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体制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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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CAREER HORIZON高管参考2制度是约束人们行为的规则,其实质是对人们利益的界定和分配。

制度创新就是旧制度被新制度所替代,即人们利益关系的调整或重新界定。

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公共管理的主体,其首要的职责就是要代表好、维护好、发展好地方的公共利益。

地方政府维护地方公共利益的手段之一就是提供制度。

在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地方各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关系也经历着一场深刻的变革,各种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会不断出现,对原有的制度产生巨大而持续的冲击,当原有的制度不能解决这些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时,制度创新就被提上日程了。

为此,剖析目前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探索如何优化我国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地方政府制度创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强调局部利益,导致地方保护主义。

具有相对独立利益的地方政府,像市场中的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一样,追求本地区利益最大化是各级地方政府的理性选择。

当各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行为都受这种最大化地方利益动机驱动时,它们之间的竞争就不可避免。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改革开放以来,为了维护和扩大地方利益,地方政府之间展开了激烈的竞争。

一是争夺制度创新的进入权。

为了获得某一项制度创新的进入权,各地纷纷向中央政府证明本地的地位是多么重要,本地的发展是如何急迫,那些最善于讨价还价、或者和中央政府关系密切的地方往往能在这种博弈中胜出,获得在当地进行制度创新的试验权。

二是争夺中央的财力支持。

由于中央政府掌握着大量的经济资源,获得中央的支持,能够减少本地的支出,这相当于增加了本地的收入,而且通过中央支持的项目建设促进本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因此,向中央政府争夺项目和财力支持是地方政府竞争的又一途径。

地区间不良竞争必然导致地方保护主义盛行。

地方保护主义是地方公共权力以合法或违法的方式为了保护本地区利益而采取损害其他地方利益和中央利益,并封锁资源合理流动的一种价值观念和行为趋向。

地方保护主义有多种表现形式,最突出的是产品保护,即通过限制外地有竞争力的同类产品进入本地市场,使产品质量不高的本地企业得以继续生存下去。

我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制度研究

我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制度研究

我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制度研究【地方政府】指管理一个国家行政区事务的政府组织的总称,通常对应于中央政府(在联邦制国家,即称“联邦制府”)的称谓。

特点:现代社会,地方政府和这中央政府相比,具有有限的权力,如制定地方税收政策、实行有限的立法等等;很多国家民族自治地区较一般的地方政府具有较大的权利如立法权等;在中国还存在自治地方,香港和澳门在脱殖民统治以后,成为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和同行政地位的省和直辖市相比,中央政府给予更大的权力。

【制度创新】是指在人们现有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条件下,通过创设新的、更能有效激励人们行为的制度、规范体系来实现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变革的创新。

所有创新活动都有赖于制度创新的积淀和持续激励,通过制度创新得以固化,并以制度化的方式持续发挥着自己的作用,这是制度创新的积极意义所在。

制度创新的核心内容是社会政治、经济和管理等制度的革新,是支配人们行为和相互关系的规则的变更,是组织与其外部环境相互关系的变更,其直接结果是激发人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促使不断创造新的知识和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社会财富源源不断的涌现,最终推动社会的进步。

同时,良好的制度环境本身也是创新的产物,而其中很重要的就是创新型的政府,只有创新型政府,才会形成创新型的制度、创新型的文化。

目前科技创新存在和面临体制、机制、政策、法规等等诸多问题的解决,很大程度上有赖于中央的地方政府能否以改革的精神拿出创新型的新思路,同时政府从经济活动的主角转为公共服务提供者,努力创造优质、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完善自主创新的综合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制定和完善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切实执行好已出台的政策,激发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

一、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面临的挑战第一,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面临着权力运行无序的挑战。

第二,在地方决策制度上,地方政府面临着制度短缺的压力。

第三,在公共治理的方法和手段上,地方政府职能转型滞后于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

简论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研究的十个问题

简论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研究的十个问题

简论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研究的十个问题杨雪冬1内容提要:本文依据对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获奖项目的初步分析,总结了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的10个问题。

这些问题涉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的特点、创新的相关因素以及创新的发展命运。

其中的一些观点非常初步,有待进一步调整和验证。

文章认为,地方政府创新的发展说明了现有体制还有待发挥的潜力,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创新要有效地发挥作用,应该实现制度化。

关键词:地方政府创新研究问题2000年,中共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中央党校世界政党比较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联合设立了“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

这是中国学术界首个对中国政府改革进行系统全面评估的奖项。

该奖每两年举办一届,目前已经举办了三届,共有800多个地方政府创新项目参加,30个项目获得优胜奖。

申请项目分为政治改革、行政改革和公共服务三大类,来自省级以下、乡镇以上所有地方层级,涉及广义政府的各个组成部分(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群团组织等)。

除西藏以外,所有省级行政区域都有项目申请。

在63个获奖项目(包括入围奖和优胜奖)中有27个属于政治改革类创新项目(其中第一届11个,第二届6个,第三届10个),约占43%,是这三大类中所占比例最高的。

行政改革类项目为16个(其中第一届为4个,第二届3个,第三届9个),约占总数的25%,有22个属于公共服务创新类项目(其中第一届5个,第二届10个,第三届7个),约占总数的35%。

2尽管相对于各地蓬勃展开的改革创新来说,“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只收集了其中的一小部分,但是申请项目分布广泛、特征突出、内容详实,因此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基本反映出了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的现状、发展趋势以及存在的问题。

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的研究团队近年来对“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的申请项目和获奖项目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

