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师工作管理与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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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

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

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为加强教学管理,科学、公平、合理地量化教师的教学工作,有效地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确保教学目标完成,参照和民办高校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内容凡列入我校教学计划的教学任务均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内容主要包括理论教学工作量、实践(实验、实习)指导教学工作量、讲座指导等教学工作量。

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考试命题、试卷印刷及发放、监考、阅卷、成绩录入、试卷分析、编制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周历、教学研讨等线上和线下教学环节。

实践(实验、实习)教学工作量包括实践(实验、实习)大纲制定、实践(实验、实习)准备、实践(实验、实习)指导与组织管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答辩、考核评价等实践教学环节。

退休返聘满两年的专任教师和外聘专任教师开展专家讲座、听课、指导青年教师、参与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方案制定修订等教学环节。

二、额定工作量标准根据学校薪酬实施意见规定,我校自有专任教师年度教学工作量定额标准如下:序号职称类型工作量定额工作量定额下限折算标准1正高教学480课时/学年240课时/学年70元/课时科研100分/年80分/年50元/分2副高教学480课时/学年280课时/学年60元/课时科研70分/年60分/年50元/分3中级教学460课时/学年320课时/学年50元/课时科研40分/年30分/年50元/分4初级教学420课时/学年380课时/学年40元/课时科研15分/年15分/年50元/分三、教学工作量的计算1.课堂教学工作量的计算(1)线下课堂教学工作量=计划课时数X课程类别系数X 授课班级系数课程类别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数学、物理专业课双语课课程类别系数11.11.21.5授课班级数1123456授课班级人数<3535-5253-8788-122123-157158-192192以上授课班级系数11.11.21.31.41.51.62.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1)指导计算机上机实习指导工作量=K*计划学分数*16*学生人数(K=0.01)(原则上一次指导上机人数为100人左右。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符合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要求的教职工队伍,根据人事部、教育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0]1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2010]141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依据国家、河南省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和总体要求,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指导方针,建立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用人制度和以体现岗位绩效为核心的分配制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用人效益,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形成与现代大学管理体系相适应的、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和高校教职工职业特点的、能促进教职工能力建设和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的制度环境。

(二)基本原则依据国家及河南省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坚持“科学设岗,合理调控;优化结构,精简高效;按岗聘用,规范管理;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总原则,保证岗位设置、聘任及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1.坚持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学科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2.按照岗位设置分级分类体系,优化人员结构比例,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以教师队伍为主体,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进而推动学校各层次、各系列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坚持“以用为本”的人才队伍建设原则。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2014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为适应学校二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充分调动二级学院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尊重二级学院差异,体现学院办学特色,进一步优化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根据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各教学环节的性质,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包括授课工作量和指导研究生工作量。

授课工作包括备课、授课、作业批改、辅导答疑、命题组卷、阅卷、课程考核、成绩评定与管理等环节; 指导研究生工作包括培养计划制定、科研创新能力指导、开题指导、实践报告批改、实践考核、毕业论文指导、思想政治教育等环节。

(二)培养方案中的公共课(包括公共学位课和公共选修课)由研究生处确定并对外公布,课程安排由研究生处统一进行。

其它课程按课程性质分配到各学院,由学院根据所辖专业研究生选课情况自行安排。

课程安排要在上一学期结束前进行,并将详细排课信息报研究生处备案,作为检查和督导的依据。

除公共课外专业学位研究生所选课程应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讲授,有与学术型研究生所选课程同名的可单独开课。

(三)授课工作量的计算依据为全日制研究生各专业培养方案下达的教学任务。

指导研究生工作量依据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人数计算。

公共课的工作量,由教师所属学院核算,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其他课程的工作量及指导研究生工作量由学院核算,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四)为保证培养质量,规范教学秩序,每位教师指导同年级研究生不超过4人;除公共课外不允许拆班授课。

二、核算办法(一)授课工作量1.课程教学工作量=该课程计划学时数(J )×授课班级系数K 1×授课对象系数K 2。

K 1按下面公式计算,K 2按表1取值。

⎪⎪⎪⎩⎪⎪⎪⎨⎧>≤≤⨯+<<+=240,8.12406,301.0160,1.061N N N N N K (N为一个自然授课班的学生人数)表1 授课对象系数K 2要求各学院尽量按一级学科的课程设置培养研究生。

