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句子的意义和说话者的意谓之间的关系——塞尔《什么是言语行为》的意义部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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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浅谈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浅谈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中文摘要: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具有建设性意义,但其理论仍待后人的进一步研究。

作为奥斯汀的学生,塞尔在奥斯汀的理论基础上首先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现象。

本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概述了塞尔提出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对间接言语行为的基本概念、提出前提、合适条件、分类进行系统的介绍分析。

此外,本文进一步讨论对塞尔间接言语行为理论的质疑,从塞尔的理论中找出确实存在的不足,使读者能更清楚地了解间接言语行为。

论文关键词:间接言语行为,塞尔,以言行事行为,字面意义,话语意义言语行为理论(简称SAT)是语用学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在20世纪50年代由言语行为理论创始人英国语言哲学家奥斯汀首先在1955年提出。

后来奥斯汀的学生塞尔在奥斯汀提出的“间接施为句“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并分析了以言指事行为和以言行事行为的特点,在“A taxonomy of illocutionary acts”(1975)一文中对以言行事行为进行重新分类,在另一篇《什么是言语行为》中提出“许诺”行为的合适条件。

间接言语行为理论(简称ISA)是在塞尔1975年发表的论文《间接言语行为》当中首次提出的,而在《表述和意义:言语行为研究》一书当中塞尔对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作了更详细的介绍。

而理解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必须先理解两个问题:一是“为什么人们会选择间接的表达方式”,另一个是“什么是字面意义和话语意义”。

2. 重要概念2.1 字面意义与话语意义间接性可通过字面意义和话语意义的不一致来体现。

日常生活中,人们习惯通过间接的表达方式来和别人交谈,而原因有很多,其中塞尔认为礼貌是日常生活间接表达的重要动因之一。

塞尔认为,“ 关于意义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说话人说出一句话,而且表达的就是该句子的字面意义。

但是,实际生活里说话人的话语意义和句子意义是不一致的。

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类别就是‘说话人说出一句话,即包含其字面意义,也包含其他的话语意义” (Searle, 2001:30) 日常生活的口语交流是间接言语行为研究的重要语料来源,来看下面一个例子:(1)A: Do you know the meaning of this word?B: Don’t you have a dictionary?该例中A问B是否知道某个词的意思,而B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用反问的形式。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在人类的交际活动中,言语行为是最常见的一种交流方式,言语行为是指人们为了实现交际目的而在具体的语境中使用语言的行为。

下面是店铺带来的关于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范文篇1:《试谈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马林诺夫斯基从人类学的角度,通过观察一个民族的文化生活和风俗习惯来研究语言的功能,认为与其把语言看成“思想的信号”,不如说它是“行为的方式”。

在语用学兴起后,这一术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言语行为被理解为人类实现目的的一种活动,构成人类总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

人们的行为总要受到社会规约的支配,言语行为也就被看成受各种社会规约支配的一种行为。

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L.Aus一曲)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后经塞尔(J.R.Searle)的完善和发展,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成为现代语用学核心内容之一。

一、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奥斯汀首先提出的。

1957年,他到美国哈佛大学去做讲座,以《以言行事》为书名发表了讲座的全部内容,在其论述中,贯穿了一个思想:人们说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说话,当他说一句话的同时可以实施一个行为。

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

奥斯汀认为,传统语法把句子按其功能分成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等类型,这不利于人们对言语的理解和使用,因为同一句子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功能。

他认为不少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或帮助完成许多行为。

奥斯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一)表述句与施为句在《以言行事》中,奥斯汀首先区分了表述句(constative)和施为句(performative)。

很久以来,哲学家所持的一种假设是:陈述之言的作用或是描述事物的状态,或是陈述某一事实,两者必居其一,别无他用,而陈述之言所作的描述或陈述只能是真实或者是谬误。

浅谈言语行为理论解析

浅谈言语行为理论解析

浅谈言语行为理论解析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合作原则;礼貌原则论文摘要:本文论述了奥斯丁(Austin)的言语行为理论的产生、理论框架和发展,同时也阐述了赛尔(Searle)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格莱斯(trice)的合作原则以及Leech的礼貌原则,并举例说明了作者对言语行为理论的理解。

1、言语行为理论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就把人类语言区分为“语言”(langue)和“言语”( parole )。

到20世纪50年代,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又进一步把人类语言区分为“语言能力”(competence)和“语言运用”(performance)。

二者的理论所涉及的内容虽然有所不同,但无论是索绪尔还是乔姆斯基实际上都认为人类的语言活动涉及语言的体系和语言的使用两个方面。

但真正对语言使用进行认真研究并将其上升到理论高度、提出言语行为理论的是牛津大学哲学家J. L Austino Austin。

其关于言语理论的观点是1955年在哈佛大学讲座时提出来的。

此后他在1957年发表了著名的(论言有所为》(《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一书。

书中不仅探讨了语言的使用问题,而且系统、具体地对为何说话本身就是一种行为这一观点进行了详细论述。

美国哲学家Searle进一步发展了这一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认为语言是传达信息的手段,人们是在以言行事,一切语言交流都包括言语行为。

语言是人类交际的手段,但人类交际的基本单位不仅仅是符号、词、句子或者这些符号、词、句子的标型,而是完成一定的行为,比如:陈述、请求、命令、提问、道歉、祝贺等。

不同的行为可以通过同一种言语来表达,同一行为也可以通过不同的言语得以实现。

言语行为理论强调说话人所表达的是话语的意思而不是语言本身的意思;对于一种结构的研究往往是对意义、语言的使用以及言外之意功能的预设。

在《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一书中,Austin开始明确地把话语分成述谓句或指陈性的语句以及施为句或有施事能力的语句。

浅谈通过言语行为理论透析奥斯汀和塞尔的语言哲学观论文

浅谈通过言语行为理论透析奥斯汀和塞尔的语言哲学观论文

浅谈通过言语行为理论透析奥斯汀和塞尔的语言哲学观论文浅谈通过言语行为理论透析奥斯汀和塞尔的语言哲学观论文〔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语言哲学〔论文摘要」20世纪初,西方传统哲学发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

