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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法解读ppt课件
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 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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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法第28条解析
第28条第1款【就诊自愿原则】 – 除个人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外, – 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
行精神障碍诊断。 – 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由
当地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帮助送往医疗机 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法权益、尊重患者人格尊严的原则, 保障患者在现有 条件下获得良好的精神卫生服务。
– 第2款: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由国务 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
10
【实际操作】
联合国《保护精神病患者权益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第四
条原则关于“精神病的确定”原则如下(联合国大会决议 46/119 1991年) :
17
精神卫生法第28条解析
疑似患者非自愿就诊程序
– 精神卫生立法的焦点。 – 问题:谁可以送疑似患者到医院? “送”
申请人
– 部分地区相关法律规定
18
部分地区相关法律规定
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 – 精神疾病患者或者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有伤害自
身、危害他人或者危害社会行为的,其监护人、 近亲属、所在单位、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 委员会或者事发地公安部门应当将其送到精神 卫生医疗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的,应当 向其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事发 地公安部门报告。
– 推定患者能够自己决定,除非其他情况证实他不能; – 并确信自己不是常规地认为患者不能自我决定;
- 1996,世卫组织《精神卫生保健法:十项基本原则》
– 患者有无行为能力,不是医生的决定范畴;自知力和行 为能力亦非同一概念。前者为医学概念,后者为法律概 念。
– 对非自愿患者治疗也应尽可能取得本人知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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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法第28条解析
第28条第1款【就诊自愿原则】 – 除个人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外, – 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
行精神障碍诊断。 – 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由
当地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帮助送往医疗机 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法权益、尊重患者人格尊严的原则, 保障患者在现有 条件下获得良好的精神卫生服务。
– 第2款: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由国务 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
10
【实际操作】
联合国《保护精神病患者权益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第四
条原则关于“精神病的确定”原则如下(联合国大会决议 46/119 1991年) :
17
精神卫生法第28条解析
疑似患者非自愿就诊程序
– 精神卫生立法的焦点。 – 问题:谁可以送疑似患者到医院? “送”
申请人
– 部分地区相关法律规定
18
部分地区相关法律规定
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 – 精神疾病患者或者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有伤害自
身、危害他人或者危害社会行为的,其监护人、 近亲属、所在单位、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 委员会或者事发地公安部门应当将其送到精神 卫生医疗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的,应当 向其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事发 地公安部门报告。
– 推定患者能够自己决定,除非其他情况证实他不能; – 并确信自己不是常规地认为患者不能自我决定;
- 1996,世卫组织《精神卫生保健法:十项基本原则》
– 患者有无行为能力,不是医生的决定范畴;自知力和行 为能力亦非同一概念。前者为医学概念,后者为法律概 念。
– 对非自愿患者治疗也应尽可能取得本人知情同意。
精神卫生法解读 (1)ppt课件
5、精神障碍患者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监护人 不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不得对患者实施 住院治疗。监护人应当对在家居住的患者做好看护管理。 6、精神障碍患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监护人应 当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阻碍实施住院治疗或 者患者擅自脱离住院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 构采取措施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
应当协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社区 心理健康指导、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创建 有益于居民身心健康的社区环境。
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
的工作环境,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对处于职业 发展特定时期或者在特殊岗位工作的职工,应当 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开展疾病诊疗服务,应当按照
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的要求,对就诊者进行心理 健康指导;发现就诊者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 当建议其到符合本法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
