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三旧改造单元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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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操作指南

1《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操作指南

附件 1《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操作指南为贯彻实施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特制订本操作指南。

一、成片拆迁改造,共分四种类型:政府主导改造、社会资金参与改造、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等四种类型。

第一类:政府主导改造,分为政府投资、政府与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等两种类型,按照如下步骤分步实施:第一步,各镇街依据“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向市城建规划局上报“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计划。

第二步,经市城建规划局同意开展“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后,可同时开展以下工作:1. 开展权属调查。

由镇街组织当地国土部门、房屋部门、村集体、以及土地和房屋权属单位开展权属调查工作(详见附件《土地权属及地类调查方案》)。

2. 编制和审批单元规划。

由镇街组织委托同时具备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已在市城建规划局备案的设计单位编制单元规划。

各镇街将单元规划上报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审批。

具体编制审批流程见《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指引》。

3. 依据单元规划或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改造方案,由镇街圈定成熟的改造地块后,按步骤编制具体项目改造方案,经征求公众意见后(改造方案公示,要求各镇街在镇政府网站上及所涉的村(居)委会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为期15 日。

其他类型的改造方案公示按此执行),上报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由市人民政府汇总上报省人民政府,同时抄送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改造方案与经批准的单元规划不一致的,应以单元规划为准,修改改造方案,报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具体项目改造方案应包括如下内容:(1)基本情况:改造涉及的土地位置、面积,需完善征收手续变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具体范围、面积,用地发生的时间及所涉及的所有权人,土地确权、登记情况。

如有继续保留自居自用集体建设用地的,需在改造方案中明确其范围、面积。

(2)规划情况:改造涉及的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是否符合“三旧”改造规划和纳入年度实施计划。

东莞市三旧改造方案

东莞市三旧改造方案

东莞市三旧改造方案1. 引言随着城市的发展,社会日新月异的进步,许多城市出现了旧城区、旧工业区和旧住宅区,一时间成为了城市发展的瓶颈。

东莞市作为一个典型的制造业城市,也面临着旧城区、旧工业区和旧住宅区的改造问题。

本文将针对东莞市的三旧问题,提出相应的改造方案。

2. 旧城区改造方案东莞市旧城区一般存在规划不合理、基础设施老化、环境污染等问题。

为了改善旧城区的生活环境,我们提出以下方案:2.1 精细化规划通过对旧城区的详细调研和规划,合理规划道路、住宅区、公共设施等,提高旧城区的功能性和美观性。

2.2 基础设施更新对旧城区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3 环境治理加大环境治理的力度,清理河道、绿化公园、改善空气质量等,提高旧城区的生态环境。

3. 旧工业区改造方案旧工业区存在着土地浪费、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为了转型发展,我们提出以下方案:3.1 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政府引导和资金扶持,鼓励旧工业区的企业进行产业转型升级,向高附加值、低污染的产业领域发展,提高产业的竞争力。

3.2 空间规划优化对旧工业区的土地进行重新规划和利用,合理划分区域,引入更具发展潜力的产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3 环境治理加大对旧工业区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采取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和居民的健康。

4. 旧住宅区改造方案旧住宅区存在着老旧住房、居住环境恶劣等问题,为了改善住宅区的居住条件,我们提出以下方案:4.1 住房更新改造通过政府购买、改造旧住宅区的老旧住房,提供优质的住房给居民,改善居住条件。

4.2 社区设施建设加大对旧住宅区社区设施建设的投入,建设公园、社区中心等,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4.3 社区文化建设推动旧住宅区社会文化建设,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和社区互动,增强居民的凝聚力和参与感。

5. 结语东莞市的三旧改造是一个综合性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居民的共同参与。

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

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

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一、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三旧”改造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与管理,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和人民群众居住条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改造内容(一)拆迁与重建1.在全市范围内,对于老旧建筑、危险房屋、重点拆迁区域,视情况实施拆迁与重建工作。

2.拆迁工作要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尊重考虑他们的需求和利益,提供适当的补偿与安置。

3.重建工作要注重规划布局,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建设符合城市发展方向的新区域。