1962年英国哲学家奥斯汀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这一概念,此后,美国哲学家塞尔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修正和完善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为我们在新时期全面理解语言的现象和本质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域。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首先是由英国牛津大学的哲学家奥斯汀((j.l.austin)1962年在他的著名哲学著作《论如何以言行事》里提出来的。

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aus-tin,1962)。

奥斯汀把注意力集中在语言的使用上,把语言的使用视为一种行为,抓住了语言的动态特征,开拓了从行为的角度来研究语言的使用这条道路。

塞尔((j.r.searle)是奥斯汀的学生,他同意奥斯汀的观点,即语言交流的最小单位不是符号、词或句子,而是被完成了的某种言语行为。

不过,他对“言语行为本身夕,与“用以完成言语行为而说出的话语”这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分,认为两者不是完全对等的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塞尔系统地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思想,阐述了言语行为的原则和分类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这一特殊的言语行为类型。

奥斯汀和塞尔都是语言哲学家,他们对语言的研究都是在哲学轨道上进行的。

“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改变了人们对语言本质的认识,为我们全面理解语言的现象和本质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口一、奥斯汀对言语行为理论的贡献言语行为理论认为,从根本意义上来说,话语是一种行为,它不仅包含“言有所述”,而且包含“言有所为”,甚至涉及“言后之果”(austin,1962)o言语行为理论的创始人是英国的语言哲学家奥斯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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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通过言语行为理论透析奥斯汀和塞尔的语言哲学观”〔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语言哲学塞尔((J. R. Searle)是奥斯汀的学生,他同意奥斯汀的观点,即语言交流的最小单位不是符号、词或句子,而是被完成了的某种言语行为。

不过,他对“言语行为本身夕,与“用以完成言语行为而说出的话语”这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分,认为两者不是完全对等的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塞尔系统地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思想,阐述了言语行为的原则和分类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这一特殊的言语行为类型。

奥斯汀和塞尔都是语言哲学家,他们对语言的研究都是在哲学轨道上进行的。

“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改变了人们对语言本质的认识,为我们全面理解语言的现象和本质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口一、奥斯汀对言语行为理论的贡献言语行为理论的创始人是英国的语言哲学家奥斯汀。

奥斯汀把“言有所述”的句子称为述谓句(constatives),如句子“中国在亚洲”和“天在下雨”,这两句话有真假值,即对这两句话,我们可以问:“这句话是真的吗?”另一方面,他把“言有所为”的句子称为“施事句”C performatives ),如老师对一个学生说:“我要求你认真听讲。

”起初,奥斯汀把他的主要力集中在对“述谓句”和“施事句”的区分上。

不过,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人,他发现述谓句和施事句的区分是站不住脚的。

因为,根据他的观点,施事句的典型句式为“我+施事动词(现在时直陈式主动语态)(+其他成分)”,诸如“我命令……”,“我宣布……”,“我请求……”等等。

然而述谓句也可以用这种句式,如“我宣布我是一位歌星”,说者一方面在做宣布,是一种行为,另一方面也在做陈述。

所以,他发现述谓句与施事句两个概念之间其实并无实质的区别。

摒弃了述谓句与施事句的区分,标志着奥斯汀在言语行为理论的探索上有了新的飞跃。

他认识到,归根结蒂,我们所要阐释的唯一现象就是在完整的言语环境中所做的完整的言语行为。

这时他提出了著名的“言语行为三分说”,即一个人说话时,在大多数情况下,同时实施了三种行为—说话行为(locutionary act)、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act)和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 act)。

浅析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综述

浅析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综述

浅析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综述哲学开始向语言学转向,形成了语言哲学研究的热潮。

日常分析哲学家奥斯汀提出了言语行为说,他的学生同为哲学家的塞尔对该理论进行了修正和补充,并进一步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引起了语言学界、哲学界的普遮关注。

言语行为理论因此也得到了很好的应用与发展。

但在发展过程中,言语行为理论也暴露了其不足与缺陷。

为了进一步完善言语行为理论,这些问题还亟待语言学家、哲学家共同解决。

一、哲学的语言学转向随着欧洲18世纪启蒙运动的洗礼、19世纪自然科学的革命性进展和20世纪初心理学成为一门实证科学,传统西方哲学的三大主题:上帝、物质、灵魂逐渐淡出了西方哲学的研究领域。

传统哲学的神话被彻底打破,哲学因而面临着严重的生存问题:哲学的出路在哪里?I9世纪后期布尔代数的提出使得数理逻辑得到了成功的发展。

这激起了哲学家们对逻辑性质的探究。

逻辑是由语言体现的,语言的意义存在于事实、思想和语言之间,既不属于物理世界,也不属于个人的心理世界。

因而哲学家开始了对数学的逻辑基础和语言意义进行探讨,开拓出了新的哲学领域和哲学对象,实现了现代哲学的“语言学转向”。

所谓语言学转向,指的是哲学将语言学的研究对象作为自己探讨研究的对象,从哲学的角度对语言进行分析研究,特别是关于语言意义和语言使用的哲学研究,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语言哲学。

语言哲学至少有两种意思:一是有关语言的哲学,即把语言当作一种既知的事物,寻求语言及其它与语言至少在探究之初有显著区别的事物之间关系的外部研究,如语言与思维之间的关系,语言在人类历史上的作用等。

二是把语言本身作为调查对象的内部研究。

20世纪前半期,大多数英国哲学家都认为语言学的分析是唯一合法的哲学的研究,这些哲学家自称为语言哲学家,称自己的研究为分析哲学。

他们发展了新实证主义逻辑学家如卡纳普的某些观点,同时也受到了莫尔、罗素、维特根斯坦作品的影响,他们认为哲学研究过的大多数东西并不是错的,而是无意义的,只是从日常语言的误用中得到了一些显而易见的东西。

浅析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初探

浅析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初探

浅析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初探论文关键词:塞尔言语行为间接言语行为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由奥斯汀提出,其弟子塞尔将此理论进行了发展与完善,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本文对塞尔的这一当今国内外最前沿的语言学理论进行了分析、探讨,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间接言语行为在语言使用中的作用。

英国牛津大学道德哲学教授约翰·兰索·奥斯汀(J. L. Austin)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是语用学的重要理论之一。

