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措施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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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措施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措施

劳动安全与⼯业卫⽣措施12.劳动安全与⼯业卫⽣核定:审查:校核:编写:⽬录12劳动安全与⼯业卫⽣ (1)12.1⼯程概况 (1)12.1.1 综述 (1)12.1.2 ⽓象条件 (1)12.1.3 ⼯程地质条件 (1)12.1.4 枢纽布置 (1)12.2设计依据 (4)12.2.1 国家、地⽅项⽬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4)12.2.2 设计采⽤的主要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4) 12.2.3 设计的任务和⽬的 (5)12.3枢纽布置中的安全卫⽣防范措施 (5)12.3.1 可能对劳动安全与⼯业卫⽣产⽣影响的因素 (5) 12.3.2 导流隧洞施⼯期的通风、排烟、除尘 (6)12.3.3 ⼚房运⾏期间通风换⽓、排热、除湿及消防 (6) 12.3.4 洞室岩壁⽀护和监测 (6)12.3.5 开挖边坡⽀护 (6)12.3.6 电站交通 (7)12.3.7 枢纽区绿化 (7)12.4程运⾏中安全与卫⽣危害因素的分析 (7)12.4.1 有害作业的⽣产部位及程度 (7)12.4.2 ⽣产过程中危险因数较⼤的主要设备 (8)12.4.3 可能受到职业危害⼈员 (9)12.5劳动安全设计 (9)12.5.1 防⽕、防爆 (9)12.5.2 防电⽓伤害 (9)12.5.3 防机械伤害、防坠落伤害 (10)12.5.4 防洪、防淹 (11)12.6⼯业卫⽣设计 (12)12.6.1 防噪声及防振动 (12)12.6.2 温度和湿度的控制 (13)12.6.3 采光与照明 (14)12.6.4 防尘、防污、防腐蚀、防毒 (14)12.6.5 防电磁辐射 (15)12.7安全卫⽣设施 (15)12劳动安全与⼯业卫⽣12.1 ⼯程概况12.1.1综述⼩塘⽔电站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治州弥勒市朋普镇⽊林柏村的南盘江中上游河段上,是《南盘江⼲流糯租~⼤桥河段梯级开发补充规划报告》中的第⼋级开发的⽔电⼯程,为⼤桥电站上⼀级电站。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1.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12.1 设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督规定》;(3)《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DL5061-1996)。

12.2工程施工及运行中安全危害因素根据本地方工程作业场所拟使用设备、施工过程及生产过程调查分析,本项目在施工过程和正式投产后主要讯在电伤害、落水淹溺、高处坠落、噪声危害、物体打击、雷电伤害、高温天气、粉尘等危险及危害因素。

12.2.1自然条件危害本工程主要危害是暴雨影响施工的正常运行,使基坑边坡发生塌方而危及施工人员的安全。

因此,在暴雨期间应停止施工,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12.2.2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1)机械伤害机械伤害是水利工程施工中最常见的伤害。

由于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施工机械和运输机械。

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施工机械伤害和运输机械伤害的危险(2)电伤害在施工过程中,要使用一些带电的施工设施,存在电伤害。

电伤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电气火灾②电击、触电危险③电伤触电危险。

(3)施工过程中的其它危险、危害因素在施工过程中还存在雷电伤害、火灾、落水淹溺、车辆伤害等危险、危害因素。

12.3施工中的卫生危害因素通过对工程的实地调查,并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辨识施工中存在的主要卫生危害有:高温作业危害、噪声危害、粉尘危害。

高温危害是堤防工程施工中的最主要因素,应对其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

12.4安全卫生设施12.4.1危险、危害因素分析结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在堤防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台风暴雨危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落水淹溺、电伤害、火灾、高温天气、粉尘、噪声等危险、危害因素。

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边坡塌方、高处坠落等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重大危害因素,是应优先加以预防的对象;而机械伤害、高温天气、噪声等虽不能引发重大事故,但引发事故的可能性较大,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雷电伤害、台风、落水淹溺等发生频率虽小,但危害强度严重,要高度重视。

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范

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范

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1 总则1.0.1 工程设计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严格执行《劳动法》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1.0.2 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防护设施,必须贯彻在各专业设计中,做到安全可靠,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1.0.3 本规程适用于我国境内一切生产性差不多建设、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的燃煤火力发电厂。

1.0.4 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工程设计,除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2.0.1 发电厂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的《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规定。

2.0.2 发电厂各时期设计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2.0.2.1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有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方面论证的内容。

2.0.2.2 初步设计,应有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专篇(以下简称“专篇”),其内容深度应符合有关的规定。

2.0.2.3 施工图设计,应依照初步设计审查所确定的原则,进行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工程设计。

2.0.3 扩建、改建工程设计文件中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专篇,应对电厂原有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状况作出评述。

,2.0.4 引进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2.0.4.1 国内负责技术汇总的设计部门,应遵照本规程提出具体要求。