研究包括三项内容。

首先是对每届获得优胜奖10个项目和若干获得提名奖的项目进行跟踪调查,主要研究这些创新的发起过程、取得成功的原因以及发展的前景。

我国地方政府创新研究综述

我国地方政府创新研究综述

行的探索和努力 。 为对 这种行 政实践的回应 , 作
学 术 界 也 兴起 了地 方 政 府 创 新 研 究 的热 潮 。 从 20 00年 开 始 ,中央 编 译 局 和 北 京 大 学 合 作 进 行 “ 方 政 府 创 新 奖 ”的评 选 , 是 给 了实 践 部 门 地 更
和学术界一个强有力的推动 , 有关地方政府创新 的 学 术 论 文 也 是 层 出不 穷 。 此 , 文 主 要 以 中 为 本 国期 刊 网 近 五 年 来 有 关 地 方 政 府 创 新 的 学 术 论
随 着 我 国分 权 制 改 革 的进 行 , 方 政府 之 间 地
的竞争加剧, 竞争方式也 由地方保护走 向了地方
创 新 。近 年 来 ,各 地 开 展 了 多 种 多 样 的创 新 活 动, 比如 内蒙 古 乌 海 的税 务 新 政 、 江 温 岭 的 民 浙
果 , 可 以理解为一个 动态 的过程 。因此 , 也 对地 方政 府创新 的研 究一般也是从 这两个角 度来进
创 新 的 目的 是 为 了构 建 一 个 “ 成 本 、 质 、 低 优 专 业 、 字 、 制 、 实和透 明的政府” 2 数 规 诚 。【 】
() 1 将地方政府创新分为政府 内部创新和外 部创 新 。 内部创新就是政府 机构 内部 工作职责 、 组织 结构 、 织文化 、 组 工作流程 、 息技 术 、 信 人事 制 度 等 方 面 的创 新 ; 部 创新 则 是 政 府 向公 众 提 外
行 的 。 静 态 的 结 果来 说 , 方 政 府 创 新 研 究 主 从 地
要表现 为对地方政府创新 的具体 内容的研 究, 比 如说在哪些领域进行了什么样 的创新, 总体上 这 属于描述性质 的研究 ; 从动态 的过程 来说 , 地方 政府创 新研 究则表现 为对地方政府创 新 的各 主 体要素及 其互 动关系 的分析 , 比如说 , 方政府 地 创 新 是 在 一 个 什 么 样 的 环 境 下 进 行 的 ?创 新 的 主体及 其动力是什 么?引发机制 是什 么 ?创 新 是 如 何 扩 散 的 ?也 就 是 说 , 一 角 度 试 图探 寻 地 这 方 政 府 创 新 的原 因 。笔 者 对 地 方 政 府 创 新 研 究

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动因

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动因

MANAGEMENT WORLDNo.62000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动因陈天祥所谓制度创新,是指制度的变迁过程,是制度创新主体为获得潜在收益而进行的制度安排。

制度创新主体包括个人、团体和政府。

其中,政府是最重要的制度创新主体。

地方政府作为中央政府的分支机构,它依法管理一个较小区域内的公共事务,可以发挥中央政府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它理所当然地成为推动制度创新的主体。

(一)宪法秩序的变化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能力受到整个制度环境的制约。

而其中,宪法秩序是最重要的。

“宪法秩序直接影响进入政治体系的成本和建立新制度的立法基础的难易度。

”1954年诞生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虽然确立了地方政府作为制度创新的主体地位,但其对各级地方政府的职权的规定不具体、不明确,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

“文革”时期,宪法被任意更改,地方政府层级混乱、职能丧失。

可以说,直到1978年改革开放的路线确立之前,中央高度集权的体制没有根本的变化,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一种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地方政府不是一级的公共事务管理主体,对地方公共事务缺乏管理自主权。

在这样的宪法秩序下,地方政府难以发挥制度创新主体的作用。

1982年新中国的第四部宪法诞生,同时还修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1984年制定了《民族区域自治法》,1986年又再次修改《地方组织法》。

宪法秩序的这些变化,重新确立了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地位,并且扩大了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权力。

具体表现在:(1)确立了发挥地方政府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扩大了地方政府的某些职权。

(2)改中央一级立法体制为中央与地方沿“全国人大—国务院—省级人大和政府—省级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和政府”的四级立法体制。

(3)扩大了民族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二)制度创新成本任何一种制度安排都是需要耗费成本的。

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得净收益,必须尽可能选择那种交易成本低的制度安排方式。

我国地方政府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研究

我国地方政府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研究

我国地方政府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研究【摘要】我国地方政府社会治理机制在面临新挑战的背景下,亟需进行创新研究。

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地方政府社会治理机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然后探讨了创新的必要性和路径。

通过案例分析,突出展示了创新带来的成果和效果。

结论部分总结了创新成果,并展望了未来研究方向。

最后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为我国地方政府社会治理机制创新提供指导和启示。

该研究对于推动我国地方政府社会治理机制的进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解决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思考。

【关键词】关键词:地方政府、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研究、现状、问题、必要性、路径、案例分析、成果总结、未来研究、政策建议。

1. 引言1.1 研究背景我国地方政府社会治理机制一直是学术界和政策制定者关注的焦点问题。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变迁,地方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传统的地方政府社会治理机制在适应新形势、新需求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

政府单向管理导致民众参与度不高,决策效率低下,治理成本高昂等。

研究如何创新我国地方政府社会治理机制,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在此背景下,对我国地方政府社会治理机制的创新进行深入研究,不仅可以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还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

本研究旨在深入分析我国地方政府社会治理机制的现状和问题,探讨创新的必要性和路径,以案例分析为支撑,为政府提供更加有效的社会治理解决方案,推动我国地方政府社会治理机制的持续优化和创新发展。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探讨我国地方政府社会治理机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创新的必要性和路径,从实践案例中总结经验,推动地方政府社会治理机制的改革和创新。

通过本研究,旨在为地方政府提供更加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机制,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实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本研究也旨在为学术界提供关于地方政府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的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丰富我国社会治理理论体系,促进政治科学研究的发展。

试沦中国地方政府创新

试沦中国地方政府创新

边缘 、 与市场化改革直接相连 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日益 向中国社会的各 , 个领域发展。相对 于中央政府而言, 地方政府那么多年来更是出现了许多
实实在在推进民主治理 的创新实践。

资源配置权力”能通过行政、 , 经济和法律 等手段在不 同程度上约束其它社 会行为主体 的行为 , 方政府 作为中央政府 的地方机构 , 法管理着 一个 地 依 法定区域内的公共事务 , 发挥着中央政府不可 比拟的作用 。 这种固有 的可能性又被新形势下产生的条件所强化 , 这种 强化 来 自5 个方面 。
科 研 理 论
徐兆 丰
( 海师范大学 上 法政 学 院 上海 203) 0 2 4
【 摘
要】 改革 开放后我国的政治始终处于进步之 中。相对 于中央政府而言, 地方政府那么多年来更是 出现了许多实实在在推进 民主 治理 的创新实
践。本文将从整体上梳理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的现状 , 从地方政府创新的必要性 、 可能性及其不成 熟性作简要分析, 相信对于从宏观上把握 中国地方政府的
思路 。