他在1962年发表的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 (《论言有所为》)被认为是言语行为理论的奠基著作和核心理论。

奥斯汀在探讨语言与行为之间的关系时,首先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人说出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许多其他行为。

换言之,语言不仅是描述和陈述客观世界的工具,而且是一种行为,即言语行为。

奥斯汀针对逻辑实证主义的真值条件语义论提出了了著名的“言语行为三分说”。

他认为,一个人在说话时,在大多数情况下同时实施着三种言语行为,即以言指事或表述性言语行为(Iocutionary act )、以言行事或施为性言语行为(illocutionary act )和以言成事或成事性言语行为(perlocutionary act )。

继奥斯汀之后,其弟子—美国著名哲学家塞尔(J. K. Searle)在继承和批判他的日常语言哲学分析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通过实施以言行事行为的必要和充分条件,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将言语行为系统化、严格化,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Indirect Speech Act Theory ) 。

一、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一)间接言语行为理论概述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 speech acts)这一概念是塞尔在奥斯汀的间接施为句的基础上提出的。

他首先注意到间接言语行为,提出直接言语行为和间接言语行为的区别。

塞尔认为,当一个施事行为间接地通过另外一个言语行为表达时,间接言语行为就发生了。

语境、意向与意义——兼评塞尔的意向性意义理论

语境、意向与意义——兼评塞尔的意向性意义理论

在 言 语行 为 中, 塞 尔 区 别 了 施事 行 为 和 取 效 行 为 。施 事 行 为表 示 话 语 在 被
说 出时带有某种力量 ( 即语力 ) ,具有 F() p 的逻辑形式 ( p代表命题 内容 ,F
代 表 施 事行 为 的力量 或 语 力 ) 。取 效行 为是 “ 事 行 为对 听者 的行 动 、思想 、信 施 念等 所 产 生 的 影 响或 效 果 ”(5 ,P 2 ) [] . 5 ,而 不 是语 词 本 身 对 听话 人所 产 生 的影
鸿 沟 。说某事 并意 味它 只要求 前者 ,施 事意 向 。 【] . 0 ) ”(4,P 19 概 言之 ,塞尔 认 为言语行 为 的主要 目的就是 为 了交流 ,所 以其前 期 的意义 理
论 也可 以看 成是 从交流 或使 用 的角度对 意 义进行 阐释 。塞 尔强调 区 别施事 效应 与
交流之 间的联系 。笔者通 过 引入 语境 因素和 指称意 向的概念 ,澄清 了语境、意 向和意 义之间 的关 系,使塞 尔具有私人 性的表征 意 向和交流 意 向具有一 定的公共性 ,以此扭 转塞 尔理论中的心理主义趋 向,回归到弗雷格的反心理主义的语义学进路。
关键 词 :交流意向;表征意向;指称意向;意义;语境
取 效效应 ,认为对 意义 的完 整说 明可 以根据 言语 行 为 ,确 切地 说是根 据施 事行 为 给 出 。意义 就是 说话 者在交 流 ( 或施 事行 为 )中通过 一些 规则在 听 者那里 产 生关
逻辑 学研 究 2 1 0 2年第 2期 ,15 15 0— 1 文章 编号 : 1 7 —2 22 1) 20 0 ・ 1 6 4 3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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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 评 塞 尔 的意 向性 意 义 理 论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言语行为理论分析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言语行为理论分析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言语行为理论分析论文摘要:介绍奥斯汀和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语言哲学基础、对言语行为的分类以及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奥斯汀和塞尔是言语行为理论的主要创立者.其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和发展对语言学特别是语用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奥斯汀;塞尔;言语行为;间接言语行为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20世纪60年代初由英国哲学家Austin提出后,在语言学界引起了普遍关注,并在语言学研究的各个领域产生了很大影响。

言语行为理论作为语用研究核心理论的地位已经牢固确立,任何属于语用范畴的研究都毫不例外以“言必行”的语言哲学思想为基础。

一、语言哲学基础西方语言哲学是西方哲学两次转向的结果.从本体论到认识论再到语言论,体现了语言哲学的研究目的,即通过语言研究来澄清由于滥用语言而造成的哲学问题.通过对语词意义的研究反推出人的理性和哲思。

Austin和Searle都是语言哲学家,他们对语言的研究都是在哲学轨道上进行的,他们所创立的言语行为理论最初不是用于语用学,而是为哲学研究目的服务。

言语行为理论认为语言是一种受规则控制的行为,语言研究应属为行为科学。

语言交流的基本的或最小的单位是被完成了的言语行为,而不是符号、语词或语句。

Seade认为,研究语词的意义在原则上和研究言语行为没有区别,它们是同一种研究。

言语行为理论认为“讲话就是做事”,人们讲一句话就是在执行某种言语行为,如陈述、命令、提问等,这些言语行为遵守一定的规则,而且正是这些规则使得言语行为成为可能。

言语行为理论旨在揭示这类语言运用的规则.二、Austin与言语行为理论言语行为理论最初由英国哲学家Austin提出。

Austin是英国剑桥大学哲学教授,20世纪50―60年代。

他在一系列的演讲与论文中,提出并逐步发展了他的言语行为理论。

其主要著作有《如何以言行事》《哲学论文集》等。

Austin首先区分了两种不同类型的句子:叙述句和施为句(或施事句),他认为叙述句是用来说明、报告或描写事物的句子,这类句子有真假值,如“中国在亚洲”、“天在下雨”等等;陈述句是典型的叙述句,我们可以通过评判句子的真假值来判断句子是否是叙述句,从而纠正句子的描写性谬误。

浅谈论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及语言哲学观

浅谈论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及语言哲学观

浅谈论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及语言哲学观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意向性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由奥斯汀提出,经塞尔的完善与发展,已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更是现代语用学的核心内容之一。

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从使用和交际的角度研究语言的意义,为认识言外之力的本质提供了独到的解释方法。

塞尔关注语言和心智的关系,认为意义必须联系存在于言语行为中的意向性来解释。

探讨了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及其所蕴含的语言哲学观。

一、理论源起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追溯该理论产生的源头,可将其与西方哲学的发展联系起来考察。

