拍的高低来确定租赁价格。
竞价出让是一种市场化的土地出让方式,其结果将取决于市场的供求状况及意愿。
优点:市场化程度高,政府能够获得最高价格。
缺点:由于竞租价格较高,破坏了创新企业的良心,导致荒地、环境污染等问题。
此外,竞价出让也面临着政府贪腐、勾结等问题。
二、招标出让招标是一种竞争的方式,用于确定建筑或工程的承包商。
招标出让是指从潜在的租户群中选择一个或多个租户的过程。
被选中的租户可以享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优点:政府在保证市场化的同时,可以考虑各种因素用于分类招标,从而确保出租的地块能够得到合理的使用。
缺点:招标方案的发布和实施流程相对复杂;各类型租赁企业之间的公平性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
三、协议出让协议出让是一种指定租赁者的方式,由议定双方协商土地的租赁价格,经过协商达成协议。
协议通常以一定的条款和条件为依据,如使用期限,使用范围,以及支付租金等。
优点:协议出让通常可以满足用户的特殊需求。
缺点:协议出租更多的是为了特定使用目的,这样会限制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从而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此外,也存在政府和租户之间利益协商的问题。
以上是三种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优缺点。
不同的市场环境和政府意愿可能决定选择哪种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
但无论哪种方法,政府都应该优先考虑社会公正性和政府及租户之间的公平性和透明化。
土地出让方式有哪几种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土地出让方式有哪几种土地出让是指政府将国有土地以出让、租赁等方式,转让给个人、企事业单位等机构使用或经营的一种行为。
根据我国当前土地管理制度规定,土地出让方式一般分为以下几种:一、出让交易方式1. 拍卖出让:土地出让方通过竞拍的方式将土地转让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
2. 竞标出让:土地出让方根据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以竞标的方式将土地转让给符合条件且出价最优的竞标人。
3. 协议出让:土地出让方与买受人协商一致,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条件将土地转让给买受人。
二、招标方式1. 公开招标:土地出让方对需要出让的土地进行公开招标,选择符合条件的招标人进行土地交易。
2. 邀请招标:土地出让方邀请特定的个人或企事业单位进行招标,进行土地交易。
3. 面向社会招标:土地出让方将土地出让信息公告给社会公众,邀请有意向的个人或企事业单位进行招标。
三、拍卖方式1. 公开拍卖:土地出让方对需要出让的土地进行公开拍卖,竞拍出价最高的人获得土地使用权。
2. 投标拍卖:土地出让方要求拍卖人事先按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然后在拍卖会上进行竞价,出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
四、协议方式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1. 单一选拔:土地出让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直接选择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进行土地转让交易。
2. 面向社会选拔:土地出让方将土地出让信息公示给社会公众,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拔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进行土地转让。
五、租赁方式1. 长期租赁:土地出让方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由承租人以租金的方式使用土地,租赁期限一般较长。
2. 短期租赁:土地出让方与承租人签订短期租赁合同,由承租人以租金的方式使用土地,租赁期限一般较短。
六、合作方式1. 共同开发:土地出让方与另一方共同开发土地,共同享有土地开发的收益。
2. 建设经营权转让:土地出让方将土地的建设经营权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负责土地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以上是目前土地出让的主要方式,不同的出让方式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和需求,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济发展的推动。
土地使用类型有偿出让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类型有偿出让方式有哪些1.拍卖: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对象和出让价格的一种方式。
拍卖是目前最常见的土地出让方式之一、通常,出让主体会指定一个拍卖时间和地点,邀请所有有意向参与竞拍的企业或个人前来竞拍。
最终由竞拍者出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
2.挂牌: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将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在指定的平台或媒体上公告,邀请有意向的买方来与自己洽谈购买。
出让方在公告中通常会明确挂牌土地的基本情况、出让方式、条件和要求。
有意向的购买方可以通过书面报名或者书面询价的方式表示意愿,出让方会与报名的购买方进行谈判,并最终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购买方进行出让。
3.招标: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对象和出让价格的一种方式。
招标通常是通过招标公告形式发布,招标文件中会详细说明招标的程序、条件和要求。
有意向的企业或个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书,并按要求提交。
最终由投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书进行评审,选出中标人。
4.协议出让: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与有意向的买方进行直接的洽谈和协商,通过签订协议进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在协议出让中,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要求进行灵活的谈判和协商,达成双方都满意的出让条件和价格。
协议出让通常适用于规模较小的土地出让项目。
5.竞争性谈判: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通过面对面的谈判与多个潜在的买方进行竞争,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对象和出让价格。
