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活禽交易区域清洗消毒规定

合集下载

农业部活禽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农业部活禽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农医发[200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畜牧兽医)厅(委、局、办),卫生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卫生局:为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规范活禽经营行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护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9号],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规范活禽经营行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护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活禽经营市场以及在市场内从事活禽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活禽是指鸡、鸭、鹅及其他禽类。

本办法所称活禽经营是指市场中活禽交易与宰杀加工等行为。

本办法所称活禽经营市场是指活禽专业批发市场、有活禽经营的城市农贸市场和农村集贸市场等。

第四条法律、法规对活禽经营行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从业人员公共卫生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活禽经营行为监管。

第六条活禽经营市场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市场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二)经营场所应当符合动物防疫等要求。

第七条活禽专业批发市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选址应远离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取水口,避开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等人口密集区,距离养殖场3公里以上;(二)水禽经营区域与其他活禽经营区域应相对隔离,活禽宰杀区域相对封闭,活禽销售区、宰杀加工区与消费者之间应实施物理隔离;(三)设有排风及照明装置,地面设下水明沟,墙面铺设瓷砖,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冲水龙头和消毒设施;(四)活禽宰杀加工区域设置专用盛血桶、热水器、流动水浸烫池、加盖的废弃物盛放桶等设施设备。

畜禽场消毒管理制度

畜禽场消毒管理制度

畜禽场消毒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畜禽场的生物安全,防止疫病传播和交叉感染,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畜禽场,包括养殖场、屠宰场、销售场等。

三、消毒管理要求1.消毒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消毒原理和技术,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

2.严格按照消毒计划进行消毒作业,及时清除畜禽场内的秽物和污物。

3.选择合适的消毒剂和浓度,根据不同的场所和用途进行消毒处理。

4.消毒设备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5.消毒完成后,应对工具和设备进行清洗和消毒,并做好记录。

6.对于有疫病传播风险的区域,应加强消毒频率,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7.消毒剂的储存和管理应符合相关规定,避免误用和泄漏。

8.消毒记录应详细记录消毒日期、地点、消毒剂种类和浓度等信息,方便监管和追溯。

四、消毒原则1.选择合适的消毒剂和浓度。

消毒剂应选择对目标微生物具有高效杀灭作用的产品,浓度要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正确调配。

2.确保消毒作业覆盖全面。

消毒液要均匀喷洒或涂抹到所有可能受污染的区域,确保每个角落都得到消毒。

3.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消毒方式。

可以采用喷雾、喷洒、擦拭等方式进行消毒,视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法。

4.消毒时间要充分。

不同的消毒剂对微生物的杀灭时间不同,应根据产品说明进行正确操作,确保消毒效果。

5.对重要设施和器具要加强消毒。

对于经常接触畜禽的设施和器具,消毒频率要加大,确保无菌状态。

五、消毒剂的选择1.氯化氢:常用于消毒污水、废水和畜禽场周围环境,对细菌、病毒有较好的杀菌效果。

2.石灰:主要用于消毒畜禽场内的地面和墙壁,对真菌、细菌有杀灭作用。

3.过氧化氢:可用于消毒水源和饮水设施,对细菌和病原体有较好的杀灭效果。

4.乙醇:适用于消毒装备和器具,对大部分细菌和病毒有杀灭作用。

5.福尔马林:适用于消毒空气和封闭环境,对细菌和病毒有较好的杀灭效果。

六、消毒操作流程1.清理环境:将畜禽场内的秽物和污物清除干净,确保消毒剂可以充分作用。

活禽交易市场消毒技术要点

活禽交易市场消毒技术要点

2017 年第 6 期(下半月)Nong Min Zhi Fu Zhi You 农民致富之友281科研◎畜牧兽医活禽交易市场消毒技术要点吴颖航今年我市周边地区人感染H7N9流感疫情时有发生,活禽市场和农贸市场外环境也时有检出H7N9流感病毒的情况。

消毒是动物疫病防控的一项重要措施,特别对于活禽交易市场等流通环节。

通过走访多个市场笔者发现,大部分市场经营者对消毒工作不够了解,导致进行了消毒但达不到消毒目的,笔者通过查阅有关技术规范并综合多年实践经验,作出如下介绍。

1 消毒对象和原则清洁消毒的对象是禽舍、禽类排泄物,垫料、羽毛,饲养和存放笼架,禽类尸体等;地面和墙面,宰杀容器和工具,运输车辆、污水及其他可能被污染的环境和物品。