西方哲学从古希腊到20世纪的发展通常被概括为一个三阶段模式,其中心论题为:本体论一认识论一语言。

20世纪初,哲学产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 linguistic turn),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

“语言转向”的产生,标志着英美分析哲学时代的开始。

从使用的分析方法上看,分析哲学又分为两大派别。

其一为逻辑分析派,又称逻辑实证学派;其二为日常分析派,又称日常语言学派。

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 . Austin)针对逻辑实证主义的真值条件语义论提出言语行为理论,即著名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说话行为(locutionary act)、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 act)和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 act)。

奥斯汀把施事行为分为5大类型:判定式(verdictives )、执行式(exercitives)、承诺式(commissives )、行为式(behavi-tives)、阐述式(expositives)。

言语行为理论从行为的角度来看语言活动,抓住了语言的动态特征,因此它成为语用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奥斯汀对施事行为的分类由于缺乏明确的标准,招致了许多学者的批评,但他的一些看法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J . Sear-1e)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简评索绪尔语言和言语相关理论

简评索绪尔语言和言语相关理论

是多领域的,是异质的,是杂糅的。因此,我们觉得 这里的 langage 译为“言语体系”更为恰当。
许国璋也认为 langage 译为“言语活动”不太恰 当,他指出:“langage 是多形式的、杂糅的、不成系 统的一种初级事物,从中抽象出来‘语言’,而 langage 本身则是‘言语’。因此,‘言语活动’中‘言语’ 一词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但是加了‘活动’这一尾 巴,又如何增加它的区别性?因为‘言语’本身是有 活动的。是不是译为‘群体言语’,比较接近于索绪 尔所说的杂糅性?如果这一译法可以接受,是不是 干脆把 parole 译为‘个体言语’?”我认为,parole 中 是包含动作的,所以,从“活动”这个角度分析,langage 的确不应该译为“言语活动”,但他选择翻译为 “群体语言”也是不合适的,因为他在这里误解了言 语的个体性。所谓的“社会性”或“个体性”,实际上 只是从对语言的实际使用角度来说的,言语当然是 个人使用语言进行交际的过程或结果,但这里的个 人是处于社会中的个人,使用的语言是整个社会的 共同的交际工具,而不是说许多个个人言语的总和 就是群体言语。
“第二个事实是,人们说话作文,都为了表达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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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思想,而思想内容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它必须通 过一种形式才能显示于外。言语中表达思想内容的 形式,就是语言,从这个意义上说,语言是言语交际 的工具。
“第三个事实是,言语既然是一种行为活动,就 会有一定的成果或产物,这就是人们说出来的‘话’ 或写出来的‘文章’,语言学论著中有的称之为‘言 语作品’,有点称之为‘言语产品’,有的称之为‘话 语’。我们认为用‘话语’比较好。”①
关键词:语言;言语;言语体系 中图分类号:H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2)05-017地提出了 语言和言语的区分,并且认为区分语言和言语、语 言的语言学和言语的语言学是语言学研究的“第一 条分岔路”。语言和言语不仅是贯穿《普通语言学教 程》的一条主线,而且是现代语言学建立的起点。自 从《普通语言学教程》被引进中国后,关于语言和言语 的讨论一直没有中断,不同的学者对此有不同的解 释。大多数学者对“语言”的理解基本一致,但对“言 语”存在很大争议,归结起来主要有三种比较有代表 性的观点:(1)“言语”指言语动作;(2)“言语”指言语 的结果;(3)“言语”指言语的表达方式。本文试图以有 关语言和言语问题的学术刊物或专著中的论文为依 据,简要评述一下对语言和言语问题的观点。

透析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哲学内涵

透析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哲学内涵

透析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哲学内涵王俊丽【摘要】By mending, supplementing and investigating Austin’s speech act theory, Searle raised indirect speech act theory which expanded studies of meanings of traditional linguistic philosophy beyond the domain of implied meanings, and thus led to inquiry on intentionality. Thus, he gradually explored deeply into the human mind, and established a complete set of speech act theory by effectively combining linguistic philosophy with the philosophy of mind. Additionally, he made clear hisp osition on controversial“metaphysical problem”in the traditional philosophy, which consequently introduced his new ternary analysis on the relationship of the human kind, the language and the world.%赛尔不仅修正、补充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而且对该理论深入研究,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这将传统语言哲学中的意义研究拓展到了言外之意的范围,进而引出对意向性的探究。

由此,他逐渐深入到对人类心灵的研究,有效地将语言哲学和心灵哲学相结合,建立起一整套完整的言语行为理论。

塞尔言语行为理论浅析

塞尔言语行为理论浅析

塞尔言语行为理论浅析摘要:言语行为理论是由奥斯汀于20世纪50年代末所提出的,美国分析哲学家塞尔使之进一步“系统化”和“严密化”。

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探讨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 经典言语行为理论,意义理论,间接行为理论。

最后,指出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哲学意义。

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意义理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约翰·塞尔是当代美国著名的分析哲学家,他系统地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思想,揭示了实现言语行为的各种有效条件,阐明了言语行为的分类和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问题。

一.塞尔的经典言语行为理论——对奥斯汀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塞尔在继承和批判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基础上,使之进一步“系统化”和“严密化”,从而提出了一套完整的言语行为理论。

如果说奥斯汀把言语行为理论看作是孤立的话语的意义的研究,那么塞尔则把这一理论提高为一种解释人类语言交际的理论。

塞尔在1969年出版的《言语行为:语言哲学》一书中对这一理论进行了全面阐释,建构了他独特的言语行为理论框架。

此书的出版标志着Searle言语行为理论的形成,即我们所称的经典言语行为理论。

(一) 和奥斯汀一样, 塞尔也认为说出某种语言就是在实施言语行为,如做出陈述、发出命令、提出问题、做出承诺等;说话即在行事,意义等于某种行为,所以它声称语言研究是行为理论的一部分。

提出“语言交流的最小单位不是通常所认为的符号、词语和句子,或者是这些符号、词语和句子的标记,而是在执行言语行为时这些符号、词语和句子的产生。

”[1](二) 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建构体现在他对语言学哲学与语言哲学这两个概念的区分上。