竞争性谈判通常适用于较为复杂的土地出让项目,其中涉及到多个潜在的买方,需要进行深入的洽谈和协商。
在竞争性谈判中,土地使用权出让方会邀请潜在的买方进行谈判,并根据谈判的结果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买方进行出让。
根据不同的土地出让项目和实际情况,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灵活选择不同的出让方式,以达到最优的出让效果。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是指由政府所有并划拨给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土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市场主体,既可以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又可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首先,招标是指政府根据相关法规和程序,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投标书,选择投标人,并通过评标等程序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中标人。
这种方式可以有效保障公平竞争,确保土地流转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招标方式适用于建设规模较大,希望引入优质投资主体的项目,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拍卖是指政府通过竞价竞拍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出价最高的投资人。
拍卖方式适用于土地需求量大而供给量有限的情况,可以通过竞拍的方式最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力量,获取土地的最大利益。
拍卖方式要求竞拍者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使土地得以流向具备开发能力和资源的投资主体,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最后,挂牌是指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告,并等待有意愿的投资主体主动报价,通过商议协商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案。
挂牌方式适用于政府对土地投资主体没有明确要求,或者由于土地资源特殊性,需要充分听取市场意见的情况。
通过挂牌的方式,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主体参与,促进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时也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总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是政府将土地使用权交给市场主体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在实施这种方式时,需要合理确定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的适用范围,制定明确的规则和制度,确保土地出让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同时,政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土地出让结果的监管,确保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规定,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出让方式获得:1.招拍挂:指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形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这种方式是最常见和常用的一种出让方式,具有公开、公平、公正的特点。
2.投标:指按照政府或相关土地管理部门制定的条件和要求,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评审后确定中标人,并与中标人签订出让合同的方式。
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需要有特定条件或特殊经验的土地开发项目。
3.协议出让:指通过协商、洽谈等方式,由政府或土地使用权管理部门与申请者就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然后签订出让合同的方式。
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一些特殊情况或特殊项目。
4.配建出让:指政府或相关土地管理部门将一定面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需要配建公共设施的项目,作为项目配建公共设施的补偿。
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需要配建公共设施的开发项目,如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等。
5.转让出让:指国有土地使用权持有人将自己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以便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
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土地使用权持有人需要变现或者项目转型时。
6.政府购买:指政府或相关土地管理部门根据需要,直接从土地使用权持有人手中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政府为了推动特定项目或者实施特定政策,需要将土地使用权纳入自己的控制下。
7.其他方式: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如租借、互换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具体项目,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会有所不同。
在具体操作时,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选择。
以上只是常见的几种方式,具体情况还需要进行详细了解和研究。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什么出让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什么出让方式有哪些
1.直接协商出让:出让人与受让人通过直接洽谈协商确定土地出让的方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确定出让价格、出让面积和出让条件等。
