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资本市场业务准入标准(适用于股票质押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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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Ⅹ银行资本市场业务准入标准

(适用于股票质押类业务1)

一、股票质押业务分类及定义

(一)股票质押业务按照操作方式分成场内股票质押式回购

及场外质押两种情况。

1、场内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

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

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2、场外股票质押融资业务,是指资金融入方或第三方将所

持有的证券标的进行质押的登记后,通过将股票质押给信托计划/基金专项资管计划/券商资管计划,以取得资金融通,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业务。

(二)股票质押业务根据质押股票的流动性分成“高流动性

股票质押业务”和“低流动性股票质押业务”。其中,高流动性股票质押业务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本文业务准入要求;

2、不符合授权相关文件规定的负面清单条件;

3、质押标的股票为上市公司流通股。

1本准入仅适用于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类业务。传统贷款业务项下除新三板业务按照《ⅩⅩ银行新三板股权质押融

资业务管理办法(2015年6月修订)》(兴银规,2015?80号)等规定权限和准入标准执行,其余股票质款业务押贷

原则上参照本准入标准执行。本文未规定的有价证券资产折扣率参照《ⅩⅩ银行押品管理办法》兴银规(2015)182号文。,

4、股票在集团票投融资集中度不超过近120个交易日均成交量的7倍(上证50、沪深300除外)。

5、业务模式为场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不符合高流动性股票质押业务上述要求的业务为低流动性

股票质押业务。上述分类仅用于风险评审机构对不同分类的业务

进行不同侧重的风险要点分析,业务审批路径以《ⅩⅩ银行关于

调整资本市场业务相关授权的通知》(兴银【2016】365号)为准。

(三)合作业务优先分类

1、优先合作

高流动性股票质押业务。

2、适度合作

符合本文业务准入要求的;不属于授权相关文件规定的负面

清单条件的;如为限售流通股,须满足限售期不超过2年的股票质押类业务。

3、审慎合作

符合本文业务准入要求的;不属于授权相关文件规定的负面

清单条件的股票质押类业务。

4、限制合作

属于负面清单的或不符合本文业务准入要求的股票质押类

业务。

(四)股票质押业务属于融资类业务,主要面临融资人信用

违约风险、质押标的股票的市场风险及流动性风险,因此风险准

入要求主要从质押标的股票流通性与集中度、融资人信用状况等

方面入手。

二、业务准入要求

(一)股票质押率与履约保障比例

根据标的股票的种类及市值的不同设臵不同的质押率和履

约保障比例,同时考虑市场情况适时调整。

履约保障比例应至少包括预警线、平仓线。履约保证比例原

则上不低于表一相关要求。

表一基准质押率和履约保障比例表

标的股票总市值2质押率预警线平仓线

流通股限售股流通股限售股上证50 ≥500亿65% 60% 130% 140% 120% <500亿60% 55% 130% 140% 120%

沪深300(除上证50外)≥500亿60% 55% 130% 140% 120% 100亿≤总市值

<500亿

55% 50% 140% 150% 130% <100亿50% 45% 150% 160% 140%

主板非沪深300 ≥500亿55% 50% 140% 150% 130% 100亿≤总市值

<500亿

50% 45% 140% 150% 130% <100亿45% 40% 150% 160% 140%

中小板非沪深300 ≥100亿50% 45% 140% 150% 130% 50亿≤总市值

<100亿

45% 40% 150% 160% 140% <50亿40% 35% 160% 170% 150%

2

总市值是指上市公司股票近60个交易日日均总市值的总市值。

创业板非沪深300 ≥100亿45% 40% 150% 160% 140% 50亿≤总市值

<100亿

40% 35% 160% 170% 150% <50亿元35% 30% 170% 180% 160%

(二)对于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可参与质押式回购的证券,质

押率见表二。

表二其他交易所证券质押率

其他经沪深交易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

基金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不超过50%

上市型开放式货币基金(原则上仅限于补

充质押)

不超过80%

其他上市基金(不含各类独立的分级基金B

份额)

不超过40% 债券国债不超过90%

地方政府债不超过80%

AA级(含)以上评级的债券60%

AA级(不含)以下评级的债券50% (三)指标计算公式

股票质押率=每股融资额/每股价格*100%

每股价格根据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交易日/放款日前20交易日均价和前一日市价孰低原则计算。如遇股票停牌,须按照同期

沪深300三级行业指数变动情况动态调整。

此外,出质人为自然人的,在设臵股价平仓线时应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签发的《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

股份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

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签发的《关于个人转让上

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70号)相关规定,在考虑个人所得税因素下确保扣除税

费后,平仓线设臵在上述比例之上。

履约保障比例(预警线、平仓线)计算公式为:

履约保证比例=(质押股票市值(含补充质押标的股票)及

孳息+∑补充的保证金+∑补充抵质押物的折扣后价值(不含标的

股票)-∑返还资产的折扣后价值)/融资总额。

(四)特别要求

1、各层级有权审批人在评审业务时须密切关注质押标的股

票价格异动情况,及时分析评估股票价格异动原因及对业务的影

响情况;

2、对于股票停牌的情况,应深入了解上市公司的停牌原因

及停牌时间,评估停牌事件对业务的影响情况,并采取有效风险

管控措施,防范极端风险。

3、若融资人为自然人,需增加其配偶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

在相关法律协议文本中约定配偶应知悉并同意融资人开展相关质

押回购融资业务。

4、标的证券权益处理: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无需

支付对价的股东或持有人权益,如送股、转增股份、现金红利等,要求一并予以质押;标的证券产生的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或持有人

权益,如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等,由融资人自行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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