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法硕考研必考点:民法七大原则
法硕联考民法必知的知识点整理
法硕联考民法必知的知识点整理在法硕联考中,民法是一门重要且内容丰富的学科。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以下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民法必知的知识点。
一、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它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行为能力则根据年龄和精神状况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应当具备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条件。
客体主要有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和权利。
物需要具备客观物质性、可支配性和有用性等特征。
内容即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二、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其成立要件包括当事人、意思表示和标的。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违背公序良俗的等。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
三、代理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制度。
代理分为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无权代理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无权代理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相对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四、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民法的法律原则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一、自由和平等原则:(一)自由原则根据通称,自由原则即为私法自治原则,它意指民法保障每个人根据其意志,通过法律行为自主的构筑法律关系,不受其他任何个人和团体的压制。
该原则实际上是要保护每个人的行动自由,它包含着对“人”的信任。
而这种信任根源于近代以降政治理论赋予“人”的特质:自由、理性和平等。
据此,每个人可以最好地照顾自己的利益,并自主地安排其生活,人类的共同利益也在这种安排中得以最大化。
比如,在物权法领域,自由(私法自治)原则体现为“所有权自由”(:指所有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自由地控制(支配和处分)自己的物,而不受他人的干涉。
比如权利人可以自由的利用、处分(如转让、设定抵押、抛弃或者毁损)自己的物。
在合同法领域,自由(私法自治)原则表现为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与合同缔结有关的事项,包括:是否订立合同,同谁订立合同,合同的内容与形式;等等,法律对之予以承认、尊重和保护。
在这个意义上,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法律实际上将合同当事人置于“立法者”的地位,合同条款实为调整他们关系的“个别规范”。
在婚姻法领域,自由(私法自治)原则表现为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夫妻一方个人决定的自由,以及在夫妻财产领域的自由约定原则,在父母子女关系领域对子女的尊重。
但是,由于婚姻家庭关系与一般财产关系的特性有较大不同(换言之,乃“婚姻共同体”与“交易共同体”的不同),故自由(私法自治)原则在前者的适用中仍应具有相当的不同。
在该法律制度领域,特别是在立法过程中,社会文化和伦理观念(而非交易观念)的影响可能更大一些。
(二)平等原则自由(私法自治)原则同平等原则紧密相连。
一个人要自由,就意味着他不应受他人的压制和约束,如此,人们之间的地位必须平等。
如果说“自由原则”仅仅着重于“一个”人的境况,那么,“平等原则”便着重于“若干个人”之间的关系。
它要求这些个人相互尊重,并在此基础上发展个人自由及相互间的关系。
民法重要知识点总结
民法重要知识点总结一、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自由、公平正义、有约必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
其中,平等自由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关系中享有平等地位,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公平正义原则是指在民事关系中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约必信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当遵循契约精神,履行自己的承诺。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是指民事法律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二、民法的基本结构民法由通则和各分则组成,通则包括民事主体、民事行为、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责任等内容;各分则包括物权、合同、侵权责任等内容。
民法的结构体现了民事法律关系的主要要素和规则,有利于规范民事关系的建立和发展。
三、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和法人。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实施民事行为的人,法人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民事权利和义务能力的组织,其他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义务能力的组织。
四、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是指自然人和法人依法在民事关系中实施的意思表示和行为。
民事行为包括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效力、意思表示的错误、民事法律行为等内容。
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实施民事行为的能力;意思表示是指当事人通过说话、书写、动作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思;意思表示的效力是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能够产生法律效力;意思表示的错误是指当事人在意思表示中发生错误;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依法实施的行为。
五、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是指自然人和法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利益和权利。
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家庭权利等内容。
财产权利是指对财产(包括实物财产和虚拟财产)享有支配和处分的权利;人身权利是指对自己的身体、姓名、荣誉、隐私等享有保护的权利;家庭权利是指在婚姻关系、亲子关系中享有相应的权利。
六、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依法进行的意思表示和行为,包括合同、债权债务、侵权行为等。
