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血站部分
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医疗机构
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
(医疗机构部分)单位名称:
备注:
1.核查时,应对所列条款进行逐项核查,每个条款的核查结果评定为A、B、C或D。
符合核查标准第一项评为A,符合第二项
评为B,符合第三项评为C,符合第四项评为D (第1、7、9、14和19条款包含第四项)。
2.医疗机构核查总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或不合格。
“优”的标准: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得到10个及以上的A或15个
及以上的B;“良”: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得到6-9个A或10-14个B;“合格”: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少于6个A或
10个B;“不合格”:得一个及以上的D。
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3.核查情况描述主要记录亮点工作,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不合格或提出批评的情况
4.凡有“ * ”标记的条款,均为涉及影响患者安全条款,对此类条款应重点核查
5. 此表格由被检查单位先自查,并对自查结果进行描述,列出支持评分的依据。
核查总评结果:核查人员(签名):被检查单位临床用血负责人(签
名):核查日期:2017 年月日。
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2017]_医疗机构部分
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2017)——医疗机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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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核查时,应对所列条款进行逐项核查,每个条款的核查结果评定为A、B、C或D。
符合核查标准第一项评为A,符合第二项评为B,符合第三项评为C,符合第四项评为D(第1、7、9、14和19条款包含第四项)。
2.医疗机构核查总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或不合格。
“优”的标准: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得到10个及以上的A或15个及以上的B;“良”: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得到6-9个A或10-14个B;“合格”: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少于6个A或10个B;“不合格”:得一个及以上的D。
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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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核查情况描述主要记录亮点工作,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不合格或提出批评的情况。
4.凡有“*”标记的条款,均为涉及影响患者安全条款,对此类条款应重点核查。
5.此表格由被检查单位先自查,并对自查结果进行描述,列出支持评分的依据。
核查总评结果:
核查人员(签名):被检查单位临床用血负责人(签名):
核查日期:2017年月日专业整理。
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医疗机构部分
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2017)——医疗机构部分
备注:
1.核查时,应对所列条款进行逐项核查,每个条款的核查结果评定为A、B、C或D。
符合核查标准第一项评为A,符合第二项评为B,符合第三项评为C,符合第四项评为D(第1、7、9、14和19条款包含第四项)。
2.医疗机构核查总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或不合格。
“优”的标准: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得到10个及以上的A或15个及以上的B;“良”: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得到6-9个A或10-14个B;“合格”: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少于6个A或10个B;“不合格”:得一个及以上的D。
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3.核查情况描述主要记录亮点工作,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不合格或提出批评的情况。
4.凡有“*”标记的条款,均为涉及影响患者安全条款,对此类条款应重点核查。
5.此表格由被检查单位先自查,并对自查结果进行描述,列出支持评分的依据。
核查总评结果:
核查人员(签名):被检查单位临床用血负责人(签名):
核查日期: 2017年月日。
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2017)-医疗机构部分
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2017)——医疗机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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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B,符合第三项评为C,符合第四项评为D(第1、7、9、14和19条款包含第四项)。
2.医疗机构核查总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或不合格。
“优”的标准: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得到10个及以上的A或15个及以上的B;“良”: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得到6-9个A或10-14个B;“合格”: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少于6个A或10个B;“不合格”:得一个及以上的D。
