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
合同价款的约定和工程结算
合同价款的约定和工程结算一、合同价款的约定合同价款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后,发包人应支付的金额。
合同价款的约定是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双方的权益,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谨慎对待。
1. 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固定价: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一个固定的价格,作为承包人完成工程后应得的价款。
固定价有利于双方的风险控制,但需注意市场价格波动对工程的影响。
(2)变动价:合同双方约定,合同价款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和市场价格变化进行调整。
这种方式有利于应对工程过程中的价格波动,但增加了双方的风险。
(3)成本加酬金:合同双方约定,承包人的价款由工程成本和约定的酬金组成。
成本加酬金方式有利于保障承包人的利益,但发包人需承担工程成本的风险。
2. 合同价款的构成合同价款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工程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现场管理费等。
(2)利润:承包人完成工程后,应获得的合理利润。
(3)税费: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
(4)其他费用:如违约金、赔偿金、奖金等。
3. 合同价款的约定注意事项(1)明确价款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明确支付价款的次数、时间和方式,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纠纷。
(2)约定价款调整机制:针对市场价格波动、政策调整等因素,合同双方应约定相应的价款调整机制。
(3)明确工程量计算方式: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以保证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4)约定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应约定违约金、赔偿金等违约责任,以维护双方权益。
二、工程结算工程结算是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进行价款核算和支付的过程。
工程结算应遵循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双方的权益。
1. 工程结算的依据工程结算的依据主要包括:(1)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附件等。
(2)工程量清单:合同双方约定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数量、单位等。
工程合同价与结算价的规定
工程合同价与结算价的规定工程合同价与结算价是工程建设中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们涉及到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和支付问题。
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合同价和结算价起到了指导和约束双方的作用,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利益得到保障。
本文将对工程合同价与结算价的规定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工程合同价的规定工程合同价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内容和技术要求等条件,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量和工程单价计算出的工程总价。
工程合同价是双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的依据,是工程结算价的基础。
工程合同价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合同价的确定方式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工程合同价的确定方式有以下几种:(1)固定总价。
适用于工程量较小、工程周期较短、工程变更较少的工程。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固定的总价,作为工程建设的总价款。
(2)固定单价。
适用于工程量较大、工程周期较长、工程变更较多的工程。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括工程量和工程单价。
工程总价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计算。
(3)可调价格。
适用于工程量、工程周期和工程变更都较大的工程。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工程合同价的调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工程量增减、工程变更等情况,导致合同价的变化。
工程合同价的调整应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调价范围和调价方法进行。
调整因素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
二、工程结算价的规定工程结算价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完毕后,根据合同价款的约定,对合同实际履行情况的工程款进行结算确定的价款。
工程结算价是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的最终依据。
工程结算价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结算价的计算方法工程结算价的计算方法应按照合同价款的约定进行。
工程价款与合同价款不一致,怎么结算
50工程价款与合同价款不一致,怎么结算□文/王小慧 张联成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财政部、建设部根据《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于2004年10月20日制订发布了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
虽然该暂行办法规定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适用范围,规定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概念,即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明确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对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也作出了规定,并明确规定“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实际施工项目中结算后的工程项目价款与合同完全一致的寥寥无几。
既然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了建设工程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为什么实际施工项目结算后的工程项目价款与合同价款会出现不一致呢?那又该采取哪些举措规范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呢?一、工程价款与合同价款不一致、难支付的原因工程项目价款与合同价款会出现不一致,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发包人建设资本金准备不足,支付工程款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等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
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依法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和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投资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财政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办理政府投资资金拨付”均明确了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当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否则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工程结算 名词解释
工程结算名词解释1、工程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工程尾款结算的活动。
2、工程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3、竣工结算:工程项目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发承包双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对所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工程价款的计算、调整和确认。
4、竣工决算:项目竣工后,发包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竣工验收阶段编制的竣工决算报告。