2.0.4.2 初步设计时期国内版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专篇,应包括经中方确认的国外设计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内容。

3 厂址选择及厂区总平面布置3.1 厂址选择3.1.1 厂址选择应依照该地区的气象、地质、雷雨、洪水、地震等自然条件预测的要紧危险因素和四邻情况对本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阻碍,全面考虑防范措施。

3.1.2 厂址应幸免与具有严峻火灾、爆炸危险的其他工厂、仓库等为邻。

当无法幸免时,必须依照有关规范要求设置防火、防爆安全距离。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一、危害与有害因素分析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为施工粉尘、汽车尾气和机械设备排放的废气、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总烃、臭氧、硫化氢、氨、高温、噪声、电焊弧光和工频电场。

主要有害因素
本工程真空预压基础处理及土石回填除了辅以必要的人工外,主要依靠机械设备进行施工。

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控制措施应做到以下几方面。

(1)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实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设备安全控制
(3)用电安全控制
(4)消防安全控制
(5)水上安全控制
三、工业卫生
本工程中存在的有害因素主要包括:噪声危害、高温危害等。

采取相关防护对策后能有效降低有害因素的影响。

四、安全卫生管理
各有关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设置分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中草药植物提取项目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管理措施

中草药植物提取项目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管理措施

中草药植物提取项目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管理措施1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1.1设计中采用的安全卫生标准及规范为确保本工程建成后有安全卫生的操作环境和良好的劳动条件,保证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设计中遵循了下述国家标准、规范中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工业卫生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安全卫生的规范、规定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I6-87(2001年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87-85《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91《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1992《化工设备管道防腐设计规范》HGJ34-90《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安全局2000《工业设备、管道防腐工程设施及验收规程》HGJ229-91《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199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1992《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1998年修订本《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19961.2职业安全卫生及安全技术措施1.工艺生产过程特点⑴提取车间、溶剂库、供热中心属甲类车间⑵库房属丙类生产车间⑶泵房等辅助厂房属戊类厂房2.防毒及个人防护⑴工业毒物种类、物料性质见下表⑵防毒技术措施a.工艺流程设计尽量减少有毒物外泄b.选用和设计封闭的工艺设备,以防有毒物敞口散发至车间c.物料输送采用管道,与设备形成一个封闭系统d.常压操作的工艺设备加盖或设置抽风装置e.操作过程中的不可避免的有毒物外泄管口或设备设置局部通风3.噪音⑴噪声源分布及特征噪声源分布及特征表I序噪声源设备使用区域声压级I噪声特征备注I⑵防治措施a.总平面合理布置、将噪声源布置在对周围环境影响小的区域。

B.车间内将生产相似的噪声源设备集中布置,并加以隔墙、以减少其危害。

C.选用优质的低噪设备2.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本项目所用的压力容器均为一、二类,除满足《钢制压力容器》GB150-1998、《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查规程》等有关规定外、根据工艺要求在下列各方面采取了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设计

项目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设计

项目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设计为保障生产运行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本项目对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进行了充分考虑,以确保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投产后符合其规范要求。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技术措施应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及投产。

1.1设计采用的法规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96]3号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 50087-201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2011)《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DL 5454-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201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20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2008)《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11)等1.2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概述本发电厂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火灾爆炸、高温热辐射、机械伤害、高空人体坠落等危险因素,有毒、有害气体、烟尘、噪声等对人体有害的因素,同时还存在暑热、地震、大雨、雷电、潮湿等自然危害因素的影响。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的方案编制参考框架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的方案编制参考框架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的方案编制参考框架在建设工程中,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的方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编制:1.劳动安全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建筑工程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劳动安全法规,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要尤为重视。

企业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主体行为,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2.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特别是高层建筑悬挑脚手架,应从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把控,同时对脚手架搭设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3.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深基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进行细致的编制、审核、论证,以及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方面的现场落实情况检查。

这些环节应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4.高支模工程安全管理对于施工现场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交底、搭设及验收等环节都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高支模工程的安全性。

5.劳动卫生管理对于劳动卫生方面,应关注施工环境中的粉尘、噪声、辐射等有害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同时,根据生产场所的性质,确定其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并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

6.应急救援措施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对可能发生的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深基坑等坍塌事故,要有明确的应急响应措施和人员配备。

7.安全教育培训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让他们了解最新的安全法规,提升安全意识。

8.健康检查与医疗措施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确保他们的身体状况适合从事他们的工作。

同时,应配备急救箱,并在现场设置医疗站,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救治伤员。

9.环境与安全标识的设置根据相关规定设置环境与安全标识,对危险区域、设备等进行标注,防止人员误操作导致伤害。

10.安全保险措施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相应的安全保险,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够有效地保障他们的权益。

电站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电站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电站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1、劳动安全劳动安全是电站正常运行的保障,电站劳动安全包括主副厂房和开关站的防火、防爆、防电气伤害、防机械伤害、防坠落伤害、防洪、防淹。