这种方式适用于小面积、单一用途的土地出让。
2.公开招标出让:出让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土地出让人选,根据出让标准和条件进行竞争性出让。
这种方式适用于大面积土地的出让,可以提高出让价格和效益。
3.拍卖方式出让:出让人通过拍卖的方式确定土地的出让对象,出让价格以竞拍的方式确定,最后由标价最高的竞拍者获得土地使用权。
这种方式适用于稀缺土地资源和高价值土地的出让。
4.公开挂牌出让:出让人将土地的出让条件、价格等公布在指定的媒体上,任意符合条件的购买者可通过书面报价方式申请购买土地使用权。
最后出让人通过评审确定购买者。
这种方式适用于大面积、多用途的土地出让。
5.协议出让:出让人与受让人通过协商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双方约定土地出让价格、出让面积和出让条件等。
这种方式适用于特殊用途土地的出让,如临时用地出让等。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选择应根据土地的具体情况、用途需求和市场需求等因素来确定,以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保护农民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在土地出让过程中,还需遵循合规、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加强监管,防止出让过程中出现不正当行为和腐败现象。
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的区别
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的区别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的区别一、定义(一)招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招标是一种不完全的竞争方式,它在体现土地市场价值的基础上,严格界定了出让地块的有关开发条件,激发了投标者对用地方案的积极研究,同时也给出让方留有选择余地。
实际工作中,在确定土地使用权的中标者时,既要考虑到投标价,还要考虑到对投标规划设计方案和企业的资信情况,经过招标小组的综合评价,最后择优选定中标者。
所以,招标出让通常较适用于一些大规模或关键性的发展计划和投资项目用地,除以获取较高出让金为主要目标外,还具有其他综合目标和特定的社会、公益建设条件,土地用途有特别限制的土地。
)(二)拍卖: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拍卖是一种完全的竞争方式。
拍卖方式引进了竞争机制,实行现场集中报价,排除了任何主观因素,并使土地出让价格较好地反映了当时该地块的市场供求关系,政府也可获得较高收益,较大幅度增加财政收入。
适用于区域条件合适、地理位置好、高赢利、竞争性强的房地产业、金融业、商业、旅游业等用地,以获取较高出让金为主要目标,土地建设条件和土地用途没有特别限制。
实际工作中,多数为政府储备的地块。
拍卖方式出让土地充分发挥了市场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是推动主动供地的重要形式。
)(三)挂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挂牌出让报价时间较长,给予了投资者更加充分的理性思考的空间,避免了不理性竞争带来的炒作地价的现象,有利于投资者理性投资和公平竞争。
土地出让方式有哪些
土地出让方式有哪些土地出让方式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个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一种方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流程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以招标、拍卖、协议等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合适的申请人或竞价人的全过程。
下面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以及相应的流程介绍:1.招标出让:招标是指政府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一种方式。
招标出让的流程一般包括公告发布、报名资格评审、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中标确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环节。
2.拍卖出让:拍卖是指政府以竞拍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出价最高的申请人的一种方式。
拍卖出让的流程一般包括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核、竞拍保证金交纳、竞价进行、成交确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环节。
3.协议出让:协议出让是指政府与申请人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达成协议,将土地使用权直接出让给申请人的一种方式。
协议出让的流程一般包括拟定出让条件、开展洽谈、谈判结果确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环节。
无论是招标、拍卖还是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流程中都需要进行公告发布、资格审查、竞价、成交确认和签订合同等程序。
具体流程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来进行。
以下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流程的详细说明:1.出让计划编制: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土地使用规划,制定土地出让计划,确定出让的土地性质、面积、价格、出让方式等。
2.信息公告发布: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公告包括土地出让的基本信息、申请条件、领取申请文件的时间地点。
3.申请报名及资格审查:申请人根据公告要求,到政府指定地点取得申请文件,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申请文件。
政府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满足条件的申请人。
4.竞价保证金缴纳:竞拍方式的出让,申请人需要按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
5.竞价报名:竞拍方式的出让,申请人提交竞价文件并确认竞价金额。
6.开标及评审:招标方式的出让,政府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