(二)翻新与改造1.对于老旧建筑、存量房屋,鼓励采取翻新与改造的方式进行更新。

翻新工作要注意保护原有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和风貌。

2.翻新与改造工作要提高建筑的耐久性、节能性和环保性,提升居住品质。

3.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翻新与改造工作,促进社区共建共享。

(三)产业升级与转型1.对于老旧工业区、厂房、园区等,鼓励进行产业升级与转型。

引导企业调整业态,提高技术水平和附加值。

2.政府要积极为企业提供扶持政策,帮助其实施产业升级与转型。

3.产业升级与转型要注重生态环保,避免新污染源的产生。

三、改造流程(一)规划阶段1.制定城市规划方案,明确改造的范围和内容。

2.制定“三旧”改造路线图,明确改造目标和时间表。

3.鼓励社会公众参与评议,形成多方共识。

(二)拆迁与重建阶段1.成立拆迁工作组,负责拆迁相关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制定拆迁计划,明确拆迁的顺序和步骤。

3.在拆迁过程中,注重与居民的沟通,解决居民的合理需求和关切。

(三)翻新与改造阶段1.鼓励社区居民自愿参与翻新与改造工作,提供适当的政策和经济支持。

2.严格按照翻新与改造方案进行施工,确保质量和安全。

3.翻新与改造完成后,进行验收和评估,确保达到预期的效果。

(四)产业升级与转型阶段1.开展产业升级与转型的调研工作,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2.制定产业升级与转型的具体方案,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3.评估产业升级与转型的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政策措施。

2024年12月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编报指引

2024年12月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编报指引

一、项目背景随着东莞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不断推进,确立了“三旧”改造项目为重点的发展方向。

这些项目包括老旧厂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旧城区改造。

本次改造方案编报的指引将提供对这些项目的整体要求和具体步骤。

二、整体要求1.项目定位明确:每个项目必须明确其改造目标和定位,例如,老旧厂房改造可以成为创新创业基地,老旧小区改造可以提升居民的居住环境,旧城区改造可以提升城市形象。

2.社会效益优先:改造项目要以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为出发点,注重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3.生态环境保护:改造项目要注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绿化率和空气质量。

4.经济效益合理:改造项目要注重经济效益,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三、具体步骤1.项目策划确定项目范围和规模,包括改造的面积、改造内容和改造期限等。

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的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

2.项目资金筹措3.项目招标制定招标方案,明确招标的范围和条件。

招标环节中要注重公平竞争,公开透明。

4.项目实施按照招标结果,选择合适的承包商进行项目实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和协调,确保项目按照计划推进。

5.项目验收在项目完成后,进行项目验收,对改造效果进行评估。

如有不合格项,需进行整改。

6.项目运营做好项目运营工作,包括项目的管理、维护和发展。

同时,注重宣传和推广,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编报要求1.项目背景:详细介绍项目的背景和目标,说明项目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改造方案:具体描述改造方案的内容和实施步骤,包括改造的范围、改造的内容和改造的期限等。

3.项目规划:明确项目的规划指导思想和目标,包括改造后的用途、设施和绿化等。

4.项目经济分析:详细分析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报,包括投资规模、资金筹措和预期收益等。

5.项目管理:说明项目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措施,包括责任分工、监督机制和协调机制等。

6.项目评估:制定项目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对改造效果进行评估。

关于“三旧”改造项目确定容积率和实施拆三留一的指导意见-LYX9

关于“三旧”改造项目确定容积率和实施拆三留一的指导意见-LYX9

附件:关于“三旧”改造项目确定容积率和实施“拆三留一”等问题的意见为切实推进我市“三旧”改造工作,实现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功能和维护公共利益的改造目标,根据《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和城市规划相关技术管理规范,借鉴周边城市的经验,针对“三旧”改造项目如何确定容积率和实施“拆三留一”等问题,制定本意见。

一、关于容积率的确定(一)容积率的确定原则容积率是指项目用地范围内地上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用来界定具体宗地内单位土地面积上允许的建筑容量。

容积率确定的原则包括:1、有利于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功能和维护公共利益;2、以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3、通过制定政策,平衡拆迁成本,调动各方积极推进“三旧”改造。