教学工作规范_华水

教学工作规范_华水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文件华水政〔2012〕100号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的通知校属各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增强教师教学工作的责任感,明确教师的任务和职责,提高教学运行效率,保证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现行教学规定规章条例。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

学校教学及其管理活动受本规范约束。

第四条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强化学术学风,严守教师职业道德,严谨治学精神,严肃治学态度,严格学术纪律,营造求真务实氛围。

第五条教书育人、立德树人是教师的神圣职责。

教师应当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关注、关爱、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着力培养基础知识深厚、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第六条教师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自尊自重,举止文明,礼貌待人,坦诚宽容,坚持真理,依法执教,自觉学习,因材施教,倾情教学,开拓创新。

第七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恪守教师执业规范。

第二章任课教师资格与条件第八条任课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掌握教育教学理论,热爱教师职业,专业知识深厚,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第九条学校实施教师教学技能岗前培训制度、在岗再培训制度、停课再培训制度和教学效果差的教师退出机制。

(一)新引进教师和非教学单位调入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技能岗前培训。

博士和引进非教学单位高级职称人员的培训周期为半年,硕士和引进非教学单位中级职称人员的培训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培训周期为二年。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测算出教学工作总量、职务工作总量及学校工作总量,从中得出平均工作量,然后根据工作繁简,确定教师的实际工作量。

1、工作量的测算:1)学校工作总量=教学工作总量+浮动工作总量+职务工作总量2)教学工作总量=全校每周各科总课时数×相关学科工作量系数后的总和3)职务工作总量=各种职务折算每周课时数的和4)平均工作量=学校工作总量÷教职工人数5)周平均课时数=教学工作总量÷任课教师数6)教师的实际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浮动工作量+职务工作量7)教师工作量得分=教师的实际工作量×(教职工人数×40分÷学校工作总量)2、工作量系数语文1.3 、数学1.3、中学英语1.3、物理1.2、化学1.2、中学政治1.1、中学历史1.1、九年级体育1.1、其余学科均按照1计算。

3、浮动工作量1)跨年级均为升学考试科目的,对任课教师加计2课时(不再乘学科系数),跨学科均为升学考试科目的,对任课教师加计3课时(不再乘学科系数)。

2)学校教研组长每周加计1课时。

4、职务工作量副校级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8倍计算;中层干部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7倍计算。

非实职领导干部在对应级别上减0.1倍计算。

其他职务和其他工作内容:会计按周平均课时数的1倍计算;出纳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4倍计算;学校统计人员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15倍计算;远教负责人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5倍计算;档案管理员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5倍计算;学籍管理员周平均课时数的0.2倍计算;信息接收员周平均课时数的0.2倍计算。

浮动工作量和职务工作量的课时直接计算,不考虑学科系数,个人累计工作量总和不超过全校人均工作量(全校人均工作量=学校周课时总数+浮动工作量+领导干部职务工作量÷全校教职工人数)的1.4倍。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2014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为适应学校二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充分调动二级学院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尊重二级学院差异,体现学院办学特色,进一步优化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根据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各教学环节的性质,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包括授课工作量和指导研究生工作量。

授课工作包括备课、授课、作业批改、辅导答疑、命题组卷、阅卷、课程考核、成绩评定与管理等环节; 指导研究生工作包括培养计划制定、科研创新能力指导、开题指导、实践报告批改、实践考核、毕业论文指导、思想政治教育等环节。

(二)培养方案中的公共课(包括公共学位课和公共选修课)由研究生处确定并对外公布,课程安排由研究生处统一进行。

其它课程按课程性质分配到各学院,由学院根据所辖专业研究生选课情况自行安排。

课程安排要在上一学期结束前进行,并将详细排课信息报研究生处备案,作为检查和督导的依据。

除公共课外专业学位研究生所选课程应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讲授,有与学术型研究生所选课程同名的可单独开课。

(三)授课工作量的计算依据为全日制研究生各专业培养方案下达的教学任务。

指导研究生工作量依据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人数计算。

公共课的工作量,由教师所属学院核算,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其他课程的工作量及指导研究生工作量由学院核算,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四)为保证培养质量,规范教学秩序,每位教师指导同年级研究生不超过4人;除公共课外不允许拆班授课。