2024年法考笔记民法1(民法的基本原则、法律关系和民事权利)
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就是民法的基本价值第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的含义:在民事关系当中,当事人彼此间地位平等1.民事主体适用法律的平等,肩并肩的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2.彼此间面对面的平等,王子和平民进行交易时任意一方不得恃强凌弱(平等的地位)平等原则的违反:基本概念即是特权或歧视。
在民事领域或私人关系中如出现特权或歧视,就意味着违反了民法的平等原则。
特权矫正点:符合公共利益的良性特权不构成平等原则的违反(老年人优惠、军人优惠等)第二、自愿原则自愿原则的含义:当事人所做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其自由意志的表达自愿原则的违反:1.表达无自愿、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显失公平等都违反自愿原则2.自愿原则的衍生含义:选择既然为当事人自愿,原则上当事人应当承担选择的结果3.未做出表达与选择,不存在选择自愿与不自愿,更不存在平等原则违反与不违反第三、公平原则公平的原则含义:在交易过程当中权利和义务的配置应当合理、合适、公平。
(公平原则针对民事活动的结果)第四、诚信原则遵约守信和与人为善第五、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交易过程中,不仅要向法律负责同时更要向道德负责,违反道德的法律行为没有效力。
第六、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原则民事活动中如造成铺张浪费、环境生态的破坏,那么就违反该原则民事法律关系存在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为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判断方式社会关系具有法律意义,并且属于民法管辖范围法律关系的判定只考虑狭义的两者之间,不考虑第三者的牵连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1.主体要素: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法律上的其他组织: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自然人和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2.法律关系的内容:以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3.法律关系的个体:权利与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为法律关系的个体物权法律关系个体原则上为物。
(特殊情况下,民事权利也可作为物权法律关系的个体)债权法律关系个体为给付(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表现上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个体是知识成果(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人身权法律关系的个体为人身权益(包括人格利益与身份利益,如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名誉隐私、肖像姓名等等)权利及其私力保护权利(千变万化重点以下种类)第一、支配权(绝对权和对世权)可以自由支配,并排除他人支配和干预的权利(物权、人格权、知识产权等)支配权的特征:1.支配权人外的所有人,都应承担不得侵害支配权的义务(消极义务)2.支配权的实现不需要义务人的协助和配合3.支配权具有排他性第二、请求权(相对权和对人权)实施或不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积极或消极)请求权的特征:1.请求权只能对特定人主张(相对权)2.请求权的实现需要义务人的协助(积极或消极)3.请求权之间只具有相容性而没有排他性民法上请求权分三大类:1.债权请求权:凭债权提出请求(要对方财物、劳务等,给付)消耗物占有即所有,债权请求权2.物权请求权:凭物权提出请求(要自己财物等)(现在物权)物权请求权的权利内容组成(三项):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凭借物权要求返还原物的限制:只有具有占有权能的物权,才能主张返还原物。
民法学总论重点
1、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
3、人身关系,是指因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4、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及其经济基础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
5、自愿原则,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6、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
7、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8、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
9、财产法律关系,是指因财产的所有和财产的流转所形成的、满足民事主体财产利益需要的民事法律关系。
10、人身关系,是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为满足民事主体的人身利益所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11、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是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不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12、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是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13、物权关系,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物,不需要义务人实施某种积极行为予以配合即可行使并实现其权利的民事法律关系。
14、债权关系,是指权利人必须由义务人的一方行为相配合,才能行使和实现其权利的民事法律关系。
15、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16、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17、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18、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民法的基本原则内容
民法的基本原则内容
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1. 平等原则:民法确立了人民平等的法律地位,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平等对待。
2. 自由原则:民法保障人民的自由,包括自由意志、自由选择、自由行为等方面的自由权利。
3. 合同自由原则:民法倡导自由的合同订立,承认合同当事人的自由意愿,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4. 诚实信用原则:民法强调诚实信用的重要性,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保持诚实守信的行为准则。
