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出单及核保实务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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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填写投保单
确定保险方案后,业务人员(含代理人员)应协助投保人正确填写《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单》。
(一)工作流程
1.为了确保投保单的内容真实、可靠,在填写投保单前,业务人员应查验投保人所带证件。
2.被保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新保业务需要携带投保车辆行驶证、被保险人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投保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3.被保险人为“自然人”的新保业务需要提供的单证:投保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
4.约定驾驶人员时,需要提供约定驾驶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5.对于个别未上牌照的特种车、拖拉机、摩托车等,要求投保人提供购车发票或固定资产入帐凭证。
6.被保险人地址要尽量详细,对于被保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投保人为“自然人”时填写投保人常住地址,需要精确到门牌号码。
(二)投保单可采取以下方式填写
1.投保人亲自填写。
2.投保人口述,由我公司业务人员或代理人员填写后由投保人签字。
3.在未来公司将设立网上投保系统、触摸屏等投保工具,投保人利用此类工具,自助录入,打印后由投保人签字。
4.投保单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楚,如有更改,投保人应在更正处签章。
5.投保人为“自然人”,不是由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时,或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由投保人出具“办理投保委托书”,载明“授权委托xxx 以本投保人名义办理xxx车辆的所有投保事宜”。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在委托书上加盖单位公章;投保人为“自然人”时,由投保人签名并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办理投保的经办人应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办理投保委托书”、投保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为自然人时)及办理投保的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均要附贴在投保单背面。
“办理投保委托书”也可以直接在投保单投保人声明栏中注明代办人姓名的形式落实。
(三)填写投保单
1.投保人信息填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