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保局关于按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的通知
湖北省环保局关于按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的通知
湖北省环保局关于按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08.05.13•【字号】鄂环发[2008]26号•【施行日期】2008.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环保局关于按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的通知(鄂环发[2008]26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为了应对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的7.8级强烈地震可能引发次生环境突发事件,根据环境保护部的统一要求,我局按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成立省环保局防范和应对地震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吕文艳副局长任总指挥,在环境保护部防范和应对地震次生环境灾害应急指挥部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突发环境事件二级响应。
各地环保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
二、我局已派出专班,在宜昌等地现场协调,指导当地政府防范和应对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三、根据环境保护部对我省按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的要求,请各地按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认真开展应急监测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应急措施,严格防范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四、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环境保护部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将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各项措施,努力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
特此通知。
附件:省环保局防范和应对地震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附件:湖北省环保局防范和应对地震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吕文艳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副总指挥:周歆昕副局长何诗标副局长成员:徐松办公室主任李瑞勤规财处处长李永福科标处处长程新华污控处处长周水华监管处处长李炜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张嗣顺纪检监察室主任刘义荣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黄晓明环境信息中心主任张文漫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周道泽环保宣教中心副主任高水生辐射环境管理站站长董平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唐必武固废中心主任。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报送突发环境事件案例分析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报送突发环境事件案例分析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08.01.10•【字号】鄂环办[2008]6号•【施行日期】2008.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报送突发环境事件案例分析的通知(鄂环办[2008]6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环保局: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也时有发生,给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造成了一定影响,给事发单位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为了汲取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教训,总结处置经验,更好的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我局决定对省内近年来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案例分析和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要对辖区内近年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进行总结,要以案说法,开展应急工作警示教育,增强人们的防范意识。
二、各地选择1-2件本地区近年来,特别是近两年来有影响的突发环境典型事件,按照通知要求上报。
三、案例分析主要内容及格式要求:1、事件名称:以当地政府正式公布为准,一般包含地区(县、市、区)名、事件类型、主要污染源等;2、事发经过: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主要污染或污染威胁;3、应急响应:事件报告经过,应急预案启动,应急人员组织部署;4、应急处置(监测):采取的应急措施,取得的效果,应急处置过程中及之后监测数据变化情况;5、后续处置:采取的处置措施,消除事件影响;6、损失评估:直接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中毒情况;7、案例点评:处置要点和案例启示(经验、教训);8、工作图片:包括现场图片、组织领导工作等,不少于5张,每张必须有简要说明。
四、上报要求:各地将典型案件按照要求整理后,于2008年2月底前以电子版和文字形式上报,其中重点突发环境事件必须上报(名单附后)。
联系人:余其勇************电子信箱:yqy@二〇〇八年一月十日附:重点突发环境事件一、交通事故次生1、2007年1月30日孝感市孝南区运输车沿107国道泄漏硫酸二甲酯事故(孝感)2、2007年7月3日沙洋农药车侧翻致河流污染导致下游水厂关闭(荆门)3、2007年10月19日阳新农药车翻车泄漏致多人中毒(黄石)4、2006年5月18日汉宜高速枝江段交通事故引发硫酸二甲酯泄漏(宜昌)5、2007年9月2日武汉陈家墩码头甲醇货船起火威胁汉江(武汉)6、2007年12月14日宜都枝城码头烧碱货船装载过程中货船漏水下沉威胁长江水质(宜昌)二、企业安全生产事故7、2007年4月6日鄂州全兴化工厂轻度煤焦油泄漏,使鄂钢樊口泵站水源遭到污染(鄂州)8、2007年4月23日荆州沙隆达变压器发生爆炸,引发氯气外泄事故,造成多人不良反应(荆州)9、2007年6月14日仙桃仙隆化工火灾引发有害消防废水威胁汉江(仙桃)10、2006年9月3日宜昌宜化大江公司二氧化硫泄漏致多人中毒(宜昌)11、2006年11月1日孝感黄麦岭公司液氨泄漏,含氨消防水流入环河威胁下游水质(孝感)12、2006年11月28日枝江开元公司火灾事故,含苯醌消防废水流入城区排污管网威胁长江水质(宜昌)三、自然灾害次生13、2007年6月22日长阳蒙特公司含锰废水外溢威胁下游(宜昌)四、企业违法排污14、2006年9月16日钟祥祥盛纸业违法排污致下游汉江潜江段污染(潜江、荆门)五、固废处置15、2007年4月12日大冶市陈贵镇村民违法处置三氟甲基苯胺废料致多人中毒(黄石)六、放射源事件16、2006年9月27日武汉武钢炼铁厂含有放射源的中子水份仪被盗(武汉)17、2007年12月当阳市放射源被盗(宜昌)。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通过环保局备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通过环保局备案》xx年xx月xx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概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审批与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实施与演练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录0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概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降低事件损失、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定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快速、高效地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目的定义与目的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包括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环境污染事件。
适用对象本预案适用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在面对突发环境事件时的应对工作,同时也适用于个人在面对突发环境事件时的自我保护。
适用范围与对象本预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的。
编制原则本预案的编制应遵循科学、规范、实用、统一的原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注重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同时与社会应急联动体系相衔接。
