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稿
(绩效考核)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贯彻实施学校“加速发展、创新强校”的发展战略,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激励其积极性,且为其聘任、晋升、奖惩以及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等提供依据,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结合我校实行岗位责任制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高效原则。
学校对教职工的考核实行分类考核和归且考核。
第三条学校按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俩种类别分类考核。
教师考核分为“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和“教学为主型”三类,由教师自主选择其中壹类参加考核。
第二章考核对象第四条凡我校于编于岗的教职工、人事代理人员,均按本办法进行年度考核。
学校领导、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的党政正副职负责人、科级实职人员的年度考核适用其他规定。
派遣到杭州商学院工作的教职工,按杭州商学院的考核办法考核。
浙江工商大学承认杭州商学院的考核结果。
体育工作部教师的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下列人员免于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为考核合格:(壹)内退、退养人员;(二)其他按学校规定免考核人员。
第六条下列人员不予年度考核,当年不计工龄:(壹)触犯刑律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于缓刑期内的人员;(二)累计事假超过3个月、病假超过6个月的人员(产假、哺乳假除外);(三)出国(境)进修、出国(境)探亲等逾期未归人员。
第三章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第七条学校各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教职工和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工作,校人事处负责对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八条学校各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业务部门的考核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和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院长任组长;管理部门的考核领导小组由本部门的处级实职领导、总支委员和分工会委员组成,部门第壹负责人任组长。
学校各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的考核领导小组名单由各部门提出,校人事处负责审定。
第四章考核等级、内容及标准第一节考核等级和内容第九条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绩效考核办法(试⾏)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绩效考核办法(试⾏)(送审稿)为进⼀步推进省⽰范职院建设,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和绩效⼯资的激励作⽤,更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的⼯作成绩和贡献,充分调动教职⼯爱岗敬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学院内部收⼊分配制度,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学院的实际情况,修定教职⼯年度考核办法,从2013年度起试⾏。
⼀、⼯作原则(⼀)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全⾯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三)群众监督,全程参与的原则;(四)运⽤结果,奖优罚劣的原则;(五)分级分组,党委把关的原则。
⼆、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在职在岗的教职⼯(含编外聘⽤及额定⼯资合同聘⽤⼈员;不含代课教师、内退⼈员和临时⼈员、实习⼈员等)。
三、考核分类年度考核⼯作在党委⾏政的统⼀领导下进⾏,实⾏分类考核,党委集中审定。
分类办法如下:(⼀)中层负责⼈:由学院中层负责⼈考核组负责组织考核。
(⼆)专职教师:由教务处牵头,学⽣处、督导室、系部参与的教师考核组负责组织考核。
(三)其他管理和⼯勤岗位⼈员:由组织⼈事处牵头,⾏政、教务、学⽣三个总⽀参与,相关部门参加,组成管理和服务⼈员考核组负责组织考核。
四、考核内容:以教职⼯岗位职责和⼯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为主要依据,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等五个⽅⾯:德:主要考核政治表现、思想品质、职业道德、互助协作和奉献精神等情况;能:主要考核业务⼯作能⼒、执⾏能⼒、组织协调能⼒等。
勤:主要考核出勤情况、遵守考勤制度以及加班等情况。
绩:主要考核完成⼯作的数量和质量,特别是在学院中⼼⼯作以及事关学院办学和发展的重要⼯作中完成任务和所做贡献的情况。
廉:主要考核廉洁从教、遵纪守法的情况,⼯作⼈员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的情况。
五、考核办法(⼀)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其中:德和廉两⽅⾯实⾏定性考核,对出现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同志,经上级有关部门或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查实的,当年实⾏考核⼀票否决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对能、勤、绩三⽅⾯实⾏量化考核,同类⼈员按量化成绩和评优指标排队定等。
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苍溪县永宁镇金达希望小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和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践行科学发展观,健全教职工工作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教师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绩效考核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发展规律、导向准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促进广大教师依法执教、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更大力量。