中田地方政府刨新的必要性
创新对于中国地方政府而言 , 有其必要性。 l 、推进 中 国地 方 政 府 创 新 是 建 成 完 善 的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制 的 要
求。
党的十六大提 出了在本世纪头二十年 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的战略 目标 , 十六届三中全会专 门就 完善社会 主义 市场经济 体制做 出 了具体部署 。 这标志着 中国从计划经济 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步伐将 进一步加快 。 2推进 中国地方政府创新是社会主义物质文 明、 治文 明和精神文 明 、 政 协 调 发展 的要 求 。 实现地方政府创新是推进全 国政 治体制 改革 、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 明 的重要 内容, 同时也是党 的十六 大确定的社会主义物质 文明、 政治文 明和 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整体推进 战略的必然要求 。“ 3 、推进 中国地方政府创 新是提高党 的执政 能力和政府 的管理水平 的 要求。 提 高党 的执 政 能 力 , 在 新形 势 下 巩 固党 的领 导 的根 本 性 举 措 。早 在 是 延安时期 , 黄炎培先生就对毛 主席提 出过历史兴亡 的周期率现象 ,其兴也 “ 勃焉, 其亡也忽焉。 ” 古今 中外 , 多政 党的沉浮起落 , 多政权 的兴衰更 很 很 替, 无不给我们 以深刻的警 示。创新能力是执政能力的基本 内容和重要体

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利弊分析.doc

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利弊分析.doc

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利弊分析内容提要中国地方政府作为制度创新的重要主体,其制度创新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的市场化改革,有利于降低制度创新的风险和成本,提高权力中心制度安排的质量和效益,但从全局的角度审视,则不利于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妨碍权力中心推行的制度变迁进程和制度变迁的整体性推进。

关键词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有关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研究,在国内已有一些成果,但还处在一个初始阶段。

作为我国改革中制度创新的重要主体,地方政府的作用已越来越为人们所认同,因此,迫切需要我们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本文拟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利弊做一些探讨。

; 一、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优点; 1 以“第一行动集团”的身份推进制度创新,促进市场化改革。

; 所谓制度,按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诺思所表述的,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

规则包括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正式规则主要有法律法规、组织安排和政策等,非正式规则有道德和习惯等。

而所谓制度创新,则是指制度的变迁过程,是制度创新主体为获得潜在收益而进行的制度安排。

制度创新过程一般分为五个步骤: (1) 由于相对产品及要素价格变化、市场规模变动、技术进步等原因,若干个人或团体预见到潜在的制度净收益,形成制度创新的第一行动集团; (2) 第一行动集团提出制度创新方案; (3) 第一行动集团按照最大化利益原则理性地比较和选择他们认为最能实现自身利益的制度创新方案并实施之; (4) 形成第二行动集团,如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立法防止“搭便车”行为,助第一行动集团一臂之力;(5) 两个集团共同努力实现制度创新。

由此可见,第一行动集团在制度创新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制度创新的决策者和首创人,并决定着制度创新的进程。

充当第一行动集团角色的可以是个人、团体或政府。

在诱致性制度变迁中,变迁一般表现为“由个人或一群(个) 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第一行动集团是熊彼特意义上的企业家。

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一、前言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是指各级地方政府在辖区内行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职责的组织形式和结构。

近年来,中国政府不断加强深化改革,在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方面也不断进行改革与创新,以提高政府的效能与社会认可度。

本文将就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进行探讨,分别从政府职责、机构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详述。

二、政府职责改革与创新1.从行政管理向公共服务转型过去地方政府职责主要是行政管理,而现在正逐渐转向公共服务。

政府职责的变化已从制定发展规划、投资引导等向民生保障、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方向转变。

政府职责转型背后的逻辑是:将市场、社会和政府的作用区分明确,让政府更多地扮演政策制定和资源调配的角色,将具体事务的办理交给市场和民间组织。

2.区域协调发展地方政府也逐渐意识到,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政府职责除了要扮演好市场调节者的角色,还要从协调着手,促进区域间均衡发展。

为此,地方政府不断尝试开展跨区域合作,推行协同发展等模式。

比如,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就是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背景下,较好地实现区域协作。

三、机构设置改革与创新1.简化机构为了去除冗杂流程,深化机构改革成为中国各级政府近年来的主攻方向。

机构改革的一个方向是简化机构。

先前各级政府对待事务重复多,部门交集复杂。

因此,设立了“拆墙”式的行政机构改革,将原本各自为战的多机构联手改为核心部门负责主导,减轻了层层部门的管理交叉和审批复杂度。

2.创新机构除了简化机构,地方政府还在积极探索一些创新机构。

比如杭州市设立的西湖区智慧城市示范区改革,为创新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作为智慧城市的试点和先行区,西湖在机构设置上的改革更注重科技、文化和知识产权的保护,让更多创新企业聚集纳入。

这样一来,城市文化、经济、科技、信息等多方面得到了高效地整合,使该地区在发展中的竞争力不断增强。

四、人才培养改革与创新1. 创新招聘改革与创新已成为现代化建设的主要支点。

地方政府创新的热点领域与制度化研究——对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入围项目的分析

地方政府创新的热点领域与制度化研究——对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入围项目的分析
国地 方政 府创 新 的十 大热点 领域 , 讨 地 方政府 创新 所呈 现 出的规 律性 特征 ; 而探 讨 如何 用制度 探 进 化 的保 障解 决 中国地 方政 府 创新 缺乏 “ 续航 力” 问题 , 动 中 国地 方政 府创 新 的发 展 。 的 推
关键 词 : 方政 府创 新 ; 方政 府创 新 奖 ; 治 改革 ; 政 改革 ; 地 地 政 行 续航 力 ; 度化 制
公 共产 品和 服务 的创新 。 地方 政府 内部 组织 系统 的创 新 又可 以划 分为政 治改 革 和行政 改革 两部 分 。 创新 从
收 稿 日期 :0 1 0 — 0 2 1 — 2 1
作 者简 介 : 毛 铖 ( 9 6 ) 男 , 北随 州人 , 安 大 学公 共 管理研 究所研 究生 。研 究方 向 : 18一 , 湖 延 行政 管理 。 任 晓林 (9 5 ) 男 , 西洛川人 , 安 大 学公 共 管理研 究所 所 长、 授 。 16一 , 陕 延 教 研究 方 向 : 行政 管理 。 田丽娜 (9 6 ) 女 , 宁兴城人 , 安 大学公 共 管理研 究所研 究生 。研 究方 向 : 18一 , 辽 延 行政 管理 。