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按照及时响应、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科学应对、公众参与的原则开展工作。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与原则VS0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成立由企业内部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工作组内部分工和职责。
组建预案编制工作组对企业内部及周边环境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了解现有环境状况、潜在的环境风险因素以及可能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
开展现状调查与评估根据调查和评估结果,明确应急目标和指标,包括减少事故影响范围、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等。
确定应急目标和指标依据应急目标和指标,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通讯联络、现场处置等方面。
制定应急预案1 2 3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理等内容。
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
1 总则1.1编制目的1.2指导思想1.3编制依据1.4适用范围1.5工作原则1.6主要任务2 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2.1领导小组2.2机构组成及工作职责3 预防预警机制3.1预防预警信息3.2预防预警行动3.3预警信息发布4 应急响应4.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4.2应急响应程序4.3信息报送与处理4.4应急处置4.5应急人员及群众安全防护4.6信息发布4.7应急结束4.8现场调查、责任追究及结案归档5 善后工作5.1善后处置5.2分析评估6 应急保障6.1装备保障6.2人力资源保障6.3技术保障7 监督管理7.1宣传、培训和演练7.2奖励与责任8 预案管理与更新9 附则9.1名词术语解释9.2预案解释部门9.3预案实施附件1:××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织指挥系统框图附件2:××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图附件3:市环境应急专家库成员名单1 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我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应急状态下各部门职责,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指导思想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和省环保厅指导下,认真贯彻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高效处置”,规范和强化全市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工作;使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做到高起点、高标准、具有可操作性;建立与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相适应的统一指挥、综合有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有效地实施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
1.3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环保总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暂行办法》、环保部办公厅《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待市政府批准)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预案。
环境突发应急预案风险级别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事件也日益增多,对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环境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环境突发应急预案。
本文将重点介绍环境突发应急预案的风险级别。
一、环境突发事件的定义环境突发事件是指在自然或人为因素影响下,突然发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或其他环境问题,对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可能引发社会不安的事件。
二、环境突发应急预案的风险级别划分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将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风险级别划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 重大风险:指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或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或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或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或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或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以及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2. 较大风险:指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或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或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或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或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或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的。
3. 一般风险:指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或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000人以下,或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或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少量死亡的,或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或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或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局部辐射污染的。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环保厅“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环保厅“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3.09.26•【字号】鄂环办[2013]240号•【施行日期】2013.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环保厅“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鄂环办[2013]240号)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湖北省环保厅“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已经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2013年9月26日湖北省环保厅“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推进我厅“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决策坚持以下原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原则;(三)集体研究决定原则;(四)广泛征求意见原则。
第二章决策形式及事项范围第三条“三重一大”决策以厅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两种形式进行。
第四条“重大事项决策”主要包括以下事项:(一)厅党组会议决策的事项: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2.厅系统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以及国家安全、机要保密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方面重大事项;3.以厅党组名义向省委呈报的重要请示、报告;4.厅党组成员及厅级干部的分工确定与调整,厅系统公务员考录工作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及其试用期满转正和任职;5.厅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重大发展规划;6.审定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目标完成情况;7.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内部常设机构的设置与变更,厅系统人员编制增减与调整;8.厅系统管理制度的审定、修改和废止;9.厅系统干部出国(境)公务活动计划;10.省环境保护政府奖候选获奖集体和个人建议、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审定及向外单位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候选对象;11.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厅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12.推荐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有关津贴人选;13.处理厅系统干部违法违纪案件;14.其他需要厅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3.12.25•【字号】鄂环办[2013]309号•【施行日期】2013.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鄂环办[2013]30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为切实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证环境应急工作有序开展,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和《湖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鄂政办发〔2010〕72号)有关规定,我厅制定《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你们。