二、核算办法(一)授课工作量1.课程教学工作量=该课程计划学时数(J )×授课班级系数K 1×授课对象系数K 2。

K 1按下面公式计算,K 2按表1取值。

⎪⎪⎪⎩⎪⎪⎪⎨⎧>≤≤⨯+<<+=240,8.12406,301.0160,1.061N N N N N K (N为一个自然授课班的学生人数)表1 授课对象系数K 2要求各学院尽量按一级学科的课程设置培养研究生。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doc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doc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文件华水政〔2005〕3号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的通知院属各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已经学院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五年一月四日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根据国家及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强化教职工岗位责任和服务意识,加强岗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考勤纪律(一)党政管理、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和实行坐班制的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工作时间内各类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外出兼职。

(三)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按教学计划完成任务,教师授课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提前下课和私自请人代课。

(四)所有教师必须参加(系)部或教研室的正常学习和教学、教改活动,并遵守学院有关教学管理规定。

二、请假办法及审批程序(一)事假教职工请事假,必须严格按以下审批权限审批,经批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岗,期满返回应及时销假。

1.一般工作人员请事假3天以内,由本人申请,科室领导审批并报本单位处级主要领导备案;请事假3天以上,2周以下的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本单位处级主要领导审批,报人事处备案;请事假在2周以上,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并及时报人事处备案。

2.科级干部请事假在1周以内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主要领导审批,报人事处备案,请假在1周以上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并报人事处备案。

处级正副职领导请事假,按学院党办文[2004]3号文件规定办理。

(二)病假1.教职工请病假,须提交校医院的诊断证明书(省直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须经校医院认可)。

凡是病假连续累计超过2周以上者,所在部门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报人事处备案。

2.病愈后要及时返回原单位工作并销假。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师工作管理与计算方法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师工作管理与计算方法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师工作量管理与计算办法(试行)院教字[2000]232号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客观衡量我院教学工作状况,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实现我院发展规划,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勤业工作量三种类型。

教师工作量的数量计算与质量考核力求客观、准确、简便易行。

(1)教学工作量主要包括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的教学工作量。

成人教育类也一并列人,但分配津贴由成教处自酬。

教学工作主要包括:课堂讲授、批改作业、实验(上机)、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2)科研工作量包括完成各种科研任务(包括基金,攻关,纵、横向科研项目等)和科研学术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获奖和鉴定成果等)创造的业绩工作量。

(3)勤业工作是每位在岗教师在聘期内作为岗位职责的基本工作要求必须完成的份内工作量。

主要包括教研、教改、制度建设、师资培养以及教师、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和其它社会管理工作。

第三条教学工作量实行校、系(部)两级管理体制,学校负责总工作量计划的下达,由教务处及相关部门实施。

任务切分到各系(部),系(部)负责每年教学工作量的动态调整,系(部)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学校划分来的工作量进行细分配,并实施教师个人工作量的具体计算及考核。

第四条本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管理与计算与学校“编制核定办法”,“考核、聘任办法”,“津贴分配办法”相配套。

本办法只供学校定编、酬金切块及对二级机构完成教学工作状况的考核用,各系(部)可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自己的计算办法。

至于各系(部)的工作量考核、教学安排及分配政策请各系(部)自行制定。

二、教学工作量定额第五条教学工作量定额是教师全年应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值,是学院下达工作计划及确定教师定编数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决定教学津贴分配总金额的根本依据。

第六条根据我院目前的实际情况,额定工作量参考值定为260学时/年,对新进的年轻教师,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下调。

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参照执行)第一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注:以下的“计划学时”是指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1学时以1小时计。

)1、讲课(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的工作量;教授、副教授讲课工作量=计划学时*5开新课工作量=计划学时*7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3*班数讲师:讲课工作量=计划学时*6开新课工作量=计划学时*7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3*班数需要助教讲课或助讲,可按讲师工作量的高限计算。