二、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张天恩(支部书记、校长)副主任:汪仕斌(副校长)张玉友(副校长)成员:潘元波(工会主席、后勤安全处主任)欧昌奇(德体艺卫处主任)邓庆梅(教导科研处主任)何朝华(办公室主任)仲贵山(关工委副主任)徐静会(班主任)闫琼花(班主任)杨义江(班主任)仲春勇(班主任)李芹(班主任)鲁华(班主任)黄丹(班主任)李婷(班主任)杨晓梅(班主任)赵文(班主任)韩蓉华(女教师代表)冉刚(教师代表)沈志文(教师代表)阳光华(教师代表)冉启涛(教师代表)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六个考核小组:1、师德考核小组:组长:潘元波成员:仲贵山阳光华鲁华李芹2、出勤考勤小组:组长:欧昌奇成员:杨义江李婷黄丹3、教育教学工作量考核小组:组长:张玉友成员:邓庆梅冉刚杨晓梅赵文4、教学过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汪仕斌成员:邓庆梅闫琼花仲春勇徐静会冉启涛5、教育教学业绩考核小组:组长:张天恩成员:潘元波欧昌奇邓庆梅何朝华6、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组长:欧昌奇成员:仲贵山汪仕斌张玉友沈志文三、实施对象在编的正式教职工。
四、考核时段: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
五、绩效考核的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
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的特点。
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试行
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试行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试行)(2010年5月27日九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根据市政府《关于批转市人事局等部门濮阳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2009]49号)和《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濮教[2009]72号)的文件精神,本着有利于学校管理,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分配原则1、以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和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程序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
2、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差距,向班主任、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倾斜,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学校和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学校全面、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基本情况目前参与学校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有在编教职工93人,代课教师21人,共计114人。
在编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财政供给,代课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自筹。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绩效工资由全勤奖、岗位津贴、先进集体奖、工作量补贴、教育教学过程考核奖、教育教学成果和优质服务奖、特殊贡献奖七部分构成,分配时先提取特殊贡献奖,然后另外六项按比例分配。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一)全勤奖(约占5%)此奖项重在奖励出满勤的教职工。
参与考核的教职工每月出满勤奖30元。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方案)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方案)1. 总则为提高单位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促进干部职工良性竞争,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考核内容绩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月度考核,其中年度考核根据相关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定。
月度考核则针对特定工作任务进行考核。
2.1 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分为四个方面:1.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2.工作实绩的评价3.工作责任的履行4.工作态度的表现2.2 月度考核月度考核主要针对当前重点工作,指标依据实际工作任务而定。
每月初根据工作任务制定当月考核指标,对当月开展工作进行评价。
3. 考核标准3.1 年度考核年度考核评分为100分,评分制度如下:评分等级分值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分~89分一般70分~79分不及格70分以下3.2 月度考核月度考核评分为100分,评分制度如下:评分等级分值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分~89分一般70分~79分不及格70分以下4. 考核流程4.1 年度考核1.上级向下级发布考核指标2.下级根据指令完成工作3.上级对下级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4.评价结果汇总,发布绩效考核结果4.2 月度考核1.上级确定当月重点工作任务2.下级根据工作任务完成任务3.上级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4.评价结果反馈下级,鼓励优秀表现,督促改进不足5. 奖惩措施5.1 奖励对绩效考核中表现优秀者,可给予以下奖励:1.金钱奖励2.常规表扬3.参与培训机会5.2 惩罚对绩效考核中表现不佳者,可给予以下惩罚:1.扣减奖金或津贴2.下放工作岗位3.进行员工培训或培训警告6. 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优评先、差别待遇、职务晋升、培训或奖励等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由人事部门、组织部门和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公示并归档备案。
7. 其他事项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与本办法不符的管理办法和规定一律废止。
本办法解释权归本单位领导班子所有。
8. 结语以上是我们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试行方案,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更新,以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