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3.核查情况描述主要记录亮点工作,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不合格或提出批评的情况。
4.凡有“*”标记的条款,均为涉及影响患者安全条款,对此类条款应重点核查。
5.此表格由被检查单位先自查,并对自查结果进行描述,列出支持评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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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总评结果:
核查人员(签名):被检查单位临床用血负责人(签名):
核查日期: 2017年月日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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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医疗机构部分)-最终版9.17
附件 2 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医疗机构部分)单位名称:核查准则《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方法》第八条、第九条、第三十条条款编号*1条款内容建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并履行工作职能。
核查结果核查方法核查标准核查情况描述评定①查察会议纪若是否落实,可否获取见效。
②查察文件及工作记录评估可否确定临床用血重点□A 科室以及针对重点用血科室的管理和改进情况。
③现场查察自体输血、输血治疗、输血会诊、输血门□有措施有改进有见效□B诊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睁开情况。
□有措施有改进无见效④查察工作记录可否解析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提出处□有措施无改进□C 理和改进措施。
□没有展动工作⑤医疗机构可否出现过临时采集血液情况,可否吻合规定。
□D⑥医疗机构可否将用血量和经济收入作为输血科或者血库的核查指标。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方法》第十条、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方法》第十条对输血科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负责对疑难血型血清学试验结果进行审查和专业判2断的人员应达到相应专业涵养和法规的要求。
如期评估人员能力和表现。
输血科装备与输血工作相适应的场所与基3础设施。
抽查工作人员资质,并查察培训记录:①输血科负责人应拥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对人员资质、职责、权限关工作最少 5 年。
和任务进行文件化,如期培②从事疑难血型血清学试验结果审查的人员应最少训、核查和评估。
拥有 3 年本岗位工作经验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对员工评估间隔高出 1③如期评估人员能力和表现,评估间隔不高出 1 年。
年,对新进人员、离岗6 个新进员工在最初 6 个月内应最少接受 1 次能力评估,月后再上岗的员工能力评估并记录。
当职责改正时,或离岗 6 个月以上再上岗时,频次不吻合要求或政策、程序、技术有改正时,员工应接受再培训和□没有员工能力的评估再评估,合格后方可连续上岗。
查察现场所划分配:□空间充足,地域功能齐备①应有:血液办理室(区)、储血室、发血室、标本□缺少 1 个应有功能地域接收室(区)、独立实验室、值班室。
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2022年)医疗机构部分
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2022〕——医疗机构局部条款结果条款内容核查方法核查标准核查状况描述编号评定①查看会议纪要是否落实,是否取得成效。
□A 建立临床用血治理②查看文件及工作记录评估是否确定临床用委员会或临床用血血重点科室以及针对重点用血科室的治理和□有措施有改进有成效□B 改进状况。
□有措施有改进无成效*1 治理工作组并履行工作职能。
③现场查看自体输血、输血治疗、输血会诊、□有措施无改进□C 输血门诊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技术开展状况。
□没有开展工作④查看工作记录是否分析临床用血不良大事,□D 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
⑤医疗机构是否消灭过临时采集血液状况,是否符合规定。
⑥医疗机构是否将用血量和经济收入作为输血科或者血库的考核指标。
对输血科负责人、专抽查工作人员资质,并查看培训记录:业技术人员和负责①输血科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对疑难血型血清学从事相关工作至少 5 年。
试验结果进展审核②从事疑难血型血清学试验结果审核的人员2和专业推断的人员应至少具有 3 年本岗位工作阅历和中级及以上应到达相应专业素技术职称。
养和法规的要求。
定③定期评估人员力量和表现,评估间隔不超过期评估人员力量和1 年。
进员工在最初 6 个月内应至少承受 1 表现。
次力量评估,并记录。
当职责变更时,或离岗□对人员资质、职责、权限和任务进展文件化,定□A 期培训、考核和评估。
□对员工评估间隔超过 1 □B 年,对进人员、离岗 6个月后再上岗的员工能□C 力评估频次不符合要求□没有员工力量的评估6 个月以上再上岗时,或政策、程序、技术有变更时,员工应承受再培训和再评估,合格前方可连续上岗。
查看现场区域安排:□空间充分,区域功能齐□A①应有:血液处置室〔区〕、储血室、发血室、输血科配备与输血备□缺少1个应有功能区标本接收室〔区〕、独立试验室、值班室。
工作相适应的场地域□B 3②宜有:污物存放区、洗消区、宜有支持性空与根底设施。
□缺少1 个以上的功能区间〔用于档案存取、库房、示教、参考书籍的存放〕、宜有员工生活区〔个人物品放置区、进餐区、卫生间、浴室〕。
最新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
最新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一、背景血液安全是医疗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病人的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确保血液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法规和技术标准。