他认为语言学哲学是试图通过关注个别语言中具体语词或其他成分的日常用法来解决具体的哲学问题,而语言哲学是试图对语言的某些普遍特征,如所指、真理、意义和必然性,从哲学上给以明晰的描写。

在他看来,语言学哲学可以看作某种方法的代名词,而语言哲学可以看作某一学科的代名词。

他明确指出,他虽然有时使用语言学哲学,但是他的理论属于语言哲学而不是语言学哲学。

试论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

试论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

试论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逻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周红霞指导教师:唐晓嘉教授目录摘要⋯⋯..⋯⋯⋯⋯⋯⋯⋯⋯⋯⋯⋯⋯⋯⋯⋯⋯⋯⋯.IAbstract⋯⋯⋯⋯⋯⋯⋯⋯⋯⋯⋯⋯⋯⋯⋯⋯⋯⋯⋯⋯II第1章绪论⋯⋯⋯⋯⋯⋯⋯⋯⋯⋯⋯⋯⋯⋯⋯⋯⋯⋯⋯.11.1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理论溯源一一语言哲学的兴起⋯⋯⋯⋯⋯⋯.11.2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研究现状⋯⋯⋯⋯⋯⋯⋯⋯⋯⋯⋯⋯..3第2章塞尔的经典言语行为理论⋯⋯⋯⋯⋯⋯⋯⋯⋯⋯⋯⋯⋯.62.1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主要理论基础——奥斯汀的言语行为⋯⋯⋯⋯.62.1.1对述谓句和施事句的区分的讨论⋯⋯⋯⋯⋯⋯⋯⋯⋯⋯.62.1.2完整的言语行为⋯⋯⋯⋯⋯⋯⋯⋯⋯⋯⋯⋯⋯⋯⋯72.1.3以言行事行为的分类⋯⋯⋯⋯⋯⋯⋯⋯⋯⋯⋯⋯⋯..82.2塞尔的经典言语行为理论⋯⋯⋯⋯⋯⋯⋯⋯⋯⋯⋯⋯⋯..9第3章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143.1言语行为的分类⋯⋯⋯⋯⋯⋯⋯⋯⋯⋯⋯⋯⋯⋯⋯⋯.143.2间接言语行为⋯⋯⋯⋯⋯⋯⋯⋯⋯⋯⋯⋯⋯⋯⋯⋯..22第4章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的评价与再探析⋯⋯⋯⋯⋯⋯⋯⋯⋯..244.1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评价⋯⋯⋯⋯⋯⋯⋯⋯⋯⋯⋯⋯⋯..244.1.1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价值⋯⋯⋯⋯⋯⋯⋯⋯⋯⋯⋯⋯.244.1.2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244.2.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再探析——从语境的角度分析言外之力⋯⋯.26 4.2.1关于语境的多种定义⋯⋯⋯⋯⋯⋯⋯⋯⋯⋯⋯⋯⋯..264.2.2语境的构成⋯⋯⋯⋯⋯⋯⋯⋯⋯⋯⋯⋯⋯⋯⋯⋯.284.2.3语境与言外之力的关系⋯⋯⋯⋯⋯⋯⋯⋯⋯⋯⋯⋯⋯29摘要‘约翰.塞尔(John Searle)是美国著名的分析哲学家,是美国日常语言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当今日常语言哲学甚至是整个语言哲学界最具影响的哲学家之一。

继奥斯汀提出分析日常语言哲学的方法,创立言语行为理论后,塞尔在继承和批判其师的日常语言哲学分析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之上,使之进一步系统化、严密化,从而提出了一套完整的言语行为理论。

浅论言语行为意义观对“意义即用法”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浅论言语行为意义观对“意义即用法”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浅论言语行为意义观对“意义即用法”思想的继承与发展于少东 2013232009 外国哲学【摘要】后期维特根斯坦在“语言游戏”说的基础上提出“意义即用法”思想,指出语言的意义不在于其指称而在于语言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语言用法的不同决定了不同的语言意义。

日常语言学派代表人物奥斯汀在继承维氏思想基础上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通过细致分析不同言语行为来探讨语言的意义问题,后经塞尔的发展完善最终确立起具有更强解释力的言语行为意义观。

【关键词】维特根斯坦意义即用法言语行为语言意义后期维特根斯坦一改其前期注重理想语言的做法,转而寻求语言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强调语言的使用对于确定语言意义的重要性,由此提出了“意义即用法”的思想。

该思想后被日常语言学派的奥斯汀继承并发展,言语行为理论诞生。

这一偏重语用研究的理论经过塞尔的补充与完善,逐渐发展成为当下语言哲学及语用学研究讨论的热点。

本文将通过对“意义即用法”思想与言语行为理论的梳理,细致分析后者对前者的发展与继承概况,并对二者之间的内在一致性进行相关探讨。

一、维特根斯坦:“意义即用法”思想的提出语言意义问题一直以来都是语言哲学研究的重点。

前期维特根斯坦提出“语言图像论”,认为语言是由命题组成的,是所有命题的总汇,语言的意义就是命题所描述的事实。

然而,由于“理想语言具有内涵静止性、封闭性特征,它不能表达不同语境的语义变异与引申问题,无法对发展中的语言活动做出能动阐释。

”[1](P92)因此,后期维特根斯坦便放弃了这种通过构筑理想语言而建立起来的指称论的意义观,转而寻求语言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希望通过对日常语言的细致分析来确定语言的意义。

后期维特根斯坦“对日常语言的回归主要体现在两个重要概念上:语言游戏论和意义即使用论”。

[1](P92)“语言游戏”是后期维特根斯坦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在其后期哲学中占据核心地位。

由于后期维特根斯坦坚持反本质主义立场,因此他并没有为语言游戏这一概念下一个准确的定义,而是通过采用大量的例子来对语言游戏进行说明。

浅释言语行为理论

浅释言语行为理论

浅释言语行为理论摘要:言语行为理论是牛津哲学家奥斯汀在20世纪50年代末提出的,是研究语言使用的第一个重要理论,在此后的二三十年间在语言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言语行为理论从根本上改变了语言学研究的趋势,为语言学的语用学奠定了理论基础并成为其核心理论,为其以后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一、引言说话人只要说出了有意义,可为听话人理解的话语就可以说他实施了某个行为,这个行为叫做言语行为(speechact)。