5. 公平原则:民法追求公平的法律秩序,要求在民事关系中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6. 保护弱势群体原则:民法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特别关注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
7. 追溯效力原则:民法规定法律对过去行为的效力具有追溯效力,即按照法律的规定追溯到过去的时间点。
这些基本原则是民法的核心价值观和指导原则,为民事关系的建立、发展和解决提供了法律基础和准则。
法学考研民法知识点梳理
法学考研民法知识点梳理一、民法的概述民法是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是调整个人、家庭和财产等民事关系的法律规则体系。
它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法学学科,对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1. 民法的平等原则民法是平等的法律规范,要求对于同样情况下的人应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2. 民法的自愿原则民事行为应当基于自愿原则,即个人有权自主选择和处理自己的财产权益,不受强制或欺骗行为的影响。
3. 民法的保护原则民法强调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合法权益,以促进人们在法律保护下的平等交换、平等竞争和平等合作。
4. 民法的公平原则民法追求公平,调整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关系,力求达到公正合理的结果。
三、民法的主要内容1. 民事权利与民事行为民事权利是指个人对自己的合法财产享有的权益,包括财产权和非财产权。
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愿行为创造、变更、终止民事权利的活动。
2. 债权与债务债权是指债权人依法对履行债务人要求债务人履行的权利,债务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
3. 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是指当事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应当返还给被损害方的法律原则。
无因管理是指在无意或无故的情况下,管理他人财产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管理人承担。
4. 合同与侵权责任合同是民法中重要的法律行为形式,它约束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侵权责任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行为所应承担的义务。
5. 抵押权与担保责任抵押权是指债权人依法获得债务人财产上限定的物权担保的权利,担保责任是指担保人应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民法的典型案例1.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案例: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甲出借给乙一定数额的款项。
合同约定乙应在一年内归还借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一年后,乙未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
甲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归还借款。
2.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案例:甲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一辆汽车,并支付相应的货款。
法律硕士民法辅导:民法的基本原则
法律硕士民法辅导: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具体来说,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一切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同时法律也对双方提供平等的保护。
民法中的平等原则,集中反映了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是民法区别于其它部门法(尤其是经济行政法)的主要标志,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关系当事人的必要前提条件。
例子:《民法通则》规定受胁迫的民事行为无效;对格式合同法律关系中弱势一方的救济。
二、自愿原则这是《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
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享有充分的意志自由,不受国家权力和其他人的非法干预。
例子:合同自由。
三、公平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
这是指由当事人确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时,只有在符合公平原则的情况下,才能对相对方或第三人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民法的公平原则,主要也是针对合同关系而提出的要求。
例子:民事行为“显失公平”时,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行为。
四、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它要求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道德准则。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它要求一切参加者符合诚实商人的道德标准,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目的是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当事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中实现平衡,并维持市场道德秩序。
按古话说,就是“君子谋财,取之有道”。
诚信原则在性质上属于一般条款,其实质在于,当出现立法当时未预见的新情况、新问题时法院可依诚信原则行使公平裁量权,直接调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因此,诚。
河南省考研法律硕士专业复习资料民法与刑法重要知识点总结
河南省考研法律硕士专业复习资料民法与刑法重要知识点总结一、民法重要知识点总结1. 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自愿原则、自主自治原则、有偿原则、损害赔偿原则等。
这些原则在民事关系中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保障了公民的权益。
2.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民事关系中实施的意思表示,分为合同行为和非合同行为。
合同行为主要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非合同行为主要包括侵权行为、无因管理行为等。
3. 民事权利与义务民事权利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权益,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
而民事义务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履行的责任或义务,包括支付义务、保密义务等。
4.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在违反民事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的法律后果。