(注:大班讲课超过一百二十人,工作量增加百分之十)2、公共外语课的工作量=计划学时*4*班数(注:公共外语课的工作量,包括备课、上课、课外答疑及批改作业。

公共外语每班为四十人左右)。

3、体育课的工作量=计划学时*4;重复班的工作量=计划学时*2*班数。

辅导校体育代表队,每小时以1.5小时计算;辅导群众性体育群众活动,可按标准的实际小时计。

4、辅导课、习题课、课堂讨论、批改作业的工作量:辅导课、习题课的工作量=计划学时*4;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2*班数(注:习题课每班学生为四十人左右)课堂讨论工作量=计划学时*5;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2*班数。

(注:习题课和课堂讨论的工作量,包括备课、上课、听课、课外辅导。

)批改作业工作量=核准的批改份数*(1/12~1/4)小时。

5、实验课(包括上课、备课、课外辅导)的工作量=计划学时*4;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2*组数。

(注:每组学生十五人左右。

)批改实验报告工作量=核准的批改份数*(1/10~1/3)小时。

6、批改中文、外文写作课作业的工作量=(1/2~1)小时*核准的批改份数。

7、指导实习、社会调查的工作量=(计划天数+教学准备天数)*8小时;其中野外作业天数*9小时。

(注:指导实习和社会调查的工作量,包括批改实习报告和调查报告。

)8、指导课程设计的工作量=计划学时*4;学年论文的工作量=计划学时(1/4~1/6)小时*学生人数。

9、制图课讲课部分的工作量,按本办法第二条第1项计算;其练习部分的工作量,按本办法第二条第4项计算。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编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单位用表)20 ——20 学年第学期单位名称教学院长填表日期年月日教务处制一、理论教学工作量J L全校公共基础课A:包括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物理实验、概率统计、线性代数、英语读写译、英语视听说、计算机文化基础、高级程序设计(C语言)、工程图学概论、力学、金工实习、测量学、测量实习、思政类课程、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体育;全校选修课B指本单位教师承担全校素质类选修课的教学工作量;交叉课程C指本单位教师为其他教学单位讲授专业类课程的教学工作量;专业课D指除课程类别A、B、C、E、F、G外的专业类课程的教学工作量(包括机关教辅单位人员、外聘人员、离退休人员为本单位讲授课程的教学工作量);二学位E由二学位专业所在教学单位统计;三本F分别由外国语学院、软件学院统计;中外合作F由举办单位统计。

二、实践教学环节工作量Js(一)课内实践工作量Js11、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数学实践与建模、体育、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列入培养计划的社会实践(计划学时以16计);2、计算公式.15.0301⨯⨯=参与学生总数计划学时Js(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Js2计算公式Js2=⎩⎨⎧=⨯⨯⨯,非理工类,理工类,计划学分参与学生总数4.15.1221630X X (三)课程设计(实习)工作量Js3计算公式J S3=16×计划学分×30参与学生总数×课程设计(实习)系数X 3,其中X 3见表。

表:课程设计(实习)系数X 3(四)实验(上机)工作量Js4计算公式J S41=实验(上机)计划学时S ×Kj, J S42=⎪⎩⎪⎨⎧≥-⨯<<.1),1(1.0,10,0j j j K K S K .J S4= J S41 + J S41。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为适应新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计算教师工作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此工作量计算标准,作为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奖金分配的依据。

一、适应对象: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负责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

各岗位职能并重。

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缺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

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第3条:教学工作量。

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小学40分钟/节)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第4条:备课工作量。

各学科备课每跨一课头每周计一课时工作量。

第5条:班主任工作量。

班主任每周计5课时工作量;学生无打架,晚自习、自习吵闹现象,一周内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每周加1课时工作量。

每周上好一节安全教育课,有备课、安全资料,经查属实,每周加1课时工作量。

计7课时工作量。

第6条: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

(1)学校负责人,计20课时工作量。

副校长、教务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工会主席按70%计算工作量。

其责任外主管按30%计入工作量。

(2)少先队辅导员,电教每周记7课时工作量。

(3)教研组长,教务员、九室负责人每周计3课时工作量。

(4)工会委员每周计一课时工作量(5)考勤计5课时工作量。

(6)两操负责老师计3课时工作量。

第7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公式 1:教师满工作量=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教师总数公式 2: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总课程教学工作量+学校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量+ 学校总业务学习工作量。