言语行为理论把语言的使用与人的活动联系起来,把语言当成了人类的行为方式,而且对言语活动参与者的意向及相关语境等因素对语言使用的影响都考虑进去。

言语行为理论源于语言哲学家Austin关于语言具有行事功能这一哲学思想且该理论的体系化和规范化则要归功于Austin的学生Searle的努力。

二、言语行为理论的创立(一)Austin对施为句(performative)和表述句(constative)的区分哲学家历来所持的一种假设是:陈述之言(statement)的作用或是描述事物的状态,或是陈述某一事实,两者必居其一,而陈述之言所做的描述或陈述只能是真实或谬误。

哲学家历来关心的只限于陈述的可验证性(verifiability)。

但Austin对哲学界语言研究中的这种传统的观点提出了怀疑。

Austin首先区分了两大类话语:表述句和施为句。

Austin后来还根据施为动词的有无把施为句进一步划分为显性施为句(explicitperformatives)和隐性施为句(implicitperformatives)。

显性施为句为含有施为动词的语句,隐性施为句就是不含施为动词的施为句,理解需要借助具体的交际语境。

但是后来Austin渐渐对这种分类产生了怀疑,于是放弃了原先对施为句和表述句的区分。

他开始重构自己的理论体系,提出了“言语行为三分说”。

(二)言语行为的三分说根据Austin的新模式,我们说一句话时,其实同时实施了三种行为:言内行为(locutionaryact)、言外形为(illocutionaryact)、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act)。

论言语行为与会话含义之关系

论言语行为与会话含义之关系

论言语行为与会话含义之关系
言语行为与会话含义之关系是人类沟通的重要组成部分。

言语行为是指用言语进行交流时,双方使用的言辞和语气,以及他们之间的行为。

会话含义是指双方交流时所传达的意义。

言语行为和会话含义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

一方面,言语行为可以直接影响会话含义。

言语行为可以表达双方的态度、情感和思想,从而影响会话含义。

例如,如果双方使用礼貌的言语行为,会话含义就会更加友好。

另一方面,会话含义也可以影响言语行为。

当双方会话时,他们会根据彼此的会话含义来控制言语行为,以保持会话的顺利进行。

言语行为与会话含义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双方的言语行为会直接影响会话含义,而会话含义也会影响双方的言语行为。

因此,在进行交流时,双方应该注意言语行为和会话含义,以保持良好的沟通氛围。

试论简述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2)

试论简述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2)

试论简述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2)三、塞尔对意义理论的发展塞尔认为要把意义理论和言语行为理论结合起来考察。

在他看来,言语行为是通过一些声音或画出一些符号来完成的。

但是发出声音或画出符号与完成言语行为是有区别的。

重要的区别在于为完成一定言语行为所发出的声音或画出的符号必须具有一定的意义,不具有任何意义的声音或符号是不能完成任何言语行为的。

为了回答为何某些声音或符号具有意义这个问题,塞尔引用了英国哲学家格赖斯的观点,并加以修正和补充。

格赖斯在“意义”一文中区分了自然的意义和非自然的意义,指出这两种意义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与意向性无关,后者则涉及到意向性问题。

如:“那些斑点意味着麻疹”,这句话包含的是自然的意义,与人的意向无关;而“那三声铃响意味着‘车满了”,这句话包含的则是非自然的意义,它与人的意向有关。

格赖斯着重研究非自然的意义,并把“意义”与“意向”这两个概念联系起来考察。

塞尔进一步发展了这个思想,更加强调意义、意图及惯例这三者之间的密切关系。

他无意去****格赖斯的意义理论,因为在他看来,格赖斯的观点虽然很不完善,却可以作为说明意义概念的一个恰当的出发点。

因为,首先,它表现出意义概念和意向概念之间的密切关系;其次,它抓住语言交流的一个重要内容,即说话者在说话时企图把某种思想传递给听话者并通过听话者认识到自己的意图正是把这些思想传递给他,不过塞尔也指出格赖斯这种观点的不足,他认为,格赖斯的这种观点没有清楚地说明意义与惯例或约定俗成的规则的联系,即没有说明意义如何受到惯例或约定俗成的支配,同时用一个人意图达到的效果来给意义下定义,会使以言语行事行为和以言成事行为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

塞尔认为有必要修正格赖斯的理论,即“在分析以言行事的行为时,我们必须既考虑意图又考虑规约,尤其要考虑二者的联系”,塞尔的这种观点引起西方哲学界的普遍重视。

四、间接行为理论的提出间接行为理论的提出是塞尔的最大贡献所在。

在《间接言语行为》一文中,他指出:意义,简而言之,就是说话人说什么就意指什么(字面用意),在这种情况下,说话者的用意是产生某种以言行事行为的效果,而这种效果是通过听话者根据对支配话语的规则的掌握理解说话者的意图,但事情并非总是那么简单,在有些情况下,如暗示、讽刺、比喻等等,说话者说出的话的意思与句子本身的意思并不是一致的。

简论塞尔《什么是言语行为》的思想

简论塞尔《什么是言语行为》的思想

简论塞尔《什么是言语行为》的思想陈乐乐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摘要:在《什么是言语行为》一文中,塞尔的主要目的是说明完成一个以言行事的行为所要遵循的规则是什么。

在本文中,他首先说明了对实现本文目的必不可少的三个概念,即:规则、命题、意义;然后他以允诺这种言语行为为例,陈述完成允诺这一言语行为的充要条件和所需要遵循的规则,进而可以根据这种方法对其他种类的言语行为也进行研究。

关键词:塞尔;言语行为中图分类号:B516.5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8)022-0402-02一、什么是言语行为二十世纪中期,“言语行为理论”被英国有名的哲学家奥斯汀正式提出,继奥斯汀之后,美国著名的哲学家塞尔以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为基础对言语行为进行深入研究,进而提出了自己的一套完整新颖的“言语行为理论”。

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内容包含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中他认为合理的部分,同时他的言语行为理论也舍弃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中他认为存在缺陷的部分并进行了创新。