主要包括合同责任、侵权责任等。
5. 继承与遗赠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将其财产依法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
遗赠是自然人在存续期间通过遗嘱等方式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
二、刑法重要知识点总结1.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犯罪与刑罚的关系原则、罪责划分与衔接原则等。
这些原则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2. 犯罪与刑罚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具备犯罪的主体、客体、行为和结果等要素。
刑罚是对犯罪行为所实施的法定处罚措施,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3. 犯罪构成与刑罚犯罪构成是指犯罪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包括主观方面的犯罪故意和客观方面的犯罪行为。
刑罚是对犯罪行为形成的结果所进行的处罚措施。
4. 刑法责任与刑事责任刑法责任是犯罪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即犯罪人应承担的刑罚。
刑事责任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追究犯罪人刑法责任的过程。
5. 刑法适用与惩罚原则刑法的适用是根据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对犯罪人进行惩罚的决定。
惩罚原则包括刑罚的必要性原则、比例原则、人道主义原则等。
法律之民法记忆口诀
法律之民法记忆口诀民法是实体法,相对其它学科理论性更强一些,难度更大一些,所以要求考生在民法上较其他部门法需要花费更多时间。
下面由店铺给你带来关于法律之民法记忆口诀,希望对你有帮助!法律之民法记忆口诀1.民法的基本原则(一)平等原则(二)自愿原则(三)等价有偿原则(四)公平原则(五)诚实信用原则(六)公序良俗原则【记忆口诀】自平城等公公【口诀解读】来自平城的一位女子正在等自己的公公。
在本口诀中,华图小编还是采用打乱顺序重组、截取重点的方式,把众多知识点串联在一起,形成朗朗上口的一句话。
自——自愿原则平——平等原则城(诚)——诚实信用原则等——等价有偿原则公——公序良俗原则公——公平原则法律之民法记忆口诀2.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照年龄及其精神状况,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X≥18 18>X≥10 X<10精神状况且正常或间歇性精神病人或完全精神病人其他18>X≥16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他的民事活动必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但在实践中,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在考试中自然人的民事行为一直是考试的一个重点,但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重中之重,经常会出一些混淆你的视线的题目来考察你,比如17周岁就是一个常考的知识点,那我们怎么来辨别呢,华图小编有妙招。
【记忆口诀】年岁已18,完全已成人,脑门没问题;16到18自己赚钱自己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口诀解读】本口诀的编写技巧是理解性的记忆及重点词汇来进行编辑。
年岁已18,完全已成人——年龄已满18周岁。
脑门没问题——且无精神病即正常。
16到18自己赚钱自己花——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考试重点知识归纳
民法考试重点知识归纳引言民法作为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是法学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重要内容。
在民法考试中,考查的重点知识包括基本原则、债法、物权法、人身权法、知识产权法以及特别规定等。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本文将对这些内容进行简要归纳和总结。
第一部分:民法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是贯穿整个民法制度的基本准则,具有普遍适用性。
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原则: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从事不愿意从事的活动。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有权自主决定从事某种民事活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等价有偿原则: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循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得从事显失公平的交易。
公平原则: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实现公平正义。
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诺言、履行约定,不得欺骗他人、恶意违约。
第二部分:债法债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债的要素包括债的标的、债的期限、债的履行和债的担保等。
以下是债法的主要内容:债的成立:债的关系必须具备债权人和债务人两个要素,同时还需要有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债务的意思表示。
合同的效力:合同是债发生的最常见原因,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和终止都与债密切相关。
合同的有效要件包括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和形式合法等。
违约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债的转移:债可以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而发生转移,例如债务承担和债权转让等。
债的消灭:债因履行、抵销、免除、混同等原因而消灭,此时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三部分:物权法物权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
物权是对物享有的权利,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
以下是物权法的主要内容:物权的种类: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民法典七大原则
民法典七大原则民法典七大原则是指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确立的关于民事法律制度的七个基本原则。
这七大原则不仅是民法典的基础,也是民事法律制度的基础。
本文将从以下七个方面详细介绍民法典七大原则。
一、平等自由原则平等自由原则是指在民事关系中,人人平等、自由选择、自由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原则。
这个原则是现代民法制度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整个民法典制度的基础。