2020年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试行)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试行)(2019年12月27日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学校绩效考核大致分为考勤、课时、考会、成绩、津贴、补助等。
一、考勤为了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时间,提高教学质量,切实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特制定如下:1、每天四次签到(上签到:7:00—8:30,签退:10:45—12:30;下午签到:1:00—2:30 ,签退:3:40—6:00),签到签退以记录为准,在规定时间以外按迟到、早退处理。
2、请假制度(1)教师无论因私事、公事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私事请假自行调好课程;公假三天以内自行调好课程,三天以上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2)请假应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由教务处、分管领导、校长批准后交于校办室备案。
(3)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先电话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应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或者返校后补填请假条。
(4)凡请假者必须填写书面请假条,每周统计以请假条为依据。
(5)教师婚假、丧假、产假等按相关文件执行。
假期结束须到校办室销假。
(6)学校每周公布一次,每月统计一次。
3、考勤奖惩制度正常上班(课)、集会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
旷课每节扣30元。
每天4次签到,签到一次2元,缺一次扣5元(每周有2次机动)。
事假每天扣5元,病假每天扣2元(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课程均由本人调好上报教导处审批。
事假学校最多可批15天,且必须本人调好课或找人代看,上报教导处审批,否则空堂按旷课处理,每节扣50元。
每学期累计超过15天者,超出天数每天扣除50元。
婚、产、丧假按文件执行。
所有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口头请假不算。
课后服务(早、中、晚自习等)15元/节,缺席者三倍扣除(每学期有2次机动)。
二、课时及备课作业1、(1)代课:语、数、外按12课时,理、化、政、史、地、生按14课时,音、体、美、信息、写字按16课时为基准课时,多出部分为超课时。
班主任班会课应计入课时,但不计入超课时。
(2)课时补助奖: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及九年级政治、历史、体育,八年级地理、生物、信息每科每课时8元,其他政、史、地、生按每课时7.5元,音、体、美、信息、写字按每课时7元,超出部分课时按各科单课时标准2倍(不与课时重复)计算。
二中教职工绩效奖考评办法范本
二中教职工绩效奖考评办法范本一、考评目的二中教职工绩效奖考评旨在激励教职工提高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学校整体发展。
本办法旨在规范教职工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和科学。
二、考评内容1.教学质量:包括学生成绩、师德师风、教学方法、教材使用、教学反馈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2.工作效率:包括教学备课质量、教学进度控制、学科竞赛成绩、教育科研成果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3.师德师风:教职工在教学过程中的言行举止,是否能够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三、考评标准根据教职工所从事的岗位和职责的不同,分别制定不同的考评标准。
标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质量:主要以学生成绩和教学评估结果为依据,其中学生成绩占比60%,教学评估结果占比40%。
2.工作效率:主要以教学备课质量、教学进度控制和教育科研成果为依据,其中教学备课质量占比30%,教学进度控制占比30%,教育科研成果占比40%。
3.师德师风:主要以教职工的言行举止为依据,主要考察教职工的岗位责任意识、教书育人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考评程序1.考评周期:每年一次,时间为学年结束后的一个月。
2.考评组成:学校根据需要组成专门的考评小组,由教育局、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总共不少于5人。
3.考评方式:采取综合评定的方式,即综合考虑教职工的教学质量、工作效率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评价结果并依据考评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4.考评结果:由考评小组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并做出评级,评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并向教职工进行公示。
五、奖励措施根据考评结果,学校将对表现优秀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措施包括:1.奖金:给予表现优秀的教职工一定金额的奖金。
2.荣誉称号:授予表现优秀的教职工相关的荣誉称号,并在校内外进行宣传和表彰。
3.晋升机会:优秀教职工将有机会获得晋升的机会,并享受更高职位的待遇。
六、监督和改进为确保教职工绩效奖考评工作的公正和科学性,学校将建立监督机制,包括:1.监督部门:学校将设立专门的督导部门,负责对考评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范本(2篇)
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范本一、考核目的与原则本考核办法旨在全面评估中学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职业发展,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敬业精神。
考核采用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以保证评价结果的权威和可靠性。
二、考核内容1. 教学工作:包括课堂教学、作业批改、教学设计等方面的表现。
评价要求教师能够熟练掌握教学内容,组织课堂教学活动符合学生的实际需求,实现教学目标;能够积极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学习效果;能够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指导和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困难。
2. 师德修养:对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观念、职业操守、师生关系等进行评价。
要求教师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严守职业道德准则,与学生、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互动,展现良好的教育风范。