请各市(州、林区、直管市)环保局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环境应急预案,并报省环保厅备案。
各厅处室(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2013年12月25日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目的及依据为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证环境应急工作有序开展,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和《湖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鄂政办发〔2010〕7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及时间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及次生、衍生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超出事发地市(州)政府处置能力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由省政府及环保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
核与辐射环境污染事件信息处置、应急响应等工作按照核与辐射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指挥机构省环保厅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工作。
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 引言环保局作为负责保护环境的机构,需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公众的安全和环境的稳定。
本文档为环保局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旨在建立一个完备的应急响应体系,能够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快速、有序地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事件对环境和人民的损害。
2. 应急组织结构与职责划分为了能够高效地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环保局成立了应急响应组织,并明确了各个职责划分。
2.1 指挥部指挥部是应急响应的组织核心,负责制定应急预案、统筹协调应急工作、指挥调度各方力量等。
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如下: - 指挥部由环保局局长担任总指挥,副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 指挥部将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复杂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组织各部门展开应急工作。
- 指挥部负责安排各部门的人员、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2.2 信息部信息部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与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的信息,并在指挥部的指导下,向公众提供准确的应急信息。
信息部的职责如下: - 收集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信息,包括事发地点、事发原因、影响范围等。
- 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并向指挥部提供及时准确的报告。
- 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向公众发布应急信息,并提供相应的救援指南和安全提示。
2.3 救援部救援部负责组织和实施突发环境事件的救援工作,保障被影响人员的安全。
救援部的职责如下: - 根据指挥部的指令,迅速组织救援人员和装备,到达事发现场展开救援行动。
- 协助事故调查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 协调相关部门的力量,进行人员疏散和紧急救援工作。
3. 应急响应流程为了实现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置,环保局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应急响应流程。
3.1 应急响应级别划分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环保局将应急响应划分为四个级别,分别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和四级响应。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通过环保局备案
B
C
D
增强社会信任
预案的制定和备案可以让公众了解政府在 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方面的准备和措施,增 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强化联动机制
预案备案后,各相关部门能够更好地协同 作战,形成合力,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
02
突发环境事件概述
定义与分类
定义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环 境灾害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污 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
05
预案实施与保障措施
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组织领导
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预案的统筹、协调和决策。
责任分工
明确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和分工。Βιβλιοθήκη 培训演练与宣传教育01
02
03
培训
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 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意识 和技能。
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 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 作性。
预案文本编写
将上述内容整理成完整的预案 文本,确保内容详实、清晰易
懂。
专家评审与修改完善
专家评审
预案编制完成后,需组织相关领域的专 家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VS
修改完善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 善,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04
预案备案程序及要求
备案申请材料准备
预案文本
提交已编制完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文本 。
备案后的监督与检查
定期监督检查
环保局或相关部门定期对已备案 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监 督检查,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 操作性。
风险评估更新
