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税 零税率不征税差额开票功能汇总分析
增值税零税率与免税的相同和不同点

零税率与免税的区别共同点1、提供零税率和免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都负有纳税义务,相应的销售额应在增值税申报表中申报。
有别于不征税收入,取得的不征税收入没有纳税义务,无须在增值税申报表中申报。
2、两者从形式上看都表现为纳税人不纳税,或者说是本交易环节(或流通环节)的增值额部分不用缴纳增值税。
3、两者都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政策依据是《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七条,即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免征增值税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政策依据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五十三条。
4、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
两者的不同点1、是适用范围不同。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了四十类项目免征增值税;财税〔2016〕36号文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也规定了一些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情形。
此外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第三十四条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可见小规模纳税人计算增值税额时适用征收率,但是由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知,零税率是增值税税率的一种;A:增值税零税率政策仅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零税率仅仅适用于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难得一见的比较分析:差额计税及差额征税开具发票,真的乱了节奏

难得一见的比较分析:差额计税及差额征税开具发票,真的乱了节奏本资料原创收集,摘录内容非原创。
关于差额征税的计税问题,如何计算,想必大家比较清晰,小编发现,现实当中多存在如何开具发票(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口径多,也存在大量的差额部分计提扣除而非凭取得票据扣除,还有差额扣除是不是可以分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问题,比如对于劳务派遣,是不是可以根据客户需求选择简易或适用一般呢?下面我们主要梳理了“差额征税”中如何开具发票的问题,注意在开具发票的描述中,“差额征税”模块并不等同于就是差额计税对应的开票方式,现实当中,我们面临着三种可以用的方式(各地区有不同的认识):一是除一些情形外,如建筑服务、自来水转售和房开企业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选择“差额征税”模块开具;二是开具一张差额对应的普通发票,和一张服务费用的专用发票;三是全额开具一张普通发票。
对于普通发票的开具中,涉税的税率选择上,差异就大了,有的选择0,有的选择*,有的按服务的税率,这一点没有形成很好的共识。
不过在当下,小编认为虽然有的地方认为差额征税开具发票功能不能随便使用,但是不代表有问题,毕竟整体来看,抵扣的税额是固定的有保障。
但是对于填写申报表就有问题了,毕竟没有税率的逻辑关系,因此只能是到挤的方式填写准确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其总额是一致的,最后形成差额计税后的结果,形成计算出来准确的销项税额的销售额,应该说,差额征税开具发票并不符合增值税的逻辑原则,是“硬做出来”的发票开具方式,要么我们就建议开具两张发票不更好吗,填写时的数据直接跟发票对应上,同时呢差额也有体现,税额有计算出来的过程。
另外对于转让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差额计税的,多有地方是认为要使用差额征税模块开具发票,相当于税额要减少。
小编倒是很赞同江西国税的意见,在相应的规定没有限制之前,为何不能全额开具呢?同时全额开具的前提也有啊,营改增之前是计缴过营业税的,这一点国家并没有“吃亏”呢。
增值税的减免政策解读

增值税的减免政策解读增值税是我国的一种重要税种,它广泛应用于商品和劳务的生产、销售和进口环节。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减轻纳税人负担,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增值税减免政策。
本文将对这些政策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增值税的减免措施。
一、普通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1.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普通纳税人在纳税时可以通过抵扣进项税额来减少应缴纳的税款。
具体来说,纳税人可以将购买用于生产、经营或者服务的货物、劳务和固定资产等发生的增值税纳入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相抵扣。
这样,在计算最终应纳税额时,可以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减轻纳税负担。
2.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对于特定类型的小规模纳税人,我国采取了一些减免措施,以降低其纳税负担。
比如,对年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即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对年销售额在3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征收增值税。
二、特定行业的增值税减免政策1. 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在农林牧渔业方面,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增值税减免政策。
例如,农、林、牧、渔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林产品、牲畜和水产品等,可以免征增值税。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农业和渔业的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加。
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也享受着一些增值税减免政策。
举例来说,对于免费提供演出、展览、文化娱乐等活动的文化、体育和娱乐场所,可以免征增值税。
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提升无形资产的价值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三、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减免政策在进口环节,我国也采取了一些减免政策,以鼓励进口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1.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政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向个人购买并且直接通过邮政快递发货的方式进口商品。
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实施了一系列的增值税减免政策。
对于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少量且低价值商品,可以免征增值税。
2. 进口环节增值税缴税政策在进口环节,根据不同的商品和业务特点,我国对增值税征收方式也有所调整。
增值税差额征税及发票开具问题