5、预付款:在开工前,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用于购买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以及组织施工机械和人员进场等的款项。
6、预付款担保: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领取预付款前,承包人正确、合理使用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而提供的担保。
7、起扣点: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预付款数额时起扣。
8、进度款: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付款周期内承包人完成的合同价款给予支付的款项。
9、工程计量: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完成的质量合同的工程数量进行的计算和确认。
10、质量保证金:合同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担保。
11、最终结清:是指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全部剩余工作且质量合格的,发包人与承包人结算全部剩余款项的活动。
12、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
13、(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14、不可抗力:承发包双方在工程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性事件。
不可抗力包括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
15、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规定对施工的程序,工程的内容、数量、质量要求及标准等作出的变更。
合同结算工程结算
合同结算工程结算一、结算依据结算应依据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合同中应详细列明工程的范围、标准、工期、价款等关键信息,并作为结算的基础。
二、结算条件结算应在工程项目完工或达到约定的结算节点后进行。
工程完工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方可进行结算。
若存在瑕疵或未完成的工作,应在问题解决后再行结算。
三、结算流程1. 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应提交完工报告及相关材料给发包方。
2. 发包方在收到完工报告后,组织验收工作。
3. 验收合格后,承包方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和结算申请书。
4. 发包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结算金额。
5. 双方签字确认结算书,并依此进行款项的支付。
四、结算内容结算内容包括工程量的计算、价格的核算、变更的管理、索赔的处理等。
所有内容都应基于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
五、结算方式结算方式通常包括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
具体的支付方式应根据合同条款确定,并在结算书中明确指出。
六、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结算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计算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
七、争议解决如在结算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有关结算的事项,如特殊材料的处理、保修期的维护责任等。
九、附件结算书应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程量清单、验收报告、变更单据等,以便核查和备案。
十、生效条件本结算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任何未经双方确认的结算书均不具备法律效力。
合同价款支付与工程结算
合同价款支付与工程结算一、合同价款的确定合同价款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后,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
合同价款的确定应当基于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确定合同价款时,应当充分考虑到材料成本、人工费用、机械使用费、管理费用等因素,确保合同价款的合理性。
二、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通常包括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三种。
预付款是指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用于保证工程的顺利启动。
进度款是指发包人根据工程进度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进行支付。
结算款是指在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
三、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间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间应当明确约定在合同中。
通常情况下,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的一定时间内支付;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比例支付;结算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的一定时间内支付。
具体的支付时间应当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协商确定。
四、工程结算的程序工程结算是指对已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价值核算,以确定最终的支付金额。
工程结算的程序通常包括工程量的核定、结算价格的确定、结算金额的计算和结算报告的编制等步骤。
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结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五、争议解决机制在合同价款支付与工程结算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合同价款与工程结算法
合同价款与工程结算法我们需要明确合同价款的概念。
合同价款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根据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全部费用。
这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利润以及风险费用等。
合同价款的确定通常基于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标准,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
我们来探讨工程结算的过程。
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价格,计算并支付相应费用的活动。
工程结算的基本原则是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范本的核心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价款的确定:明确合同价款的计算方式,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不同的计价方式。
同时,指出价款调整的条件和程序,如市场价格波动、设计变更等。
2. 工程量的计量:规定工程量的计量方法,确保双方对已完成工程量的认定一致。
这通常涉及到工程量的测量、记录和确认过程。
3. 进度款的支付:设定进度款的支付条件、时间和数额,以及逾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4. 竣工结算:明确竣工结算的程序和时限,包括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审核确认结算金额以及最终支付结算款的流程。
5. 变更、索赔与争议解决:对于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索赔等情况,提供相应的处理机制和争议解决途径。
6. 质量保证与保修:规定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条件,以及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7. 法律责任与违约:明确合同违反时的法律后果,包括违约金、损害赔偿等。
在实际操作中,合同价款与工程结算的法律范本需要根据具体的工程项目特点和双方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法律法规的变化也可能对合同价款与工程结算产生影响,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最新的法律政策动态。
合同价款与工程结算的法律范本是一个复杂而专业的过程,它不仅涉及到民法典、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通过本文的介绍,希望能够为读者提供一个基本的理解框架,以便在实际操作中更加得心应手。
工程结算款和合同价
工程结算款和合同价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工程结算款和合同价。
工程结算款指的是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工或某阶段完成后,经过双方确认的应付给施工方的费用。