在本文中,塞尔将“说话者将移动他的颌、舌并且要发出声音”与“完成像通知、激怒和打搅他的听者”这样的行为取名为“以言取效行为”,即话语说出者将通过说出语句在听话人身上取得某种效果,比如“在上课过程中,老师告诉学生要认真听课,注意力集中”、“老板通知秘书准备开会的材料”等,这些行为就是以言取效行为;其次,塞尔将“完成像指称肯尼迪、赫鲁晓夫或北极”这样一类的行为称为“指称行为”,比如“李四是大学教授”、“王五是中共预备党员”,这类行为就是指称行为;最后,塞尔指出“完成像陈述、提问题、下命令、作报道、致以问候和发出警告”这样一类行为就是言语行为,比如“我问一下,我们什么时候出发?”由此完成的就是提问这种言语行为。

在本文中,塞尔主要讨论的就是最后这种行为,也可称为“什么是以言行事的行为”。

在接下来的论述中,塞尔又指出了人们在具体语言环境中交流的最小单位,他认为在任何实际的言语交流过程中,其就是完成具体的某一种以言行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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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论句子的意义和说话者的意谓之间的关系——塞尔《什么是言语行为》的意义部分解析文/吴中博摘 要:塞尔站在语用学的视角上,把语言和人的心理结合起来进行探索,在《什么是言语行为》的意义部分提出了他自己的看法,认为说出一个句子,与完成一种言语行为有区别,具体表现为句子的意义和说话者的意谓这两个特征上。

他修正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并认为语句意义的研究与言语行为的研究在原则上等同,因此在《什么是言语行为》的意义部分,通过引用格赖斯对“意义”的分析来说明意义既是意向问题,也是惯例问题,言语行为过程中,表达式的使用规则要与表达式产生的效果相联系。

但他没有说明做出言语行为过程中体现出的句子的意义和说话者的意谓之间的关系。

文章试图通过阐发句子的意义和说话者的意谓之间的关系,探讨如何促进听者领悟说话者意谓。

关键词:意义;意谓;关系;塞尔;言语行为中图分类号:H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4-0294-02学术探讨一、意义和意谓的区分追溯语言哲学发展的历史,句子的意义和意谓问题,之前并没有受到学者们的很大关注。

而[1]语言哲学家们一般认为,弗雷格的语言哲学理论即他的意义理论,他的一个重要思想就是区别出意义和意谓,其著名论断即:句子的意义是它的思想,句子的意谓是它的真值。

他认为句子是有内容的,具体其内容可区分为两个层次:句子的意义和意谓。

意义即它思想,指我们借以把握句子的真的东西。

而真值从二值逻辑来理解,即句子的真和假这两个值。

弗雷格认为一个句子有思想也有真假,句子的真是由句子的思想决定的,句子的思想是由表达这个思想的句子的部分的意义决定的,所以句子的真是由句子部分的意义决定的。

达米特把弗雷格的语言分析归结为对句子结构的描述和对确定句子真值的说明。

句子的表达,人们主要关注对句子的理解,也就是对句子思想的理解,而弗雷格探讨句子的思想,更突出强调句子的真值。

弗雷格对于句子意义和意谓的区分和说明,归根到底是关于句子的真的说明,尽管如此,我们不能否认弗雷格在区分意义和意谓这一课题方面所做的巨大贡献。

1、表达式的意义在通常情况下,[2]外延逻辑和内涵逻辑处理的都是语言表达式的抽象意义,但对于自然语言来说,更重要的是它们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表现出来的具体意义(又称语用意义)。

自然语言具有两种基本职能:表达和交际职能。

我们探讨句子的意义,当然要联系语境,特别是广义上的语境,即:除了联系上下文之外,还包括该语词或语句出现的整个社会历史条件,如该语词或语句出现的时间,地点,条件,讲话的人,听话的人,以及交际双方所共同的信念和心理习惯,以及共同的知识和假定等。

这些语境因素对于自然语言的表达式的意义有极其重要的影响。

因为自然语言的语词通常是多义,歧义,模糊的,语境有助于消除这方面的缺陷,具有严格规定语言表达式的意义的能力。

而且自然语言的句子常常是依赖语境的,即一个句子表达什么意义,不仅取决于其中所使用的词语的一般意义,而且还取决于说出这句话的语境。

另外,语言表达式的意义在语境中会出现一些重要的变化,以至偏离它通常所具有的意义(抽象意义)而产生一种新的意义,即语用意义。

有学者认为,一个语用表达式在它具体语境中的意义,才是它完全的真正的意义,一旦脱离开语境,它就只具有抽象的意义。

实际上,对于语言表达式的意义的不同看法,反映出了不同的逻辑眼界。

2、说话者的意谓说话的主体表达出一个语句之后,他旨在通过这个表达式,向听众传达一个什么思想,即说话主体的表达目的所指即说话者的意谓。

可见说者的意谓能否达到,还很大程度取决于听者的实际情况。

二、塞尔分析GRICE的Meaning的三层意思并进行了修正H.P.GRICE在标题为《Meaning》的文章中,对意义的含义作出三层次的解释:说话主体通过一个表达式意谓某种东西,就是说这个主体试图通过听众对他意向的领会,使说出的这个表达式在听众中产生某种效果。

[3]我们想让这个语言表达式产生某种效果,而这种效果是通过听众领会到想再听众中产生效果的某种意向。

塞尔《什么是言语行为》的意义部分,就借用了格赖斯对意义概念涵义的分析,[4]塞尔认为格赖斯表明了意义概念和意向概念之间的密切关系,格赖斯抓住了塞尔所认为的一门语言所必不可少的东西,在说一门语言时,我们是想通过让听者领会说话人要传达的一些事情的意向来试图把这些事情传达给听者。

所不同的是,塞尔目的并不是仅仅对格赖斯意义概念的复述,他创新地对前者进行了修正。

他通过引用格赖斯对“意义”分析说明意义不仅是一个意向的问题,也是一个惯例的问题。

言语行为在发出声音或作出标记的过程中完成,但仅仅发声或做标记与完成一种言语行为是有区别的:在完成一种言语行为中,行为主体发出声音或作出标记其特征上被看成是具有意义的,而且主体通过某种声音或标记,意谓某种东西,这就是行为主体说话的过程。