1 9・ 6


任 晓 林 田丽 娜 : 方政 府 创 新 的 热 点 领 域 与 制 度 化 研 究 地
民政 府 “ 自然村 中的 ‘ 民议 会 ”; ’宁夏 盐池 县外 援项 目 办公 室 “ 动农 村 社 区公 众 参 与 ”浙 江 省温 岭 市 “ 推 ; 民 主恳谈 ” ;湖南 省妇女 联合 会 “ 农村 妇女 参 与村级 治
所谓政府创新 , 是 以“ 成本 、 质 、 业 、 就 低 优 专 数 字、 制、 规 诚实 和透 明 的政府 ”) 目标 , 过政 府 自身 1 为 通 的政 治 改革 、 政 改 革 、 提供 的公 共 产 品 和 服务 方 行 对 式、 方法 的 改 革 , 以及新 的公 共 产 品和 服 务 的提 供 来 提 高 政府 行 政 效 率 、 现 公 共 利益 最 大 化 , 实 持续 不 断

我国地方政府创新的实践与评价

我国地方政府创新的实践与评价
和社 会管 理创新 的 内容 , 因此是 典型 的公共 治理 创新 。
( 2 ) 地 方政府 创新 以基层 民主政 治 制度 、 行政 管理 制度 创 新 为 主。 制度 创新 是 中国政 府适 应 市 场 经 济 体制 改革 的需要 , 对 于整个 制度 的调整 和完 善至关 重 要 。许 多 地方 政府 在 政 治制 度 、 行政 管 理 制度 、 公 共 服 务制 度 、 社 会管 理制度 的创 新方 面做 出 了积 极探 索 。但 总体 来 看 , 我 国地方 政 府创 新 以基 层 民主政 治 制度 、 行政 管理 制度创 新 为主 , 公 共服务 与社 会管 理 的制度创 新仍显 薄 弱 。 ( 3 ) 地 方政府 创新 的重 点 随时间 变化 而 不 同 。早期 的地方 政 府创 新 主要 以政 治改 革 和行 政 改 革 为 主 ,


我 国地 方政 府创新 的实践状 况
1 . 地 方 政 府 创 新 的 类 型
我 国地 方政 府创 新 主要 面 向公 众关 心 、 社 会 反应 强烈 、 有 紧迫现 实需 求 的问题 。地方 政府 创新 大体 上可 以分为 政治 改革 创新 、 行政 改革 创新 、 公 共服 务创 新 和社 会管 理创 新 四个基 本 类 型 。在 此基 础 上 , 又 细分 为
是肇端于这样的社会历史背景 。不仅如此 , 我 国同时又处于经济社会转轨 的过程中, 地方政府在其中理所 当 然 要担 当经 济社 会转 轨 的主 导角色 。一方面 , 经 济社会 转轨 要求 地方 政府 进行 创新 , 另一 方 面社会转 轨 积 累
了诸 多社会 问题 和 矛盾 , 亟待 政府通 过 创新 思维 加 以解 决 。在这 样 的 内外 背景 下 , 我 国许 多地 方政府 纷 纷开 始 了创 新 的探索 。早 期 的探索 主要 集 中在农 村 的治理 改革 、 乡镇 的选 举等 方 面 , 取 得 了一 些积 极 的成 果 。而 地 方政 府创 新活 动 的全 面兴起 则是 在 2 0 0 0年 后 。2 0 0 0年 以来 , 由 中共 中 央编 译 局 比较 政 治 与 经 济研 究 中 心、 中共 中央党校 世 界政党 研究 中心 和北 京 大学 中 国政 府创 新研 究 中心联 合 发 起 的“ 中 国地方 政 府创 新 奖 ”