而合同价则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工程开始前协商确定的工程总价款。
二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合同价是结算款的基础,而结算款是对合同价实际执行情况的具体体现。
让我们通过一个范本来具体了解这两个概念。
假设有一个建筑项目,双方签订的合同总价为1000万元,其中包含了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各项费用。
以下是该合同中关于结算款和合同价的条款摘录:一、合同价:1. 本工程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
2. 合同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直接工程费:包括材料费、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等。
- 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
- 税金:按照国家相关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
二、工程结算款:1. 工程结算款依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及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计算。
2. 结算款的支付方式如下:-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 进度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分阶段支付,每阶段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
- 竣工款: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
三、结算流程:1. 施工单位需提交详细的工程进度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2. 发包单位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当期应支付的结算款额。
3. 双方确认无误后,发包单位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结算款。
四、其他条款:1. 如遇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减,应及时调整合同价,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 对于工程质量问题,发包单位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结算款直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通过上述范本,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合理的工程结算款和合同价的设定需要考虑到工程的实际工作量、成本、进度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等因素。
同时,清晰的结算流程和其他相关条款能够保障双方的权益,避免因理解偏差而产生纠纷。
二建习题-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
「 2Z102030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上)」▍1.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两种合同形式均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其主要区别在于()。
A.采用单价合同时,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写的工程量不可调整B.采用总价合同时,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写的工程量可调整C.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时,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可调整D.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时,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不可调整【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工程合同类型的选择。
固定单价合同,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外,允许调整,但调整的方式、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
▍2.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采用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除按照工程变更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其各项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B.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参照单价合同的计量规定C.承包人应在每个计量周期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D.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量计量报告后14天内进行复核【答案】D【解析】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目标,D不正确。
▍3.关于单价合同的计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若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B.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计量前48小时通知承包人C.如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核实后的计量结果有误,应在收到计量结果通知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D.发包人应在收到当期已完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将核实计量结果通知承包人【答案】B【解析】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B错误。
合同价和工程结算
合同价和工程结算我们来探讨什么是合同价。
合同价是指在建筑工程合同中约定的,承包方完成一定工作量后应得到的报酬总额。
它通常包括了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以及管理费等。
合同价的确定需要双方基于市场行情、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因素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我们将通过一个范本来具体了解合同价的构成:【合同价范本】甲方(业主):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根据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合同价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 材料费:根据实际使用的材料种类及数量计算,预计金额为______元。
2. 人工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种及工时计费,预计金额为______元。
3. 机械使用费:依据机械设备租赁或折旧费用计算,预计金额为______元。
4. 管理费:包括项目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费用,预计金额为______元。
5. 利润:作为承包商的正常利润,预计金额为______元。
6. 税金:按照国家税法规定计算,预计金额为______元。
本项目的合同总价为______元。
了解了合同价之后,我们再来看看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完成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合同约定的价格,对工程款项进行最终核算的过程。
它是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的重要环节。
下面提供一个工程结算的范本供您参考:【工程结算范本】甲方(业主):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根据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现对本工程进行结算,具体如下:1. 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过甲乙双方共同核实,确认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______。
2. 合同单价: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______元/单位。
3. 变更调整: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等原因产生的增减工作量,经双方确认后进行调整,增减金额为______元。
4. 质量保证金:根据合同约定,扣除质量保证金______元。
5. 应付工程款: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减去变更调整和质量保证金,总计应付工程款为______元。
工程结算是以合同价来结算么