根据实际情况,对已备案的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风险评估 更新,确保预案与实际情况相符 。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环保执法工作的意见》(暂行)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环保执法工作的意见》(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9.10.15•【字号】鄂环办[2009]41号•【施行日期】2009.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环保执法工作的意见》(暂行)的通知(鄂环办[2009]41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环保局:为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环保执法铁军,彻底扭转环保执法偏软的局面,充分发挥环境执法队伍“排头兵”、“主力军”作用,为全省污染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执法保障,现将《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环保执法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五日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环保执法工作的意见(暂行)为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大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推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环保执法的重要意义(一)我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近年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加强环境执法监督,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但是,当前我省环境形势仍十分严峻,区域性、结构性污染严重,污染减排任务十分艰巨。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个别地方忽视环境保护,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两高一资”产业有所抬头;一些地方为保增长,放松环境监管,企业违法排污现象时有发生,我省环境保护面临新挑战。
(二)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环保执法工作。
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环保执法为民,切实转变执法思路,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执法形象,大力加强环保执法。
各级环保部门要以铁的态度、铁的作风、铁的纪律,加快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环保执法铁军,全面提升环保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要全力支持和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环境执法监督制度,在规范环保执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纠等三个突出问题,坚决扭转环保执法偏软的局面。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布令(2024)
03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2024/1/28
11
应急指挥部设置及职责
2024/1/28
设立应急指挥部
01
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设立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
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明确指挥长职责
02
指挥长负责全面领导应急处置工作,决策重大事项,协调各方
资源。
设立副指挥长
03
协助指挥长工作,具体负责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
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因环境
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28
制定预警信息发布标准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相 应的预警信息发布标准。
明确预警信息发布程序
规定预警信息发布的程序,包括发布主体、发布方式、发 布范围等。
加强预警信息的传播和接收
采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如电视、广播、网络 、手机短信等,确保公众能够及时接收并采取相应措施。
2024/1/28
定期组织专题培训,针对特定环境事件类型和应急技术进行深入学习,强化专业技 能。
28
演练计划制定和实施
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 型,制定相应的应急演练计划, 明确演练目的、时间、地点、参
与人员等要素。
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 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活动,检验
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前言湖北省位于中国中部,是中国最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之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突发事件的频率和严重性逐渐增加,对灾害管理和应急预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应对这些紧急情况,湖北省制定了总体应急预案,以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一、应急预案的目的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旨在建立一个统一的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应急响应的程序和职责,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方法,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其主要目的包括:1. 确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级别和程序,明确各级政府和组织的职责和义务;2. 建立应急资源的调配和管理机制,确保应急物资的供应和分发;3. 加强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4. 加强信息收集和共享,提高信息化应急管理水平。
二、应急预案的内容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包括以下几个主要内容:1. 告警与监控系统-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监控和预警系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统一调度应急资源,确保信息的有效传递和协调。
2. 分级响应机制- 制定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和严重程度,迅速响应并展开相应救援和处置工作;- 各级政府和组织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和责任,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应急响应的合力。
3. 应急物资与资源储备- 建立完善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定应急物资的类型和数量,并定期检查和更新;- 加强应急物资的管理和调配,确保首次响应时的供应和分发。
4. 公众应急意识和技能培训- 加强对公众的应急教育和培训,提高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建立应急热线和应急救援中心等社会救助机构,为公众提供及时的援助和支持。
5. 信息化应急管理- 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和共享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测和分析,提高应急决策的准确性和效果;- 提升信息化设备和技术的应用水平,建立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实现信息的快速传输和共享。
三、应急预案的执行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执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快速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和组织要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迅速响应和处置;- 各级应急指挥中心要及时汇集和分析相关信息,指导救援和处置工作。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湖北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领导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湖北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领导小组及印发《湖北省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鄂环发[2004]79号【发布部门】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04.11.01【实施日期】2004.1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湖北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领导小组及印发《湖北省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的通知(鄂环发[2004]79号)各市、州、神农架林区环保局:近几年来,全国突发性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我省境内最近也发生了几起类似污染事故,对当地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此,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发[2001]197号),要求对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组建队伍、长备不懈,并充实装备,提高事故的应急监测能力。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文件精神,提高我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加强对省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省环保局拟成立湖北省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领导小组,并编制了《湖北省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和《湖北省环境保护局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方案》。