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血液事业,经过多年的努力,血液安全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然而,随着血液制品需求的不断增加,血液安全问题仍然面临诸多挑战。
为此,本指南旨在为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提供一套系统的、科学的方法,以保障血液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核查目标1. 确保血液采集、制备、储存、运输和使用的各个环节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2. 识别和评估血液安全潜在风险,提高风险防控能力;3. 促进血液制品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4. 增强血液安全管理体系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核查内容1. 法规与标准:核查血液采集、制备、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 人员培训:核查血液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情况,包括岗位培训、复训和资格认证等。
3. 设备与设施:核查血液采集、制备、储存、运输和使用的设备与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包括设备性能、设施环境、操作程序等。
4. 质量控制:核查血液质量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
5. 生物安全:核查血液制品生物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生物防护、废物处理、实验室安全等。
6. 血液制品追溯:核查血液制品追溯系统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确保制品可追溯、可追踪。
7. 临床应用:核查血液制品临床应用管理情况,包括临床使用规范、不良反应监测、输血并发症处理等。
四、核查方法1. 文档审查:对血液安全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包括法规、标准、操作规程、质量记录等。
2. 现场检查:对血液采集、制备、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进行现场检查,包括设备设施、操作过程、环境条件等。
3. 访谈调查:与血液工作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其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4. 样品抽检:对血液制品进行抽检,检验其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
2021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医疗机构)
2021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医疗机构)附件2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医疗机构)单位名称:《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三十条验证标准编号验证结果评价内容验证方法验证标准验证说明① 检查会议记录是否落实有效。
② 检查文件和工作记录,评估是否确定临床重点血液科室以及重点血液科室的管理和改进。
建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③ 检查新的血液保护和输血技术的发展,如自体输血、输血治疗、输血咨询、输血门员工会议或临床用血管理□ 有措施、改进和有效的诊断*1。
工作组成员并履行其职责④ 检查工作记录是否对临床用血不良事件进行分析,并提出来源□ 有措施,有改进,没有效果。
□ 是否有改进措施和改进措施。
□ 没有进行任何工作⑤ 医疗机构是否临时采集血液,是否符合规定。
⑥ 医疗机构是否将用血量和经济收入作为输血科或血库的考核指标。
□ A.□ B□ C□ D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对输血科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进行资格抽查,并查看培训记录:□ 人员资格、职责、权限、技术人员和负责人① 输血科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阶段和任务的备案工作,并定期对困难血型血清学检测的结清进行至少5年的培训。
培训、评估和评估。
2.审查和专业判断② 参与审核困难血型血清学检测结果的人员至少应□ 考核间隔超过1次的人员应达到相应级别,具有3年工作经验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年,对于新员工和离职人员的六项职业素质和规定,③ 应定期对人员的能力和业绩进行评估,评估间隔不得超过1年。
月后工作的员工的能力评估□ A.□ B□ C第1页,共1页十条、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十条《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求。
定期评估人员能力新进员工在最初6个月内应至少接受1次能力评估,频次不符合要求和表现。
并记录。
当职责变更时,或离岗6个月以上再上岗时,□没有员工能力的评估或政策、程序、技术有变更时,员工应接受再培训和再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2017)-医疗机构部分
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2017)——医疗机构部分
备注:
1.核查时,应对所列条款进行逐项核查,每个条款的核查结果评定为A、B、C或D。
符合核查标准第一项评为A,符合第二项评为B,符合第三项评为C,符合第四项评为D(第1、7、9、14和19条款包含第四项)。
2.医疗机构核查总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或不合格。
“优”的标准: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得到10个及以上的A或15个及以上的B;“良”: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得到6-9个A或10-14个B;“合格”: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少于6个A或10个B;“不合格”:得一个及以上的D。