工程结算是以合同价来结算的。
合同价是指在工程建设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总价款,它是工程承包商与业主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完成后的最终交易价格。
工程结算的过程就是根据合同约定,对完成的工程进行价款计算、核对和支付的过程。
首先,合同价是工程结算的基础。
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双方会明确工程的价格,包括工程总价款、预付款、进度款、尾款等。
这些价格是双方约定的,是工程结算的基本依据。
工程结算时,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的价格进行计算和支付。
其次,合同价是工程结算的依据。
工程结算的过程就是根据合同约定,对完成的工程进行价款计算、核对和支付的过程。
这个过程需要依据合同中的价格来确定应付款项。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价格调整的条款,那么在结算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价格调整。
然而,实际工程结算中,可能会出现合同价与实际完成工程的价值不一致的情况。
这时候,就需要根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处理。
一般来说,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价格调整的条款,那么就可以根据这些条款来调整合同价,以反映实际完成的工程价值。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价格调整的条款,那么就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此外,工程结算还可能涉及到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方面。
这些变更可能会对合同价产生影响,需要在结算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变更的处理方式,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就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总的来说,工程结算是以合同价来结算的。
合同价是工程结算的基础和依据,是双方约定的工程完成后的最终交易价格。
然而,实际工程结算中可能会出现合同价与实际完成工程的价值不一致的情况,这时候就需要根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处理。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就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工程结算价超过合同价的规定
工程结算价超过合同价的规定一、背景及意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价与结算价往往存在一定的差异。
合同价是指工程合同双方约定的工程总价,而结算价是指工程实际完成后的总价。
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合同价与结算价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规范这种情况下工程价款的结算,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规定。
二、工程结算价超过合同价的处理规定1. 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这意味着,在工程合同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计价标准和方法,一旦实际施工过程中出现价款变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2. 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变化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这表明,在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变化时,当事人可以参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进行结算。
3. 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这意味着,在同一建设工程上,如果当事人另行订立了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施工合同,应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为准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4. 工程超合同价10%的规定根据《工程超合同价10%的规定》,当实际工程量增减超过合同工程量10%时,建设方保有对增减超出部分的工程量所对应的综合单价进行调整的权利。
原清单中有拆除工程量40套有两个规格,投标...。
这一规定赋予了建设方在实际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差异较大时,对超出部分的工程量进行价格调整的权利。
三、结论总之,工程结算价超过合同价的处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和方法进行结算,如遇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变化,可以参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进行结算。
工程的合同价与结算价
工程的合同价与结算价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合同价。
合同价,顾名思义,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总价款。
它是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关的计价依据计算得出的。
合同价一经双方确认,便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我们来看一个工程合同价的范本:工程合同价范本甲方(业主):___________ 乙方(承包商):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工程的施工达成如下合同价款协议:一、工程合同价款1.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工程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
2. 上述合同价款包含以下内容:- 直接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直接投入的费用。
- 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等不直接投入的费用。
- 税金: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税费。
二、价格调整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或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工程成本发生变动,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合同价款。
三、支付方式1. 预付款: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__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___%作为预付款。
2. 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进度款。
3. 竣工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四、违约责任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应按未付款项的日千分之___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程任务,应按延误天数的总合同价款的日千分之___支付违约金。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现在我们再来看看结算价。
结算价是指工程实际完成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计算出的最终价款。
它可能会因为工程量的增减、材料价格的变动等因素而与合同价有所不同。
工程结算单与合同价款不同
工程结算单与合同价款不同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工程结算单和合同价款。
工程结算单是指在工程完成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出来的应支付给承包商的金额。
而合同价款则是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的工程总价或者单价乘以工程量的计算结果。
理想状态下,这两者应该是相等的,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因为设计变更、市场价格波动、施工过程中的额外投入等因素导致两者出现差异。
当发现工程结算单与合同价款不符时,第一步应该是核对所有的工程记录和相关文件。
这包括合同文本、设计图纸、变更订单、施工日志、材料采购记录等。
通过这些文件,可以对照检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以及是否有额外的工作量没有被计入结算单中。
如果经过核对发现确实存在差异,接下来需要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
这可能是因为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也可能是因为市场价格波动导致材料成本的变化,或者是因为施工过程中出现了未预料到的技术或管理问题。