一、湖北省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杨家志副组长:吕文艳、刘晓鸣、周歆昕成员:徐松、李瑞勤、李国斌、刘成付、高水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徐松二、《湖北省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特此通知。
湖北省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提高我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加强对省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及消除事故污染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本预案。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06.10.29•【字号】鄂环办[2006]95号•【施行日期】2006.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鄂环办[2006]95号)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湖北省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处室、单位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九日湖北省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了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紧急预防和快速有效处置,建立健全我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对涉及公共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按照《湖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湖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8)造成跨国(界)的环境污染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级
一、概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人为活动等因素,导致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对公众健康、生态安全和环境质量造成严重威胁的事件。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我国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级体系。
以下将详细介绍这一体系。
二、应急预案等级划分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1.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是指造成全国性环境质量恶化,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具体包括以下情况:(1)一次事故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2)一次事故造成重要饮用水源地严重污染,影响全国或跨省级行政区域;(3)一次事故导致重要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遭受严重破坏。
2.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是指造成区域性环境质量恶化,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具体包括以下情况:(1)一次事故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2)一次事故造成重要饮用水源地污染,影响较大城市或跨市级行政区域;(3)一次事故导致重要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遭受较大破坏。
3.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是指造成局部环境质量恶化,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威胁,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的事件。
具体包括以下情况:(1)一次事故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2)一次事故造成重要饮用水源地污染,影响县城或跨县级行政区域;(3)一次事故导致重要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遭受一定破坏。
4.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对环境质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影响较小的事件。
具体包括以下情况:(1)一次事故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2)一次事故造成局部环境质量污染,影响较小范围;(3)一次事故导致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遭受轻微破坏。
环保局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通过各种途径宣传环保知识, 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应对环
境污染事故的能力。
04
应急响应程序
响应启动
启动条件
当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满足预案规定的启动条件时,启动 应急预案。
启动程序
通过应急指挥部发布启动命令,宣布 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 员进入应急状态。
现场处置
中风险预警
当环境污染事故风险适中时,发布中 风险预警,要求相关单位和人员加强 防范措施。
预警发布
预警发布途径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 多种途径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公
众及时获取预警信息。
预警发布时间
在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24小时 内发布预警信息,确保相关单位和 人员有足够的时间采取防范措施。
预警更新与解除
应急工作组
现场处置组
负责现场调查、监测、控 制和处置工作,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 灾害发生。
医疗救护组
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力量, 开展伤病员现场救治和转 运工作。
物资保障组
负责调配应急处置所需的 物资、装备和场地等资源 ,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 利进行。
应急专家组
技术支持
为应急指挥部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协助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终止
终止条件
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并满足预案规定的终止条件时,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 解除应急状态。
善后处理
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和统计,开展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并对事故进行总 结和反思,完善应急预案。
05
后期处置与恢复
现场清理与恢复
清理污染物
组织专业队伍对事故现场的污染物进行清理,确 保消除污染源。
现场指导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1.09.01•【字号】鄂环办[2011]220号•【施行日期】2011.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的通知(鄂环办[2011]220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解决省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庸懒散软”方面的突出问题,省直机关正在大力开展“治庸问责”工作。
按照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做好非常之事,需要非常之举措”的指示,为做好新形势下全省环境应急工作,提升环境应急部门工作效能,确保应急信息渠道畅通,现就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全等级报告制度,着力提高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的时效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公众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环境安全问题正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媒体报道的热点。
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纵然是污染范围较小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网络、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都会在事发后几小时甚至几十分钟内发布信息,而且其信息覆盖范围远远大于事发地域。
与之对应的各级政府环保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明显滞后,经常出现省政府或省厅领导通过媒体了解情况再要求应急部门进行确认的信息“倒挂”现象。