差额征税行为到底该怎么开具发票、可否全额抵扣、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作者:连财自财税[2016]36号文出台,部分从营业税当中沿袭下来的差额征税行为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就成为讨论的焦点。
在总局货劳司关于增值税发票使用和开具有关问题解析之后(附后),一直以为差额征税均需通过此功能,连财也曾撰写《一般纳税人购建不动产需谨慎避开“差额征税”陷阱》;而最近湖北首国家税务局营改增政策执行口径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二)彻底颠覆了此认知。
对于此,连财举双手欢迎,因为给予差额纳税人税收优惠,不能建立在购买方少抵扣的痛苦之上,并且造成不同纳税人税负不同的乱象。
如果两省国税局解读为真,那么到底有哪些差额征税可以全额开具,销售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哪些还需要选择差额征税模块开具呢?一、总局货劳司培训相关内容、及河北与湖北两省国税局相关内容(此部分为引用相关内容,非原创)(一)总局货劳司培训内容......(二)差额征税开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通知》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政策解读】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项目混开。
增值税差额征税十三种业务政策汇总与详解

增值税差额征税十三种业务政策汇总与详解税屋提示营改增后新版26项差额征税项目(截止2018年1月10日)本次营改增中,出现了很多增值税差额征税的情况,汇总起来一共有十三种,分别体现在以下文件中:财税(2016)年36号文附件二中列举了七种业务:金融商品转让、经纪代理服务、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航空运输企业、客运场站服务、旅游服务、建筑服务简易计税方法、房地产销售商品房一般计税方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文件中又补充了三种业务: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和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中又补充增加了一种业务: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转让二手房,具体又包括三种情况,一般纳税人转让营改增前外购取得的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外购不动产,个人转让外购不动产(住宅有特殊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增加了物业公司水费的差额征收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增加了安保服务规定,要求按照劳务派遣政策执行。
综上,全部汇总起来就是十三种业务涉及差额征税。
下面试就差额征税的具体情况及对下游企业入账及抵扣的影响进行详细分析。
一、金融商品转让1、增值税差额征税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这一点其实在营业税中已经有了规定,增值税仅仅是将原有营业税政策进行了延续。
2、如何计算差额征税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增值税的免税和零税率的区别、操作、范围和记忆方法

增值税的免税和零税率的区别、操作、范围和记忆方法一、区别:1、原理不同零税率代表有纳税义务,只不过由于税率是“零”,计算出的应纳税额是零。
免税是指免除了纳税义务。
两者有重要的差别。
虽然两种方法看似都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扶持或照顾的特殊规定。
但是,由于增值税有一个链条的原则,免税对于一般纳税人因为不征收销项税额,同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应该转出。
免税开票时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购买方来说不能取得专票从而不能抵扣,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
而零税率,增值税链条并没有断,所以是不必要进行进项转出,为了生产零税率而购入的产品或服务等的进项是可以抵扣的。
增值税零税率不仅是本交易环节(或流通环节)的增值额部分不用缴纳增值税,而且,以前各交易环节(或流通环节)的累积增值额也不用缴纳增值税,具体通过允许免抵或免抵退进项税额来实现。
零税率比免税还优惠。
2、适用范围不同增值税零税率仅仅适用于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而增值税免税政策不限于跨境应税行为,也适用于境内发生的应税行为。
零税率是增值税税率的一种,所以增值税零税率政策仅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不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3、税收管理要求不同零税率是增值税税率的一种,只要符合税法规定,就可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并按月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增值税退(免)税手续。
增值税免税是一项税收优惠政策,一般需报税务机关备案。
二、操作1.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应按月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税手续。
外贸企业参照一般贸易的申报方式,在申报期内收齐单证,办理免抵退税。
纳税人无论是选择免税还是零税率,均需要符合规定条件、适用范围、操作规程和备齐有关资料。
2.正确选择适用政策。
在税收优惠中,“营改增”纳税人应该尽量采用零税率而非免税;在税收优惠实行环节的选择中,应尽可能地选择最终环节。
财税〔2013〕106号文件附件1第四十四条明确,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优先适用零税率。
【老会计经验】增值税-税负无差异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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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会计经验】增值税”税负无差异点”分析
从2009年1月1日起,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全面实施。
新版增值税条例主要有五个方面与纳税人日常涉税业务息息相关:一是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
二是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如小汽车、游艇等)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
三是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此次修订后的条例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征收率自2009年起,工业由6%、商业由4%统一降至3%。
四是将一些现行增值税政策整合到修订后的条例中。
五是将纳税申报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同时明确了对境外纳税人扣缴事宜的具体规定,以提高征纳效率。
上述5项变化中,对纳税人税负影响较大的为第1项~第3项。
基于增值税政策的这些变化,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收方式的差异,如何做好新《增值税暂行条例》下的纳税筹划呢?
按照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一是年销售额标准,即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低于该标准的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二是会计核算标准,即低于年应税销售额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只要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经税务机关批准也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第一条标准是定量指标,而第二条标准则是定性分析的。
两种标准下,企业的增值税适用何种方式计征更为有利呢?。
一文搞懂增值税零税率免税不征税业务如何开具发票