在平等自由原则下,民事主体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地位,不分贵贱、贫富、种族、性别、宗教和国籍,每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和自由行使权利的自由。
二、公平诚信原则公平诚信原则是指在民事关系中,各方必须遵守诚信原则,不得采取欺诈、恶意侵害、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
公平诚信原则是现代民法制度的又一个基本要求,也是整个民法典制度的基础。
在公平诚信原则下,民事主体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遵守契约精神,不得采取欺诈、恶意侵害、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自由原则合同自由原则是指在民事关系中,各方可以自由选择和约定合同内容和形式,合同内容和形式不受法律强制规定。
合同自由原则是现代民法制度的又一个基本要求,也是整个民法典制度的基础。
在合同自由原则下,民事主体可以自由选择和约定合同内容和形式,合同内容和形式不受法律强制规定。
四、责任主体原则责任主体原则是指在民事关系中,责任主体必须承担其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
责任主体原则是现代民法制度的又一个基本要求,也是整个民法典制度的基础。
在责任主体原则下,民事主体必须承担其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不能逃避责任。
五、保护利益原则保护利益原则是指在民事关系中,法律应该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利益。
保护利益原则是现代民法制度的又一个基本要求,也是整个民法典制度的基础。
在保护利益原则下,法律应该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六、合理预期原则合理预期原则是指在民事关系中,法律应该根据普通人的合理预期来解释和适用法律规定。
法考《民法》总则考点归纳
法考《民法》总则考点归纳一、民法基本原则:掌握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①【诚信原则】《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②【公序良俗原则】《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1、概念:公序指的是国家或者社会共同要求的公共秩序(有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和伦理秩序),良俗指的是国家或者社会的一般的伦理和道德。
2、常见违反公序良俗的总结:第一:破坏社会伦理:儿媳嫁公公、人工代孕、子女在父母在世时预立分割遗产契约。
断绝亲子关系、约定子女和父母不能生活在一起。
第二:破坏家庭婚姻关系:性交易契约、通奸约定、换妻契约。
第三:破坏经济秩序:大股东和小股东达成协议投票一致,控制股东会、赌博约定、竞价价格串通的行为。
第四:破坏社会公益秩序:花钱换选票的协议。
二、民事法律关系:掌握概念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各要素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有哪些?(基础点)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立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关系。
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构成。
1、主体: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2、客体:物、行为、人身利益、智力成果、民事权利3、内容: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
利用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我们可以将民事案件分析的十分清楚透彻,这就是民事案件的基本分析方法:民事法律关系分析法。
1、分析思路: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案件处理结果。
2、图形化表示三、民事权利:重点掌握民事权利根据权利作用进行分类的权利内容整个民法分则编都是围绕着民事权利体系展开的。
从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中,可以引导出请求权。
每一项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最终都可引导出一个请求权。
1、支配权:权利人对财产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1)支配权具有对世性(排他性);(2)范围: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等。
2、请求权:权利人得请求他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是指涉及到民众私人关系的法律,包括所有成年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权利主体之间的行为规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五个:
一是个人自由原则,也称作自由自主原则。
这一原则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每个人都可以自由行使其权利而不受到任何限制,他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决定自己的行为动机和内容。
二是以司法程序实现法律原则。
要充分保护和发挥个人权利,就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诉讼,确保当事人和被告之间有公平的合法审理。
三是保护少数人权利原则。
虽然国家发展是以大多数人为主,但也要保护少数特殊人群的权利不受侵犯,这也是民法原则之一。
四是保证当事人的权利原则。
在民法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当事人的权利必须特别充分地保护维护,因此让当事人有足够的自由来行使自己的权利。
五是定罪以及判处必须有法定证据原则。
任何企图以欺诈、毁坏证据以及篡改事实而让被害人损失其合法权利和利益的人,在民法中都必须受到必要的处罚。
同时,根据法律要求,对犯罪行为必须有法定证据来证明,才能做出合法的定罪判决。
民法知识点全总结
民法知识点全总结一、民法的基本原则1. 平等自愿原则平等自愿原则是指缔结、变更、解除民事法律关系应当基于自愿、平等的原则。
在民事活动中,双方当事人是平等地位,依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协商和实践,法律不会强迫他们进行违背自己意愿的行为。
2. 占有保护原则占有保护原则是指对于具有占有行为的人所形成的权利,法律给予保护。
在占有行为中,对于善意取得的占有权,法律给予绝对的保护,但对于恶意取得的占有权,则法律给予限制或排除保护。
3. 信义原则信义原则是指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于所作的承诺和行为应当信守。
因此,在民事行为中,契约自由原则、意思自治原则、相对事实主义原则等都体现了信义原则。
4.保护弱势当事人原则保护弱势当事人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应当对于处于弱势的当事人予以特殊保护,包括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法律应当对于这些人群给予特殊的保护,以保障其权益。
5. 公共利益原则公共利益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应当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对于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予以禁止和制裁。