第8条:业余训练队教练员工作量。

业余训练队指由学校批准成立的体育运动队、文艺活动队、书画活动队、园艺小组、纸艺小组等,且每周定时开展训练活动的。

其教练员、辅导员每周按活动次数与质量计工作量。

按要求开展一次计1课时工作量,有授课费用的训练小组不再计算工作量。

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为充分挖掘我校师资潜力,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师教学工作量,全面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保证教学质量,现对我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分配及计算办法做如下规定:一、教学工作量1.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以学年为时间单位,先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核定的教学计划计算教师实际承担的年总课时量,再由教务处审核后确定。

2.专任教师每周基本工作量为12标准课时。

每学年按34周计算总基本工作量,即专任教师每学年基本工作量为408标准课时。

完成了教学基本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学校发给相应的教学岗位津贴。

对未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的,经过核定后,按其实际完成教学工作量经折算后的岗位津贴发放(从岗位津贴中扣除未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对超额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的,经过核定后发给超课时津贴。

3.兼任教师(指政、教辅和各教学单位管理岗位的双肩挑兼课人员)不设基本工作量,但是其担任的教学任务,每周课时不能超过8节(特殊专业集中排课、双休日承担的公选课除外),其课时津贴按照100%计算;有特殊情况的经教学单位申请,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的校长批准后,可适当增加周课时,未经批准的,超过8节后的课时不计算课时津贴。

4.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工作的实际和需要,要求专任教师承担超课时,原则上周课时不超过20节(特殊专业集中排课、双休日承担的公选课除外),有特殊情况的经教学单位申请,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批准后,方认可超课时部分的课时津贴。

未经批准,超过20节后的课时不计算课时津贴。

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所分配的教学任务。

5.每学期计算实际教学工作量以教务处教学日历、开课计划和课程表为依据,据实计算。

法定的节假日不扣工作量,但是实习、实践、实训、军训、劳动、运动会等所缺课时要相应地减去教学工作量。

6.教学工作量以折算后的标准课时为基准。

二、超课时1.超课时计算公式专任教师年实际完成教学工作量超出年基本教学工作量的部分为超课时部分,计算公式如下:年实际承担的总课时–年基本工作量总课时=超课时年实际承担的总课时:专任教师所承担的年实际教学总课时。

学校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最新)

学校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最新)

学校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一、实施范围: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

二、工作量的分类1、教育教学工作量。

2、管理及其它工作量。

三、工作量的计算方法(一)教育教学工作量1、周课时:进课堂每节记6分。

2、备课:依据课表,符合教学常规的要求,每节计3分3、作业批改:①考试学科以校平均班额为基准,每班每次作业计2分②考查科目每班每次计1分。

③作文批阅:每次作文精批细改计4分。

④作业次数要求:语文每节课一次,每两周一篇大、小作文;数学每课一次;英语每课一次;物理、化学每节课一次(含实验,查实验报告单);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每周1次。

有作业的考查科目美术、品社、自然(科学)每周1次。

4、毕业学科每月每班加25分,非毕业文化学科每月每班加15分。

5、实验操作: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每周加4分。

6、任教学科中的语文、数学每增加一个班每周加10分。

7、任教学科中有跨科目或跨年级的,每周另加10分。

8、教师工作手册达到要求的每期计40分。

①政治学习每月一次,全期五次,少一次扣2分。

②业务学习笔记每月不少于600-700字,全期不少于3000字,每少500字扣1分。

③教学随笔每学期不少于5篇,每少一篇扣1分。

④关注特殊群体,在所辖班级分别找准三人(可由班主任统一安排),对所负责的对象,每月不少于两次谈话或辅导记载,全期分别不少于十次,每少一人次扣1分。

⑤教师听课笔记,全期不少于十节,校委会管理人员不少于二十节,每少一节扣2分,听课记录不完整(填写规范、听课完整、有评析意见),每缺一项扣1分。

⑥例会记录:与中学例会同步,每少一次扣2分。

课时工作量以课表安排为准绳,以实有备课、讲堂、作业批阅为标准,分月核查公布,政策性放假、中学集体活动、教师请假公差等缺失的课程,没有补上的不计工作量,补上了的报教导处登记,核算工作量。

严禁教师之间私自调课,如遇极特殊的情况,一天内的上下调动,由教师自行联系,报教导处登记,完成当天教学任务,未报教导处登记的一经查实,每节扣10分(原任课教师6分,授课教师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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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师工作量管理与计算办法(试行)院教字[2000]232号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客观衡量我院教学工作状况,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实现我院发展规划,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勤业工作量三种类型。