地方政府制度创新浅探

地方政府制度创新浅探

当地 群众的意见 ,而 民众 也在一定程度上更 乐于参 与和接 受地方政 府的制度创 新行 为。因此 地 方 政 府 可 以大 大 减 轻 制 度创 新 的 人力 资 源 成 本 。我 们 知 道 ,信 息 是 决 策 的 基 础 。 中 央政 府
的决 策越 是 具 体 到 每 个 具 体项 目,信 息 空 间 的维 数 就 越 大 ,且 每 个 项 目的 情 况 又 各 不 相 同 , 这 就 使 信 息 不 完 全 的 可 能 性 越 大 。 这 样 ,中 央 政府 获 得 足够 的信 息 就 要 花 费大 量 的 人 力 、 物 力和 财 力 ,大 大 增 加 制度 设 计 的成 本 。特 别是 中 国 , 由于 幅 员 辽 阔 ,各 地 之 间 的 资源 禀 赋 不 同 ,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程 度 极 均 衡 ,所 面 临 的 社 会 环 境 和 经 济机 遇 也 不 一 样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 如 山中 央政 府 统 一设 计 制 度 创 新 ,无 疑 将 面 临 巨大 的 成 本 。 因此 ,地 方政 府 在 一定 范 围
度 ”。
15 年诞 生的新中国第一个宪法 .虽然确立 了地方政府作 为制 度创新的主体地位 ,但其 94
对 笄 级地 方 政 府 的 职 权 的 规 定 不 具 体 、不 明确 .权 力 高度 集 中于 中 央 政府 。 “ 革 ”时 期 , 文 宪 法 被 任 意 更 改 ,地 方 政 府 层 级 混 乱 、职 能 丧 失 。可 以 兑.直 到 17 年 改 革 开 放 的路 线 确 立 98 之 前 ,中 央 高度 集 权 的 体 制 没 有 根 _ 的变 化 .中 央 与 地 方 之 问 的关 系 表现 为 一 种 控 制 与被 控 奉 制 的关 系 ,地 方政 府 不 是 一 级 的公 共 事 务 管 理 主 体 ,对 地 方 公 共 事 务 缺乏 管 理 自主权 。在 这 样 的宪法秩 序 下 ,地 方政 府 难 以发 挥制 度 创 新主 体 的作用 。 18 年 新 中 国 的第 四 个 宪 法 诞 生 , 同 时 还修 正 了 《 92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地 方 各 级 人 民代 表 大 会 和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组 织 法 》 . 18 年 制 定 了 《 94 民族 区 域 自治 法 》 . 18 年 又 再 次 修 改 96 《 方 组 织 法 》 宪 法 秩 序 的 这 些 变 化 ,重 新 确 立 了地 方 政 府 作 为 地 方 国 家 行 政 机 关 的地 地 位 ,并 且扩 大 了地 方 政 府 的 制度 创 新权 力 。具 体 表现 在 : ( )确 立 了发 挥 地 方 政 府 主 动 性 、 1 积 极 性 的 原 则 .扩 大 了地 方 政府 的 某些 职 权 。 ( )改 中央 一 级 立法 体 制 为 中 央与 地 方 沿 “ 2 全 国人 大一 国 务 院一 省级 人 大 和 政 府 一 省 级 政 府 所 在 地 的 市和 国务 院批 准 的 较 大 的 市 的 人 大 和 政 府 ” 的四 级 立 法 体 制 。 ( )扩 大 了 民族 自治机 关 的 自治权 。 3 2 、制 度 创 新 成 本 。任 何 一种 制 度 安 排 都 是 需 要 耗 费 成 本 的 。为 了最 大 限度 地 获 得 净 收 益 , 必 须 尽 可 能选 择 那 种 交 易成 本 低 的制 度 安 排 方 式 。 “ 很 多重 要 因素 影 响政 治 秩 序 提 供 有 新 的制 度 安 排 。这 些 因 素 包 括 制 度 设 计 的成 本 .实 施 新 安 排 的预 期 成 本 ” 。也 就 是 说 ,影 响 制 度 创 新 的 成 本 因素 主 要 是 设 计 成 本 和 实 施 成本 。 戴维 ・ 尼 指 出 : “ 度 设 计 的成 本 取 决 菲 制 于 用 于新 的制 度 安 排 的人 力资 源 和 其他 资源 的要 素 价 格 ” 。

试论我国地方政府管理创新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试论我国地方政府管理创新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试论我国地方政府管理创新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蒋兴海 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摘 要:文首先对当前政府管理创新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

近年来,我国商品经济发展迅速,且为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在此种背景下,各级地方政府现有的市场管理模式已难以满足社会、经济等各方面发展的相关需求,从而在影响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同时,也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阻碍。

因此,有必要也必须加强地方政府管理模式的创新,进而为社会、经济的健康、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内在动力和外部保障。

本文通过对我国政府管理创新的实践与理论现状进行探析,并论述了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管理创新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其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地方政府管理 创新 问题 对策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的经济的年增长速度大都稳定在9%左右,而经济的迅速发展也使得社会的各个生产、生活领域产生了较大的变化。

传统的市场经济和政治体制只能够发挥其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短期作用,而难以满足现代社会发展的基本需求,究其根本原因,是因为政府管理模式的长期之后。

就现阶段而言,虽然各级地方政府能够基本结合地方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管理模式改革的部分理念,但由于缺乏理论应用于实践的经验,使得其在管理模式改革创新过程中经常走入误区,导致的结果政策方法同管理目标相悖,增加了社会、经济的双重负担。

因此,加快推进地方政府在管理模式方面的创新,已成为我国各级地方政府需要共同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政府管理创新的实践和理论研究自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政府修订了《国务院工作规则》,并提出加强行政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等一系列政府管理改革和创新措施;例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颁布,《纲要》在进一步确定政府依法管理目标和政府职能的基础上,对政府和公务人员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政府与各层行政执法人员不仅要积极响应《公务员法》的号召,遵循其各项规定,而且还要针对现有的问题,不断提出公务员制度的创新办法。

当前我国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综述与前瞻

当前我国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综述与前瞻

有法不依 、 违法不究 、 执法不严、 滥用职权等现象至 今仍不同程度地在许多地方存在。囹 当前行政执法 体制改革主要表现为行政审批体制改革 、 相对集 中 行政处罚体制改革和公安行政体制改革。 1 . 行政审批体制改革
目前我 国行 政审批 领域 内的改革主要是进 行集中审批的探索。 0 1 国务 院推行行政审批 20 年 制度改革 , 特别是行政许可法生效 以后 , 各地普遍 设立了集中办理行政许可的行政服务 中心 。行政 服务中心仅承担行政许可的协调 、 管理、 监督和服 务职能 , 并不具有行政许可的主体资格。[ 4 1 尤为引人关注的是 ,0 8 四川省成都市武 20 年 侯区行政审批局成立 ,主管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办 理工作 , 这是我 国目前唯一的一个行政审批局。 根 据 《 成都市武侯 区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原来 由 2 家部门承担的行政 0
式: 其一 , 以北京等直辖市以及海南省为代表 的行 政管理模式 ,即这些地区行政管理层级就是省直
} 本文为 2 1 四川省社科 重点项 目“ 0 0年 地方行政体制改革涉及 的组 织法问题研 究” 批准号 :C 0 0 1 阶段性研 究成果。 ( S 1A 1 )
研 究综述
当代社科视野 21 年第 9 01 期
的重 要组成 部 分 。 20 从 0 5年 国务 院批 复上 海浦 东
政府体制模式, 也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自 20 年国务院层面的大部制改革实施 以来 , 从 08 全国各地的大部制改革就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当
前各地开展大部制改革主要有如下一些特点 : 1 . 大幅度精简机构。改革后 , 各省( 、 ) 区 市 政 府厅局级机构得到不同程度 的精简 ,全国共减少 厅局级机构 8 0多个 , 其中 , 吉林 、 天津 、 北京均减 少7 个左右 。 例如 ,0 9 20 年北京政府机构改革后 , 调整 优化 了 1 9个部 门 , 减 少议 事协调 机构 和l 共 临 时机构 2 个, 7 精简比例达 3 .%。 2 5 2 大部 门、 . “ 大厅局” 亮相。机构改革后 , 由于