坚持的原则是先清洁(理)再消毒,为防止可能导致的扬尘和可能存在的病原扩散,应采用湿式清理,可使用消毒液喷湿后再清理,最后终末消毒。

2 防护品及工具准备2.1 防护装备:防水围裙、帽子、具有N95过滤效果的防护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服、长筒雨靴、乳胶手套等。

2.2 清洗工具:扫帚、叉子、铲子、锹、冲洗用水管和污染工作服收集袋。

2.3 消毒工具:喷雾器、火焰喷射枪、消毒车辆、消毒容器等。

2.4 消毒剂:清洁剂、醛类、强碱、氯制剂类等合适的消毒剂,消毒液配制用具和浓度测试用品。

2.5 测量工具、清洁消毒工作记录表、实验室采样工具和记录表。

3 程序与方法3.1 清洁程序与方法3.2.1 核实并划定需要清洁的区域,清空区域内的所有活禽,限制无关人员进入或围观。

3.2.2 对场所环境、笼架、宰杀容器和工具等表面的禽类排泄物、垫料、杂物进行清理;为避免清理过程中扬尘,应使用自来水或消毒液先对清理的污染物进行喷洒,确保湿润,做到湿式清理。

3.2.3 清理完成后使用压力水枪冲洗地面、墙面、笼架和宰杀容器等物品和表面,并疏通污水排放;做到环境和物品表面无残留粪迹、羽毛、污渍和污水,尤其是饲养笼架和宰杀容器表面。

农业部活禽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农业部活禽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农医发[200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畜牧兽医)厅(委、局、办),卫生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卫生局:为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规范活禽经营行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护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9号],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规范活禽经营行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护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活禽经营市场以及在市场内从事活禽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活禽是指鸡、鸭、鹅及其他禽类。

本办法所称活禽经营是指市场中活禽交易与宰杀加工等行为。

本办法所称活禽经营市场是指活禽专业批发市场、有活禽经营的城市农贸市场和农村集贸市场等。

第四条法律、法规对活禽经营行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从业人员公共卫生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活禽经营行为监管。

第六条活禽经营市场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市场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二)经营场所应当符合动物防疫等要求。

第七条活禽专业批发市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选址应远离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取水口,避开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等人口密集区,距离养殖场3公里以上;(二)水禽经营区域与其他活禽经营区域应相对隔离,活禽宰杀区域相对封闭,活禽销售区、宰杀加工区与消费者之间应实施物理隔离;(三)设有排风及照明装置,地面设下水明沟,墙面铺设瓷砖,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冲水龙头和消毒设施;(四)活禽宰杀加工区域设置专用盛血桶、热水器、流动水浸烫池、加盖的废弃物盛放桶等设施设备。

农业部活禽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农业部活禽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农医发[200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畜牧兽医)厅(委、局、办),卫生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卫生局:为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规范活禽经营行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护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9号],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规范活禽经营行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护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活禽经营市场以及在市场内从事活禽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活禽是指鸡、鸭、鹅及其他禽类。

本办法所称活禽经营是指市场中活禽交易与宰杀加工等行为。

本办法所称活禽经营市场是指活禽专业批发市场、有活禽经营的城市农贸市场和农村集贸市场等。

第四条法律、法规对活禽经营行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从业人员公共卫生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活禽经营行为监管。

第六条活禽经营市场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市场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二)经营场所应当符合动物防疫等要求。

第七条活禽专业批发市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选址应远离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取水口,避开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等人口密集区,距离养殖场3公里以上;(二)水禽经营区域与其他活禽经营区域应相对隔离,活禽宰杀区域相对封闭,活禽销售区、宰杀加工区与消费者之间应实施物理隔离;(三)设有排风及照明装置,地面设下水明沟,墙面铺设瓷砖,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冲水龙头和消毒设施;(四)活禽宰杀加工区域设置专用盛血桶、热水器、流动水浸烫池、加盖的废弃物盛放桶等设施设备。

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制度(四篇)

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制度(四篇)

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制度为加强市场卫生管理,搞好市场卫生及消毒工作,以保障和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身心健康,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市场主办方负责市场的日常卫生清洁工作,并配备专职的保洁员,实现“网格化管理”。