3. 学科研究与科研成果:评价教师对学科教学和教学方法的研究与改进,以及相关的学术成果。
要求教师能够积极参与学科研究,关注学科发展动态,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并能够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实际教学中。
4. 教育科研活动与社会影响力:对教师在教育教学领域开展的各类活动和产生的社会影响进行评价。
要求教师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能够主动分享经验和成果,为学校和教育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三、考核方法与方式1. 个别面谈:校领导或专门考核小组与被考核教职工进行面谈,就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亮点、经验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并根据面谈情况作出评价。
2. 教学观摩:安排专门的观摩课程,教职工相互进行教学观摩,并进行评价。
观摩课程应包括不同学科和不同年级的教学,以全面展示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方法。
3. 教学评估:通过考察教师的课堂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客观的数据和评价指标对教师进行评估。
教学评估应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度和评价,以及教师的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价。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1. 考核结果将根据各项评价指标进行汇总,给予综合评价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待提高和不称职等级。
二中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模版(3篇)
二中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二中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提高教职工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二中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
第三条二中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目标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在工作中取得的绩效成果,为对教职工进行奖惩、晋升、岗位调整、薪资调整等提供依据。
第四条绩效考核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注重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体作用,促进优秀教师的培养和引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条二中设立绩效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二中设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绩效考核政策,指导和协调绩效考核工作。
第七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二中的主要领导组成,其中包括校长、教务处处长、党总支书记等。
第八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一)研究和制定绩效考核政策,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二)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制定考核计划和具体操作办法;(三)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培训,提高教职工绩效考核意识和能力;(四)制定绩效考核结果的统计和分析办法,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考核结果;(五)协调和解决绩效考核工作中的问题和纠纷。
第九条绩效考核小组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从相关部门和教职工中选派组成,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
第十条绩效考核小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绩效考核工作计划和具体操作办法;(二)组织开展绩效考核,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三)对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四)处理绩效考核工作中的问题和纠纷。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指标第十一条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工作绩效、科研成果、教学评价、教师发展等方面。
第十二条教学工作绩效的指标主要包括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和教材编写等方面的成果。
第十三条科研成果的指标主要包括科研项目的申报和完成情况、论文发表和专著出版等方面的成果。
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范本(三篇)
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学教职工绩效管理工作,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能,健全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范围适用于中学校教职工,包括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人员。
第三条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工作为导向,以绩效为基础,以结果为导向,科学、客观、全面地评价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水平。
第四条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应包括教学水平、教育科研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等方面,针对不同岗位和职责设定相应的评价指标。
第五条绩效考核结果应做为评价教职工绩效的重要依据,对绩效优秀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绩效差者进行责任追究和激励措施。
第二章绩效考核指标第六条教学指标主要包括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具体指标包括:(一)教学能力:教学准备、教学组织、课堂教学、教学反馈等方面,考核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素养。