由于电站内有大量的电气设备存在,巡视人员及设备检修人员在工作时可能爱到电气伤害,可能由于误操作带来人身触电或伤害事故。

电站运行中主要的高压生产部位是开关站、主变场等,操作不慎或误入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厂房内的油处理室、油罐室、电缆等可燃部位,燃烧起来可能烧毁电气设备,损坏厂房;厂房内的压缩空气罐、调速器油压装置、主变等压力容器设有的泄压装置如果失灵,则有可能引起爆炸。

1.1防火、防爆电站所有工作场所,严禁采用明火取暖方式。

高压配电室、油库、油处理室、中控室、厂用低压室均设两个向外开的防火门,隔墙和对外连接的管、沟和孔洞采用非燃烧材料堵塞。

本工程厂房、主变站和开关站设有良好的防雷接地系统。

主厂房设置室内消火栓,开关站、主变站和厂房设置地面式消火栓机、油罐室和开关站配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油罐室出口和开关站出入口设置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和砂箱。

主变压器与之毗邻的母线廊道侧墙设置为防火隔墙,变压器下面设事故贮油坑。

1.2防电气伤害本工程主变压器布置于户外。

为了防止意外伤害,主变站四周设2.2m高铁围栏,与外界隔离,围栏门装锁,并设置“当心触电”的黄色警告标志。

各高压电气设备之间保证2.0m以上安全距离,户内高、低压配电设备之间通道宽1.5m,以保证维修和操作人员安全。

主厂房内桥式起重机采用封闭型安全滑线。

本工程严禁在装有避雷针(线)的构架物上架设通信线、广播线和低压线。

在初期发电至正常营运过渡阶段,对运行人员可能触及的配电装置的带电部分设有防护栏杆和安全标志。

运行人员操作安全距离:电压35kv以下,按0.6m考虑。

带电的配电装置与防护围栏之间的距离均应大于以上数值。

工作人员所携带的作业灯,电压要求符合GB/T3805-93《特低电压(LEV)限值》的规定;对照明器具低于2.4m的场所,电压超过《特低电压(LEV)限值》规定的,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触电。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12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12.1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版);(2)《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1997年版);(3)《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1997年版);(4)其它有关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方面的技术规定、规范。

12.2 设计原则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运行、检修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参照《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对防火、安全疏散、通风、防淹、防触电、防雷击、防机械伤害和坠落伤害、防污染、照明等各方面采取措施和配置一定的设备,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符合现行有关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各种文件和其它标准规定的要求。

12.3 劳动安全1)防洪、防淹:本工程是在枯水期施工,基本不存在防洪、防淹问题;2)安全疏散:结合建筑物工程的选定方案,对施工集中区和管理区等建筑物设置安全疏散通道;3)防火、防爆:本工程主要建筑物为土方、砼、毛石砼主结构,但施工期间临时仓库保存较多的木材、燃油、土工织物和其它易燃、易爆材料。

因此,首先根据生产场所的性质,确定其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然后再定建筑物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等级均不低于规程的规定值。

水利工程各生产运行场所消防设计主要依据《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士监察规定》和《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士设计规范》,根据本工程各建筑物的特性、所在位置及当地消防条件,按“预防为主,劳消结合”的消防设计原则,根据工程规模,设火灾报警系统,配备一定数量灭火器、防爆器材和室外消火栓,并定期检查是否失效,一旦失效及时更换。

对所有工作场所,严禁采用明火取暖方式。

(4)防雷电及防电气伤害防直击雷措施:在临时建筑顶部采用避雷针,接闪器的引下线接入接地装置,引下线不少于2根,七间距不大于25m,冲击接地电阻小于20Ω。

防雷电波侵入措施:凡进入建筑物的埋地金属管道,电源通过一段金属管道引入,均在其入户处与防雷接地装置相连,屋面的处理相同。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措施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措施

12.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核定:审查:校核:编写:目录12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1)12.1工程概况 (1)12.1.1 综述 (1)12.1.2 气象条件 (1)12.1.3 工程地质条件 (1)12.1.4 枢纽布置 (1)12.2设计依据 (4)12.2.1 国家、地方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4)12.2.2 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4)12.2.3 设计的任务和目的 (5)12.3枢纽布置中的安全卫生防范措施 (5)12.3.1 可能对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产生影响的因素 (5)12.3.2 导流隧洞施工期的通风、排烟、除尘 (6)12.3.3 厂房运行期间通风换气、排热、除湿及消防 (6)12.3.4 洞室岩壁支护和监测 (6)12.3.5 开挖边坡支护 (6)12.3.6 电站交通 (7)12.3.7 枢纽区绿化 (7)12.4程运行中安全与卫生危害因素的分析 (7)12.4.1 有害作业的生产部位及程度 (7)12.4.2 生产过程中危险因数较大的主要设备 (8)12.4.3 可能受到职业危害人员 (9)12.5劳动安全设计 (9)12.5.1 防火、防爆 (9)12.5.2 防电气伤害 (9)12.5.3 防机械伤害、防坠落伤害 (10)12.5.4 防洪、防淹 (11)12.6工业卫生设计 (12)12.6.1 防噪声及防振动 (12)12.6.2 温度和湿度的控制 (13)12.6.3 采光与照明 (14)12.6.4 防尘、防污、防腐蚀、防毒 (14)12.6.5 防电磁辐射 (15)12.7安全卫生设施 (15)12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12.1 工程概况12.1.1综述小塘水电站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朋普镇木林柏村的南盘江中上游河段上,是《南盘江干流糯租~大桥河段梯级开发补充规划报告》中的第八级开发的水电工程,为大桥电站上一级电站。