针对不同的原因,甲乙双方应该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在协商过程中,应该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尊重事实和合同精神。
如果是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差异,应该根据变更的具体内容调整合同价款;如果是由于市场波动,应该参照行业内的价格变动进行调整;如果是由于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应该根据责任归属来分担增加的成本。
在达成一致后,双方应该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或者调整通知,明确新的结算金额和支付方式。
这份文件将成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因此必须确保其内容准确无误,双方都有充分的理解和同意。
为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建议在合同中就预见到的可能变更情况提前做好约定,比如设立价格调整机制、明确变更工程的处理流程等。
同时,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透明和高效,及时记录和沟通任何可能影响成本的因素。
【二建管理复习】基础精讲课程-第23讲--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中)(一)
报价浮动因素。 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习题演练】
【例题·多选】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工程量变更引起施工方案 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关于措施项目费调整的说法,正确的有( )。
A.150 B.100 C.120 D.200
【例题 2·单选】 2013 年 5 月实际完成的某工程按 2012 年 5 月签约时的价格计算,工程价款为 1000 万元,该工程固定要素的系数为 0.2,各参加调值的部分,除钢材的价格指数增长了 10%外其余都未发 生变化,钢材费用占调值部分的 50%,按价格指数调整法公式法计算,则该工程实际价款变化值为() 万元。
有约定,则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超过 5%,超过部分的价格应该按照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
额调整法计算调整材料、工程和设备费。
(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中价格较高者。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中价格较低者。
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有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A.工程量偏差在 15%以内,采用已标价项目的综合单价 B.工程量增加 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C.工程量增加 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 D.工程量减少 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E.工程量减少 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 【答案】ACD 【解析】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 15%,调整的 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 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 15%以上 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故选择 C、D。当工程量偏差在 15%以内,采用已 给定的项目的综合单价,即 A 正确。 购买课程唯一联系QQ 微信 【例题 2·单选】 (2015 单)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某工程签 订了单价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某分项合同原清单工程量为 1000m3,综合单价为 25 元/m3,后因业主 原因实际工程量变为 1500m3,合同中约定,若实际工程量超过计划工程量 15%以上,超过部分综合单 价调整为原来的 0.9,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分工程的结算款应为( )元。 A.36625 B.35000 C.33750 D.32875 【答案】A 【解析】合同约定范围内(15%以内)的工程款为: 1000×(1+15%)×25=1150×25=28750 元 超过 15%之后部分工程量的工程款为: (1500-1150)×(25×0.9)=7875 元 则土方工程款合计=28750+7875=36625 元。 【例题 3·单选】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文件的规定,如施工过程中 出现了由于清单的错误、漏项引起新的清单项目,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 程项目的,其单价为( )。 A.由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确认 B.由承包人提出价格,发包人确认
合同价款与工程结算方式
合同价款与工程结算方式一、合同价款的确定1. 合同价款的组成合同价款通常由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利润和风险费等部分组成。
直接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间接费用则包括管理费、规费和其他应计入成本的费用。
2. 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价款应根据实际工程量的变化、市场价格的波动等因素进行适时调整。
双方应约定明确的调价机制,如变更订单制度、价格调整公式等。
二、工程结算方式1. 进度款结算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定期结算。
通常分为预付款、阶段付款和竣工付款。
- 预付款: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用于采购材料和设备,金额一般为合同总价的5%-10%。
- 阶段付款: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每阶段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应款项。
- 竣工付款:工程全部完成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
2. 完工结算工程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结算所有款项。
这种方式适用于小型或工期较短的项目。
3. 分期结算对于长期或大型项目,可以采用分期结算方式,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分期支付工程款项。
三、结算流程1. 提交结算申请承包方在达到结算条件后,应向发包方提交结算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确认发包方应在收到结算申请后的约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异议或确认结算金额。
3. 发票开具承包方根据确认的结算金额开具发票,并提交给发包方。
4. 付款发包方在收到发票后的约定时间内完成付款。
四、违约责任双方应明确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延期支付、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情况的处理办法。
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责任。
五、其他事项合同中还应包括变更和争议解决机制、保密条款、知识产权归属等其他相关事项。
[2021年二建施工管理真题及答案]2021年二建《施工管理》新教材考点: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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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二建《施工管理》新教材考点: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三)竣工结算的程序1.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合同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在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合同工程期中价款结算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完成竣工结算文件并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人催告后14天内仍未提交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编制竣工结算文件作为办理竣工结算和支付结算款的依据承包人应予以认可。
2.发包人核对竣工结算文件(1)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核对。
发包人经核实认为承包人还应进一步补充资料和修改结算文件应在上述时限内向承包人提出核实意见承包人在收到核实意见后的28天内按照发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补充资料修改竣工结算文件并再次提交给发包人复核后批准。