(二)容积率的影响因素1、技术因素:多种技术因素都会对容积率的确定产生影响,主要包括:(1)区位条件:包括城镇中心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生态敏感区、一般地区等,原则上城镇中心区的容积率高,生态敏感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容积率低;(2)功能定位:包括商务区、商贸区、居住区、工业区以及混合功能区等,原则上商务区的容积率高,居住区和工业区的容积率低;(3)承载能力:确定容积率必须考虑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承载能力,包括交通、水、电、文教体卫设施、公共空间等方面;(4)规范要求:包括规划和建筑设计规范等,如建筑间距、消防要求、人居环境等;(5)区域平衡:个别地块容积率的增加将引起配套公共用地的增加,从而降低其他地块的开发容量,因此,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容积率是一个相对固定的值。

上述技术因素对容积率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国家有关规划设计规范和现有控规成果中,因此,容积率的确定应以控规为依据。

2、经济因素:为推动“三旧”改造的实施,必须承认历史现实,对地上已建建筑物进行补偿,因此“三旧”改造项目除了要考虑技术因素外,还必须考虑拆迁补偿成本等经济因素,通过适当提高开发项目的容积率,使改造成本和效益达到基本平衡,使项目改造更具有市场动力。

东莞市凤岗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东莞市凤岗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东莞市凤岗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目标和功能定位第三章总体用地布局和规模第四章土地利用规划第五章公共配套设施规划第六章道路交通规划第七章城市设计导引第八章实施机制文本附表1:“三旧”改造规划用地构成一览表文本附表2:“三旧”改造规划配套设施一览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科学、合理地指导凤岗镇的"三旧"改造工作,促进凤岗镇产业结构升级转型,强化城市功能区塑造和成熟社区建设,缓解土地资源瓶颈约束,增强城市竞争力,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5.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6.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7. 《东莞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施“三旧”改造土地管理暂行办法》;8. 《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9. 《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10. 《东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11. 《东莞市域生态控制线规划》;12. 《凤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13. 《凤岗镇总体规划修编(2001-2020)》;14.规划区航拍片或卫星照片;15.其他与本规划区相关的已批控规或专项规划;16.国家及地方其它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

第三条规划原则1. 规划先行,成片改造;2. 塑造功能,公共优先;3. 成熟一片,改造一片;4. 公众参与,各方共赢。

第四条规划期限“三旧”改造规划期限为五年。

其中:近期为 2010-2012 年,远期为2013-2015年。

第五条规划对象特定城市建成区,即在2007年6 月30 日之前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卫星影像图上显示为已有上盖建筑物的建设用地,包括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16•【字号】东府〔2009〕144号•【施行日期】2009.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东府〔2009〕14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已经2009年第33次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三旧”改造规划的编制与审批第三章成片拆迁改造的类型及审批程序第四章单宗项目改造的类型及审批程序第五章鼓励措施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为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实施“三旧”改造,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122号)、《东莞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施“三旧”改造土地管理暂行办法》(东常〔2009〕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细则所称“三旧”是指特定城市建成区,在2007年6月30日之前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卫星影像图(或航片、正射影像图)上显示为已有上盖建筑物的建设用地,包括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

我市下列土地可列入“三旧”改造范围:(一)根据城市规划建设需要,进行城中村改造的用地;(二)因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需要或实施城市规划要求,进行旧城镇改造的用地;(三)布局分散、不具保留价值、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的村庄;(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中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区域;(五)须按产业调整、城市规划、消防、环保等要求进行改造的集体建设用地;(六)布局分散、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和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工业用地;(七)因城乡规划调整,产业“退二进三”企业的工业用地;(八)国家产业目录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及限制类产业转为鼓励类产业或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的原厂房用地;(九)其他经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认定属“三旧”改造范围的用地。

东莞三旧改造流程及地价款的确定解析

东莞三旧改造流程及地价款的确定解析
• 5.公有资产市场评估价按照现状条件下的资产评估价与新规划条件下 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孰高为原则确定。
• 6.旧村改造、“工改工”(M1、M2、W)的起始价系数不低于 40%, “工改居”、“工改商”的起始价系数不低于 70%,“工改 M0”的起 始价系数不低于 50%。两种及以上情形混合但能分别评估的,则分别适 用不同的起始价系数;两种及以上情形混合且不能分别评估的,按照土 地面积占比确定起始价系数。
注意
1.新规划条件下出让地块的市场评估价按照相关评估规范评估确定。
2.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权益人的拆迁补偿评估成本根据拆迁补偿方案 评估确定,涉及物业补偿的,按照以下公式评估确定: 物业补偿成本=(单位楼面地价+单位建筑面积建安成本)×建筑面 积 其他权益人的拆迁补偿评估成本按照现状使用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市 场评估价和建筑物不考虑成新率的重置成本之和确定。

