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利东婚姻法课件婚姻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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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精美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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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原则上均等 分割,但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照顾 一方或子女的利益。
子女抚养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由双方协商或 由人民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 的一方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 费。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
财产分割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 等分割,但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 照顾一方或子女的利益。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 和实施婚姻法的指导思想 ,包括以下内容
婚姻自由是指当事人在法 律范围内自主自愿决定结 婚或离婚,不受其他人的 强迫或干涉。
一夫一妻制是指一个男性 只能有一个合法的妻子, 一个女性只能有一个合法 的丈夫,任何重婚、姘居 或通奸行为都是非法的。
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在 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 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机会, 不得歧视或排斥任何一方 。
结婚的法律效力
夫妻关系的确定
结婚后,夫妻之间互为配偶,具 有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 担清偿责任。
夫妻财产制
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婚前和婚后 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 收益和处分等权利义务关系。
夫妻相互扶养的义务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应 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责任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互相帮助
夫妻之间应当承担相互扶养的义务,共同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应当为子女的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精神支持,同时也要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 害。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子女应当在经济上、生活上和精神上支持父母,履行相应的赡养义务。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自 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严利东婚姻法―婚姻的效力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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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提问 基本知识 重点难点 案例讨论4
案例教学视频: 今日说法:豪门婚变
5
教学案例一
• 王某,男,34岁,个体工商户.韩某,女,32岁,某厂职工.王某与韩某 系某市印染厂同事,双方自由恋爱三年后,于1992年3月结婚, 婚后生有一子.1996年因工厂经营条件恶化,王某决定下岗另 寻出路,在家人的帮助下,承包了一家木器厂,并很快取得了很 好的经济效益,随着业务的扩大,王某开始出入一些灯红酒绿 的场所,逐渐染上了一些不良的生活习惯,并与一有夫之妇罗 某关系密切,从2000年起两人经常发生两性关系,此事木器厂 几乎人人皆知.韩某多次劝丈夫洁身自好,断绝与罗某的交往, 但王某执意不听.2002年5月,韩某遂以王某和罗某为被告诉 至法院.
演讲人:XXXXXX 时 间: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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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提问 基本知识 重点难点 案例讨论2
第四章 婚姻的效力
夫妻人身关系
• (一)夫妻姓名权 • (二)住所决定权 • (三)同居义务 • (四)贞操忠实义务 • (五)日常事务代理权 • (六)夫妻人身自由权 • (七)互助义务 • (八)计划生育义务
课堂提问 基本知识 重点难点 案例讨论3
第四章 婚姻的效力
法律依据
10
• 法律规定
• 1、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 2、婚姻法第三条: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
居。 • 3、司法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
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 回起诉。
11
问题三
• 王某与罗某经常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是否构成有 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王某是否没有履行其同居义务?
• 是指配偶一方在与第三人就实施日常事务为一定法律行为 时,享有代理配偶他方权利行使的权利。其法律后果是配 偶一方代表家庭所为的行为,对方配偶必须承担后果责任, 配偶双方对其行为承担共同的连带责任。、

《婚姻法》精美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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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永远是家庭的核心,更是婚姻关系中最应该关注的一个方面。
可证明非亲生,拒做亲子鉴定即推定默认 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 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生不生孩子,是两个人的问题。不过两个人的意见不统一,该怎么办?
《婚姻法》
结婚是一种法律行为
注:文本框可根据需求改变颜色、移动位置;文字可编辑
《婚姻法》
结婚的法定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 对他方加以强迫或第三者加以干涉) 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女:20)
《婚姻法》
《婚姻法》中的禁止条件
1、直系血亲和第三代以内的旁系血 亲,禁止结婚。
《婚姻法》给出的答案是生不生孩子主动权在女方,不过男方可以选择和女方离 婚。《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婚姻法》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 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 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 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 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 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 姻 法 பைடு நூலகம் 基 本 原 则
《婚姻法》
《婚姻法》
颁布时间:1950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 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法律概念: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 集中表现。其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 婚姻的效力,特别是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等。从调 整对象的性质看,婚姻法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 身关系,又包括由此而产生的夫妻财产关系,且婚 姻法的内容多数为强制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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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精美课件一、引言婚姻是人生的重要阶段,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具有特殊的意义。

婚姻法是我国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和谐,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婚姻法,我们制作了这份精美的婚姻法课件,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和理解婚姻法。

二、《婚姻法》的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原则婚姻自由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包括婚姻自主权和婚姻平等权。

婚姻自主权是指个人有权自主选择自己的配偶,不受任何外力的干涉;婚姻平等权是指男女在婚姻关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2.一夫一妻制原则一夫一妻制是指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婚姻关系中的结合。