坝址位于木林柏村,为河床式开发方式,大坝为混凝土重力坝。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1.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12.1 设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督规定》;(3)《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DL5061-1996)。

12.2工程施工及运行中安全危害因素根据本地方工程作业场所拟使用设备、施工过程及生产过程调查分析,本项目在施工过程和正式投产后主要讯在电伤害、落水淹溺、高处坠落、噪声危害、物体打击、雷电伤害、高温天气、粉尘等危险及危害因素。

12.2.1自然条件危害本工程主要危害是暴雨影响施工的正常运行,使基坑边坡发生塌方而危及施工人员的安全。

因此,在暴雨期间应停止施工,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12.2.2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1)机械伤害机械伤害是水利工程施工中最常见的伤害。

由于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施工机械和运输机械。

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施工机械伤害和运输机械伤害的危险(2)电伤害在施工过程中,要使用一些带电的施工设施,存在电伤害。

电伤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电气火灾②电击、触电危险③电伤触电危险。

(3)施工过程中的其它危险、危害因素在施工过程中还存在雷电伤害、火灾、落水淹溺、车辆伤害等危险、危害因素。

12.3施工中的卫生危害因素通过对工程的实地调查,并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辨识施工中存在的主要卫生危害有:高温作业危害、噪声危害、粉尘危害。

高温危害是堤防工程施工中的最主要因素,应对其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

12.4安全卫生设施12.4.1危险、危害因素分析结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在堤防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台风暴雨危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落水淹溺、电伤害、火灾、高温天气、粉尘、噪声等危险、危害因素。

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边坡塌方、高处坠落等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重大危害因素,是应优先加以预防的对象;而机械伤害、高温天气、噪声等虽不能引发重大事故,但引发事故的可能性较大,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雷电伤害、台风、落水淹溺等发生频率虽小,但危害强度严重,要高度重视。

水电建设项目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水电建设项目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水电建设项目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水电建设项目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进展,水电建设项目渐渐成为了国家进展的紧要项目之一、在水电建设项目中,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问题是必需要考虑的紧要问题。

本文将侧重探讨水电建设项目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的相关问题。

一、水电建设项目概述水电是指在水流或潮汐作用下直接供应能源或者纯洁水的工程,包括的范围较广,重要有水电站、水利枢纽和水文站等。

水电利用已经成为了目前国家重要的清洁能源,能够有效地减缓全球变暖和空气污染。

在水电建设项目中,因其施工场地多而杂,作业环境恶劣,施工过程不安全性大,所以我们肯定要重视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问题。

二、水电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问题劳动安全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各种安全威逼以及削减或避开这些威逼的保护措施。

在水电建设项目中人员浩繁,不安全系数高,对劳动安全的管理与保护,必需予以充足的重视。

(一)人员管理1. 加强管理:水电建设项目需要统一管理和领导,确保施工按规划和方案进行。

严格执行保护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

2. 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施工队要依据人们实际快捷配置人员,避开过分倚靠劳动气力,削减人员不安全因素。

(二)施工安全1. 应实行行之有据的安全措施,进行强制执行。

确保建筑作业区清洁,操作场地空隙明显,积极清理积货、垃圾、砖块等不安全物品,保障施工作业安全。

2. 严格操作规程:对于高处、不安全性较大的工作,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标准操作程序,硬化管理以除去不安全操作和非法操作的因素。

(三)急救措施当显现事故时,必需实行相应措施,适时派出急救人员救助伤员。

工程项目要在施工现场配备完备的急救设施,落实好应急预案。

三、水电建设项目中的工业卫生问题工业卫生是指在工作过程中,人员所受到的各种卫生威逼,以及削减或避开这些威逼的保护措施。

在水电建设项目中,因其特别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对工业卫生问题的管理和保护更是特别必要的。

(一)噪声污染噪声污染是指在工作环境中,机器运转、车辆行驶、施工设备等所产生的噪声,对工人和四周环境的危害。

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

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

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火力发电厂是一种重要的能源生产设施,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必须制定严格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

以下是一些关键方面的规程内容:1. 厂区布局设计:火力发电厂应按照安全和防灾要求,合理规划厂区布局。

生产区域与非生产区域应分开,建筑物间的距离要满足防火安全要求。

充足的逃生通道和紧急疏散设施也应考虑进去。

2. 安全设施设计:劳动安全规程要求,火力发电厂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安全出口、紧急停机按钮、破损设备报警装置等。

