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句子的意义和说话者的意谓之间的关系——塞尔《什么是言语行为》的意义部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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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

论句子的意义和说话者的意谓之间的关系——塞尔《什么是言语行为》的意义部分解析

文/吴中博

摘 要:塞尔站在语用学的视角上,把语言和人的心理结合起来进行探索,在《什么是言语行为》的意义部分提出了他自己的看法,认为说出一个句子,与完成一种言语行为有区别,具体表现为句子的意义和说话者的意谓这两个特征上。他修正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并认为语句意义的研究与言语行为的研究在原则上等同,因此在《什么是言语行为》的意义部分,通过引用格赖斯对“意义”的分析来说明意义既是意向问题,也是惯例问题,言语行为过程中,表达式的使用规则要与表达式产生的效果相联系。但他没有说明做出言语行为过程中体现出的句子的意义和说话者的意谓之间的关系。文章试图通过阐发句子的意义和说话者的意谓之间的关系,探讨如何促进听者领悟说话者意谓。

关键词:意义;意谓;关系;塞尔;言语行为

中图分类号:H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4-0294-02

学术探讨

一、意义和意谓的区分

追溯语言哲学发展的历史,句子的意义和意谓问题,之前并没有受到学者们的很大关注。而[1]语言哲学家们一般认为,弗雷格的语言哲学理论即他的意义理论,他的一个重要思想就是区别出意义和意谓,其著名论断即:句子的意义是它的思想,句子的意谓是它的真值。他认为句子是有内容的,具体其内容可区分为两个层次:句子的意义和意谓。意义即它思想,指我们借以把握句子的真的东西。而真值从二值逻辑来理解,即句子的真和假这两个值。弗雷格认为一个句子有思想也有真假,句子的真是由句子的思想决定的,句子的思想是由表达这个思想的句子的部分的意义决定的,所以句子的真是由句子部分的意义决定的。达米特把弗雷格的语言分析归结为对句子结构的描述和对确定句子真值的说明。句子的表达,人们主要关注对句子的理解,也就是对句子思想的理解,而弗雷格探讨句子的思想,更突出强调句子的真值。弗雷格对于句子意义和意谓的区分和说明,归根到底是关于句子的真的说明,尽管如此,我们不能否认弗雷格在区分意义和意谓这一课题方面所做的巨大贡献。

1、表达式的意义

在通常情况下,[2]外延逻辑和内涵逻辑处理的都是语言表达式的抽象意义,但对于自然语言来说,更重要的是它们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表现出来的具体意义(又称语用意义)。自然语言具有两种基本职能:表达和交际职能。我们探讨句子的意义,当然要联系语境,特别是广义上的语境,即:除了联系上下文之外,还包括该语词或语句出现的整个社会历史条件,如该语词或语句出现的时间,地点,条件,讲话的人,听话的人,以及交际双方所共同的信念和心理习惯,以及共同的知识和假定等。这些语境因素对于自然语言的表达式的意义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因为自然语言的语词通常是多义,歧义,模糊的,语境有助于消除这方面的缺陷,具有严格规定语言表达式的意义的能力。而且自然语言的句子常常是依赖语境的,即一个句子表达什么意义,不仅取决于其中所使用的词语的一般意义,而且还取决于说出这句话的语境。另外,语言表达式的意义在语境中会出现一些重要的变化,以至偏离它通常所具有的意义(抽象意义)而产生一种新的意义,即语用意义。

有学者认为,一个语用表达式在它具体语境中的意义,才是它完全的真正的意义,一旦脱离开语境,它就只具有抽象的意义。实际上,对于语言表达式的意义的不同看法,反映出了不同的逻辑眼界。

2、说话者的意谓

说话的主体表达出一个语句之后,他旨在通过这个表达式,向听众传达一个什么思想,即说话主体的表达目的所指即说话者的意谓。可见说者的意谓能否达到,还很大程度取决于听者的实际情况。

二、塞尔分析GRICE的Meaning的三层意思并进行了修正

H.P.GRICE在标题为《Meaning》的文章中,对意义的含义作出三层次的解释:说话主体通过一个表达式意谓某种东西,就是说这个主体试图通过听众对他意向的领会,使说出的这个表达式在听众中产生某种效果。[3]我们想让这个语言表达式产生某种效果,而这种效果是通过听众领会到想再听众中产生效果的某种意向。

塞尔《什么是言语行为》的意义部分,就借用了格赖斯对意义概念涵义的分析,[4]塞尔认为格赖斯表明了意义概念和意向概念之间的密切关系,格赖斯抓住了塞尔所认为的一门语言所必不可少的东西,在说一门语言时,我们是想通过让听者领会说话人要传达的一些事情的意向来试图把这些事情传达给听者。所不同的是,塞尔目的并不是仅仅对格赖斯意义概念的复述,他创新地对前者进行了修正。他通过引用格赖斯对“意义”分析说明意义不仅是一个意向的问题,也是一个惯例的问题。言语行为在发出声音或作出标记的过程中完成,但仅仅发声或做标记与完成一种言语行为是有区别的:在完成一种言语行为中,行为主体发出声音或作出标记其特征上被看成是具有意义的,而且主体通过某种声音或标记,意谓某种东西,这就是行为主体说话的过程。塞尔指出了格赖斯对意义概念的涵义分析存在缺陷的地方,即:格赖斯没有区分以言取效的行为和以言行事的行为,也没有表明产生的不同种类结果与意义概念相联系的方式。塞尔提出以言取效的行为是通过语言使听话者产生一定的效果;格赖斯没有解释“意义”在什么程度上是一个规则或惯例的问题,没有区分出一个人通过他的话语意谓某种事物与这个人的话语在语言中实际具有的意思这两方面之间的联系。塞尔针对以上格赖斯的意义涵义解释的缺陷,提出了反例,阐明说话者所意谓的东西与他说出的词所意谓的东西之间的关系,他认为,我们所能意谓的东西是我们正在说的东西的一个功能。进而塞尔修正了格赖斯对于意义概念的分析,指出在完成以言行事的行为时,说话者通过让听者领会他打算产生某一效果的意向来试图产生某一效果,就是所说出的那些表达式的使用规则将这些表达式与产生那种效果联系在一起。

三、句子的意义和说话者的意谓之间的关系

不容否认的是,语言交际是人与人之间互动的桥梁和媒介,语言表达式在说话者和听众之间进行传播,通过表达式的发出以及听者对表达式信息的有效接受,来达到双方交流的目的。然而在实际日常生活中,语言表达者和听者的信息背景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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