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十八条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
所等场所,应当对服刑人员,被依法拘留、逮捕 、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等,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 传,关注其心理健康状况,必要时提供心理咨询 和心理辅导。
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
人格尊严、 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肖像、
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 份的信息予以保密;
但是,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公开的除外。(罪犯)
第一章 总 则
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
神障碍患者。
《精神卫生法解读》课件
服务网络建设
建立和完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包括医疗机构、 社区康复中心和心理咨询机构等。
服务模式创新
推广创新的服务模式,如在线咨询、远程医疗和 移动医疗等,以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服务质量提升
通过培训、评估和监管等手段,提高精神卫生服 务的质量和水平。
精神卫生法监管与实施的案例
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的精神卫生法监管体系,包括法规制定、执法检查和监 督评估等环节。
《精神卫生法解读》 ppt课件
目录
CONTENTS
• 精神卫生法概述 • 精神卫生法的核心内容 • 精神卫生法的实践与案例 • 精神卫生法的挑战与展望 • 结论
01 精神卫生法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精神卫生法是调整精神卫生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旨在维护精 神障碍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康 复和融入社会。
精神障碍患者权益保障的案例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01
通过法律手段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如隐私权、医疗
权和康复权等。
患者权益保护实践
02
介绍成功案例,如患者维权组织、法律援助和权益保护机制的
建立。
患者权益保障的挑战与对策
03
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改进措
施。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案例
现有法律的不足。
加强执法
建议执法部门加强《精 神卫生法》的执法力度 ,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
提高社会认知
通过宣传教育等途径, 提高社会对《精神卫生
法》的认知和支持。
增加医疗资源
增加精神卫生医疗资源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满足患者的需求。
精神卫生法的未来展望
更加注重人权保障
建立和完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包括医疗机构、 社区康复中心和心理咨询机构等。
服务模式创新
推广创新的服务模式,如在线咨询、远程医疗和 移动医疗等,以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服务质量提升
通过培训、评估和监管等手段,提高精神卫生服 务的质量和水平。
精神卫生法监管与实施的案例
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的精神卫生法监管体系,包括法规制定、执法检查和监 督评估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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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 精神卫生法概述 • 精神卫生法的核心内容 • 精神卫生法的实践与案例 • 精神卫生法的挑战与展望 • 结论
01 精神卫生法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精神卫生法是调整精神卫生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旨在维护精 神障碍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康 复和融入社会。
精神障碍患者权益保障的案例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01
通过法律手段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如隐私权、医疗
权和康复权等。
患者权益保护实践
02
介绍成功案例,如患者维权组织、法律援助和权益保护机制的
建立。
患者权益保障的挑战与对策
03
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改进措
施。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案例
现有法律的不足。
加强执法
建议执法部门加强《精 神卫生法》的执法力度 ,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
提高社会认知
通过宣传教育等途径, 提高社会对《精神卫生
法》的认知和支持。
增加医疗资源
增加精神卫生医疗资源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满足患者的需求。
精神卫生法的未来展望
更加注重人权保障
精神卫生法培训三PPT课件
年内向医疗机构索要门诊或者住院治疗的书面诊断结论。
疑似患者本人索要书面诊断结论时,必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及写明索要的理由的申请书;负
有监护责任的近亲属索要书面复核诊断结论时,必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与疑似患者代理关系
的法定证明材料,以及写明索要的理由的申请书。
知情同意
疑似患者及其负有监护责任的近亲属对以下事项具有知情同意权:
患方意见:
本人(监护人或送诊者姓名)
已阅读并理解紧急观察住院通知书与紧急住院观察入
院同意书(入院须知及入院宣教共 页)提供的信息,同意(疑似患者姓名) 自 年
月 日起在 医院住院治疗。我会遵守医院有关疑似患者紧急观察住院的规定。
患者姓名(打印体)
患者签名
日期
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姓名(打印体)
患者家属或监护人签名
日期
其他代理决定人姓名(打印体)
单位
其他代理决定人签名
日期
医护人员陈述:
我已经将疑似患者目前状况,在紧急观察住院时的权利与注意事项向患者以及(□监护人,
□近亲属,□其他代理决定人)详细告知。
医护人员签名