塞尔指出了格赖斯对意义概念的涵义分析存在缺陷的地方,即:格赖斯没有区分以言取效的行为和以言行事的行为,也没有表明产生的不同种类结果与意义概念相联系的方式。

塞尔提出以言取效的行为是通过语言使听话者产生一定的效果;格赖斯没有解释“意义”在什么程度上是一个规则或惯例的问题,没有区分出一个人通过他的话语意谓某种事物与这个人的话语在语言中实际具有的意思这两方面之间的联系。

塞尔针对以上格赖斯的意义涵义解释的缺陷,提出了反例,阐明说话者所意谓的东西与他说出的词所意谓的东西之间的关系,他认为,我们所能意谓的东西是我们正在说的东西的一个功能。

进而塞尔修正了格赖斯对于意义概念的分析,指出在完成以言行事的行为时,说话者通过让听者领会他打算产生某一效果的意向来试图产生某一效果,就是所说出的那些表达式的使用规则将这些表达式与产生那种效果联系在一起。

三、句子的意义和说话者的意谓之间的关系不容否认的是,语言交际是人与人之间互动的桥梁和媒介,语言表达式在说话者和听众之间进行传播,通过表达式的发出以及听者对表达式信息的有效接受,来达到双方交流的目的。

然而在实际日常生活中,语言表达者和听者的信息背景并294 2011.042011年04月学术探讨三国志汉室宗亲诸人谱文/诸寅啸 薛琪薪 岳聪摘 要:关注三国汉室宗亲的人虽多,完整汇集整理的却很少,现今笔者对其进行整理,力求涵盖《三国志》出现的全部汉室宗亲人物。

本谱根据索引,基本收齐了《三国志》中的汉室宗亲人物,计九十五人。

关键词:三国志;汉室宗亲;刘氏中图分类号:I24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4-0295-02不相同,时间和地点等语境的影响,导致语言表达式虽具有意义,但是听者却无法把握其意谓。

笔者认为:句子的意义影响说话者的意谓,没有意义的句子,肯定不能反映出说话者的意谓;同时,有意义的句子,也不一定具有意谓。

例:如果句子没有意义,就是说这个句子没有思想,我们听者就不能通过这句子来把握所谓真的东西,那么自然地,听者就无法领会说话者的意谓。

另一方面,一个句子有意义,即语言表达式具有思想。

理论上听者就可以通过它来把握所谓真的东西,但是在实际交际中,听者对于真的把握,涉及听者各个方面的自身因素的限制,因此,就不能确定是否能实际的把握住说话者意谓。

所以句子的意义和意谓的关系是必要条件的关系,即:没有A,则必定没有B,有A,却不一定有B。

在此,A即句子的意义,B即说话者的意谓。

四、如何促进听者迅速有效地领悟说话者意谓[5]我们日常的谈话都是由一串不连贯的话组成,否则我们的谈话就没有条理。

格赖斯认为,构成谈话的一组语言表达式,必须符合一定的原则,否则,语言表达式就无法符合谈话主体双方想要达到的交流的目的,即:我们用于谈话沟通的这组语言表达式符合一定的会话原则。

他把其称之为合作原则:1、量的原则。

说话者所提供的信息数量不多不少,并且是所需要的有效信息,以满足交流目的为标准。

2、质的原则。

在质的原则中,其总的原则就是争取使说话者所说出的语言表达式的贡献为真,不说说话本人确信为假的东西和其缺乏充分证据的东西。

3、关系的原则。

这里的“关系”指需要谈论中的所有表达式具有相关性,组成谈话的各个表达式具有紧密的相关性。

4、方式的原则。

谈话的双方要避免表达式的含混不清,模棱两可的话。

同时要力图表达简洁且有条理。

综上所述,可以清晰看出,格赖斯在探讨会话原则时候,充分考虑了日常语言交际过程中的广义语境的影响因素。

他在原文中采用的祈使句的形式来刻画,实际却是对会话目的得以实现的条件的描述。

该会话原则虽然是为了解释人们为何能够意会,能够表达言外之意而提出来的,但从四原则可以明显看出,这四个方面也是紧紧的围绕语言表达式的语境来探讨的,特别是最后3和4两个原则,如:要满足第三个原则,就要求谈话双方具有共同的信念和心理习惯,以及共同的知识和假定等,这些前提条件即要求考虑语境因素。

另外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考虑语言交流传播媒介条件,上文已经提到,句子有意义的时候,它不一定能够被听者准确地把握住说话者的意谓,原因就是听者对说话者意谓的把握,除了外界语境的影响外,还受到语言作用客体自身条件的限制,比如:听者自身的听力系统的健康状况等生理条件影响;听者自身的心情因素等心理条件影响;听者自身的理解能力和语言行动表达能力……如此这些,都会直接影响听者能否迅速有效的把握说话者的意谓,所以我们为达到语言表达式表达的目的,提高语言交流的效率,改善语言表达式的意义和说话者意谓之间的不对称性,就要针对以上这些会话合作原则以及听者的生理和心理影响因素,分别加以改进或者利用仪器设备来弥补生理不足和缺陷,从而才能促进听者迅速有效地领悟说话者意谓。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2009级逻辑学专业研究生参考文献:[1]王路.走进分析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30—38.[2]陈波.逻辑哲学引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195—198.[3]H.P.G R I C E.M e a n i n g[A].《T H E P H I L O S O P H Y O F LANGUACE》,76.[4]J O H N R. S E A R L E.W h a t I s a S p e e c h A c t?[A].《T H E PHILOSOPHY OF LANGUACE》,115—125.[5]H.P.G R I C E.L o g i c A n d C o n v e r s a t i o n.[A].《S y n t a x a n d Semantics》,41—58.汉末群雄逐鹿,三国鼎立,其中曹操出身仕宦,孙权继领江东,唯有刘备白手起家,最为不易。

刘备乃汉室宗亲,宗亲身份亦是其起手资本,凭此即吸引大批兴汉志士前往投奔,加之刘备个人魅力,终成一番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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