1.出让招标:出让方通过发布公告,公开向社会征集符合条件的竞标者,通过竞争决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对象。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大规模的土地出让项目,如城市建设地块或产业园区等。
竞拍招标既可以提高土地使用权价格,也可以保证公平竞争,确保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
2.出让拍卖:出让方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
该方式适用于有明确界限和明确定价的土地出让项目,如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等。
拍卖方式能够刺激竞拍者之间的激烈竞争,从而达到提高土地出让价格的目的。
3.协议出让:出让方与使用方通过协商和签订协议的方式,达成土地出让的意向和条件。
这种方式适用于土地使用权由政府直接出让给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情况。
协议出让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和具体情况调整出让方式、价格和使用期限等。
4.公开挂牌:出让方公开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意向和条件以挂牌方式公示,接受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报价。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需要迅速出让土地且市场价格可以接受的情况下。
公开挂牌可以提高土地出让的透明度,确保公平竞争。
5.自由承包:出让方向农民等土地使用者提供土地使用权,并通过自由承包的方式规定出让条件和约束。
这种方式适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让,有助于促进农村土地的集约化经营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除了上述几种主要方式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如租赁、转让等。
总之,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多种多样,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以达到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土地招拍挂各出让方式的区别
土地出让:招标、拍卖、挂牌1、土地招标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在招标出让中土地主管部门要根据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编制招标文件,并实施投标的登记,投标人在登记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提交营业执照的副本,法人代表人证明等文件。
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密封投入指定标箱。
经由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标准对企业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在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则在《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时间,按照招标文件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公开招标的投标单位不能少于三家,如果少于三家则招标人应当停止开标。
在公开招标中投标企业投标的价格是重要的评标因素,但评标委员会为了防止土地开发的后续资金无法到位,出现土地闲置浪费现象,开发商的从业经验和实力也是评标委员们重点关注的要点。
程序: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招标前期工作方案报中心领导和局领导审定。
2、编制招标文件:根据业务处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印刷拍卖文件。
3、发布招标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投标开始日前20天发布招标公告,公布招标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时间、地点。
4、出售招标文件: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出售拍卖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5、组织现场踏勘:组织有意向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6、受理投标申请: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投标申请人持投标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投标申请,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7、审查投标资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申请人的开发资质、诚信记录等进行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应通知其参加投标活动。
8、投标:投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表述投入标箱。
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区别及流程
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区别及流程招标、拍卖、挂牌三种土地出让方式,都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均具备公开、公平、公正特点,但在运行程序等方面又有所不同,在土地交易中所发挥的作用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区别及流程一、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区别1、竞争的核心内容招标和拍卖必须具备三家或三家以上具有资格的竞买方时才可以进行,挂牌出让则没有数目限制。
拍卖和挂牌两种方式均以“价高者得”为胜出的标准,各申请方竞争的核心是出价能力和价格水平。
而招标则通常有“价高者得”和“综合满意度”两种评定标准,即竞争的核心可以是价格,也可以是包括价格在内的多种因素的综合水平。
2、公开程度和竞争程度对拍卖和挂牌而言,竞争各方的出价均被实时或“准实时”地公诸于众,且同一竞争者可以多次出价,形成多轮竞价。
招标中,各申请方竞争条件的公开则具较大时滞,即发标方收到各家标书后,必须保密,在约定的统一时间开标、宣读主要内容。
在招标中,标书一经投出,不得修改,因此申请方提出价格和其他条件的机会只有一次。
从竞争程度来看,拍卖竞争性,竞争的程度随着现场情况而变幅较大,竞买方之间具有一定互动性,属于激烈竞争。