公共部分由保洁人员清扫,摊内由业主清扫。

二、市场必须坚持每天清扫,由保洁员在当天收市后清扫、冲洗,做到场内无过夜垃圾;市场内所有摊位在当天收市后要刷洗干净,定期用消毒液擦洗。

三、市场必须坚持每周进行一次灭蝇、灭蚊、灭蟑螂、灭菌等防疫消杀;对防疫消毒要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四、各类经营设施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并做到防蝇、防尘、防蟑螂、防鼠,保持市场内空气流通,通风换气。

五、厕所清洁通风,每日打扫并消毒,落实厕所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六、市场要坚持经常性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督促经营户搞好清洁保洁工作,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记录备查。

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一、按市场规模配备卫生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佩戴统一标志,文明管理,开展经常性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二、市场划行归市,合理布局,亮证(牌)经营,明码标价,分类设摊。

无摊外摊、场外摊,确保文明经营,秩序良好。

三、有完善的上、下水设施。

水产区、牲畜区、熟食区有自来水龙头,有洗槽和下水道,地面平整,全面硬化。

经销活禽的有固定的金属笼架和水冲式设施。

活杀家禽的有封闭式炉子、瓷砖式水池、密闭式垃圾桶等卫生设施。

每批宰杀结束后,必须冲洗场地一次,保持卫生整洁。

农贸市场的冷藏设备符合卫生要求。

四、市场内经销食品、副食品、熟食的经营者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营业执照。

餐具有消毒保洁设施。

直接入口食品有防蝇、防尘橱(罩)和专用柜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

从业人员工作衣帽齐全洁净,个人卫生良好,食品卫生知识熟悉。

市场上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霉烂变质食品。

未经检疫的肉类不得上市销售。

五、市场应配备果壳箱、垃圾桶等卫生设施。

市场经营性垃圾全部实行袋装化、桶装化,垃圾袋装率达____%,并做到日产日清。

农业部活禽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农业部活禽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农医发[200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畜牧兽医)厅(委、局、办),卫生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卫生局:为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规范活禽经营行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护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9号],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规范活禽经营行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护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活禽经营市场以及在市场内从事活禽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活禽是指鸡、鸭、鹅及其他禽类。

本办法所称活禽经营是指市场中活禽交易与宰杀加工等行为。

本办法所称活禽经营市场是指活禽专业批发市场、有活禽经营的城市农贸市场和农村集贸市场等。

第四条法律、法规对活禽经营行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从业人员公共卫生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活禽经营行为监管。

第六条活禽经营市场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市场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二)经营场所应当符合动物防疫等要求。

第七条活禽专业批发市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选址应远离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取水口,避开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等人口密集区,距离养殖场3公里以上;(二)水禽经营区域与其他活禽经营区域应相对隔离,活禽宰杀区域相对封闭,活禽销售区、宰杀加工区与消费者之间应实施物理隔离;(三)设有排风及照明装置,地面设下水明沟,墙面铺设瓷砖,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冲水龙头和消毒设施;(四)活禽宰杀加工区域设置专用盛血桶、热水器、流动水浸烫池、加盖的废弃物盛放桶等设施设备。

活禽交易市场环境清洁消毒

活禽交易市场环境清洁消毒
污水消毒:先估算体积,按每10L污水5g漂白粉 或2片三氯泡腾消毒片(总有效氯1000mg/L), 搅匀消毒1小时后余氯达到5mg/L以上就可以排 入下水道或现场掩埋。
消毒方法
运输工具:先用自来水冲净内外表面,再使用 1000mg/L复合季铵盐消毒剂进行表面喷洒或擦 拭消毒,作用30分钟;也可使用有效氯500mg/L 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30分钟后再使 用自来水冲洗干净。
个人防护用品:包括一次性医用帽子、医用外科口 罩/医用防护口罩/N95口罩、面罩/防护眼镜、防 护服、长筒雨靴、乳胶手套等。
物质准备
个人防护用品穿戴顺序
个人防护用品穿戴顺序
个人防护用品脱卸顺序
个人防护用品脱卸顺序
个人防护用品脱卸顺序
清洁程序与方法
清洁范围:核实并划定需要清洁的区域,清空区域内的所有活禽,限
。 制无关人员进入或围观
清理要求:对场所环境、笼架、宰杀容器和工具等表面的禽类排泄物、 垫料、杂物进行清理;为避免清理过程中扬尘,应使用消毒液先对清 理的污染物进行喷洒,确保湿润,做到湿式清理;清理的污染物应集 中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冲洗干净:清理完成后使用压力水枪冲洗地面、墙面、笼架和宰杀容 器等物品和表面,并疏通污水排放;做到环境和物品表面无残留粪迹、 羽毛、污渍和污水,尤其是饲养笼架和宰杀容器表面。
为防止现场直接清理可能导致的扬尘和可能存 在的病原扩散,应采用湿式清理。可使用消 毒液喷湿后再清理。最后终末消毒。
市场经营者指定工作人员清洗、消毒
物质准备
清洁消毒用品:清理禽类排泄物、羽毛和垫料等污 染物的工具;刷洗笼架的工具、压力水枪冲洗器; 机动喷雾器;浸泡消毒使用的容器;污染工作服收 集袋;清洁剂和消毒剂(如漂白粉、三氯泡腾消毒 片、复合季铵盐消毒剂、手消毒剂等) ;消毒液 配制用具和浓度测试用品;测量工具;清洁消毒工 作记录表;实验室采样工具和记录表等。