这些设施应位于易于操作和访问的位置,并且应定期维护和检查以确保其功能正常。

3. 劳动安全管理:发电厂应建立完善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规定、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和控制各类安全隐患。

4. 工业卫生措施:工业卫生设计准则包括噪声控制、粉尘控制和放射性物质控制等。

发电厂应根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包括使用噪声降低设备、封闭粉尘源和设置防护屏障等。

5. 健康检查与防护:劳动安全规程要求定期对从事高风险工作岗位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防治职业病。

此外,必须提供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防护服、口罩和耳塞等,以减少作业过程中对工人的伤害。

6. 紧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劳动安全规程要求明确火力发电厂内部和外部的紧急救援措施。

必须为事故发生时的紧急撤离和救援提供详细的指导和培训,并建立应急通信设施保障及时沟通。

总之,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的制定对于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通过合理的规划和设计,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员工的工作环境健康和安全。

为了更好地保障火力发电厂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以下是继续写相关内容的1500字:7. 职业培训和教育:劳动安全规程要求火力发电厂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教育。

变电站设计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

变电站设计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

变电站设计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1 一般规定(1)变电站的设计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法令、标准及规定,并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2)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变电站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有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论证内容;在初步设计阶段应提出内容符合要求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篇章。

(3)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设计必须落实在各项专业设计中,工程设计的各项措施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2 防火和防爆(1)变电站的生产场所和附属建筑、生活建筑和易燃、易爆的危险场所以及地下建筑物的防火分区、防火隔断、防火间距、安全疏散和消防通道的设计。

(2)变电站的安全疏散设施应有充足的照明和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3)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及有关电气设施、工艺系统和厂房的工艺设计及土建设计必须按照不同类型的爆炸源和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防爆保护措施。

3 防电伤电气设备的布置应满足带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距离要求,还应有必要的隔离防护措施和防止误操作措施;应设置防直接雷击和安全接地等措施。

4 防机械伤害和防坠落伤害(1)防机械伤害和防坠落伤害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变电站设计中,对生产场所和修配场所等的机械设备应采取防机械伤害措施,所有外露部分的机械转动部件应设防护罩,机械设备应设必要的闭锁装置。

(3)平台、走台(步道)、升降口、吊装孔、闸门井和坑池边等有坠落危险处,应设栏杆或盖板。

需登高检查和维修设备处,应有防护设施。

5 防毒及防化学伤害(1)对储存和产生有害气体或腐蚀性介质的场所,必须有相应的防毒及防化学伤害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

(2)SF6高压开关室及SF6高压开关检修室应设置机械排风设施。

有关安全防护设施的设计,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在建筑物内部配置防毒及防化学伤害的灭火器时,应有安全防护设施。

某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

某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

某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企业劳动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某厂生产操作场所的设计,主要内容包括设备布置、通风换气、采光和照明、噪声和振动、危险化学品和有害物质、工业废水、工业废气、职业病防治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程制定的目的是规范生产操作场所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供员工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本规程的执行范围包括生产操作场所的新建、改扩建或者搬迁设计。

第二章设备布置第五条企业应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保证设备之间的安全间距,确保员工的操作空间和人身安全。

第六条设备的设置应满足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如安全防护装置、紧急停机设备等。

第七条设备的布置应便于操作和维护,设备之间的通道畅通,保证员工的安全出入。

第八条对于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在其周围应设立防护设施,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第九条设备的布置还应考虑到生产效率和作业流程的合理性,提高生产效率。

第十条设备布置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员工的人机工程学因素,减少员工的疲劳度。

第三章通风换气第十一条生产操作场所应根据产生的污染物和有害气体,合理设置通风系统,确保员工的呼吸空气质量。

第十二条对于有害气体产生较多的工序,应设置专门的排风设施,及时排除有害气体。

第十三条通风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保证通风效果。

第十四条通风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要得到重视,确保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在通风设备不足或者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应配备吸尘器等设施,保证员工作业环境的清洁。

第四章采光和照明第十六条生产操作场所应保证充足的自然采光,减少对于照明设备的依赖。

第十七条对于需要人工照明的场所,应设置合适的照明设备,保证员工的作业环境明亮。

第十八条照明设备的选择应根据作业环境的具体要求,保证照明质量。

第十九条照明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水电建设项目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水电建设项目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水电建设项目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投资编制细则(试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二○○七年九月水电建设项目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投资编制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电建设项目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投资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统一和规范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投资编制方法,提高专项投资的编制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以及水电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结合目前水电建设项目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和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水电建设项目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投资编制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主要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大中型水电建设项目(含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投资的编制;安全预评价投资估算的编制以及其他水电建设项目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投资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投资是水电建设项目总投资的组成内容。

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在项目设计报告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中提出专项投资概算,并按本细则规定纳入项目总投资。

