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水土镇教育管理中心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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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区水土镇教育管理中心教职工绩效考核实

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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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区水土镇教育管理中心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为了深化教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镇各学校实施绩效考工资工作,根据《北碚区义务教育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碚教发【2009】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干部及教职工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发展规律、能为教职工导明方向的科学完善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全镇各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范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及其2009年1月1日及以后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三、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和本镇长期以来形成的考核评价规律,充分体现教职工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师德放在首位,注重学校全面发展和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在所在岗位上干出优异的成绩;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学校协调发展。

4、能者优先、多劳多得。学校所设岗位,采取竞争上岗,能者优先的原则;多干事,工作成绩突出者应多获得奖励待遇。

5、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烦琐。

四、切实加强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

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镇教育管理中心和各学校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镇教育管理中心成立以教管中心主任为组长,教育管理中心中层以上领导为成员的教职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全镇各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

各学校也应成立相应的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对教职工实施年度考核评价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五、考核内容

教职工绩效考核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具体内容见评价细则)

六、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教职工进行个人总结和评价,填写考核的相关表册。

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班级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职工自评、学科组或年级组评议,提出考核意见。

4、校内公示。对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的评价意见及分值进行公示。

5、发放绩效工资。对公示无异者,按考核分值兑现绩效工资,报区教委备案。{发放方式见评价细则备注}

附件1:北碚区水土镇教育管理中心学校评价细则

附件2:北碚区水土镇教育管理中心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细则

附件3:北碚区水土镇教育管理中心班级评价细则

附件2:

北碚区水土镇教育管理中心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细则

注:1.以上评价实行一年一次,故此学校应按方案搞好资料过程性收集和保管。在一年中工作了十二个月的教职工因职务或岗位中途发生了变化者B10应按任职时间计算年评价得分(评价得分=应得分÷12×任职月份);在一年中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教职工B10评价分计算方法:评价得分﹦应得分÷工作月份×任职时间)。在一年中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教职工B11、B12、B13评价分计算方法:评价得分﹦应得分×12÷工作月份。2009年是实行绩效奖励工资的第一年,上半年无副班主任,班主任的评价分也只按23分为满分计算,计算时间为六个月。

2.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计算方法:

(1)水土镇教育管理中心全年总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人均数量分配到各校、园(由于教育管理中心领导和教研组长等人员负责全镇管理工作,而绩效工资在水土小学参与分配,他们所占分值较高;又由于水土小学代表全镇参加上级竞赛活动多,获奖加分比其他学校多。故此,水土小学多分配5个人的经费,这样达到全镇教职工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本均衡)

(2)各学校根据对教职工考核评价后按以下方法实行分配:学校全年总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满12个月的教职工评价得分之总合×12+工作不足12个月的教职工得分×工作月份)×教职工个人总计得分﹦教职工每月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3.在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以上方案未尽事项,由镇教育管理中心中层以上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北碚区水土镇教育管理中心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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