一文搞懂增值税零税率免税不征税业务如何开具发票增值税是一种按照价值增长额的一部分作为税收的一种消费税。
我将在这篇文章中详细解释增值税的零税率、免税和不征税业务,以及如何在这些业务中开具发票。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什么是增值税零税率、免税和不征税业务。
增值税零税率是指对一些特定的货物销售或者服务提供,增值税税率为0%。
这意味着对该货物销售或者服务提供的金额,在开具发票时,不需要征收增值税。
通常,这些货物或者服务与国家的基本生活需求有关,比如部分农产品、食品、水电气供应等。
免税是指对一些特定货物销售或者服务提供,完全不需要征收增值税。
这些货物或者服务通常与社会公益有关,比如教育、医疗、金融保险、文化体育等。
不征税是指对一些特定货物销售或者服务提供,不需要征收增值税,但可以将增值税税款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这些货物或者服务通常与国家经济发展、政策、促进科技创新有关。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讨论如何开具发票。
对于免税业务的发票开具,与增值税零税率业务的开票程序基本相同。
唯一的区别是,在填写金额时,应将该业务的销售金额填写在"免税销售额"栏内。
对于不征税业务的发票开具,也需要按照一般的开票程序进行,但在填写金额时,应将该业务的销售金额填写在"不征税销售额"栏内,并在发票抬头位置注明"不征税项目"。
同时,销售方还需要在发票明细栏内,详细描述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销售方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当谨慎核实购买方的纳税人身份,确保购买方是合法纳税人。
综上所述,增值税零税率、免税和不征税业务的发票开具程序与一般的发票开具程序相同,只是在填写金额时有所不同。
在开具发票时,销售方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和注明相应信息,以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增值税免税和零税率的不同相同点

增值税免税和零税率的不同之处企业既有免税又有零税率的跨境应税行为,实际操作中避免把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跟增值税零税率(以下简称“零税率”)的项目搞混。
二者的相同点:1、两者从形式上看都表现为纳税人不纳税,或者说是本交易环节(或流通环节)的增值额部分不用缴纳增值税。
2、一般情况下,二者都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二者都可以放弃,并且放弃之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
4、部分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这两种政策。
比如说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等应税行为适用零税率,但企业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因此,纳税人发生上述应税行为时,可以选择适用零税率或者选择免税。
二者的不同点:01、二者的性质不同免税是指免除本环节销项税额,但要负担以前环节缴纳的增值税。
零税率是指不仅免除本环节销项税额,还要退还纳税人以前环节所负担的增值税。
0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免税涵盖的领域较多,包括销售免税产品、提供免税服务等,既包括跨境应税行为,也包括境内应税行为。
零税率主要适用于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行为。
03、二者计算应纳税额的方式不同免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零税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也就是说,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免征增值税的应纳税额=销售额*0=零零税率: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零税率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由于增值税税率为零,故销项税额为零。
如何看待增值税下的差额征税及其开票方法