其改造方案申报审批流程如下:
三、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流程时间节点
四、土地出让金标准
• (一)非经营性改为经营性用途的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第一类镇街为1000元/m2;第二 类镇街为600元/ m2;第三类镇街为400元/ m2(以上补缴土地出让金是容积率为1的楼面 地价)。
• (二)商业改为商住用途的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第一类镇街为500元/m2;第二类镇街 为300元/ m2;第三类镇街为200元/ m2(以上补缴土地出让金是容积率为1的楼面地价)。
评估成本-集体物业补偿成本-配建并无偿移交公共设施成本)×起 始价系数
2.涉及公有资产(政府、国有企业、镇属企业资产)的情况下,计 算公式为: 地价款起始价=公有资产市场评估价+(新规划条件下出让地块的市 场评估价-拆迁补偿评估成本-集体物业补偿成本-配建并无偿移交 公共设施成本)×起始价系数

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指引(试行)(东三旧办〔

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指引(试行)(东三旧办〔

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指引(试行)(东三旧办〔2009〕1号附件2)为规范和推动我市“三旧”改造工作,使“三旧”改造工作能够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有序进行,达到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空间结构,盘活土地资源,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根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东莞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施“三旧”改造土地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范与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指引。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1.规划先行,成片改造“三旧”改造要以编制“三旧”改造规划为核心,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

编制“三旧”改造规划要坚持成片改造的原则,结合改造地块、行政区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界线、市政道路围合或与河流山体等自然边界划定规划范围,从片区的高度整体提出规划要求和实施策略。

2.塑造功能,公共优先“三旧”改造要以优化城市功能为目的,以城市功能区为具体实施单元。

根据改造地区的区位条件、经济基础、群众意愿等实际情况,明确功能区的发展定位。

要坚持公共优先的原则,在改造范围内按“拆三留一”的要求优先预留公共用地(注),即按拆迁用地面积计算,预留比例不低于1/3的用地,作为道路、市政、教育、医疗、绿化等公共用途,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形象,确保拆迁改造的整体效果。

3.成熟一片,改造一片“三旧”改造对拓展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对“三旧”改造范围和改造时间的确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区位条件优、改造动力足、群众基础好的成熟地区优先改造,成熟一片,改造一片,避免一哄而上,全面开花。

4.公众参与,各方共赢在“三旧”改造工作中,要突出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人民群众、设计人员和专家学者等有关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编制“三旧”改造规划方案为平台,凝聚各方共识,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东莞市整村统筹“三旧”改造片区统筹规划研究——以东莞市樟木头镇官仓社区改造为例

东莞市整村统筹“三旧”改造片区统筹规划研究——以东莞市樟木头镇官仓社区改造为例

东莞市整村统筹“三旧”改造片区统筹规划研究——以东莞市樟木头镇官仓社区改造为例摘要:在中国快速城镇化进程中,超大特大城市的城中村改造一直备受关注,东莞市将城中村改造视为全市空间革命的重要抓手,而拆除新建类的城中村改造是融合社区、政府、企业重点关注的改造类型之一,本文以樟木头镇官仓社区为例,首先通过基础评估摸清社区现状底图底数并通过评估结果判断片区改造必要性、改造愿景和改造策略;其次通过改造统筹规划做好片区谋划、单元细分,平衡好片区内保护与开发利用,重塑政府、市场、村集体、权利人等利益格局,确保改造片区连片实施,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益;最后通过研究控规调整可行性及城市设计要素管控,做好片区统筹与法定规划的衔接及地块深度的精细化管控,保障片区见山、望水、显特色的公众利益不受损害。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整村统筹、片区规划、控规调整、城市设计一、研究背景城中村改造政策背景。

2023年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指导意见核心是改善村居环境,目的是全面提升,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东莞市城中村改造方式。

依据《东莞市城中村改造编制指引》城中村改造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拆除新建类、整治提升类、拆整结合类,其中拆除新建类方式按东莞市“三旧”改造政策实施,整治提升类按编制“一村一策”报告实施。