它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我国社会制度的基石。

3.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是我国婚姻法的另一个基本原则。

它要求男女在婚姻关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不受性别歧视。

三、《婚姻法》的主要内容1.结婚(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不受任何外力的干涉。

(2)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男女双方必须符合法定婚姻条件,如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得结婚等。

2.离婚(1)夫妻双方必须自愿离婚,不受任何外力的干涉。

(2)夫妻双方必须达成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3)夫妻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经过审查批准。

3.家庭关系(1)夫妻关系: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如互相忠实、互相帮助、共同财产等。

(2)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权利和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权利和义务。

(3)其他家庭成员关系: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四、结论婚姻法是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和谐的重要法律,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学习婚姻法,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婚姻家庭的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这份精美的婚姻法课件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和理解婚姻法,为我们每个人的婚姻家庭幸福和谐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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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 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 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 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 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 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 当事人说明理由。
什么是感情确已破裂
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 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情况
参考内容
第四、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
本章要点 我国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工共有五项: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 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 划生育。
概说
一、基本原则的地位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是对婚姻家 庭立法具有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它集 中反映了一定社会的婚姻家庭本质和统 治阶级的婚姻家庭观,体现了有关婚姻 家庭立法的价值取向。
辅导二是“婚姻家庭法”的共四章(第 四、第五、第六、第七)的内容,本辅导 的重点是“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配 偶权”“离婚的法律后果”“婚姻效力 的概念”等。
辅导二的教学难 点是“婚姻实质要 件”“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事实 婚姻”“登记离婚 和诉讼离婚”等。
1.结婚的条件和禁止的条件 是什么?
2.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 事实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3.登记离婚和诉讼离 婚的区别是什么? 4.共同财产的范围
5.重婚、通奸、姘居的区 别是什么?
案例分析题
1. 甲(男)与乙(女)一九六八年在农村插队时相 识并相爱,后发生了两性关系,致乙怀孕。乙怀 孕后,双方到镇上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 结婚证。但他们所在的生产队的领导认为他们未 婚先孕,是流氓行为,没收了他们的结婚证,宣 布他们的婚姻无效,勒令乙作人工流产。甲、乙 二人怕再受处分,此后不敢再来往。

严利东婚姻法―婚姻成立讨论教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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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第老三师开章讲系婚列姻之婚的姻成家庭立法
第三章:婚姻的成立
第一专题:婚姻成立的要件 第二专题: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课堂提问 基本知识 重点难点 案例讨论1
第三章 婚姻的成立
课堂提问
1、我国法律对待婚约的态度? 2、我国古代聘娶婚中的“六礼”指的是什么? 3、我国的合法婚姻必须具备哪些要件? 4、你认为哪些人不宜结婚? 5、你现在可以结婚吗?假如你正准备去办理结婚登记, 应该带些什么东西?到哪里去登记? 6、谈谈你理解的“事实婚姻”?
10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四)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
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五)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
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六)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 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 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课堂提问 基本知识 重点难点 案例讨论13
第三章 婚姻的成立
• 案情介绍
• 1985年9岁的男孩熊某与7岁的黄某一起玩自制的小飞镖。 熊某失手将飞镖扎进黄某的左眼,第二天黄某的父母才知 道并立刻将女儿送到医院救治,由于耽误的时间太久,再 加上当时的医疗条件比较差,虽然经过医生的全力救治, 黄某的左眼还是完全失明了。由于是熊某失手将飞镖扎进 黄某眼中,熊家和黄家两家人坐下来协商赔偿事宜。熊家 承担了治疗的所有费用180元以后,再也无力承担其他的 赔偿责任。于是双方父母签订一纸协议。协议规定:熊某 保证将来娶黄某为妻,如果熊某以后与其他人结婚,则赔 偿黄某每月生活费10元,直至黄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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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和民间机构的合作机制,共同应对跨国婚姻法律问题,促进国际社 会的和谐与稳定。
THANKS
感谢观看
婚姻家庭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 和规范,具有法律约束力。
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
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保障了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具有强 制性和约束力,违反法律法规的
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保护
法律保护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合法权益 ,包括夫妻平等权、财产权、继承权 等。
国家和社会也应当加强对婚姻家庭关 系的关注和保护,提高家庭成员的法 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当婚姻家庭关系受到侵害时,受害者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和保护。
03
婚姻法的主要内容
结婚制度
婚姻法的原则和基本精神
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是指当事人在法律允 许的范围内,自主决定自己的 婚姻意愿,不受任何人的强迫 或干涉。
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是指一个男子只能 有一个妻子,一个女子只能有 一个丈夫的婚姻制度。它是现 代社会中基本的婚姻制度之一 ,旨在保障夫妻平等和家庭稳 定。
男女平等
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在政治 、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内享 有同等的权利和机会,不受性 别歧视。它是现代社会的基本 价值观之一,也是婚姻法的基 本原则之一。
婚姻法的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
司法实践
加强婚姻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提 高司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审判质量, 确保司法公正。
理论研究
深入研究婚姻法的理论问题,推动学 术交流和研究成果的转化,为立法和 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2024婚姻法讲座ppt课件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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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支持体系
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格局;加强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机 构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反家庭暴力工作等。
06
涉外婚姻法律问题探讨
涉外结婚条件及程序规定
涉外结婚条件
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双方自 愿结婚;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无禁止结婚或无效婚姻的情形。
根据子女的年龄、父母的抚养条件和愿望等因素综合考虑,以最有利于
子女成长为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
02
抚养费支付及期限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等。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
03
探望权行使及方式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涉外结婚程序
在中国境内结婚的,需按照中国法 律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境外结婚 的,需符合当地法律规定,并办理 相关认证手续。
注意事项
了解并遵守双方国家或地区的婚姻 法律规定;确保结婚证件的真实性 和有效性;及时办理相关公证和认 证手续。
涉外离婚途径选择和程序规定
涉外离婚途径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 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 并办理相关手续;诉讼离婚则需
学员B
讲座内容详实,老师讲解 生动有趣,让我对婚姻法 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学员C
我之前对婚姻法一知半解, 通过这次讲座,我对婚姻 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有了 更清晰的认识。
未来婚姻法发展趋势预测
更加注重保护弱势群体
未来婚姻法可能会更加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权 益,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
强调家庭和谐与稳定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清单