招标则属于温和竞争,既没有各竞买方之间的“短兵相接”,也没有多轮竞争(不包括因综合条件相同而转入现场竞价的情况)。
挂牌中的竞争则是不定竞争,既可能因竞买者众多而出现多轮竞价甚至转为现场竞价,也可能因只有一家报价而无“对手”。
3、竞买方的思维特征在拍卖和挂牌中,竞争的核心是价格,竞买方在竞争过程中,主要考虑的也是如何在价格上“击败”对手,是在现场竞价的过程中,现场气氛、心理因素等都会对竞买方的决策产生一定的外部影响。
招标中,是采取综合评标的情况下,竞争方往往要精心设计方案、编写标书,全面考虑资金、技术、效益等各项因素的综合作用,提交自己认为满意的方案。
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详细流程(供参考,各地实际情况不完全相同)(一)土地招标出让工作程序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招标前期工作方案报领导审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什么一、招标拍卖方式招标拍卖是指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交由有意向的竞买人以最高价购买。
该方式常用于大型土地项目,特别是用于商业、工业等高投资回报的用地。
招标拍卖的优点是公正公平,市场化程度高,能确保土地使用权的最大化回报。
二、协议方式协议方式是指土地使用者与土地出让方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中达成一致。
该方式常用于地方政府与企业、事业单位等特定的对象之间。
协议方式的优点是灵活性强,在整个协商过程中土地使用者和土地出让方能够更加灵活地确定土地使用期限、土地的具体使用方式等,以满足双方的需求。
三、公开挂牌方式公开挂牌是指土地出让方将土地使用权收回后,通过公告、媒体等方式广泛通知社会公开挂牌出让,吸引有意向的竞买人竞价购买。
该方式常用于小型土地项目,特别是用于居住用地和商业配套用地等。
公开挂牌的优点是市场透明度高,能够充分发挥市场化的作用,确保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公平合理。
四、协议出让方式协议出让是指土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通过协议的方式达成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不进行公开招标、拍卖等市场竞争过程。
该方式常用于战略性重点项目、重大国有土地出让项目等。
协议出让的优点是操作灵活,便于政府引进重点项目和外资,可以针对特定的项目需求进行灵活的协商。
五、联合竞争方式联合竞争是指多个竞争主体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土地使用权的竞争,通过联合竞争来在市场竞争过程中提高竞争力。
联合竞争方式在土地出让中较少使用,但在部分特定的项目中有时会被采用,以提高综合实力和资源优势。
不同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各有优缺点,适用于不同的土地项目和市场需求。
政府和土地使用者在选择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项目性质、市场需求以及地方政策等因素,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益。
三种土地公开出让方式的区别——招拍挂
土地出让方式有“招拍挂”三种,但是俗称的这三种方式有何区别,未必有人能讲得清楚。
招标方式,按照综合条件最佳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因此,土地采取招标方式出让,未必是价高者得。而采取挂牌、拍卖方式,是可以设定专项条件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也就是说,挂牌和拍卖方式是预先设定的条件下,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人。
大于或等于2人
大于或等于2人
7
竞价规则
规定的截至时间内价高者得
价高者得
综合利用条件最佳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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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地点
一般在交易中心和互联网发布
交易中心和互联网,并在指定报刊刊登
交易中心和互联网,并在指定报刊刊登
9
公告期限
不少于30日
10
公告发布方
由委托方发布
11
定义
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具体区别如下:
序号
选项
挂牌交易
拍卖
招标
1
底价是否公开
公开
不公开
不公开2Βιβλιοθήκη 底价由谁确定委托人
拍卖委员会
招标委员会
3
是否设定独立于委托人的集体决策组织
不需要
设立拍卖委员会
设立招标委员会
4
报价方式
交易中心电脑报价终端报价
现场举牌
填写投标书
5
报价次数
可多次报价
可多次报价
一次报价机会
6
竞买(投)人数
大于或等于1人
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协议出让土地与招拍挂的区别[整理]
协议出让土地与招拍挂的区别协议出让方式,是法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之一,也曾经是最重要最常用的政府供地方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所谓协议出让,一般认为,就是政府与土地使用者以协议方式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者支付相应的出让金,国家把一定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让渡给土地使用者。
我国实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以来,土地作为一种特殊商品,逐步从无偿无限期逐步过渡为有偿有限期使用,而协议出让是有偿供地的主要方式之一。
尽管协议方式具有政府对地价较易控制、灵活性大的特点,但没有引入充分的竞争机制,缺乏公正性,不利于公平竞争。
可以说,以协议方式为主的土地市场,仍是不够发达、不够公开、不够公正、不够公平的市场,容易滋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
针对协议出让中的种种问题,2003年6月11日,国土资源部以21号部令发布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对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保证政府供应土地使用权的公开、公平、公正,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遏制腐败现象,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协议出让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很多相近之处,比如两者都是政府有偿供应土地使用权的重要方式,都要签定出让合同,受让人都要缴纳土地出让金,都要编制并公布出让计划。