如何看待增值税下的差额征税及其开票方法税屋提示营改增后新版26项差额征税项目(截止2018年1月10日)正如杨小强教授在《中大税法月报》发表的《理解中国大陆的增值税法:海外经验》所说的,中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增值税改革,可供借鉴的理论资源非常短缺。
OECD在《国际增值税指南》中也提到了,虽然在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都在征收增值税(货物与劳务税)。
但是,由于各国不同的法律渊源、政治背景、经济结构、文化传统等因素,增值税在各个国家落地后都和其理论上的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差异。
但是,不管差异多大,增值税的制度的基本原理是不变的。
人们错误的认为,增值税是对给付者增加的价值征税。
但实际并非如此。
增值一词指的是税收如何被征收的技术性特点,并非税基。
税基是消费者的所有消费。
增值仅意味着生产链上的每一个给付者可以获得前一环节所征税收的抵扣,因此每一环节所增加的税收以该环节增加的价值为基础。
(杨小强,《理解中国大陆的增值税法:海外经验》,2016)。
正是因为增值税是对最终消费征税,给付链条上的企业是不承担税收的。
上游的销项税并非上游企业承担的,而是下游企业给付的。
因此,我们说那种认为只有上游缴纳了多少销项税,下游才可以抵扣多少进项税的观点,只是一种感性的直觉,站在增值税原理角度来看,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从4月初总局内部营改增培训到现在,关于增值税差额征税的规定及其开票方法的争议在网上一直流传。
各种观点都有。
例如,有观点认为既然是增值税,上游缴纳了多少销项税下游才能抵扣多少进项税。
但又有观点认为,上游占了国家便宜,不能让下游吃亏,下游应该正常抵扣。
各种争吵在各个微信群不绝于耳。
正如我以前和我很尊重的老哥复星集团总税务师毛一平所探讨的那样,我们中国的税法还没有形成一套自己的语言和理论体系,导致大家对税法的理解和探讨更多从直觉而非理论层面。
但很多问题,我们只有从理论角度看,才能更好的解决增值税落地实施的问题。
一、如何看到营改增的税负效应正是因为增值税是对最终消费征税,因此中间链接环节的给付者都不是增值税的实际负担人。
财税实务20种增值税不征税行为及开票和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20种增值税不征税行为及开票和进项税额
抵扣问题
增值税不征税开票问题
仅以下三种不征收增值税行为开具发票,其他行为不需要开具发票:
仅“预付卡销售和充值”、“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三种经营行为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不征税的支出抵扣进项
不征税收入形成的支出,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果未将其用于规定的不得抵扣进项税的项目,可以抵扣进项税。
20种不征税行为及法律依据
1.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财税〔2016〕140号)
2.在企业重组过程中,企业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符合规定的,不征收增值税。
(财税〔2016〕125号)
3.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经。
“免税”与“零税率”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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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西 总 代 理 负 责 江 西 省 内《 通 用 财 务软件 》 的销 售 : 务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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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免税、不征税与零税率的差异

纳税辅导•增值税免税、不征税与零税率的差异吴世赞纪宏奎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与零税率初略一看,貌似三者意思相同,其实不然,三者是有着较大差别的。
不征税,指的是从本质上就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而只有征税,才能谈得上免税,所以,免税的前提是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只不过国家给予了优惠待遇,可以享受免税。
增值税零税率,是增值税其中的一个法定税率,在销售环节适用零税率,但由于规定税率为零,纳税人无税可纳。
增值税中的不征税、免税和零税率在开具发票、纳税申报以及进项税额抵扣有哪些不同?本文结合现行税收政策分析如下:一、不征增值税项目不征增值税项目指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项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136号)(1)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有: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又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以下简称财税[2016]140号)(2)文件第一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财税[2016]14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J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4点所称的金融商品转让。
「不征税、免税、零税率、起征点、免征额」的概念和区别

「不征税、免税、零税率、起征点、免征额」的概念和区别一、不征税指不在该税种的征税范围的项目,是属于征税范围以外的项目。
如:存款利息不缴纳增值税,所以叫不征税收入。
因此纳税人发生不征收增值税项目的,开具“不征税发票”时,企业并未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因此“不征税发票”开具后不需要在次月申报期填写《增值税纳税报表》。
二、免税是指对该税种征收范围的部分项目暂不予征税,属于征税项目根据政策需要免除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
如:个人所得税计算中,免税额为每年6万,平均到每月5000元,这个每个月的5000免税还有个名字就叫起征点,免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意:纳税人发生免税行为的,可以放弃免税行为,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三、零税率是指该种税征收税率为0,是一种法定税率,属于征税项目,但由于规定税率为0,纳税人无税可以缴纳。
如:出口货物税率为0。
三者的区别:①不征税收入仅特定业务可以开具发票,免税、零税率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三者均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免税属于税收优惠,零税率属于法定税率。
免税收入、零税率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
四、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
五、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二者的区别:起征点是开始征税的起点,超过了起征点,全额都要征税;而免征额是全部数额中可以免税的数额,如果数额小于免征额,则全额免税,而如果税额大于免征额,对超过免征额之后的部分征税。
增值税零税率2篇

