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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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加强岗位、编制管理,切实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组织机构及定岗定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总体原则:
(一)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工作,应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职责的科学配置为基础,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权责一致。在满足公司需要的前提下,减少管理层级,归并关联职责,精简管理机构,科学定岗定编。
(二)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核定应在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公司人工成本、人均效能。
(三)组织机构设置应把握稳定与适应的平衡,既维持相对稳定的组织状态及架构设置,又要依据内外环境的变化、战略修编做出适时调整。原则上,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核定可依据战略及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以1-2
年为周期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职责
(一)审批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管理制度;
(二)审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核定及调整方案,报集团审批或备案。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职责
(一)审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管理制度;
(二)制订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核定及调整方案;
第六条党群人资部是公司组织机构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写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核定及调整方案;
(二)组织实施经批准后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核定及调整方案;
(三)组织开展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管理日常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设置原则及要求
第七条组织机构设置的主要依据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应主要根据集团管控要求、公司章程、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目标、管控模式进行设置。
第八条组织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
(一)基于业务需求。当公司战略或业务发生变化时,可依据需要设立、调整或撤销组织机构或职能部门。
(二)基于价值创造原则。新设立或调整的组织机构、职能部门需能够有效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或能有效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和质量。
第九条岗位编制设置的主要依据
公司岗位、编制设置应依据公司内部各组织机构、职能部门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进行设置。
第十条岗位编制设置的基本原则
(一)基于任务目标。公司进行岗位编制设置时应以事为中心,因事设岗,因岗配人,精简高效。
(二)基于职能覆盖。公司在进行岗位、编制设置时应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避免职能重叠或职能悬空的情况。
(三)基于责权对等。公司在进行岗位、编制设置时应责任明确,责权恰当。
(四)基于功效挂钩。按照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降资的原则。公司在进行岗位、编制设置时应结合本公司工资总额、生产效益情况慎重对组织机构进行调整。
(五)人工成本及人均效能的原则。
1.公司组织机构、岗位、编制的新增、修改及撤销应在充分考虑公司人工成本、人均效能的情况下进行。
2.公司部门负责人原则上按照1正/副进行配置,并由业务经理配合部门负责人开展部门工作。业务经理原则上职能部门按1至2人设置、业务部门和事业部按不超过本部门编制人数的10%设置、报表业务部按集团业务板块及集团合并报表设置;业务专家占公司总编制人数的比例不超过1%。
3.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与员工总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第四章组织机构新增及调整流程
第十一条新设公司组织机构报批流程
(一)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目标,拟定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二)经公司内部充分沟通、论证,对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方案进行修订完善;
(三)征求集团分管领导意见;
(四)公司基层党组织进行前置性审查;
(五)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六)将请示正文、成立批复等材料,报集团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并取得集团批复。
公司必须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组织机构设置、岗位和编制设置方案,在请示内明确组织机构、职能部门数量、各机构职责、各岗位名称、岗位数量、是否存在兼职情况等内容。公司在制定组织机构调整方案时要考虑充分、科学决策、不得随意调整。
第十二条公司组织机构调整、撤销备案流程
(一)制定公司组织机构调整、撤销方案。党群人资部结合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目标、业务模式以及发展情况,经与各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调研、讨论后,初步拟写组织机构调整、撤销方案。组织机构调整、撤销方案应包括调整原因分析、调整思路说明、组织机构图、部门职责、岗位编制等主要内容。
(二)经公司内部充分沟通、论证,对公司组织机构调整、撤销方案进行修订完善;
(三)征求集团分管领导意见;
(四)公司基层党组织进行前置性审查;
(五)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六)将调整后的组织机构报集团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中心)备案确认。
第十三条组织机构新增、调整、撤销方案的实施
(一)党群人资部在公司范围内发布经审批、备案的组织机构方案,并组织后续实施工作。
(二)党群人资部须根据新的组织机构、定岗定编情况,组织各部门及时编写、调整相应岗位说明书。第十五条并在集团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内对公司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信息进行维护。
(三)党群人资部对接技术支持部系统管理岗,在相应系统内完成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信息的维护。
(四)若出现新增岗位编制的情况,党群人资部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渐次补充空缺岗位人员。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公司应严格按照集团批复或备案内容对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进行设置,不得在集团未批复或备案的情况下擅自设置部门、岗位,公司各部门人员总数不得超过集团批复的编制数。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党群人资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