签名日期 年 .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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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 对“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 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的疑 似精神障碍患者,法律赋予医院和医生
《精神卫生法》 医务人员培训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精神卫生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康复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
精神卫生法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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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第一章 总 则(12条) 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12条) 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29条)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康复(6条) 第五章 保障措施(12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11条) 第七章 附 则 (3条) 共计85条
13
精神障碍概念
第八十三条 本法所称精神障碍,是指 由各种原因引起的感知、情感和思维等 精神活动的紊乱或者异常,导致患者明 显的心理痛苦或者社会适应等功能损害。
7
在中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也就是说,每 13个人中有1位精神疾病患者。
8
弱势群体
他们的大脑机能活动发生紊乱,导致认 知、情感、行为和意志等精神活动不同程度障 碍。许多精神障碍患者有妄想、幻觉、错觉、 情感障碍、哭笑无常、自言自语、行为怪异、 意志减退,绝大多数病人缺乏自知力,不承认 自己有病,不主动寻求医生的帮助,成为被虐 待、被抛弃的对象。
28
最后8人平均住院19天,最长的51天, 最短的7天。
29
第三章第二十七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 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 学检查。
2
精神卫生法自2013年5月1 日起施行。
3
原因
1、 精神卫生问题现已成为重要的 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世卫组织的 最新数据显示,全球每4人中就有一人 需要精神治疗。中国超过1亿人患有各 类精神疾病。 2、精神障碍患者是弱势群体,需要 特殊相关法律保护。
4
20年前,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总干 事中岛宏在第10届世界精神病学大会开幕 式上说:全世界共有15亿人患有某种程度 的精神紊乱和行为紊乱病症,但其中仅有 50%的人承认自己患有这种疾病,而且只 有1%的人接受了精神病治疗。以世界总 人口68亿计,全球精神病患者平均约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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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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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 年10月26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通过。
本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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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第一章 总 则(12条) 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12条) 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29条)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康复(6条) 第五章 保障措施(12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11条) 第七章 附 则 (3条) 共计8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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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遇见人时也从来不敢抬头,但 还是逃不掉别人的歧视与取笑。想到无 法面对家人时便极度自责与怨恨,对取 笑我的人产生了极度的愤恨心理,只能 在痛苦与怨恨的伴随下度过每一天。到 后来严重到感觉所有人看我的眼神,与 我交谈时的表情都是在取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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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调查该女生这两个月内又遭遇情 感危机,相恋一年多的男友提出分手, 抛弃了该女生,该女生性格内向,又没 有特别要好的朋友可以倾诉,辅导员帮 扶期间该女生始终没有把真实情况讲出 来,该女生也没有把情况告诉家人,怕 父母担心,最终走上了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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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长来校后,悲痛万分,中年丧独生女, 最后提出60万的赔偿要求,理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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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碍概念
第八十三条 本法所称精神障碍,是指 由各种原因引起的感知、情感和思维等 精神活动的紊乱或者异常,导致患者明 显的心理痛苦或者社会适应等功能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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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条本法所称严重精神障碍, 是指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 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 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 务的精神障碍。
精神卫生法 PPT课件
•