整村统筹规划编制情形。

属于拆除新建类的城中村图斑若位于“三旧”改造城镇空间改造大圈范围内的,可编制片区统筹规划和单元规划,最后落实至控规;若城中村图斑不在“三旧”改造城镇空间改造大圈范围内的,则需要编制整村统筹规划,再编制单元规划和控规调整报告。

二、整村统筹编制内容参考《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片区统筹规划编审指引(试行)》中关于片区统筹规划的内容,一般包括基础评估、改造统筹、城市设计、规划调整、其他论证等环节。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13•【字号】东府办[2009]113号•【施行日期】2009.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9〕11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东莞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及《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完成全省节约集约用地和“三旧”(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改造试点市的“先行先试”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快推进“三旧”改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三旧”是以往粗放用地方式的历史产物,也是在新增建设用地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拓展用地空间的重要资源。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三旧”改造作为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和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工作来部署,明确各市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执行主体,各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从2009年起,各市人民政府须每年向省人民政府专题报告“三旧”改造工作情况;对推进“三旧”改造工作规范认真、成效显著的地级市,省人民政府将给予表扬,并在分配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予以倾斜。

省即将出台的“三旧”改造政策,规定各类历史用地手续工作须在三年内完成。

国家和省赋予我市“三旧”改造“先行先试”的政策探索任务,为我市实事求是解决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提供了政策机遇。

东莞市厚街镇标志片区“三旧”改造方案

东莞市厚街镇标志片区“三旧”改造方案

东莞市厚街镇标志片区“三旧”改造方案根据“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我镇拟对位于厚街大道与256省道交叉口的西北角的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

改造方案如下: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改造地块位于厚街镇厚街大道与256省道交叉口的西北角,总面积22.2公顷。

需完善征收手续的土地总面积为12.03公顷,分两部分:其一,土地面积7.06公顷,为厚街镇宝屯村委会所有,自1988年3月由厚街经济发展总公司使用;其二,土地面积4.97公顷,为厚街镇珊美村委会所有,自1988年6月由厚街经济发展总公司使用。

改造涉及的房屋、土地已经确权、登记。

二、规划情况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已纳入我市“三旧”改造规划和2010年度实施计划,并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该地块现用途为工业厂房,全部为厚街经济发展总公司自1988年3月至6月开始使用。

现有建筑面积335081.95平方米,容积率为1.5069,年产值为3820万元。

其中需要完善征收手续的土地总面积12.03公顷。

四、协议补偿情况改造地块中需完善征收手续的土地,厚街镇人民政府于2009年12月前与所有权人宝屯村和珊美村及使用权人厚街经济发展总公司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并于2010年2月28日前支付了征地补偿款共47237.2万元。

截至目前,该宗地的补偿安置等问题未引发任何纠纷,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不同意见。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已按照用地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落实处理。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根据有关规划安排,完善征收手续后,东莞市人民政府拟采用挂牌方式供地,由厚街镇人民政府投入150000万元资金自行改造。

改造后,该宗土地将用于商业、办公、居住,建筑面积为100万平方米,容积率为3.0(毛容积率),预计年产值将达到30000万元。

厚街镇“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7月1日。

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操作指南

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操作指南

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操作指南东莞市位于中国广东省东部,是中国最大的制造业基地之一,也是中国三旧改造的重点地区之一、三旧指的是老旧厂房、老旧小区和老旧商业街区,这些老旧的建筑物不仅影响了城市形象,也给城市更新和发展带来了障碍。

因此,东莞市制定了一系列的“三旧”改造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以推动城市更新和经济转型。

一、实施目标东莞市的三旧改造实施目标是实现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升级、环境质量提升和居民生活品质改善。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城市用地利用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2.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3.改善旧工业区的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形象。

4.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5.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东莞的历史文化。

二、实施主体三旧改造的实施主体是政府、企业和居民。

政府负责制定政策和规划,提供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企业负责投资和建设;居民负责配合和参与。

三、实施步骤三旧改造的实施步骤包括前期准备、规划设计、项目筛选、项目建设和后期管理。

1.前期准备前期准备包括开展调研、编制规划、政策宣传和资源调配。

政府需要了解改造区域的情况,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建筑、居民需求等,并制定相应的规划和政策。