家禽售卖场所管理制度范本

家禽售卖场所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家禽售卖场所的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场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场所所有家禽售卖活动,包括家禽养殖、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本场所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家禽产品质量安全,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放心的家禽产品。

二、家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第四条家禽养殖者应具备合法的家禽养殖许可证,确保家禽来源合法、合规。

第五条家禽养殖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饲养标准,禁止使用禁用药物和饲料添加剂。

第六条家禽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家禽安全,避免因运输过程中的不当操作导致家禽死亡或品质下降。

第七条家禽储存过程中,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防止家禽变质。

第八条家禽销售过程中,应如实标明家禽的品种、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九条本场所应设立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第十条家禽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货,本场所应无条件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本场所应定期对家禽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四、环境卫生与安全第十二条本场所应保持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消毒,防止细菌、病毒滋生。

第十三条本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出口指示牌等,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本场所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五、监督检查第十五条本场所应接受相关行政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本场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本场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农贸市场有哪些消毒制度

农贸市场有哪些消毒制度

农贸市场有哪些消毒制度
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和整洁,人人都喜欢。

如果农贸市场垃圾遍地,污水横流,蚊蝇围绕,腥臭难闻;蟑螂老鼠横行,给消费者留下非常不好的印象。

那么农贸市场有哪些消毒制度?
农贸市场消度制度
1.市场必须坚持每天清扫,由保洁员在当天收市后清扫、冲洗,做到场内无过夜垃圾;市场内所有摊位在当天收市后要刷洗干净,定期用消毒液擦洗。

2.每日打扫并消毒,时时清垃圾。

3.市场内每个摊位必须备有一个密封垃圾桶、一把扫帚、一个苍蝇拍、一块抹布。

实行摊前“三包”(包卫生、包商品摆放整齐、包
无四害)。

4.经营熟食品、半熟食品的经营户必须穿戴卫生防疫部门规定的统一工作衣帽,个人卫生要整洁干净,摊位须设置有效的防蝇防尘设备,加工方要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

5.不准在市场内乱丢肉皮、菜屑、塑料袋、包装纸等污物、杂物及乱倒污水。

6.经营户对自己摊位周边三天进行一次卫生大清扫,经常保持摊区整洁,保证不形成卫生死角。

7.规范经营秩序,货物、用品、用具要摆放整齐,严禁占道经营,严禁将货物堆放于摊区以外,禁止在摊位周边增设零摊、边摊、挤占公共通道。

8.市场必须坚持每周进行一次灭蝇、灭蚊、灭蟑螂、灭菌等防
疫消杀;对防疫消毒要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9.各类经营设施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并做到防蝇、防尘、防蟑螂、防鼠,保持市场内空气流通,通风换气。

10.各经营户每天所产生的垃圾,不准乱丢、乱扔,必须入桶后由市场清洁人员收集处理。

11.经常消毒,消毒之前除去污物,确保市场卫生。

那么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如何消毒呢?欢迎登陆的农贸市场安全小知识库查询吧!。

活禽交易市场清洗消毒技术指南(供指导时发放)

活禽交易市场清洗消毒技术指南(供指导时发放)

XX市活禽交易市场清洗消毒技术指南(试行)
一、人员防护:活禽交易市场清洗消毒人员应穿戴N95医用防护口罩、工作衣(加穿防水围裙)或医用一次性防护服、长袖橡胶手套、长筒胶靴等,必要时增加护目镜、防水袖套。