(二)教学方法:指导学生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是否多样化、灵活有效,能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三)教学效果:学生学习成绩、学业改善、学生满意度等方面,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
第七条科研指标主要包括教师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发表、科研经费使用和带领学生参与科研等方面,具体指标包括:(一)科研项目申报:对教师是否积极申报和参与科研项目进行评价。
(二)科研成果发表:对教师科研成果的发表情况和质量进行评价。
(三)科研经费使用:对教师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评价,包括使用效果和使用规范等方面。
(四)带领学生参与科研:对教师是否能够带领学生参与科研工作进行评价。
第八条管理指标主要包括教务、教材、学生、后勤等方面,具体指标包括:(一)教务:对教务工作的组织、规划、推进和监督等方面进行评价。
(二)教材:对教师编写教材的情况进行评价,包括教材质量和教材使用情况等方面。
(三)学生:对教师学生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包括学生成绩、学生评价、学生活动、学生服务等方面。
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办法
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教职工忠于职守,履行职责,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促进学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现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以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确保学院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促进学院科学发展为目的,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注重实际、全面准确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在册正式职工,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聘用制人员参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水平以及管理水平、业务技术的提高、知识更新等情况;勤,主要考核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廉,主要考核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双肩挑”人员(指党务行政兼课人员)考核内容应当包括两类岗位职责任务,以其主体岗位为考核重点。
第六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与出勤、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一般在每年年末进行。
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一般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内进行。
第七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八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三)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有改革创新意识;(四)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业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服务对象满意度高;(五)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二中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范文
二中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范文一、背景和目的绩效考核是评价和激励教职工工作的重要手段,对于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职工个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二中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提高考核效果,特制订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
绩效考核必须公平、公正、公开,不偏不倚。
2.科学指导原则。
绩效考核必须遵循科学、客观的原则,科学评价教职工绩效。
3.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
绩效考核既要注重定性评价,也要注重定量评价,综合考量教职工的工作表现。
4.激励导向原则。
绩效考核要以激励为导向,鼓励教职工不断进取,提高工作绩效。
三、考核内容绩效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工作考核。
主要评价教职工在教学岗位上的表现,包括教学效果、教学能力和课程开展情况等。
2.科研和学术成果考核。
主要评价教职工在科研和学术方面的成果和贡献。
3.管理工作考核。
主要评价教职工在管理岗位上的表现,包括工作态度、团队合作能力和管理效果等。
4.师德师风考核。
主要评价教职工在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包括教育教学规范、教育责任和师德修养等。
四、考核程序1.制定绩效目标。
学校根据工作任务和岗位要求,与教职工共同制定个人绩效目标。
2.工作记录和资料准备。
教职工需及时记录工作情况,准备相关资料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3.绩效评估和评价。
学校组织专业评审小组对教职工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评价,评价结果应当经过专家论证和学校审核。
4.绩效考核结果反馈。
学校将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反馈,并与教职工进行讨论和沟通。
5.激励和奖惩措施。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激励和奖惩。
五、绩效考核权责1.学校有权对教职工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激励和奖惩。
2.教职工有义务积极参与绩效考核,提供真实、准确的工作情况和相关资料。
3.专业评审小组有权对教职工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
4.教育局或其他相关部门有权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和保密1.绩效考核结果主要用于评价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并作为激励和奖惩的依据。
二中教职工绩效奖考评办法范文