• 世界精神病学会、世界心理卫生联合会等国际 机构还通过了《夏威夷宣言》(1983)、《保 障精神患者权利的声明》(1989)、《精神患 者的人权宣言》(1989)等文件。世界卫生组 织的精神卫生处于1995年提出《精神卫生保健 法———十项基本原则》作为各国政府制订和 修改精神卫生法的参考。
•
三、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和其他精神 性障碍 四、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 五、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
• 六、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 七、人格障碍、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 障碍 八、精神发育迟滞与童年和少年期心理发育障 碍 九、童年和少年期的多动障碍、品行障碍、情 绪障碍 十、其他精神障碍和心理卫生情况
•
• 国际社会特别关注保护那些自身缺乏保护能力 的人,如儿童、残疾人,包括精神发育迟滞和 精神患者。为此,联合国大会除了1948年通过 的《世界人权宣言》外,还通过了一系列国际 性特别宣言,如1971年的《精神发育迟滞宣 言》、1975年的《残疾人权利宣言》、1991年 的《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 等。许多国际组织如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法学 委员会、大赦国际、公谊世界咨询委员会、世 界心理卫生联合会、世界精神病学会、残疾人 国际、国际刑法学会等纷纷给予支持。
•
• 全国卫生部门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目前有重性 精神病患者约1600万人。每年约有25万人死于 自杀。调查显示,我国17岁以下的3.4亿儿童、 青少年中,约有3000万人受到情绪障碍和心理 行为问题的困扰。
• 精神疾病对人类和社会造成越来越严重的负担: 世界上前10种致残或使人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 疾病中有5种是精神疾病;全世界(包括发展 中国家)的十大疾病中,精神抑郁症列第五位, 预计到2020年它将跃升到世界第二位;
• 世界精神病学会、世界心理卫生联合会等国际 机构还通过了《夏威夷宣言》(1983)、《保 障精神患者权利的声明》(1989)、《精神患 者的人权宣言》(1989)等文件。世界卫生组 织的精神卫生处于1995年提出《精神卫生保健 法———十项基本原则》作为各国政府制订和 修改精神卫生法的参考。
•
三、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和其他精神 性障碍 四、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 五、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
• 六、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 七、人格障碍、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 障碍 八、精神发育迟滞与童年和少年期心理发育障 碍 九、童年和少年期的多动障碍、品行障碍、情 绪障碍 十、其他精神障碍和心理卫生情况
•
• 国际社会特别关注保护那些自身缺乏保护能力 的人,如儿童、残疾人,包括精神发育迟滞和 精神患者。为此,联合国大会除了1948年通过 的《世界人权宣言》外,还通过了一系列国际 性特别宣言,如1971年的《精神发育迟滞宣 言》、1975年的《残疾人权利宣言》、1991年 的《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 等。许多国际组织如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法学 委员会、大赦国际、公谊世界咨询委员会、世 界心理卫生联合会、世界精神病学会、残疾人 国际、国际刑法学会等纷纷给予支持。
•
• 全国卫生部门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目前有重性 精神病患者约1600万人。每年约有25万人死于 自杀。调查显示,我国17岁以下的3.4亿儿童、 青少年中,约有3000万人受到情绪障碍和心理 行为问题的困扰。
• 精神疾病对人类和社会造成越来越严重的负担: 世界上前10种致残或使人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 疾病中有5种是精神疾病;全世界(包括发展 中国家)的十大疾病中,精神抑郁症列第五位, 预计到2020年它将跃升到世界第二位;
《精神卫生法解读》课件
精神障碍人群的分类
根据精神障碍的性质和特征, 对精神障碍人群进行分类和理 解。
不同类型的精神障碍
介绍常见的精神障碍类型,如 焦虑症、抑郁症和精神分裂症, 及其特征。
精神卫生服务的提供
精神卫生服务的概述
概述精神卫生服务的目标、范围 和作用,以及其在社会中的重要 性。
精神卫生服务的种类
介绍精神卫生服务的不同形式, 如心理咨询、药物治疗和社区康 复等。
解释如何评估和监督精神卫生工 作的进展和成果,以促进改进和 合规。
精神卫生法的实践
精神卫生法的实践案例
通过案例分析,展示实施精神卫生 法所取得的成就和挑战。
精神卫生法的优劣势分析
评估精神卫生法在社会和个人层面 的优点和限制,并提出改进建议。
精神卫生法的未来发展趋势
展望精神卫生法未来的发展方向, 以应对新的社会和心理健康挑战。
精神卫生服务的对象
探讨精神卫生服务主要面向的群 体,如精神障碍患者和家属,以 及其他相关人员。
精神卫生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精神卫生工作的机构 和部门
介绍负责精神卫生工作的机构和 部门,如卫生健的管理
讨论精神卫生工作的管理流程和 规范,以确保高质量的卫生服务。
精神卫生工作的评估 与监管
总结
1 精神卫生法的重要性
总结精神卫生法在促进社会福祉和个人健康方面的重要作用。
2 精神卫生工作的挑战
讨论精神卫生工作面临的挑战,如资源匮乏和社会认知不足。
3 精神卫生法的未来前景
展望精神卫生法在未来可能面临的机遇和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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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精神卫生法》的背景、定义、意义,以及精神障碍人群的分类、精神 卫生服务提供、精神卫生工作组织与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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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
• 法律要求:自收到诊断结论之日起三日内 向原医疗机构或者其他具有合法资质的医 疗机构提出,并指派初次诊断之外的两名 精神科执业医师进行再次诊断。
• 操作建议 ——尽早告知,以便纳入三级查房内容 ——制定“医院再次诊断流程和管理办法”。
29
4.3医学鉴定 • 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对再次诊断结论有异议
18
2.4明确非自愿与强制住院治疗的界限 • 明确接诊的疑似患者/ 患者是否: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触犯刑法” ——如果是,则依照《刑法》第十八条 2013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刑事诉讼法》 第四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 制医疗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新刑诉法 司法解释”专设第二十三章的规定,进入 司法程序