二、清洗消毒方法与步骤
第一步:消毒浸润。

选用50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84消毒液按10倍稀释)充分喷洒,至消毒液湿透被消毒场地浸润15分钟。

第二步:清除。

把活禽交易门店内禽类粪便、鸡毛和下脚料等垃圾污染物清除干净,装入塑料袋后用50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润湿后,将垃圾污染物密封,集中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三步:清洗。

用水(推荐用高压水枪)将运输车辆、笼具、砧板、宰杀工具、称量工具、地面、下水沟渠和店面周边环境等进行充分清扫冲洗至无粪便无羽毛无血迹等残留,并疏通污水排放。

运输车辆和车载笼具使用后需在指定位置进行清洗。

第四步:再消毒。

用1000-30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对已彻底清洗的工具和场所等进行全面的喷洒消毒处理,作用30分钟以上。

活禽笼具可使用专门清洗消毒池(有效氯1000-3000mg/L)浸泡消毒30分钟以上。

对不耐腐蚀的用品,消毒后需用清水冲洗干净。

有疫情发生或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阳性的活禽交易市场环境应连续消毒2-3天次。

第五步:结束处理。

清洗消毒人员脱去防护用品,将围裙、工作衣、用具等用品用清水洗净晾晒,并清洗消毒双手。

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印。

农贸市场活禽管理制度

农贸市场活禽管理制度

农贸市场活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农贸市场活禽的管理,保障市场内食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和市场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农贸市场内的活禽经营管理,包括家禽、野味等各类活禽。

三、许可管理1.活禽经营者必须取得当地工商部门颁发的合法经营许可证,方可进入农贸市场从事活禽经营。

2.活禽经营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

3.不得向未经许可的个人或单位转让或出售活禽,一经查实,责令停止经营,并依法处理。

四、场内管理1.农贸市场应当配置专门的活禽销售区域,并设立专门的检疫检验区域。

2.活禽销售区域应当配备足够的活禽笼子,设施设备要符合卫生标准,并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3.农贸市场应当配备专业的兽医公司定期对活禽进行健康检查和疫病防控。

4.购买活禽的消费者必须选购健康的活禽,并确保从合法经营者处购买。

五、卫生管理1.活禽销售区域应当配备足够的清洁卫生人员,进行日常卫生清理和消毒。

2.活禽经营者应当配备专业的人员,定期进行员工健康检查,并进行相关卫生培训。

3.农贸市场应当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对活禽销售区域进行卫生整治和消毒。

六、监管与处罚1.对违反活禽管理制度的活禽经营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

2.对农贸市场管理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因管理不力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并对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

七、监督与评估1.农贸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农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公布。

2.定期进行农贸市场活禽管理的评估,对不合格的农贸市场采取整改措施,并对合格的农贸市场进行表彰奖励。

3.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制度的活禽经营者和农贸市场管理部门可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八、附则1.本管理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农贸市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各地农贸市场管理部门可根据本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3.对活禽销售区域进行改造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进行设计施工。

市场活禽摊区管理制度

市场活禽摊区管理制度

市场食品安全制度一、市场内商品经营户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禁销售有毒、有害、污秽不洁、腐烂变质、霉变食物、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及其制品。

二、市场坚持定期使用食品检测设备对市场内经销的食品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不得上架销售。

三、对经检测认定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食品,必须采取临时性控制措施,并及时将被控制的检测样品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复检,经复检最终认定对人体有害的不合格食品,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市场退出;属假冒伪劣食品的报相关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四、市场主办方要监督经营户严格做到隔离无污染操作,坚持每天对摊位进行清洗消毒,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经营户在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五、市场主办方要督促食品经营户实行索证索票工作,经营户要根据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做好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渠道。

六、畜禽及肉品经营户必须从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肉类及其制品,并在摊档明显位置张挂肉品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外地输入的生猪肉品的采购依照我县的有关规定执行;鲜活家禽经营者营业时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品,销售和屠宰分离并分别由专人负责。

七、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明。

市场食品退市制度为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依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在食品经销过程中对不合格或存在其他严重安全隐患的食品,采取禁止销售措施,以减轻危害,消除影响,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

二、根据消费者申诉、举报、市场检查以及社会各界信息来源等,对涉嫌不合格食品或存在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食品,经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抽检确认后,由执法部门通知食品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采取强制退出市场措施。