增值税零税率增值税是一种对商品和服务附加值额部分征收的一种税收制度,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增值税零税率是指对特定商品或服务免征增值税或者减按征收一定比例的增值税的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特定行业或项目的发展。
本文将围绕增值税零税率展开,从政策背景、适用范围、减税对象以及优势与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第一篇: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背景与适用范围1. 政策背景增值税是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发展、调节社会经济关系、实现税收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刺激特定行业的发展和提高国际竞争力,国家对部分商品和服务实行了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2. 适用范围增值税零税率政策主要适用于国家认可的特定行业或项目,如农业生产、畜牧业、渔业以及对农产品的深加工等。
此外,对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先进型产业和新兴产业等也可以享受零税率政策。
3. 减税对象享受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减税对象主要包括农业生产者、畜牧业养殖户、渔民以及与农产品加工相关的企业等。
通过减免增值税,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并促进特定行业的快速发展。
4. 优势与问题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实施对特定行业和项目具有一定利好效应。
通过减免增值税,可以降低企业成本,增加企业利润,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和资源流入这些行业,推动行业的发展和壮大。
同时,零税率政策还可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区域的经济繁荣。
然而,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实施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零税率政策并非所有企业都能享受,对于未能纳入政策范围的企业来说,税负仍然较重,公平性有待提高。
其次,政策减税力度有限,可能无法完全达到预期的效果。
此外,违规操作和滥用政策的现象也需要引起重视,加强监管是推进零税率政策的关键。
总之,增值税零税率政策是对特定行业或项目免征或减按征收一定比例的增值税的政策。
政策的背景是为了推动行业发展和提高国际竞争力,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农业、畜牧业、渔业以及劳动密集型产业等。
差额开具发票事项汇总分析

差额征税开票汇总分析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二款: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二、详解差额征税项目计税及开票处理(一)差额征税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1、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款第9项: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第一条第七款第4项: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第一条第七款第5项: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6.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四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增值税免税 零税率不征税差额开票功能汇总分析

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如何正确选择零税率、免 税、不征税等不同的适用税率选项? 分情况一一说明。 一、零税率 零税率,是增值税的一个法定税率。 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税法规定具有纳 税的义务,但由于规定税率为零,纳税人无税可纳。 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既然有纳税义务, 同样具有抵扣税额的权利,从形式上表现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认证抵扣后,再退给纳税人在各个流转环节已缴纳的税款。 主要是指对规定的出口货物和应税服务除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 外,还要对该产品和应税服务在出口前已缴纳的增值税进行退 税,使该出口货物及应税服务在出口时完全不含增值税,从而 以无税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具体表现为:不征收、可抵扣、可退 简易计税办法计税,则只能免,不能抵,不能退。 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服务适用零税率,不是税收优惠,是法定征 税行为。在开具发票时,可以选择税率为“0%”进行开具,发 票开出后,显示为下图: 二、免税 图中税率栏显示为“0%”。
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开具的发票;已申报营业税但尚未开具
发票的补开发票行为等; 四、增值税发票税率栏显示 ***** 1、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优惠政策按征收率 1.5%,税率栏显示** 60000/1.05*1.5%=857.14
2、纳税人适用差额征税政策并且只允许开具专用发票情况下,
使用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发票时,税率栏显示***** (开具普通发票不得使用差额开票功能)
增值税免税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税法规定
具有纳税的义务,但国家根据政策的需要,免除纳税人缴纳税 款的义务。 区别于增值税零税率,增值税免税规定:免除纳税人纳税的义 务,同时也规定纳税人生产、销售免税货物和服务不得抵扣进 项税额,即纳税人必须放弃抵扣税款的权利。 具体表现为不征税、不让抵、不退税。 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和服务开具发票,在设置商品编码、选择 税率时,应勾选左下角“享受优惠政策”,选择“是”,并进 一步选择“免税”。发票开具完毕后,显示为下图:图中税率 栏显示为“免税”。
差额征税汇总及说明