婚姻法婚姻法总论PPT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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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婚姻法总论课件
婚姻家庭的属性
• (一)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

存在作用于婚姻家庭中的自然规律

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和人类固有的性本能是婚姻的生
理学上的基础,通过生育繁衍而形成的血缘关系是家庭的
生物学上的基础。
• (二)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

是指决定和作用于婚姻家庭的社会力量以及婚姻家
庭所承受的社会功能
1980年婚姻法
• 1980年,经过修订,
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 议通过了1980年婚姻 法,
• 这部法律于1981年1
月1日起实施。
2001年婚姻法
• 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
• 【了解】2001年《婚姻法》改了什么? • 1、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2、增设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 • 3、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更明细 • 4、追究家庭暴力犯罪者的刑事责任 • 5、过错赔偿原则写进新婚姻法
中的竞争力。
• 对偶婚制:
• • 成对的配偶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的两性间
同居生活。他是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式,实行妻娶男嫁。
• 对偶婚是人类社会第二个婚姻家庭形态,是从群婚制向
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式。
• 对偶婚可划分为望门居、妻方居、夫方居三个阶段。
• 一夫一妻制,也叫个体婚制,是指一个人只能有一个配偶,
通奸
• “通奸”是偶尔地与婚外异性自愿发生的不正当性
关系(不动用金钱)的行为,不承担民事责任, 在婚姻法上没有什么后果;是党员干部的,主管 部门可以给予处分。婚姻法上没有通奸或者婚外 恋的概念。婚外恋、通奸属于党员干部纪律处分 和道德谴责范畴。

2024版《法学婚姻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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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
夫妻人身关系
夫妻双方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如姓名权、人身自由权、 住所选择权等。
夫妻财产关系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 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同时,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共 同承担家庭责任。
父母子女关系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
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
涉外离婚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冲突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选 择适用法律。
涉外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
涉外家庭关系中的抚养、赡养、继承等问题,也需根据相关法律规 定进行处理。
03
结婚制度
结婚的条件与程序
1 2
结婚条件 包括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情形、双方自愿等。
结婚程序 包括申请结婚登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查与 批准等步骤。
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需要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教育 资源,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和扶助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需要在经济上、生活上给予父母 必要的帮助和照顾。
父母与子女间的继承权
在法定继承中,父母和子女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 权。
其他家庭成员关系
兄弟姐妹关系
兄弟姐妹之间应当互相关爱、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家庭和睦。在法定继承中,兄弟姐妹属于 第二顺序继承人。
如未达法定婚龄而结婚、近亲结婚等行为的 法律责任。
受害方的救济途径
民事救济途径
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等。
行政救济途径
对于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受害方 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举报, 请求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刑事救济途径
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受害方可 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追究刑 事责任。

婚姻法讲课PPT课件(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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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的关系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 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 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姻亲关系
姻亲是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包括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以及配偶的血亲的 配偶。姻亲之间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具有权利义务关系。
04
离婚制度
Chapter
离婚的条件与程序
离婚的条件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 活。
离婚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序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其中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并达成离婚协 议,而诉讼离婚则需要通过法院审理 并作出判决。
离婚的财产分割与债务清偿
财产分割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婚姻法改革的主要内容
01
扩大婚姻自由
取消对结婚年龄、职 业等方面的限制,赋 予公民更广泛的婚姻 自由。
02
强化家庭责任
明确夫妻双方在家庭 中的责任和义务,促 进家庭和谐稳定。
03
完善离婚制度
建立离婚冷静期制度 ,完善离婚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等方面的 规定。
04
加强法律监督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 处力度,保障婚姻法 的有效实施。
夫妻财产关系
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制、夫 妻个人特有财产制、夫妻 约定财产制等。
夫妻相互扶养义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 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 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 子女的义务,子女有接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