同时,政府还需要宣传政策和引导企业和居民参与改造工作,调配相应的资源。

2.规划设计规划设计是三旧改造的基础,包括规划范围确定、功能定位、用地分布和建筑布局等。

政府需要制定相应的规划方案,并进行合理的空间布局和功能配置,既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又符合居民生活需求。

3.项目筛选项目筛选是实施三旧改造的关键环节,需要结合规划设计,根据市场需求和投资条件选择具体的项目。

政府可以通过招标方式或与企业合作方式选择投资方,并对项目进行评审和审核,确保项目符合改造目标和要求。

4.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是三旧改造的实质性工作,需要投资方按照规划设计和项目要求进行建设。

政府可以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东莞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

东莞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

东莞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东莞市面临着一系列“三旧”问题。

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东莞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

本文将详细介绍东莞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的目标、主要内容以及实施计划,旨在为东莞市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方案目标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目标是实现城市更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全面转型。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1. 加快老旧工业基地的改造和升级,提高产业结构和科技水平。

2. 推动旧城区的更新改造,提高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品质。

3. 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开发效益。

4. 实施生态环保工程,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态意识。

二、主要内容1.老旧工业基地的改造升级推进老旧工业基地的改造升级是东莞市三旧改造的重点工作之一。

针对老旧工业基地面临的问题,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1)加大政府投资力度,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2)优化土地利用结构,鼓励企业进行绿色生产和资源回收利用。

(3)提高产业集聚效应,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2.旧城区的更新改造推进旧城区的更新改造是提高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途径。

方案提出了以下几项主要措施:(1)提升城市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2)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提振城市文化自信。

(3)改善旧城区的道路交通和停车管理,提高出行便利性。

3.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方案提出了以下几项关键措施:(1)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开发效益。

(2)推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鼓励公共设施共享和城市绿地建设。

(3)加强土地开发规划和管理,防止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4.生态环保工程的实施实施生态环保工程是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居民生态意识的重要举措。

方案提出了以下几项具体措施:(1)加强水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提高水环境质量。

(2)加大固体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回收利用力度。

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前期研究报告编制指引》

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前期研究报告编制指引》

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前期研究报告编制指引》和《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指引》的通知东规发〔2015〕4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目前,我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已完成,专项规划成果已上报市政府审批。

根据《关于加强“三旧”改造常态化全流程管理的方案》等文件的要求,我市的“三旧”改造工作将以“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为依据,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实施,符合政策条件的改造项目,可以通过编制“三旧”改造单元前期研究报告和“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的方式,按程序办理完善规划手续。

为此,我局编制了《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前期研究报告编制指引》和《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三旧”改造项目必须符合“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中改造政策分区的要求。

在产业保障区内,除按控规实施的项目和经市政府批准的项目外,不鼓励实施工改居的改造项目;在生态保护区内,鼓励逐步清退现状建筑并复绿,不允许拆除重建;在历史文化及特色保护区内,鼓励综合整治,不允许大拆大建;在改造核心区内,经过技术论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允许以“三旧”改造单元为单位,通过编制“三旧”改造前期研究报告的方式,按程序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允许选择实施工改居、工改商等多种“三旧”改造项目;在战略统筹区(即轨道站点、城镇中心区及其他重要节点地区)内,由市、镇两级政府提前实施规划控制和统筹开发,战略统筹区内的改造项目由政府优先收储,在规划调整、容积率指标确定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

二、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实施的“三旧”改造项目,其改造单元前期研究报告成果可以简化,直接填写《XX镇XXX改造单元(改造项目)前期研究报告(按控规实施)》(参照附件3),并附上控规图则。

按控规实施的改造项目,可以直接申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一图一表”作为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批准书)申请的材料一同上报。