(2)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再次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予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承包人。
发包人、承包人对复核结果无异议的应在7天内在竣工结算文件上签字确认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或承包人对复核结果认为有误的无异议部分办理不完全竣工结算;有异议部分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3)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不核对竣工结算或未提出核对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已被发包人认可竣工结算办理完毕。
(4)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出的核实意见后的28天内不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提出的核实意见已被承包人认可竣工结算办理完毕。
(5)发包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竣工结算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在28天内核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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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结算和合同价款调整ppt
2.签约合同价
合同价款
材料预付款 工程进度款
签约合同价计算公式:
总造价和结算款 偏差分析
签约合同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 项目费)×(1+规费费率)×(1+增值税率)
目录
Contents
1 合同价款 2 材料预付款 3 工程进度款 4 实际总造价和竣工结算款 5 偏差分析
1.工程预付款额度
1 合同价款 2 材料预付款 3 工程进度款 4 实际总造价和竣工结算款 5 偏差分析
1.实际总造价
合同价款 材料预付款 工材程料进预度付款 总造价和结算款
实际总造价=(实际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实际的措施项目费+ 实际的其他项目 费)×(1+规费费率)×(1+税金率) 或 =签约合同价+合同调整额 或 =∑承包商各阶段实际完成的工程款
合同价款
2.1 工程量偏差调整
2)有类似工程综合单价的
材料预付款 材工料程预进付度款 总造价和结算款 偏差分析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 价,可 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确定。
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 调整不 同的材料市场价格之差;
偏差分析
签约合同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 项目费)×(1+规费费率)×(1+增值税率)
2.竣工结算款
合同价款 材料预付款 工材程料进预度付款 总造价和结算款 偏差分析
承包人应根据办理的竣工结算文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 申请,该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实际总造价; 2)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3)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款(含预付款); 4)竣工结算款。
二建管理 专题十一: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下)(一)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题十一: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下)2Z102030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本节主要考点:1.合同价款约定2.工程计量3.合同价款调整4.工程变更5.索赔与现场签证6.合同价款期中支付7.竣工结算与支付五、索赔与现场签证(一)索赔1.索赔费用的组成(1)人工费①增加工作内容,人工费按计日工费计算。
②停工损失、效率降低损失,按窝工费计算。
(2)设备费①增加工作内容按机械台班费计算。
②窝工:自有机械按机械折旧费计算;租赁机械按设备租赁费计算。
(3)材料费: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增加的费用、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非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延期的价格上涨。
(4)管理费: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
(5)利润:①工程变更、文件有缺陷、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
②一般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不同意索赔利润(业主原因造成的暂停除外)。
(6)延迟付款利息。
【习题演练】【例题1】根据国际惯例,承包商自有设备的窝工费一般按()计算。
A.台班折旧费B.台班折旧费+设备进出现场的分摊费C.台班使用费D.同类型设备的租金【答案】A【解析】承包商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
【例题2】施工现场主导机械一台,台班单价1000元/台班,折旧费500元/台班,人工日工资单价100元/工日,窝工补偿50元/工日,由于电网停电,导致停工2天,人工窝工10工日,则施工企业可索赔()元。
A.0B.500C.1000D.1500【答案】D【解析】人工费索赔=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机械费窝工=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总的索赔费=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例题3】下列引起索赔的情形,承包商不可以列入利润的是()。
A.业主提供的文件有技术性错误B.工程范围变更C.业主未能提供现场D.工程暂停施工【答案】D【解析】利润的索赔:工程变更、文件有缺陷、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一般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不同意索赔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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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合同价款约定第一个考点:工程合同类型的选择1.合同类型选择的依据:设计图纸深度、工期长短、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2.对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且在实践中最常用的是固定单价合同,但也可以采用总价合同3.采用单价合同时,工程量可调,在约定条件下单价不可调第二个考点:合同价款的约定◆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预付款数额可以是一个绝对数,也可以是额度(合同金额的百分比)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支付计划,使用要求3.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计量:◆按月计量;◆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划分分段计量4.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5.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6.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7.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8.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扣留方式及时间9.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工程计量第三个考点:工程计量一、单价合同的计量1.施工中工程计量时,若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2.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将核实计量结果通知承包人3.发包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4.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核实后的计量结果有误,应在收到计量结果通知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发包人收到书面意见后,应在7天内对承包人的计量结果进行复核后通知承包人。
二、总价合同的计量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的计量参照单价合同的计量规定2.采用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除按照工程变更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3.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