得强迫或欺骗某人接受检查
7
——医生不得隐匿身份出诊,以个人身份 进行的咨询应与执业行为和医疗机构脱离
——如果疑似患者/ 患者符合法律规定的 非自愿医疗条件,可以非自愿送诊,但不应 欺骗。
8
1.2 来诊/ 送诊的法律规定 • 第二十八条:除个人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
精神障碍诊断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近 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 诊断。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 精神障碍患者,由当地民政等有关部门按 照职责分工,帮助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 障碍诊断。
— 近亲属、单位、公安机关 —近亲属和单位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送诊
11
送诊的目的是确诊---送诊不等于非自愿 住院治疗
送诊开展110/ 120联动、紧急医疗处置 ——医生执业地点前移,但身份/ 职责不变 ——近亲属/ 单位/ 公安机关依然各负其责
12
2、诊断 • 由精神科执业医师遵循精神卫生法第二
30
4.4紧急住院观察期间的药物使用 • 第四十一条 对精神障碍患者使用药物,应当以诊
• 法律要求:自收到诊断结论之日起三日内 向原医疗机构或者其他具有合法资质的医 疗机构提出,并指派初次诊断之外的两名 精神科执业医师进行再次诊断。
• 操作建议 ——尽早告知,以便纳入三级查房内容 ——制定“医院再次诊断流程和管理办法”。
29
4.3医学鉴定 • 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对再次诊断结论有异议
18
2.4明确非自愿与强制住院治疗的界限 • 明确接诊的疑似患者/ 患者是否: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触犯刑法” ——如果是,则依照《刑法》第十八条 2013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刑事诉讼法》 第四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 制医疗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新刑诉法 司法解释”专设第二十三章的规定,进入 司法程序
得强迫或欺骗某人接受检查
7
——医生不得隐匿身份出诊,以个人身份 进行的咨询应与执业行为和医疗机构脱离
——如果疑似患者/ 患者符合法律规定的 非自愿医疗条件,可以非自愿送诊,但不应 欺骗。
8
1.2 来诊/ 送诊的法律规定 • 第二十八条:除个人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
精神障碍诊断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近 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 诊断。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 精神障碍患者,由当地民政等有关部门按 照职责分工,帮助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 障碍诊断。
— 近亲属、单位、公安机关 —近亲属和单位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送诊
11
送诊的目的是确诊---送诊不等于非自愿 住院治疗
送诊开展110/ 120联动、紧急医疗处置 ——医生执业地点前移,但身份/ 职责不变 ——近亲属/ 单位/ 公安机关依然各负其责
12
2、诊断 • 由精神科执业医师遵循精神卫生法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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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紧急住院观察期间的药物使用 • 第四十一条 对精神障碍患者使用药物,应当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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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领导、部 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 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五位一体)。
(一)关于总则
7、各级政府在精神卫生工作中的职责(第七 条)
❖ (1)县级以上政府的职责 ❖ 县级以上政府的精神卫生工作职责包括统一领导、纳入规划、
建设体系、建立机制、考核监督五个方面。 ❖ (2)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精神卫生工作中的职责
的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 ❖ 第二,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同时也是关爱
我们自己。 ❖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
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 ❖ (3)新闻报道和文学艺术作品等不得含有歧视、侮辱精神
障碍患者的内容
(一)关于总则
❖ 6、精神卫生工作管理体制(第六条)
适用本法。
(一)关于总则
3、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第三条)
(1)精神卫生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
精神卫生预防分为三级预防:一级预防即病因预防,
通过消除或者减少致病因素来防止或减少精神障碍发生,
属于最积极、最主动的预防措施。二级预防的重点是早
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并争取疾病缓解后有良
好的预后,防止复发。 三级预防的重点是做好精神障
❖ (3)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 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 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 但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公开的除外。
❖
(一)关于总则
5、全社会应当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 者(第五条)
❖ (1)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必要性 ❖ 第一,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是维护患者权益
❖ 2、规范精神卫生服务,保障患者及其他公 民的合法权益。
❖ 3、保护个人权利与维护公共利益相统一。 ❖ 4、政府、部门、家庭、单位和社会共同承担。
精神卫生保健法——10项原则
❖ 原则1 ❖ 原则2 ❖ 原则3 ❖ 原则4 ❖ 原则5 ❖ 原则6 ❖ 原则7 ❖ 原则8 ❖ 原则9 ❖ 原则10
促进精神卫生和预防精神障碍 获得基本的精神卫生保健 与国际认可的原则相一致的精神卫生的评估 精神卫生保健中最低限度的约束类型的条款 自我决定 在进行自我决定过程中获得帮助的权利 核查程序 自动的定期核查机制 有资格的决策者 尊重法律准则