地方政府规制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

地方政府规制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

地方政府规制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创新成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

然而,在中国这样一个政治体制较为集中的国家中,地方政府的规制往往对企业创新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来探讨地方政府规制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并提出一些建议。

首先,地方政府规制对企业创新有着重要的引导作用。

地方政府作为区域内的权力机构,可以通过制定政策来推动企业的创新行为。

例如,通过提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地方政府可以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大技术创新力度。

同时,地方政府还可以通过建立科技创新示范园区等载体,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入驻,搭建科技创新平台,促进企业间的合作与创新。

然而,地方政府规制对企业创新也存在一些负面影响。

一方面,地方政府过度干预市场,过多地干预企业创新活动,可能会扼杀企业的创新动力。

这种干预往往表现为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导致企业不敢冒险尝试新的创新项目。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规制企业创新过程中的官僚主义作风,也使得企业创新流程变得繁琐、缓慢。

政府审批和行政审批等程序的繁重,使得企业在新产品和技术推广过程中遭遇阻碍。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平衡地方政府的规制力度与企业的创新需求,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地方政府应当在制定政策时更加注重实际效果,深入了解企业的创新需求,积极倾听企业的声音。

政府的政策应该更加灵活多样,以适应不同企业的需求。

其次,地方政府在行政审批方面应该简化程序,优化效率。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协同配合,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周期,为企业的创新提供更加便利的环境。

除了政府的角色,企业自身也应当积极应对地方政府规制,主动寻求创新的途径。

首先,企业应当提升自身的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性能,以求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突破制约创新的技术瓶颈。

其次,企业应该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与合作,倡导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公开透明,共同推进企业创新的发展。

同时,企业也可以通过参与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协会等方式,发挥群体作用,提升企业的议价能力,在政策制定方面发表自己的意见。

我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现状对策

我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现状对策

我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现状与对策政府制度创新是世界范围内社会发展的一种普遍趋势,许多国家都已经开始意识到政府制度创新的重要性,特别是欧美国家在制度创新上面早已经跑在我们前面。

近年来联合国一直致力于推进政府管理创新,至今已经召开了多届”全球政府创新论坛”,其主旨在于通过强化国家能力和改善治理水平,来推动联合国新千年目标的实现。

为适应全球化带来的新环境和信息技术的革命,为迎接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各种挑战,许多国家的政府都不断进行改革创新的实践和探索。

西方从理论界的”新公共管理理论”到以英、美、日等国为代表的政府管理创新实践,如撒切尔政府的”私有化运动”、布莱尔政府的”政府现代化运动”、克林顿政府的”政府流程再造”和日本政府的”政府全面质量管理”,都彰显着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和必要。

一、我国地方政府管理的现状分析(一)促进我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动因分析在我国,政府制度创新是直接通过政府官员的改革行为来实现的,也就是说领导个人决定,因而实现政府制度创新最直接的动因是政府领导的责任感与改革精神,这是政府制度创新的基本条件。

我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根本动因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政府制度创新的动力来自于社会经济生活的改变,社会经济体制的变化直接要求政府管理体制的变革,否则就无法适应社会经济的要求。

第二,政府制度创新是社会政治发展的逻辑要求,官员想获得升迁就必须要有良好的政绩做保证。

第三,政府制度创新的动力来自于公民的政治需要,政府只有通过管理创新,才能适应公民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觉醒而不断提高的政治愿望。

第四,在全球化信息化的大时代,外部的环境也日益成为政府制度创新的强大动力源,不然就只能落后于人,无法跟上国际发展的步伐。

第五,中央政府是政府制度创新的直接发动者和坚定推动者,自改革开放以来,始终把推动政府制度创新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这无疑是地方政府进行制度创新的强大动力。

(二)近年来地方政府制度创新取得的成就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wto与国际接轨之后,我国政府越来越意识到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应对全球化挑战的能力也在逐渐提高,政府制度创新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政治透明化方面,已经不同程度地实行了政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公开、任前公开和信息公开;在行政服务方面,建立政务大厅、开通省市县长热线、领导下访、领导接待日;在行政效率和廉政建设方面,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开展绩效管理、强化行政问责;在公共权力制约方面,加强舆论监督、实行干部竞争上岗、乡镇长直接选举和公推公选。

我国地方改府制度创新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地方改府制度创新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高 管 参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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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李乐 为 李沛 丽 :
于 从 事 中 央政 府 并 未授 权 的事 情 ,以 满足 其 利益 最 大化 的 企 求 。 这样 ,地 方 政府 在执 行 中央政 策 的过 程 中 ,再也 不像 过 去那 样不 折不 扣 了,而 是 “ 上有 政 策 ,下 有 对策 ”,对 中央 的政 策 进行 本 位 主义 的 “ 新 ” 这 就 严 重 阻碍 了 中央 政策 有效 执 行 。 创 , 4.影 响 改革 的 整体 推进 .导 致地 区差 距扩 大 。在 很 多情 况 下 ,地 方 政 府 的 制 度 创 新 是 在 中 央 的特 殊 政 策 下 进 行 的 。 为 了 保 证 试验 的成 功 ,中央 政 府一 般 都 给予 一 些优 惠 政策 ( 税 收 、 如 招 商 引资 、项 目审 批 、管 理体 制 和经 营 体 制 改 革 、 产 权 改革 等 方面 ) ,因而 ,使试 点 地 区 的创 新 活动 具 有 了 因引入 新 制 度规 则 和 中 央优 惠 政 策 所 带 来 的 双 重 利 益预 期 。 因此 ,这 些 地 方政 府 的 制度 创 新 并 不 是 在 自然 状 态 下 进行 的 ,而 是 与 非 试 点 地 区之 间 存在 着不 同的 制 度 条 件 。 在 这 种情 况下 ,被 允 许 试 点 的地 区 地方政府制度创新 中存在 的主要 问题 就 能够 更好 地 吸 引其 他 地 区 的 资源 流 入 ,获 得 更 快 的 发 展 。 中 1.强 调 局 部 利 益 , 导 致 地 方 保 护 主 义 。 具 有 相 对 独 立 利 益 央政 府 在 改革 之 初 ,出于 减 少风 险 、 降低 制度 创 新 成本 的 考虑 , 的地