二中教职工绩效奖考评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和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制定了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岗教职工的绩效考评及奖励。
第三条教职工的绩效考评是指通过对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使用科学的方法和指标,对教师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以便激励教师持续改进和提高。
第四条本办法中的学期、学年均以公历为准。
第二章考评标准第五条教职工的绩效考评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学质量:包括课堂教学效果、学生成绩、教学反馈等;2. 教学方法和手段: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技能等;3. 学科建设:包括学科教材编写、学科研究、学术交流等;4. 学生管理和服务:包括班级管理、教育指导、学生关怀等;5. 教育教学创新: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施项目等;6. 本职工作以外的其他贡献:包括学校行政工作、社会服务等。
第六条考评标准根据教师的职级和职称不同,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等级,每个等级有相应的考评指标和评价要求。
第三章考评程序第七条每学年结束时进行一次绩效考评,考评周期为一学年。
第八条教职工的绩效考评由学校成立的绩效考评小组负责,小组成员包括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等相关部门的代表。
第九条绩效考评采取综合评价和个别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综合评价:综合考虑教师的工作情况、工作成果、学生评价等因素进行评价。
2. 个别面谈:与教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了解教师的工作情况、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指导。
第十条绩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普通和需要改进四个等级。
第四章奖励办法第十一条教职工绩效考评优秀的给予奖励,包括:1. 绩效奖金: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和等级给予相应的奖金;2. 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悬挂荣誉牌匾等;3. 资助访学或研修:提供资金支持,让教师参加学术交流、进修学习等;4. 优先职称晋升:在评职称时给予优先考虑。
第十二条教职工绩效考评良好的给予鼓励,包括:1. 绩效奖金: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和等级给予适当的奖金;2. 荣誉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等;3. 职称晋升:在评职称时给予适当的加分。
瓯海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瓯海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浙教人〔2009〕132号)和《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温瓯政办〔2009〕8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对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教职工。
镇(街道)中心学校和中小学校级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三、考核原则1.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 以德为先,注重实效。
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4.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5.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四、考核内容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责情况,以及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一) 师德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具体考核办法按《瓯海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温瓯教政〔2010〕106号)文件执行。
内蒙古医科大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内医党发〔2013〕59号关于印发《内蒙古医科大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内蒙古医科大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学校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办法及与之配套的工作量核定办法制定本单位、部门职工工作量核定与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并于2013年12月10日前报送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0471—6653080此通知中共内蒙古医科大学委员会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抄送:学校委委员、副校长,校长助理。
内蒙古医科大学党政办公室2013年11月28日印(共印10份)内蒙古医科大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与绩效工资改革相衔接的校内分配制度,形成有效的岗位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以工作实绩为主。
(三)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
(四)个人述职、工作量考评、民主评议和组织评价相结合。
二、考核范围学校本部聘用上岗的在编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岗位工作量完成情况为依据,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情况。
能: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水平的提高、知识更新情况以及开拓创新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遵守组织纪律和出勤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数量、质量、效益、成果的水平等情况。
廉:主要考核贯彻落实《内蒙古医科大学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以及遵纪守法、克己奉公等情况。
四、考核结果组成考核结果采取百分制计分,不同岗位考核结果组成如下:(一)一线教学、科研和教辅岗考核结果由两部分组成:工作量完成情况占80分;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效果占20分。