❖ (2)规范精神卫生服务 ❖ (3)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
(一)关于总则
❖ 2、法律调整范围 ❖ (1)本法是一部大的
❖ (第二条)
精神卫生法。
❖ 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开展维护和 增进公民心理健康、 预防和治疗精神障 碍、促进精神障碍 患者康复的活动,
❖
(2)精神障碍患者违 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 触犯刑法的,依照有关 法律的规定处理。
(一)关于总则
1、 立法目的(第一条)
❖
(1)发展精神卫生事业
❖ 精神卫生(mental health)是指开展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
促进公民心理健康的各项活动。
❖ 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是一种精神疾病,是指由各种原因引 起的感知、情感和思维等精神活动的紊乱或者异常,导致患者明显的 心理痛苦或者社会适应等功能损害。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疾病症状严 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 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主要包括精神 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 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六种精神疾病。精神卫生法使用的“精神障 碍”一词,是第一次在国家立法中使用。
主要是预防和康复两个方面。其中,在预防方面,乡镇人民 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有关精神障碍的预防活动, 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这些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社区 心理健康指导、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创建有益于居 民身心健康的社区环境等,以促进本乡镇或者本街道居民的 心理健康。在康复方面,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积极 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康复机构等开展 精神障碍康复,以及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对
精神卫生立法背景
❖ 社会变迁——精神应激有关的精神卫生问题 增加;
❖ 精神障碍者权利与社会公共安全的平衡; ❖ 精神病学的发展——精神障碍的治疗成为可
能; ❖ 国际潮流——联合国大会(46/119)决议
(1991);
精神卫生立法思路
❖ 1、保障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解决当前精 神卫生工作的突出问题。
精神卫生法解读
松滋市精神卫生中心 王义
❖ 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 神卫生法》,于2013年5月1日起实施。
❖ 其中,明确了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实行自愿原 则,设计了非自愿治疗的条件,被视为立法 重大突破。
精神卫生法主要内容
❖ 精神卫生法共七章,八十五条 第一章 总 则——12条 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12条 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29条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康复——6条 第五章 保障措施——12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11条 第七章 附 则——3条
(一)关于总则
8、卫生部门在精神卫生工作中的职责(第八 条)
❖ 一是在精神障碍预防方面 ❖ (1)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和
精神障碍预防工作; 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心 理援助的内容。发生突发事件时,卫生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 组织下,参加心理援助工作。 ❖ (2)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医务人员在疾病诊 疗服务中对就诊者进行心理健康指导及发现就诊者可能患有 精神障碍的,建议其尽快就诊的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 ❖ (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建立精神卫生监测网络,实行严 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精神障碍发生状况、发 展趋势等的监测和专题调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
碍患者的康复训练,最大限度地促进患者社会功能的恢
复,减少功能残疾,延缓疾病衰退的进程,提高患者的
生活质量。
❖ (2)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一)关于总则
4、保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
❖ (1)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 产安全不受侵犯。
❖ (2)精神障碍患者的教育、劳动、医疗以 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 权益受法律保护。
(一)关于总则
7、各级政府在精神卫生工作中的职责(第七 条)
❖ (1)县级以上政府的职责 ❖ 县级以上政府的精神卫生工作职责包括统一领导、纳入规划、
建设体系、建立机制、考核监督五个方面。 ❖ (2)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精神卫生工作中的职责
的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 ❖ 第二,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同时也是关爱
我们自己。 ❖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
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 ❖ (3)新闻报道和文学艺术作品等不得含有歧视、侮辱精神
障碍患者的内容
(一)关于总则
❖ 6、精神卫生工作管理体制(第六条)
适用本法。
(一)关于总则
3、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第三条)
(1)精神卫生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
精神卫生预防分为三级预防:一级预防即病因预防,
通过消除或者减少致病因素来防止或减少精神障碍发生,
属于最积极、最主动的预防措施。二级预防的重点是早
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并争取疾病缓解后有良