严利东婚姻法课件-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讨论教学

严利东婚姻法课件-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讨论教学
可撤销婚姻概念
指因胁迫或非自愿等原因而成立的婚姻,受害方可在一定 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区别与联系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而可撤销婚姻在撤销前具有法律效力; 二者均因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导致婚姻无效或可撤 销,但具体情形和法律后果有所不同。
两者在法律后果上异同点
无效婚姻法律后果
被宣告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 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
法律效力
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处理
财产分割
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因婚姻被撤销导致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子女抚养
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VS
强制执行措施
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
01
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义
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纠纷解决需求,提高纠纷解决效率,促进
社会和谐稳定。
02 03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内容
包括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 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同时,加强各类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衔接与 配合,形成合力。
02 无效婚姻制度解析
无效婚姻定义及分类
无效婚姻定义
指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但不限于重婚、近亲结 婚、未达到法定婚龄等情形。

《婚姻法》精美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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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 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 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 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 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 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 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 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 ,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 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离婚损害赔偿案例
通过案例分析,了解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和赔偿范围,以及赔 偿金额的计算和确定。
子女抚养权争议案例
通过案例分析,了解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变更原则,以及抚养费、 探视权等问题的处理。
06 婚姻法的未来发展与展望
婚姻法的修订与完善
适应社会经济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婚姻法需 要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02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一方无法承担全
部债务,可以协商分期偿还或由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的例外情况
03
夫妻一方单独所负债务,如赌博、个人借款等,不属于夫妻共
同债务。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与诉讼程序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发生争议,形 成财产纠纷。
等。
离婚的法定条件
包括双方自愿离婚、感情确已破裂 、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等。
离婚的法定程序
包括申请、调解、判决等程序,符 合条件的方可领取离婚证。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
财产分割的原则
探视权的行使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但会考虑 双方贡献、婚姻期间消耗等因素。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 视权,另一方应予以协助。
婚姻财产关系的法律调整
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 处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以保障夫妻双方的财产 权益。

严利东婚姻法讲义—第三章婚姻的成立-

严利东婚姻法讲义—第三章婚姻的成立-

严利东婚姻法讲义—第三章婚姻的成立-第三章婚姻的成立第一节概述(略讲)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介绍结婚制度,让学生了解结婚是婚姻关系动态运行的起点;理解结婚制度是国家对婚姻当事人婚姻行为的调控;掌握结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掌握婚姻登记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教学重点与难点:婚约婚姻障碍事实婚姻及与事实婚的区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重点概念:婚姻的成立事实婚事实婚姻教学方法:基本知识讲授案例教学教学课时:2学时[复习旧课]:课堂提问:(1)你和你的伯母分别按我国古代的分类和现代亲属的分类属于哪类亲属?(2)分别用罗马法、寺院法计算亲等的方法和我国代的计算方法算一下你和你的叔叔及你和你的堂兄的亲属关系,看看哪种计算方法最科学?[导入新课]:婚姻法的总则部分我们已经学习完毕,现在进入分则部分的学习,婚姻法的分则部分包括两大内容,一是结婚部分,再就是离婚部分。

一、婚姻成立的概念婚姻的成立即婚姻关系的缔结,通常又称为结婚。

他是男女两性依照法律规定结合为夫妻关系的行为。

有广义和狭义之说,广义说认为订婚是婚姻成立的必经程序。

(一)从婚姻关系自然属性的理论出发,婚姻的成立必须为男女两性的结合,同性结合不构成婚姻;(二)从婚姻关系具有的社会属性上观察,婚姻的成立是一种法律行为,它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

即必须受国家法律的调整;(三)从婚姻关系缔结的意义和后果上看,这一法律行为导致了夫妻身份的确立和相互权利义务的发生。

二、结婚行为的法律性质(一)契约说契约说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采纳。

在英美法系中,婚姻一词有两层含义:其一指当事人因结婚合意而产生的契约,称为婚姻契约;其二指基于这种婚姻契约所产生的状态、身份及全部权利义务。

在大陆法系国家里,结婚行为为契约的主张一直非常流行。

契约说的代表人是康德。

该学说认为,结婚行为实与财产法上的契约别无他异,主要表现在:夫妻双方互为独立的意思主体,处于平等地位,只有因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达成合意,才能发生夫妻权利义务关系,才能拘束婚姻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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