我国地方政府绩效管理及其制度创新的研究对策——以杭州市政府为例

我国地方政府绩效管理及其制度创新的研究对策——以杭州市政府为例
practice,and point out the effect and necessity for Chinese local government to establish and innovate the performance management system.The establishment of a government performance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achievement of government
擘.ove棚ment performance system. Finally, we analyzes the Hang Zhou’s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of performance management system as the SUCcesst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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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绪论
第1章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研究背景 从20世纪二三十年代起绩效管理被运用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20世纪
70年代形成体系,而后20世纪80年代绩效管理作为企业的成功经验得到了各 国政府的普遍借鉴,并演变成当今西方各国实施政府管理的一个有效工具。以 英美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政府绩效管理的实践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形成 了一套较为系统的理论和方法。而现在的政府引入绩效管理是为了实现政府管 理的三E目标的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iency)、效益(Effectiveness), 这是一种将过程管理和结果管理相结合的新型政府管理模式。

我国地方创新政策体系建设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我国地方创新政策体系建设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1 1
第2 3卷
总第 1 4期 3
2 1 年4 00 月
第 2期
方 面 的不 足 、 进一 步健 全 科 技政 策 支撑 体 系 提供 了
2 1 年4 0 O 月 第 2期
第2 3卷
总第 14期 3
我国地方创新政策体系建设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陈 伟 张 昊 一 杨 彩 霞
( 1哈尔滨工程大 学经济管理学院 。哈尔滨 1 0 0 ;2 哈尔 滨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哈尔滨 1 0 4 ) 01 5 0 0 5
摘 要:创新政策体 系对 于优 化创 新环境 、 激励 企业 自主创新、 促进 国家或地 区的科技进 步和社会 经济快速持 续发 展 具有重要 的作 用。分析我 国地方创新政 策体 系建设所取得 的成就 , 出地方创新政策体 系建设相对 于国家创 新政 指 策的发展趋 势来说 , 具有 明显的滞后性 ; 描述 了 目前地方创新政策体 系在 系统性 、 针对性等方面存在的 问题 , 并对其 根 本原 因进行解释 , 最后提 出加强地方创新政 策体 系建设 的对策。 关键词 :地方创新政策体 系; 自主创新 ;现状 ;对策
的快速发展 。 这些法 规和规 章 , 面为企业开辟 了融 一方
资渠道, 有利于企业开展科技活动; 另一方面也保护了 企业的合法权益 , 利于维 护企业 的技术 专有权 , 障 有 保
企业 科技活动的经济效益 ,从 而显著增 强企业进行 自 主创新的信心与积极性。
11 科技 政 策体 系逐步 完善 .. 2
整个国家创新体系中,地方承担 了创新促进者的作
用, 是企业 开展创新 活动 的地 理载体 。而在促 进地方
创新活动和竞争力等方面 ,地方创新政策体系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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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政府体制创新研究摘要我国地方政府体制在改革大潮中取得了许多创新性成就,但也面临着权力运行无序、决策制度短缺、公共治理转型滞后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既有制度供给不足的原因,也有制度变迁路径选择的局限;实现地方政府体制创新应从中央与地方合理分权、重构地方政府结构、转变地方政府职能等方面入手。

关键词:地方政府体制创新制度分析一、新中国成立后地方政府体制变迁的历史当代中国地方政制的沿革和建立与中央政制不同。

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共按照苏维埃政权的模式,根据自己长期建政经验创立的一种政府模式,与前国民政府时的地方政府没有延续关系。

但是,当代地方政府,却是在继承历代地方官制的基础上发展变革而来的。

(一)1949—1954年过渡时期的地方政制这个时期,《共同纲领》并没有对地方层级做统一规定。

但从当时中央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各级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政府法令看,主要划分为大行政区、省、市、县、乡(行政村)和大城市的区。

此外还划有苏北、苏南、皖北、皖南、川东、川西、川南、川北八个行政区,地位相当于省,分设“人民行政公署”。

1952年11月以后,全国地方层级统一变为“三实三虚”,即划为省、县、乡三个“实级”;大行政区、专区、区三个“虚级”。

在当代中国地方政制中,所谓“实级”,该区域的人民政府必须经召开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虚级”则是上级政府的派出单位,直接由上级政府委任组成。

大行政区制度,即将全国划分为若干行政区域,代表中央,领导数省。

这种政权模式源于清代。

它的设立,是中共根据建国时的客观情况所做的重要决策。

在1949年3月七届二中全会上,周恩来首次提出中央向地方分权的问题,即:由分散到统一,不是几个月而是要几年才能完成的。

由于地区的不平衡,产生了区域性和分权问题。

中国不是联邦,但是带区域性的。

(一)1954年宪法确立的当代中国地方政制1954年宪法首次对地方政府制度做出法律规定,确立了当代中国地方政府制度。

首先,1954年《宪法》对地方政权组织做了明确规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此前,由于尚未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国家政权均采用“议行合一”,即中央人民政府不但是最高行政机关,也是最高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律由上级任命组成,既是地方行政机关,又是地方权力机关。

其次,1954年《宪法》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除汉族外,还有五个少数民族。

据1953年首次人口普查统计,当时少数民族约占全国总人口的6%,分布在全国64%地区第三,1954年《宪法》对全国地方层级做了明确规定。

全国行政区划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州、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正式三级地方政府。

最后,除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州、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三级地方政府外,仍设有市。

市有多种,分为直辖市,地位相当于省;省辖市,地位相当于专区;隶属专区的市,地位相当于县,以及设区的市和不设区的市。

直辖市和省辖市划分区,并有辖县。

此外,全国地方还设有三个“虚级”,即作为省人民政府派出机关的“专员公署”(专区)、作为县人民政府派出机关的“区公所”、作为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

二.我国地方政府体制的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一)、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面临的挑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改革经济体制的同时也进行了以调整国家权力结构,解决权力过分集中;改革行政体制,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等为主要内容的政治体制改革,地方的政府体制因此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一是中央与地方某些制度性框架已初步确立。

宪法和组织法改变了一级立法体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城市获得了制定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权力;地方政府领导人由上级直接任命改为地方人大选举;分税制的实施有助于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制度化。