第四条本细则依据的主要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有:1.《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改投资〔2003〕1346号);2.《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评价工作管理规定》(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水电顾办〔2003〕0023号);3.《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DL5061-1996);4.《关于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能源〔2003〕1311号);5.《关于做好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和贸易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二字〔2005〕34号);6.《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06]124号)7.《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办法》(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水电规办〔2005〕0002号);8.《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办法补充规定》(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水电规办〔2006〕0011号);9.《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2002版)(国家经贸委第78号公告);10.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财企〔2006〕478号);第五条水电建设项目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投资编审人员应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水电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并依据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方案,收集分析相关资料,按照《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和本细则的规定,认真编制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投资,保证专项投资的编制质量。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1.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督规定》;(3)《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DL5061-1996)。

工程施工及运行中安全危害因素根据本地方工程作业场所拟使用设备、施工过程及生产过程调查分析,本项目在施工过程和正式投产后主要讯在电伤害、落水淹溺、高处坠落、噪声危害、物体打击、雷电伤害、高温天气、粉尘等危险及危害因素。

12.2.1自然条件危害本工程主要危害是暴雨影响施工的正常运行,使基坑边坡发生塌方而危及施工人员的安全。

因此,在暴雨期间应停止施工,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12.2.2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1)机械伤害机械伤害是水利工程施工中最常见的伤害。

由于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施工机械和运输机械。

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施工机械伤害和运输机械伤害的危险(2)电伤害在施工过程中,要使用一些带电的施工设施,存在电伤害。

电伤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电气火灾②电击、触电危险③电伤触电危险。

(3)施工过程中的其它危险、危害因素在施工过程中还存在雷电伤害、火灾、落水淹溺、车辆伤害等危险、危害因素。

施工中的卫生危害因素通过对工程的实地调查,并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辨识施工中存在的主要卫生危害有:高温作业危害、噪声危害、粉尘危害。

高温危害是堤防工程施工中的最主要因素,应对其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

安全卫生设施12.4.1危险、危害因素分析结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在堤防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台风暴雨危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落水淹溺、电伤害、火灾、高温天气、粉尘、噪声等危险、危害因素。

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边坡塌方、高处坠落等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重大危害因素,是应优先加以预防的对象;而机械伤害、高温天气、噪声等虽不能引发重大事故,但引发事故的可能性较大,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雷电伤害、台风、落水淹溺等发生频率虽小,但危害强度严重,要高度重视。

劳动安全与卫生

劳动安全与卫生

劳动安全与卫生1.1概述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是我国一项重要政策,是工程建设和企业发展的基本原则之一。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化工企业劳动者的饿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促进化工工业的发展,我们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

1.2职业安全化工厂易燃易爆物质很多,一旦发生火灾与爆炸事故,往往导致人员伤亡并使国家财产遭受巨大损失。

化工厂的“三废”往往污染大气,污染水源,轻则使人慢性中毒,重则产生急性中毒事故。

在化工厂特别是石油化工厂中上述两类问题确实存在,不能回避,只能在试验、设计、生产各个环节中注意,用科学的方法防止、根治它才是唯一的解决途径。

工业上能够职业安全包括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蚀、防化学伤害、防静电、防雷、触电防护、防机械伤害及防坠落等。

在设计上主要考虑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安全和环保要求应该采用工艺过程本身考虑安全与环保问题。

在经济上合理、工艺上过关的前提下,尽量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原料路线,采用闭路循环工艺过程,着就要解决好原料的回收,废水的循环使用从而避免对环境的污染,在工艺允许的前提下尽量以不燃或准燃溶剂代替易燃溶剂。

1、安全对各种生产建筑物的要求。

为确保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化工厂建筑物的设计,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

按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选择适宜的建筑物耐火等级,厂房的防火距离和防爆措施等。

2、安全和环保队设计企业总图的要求。

选择厂址时,除了要考虑工厂应尽可能建在原料和燃料本地及交通方便的地方之外,还要统筹考虑安全和环保问题,包括工业企业的生产区、居住区、废渣堆放场合废水处理厂用地,以及生活运用书水源,工业废水排放点。

上述问题应同时考虑,并符合当地建筑规划的要求。

总之,总图设计时,必须遵守最新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业卫生及安全防火放卖弄的规范。