差额征税是营改增试点过渡时期的一种产物,差额征税项目的政策的规定,散落在36号文件及部分公告当中,差额征税项目如何发票开具?如何进行纳税申报?所有差额征税项目都要按照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全额开具发票,差额征税不建议通过开票软件中的差额开票功能实现,而是通过差额申报的方式即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的填报实现差额后征税。
还要区分两种情形具体在实践中操作第一种情形是差额扣除部分政策上明文规定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例如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差额扣除的工资、保险、福利费、公积金等情况,对于这种情形我们在发票开具上有两种选择,如果购方要专票,那么开具两张发票(差额后的部分开具专票,差额扣除部分开具普票),如果购方不要专票,则开具一张全额普票。
然后对应差额扣除部分金额,分别对应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三相关行次和附表一第12-14列填报就可以实现差额征税了。
举个发票开具的小例子,一个劳务派遣企业收到用工企业100万元款项,其中80万元用于支付派遣用工工资、保险等,用工企业要求开具专用发票,则劳务派遣企业应开具两张发票,一张20万元的专用发票,一张80万元的普通发票(按适用税率开具)。
第二种情形是差额扣除的部分没有政策规定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例如建安企业差额扣除的分包款,物业公司差额扣除的代收自来水消费等情况。
那么,发票开具方式就是一种:一票结算,或者一张专用发票,或者一张普通发票。
举个例子,一个建安企业收到甲方不含税100万工程款,分包出去80万(也是不含税价),该企业选择简易征收,那么该企业应缴的增值税是(100-80)*3%=0.6万元,若甲方要求建安企业出具专用发票,该企业应给甲方按100万不含税价全额给甲方开具专用发票,分包的80万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及附表一实现税额上的扣减。
增值税差额征税全梳理

必看!增值税差额征税全梳理增值税差额征税适用范围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1.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2.经纪代理服务(1)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
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自2018年1月1日起,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外航段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外航段机票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融资租赁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4.融资性售后回租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5.航空运输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6.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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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零税率、免税、不征税,这几种行为在开具发票时如何选择税率?
2017-09-24建筑业财税快递
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如何正确选择零税率、免税、不征税等不同的适用税率选项?
分情况一一说明。
一、零税率
零税率,是增值税的一个法定税率。
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税法规定具有纳税的义务,但由于规定税率为零,纳税人无税可纳。
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既然有纳税义务,同样具有抵扣税额的权利,从形式上表现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后,再退给纳税人在各个流转环节已缴纳的税款。
主要是指对规定的出口货物和应税服务除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外,还要对该产品和应税服务在出口前已缴纳的增值税进行退税,使该出口货物及应税服务在出口时完全不含增值税,从而以无税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具体表现为:不征收、可抵扣、可退税。
当然,如果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采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则只能免,不能抵,不能退。
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服务适用零税率,不是税收优惠,是法定征税行为。
在开具发票时,可以选择税率为“0%”进行开具,发票开出后,显示为下图:图中税率栏显示为“0%”。
二、免税
增值税免税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税法规定具有纳税的义务,但国家根据政策的需要,免除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
区别于增值税零税率,增值税免税规定:免除纳税人纳税的义务,同时也规定纳税人生产、销售免税货物和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纳税人必须放弃抵扣税款的权利。
具体表现为不征税、不让抵、不退税。
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和服务开具发票,在设置商品编码、选择税率时,应勾选左下角“享受优惠政策”,选择“是”,并进一步选择“免税”。
发票开具完毕后,显示为下图:图中税率栏显示为“免税”。
特殊规定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内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7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机动车,通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开具时应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选填“0”,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自动打印显示“***”,“增值税税额”栏自动打印显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不含税价”栏和“价税合计”栏填写金额相等。
2《福建省国税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若干管理事项的公告》(福建省国税局2014年第3号公告)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发生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应按规定开具增值税的普通发票,其中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税率”栏选择“0”。
上述规定,一个是国家税务总局对特殊票种的规定;一个是地方税局的地方性规定。
正常情况下,纳税人还是应该按照正规的方法开具免税发票。
严格意义上讲,纳税人发生免税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在开具发票时,选择税率为“0%”,是一种错误的开票行为。
三、增值税不征税
理论上,不征税收入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营改增后也可开具不征税收入发票,主要有政府补贴、存款利息、保险补偿等;
1、2016年5月1日之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本金部分开具0税率的发票作为差额扣税凭据;2016年5月1日后签订的,向承租方收取的动产本金不涉及差额扣税,不属于增值税范围,不应开具发票。
2、营改增后下面三种行为不征税,但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主要有:预付卡销售和充值业务对外开具的发票;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开具的发票;已申报营业税但尚未开具发票的补开发票行为等;
四、增值税发票税率栏显示*****
1、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优惠政策按征收率1.5%,税率栏显示** 60000/1.05*1.5%=857.14
2、纳税人适用差额征税政策并且只允许开具专用发票情况下,使用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发票时,税率栏显示*****
(开具普通发票不得使用差额开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