教师工作量的数量计算与质量考核力求客观、准确、简便易行。

(1)教学工作量主要包括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的教学工作量。

成人教育类也一并列人,但分配津贴由成教处自酬。

教学工作主要包括:课堂讲授、批改作业、实验(上机)、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2)科研工作量包括完成各种科研任务(包括基金,攻关,纵、横向科研项目等)和科研学术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获奖和鉴定成果等)创造的业绩工作量。

(3)勤业工作是每位在岗教师在聘期内作为岗位职责的基本工作要求必须完成的份内工作量。

主要包括教研、教改、制度建设、师资培养以及教师、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和其它社会管理工作。

第三条教学工作量实行校、系(部)两级管理体制,学校负责总工作量计划的下达,由教务处及相关部门实施。

任务切分到各系(部),系(部)负责每年教学工作量的动态调整,系(部)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学校划分来的工作量进行细分配,并实施教师个人工作量的具体计算及考核。

第四条本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管理与计算与学校“编制核定办法”,“考核、聘任办法”,“津贴分配办法”相配套。

本办法只供学校定编、酬金切块及对二级机构完成教学工作状况的考核用,各系(部)可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自己的计算办法。

至于各系(部)的工作量考核、教学安排及分配政策请各系(部)自行制定。

二、教学工作量定额第五条教学工作量定额是教师全年应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值,是学院下达工作计划及确定教师定编数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决定教学津贴分配总金额的根本依据。

第六条根据我院目前的实际情况,额定工作量参考值定为260学时/年,对新进的年轻教师,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下调。

在职研究生额定量为额定量的1/3。

第七条科研工作量采用量化分值统计的办法进行核算,可用来弥补额定教学工作量的不足,但科研工作量不作为教学工作量切块及分配。

科研工作量的计算依据,以实际入到院财务帐上的资金数为准,并由财务处认定方可生效。

根据计算,相应职称科研岗工作量定额分值见表1。

三、工作量计算办法第八条本工作量计算办法仅用于学校定编、津贴分配等宏观控制,对于二级单位进行二次分配仅供参考。

填写工作量表时,成为教育与日校生工作量分别计算。

第九条教师个人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一)课程教学工作量的计算a.课堂讲授工作量=该课程计划学时数(J)×授课班级系数K1×授课对象系数K2×重复授课系数Re1注:按30人折算一个标准班,对研究生、小语种不足30人的按一个标准班计,每个主讲教师对每个“计划学时头”,有辅导答疑的义务,必须批改1个小班的作业,且不另计作业工作量。

每次重复都视作一个“计划学时头”。

表3 授课对象系数注:表3的函授按实际面授学时计。

重复修正系数Re,不重复时Re=1。

注:所谓重复课程是指同一学期第2次(及以上),用同一教材,按同一进度讲同一门课。

b.批改作业工作量=该课计划学时数(J)×(实际)批改作业班数(C)×修正系数K3。

注:对授课班数较多的课程,原则上应设专职辅导教师,负责全部作业的批改及辅导答疑等工作。

“实际批改作业的班数”指除去主讲教师批改的1个班,剩下的小班数。

若授课班数超过1个班的部分,不设专职辅导教师的课程,授课教师可加计专职辅导教师工作量的一半,并且按要求批改作业及答疑。

(二)实践性教学环节工作量的计算a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4/30/16F K N 修正系数班人指导人数学分学时计划分数⨯⨯⨯=表6 毕业设计(论文)系数K4注:多人指导一组,各行分割工作量,1个教师带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4人。

超过14人的部分,工作量减半。

b .课程设计(实习)工作量=计划学分数(F )×16学时/学分×班级数(C )×修正系数K 5注:水工实习,测量实习,地质实习、水电站生产实习K5=0.7,一个教师带的课程设计班数原则上不超过1个,超过1个班的部分,工作量减半。

c .实验工作量=实验计划学时数(J )×每次班数(C )×修正系数K6×重复系数Re2×实验方式系数K7上机工作量=上机实习计划学时(J )×每次班数(C )×修正系数K6×重复系数Re2表10 实验方式系数K7注:①不重复时2e。