3、安全和环保对给排水的要求。

在设计产生有害工业废水时,应将废水综合利用、清污分流、循环使用等措施纳入生产工艺流程,应尽量不排或少排有害废水,消除或减少废水中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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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核定:审查:校核:编写:目录12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1)12.1工程概况 (1)12.1.1 综述 (1)12.1.2 气象条件 (1)12.1.3 工程地质条件 (1)12.1.4 枢纽布置 (1)12.2设计依据 (4)12.2.1 国家、地方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4)12.2.2 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4)12.2.3 设计的任务和目的 (5)12.3枢纽布置中的安全卫生防范措施 (5)12.3.1 可能对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产生影响的因素 (5)12.3.2 导流隧洞施工期的通风、排烟、除尘 (6)12.3.3 厂房运行期间通风换气、排热、除湿及消防 (6)12.3.4 洞室岩壁支护和监测 (6)12.3.5 开挖边坡支护 (6)12.3.6 电站交通 (7)12.3.7 枢纽区绿化 (7)12.4程运行中安全与卫生危害因素的分析 (7)12.4.1 有害作业的生产部位及程度 (7)12.4.2 生产过程中危险因数较大的主要设备 (8)12.4.3 可能受到职业危害人员 (9)12.5劳动安全设计 (9)12.5.1 防火、防爆 (9)12.5.2 防电气伤害 (9)12.5.3 防机械伤害、防坠落伤害 (10)12.5.4 防洪、防淹 (11)12.6工业卫生设计 (12)12.6.1 防噪声及防振动 (12)12.6.2 温度和湿度的控制 (13)12.6.3 采光与照明 (14)12.6.4 防尘、防污、防腐蚀、防毒 (14)12.6.5 防电磁辐射 (15)12.7安全卫生设施 (15)12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12.1 工程概况12.1.1综述小塘水电站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朋普镇木林柏村的南盘江中上游河段上,是《南盘江干流糯租~大桥河段梯级开发补充规划报告》中的第八级开发的水电工程,为大桥电站上一级电站。

坝址位于木林柏村,为河床式开发方式,大坝为混凝土重力坝。

枢纽总布置为右岸泄洪、河床冲沙、左岸布置引水发电系统、右岸布置导流洞。

枢纽工程主要由拦河大坝及河床式地面厂房组成。

小塘水电站为单一发电工程,装机容量52MW。

安装两台立轴轴流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开关站采用GIS设备,主要分两块,一是GIS室;一是主变压器室。

拟1回110kV 架空线,T接到龙潭水电站到下游的220kV大桥变电站的110kV架空线,导线截面为240mm2,输送距离约为5km(到T接点),最终送入云南电网。

根据《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 5180-2003),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根据工程等别,主要建筑物混凝土重力坝、进水口、压力管道、厂房及升压站等为3级,对应结构安全级别为Ⅱ级(《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99-1994),次要建筑物下游海幔、挡墙、护坡为4级,对应结构安全级别为Ⅲ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50年超越概率10%时,工程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5s。

地震区划图工程区是7度,工程按Ⅶ度地震设防,采用动峰值加速度0.10g。

12.1.2气象条件多年平均气温20.6℃、极端最高气温38.2℃、极端最低-2.5℃、多年平均降水量787mm、多年平均蒸发量(φ20蒸发皿)1968mm、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0.6%。

12.1.3工程地质条件河谷两岸山体基本对称,属侵蚀剥蚀中、高山区,河谷为高山峡谷地形,呈“U”型发育,左岸山体高程大于1350m,坡角约30°~35°,右岸山体高程大于1280m,坡角约45°~55°。

坝址两岸因地形较陡,风化均较浅,左右岸风化深度相当,都缺失全风化。

左岸强风化层厚度2.00m~7.50m;河床部位强风化层厚度 2.00m~7.50m;右岸强风化层厚度4.40m~7.00m。

坝基岩体工程地质初步分类:坝址三叠系上统鸟格组(T3n2)弱风化泥岩属CⅢ类岩体,弱风化粉砂岩属AⅢ类岩体。

坝基岩体由强度差异较大的两种岩性组成,构成软硬相间的坝基岩体。

孔隙含水层分布在河床砂砾石层及河流冲积层中,与河水具良好的水力联系,其水位随季节变化大。

基岩裂隙水则位于两岸及河床基岩中。

根据钻孔地下水位,坝址左岸埋深为 2.50m~30.00m,右岸埋深为 1.50m~25.00m。

左右岸第四系残坡积层由碎石土组成,钻孔注水试验成果表明,碎石土的渗透系数为 2.30×10-3cm/s~8.10×10-5cm/s,属于中等~弱透水层。

坝址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Ⅶ~Ⅷ度。

设计烈度为Ⅶ度。

12.1.4枢纽布置小塘水电站为单一发电工程,装机为52MW,开发方式选择河床式开发,坝址位于木林柏村西南面,厂房布置于南盘江河道左岸一级阶地,坝型采用混凝土重力坝坝型。

枢纽工程主要由拦河大坝及河床式地面厂房组成。

12.1.4.1大坝及泄水建筑物拦河坝为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1033.00m,重力坝建基面高程980.00m;最大坝高53.0m,坝顶长178.93m,大坝共10个坝段。

由左岸非溢流坝段即1#~2#坝段、发电取水坝段即3#坝段、冲砂闸坝段即4号坝段、溢流表孔坝段即5#~8#坝段、右岸非溢流坝段9#~10#坝段组成,非溢流挡水坝段总长61.88m,溢流表孔及冲砂坝段总长81.55m,发电取水坝段总长35.5m,最大坝高位于河床5#~8#坝段。