为解决此类问题,扭转环境应急部门工作的被动局面,充分发挥环境应急部门的效能,要求全省环保部门实行突发环境事件事件全等级报告制度,只要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不论等级大小,一律要第一时间上报省厅,坚决杜绝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等情况的发生,同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环保系统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鄂环办[2011]72号)有关要求,上报时限不得超过2小时。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调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调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环办[2007]14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07.02.07
【实施日期】2007.0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调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
情况的通知
(鄂环办[2007]1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做好全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预案演练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统计调查工作,国家环保总局以环办函[2007]56号印发了《关于调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请各地组织完成有关调查表的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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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调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调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07.02.07•【字号】鄂环办[2007]14号•【施行日期】2007.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调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的通知(鄂环办[2007]14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为做好全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预案演练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统计调查工作,国家环保总局以环办函[2007]56号印发了《关于调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请各地组织完成有关调查表的填报工作。
一、调查内容1.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附件一)。
2.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主要包括:2006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及启动情况(附件二)。
3.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附件三)。
二、统计时间和报送要求统计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请各地根据统计结果汇总本市(州、林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预案演练或启动、预案发挥的效能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
请于2007年2月25日前将调查表报送至我局。
联系人:环境监察总队王春联系电话:************,************(传真)E-mail:**************附件:1.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调查表(略)2.2006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及启动情况调查表(略)3.环境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调查表(略)二〇〇七年二月七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成立省环保厅应急与信访办公室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成立省环保厅应急与信访办公室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鄂环办[2011]71号【发布部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1.03.31【实施日期】2011.03.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成立省环保厅应急与信访办公室的通知(鄂环办[2011]7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为适应新形势下环境应急与信访工作的需要,依据环保部《“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和《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环发[2010]146号)的有关要求,厅党组决定成立厅应急与信访办公室(简称应急信访办),履行厅环境应急与信访工作职能。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厅应急信访办组成目前厅应急信访办由6人组成:张金星、李志军、李俊华、屈华、陈实、葛红波,张金星行使负责人职责。
应急信访办办公地点:厅主楼508室电话:87167135厅副楼515室电话:87166810(应急、传真)87163060(信访)邮箱:xinfangban@应急信访办设立应急信访值班室,值班室设在厅副楼一楼,值班员由应急信访办人员轮流担任,主要负责受理电话投诉、接待群众来访和应急值班等,应急值班和信访投诉电话87167153。
二、厅应急信访办基本职能厅应急信访办基本职能为协调配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组织处理环境信访事项。
具体工作职责(一)负责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编制、修订省环境安全应急预案;(二)负责环境应急信息通报和应急预警工作;(三)负责督导检查涉危、涉重以及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经营等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环境应急演练、环境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四)按照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协调省内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和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五)指导、协调地方政府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助有关单位组织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损失评估等工作;协调处理因其它事故造成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六)统筹谋划全省环境应急与信访能力建设,组织应急与信访岗位培训;(七)负责全省环境信访督导检查工作,受理本级和上级交办的环境信访事项并负责信息报送;(八)参与涉及环境安全的涉危、涉重等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环境管理工作;(九)统筹谋划全省环境应急与信访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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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保局关于按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启动应急响应
机制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环发[2008]26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08.05.13
【实施日期】2008.05.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环保局关于按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的通知
(鄂环发[2008]2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了应对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的7.8级强烈地震可能引发次生环境突发事件,根据环境保护部的统一要求,我局按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省环保局防范和应对地震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吕文艳副局长任总指挥,在环境保护部防范和应对地震次生环境灾害应急指挥部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突发环境事件二级响应。
各地环保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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