所谓“实验(上机)重复”是指同一个“计划学时头”内大班分开而重复及不同“计划学时头”间的重复。

②实验、上机工作量只按教学计划中已经学校认可的学时计,凡教学计划中未列者一律不计。

多人承担者自行分割。

③实验批次人数的选择。

要注重教学质量、实验设备数量,教师数量与时间安排的关系,听从教学安排,以达到最佳效益。

④“每次班数”是与“实验设备数”一栏对应做一次试验的班数,计算举例如下:以“一个计划学时头”含3个标准班为例,试验方式以“常规仪器试验”为例。

a.若一次3个小班做试验,计算公式为:试验工作量=(试验计划学时数)p×(每次班数)3×(修正系数)0.5×(重复系数)1×(试验方式系数)1b.若3个班按一次1个小班,分3次做完,计算分式为:试验工作量=[(试验计划学时数)P×(每次班数)1×(修正系数)0.8×重复系数)1×(试验方式系数)1]+[(试验计划学时数)P×(每次班数)1×(修正系数)0.8×(重复系数)1×(试验方式系数)1]+[(试验计划学时数)P×(每次班数)1×(修正系数)0.8×(重复系数)0.7×(试验方式)1]c.若3个班分一次1个小班和一次2个小班做完,计算公式为:试验工作量=[(试验计划学时数)P×(每次班数)1×(修正系数)0.8(重复系数)1×(试验方式系数)1]+[(试验计划学时数)P×(每次班数)2×(修正系数)0.6×(重复系数)0.8×(试验方式系数)1](三)指导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见表11)表11 指导研究生工作量(班*学时)(四)说明①计算办法中的班数的认定,由该课程选读人数除以30人计班数,出现小数部分在0.3及以下者舍去,在0.7及以上者进1,介于二者之间按0.5计。

②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必须依“教学计划”的“计划学时数”为计算根据,除本管理办法认定的之外,任何人无权向任何单位的任何课程追加课时,教学计划修订需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认定。

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见教学事故认定办法)。

③非教学计划内的相关工作,由归口系(部)、处提出年度计划,作为专项由办公会讨论决定。

④成人教育工作量在工作量表中计量不计酬。

⑤教研室主任、班主任工作量补助,由各系、部根据情况自行确定。

⑥开新课增加30%,新开课增加10%,新开课与开新课的界定需由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与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承认。

⑦与外校联合指导的各层次学生,未列入我院招生计划的,不计工作量。

⑧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试行。

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同时废止。

⑨本办法解释权在教务处。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师工作量管理与计算办法》部分条款修订方案华水教[2001]96号(一)原“计算方法”的第九条,表6下面的:注:多人指导一组,自行分割工作量,1个教师带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4人。

超过14人的部分,工作量减半。

修订后变为;注:(1)多人指导一组,自行分割工作量,1个教师带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4人。

超过14人的部分,工作量减半。

(2)没有参加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参加毕业答辩,每参加半天记1个工作量,不再乘系数。

(二)原“计算方法”的:表7 课程设计(实习)系数K5注:水工实习、测量实习、地质实习、水电站实习K5=0.7,一个教师带的课程设计班数原则上不超过1个,超过1个班的部分,工作量减半。

修订后变为:表7 课程设计(实习)系数K5注:(1)水工实习、野外测量实习、地质实习、水电站实习K5=0.75;(2)“校内”指校内工厂实习、计算机实习、校内测量实习等在校内进行的实习;(3)一个教师带的课程设计班数原则上不超过1个,超过1个班的部分,工作量减半。

(4)带实习的工作量,若去“外地”实习仅带1个班,最多允许2位教师带实习,分别计算工作量;去“外地”实习有2个及以上班数时,每位教师按一个自然班计,超过部分减半,再自行分割。

(三)原“计算办法”的:表8 实验批改修正系数K5表9 重复实验修正系数Re2修订后变为:表8 实验批改修正系数K5表9 重复实验修正系数Re2(四)原“计算办法”表11指导研究生工作量一表中的备注栏:“指导1个如上计。

增加1人,按同类别、同学期增加80%,多人指导,自行分割”修订后变为:“指导1人如上计。

增加1人,按同类别、同学期增加60%,多人指导,自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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