义务教育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
郧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鄂教规〔2009〕3号)和《郧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郧政办发〔2009〕114号),结合郧县义务教育学校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为目的,围绕中心工作,抓住关键要素,构建导向明确、标准科学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考核对象、范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现在岗教职工,其中:支教、交流人员参加现工作单位考核。
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县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
乡镇学校教职工工作业绩部分由乡镇中心学校(学校)统一组织考核,考勤和工作量部分以学校为单位组织考核。
三、考核分配原则(一)激励性原则。
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摒弃平均主义思想,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严格按照量化考核分配绩效工资。
(二)公平性原则。
考核方案制定要坚持民主,体现多数人意志,考核过程要公开、公正,接受监督。
(三)规范性原则。
管理制度科学,管理过程规范,考核程序到位。
四、绩效工资核算标准及发放办法(一)农村教师津贴。
根据《湖北省人事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有关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鄂人薪函〔2009〕1号)、《湖北省人社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2014〕29号)要求,农村教师津贴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单列,按月直达个人工资账户,标准随任教乡镇调整而相应调整。
(二)基础性绩效工资。
占扣除农村教师津贴后绩效工资总量的70%,按月直达教师个人账户。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三步调整绩效工资水平后,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人均月奖励性绩效工资600元,以后根据绩效工资总水平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裕安区罗集乡松岗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六安市裕安区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实行)》(教人[2012]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和教职工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职业道德放在首位,注重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育人工作,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全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效果及教学研究工作30分。
1、师德(10分)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师德考核,按权重记折合分。
2、出勤(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
病假(住院治疗期人员、重性精神病患者、绝症患者或其他已丧失工作能力人员可据实降低扣分标准)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其它出勤根据学校出勤方案执行。
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3、工作量(3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
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稿)
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稿)为进一步落实上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规范教职工队伍管理,强化竞争机制,促进学校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经校委会研究制定本办法。
任课教师绩效考核细则一、考勤(8分)请假需履行文字手续,按程序报批,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职对待。
每月事假三天以内不扣分,超过三天,每天扣0.2分,病假每天扣0。
1分(以住院治疗结算单为准),旷职每天扣2分,无故缺课1节(含自习)扣0.2分。
此项考核分值扣完为止,不得负分.二、工作量(22分)周课时:语、数、英10节为满工作量,其他学科12节为满工作量(每缺课1节减0。
5分,增加一节课加0。
5分)。
学校宣布的管理、服务人员兼课1/2为满工作量,等于专职任课教师工作量的加3分。
三、工作表现(20分)此项考核以测评为主。
学生评价8分,同年级教师评价10分,考核小组评价12分.1、职业道德(8分)①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②关爱学生,一视同仁。
③服从安排,顾全大局.④遵守学校工作制度。
2、德育工作(6分)①注重学生习惯养成教育。
②关注每个学生,对学困生、行为异常生给予帮教。
③能结合学科知识开展理想、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在上课辅导期间出现安全事故,不能及时发现妥善处理,此项得分减半;造成重大影响,被上级通报、批评、处理的,此项不得分。
3、教学常规(6分)①教学计划、学习笔记、教学设计、教学反思齐全。
②积极参加“每日教研”,精心组织教学,能够熟练掌握“基本课型”.③辅导认真,作业适量,批改及时,能利用作业批语激励学生.四、工作成效(50分)1、能够完成学期教学工作任务(10分)2、教学效果(40分)期中测评占40%,期末测评占60%。
教学成绩得分=(教师综合率/该科第一名综合率)×30分+(学校第一名名次分/所任学科名次分)×10分(按教师教学成绩计算办法计分)中途接课教师较接课前教学成绩有提高,但达不到平均分的按全体教师平均分计,提高4个百分点的工作成效奖3分,每再增一个百分点加1分。