二、民事主体1. 自然人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自然人的权利和义务均以实际行为为准绳,自然人通过实际行为实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 法人法人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法人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
法人通过其代表人或依法设定的机构进行民事活动。
3.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未满足法定岁数或者患有精神病等导致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其行为无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年满八周岁但尚未满十八周岁,或者因精神病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而不能完全辨认或者不能完全控制自己行为的人,其行为需经监护人同意方能成立。
4. 组织组织是指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法律赋予其独立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等民事权利和义务。
民法总则七大原则包括哪些
民法总则七大原则包括哪些第一,平等原则。
平等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在民法总则中,明确规定了平等原则,即法律保护的对象应当一律平等,不得有任何歧视。
这意味着无论社会地位、身份、职业、性别、种族等条件如何,每个人都应当在法律面前平等享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第二,人格尊重原则。
人格尊重是一种对个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价值的认可和尊重,也是由平等原则推导而来的原则。
在民法总则中,明确规定了人格尊重原则,即个人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并禁止侵犯个人的人格尊严。
这意味着每个人应当受到尊重,并且禁止他人进行侮辱、诽谤、恶意虚假陈述等损害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三,自由意思原则。
自由意思原则是指公民在民事关系中的自由意愿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在民法总则中,明确规定了自由意思原则,即公民在民事活动中的自由意思表达受到法律保护。
这意味着每个人在民事活动中有权自由进行合同的订立、解除、变更等行为,并且任何人不得利用欺骗、胁迫、恶意串通等手段干扰他人的自由意思表达。
第四,公平原则。
公平是法治社会的重要价值追求之一,也是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之一、在民法总则中,明确规定了公平原则,即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这意味着在民事争议中,法律应当综合考虑各方利益,确保各方得到公平和合理的待遇。
第五,信用原则。
信用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基石,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在民法总则中,明确规定了信用原则,即市场参与主体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重视信用的建立和维护。
这意味着每个人在市场经济中应当遵守契约精神,履行自己的承诺和义务,同时也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六,保护原则。
保护是民法的基本任务之一,也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需要。
在民法总则中,明确规定了保护原则,即法律应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对侵权行为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
这意味着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受到侵害,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相应的救济。
2023法硕民法简答题
2023法硕民法简答题
以下是2023年法硕民法简答题:
1、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绿色原则。
2、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答案: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3、简述代理的种类。
答案:代理的种类包括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委托代理。
4、简述物权的种类。
答案:物权的种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5、简述债的消灭原因。
答案:债的消灭原因包括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和解除。
6、简述合同的成立要件。
答案: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标的确定且可能以及合法性。
7、简述遗嘱的形式。
答案:遗嘱的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8、简述继承权的丧失。
答案:继承权的丧失包括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以及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情形。
9、简述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答案: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0、简述民事责任的种类。
答案:民事责任的种类包括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和其他责任,其中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等。
司法考试民法之民法的基本原则.doc
目录司法考试民法之民法的基本原则司法考试民法之民事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司法考试民法之监护司法考试: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司法考试民法之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I-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自愿原则)价值一宪法价值一宪法原则一民法原则诚实信用原则I -公序良俗原则(公共秩序原则)I-公平原则【重点法条】:《民法通则》第3条: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第4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5条: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6条: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第7条:民事活动应汽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第8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司法考试民法之民事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母法条:民法通则:9,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36,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合同法:47,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消的权利。