好的预后,防止复发。 三级预防的重点是做好精神障
❖ (3)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 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 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 但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公开的除外。
❖
(一)关于总则
5、全社会应当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 者(第五条)
❖ (1)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必要性 ❖ 第一,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是维护患者权益
❖ 2、规范精神卫生服务,保障患者及其他公 民的合法权益。
❖ 3、保护个人权利与维护公共利益相统一。 ❖ 4、政府、部门、家庭、单位和社会共同承担。
精神卫生保健法——10项原则
❖ 原则1 ❖ 原则2 ❖ 原则3 ❖ 原则4 ❖ 原则5 ❖ 原则6 ❖ 原则7 ❖ 原则8 ❖ 原则9 ❖ 原则10
促进精神卫生和预防精神障碍 获得基本的精神卫生保健 与国际认可的原则相一致的精神卫生的评估 精神卫生保健中最低限度的约束类型的条款 自我决定 在进行自我决定过程中获得帮助的权利 核查程序 自动的定期核查机制 有资格的决策者 尊重法律准则
❖ (2)规范精神卫生服务 ❖ (3)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
(一)关于总则
❖ 2、法律调整范围 ❖ (1)本法是一部大的
❖ (第二条)
精神卫生法。
❖ 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开展维护和 增进公民心理健康、 预防和治疗精神障 碍、促进精神障碍 患者康复的活动,
❖
(2)精神障碍患者违 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 触犯刑法的,依照有关 法律的规定处理。
(一)关于总则
1、 立法目的(第一条)
❖
(1)发展精神卫生事业
❖ 精神卫生(mental health)是指开展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
促进公民心理健康的各项活动。
❖ 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是一种精神疾病,是指由各种原因引 起的感知、情感和思维等精神活动的紊乱或者异常,导致患者明显的 心理痛苦或者社会适应等功能损害。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疾病症状严 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 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主要包括精神 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 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六种精神疾病。精神卫生法使用的“精神障 碍”一词,是第一次在国家立法中使用。
主要是预防和康复两个方面。其中,在预防方面,乡镇人民 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有关精神障碍的预防活动, 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这些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社区 心理健康指导、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创建有益于居 民身心健康的社区环境等,以促进本乡镇或者本街道居民的 心理健康。在康复方面,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积极 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康复机构等开展 精神障碍康复,以及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对
精神卫生立法背景
❖ 社会变迁——精神应激有关的精神卫生问题 增加;
❖ 精神障碍者权利与社会公共安全的平衡; ❖ 精神病学的发展——精神障碍的治疗成为可
能; ❖ 国际潮流——联合国大会(46/119)决议
(1991);
精神卫生立法思路
❖ 1、保障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解决当前精 神卫生工作的突出问题。
精神卫生法解读
松滋市精神卫生中心 王义
❖ 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 神卫生法》,于2013年5月1日起实施。
❖ 其中,明确了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实行自愿原 则,设计了非自愿治疗的条件,被视为立法 重大突破。
精神卫生法主要内容
❖ 精神卫生法共七章,八十五条 第一章 总 则——12条 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12条 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29条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康复——6条 第五章 保障措施——12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11条 第七章 附 则——3条
(一)关于总则
8、卫生部门在精神卫生工作中的职责(第八 条)
❖ 一是在精神障碍预防方面 ❖ (1)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和
精神障碍预防工作; 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心 理援助的内容。发生突发事件时,卫生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 组织下,参加心理援助工作。 ❖ (2)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医务人员在疾病诊 疗服务中对就诊者进行心理健康指导及发现就诊者可能患有 精神障碍的,建议其尽快就诊的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 ❖ (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建立精神卫生监测网络,实行严 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精神障碍发生状况、发 展趋势等的监测和专题调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
碍患者的康复训练,最大限度地促进患者社会功能的恢
复,减少功能残疾,延缓疾病衰退的进程,提高患者的
生活质量。
❖ (2)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一)关于总则
4、保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
❖ (1)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 产安全不受侵犯。
❖ (2)精神障碍患者的教育、劳动、医疗以 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 权益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