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XXXX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为激励广大教职工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关于在XX县中小学全面推行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X政办函【20XX】35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通过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考核制度,努力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若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二、考核对象:全校一线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岗位上的全体在编人员,三、考核原则:1.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群众测评与组织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3.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的内容、标准和考核办法:教职工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量、工作成效、民主评议、师德考核个四方面。
考核原则上实行百分制,工作量和工作成效各占50%(X作量得分)。
工作成效和工作量得分按《莒县第六实验小学教职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见附1)《莒县第六实验小学教职工工作量量化方案》(见附2)计算,没有工作量的教职工工作成效考核不得分。
民主评议、师德考核成绩均按百分制进行赋分,并作为每个被考核人计算绩效成绩时的考核系数,计算公式为:考核系数=【(个人民主评议分+个人师德考核分)÷2]/【(全体教职工民主评议平均分+全体职工师德考核平均分)÷2]。
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二(工作量得分+工作成效得分)X考核系数。
五、考核等次的确定考核等次分为称职和不称职。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确定为不称职:师德考核不合格的;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师生利益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的;从事有偿家教以及其他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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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稿)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规范教职工队伍管理,强化竞争机制,促进学校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经校委会研究制定本办法。
任课教师绩效考核细则
一、考勤(8分)
请假需履行文字手续,按程序报批,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职对待。
每月事假三天以内不扣分,超过三天,每天扣0.2分,病假每天扣0.1分(以住院治疗结算单为准),旷职每天扣2分,无故缺课1节(含自习)扣0.2分。
此项考核分值扣完为止,不得负分。
二、工作量(22分)
周课时:语、数、英10节为满工作量,其他学科12节为满工作量(每缺课1节减0.5分,增加一节课加0.5分)。
学校宣布的管理、服务人员兼课1/2为满工作量,等于专职任课教师工作量的加3分。
三、工作表现(20分)
此项考核以测评为主。
学生评价8分,同年级教师评价10分,考核小组评价12分。
1、职业道德(8分)
①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②关爱学生,一视同仁。
③服从安排,顾全大局。
④遵守学校工作制度。
2、德育工作(6分)
①注重学生习惯养成教育。
②关注每个学生,对学困生、行为异常生给予帮教。
③能结合学科知识开展理想、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在上课辅导期间出现安全事故,不能及时发现妥善处理,此项得
分减半;造成重大影响,被上级通报、批评、处理的,此项不得分。
3、教学常规(6分)
①教学计划、学习笔记、教学设计、教学反思齐全。
②积极参加“每日教研”,精心组织教学,能够熟练掌握“基本课型”。
③辅导认真,作业适量,批改及时,能利用作业批语激励学生。
四、工作成效(50分)
1、能够完成学期教学工作任务(10分)
2、教学效果(40分)
期中测评占40%,期末测评占60%。
教学成绩得分=(教师综合率/该科第一名综合率)×30分+(学校第一名名次分/所任学科名次分)×10分(按教师教学成绩计算办法计分)
中途接课教师较接课前教学成绩有提高,但达不到平均分的按全体教师平均分计,提高4个百分点的工作成效奖3分,每再增一个百分点加1分。
(按该学科年级中线比,只记1次。
)
其他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
一、考勤(10分)
请假需履行文字手续,按程序报批,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职对待。
每月事假三天以内不扣分,超过三天,每天扣0.2分,病假每天扣0.1分(以住院治疗、出院结算单为准),旷职每天扣2分,此项考核扣完为止,不得负分。
二、工作量(10分)
行政及管理、服务人员完成本职工作得10分。
三、工作表现(30分)
教师评价10分,行政、服务人员评价8分,考核小组评价12分。
1、职业道德(15分)
①政治思想觉悟高,是非分明,不搞无原则纠纷。
②工作认真,积极主动,勇于承担责任,不推诿扯皮。
③为人正派,语言文明,态度热情。
④关心集体,积极、主动为师生服务。
⑤遵守工作制度,创造性开展工作。
2、团结合作(15分)
①顾全大局,服从学校安排。
②互帮互助,勤奋上进。
③团结同志,不搞内讧。
④自觉维护集体利益。
⑤平等待人,团结协作,不搞小团体。
3、工作成效:
①完成学期工作目标得10分。
②以任课教师教学效果平均分为工作实绩分。
(含音、体、美、微等不能计算教学成绩的老师)
奖励分:(各项得分均累计计算)
1、获省级讲课一、二、三等奖奖6、4、2分;获市级讲课一、二等奖加4、2分。
2、经学校申报承担国家、省、市级课题研究并结题的,主持人奖6、4、2分。
3、音、体、美、微等教师指导竞赛、比赛活动中集体项目获省级1-3名奖15分,4-6名奖10分,市级1-6名奖6、5、
4、3、2、1分
4、学校工作,得到国家、省、市、县表彰的,校级领导奖20、1
5、8、4分,科室主任、副主任奖10、8、4、2分。
(所分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受上级部门通报批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注:全体教职工绩效考核按积分排名,按积分多少,教职工总数的30%定为优秀,50%为合格,20%为基本合格。
优秀等次的教职工绩效工资奖励部分月上浮80元;合格等次的教职工绩效工资奖励部分为平均数;基本合格的月绩效工资奖励部分下浮80元。
课任教师本学期没有任课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考核为不合格:
1、职业道德考评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所得分在总分60%以下的)。
2、以非法形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3、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4、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
6、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扣发1/2,奖励部分全部扣发,情节十分严重的扣发全部基础性绩效工资。
受到党纪和行政处分的教职工绩效考核的有关问题按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