2024东莞“三旧”改造实施细则

2024东莞“三旧”改造实施细则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东莞“三旧”改造实施细则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名称及定义1.2 乙方名称及定义1.3 丙方名称及定义第二条:改造项目范围与内容2.1 改造项目地点2.2 改造项目范围2.3 改造项目内容第三条:改造实施步骤与时间3.1 项目前期准备3.2 项目立项审批3.3 项目规划设计3.4 项目施工建设3.5 项目验收与交付第四条:改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4.1 改造总投资估算4.2 各方投资比例4.3 资金筹措方式第五条:改造项目权益分配5.1 土地使用权变更5.2 改造项目收益分配5.3 改造项目风险承担第六条:合作方式与责任分工6.1 合作方式6.2 甲方责任与义务6.3 乙方责任与义务6.4 丙方责任与义务第七条:合同的履行与监督7.1 合同履行主体7.2 合同履行期限7.3 合同履行监督第八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8.1 违约行为及责任8.2 争议解决方式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9.1 合同变更条件9.2 合同终止条件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10.2 保密期限10.3 违约保密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修改与解除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修改条件11.3 合同解除条件第十二条:法律法规与政策遵循12.1 遵守法律法规12.2 遵循政策规定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3.1 甲方其他义务13.2 乙方其他义务13.3 丙方其他义务第十四条:合同附件14.1 附件一: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方案14.2 附件二:投资估算明细表14.3 附件三:权益分配协议14.4 附件四:合作方责任分工表14.5 附件五:保密协议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4 改造项目:指位于东莞市镇(街道)的“三旧”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旧厂房、旧村庄和旧城镇的改造。

1.5 “三旧”改造:指旧厂房改造、旧村庄改造和旧城镇改造的简称。

东莞三旧改造流程

东莞三旧改造流程

东莞三旧改造流程
步骤一:镇向市城建局报“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计划;
步骤二:市城建局同意开展“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后,可同时开展如下工作:
1、权属调查及违法用地处理工作;
2 、编制和审批单元规划
具体步骤:编制计划审查---规划方案审查----专家评审会---规划成果审查---公示并征求职能部门意见----规划成果复核---报市规委会审议----报市“三旧”办和市“三旧”改造小组审批---规划成果验收、公告和归档
步骤三:制定改造方案并报批(集体与开发单位合作)
具体步骤:编制改造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市三旧办审查----市人民政府汇总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抄送省国土资源厅。

申报项目改造方案同时,可申报集体建设用地改编为国有建设用地(集体申报----市政府批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收地---产权注销手续)
步骤四:改造方案和集体用地改变为国有同建设用地后,按以下程序落实:
1、市城建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
2、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预审;
3、市发改局办理项目立项;
4、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手续;
5、市城建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市国土资源局申请登记,合法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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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指引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2015年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目的和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的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适用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法定效力......................................................... 错误!未定义书签。

5、其他................................................................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改造单元规划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改造单元规划编写指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改造单元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规划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城市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控规调整论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专项研究......................................................... 错误!未定义书签。

6、图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报送资料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技术审查报送资料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规委会报送资料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1、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我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的编制,结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标准,制订本指引。

根据“三旧”改造单元前期研究报告(下也称“前期研究报告”)的批复,以“三旧”改造单元为单位编制“三旧”改造单元规划(下也称“改造单元规划”)。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须根据前期研究报告确定并经批准的内容编制。

根据前期研究报告的批复,按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下也称“控规”)实施或只对控规申请微调的,可不再编制“三旧”改造单元规划。

2、“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的定义“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是指依据前期研究报告的批复,为规范规划的编制和调整程序,细化和完善“三旧”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而编制的规划。

是在控规的基础上,对改造单元的土地利用、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市政工程、城市设计等的安排。

3、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的“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的编制。

4、法定效力改造单元规划包含控规调的内容,并按控规调整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改造单元规划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和市政府审批同意后,视作完成控规的调整程序,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控规调整成果的整理和备案。

5、编制单位改造单元规划由镇(街)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应委托具备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

6、其他改造单元规划的编制除应符合本指引外,还应遵守《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编制指引试行一年,解释权归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第二章改造单元规划格式改造单元规划成果文本和图集按A4幅面装订成册。

单元规划的成果应符合以下格式。

1、改造单元概况(1)改造单元的基本情况(2)改造的必要性(3)改造单元功能定位2、规划方案(1)用地规划(2)道路交通规划(3)市政工程规划3、城市设计(1)整体城市设计(2)当年实施项目控制要求4、控规调整论证(1)调整的内容(2)调整的影响分析(3)结论及建议(4)控规图则5、专项研究(1)公共服务设施专项(2)道路交通专项(3)市政设施专项6、图集第三章改造单元规划编写指南1、改造单元概况阐述前期研究报告的主要结论,包括改造单元的基本情况、改造的必要性、功能定位等。