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3.核查情况描述主要记录亮点工作,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不合格或提出批评的情况。
4.凡有“*”标记的条款,均为涉及影响患者安全条款,对此类条款应重点核查。
5.此表格由被检查单位先自查,并对自查结果进行描述,列出支持评分的依据。
核查总评结果:
核查人员(签名):被检查单位临床用血负责人(签名):
核查日期:2017年月日。
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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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2017)——单采血浆站部分一、依法执业
二、机构和人员
三、房屋与设施
四、仪器与设备
五、物料
六、卫生
七、文件与记录
八、供血浆者管理
九、实验室管理
十、血浆采集、储存和运输
十一、质量管理
十二、基础数据统计
注:
1. 在核查时,应对所列条款及其涵盖内容进行逐项核查,核查发现不符合的应详细描述不符合事实并做出相应的核查评定,评定分为三类:
(1) A-直接、明确影响血浆或供血浆者安全的并已可能产生现实的危害,建议立即停止相关采供血浆业务。
(2) B-对于某一条款而言,存在系统的或区域性的不符合,该条款的执行符合性属于“不符合”,责令限期整改
(3) C-对于某一条款而言,存在个别、偶然、孤立的不符合事件,但条款的要求在多数的场合被有效执行,且不影响原料血浆或供血浆者安全,该条款的执行符合性属于“基本符合”,应采取纠正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2. 凡有“*”标记的条款,均为涉及质量体系建立、实施、监控及持续改进,其运行情况直接影响原料血浆或供血浆者安全与质量,对此类条款应重点核查。
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医疗机构部分
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2017)——医疗机构部分
1.核查时,应对所列条款进行逐项核查,每个条款的核查结果评定为A、B、C或D。
符合核查标准第一项评为A,符合第二项评为B,符合第三项评为C,符合第四项评为D(第1、7、9、14和19条款包含第四项)。
2.医疗机构核查总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或不合格。
“优”的标准: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得到10个及以上的A或15个及以上的B;“良”: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得到6-9个A或10-14个B;“合格”: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少于6个A或10个B;“不合格”:得一个及以上的D。
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3.核查情况描述主要记录亮点工作,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不合格或提出批评的情况。
4.凡有“*”标记的条款,均为涉及影响患者安全条款,对此类条款应重点核查。
5.此表格由被检查单位先自查,并对自查结果进行描述,列出支持评分的依据。
核查总评结果:
核查人员(签名):被检查单位临床用血负责人(签名):
核查日期:2017年月日。
2017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医疗机构]
附件2 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
(医疗机构部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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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核查时,应对所列条款进行逐项核查,每个条款的核查结果评定为A、B、C或D。
符合核查标准第一项评为A,符合第二项评为B,符合第三项评
为C,符合第四项评为D(第1、7、9、14和19条款包含第四项)。
专业整理
2.医疗机构核查总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或不合格。
“优”的标准: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得到10个及以上的A或15个及以上的B;“良”:所有条款
没有得D,同时得到6-9个A或10-14个B;“合格”: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少于6个A或10个B;“不合格”:得一个及以上的D。
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3.核查情况描述主要记录亮点工作,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不合格或提出批评的情况。
4.凡有“*”标记的条款,均为涉及影响患者安全条款,对此类条款应重点核查。
5.此表格由被检查单位先自查,并对自查结果进行描述,列出支持评分的依据。
核查总评结果:
核查人员(签名):被检查单位临床用血负责人(签名):
专业整理
核查日期:2017年月日专业整理。
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2017)-医疗机构部分
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
⑤医疗机构是否出现过临时采集血液情况,是 否符合规定。
⑥医疗机构是否将用血量和经济收入作为输 血科或者血库的考核指标。
对输血科负责人、 专 抽查工作人员资质,并查看培训记录:
业技术人员和负责 ①输血科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对疑难血型血清学 从事相关工作至少 5 年。
试验结果进行审核 和专业判断的人员 应达到相应专业素
贮
量并避免血液浪费。 ④全血和悬浮红细胞应按序储存在专用冰箱
□>1 项不符合要求
血冰箱每周消毒一 次,每月空气培养一 次。
内,无紧密堆放现象。 ⑤贮血冰箱内和储血室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 霉菌生长或细菌菌落总数≤ 4CFU/( 5min. 直径
9cm平皿)。
⑥实际库存量与电子库存量是否一致,血液的
;..
必须使用粘贴在血 标本试管上的标签 来识别患者身份。
该
①查看文件,是否有制度规定何时何地将标签 粘贴在采样试管上。 ②现场查看,如何识别血标本采集日期和采集 者。
□有措施有改进有成效 □有措施有改进无成效
13
标签应包含两个独 立的患者身份信息,
③访谈护理部管理人员及护士:如何避免采集
□有措施无改进
并具有充分和唯一 性。
患者血标本发生错误的风险。 ④访谈护士,当用血申请单与血标本标签上的 信息不一致时该如何处理。
;..