合同价款调整第四个考点:法律法规变化、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一、法律法规变化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且上述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二、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第五个考点:工程量清单缺项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变更价款确定方法确定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2.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计价规范的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3.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计价规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第六个考点:物价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1.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价格变化的范围和幅度2合同没有约定的,则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计算调整材料、工程设备费。
3.发生合同工程工期延误的,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调整◆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4.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1)价格指数调整法:价格调整公式;暂时确定调整差额;权重的调整;承包人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2)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第七个考点: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调整合同价款1.人工单价发生变化时,发承包双方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文件调整合同价款2.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按照发承包双方约定的风险范围按以下规定进行(1)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2)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时,或材料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3)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4)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其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第八个考点:暂估价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1.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
2.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承包双方依法组织招标选择专业分包人。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发包招标,应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但拟定的招标文件、评标工作、评标结果应报送发包人批准。
招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发包招标,应由发包人作为招标人。
招标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九个考点:不可抗力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1.概念: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
2.调整办法(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个考点:提前竣工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1.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
2.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的费用。
工程变更第十一个考点: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单价。
◆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的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提出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按下列公式计算:◆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提出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第十二个考点:措施项目费的调整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对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规定确定单价。
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按照《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考点中的浮动率进行调整。
第十三个考点:承包人报价偏差的调整如果工程变更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时,则工程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可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调整。
索赔与现场签证第十四个考点:索赔费用的组成1.人工费◆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按计日工费计算◆停工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计算标准在合同中约定。
◆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计算标准在合同中约定。
2.◆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机械台班费计算。
◆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属于自有机械设备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机械设备从外部租赁时,按照设备租赁费计算。
3.材料费◆索赔范围:(1)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2)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3)由于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
◆材料费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
4.管理费◆现场管理费:承包人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工程延期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
5.利润◆索赔范围: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对于工程暂停的索赔,监理工程师一般很难同意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
6.迟延付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支付。
第十五个考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规定的可以合理补偿承包人索赔的情形第十六个考点: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计算方法要点修正的总费用法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
修正的内容如下:(1)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
(2)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
(3)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按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程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
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
合同价款期中支付第十八个考点:预付款的支付与抵扣一、预付款的支付1.工程是否实行预付款,取决于工程性质、承包工程量的大小及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2.预付款的额度◆包工包料工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