2、规划方案(1)根据前期研究报告的批复,优化和细化改造单元用地规划、公共设施布局及相关指标等,其中,公共设施规划应注重设施完备性、便利性等的研究。

(2)道路交通规划:说明交通组织形式和流线,说明规划道路的路网功能、等级、红线位置、断面控制、重要交叉口形式及相关交通设施的安排等内容。

明确公交、轨道的路线及站点布置,确定禁止开口路段、机动车出入口位置,说明地上、地下人行系统的规划组织情况,确定人行天桥、地下人行通道的位置、数量和形式。

说明静态交通组织情况,明确停车场位置及配建车位数量。

说明道路及场地竖向规划设计的基本控制原则。

(3)市政工程规划:根据用地规划及建设规模,规划各类市政工程设施。

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燃气工程、工程管线综合等的相关安排,内容应包括:现状情况及问题、规划依据或标准、规模预测、设施及管网布局等内容。

3、城市设计(1)对改造单元进行空间研究,内容应达到城市设计深度。

加强对整体城市形体空间和城市开放空间的研究,如城市形态、道路格局、城市轮廓线、广场布局、公共绿地系统和重要的标志性建筑和构筑物的布局等。

空间研究应从人的使用和视角出发,应注重各项活动和出行的需要。

(2)当年实施的改造项目,应在整体城市设计的框架下,参照《东莞市地块包装暂行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块保障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的规定,确定地块控制要求。

4、控规调整论证阐述调整的主要内容;全方位对比调整前后的变化情况,包括用地布局、规模、人口、交通、公建、市政、公共绿地等的变化情况;校核调整后城市配套设施的服务水平,交通、环境、景观以及周边地块的影响分析;结论。

在控规图则中增加公共设施用地捆绑关系等相关内容。

5、专项研究对于改造诉求较高或者区位特殊的改造项目,设定触发条件,进行道路交通、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研究,研究改造对于整个控规的影响,并制定控规优化完善的相关措施,深度应符合控规编制的相关要求,研究重点结合改造单元的情况确定。

(1)公共服务设施专项研究触发条件●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压力较大的地区;●突破原控规建筑总量30%的;●新增人口规模突破20%的;●规划局认为需要的改造单元;(2)道路交通专项研究触发条件●现状交通压力较大的地区;●突破原控规建筑总量30%的;●重点地段、轨道站点地区和交通枢纽地区;●由其它功能调整为商业或居住功能的单元;●取消原控规次干道及以上等级道路的项目;●规划局认为需要的改造单元;(3)市政设施专项研究触发条件●现状市政压力较大的地区;●突破原控规建筑总量30%的;●新增人口规模突破20%的;●由其它功能调整为商业或居住功能的单元;●规划局认为需要的改造单元;6、图集(1)位置图(2)改造单元现状等相关图纸(3)改造单元用地规划图(4)改造单元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图(5)改造单元“拆三留一”分析图(6)改造单元道路交通规划图(7)改造单元各项市政工程规划图;(8)改造单元总平面布局示意图(9)空间效果图(10)地块开发控制图则第四章报送资料要求1、技术审查报送资料要求参照控规调整的报送资料要求,改造单元规划报送规划局技术审查时须提供的资料包括:(1)《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审查申请表》、《东莞市城乡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送审表》各1份;(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单元规划及控规调整申请函;(3)镇街党政领导班子(或镇街城建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的会议纪要;(4)城市规划设计承诺书1份(5)单元规划成果9份;(6)前期研究报告的批复(复印件1份,需要验证原件);(7)涉及用地的权属单位或个人的意见(需要加盖章或签名);(8)控规调整后的相关成果2份(A3图幅,设计单位盖章;规划调整成果备案阶段,需上报7份);(9)汇报电子文件1份(汇报时间10分钟以内);(10)单元规划的电子文件1份;(11)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涉及文保、水源保护线、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要求的,需有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

2、规委会报送资料要求单元规划纸质成果22份。

电子文档1份。

包括:单元规划成果(DOC或PDF格式),主要图纸(DWG 和JPG格式),公示意见的处理报告、前期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演示文件(PPT格式)。

汇报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简要阐述改造单元的基本情况、改造的必要性、功能定位等。

(2)重点说明控规调整情况,包括调整的内容、调整前后用地方案及指标对比、改造前后影响分析、专项研究主要结论、空间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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