..
□A □B □C
□A □B □C
⑤查看记录,是否发生抽错标本事件,改进措 施如何,是否有成效。
个案追踪:从标本采集环节开始,一直跟踪血
液制品到患者床边,观察从标本采集到输血全
符合要求 □>2 项不符合要求
标体系并进行公示。 因。
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医疗机构
附件2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
(医疗机构部分)
单位名称:
1.核查时,应对所列条款进行逐项核查,每个条款的核查结果评定为A、B、C或D。
符合核查标准第一项评为A,符合第二项评为B,符
合第三项评为C,符合第四项评为D(第1、7、9、14和19条款包含第四项)。
2.医疗机构核查总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或不合格。
“优”的标准: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得到10个及以上的A或15个及以上的B;
“良”: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得到6-9个A或10-14个B;“合格”: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少于6个A或10个B;“不合格”:得一个及以上的D。
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3.核查情况描述主要记录亮点工作,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不合格或提出批评的情况。
4.凡有“*”标记的条款,均为涉及影响患者安全条款,对此类条款应重点核查。
5.此表格由被检查单位先自查,并对自查结果进行描述,列出支持评分的依据。
核查总评结果:
核查人员(签名):被检查单位临床用血负责人(签名):
核查日期:2017年月日。
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医疗机构部分
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2017)——医疗机构部
分
备注:
1.核查时,应对所列条款进行逐项核查,每个条款的核查结果评定为A、B、C或D。
符合核查标准第一项评为A,符合第二项评为B,符合第三项评为C,符合第四项评为D (第1、7、9、14和19条款包含第四项)。
2.医疗机构核查总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或不合格。
“优”的标准: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得到10个及以上的A或15个及以上的B;“良”: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得到6-9个A或10-14个B;“合格”:所有条款没有得D,同时少于6个A或10个B;“不合格”:得一个及以上的D。
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3.核查情况描述主要记录亮点工作,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不合格或提出批评的情况。
4.凡有“*”标记的条款,均为涉及影响患者安全条款,对此类条款应重点核查。
5.此表格由被检查单位先自查,并对自查结果进行描述,列出支持评分的依据。
核查总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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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日期: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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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采科
机采室
*0104
献血前征询和体格检查应对献血者的隐私和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①查阅文件。质量体系文件中是否明确对保护献血者隐私的要求。 ②现场检查。是否提供保护献血者隐私的设施,或采取保护献血者隐私的措施。
血源科
外采科
《血站质量管理规范》13.4《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5版)》
*0105
由接受过培训的医护人员依据《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对献血者进行健康征询和评估,保证不影响献血者健康以及血液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④宣传材料应覆盖所开展的血液采集业务(全血及成分血采集)、内容至少应包含献血无损健康、献血的安全性、献血量和鼓励自愿定期无偿献血等。
血源科
外采科□A
□B
□C
《血站质量管理规范》13.13
*0102
建立和实施献血者服务规范,制定献血者接待和护理程序,履行献血前告知义务,遵循献血知情同意原则。
①查阅文件。是否建立相应体系文件,其中应明确对献血前告知的要求。
②现场查看。应能提供献血知情同意书(可以包含在无偿献血登记表中)。
③现场查看献血操作,是否履行献血前告知义务、献血量是否征得献血者同意、是否告知献血后注意事项。
血源科
外采科
机采室