对未售出的有害食品进行妥善处理,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进行妥善解决。

XXX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

XXX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

XXX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活禽交易行为,预防和控制动物源性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活禽交易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活禽是指合法养殖供食用的鸡、鸭、鹅、鸽、鹌鹑以及其他禽类。

本办法所称活禽交易市场,包括活禽批发市场、活禽零售市场,以及有活禽经营的城市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等。

第三条市和区(市)人民政府健全重大疫情防控与处理应急体系,将活禽交易管理作为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规范活禽交易市场设置。

镇人民政府应当做好辖区内活禽交易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活禽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活禽交易全过程防疫的监督管理。

卫生健康、商务、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活禽交易管理工作。

第五条活禽交易实行定点交易、严格检疫、隔离经营、定期休市,逐步推行定点宰杀、冷链配送、冷鲜上市。

鼓励活禽生产加工企业、电商平台、合作社等发展禽类产品网络交易和直销经营。

第六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禽类及禽类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宣传,引导公众形成健康的禽类消费习惯。

第七条下列区域禁止设置活禽交易市场,禁止从事活禽交易:(一) XXX区、XXX区、XXX区;(二)XXX区、XXX区、XXX区的建成区。

在前款规定的区域外,区(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本辖区内禁止从事活禽交易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在禁止设置活禽交易市场的区域外,区(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活禽交易市场设置规划,控制活禽交易市场数量。

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现有活禽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促进市场提升改造。

第九条市场交易的活禽应当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活禽交易实行追溯制度。

活禽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公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者检疫信息追溯凭证。

农贸市场消毒制度

农贸市场消毒制度

农贸市场消毒制度
一、消毒频次
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包括市场内部、摊位、卫生间等。

2.定期对市场设施进行深度清洁和消毒,包括墙面、地面、货架等。

二、消毒范围
1.市场内部:包括摊位、通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2.摊位:包括摊位内部、台面、商品等。

3.卫生间:包括洗手盆、马桶、地面等。

三、消毒方法
1.采用高效、无害的消毒剂,并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正确使用。

2.对摊位、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

3.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栏杆等部位进行定时消毒。

四、消毒剂的选择和储存
1.选择具有合格证明的消毒剂,并按照规定储存和使用。

2.消毒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地方,远离明火和热源。

五、消毒人员的培训和防护
1.对消毒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消毒方法和注意事项。

2.消毒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等,确保自身安全。

六、消毒效果的监测
1.对消毒效果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消毒效果符合要求。

2.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七、异常情况处理
1.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对异常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以便进行追踪和调查。

八、记录和报告
1.对消毒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消毒时间、消毒区域、使用消毒剂的种类和量等。

2.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消毒工作情况,以便监督和管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场活禽交易区域清洗消毒规定1、每天统一冲洗三次,清洗时间为:上午:08:00至08:40;中午:14:00至15:00;晚上:20:00至20:40。

二、每周五晚上20:40至21:30为统一消毒时间。

(1)市场活禽交易区域的场面和活禽屠宰间的场面,排水沟等用15%漂白粉悬液冲洗消毒;(2)活禽经营档口的固定鸡笼和活禽屠宰间的固定鸡笼,自动拨毛机等用百毒清消毒液按1:300稀释后冲洗消毒;(3)鸡笼及鸡等(带鸡消毒),用百毒清消毒液按1:500稀释后喷雾消毒。

三、每月6号三鸟行休市一天(逢节假日,休市时间往后推至上班后第二天),进行彻底消毒。

推至上班后第二天),进行彻底消毒。

2、每天统一冲洗三次,清洗时间为:上午:08:00至08:40;中午:14:00至15:00;晚上:20:00至20:40。

二、每周五晚上20:40至21:30为统一消毒时间。

(1)市场活禽交易区域的场面和活禽屠宰间的场面,排水沟等用15%漂白粉悬液冲洗消毒;(2)活禽经营档口的固定鸡笼和活禽屠宰间的固定鸡笼,自动拨毛机等用百毒清消毒液按1:300稀释后冲洗消毒;(3)鸡笼及鸡等(带鸡消毒),用百毒清消毒液按1:500稀释后喷雾消毒。

三、每月6号三鸟行休市一天(逢节假日,休市时间往后推至上班后第二天),进行彻底消毒。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