撤消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相关法理: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简言之,有民事权利能力,才有成为民事主题的可能。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简言之,民事行为能力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提供了现实性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死亡包括生理死亡与宣告死亡。
《民法大全》的原则
《民法大全》的原则一、平等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体现在法律之中,要求法律面对所有公民平等地应用,不因个人的性别、国籍、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等因素而产生差别对待。
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没有任何特权阶级,没有任何歧视的存在。
二、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民法的重要原则之一。
这一原则规定,个人在民事活动中享有自由意志和自主权,任何行为都应当建立在个人真实的意愿之上,没有被迫或欺骗的情况。
在合同签订、财产转让等民事行为中,人们的意愿应当是完全自愿的,而且应当是真实、合法的。
三、保护原则民法的另一个基本原则是保护原则。
保护原则包括多个层面的意义,一方面是保护个人的基本权益,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等;另一方面也包括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在制定和适用民法时,要始终考虑到保护个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和协调,保证法律的公正和合理。
四、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准则之一。
合法原则要求个人在民事行为中必须依法行事,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
合法原则也要求国家机关和司法机关在行使行政和司法权力时必须依法行使,不得超越法定职权范围,不得滥用权力。
五、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民法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法律适用和司法审判要求公正公平,对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和维护,并根据各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公正的裁决和判决。
在民事行为中也要求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和协商具备公平的基础,不得有恶意占便宜、强迫办法等不道德行为。
以上是《民法大全》的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民法的基本精神和理念,指导着民法在具体领域的制定和适用。
这些原则体现了法治、公正、平等、保护的价值追求,是民法制度的基石和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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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民法始终的根本性规则,是对立法、司法和法律解释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方针。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民法观念的综合反映。
具体而言,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以及公序良俗原则等六项。
2018年依据民法典的修改,新增保护环境原则,这需要考研er们特别注意。
►民法的七大原则具备以下三项功能:
1、指导功能:民事基本原则对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均具有指导意义。
2、约束功能:民事基本原则对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均具有约束力。
3、补充功能:民事基本原则在民事法律规范中处于指导和统帅的地位,但在民事法律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必须适用具体规定,不能直接适用民法基本原则。
►了解了概念以及功能之后,需要逐一分析七大原则:
一、平等原则
(一)概念
平等原则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决定的,没有平等就没有民法,市场经济最本质的特征就体现在主体之间的平等上。
(二)基本内容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在法律上不分尊卑贵贱、财富多寡、种族差异、性别差异,其抽象的人格是平等的。
2、不同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处于平等的地位。
3、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的协商。
任何一方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
4、对权利予以平等的保护。
二、自愿原则
(一)概念
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并按其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则。
(二)基本内容
1、民事主体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民事活动以及如何参加民事活动。
2、民事主体应当以平等协商的方式从事民事活动,就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达成合意。
3、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民事主体有权依其意愿自主作出决定,并对其自由表达的真实意愿负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三、公平原则
(一)概念
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当本着公平的历年从事民事活动,司法机关应当根据公平的理念从事民事活动,司法机关应当跟胡公平的历年处理民事纠纷。
(二)基本内容
1、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法律活动时,应当本着公平的历年合理地确定权利义务关系,并且正当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2、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的过程中应当做到公平合理。
四、诚实信用原则
(一)概念
诚实信用是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要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不实施欺诈和规避法律的行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