《血站质量管理规范》13.2《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5版)》2.1《献血场所配置要求》;
*0103
建立和实施献血场所管理程序,保证献血安全和血液质量。 献血场所应有充足的设施,布局合理,能满足献血工作和献血者以及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要求。
抽查工作人员资质,并查看培训记录。 现场查看:健康征询和体格检查应符合《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中的相关规定。 查看对健康检查结果和结论与献血者沟通情况。
血源科
外采科
0106
是否向献血者报告其血液检测的结果,并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查看血液快速检测操作过程,献血前血液检测项目应符合《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包括血红蛋白(Hb),单采血小板献血者还应检测红细胞比容、血小板计数等项目。记录检测结果和结论并签名。观察献血者快速检测结果反馈过程。
流动采血车应满足上述采血功能要求。献血场所设备器具。采血椅、采血秤、热合机、储血冰箱(保存箱)血压计、听诊器、体重秤、体温计等;因需配备生化仪、血细胞计数仪、血小板振荡箱、单采机、离心机、移液器等。
③流动采血点关键物料的存放、使用满足规定要求(采血袋、采血管、试剂及营养品等)。 关于固定献血场所面积宜参考以下标准:日献血人数20人以下,40㎡,1-2采位;日献血人数20-60人,60㎡,3-4采位;日献血人数60人以上,90㎡,4以上采位。关于献血场所医务人员数量宜参考以下标准:日献血人数20人以下,2人;日献血人数20-60人, 3-6人;日献血人数60人以上, 6人以上。
③是否具备防止交叉留样错误的措施。
血源科
外采科
《血站质量管理规范》13.7
*0112
采血前应对献血者资料进行核查,确保从符合《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的献血者中采集血液。
现场查看。抽检3例现场献血操作。采血前是否核查献血者资料、确保其符合《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中的规定。将献血者本人相貌与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对。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居民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和台胞证以及外国公民护照等。 查看献血前与献血者沟通与评估情况,是否询问献血者的既往献血经历、近日休息等情况,评估出现献血不良反应的可能性和不适合献血的情况。
⑤抽查保密性弃血记录。
血源科
外采科
*0109
建立和实施对有易感染经血液传播疾病危险行为的献血者献血后的报告工作程序、献血屏蔽和淘汰制度。
①查阅文件。是否包括:献系统,应具备高危献血者屏蔽功能(随机录入传染性指标阳性献血者信息,验证其是否被计算机系统屏蔽)。
附件一
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血站部分)
一、献血服务
核查准则
条款编号
条款内容
核查方法
责任部门核查评定
《血站质量管理规范》13.1
*0101
建立、实施、监控和改进献血服务质量体系,确保为献血者提供安全优质的献血服务,从低危人群中采集血液,确保血液的质量。
①查阅文件中的献血者招募指南。
②招募指南中应明确招募对象、明确定义低危人群。③应能向献血者提供宣传教育材料。
血源科
外采科
《血站质量管理规范》13.6
*0110
建立和实施血液采集管理程序,确保献血者安全和血液质量。
查阅文件:血液采集程序应符合《血站技术操作规程》要求。
血源科
外采科
*0111
每个采血工作位应有独立的采血、留样、记录、贴标签的操作设施和缜密流程,消除导致献血者记录或标识差错的潜在因素。
现场检查。 ①每个采血工作位是否有独立的采血、留样、记录、贴标签的操作设施和缜密流程。 ②献血现场应张贴献血流程图或示意图以及指引标识。
血源科
外采科
《血站质量管理规范》13.5
*0108
建立和实施献血者献血后回告受理和保密性弃血的处理程序。
①查阅文件。是否包括献血者的回告途径、受理部门、保密性弃血程序等。
②现场查看。招募献血现场是否有公告献血者的回告途径。
③应能提供相关资料和记录。
④抽样既往献血者,电话询问献血后保密性弃血告知情况。
查阅文件中是否有对固定献血场所及流动采血点的分区、布局和设施的相关规定。 现场检查: ①固定献血场所至少应划分有献血者征询区、体检区、检验区、采血区和献血后休息区且布局合理。
②设施至少应包括:供电、储血、照明、医疗废物收集、消毒和不良反应处理等。 献血场所设施,供电及应急照明设施,成分单采机配不间断电源应至少维持其供电单采机采集一个治疗量所需时间;固定场所应有排水,临时场所附近有水源;配备相应数量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固定或移动电话,计算机信息系统能实行阳性献血者屏蔽;应有洗手设施;医用给氧设施和简易急救箱;献血宣传音视频设施或献血展牌。
血源科
外采科
血站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ABO血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等检测项目。血红蛋白检测可采用目测法,如硫酸铜目测法(见附录A)或试纸条比色法,必要时进一步用仪器检测。
*0107
健康征询和健康检查完成后应由献血者和检查者共同签名。检查者应做出献血者是否能够献血的判断。
现场查看:查看记录是否献血者和检查者共同签名及是否有献血者能够献血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