但协议与招标拍卖挂牌毕竟是两种不同的出让方式,也存在着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适用范围不同。
这也是两者最重要的区别。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第4条明确了招标拍卖挂牌的范围,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前款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21号令第3条采取排除法确定了协议出让的适用范围,即:只适用于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必须招标拍卖挂牌的情况,实践中主要是: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及政府为调整经济结构、实施产业政策而需要给予优惠、扶持的项目等。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第一种是出让现售。
这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个人将土地使用权在市场上公开竞卖,向竞得者收取一定的出让金。
竞得者成为土地的使用权人,并获得土地的管理、收益和处置权。
该方式在农村土地确权政策中是最常见的一种。
政策细节包括:出让现售的土地使用权必须通过公开竞买的方式确定使用权人,确保公平公正,防止私募和买卖行为;村委会、村民小组等农村组织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出让,需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获取合法利益。
第二种是出让转让。
这是指一个土地使用权人通过书面合同的方式将其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转让人获得一定的转让金。
该方式适用于转让方便且需要迅速变现的情况。
政策细节包括:转让方需按照规定程序完成转让手续,包括签署转让合同、到有关部门登记等;转让方需向原土地使用权出让人缴纳相关的手续费和转让金;转让方需保证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没有任何纠纷。
第三种是出让租赁。
这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其土地使用权通过租赁的方式出让给其他人使用,在一定时间内收取一定的租金。
该方式适用于出让方暂时不需要土地收益、希望长期保留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政策细节包括:出让方需与租赁方签署土地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租赁方需按时向出让方交纳租金,并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租赁方应遵守土地使用规定,并按时缴纳土地使用费。
此外,农村土地确权政策中还涉及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自留地使用权等方面的细节。
这些细节与具体地区、土地性质、土地用途等有关,需根据当地政策具体规定。
总的来说,农村土地确权政策旨在确保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个人的土地使用权、财产权、收益权等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求各方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保证公平公正,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出让程序
土地出让一、出让土地方式(一)“招拍挂”出让方式定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四种使用权出让方式.目前国家政策中已经不允许协议出让了,所有的都必须采取“招拍挂"。
(1)定义1、土地招标是指通过一定的公开平台召集有资质的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期限通过上报土地用途土地使用出让金等材料,并在一定时间内公开开标,来争取土地的使用权。
2、土地拍卖是土地所有者(政府)在一定的时间通过叫价的方式决定土地的使用者,价高者得。
3、土地挂牌是指土地以明确的价牌标价接受挂牌价的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
4、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目前国家政策中已经不允许协议出让了,所有的都必须采取“招拍挂"。
(2)招标出让与挂牌出让的区别土地拍卖是土地所有者(政府)在一定的时间通过叫价的方式决定土地的使用者,价高者得。
挂牌出让是在土地所相关网站,竞标者在规定期限内出价最高者竞得,任何人均可出价。
(二)其他方式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
二、招拍挂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属于商业用地、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的要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才能取行土地使用权.《物权法》增加工业用地亦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三、土地出让程序四、附件:一般用地用地招拍挂方式出让使用权所需材料1、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复印件1份2、申请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3、提供征地已经完成及征地付款证明的资料(拆迁办)4、规划意见书、规划红线图原件、电子版各1份5、界址图纸质5份、电子版1份(国土部门)6、土地评估报告原件7、征地批文(证书)或文件复印件8、公司法人证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委托书核对所有材料与原件相符后,盖公司章注:工业用地需经贵港市工业园区评审,同意出让才能办理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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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土地公开出让方式的区别——招拍挂
三种土地公开出让方式的区别——招拍挂
土地出让方式有“招拍挂”三种,但是俗称的这三种方式有何区别,未必有人能讲得清楚。
招标方式,按照综合条件最佳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因此,土地采取招标方式出让,未必是价高者得。
而采取挂牌、拍卖方式,是可以设定专项条件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也就是说,挂牌和拍卖方式是预先设定的条件下,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人。
具体区别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