溢流表孔共4孔,布置在第5#~8#坝段,坝段长69.5m,堰顶高程1015.00m,单孔尺寸宽×高=13.0m×15.0m,溢流总净宽4×13.0=52.0m,最大下泄流量6158.8m3/s。

冲砂底孔共1孔,布置在第4#坝段,坝段长12.05m,进口高程为1005.0m,孔身尺寸宽×高=7m×9m,最大下泄流量681.2m3/s。

发电取水坝段位于左岸第3#坝段内,坝段长35.5m,主要由进口拦污栅、闸门井段、砼稳流段等组成。

设两个取水口,闸门井段闸底板高程为990.23m,单个进水口尺寸宽×高=12.804 m×8.548m。

由两个取水口分供两台机组,经砼稳流段直接接混凝土蜗壳。

坝基表层第四系松散层强度低,压缩性大,存在压缩变形问题。

承载力不能满足重力坝的要求。

坝基弱风化细砂岩、粉砂岩[R]=3~5MPa,承载力满足重力坝基础的压缩要求,因此弱风化细砂岩、粉砂岩作重力坝基础不会产生压缩变形及不均匀沉陷问题。

坝基防渗采用帷幕灌浆进行处理。

左岸埋深为25.0m~33.8m,河床埋深为18.5m~33.0m,右岸埋深为35.0m~41.0m。

防渗处理:按规程要求透水率q<5Lu可视为相对隔水边界,防渗体底界按进入相对隔水层内5m控制。

两岸帷幕外延至正常蓄水位与地下水位相交处,以增加绕坝渗径,提高两岸的防渗效果。

左岸延伸50.5m。

右岸延伸45m。

帷幕的孔、排距均按单排孔布置,孔距2m。

12.1.4.2厂房厂房布置于南盘江河道右岸一级阶地,为河床式厂房,厂房与取水口联合布置,厂房作为挡水建筑物的一部分,副厂房布置于尾水上,主厂房下游侧。

电站总装机2台,总容量为2×26MW=52MW,单机发电额定引用流量137.1m3/s。

水轮机安装高程为997.14m (桨叶中心线),厂房建基高程为984.16m,发电机层高程为1010.33m。

主厂房由主机段和安装间组成,全长63.2m,宽19.7m,高52.04m,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主厂房主机段主要布置2台立轴轴流转浆式水轮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机电设备,每台容量为26MW。

机组中心距17.0m,机组纵轴线距厂房下游外边墙10.6m,距上游外边墙9.1m。

电站副厂房位于主厂房下游侧,共分五层布置,分别为:供水设备层、工具间层、电缆夹层、高压室、中控室。

全长36m,宽9.696m,最大高度42.39m,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主变压器和110kV配电装置布置在主厂房安装间下游侧的空地上,考虑避雷针安装位置,距厂房15m,升压站地面高程为1019.30 m。

两台主变压器采用“一”字并排布置,两台变压器中心距离13.88m,中间设0.24m厚防火墙。

主变压器下面设集油坑,集油坑下层设事故油池。

110kV GIS设备布置在变压器层上部的楼层上,其中2个进线间隔分别通过油气套管与2台主变压器相连,1个出线间隔通过砼架经架空线与出线杆塔连接。

12.2 设计依据12.2.1国家、地方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劳动部令第3号“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3)水电规设[1997]0014号“关于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增加《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篇的通知”;(4)劳安字[1992]1号“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5)卫监发[1994]第28号关于发布“工程企业建设项目卫生评价规范”的通知和附件;(6)水电顾办[2003]第0023号“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评价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及附件;(7)云南省劳动厅文件(云劳[1997]241号)“关于转发劳动部《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的通知”(8)《云南省劳动保护条例》(1992年2月)(9)其它。

12.2.2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规程、标准(1)《水电站厂房设计规范》(SL266-2001)(2)《水力发电厂厂房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程》(DL/T5165-2002)(3)《水利水电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278-90)(4)《钢制压力容器》(GB150-1998)(5)《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DL5061-1996)(6)《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81-96)(7)《工业企业噪音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8)《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9)《安全电压》(GB3805-83)(10)《水力发电厂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技术导则》(DL/T5090-1999)(11)《交流电气设备的接地》(DL/T621-1997)(12)《水力发电厂接地设计导则》(DL/T5091-99)(13)《水力发电厂照明设计规范》(DL/T5140-2001)(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1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16)《电气设备安全设计总则》(GB5083-85)(17)《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范》(SDJ5-85)(18)《机械防护安全距离》(GB12265-90)(1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20)《安全标志》(GB2894-1996)(21)《起重机设计规范》(GB38001-83)(22)《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90)(23)《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GB7894-2001)(24)《车间空气中电焊烟尘卫生标准》(GB16194-1996)(25)《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26)《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4-92)12.2.3设计的任务和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以人为本”的原则,本工程按照电力工业部、水利部、劳动部联合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并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对工程建成投入运行后,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可能直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各种因素,采取符合规范要求的工程防护措施等进行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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