尽管从总体说,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法制化程度还不高,但上述这些变化毕竟是一种积极的尝试,为今后理性化的地方分权提供了思路。

二是地方政府角色、功能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

在传统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只是中央政府在地方的代表,角色、功能极为单一。

改革开放之后,地方在经济发展、社会管理诸方面拥有更大的权力、更大的独立性和更重要的责任。

特别是改变统收统支的财政分配模式、地方财政相对独立后,地方政府反映和代表地方利益的功能得到加强。

这些变化虽然没有改变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和集权型政府模式,但使地方政府的角色、功能双重化:既是中央在地方的代表,又是地方利益的代表。

三是出现了许多地方治理模式的新探索。

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一些地方政府开始进行“行政三分制”的改革试点。

“行政三分制”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制度设计,实现政府决策、执行、监督三方面的相对分离,三者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协调。

按此原则,试点城市将以经济发展、城市发展和社会发展三大体系为基础,至少设立三个决策局,相应的法规、政策等由各决策局制定,决策局下分设不同的执行局。

但是,应当看到,地方政府体制创新从总体上并不十分理想,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第一,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面临着权力运行无序的挑战。

我国地方政府改革是循着解决高度集权、下放权力路子进行的。

但在权力下放过程中,由于缺乏制度化的约束,一方面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形成一个可以讨价还价的权力博弈空间,出现所谓“跑步钱进”等怪现象,地方常有越权行为和“变通”做法,使中央的政令难以落实,既扼制了地方的作用和积极性的发挥,又严重削弱了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弱化了中央的权威;另一方面,在地方与地方的关系上,又表现为地方政府之间的地区封锁和竞争的无序。

第二,在地方决策制度上,地方政府面临着制度短缺的压力。

提升公共决策能力是地方政府创新的重要内容,但从当前情况来看,首先,在决策主体上,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的决策潜力尚未充分得到发挥,各级党政部门的政策研究机构权威地位不高,职能发挥不完全,研究政策少,充当秘书班子多。

学术性和民间性的政策研究组织发育缓慢,数量少、功能弱,与行政和半行政性政策研究组织之间缺乏制度化的联系,未能充分参与到公共决策事务之中。

在个别地方和部门,民间的政策研究组织及专家咨询往往只被当作政策论证的工具。

其次,在决策的民主性上,公民参与政府选择的渠道很少,政策议程的提出,主要不是来源于公民的政策诉求,而是来源于决策机构内部建立的制度性信息搜集系统。

这就造成政策议题界定的偏差,政策方向的失误,大大制约了政策的有效执行。

最后,在决策科学性上,决策常常发生“短视”行为,缺乏长远的计划“,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既败坏了政府形象,又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第三,在公共治理的方法和手段上,地方政府职能转型滞后于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

一方面是市场的力量;另一方面是政府强化自身的行政力量,使二者之间的关系在某些特定领域进一步被扭曲,从而使公共治理面临新的挑战。

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市场化改革和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影响地方政府体制创新的制度因素中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中出现的困境和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传统行政向现代公共行政转型过程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制度缺陷。

所谓制度缺陷是指政治制度和政治结构本身不完备而表现出与现实存在的差距。

事实上,任何社会的制度及其结构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总是存在着某种“先天”性的内在缺陷。

这些缺陷在当代中国表现得尤为突出,直接影响着地方政府体制的创新。

第一,法律制度供给不足。

地方政府的创新和变革是在既定的法律秩序下进行的,而现行的宪法和法律秩序却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权限的划分上存在着诸多缺陷,表现为法律制度供给的不足。

我国的法律没有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自的职责范围做出明确规定“,职权的划分不是以分工式为主,而是以总量分割式为主。

”这种制度缺陷造成的后果就是,一方面,由于在法律上中央政府高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从属于中央政府,受中央政府直接控制。

中央政府可以以下放权力的方式,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当地方政府对中央权威构成挑战时,中央又可凭一纸文件收回下放的权力。

地方自主权很难落到实处。

另一方面,作为改革政策的实际执行者,地方政府掌握着最直接的信息和统计资料,并在目标函数上有着不同的构成,从而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

第二,非正式制度因素的作用。

非正式制度亦称非正式规则或非正式约束,它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过程中约定成俗、共同恪守的行为准则,是人们在长期交往中无意形成的,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并构成代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

非正式制度主要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等。

它可以支持正式制度并为正式制度提供合法性;它要求新制度的实行必须根植于本国的制度环境,得到社会的认同。

我国的行政体制成长于特定的制度环境和制度遗产中,与此相适应的政治文化以及传统的行政思维方式和管理观念仍然占据重要地位,缺乏对现代公共服务理念的真正理解;急功近利,短期政绩目标至上,忽视社会协调发展;法治观念淡薄;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等仍存在于各级公务员队伍中。

第三,制度变迁路径选择的局限性。

我国的政府体制改革是以“自上而下”的渐进式改革为特点的,政府实际上成为制度创新的主导力量。

政府主体对于制度安排实行严格的管制,决定着制度供给的方向、速度、形式和战略安排,而非政府主体只有经过政府主体的批准才能从事制度创新,处于从属的地位。

这种以为政府主导的制度变迁存在着很多制约因素。

如政府管理者的偏好和有限理性、官僚体制的惰性、利益集团的影响和社会科学知识的局限等。

特别是当改革可能要承担一定政治代价时。

三、地方政府体制创新的途径和目标选择第一,以法律的形式实现中央与地方的合理分权。

地方政府改革的成败,从根本上说,取决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新组合。

从我国的实践来看,现行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模式下的地方制度已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创新,其主要目标就是实行法律分权制。

赋予地方自治的法律地位,依法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职责权限,实现中央与地方权限划分及其运行机制的法定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第二,改革地方行政区划体制,实行地方制度创新。

我国的地方行政区划肇始于古代,是与高度中央集权体制并行不悖的。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不仅不适应地方分权化改革的发展方向,而且也阻碍了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形成,必须进行改革。

具体方法是,撤消地级区划建制,实行省直辖县(市) 体制;改革市管县体制,实行市县分置,探索和创新城镇管理模式,健全社区服务功能,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根据国土面积、人口、经济总量适当合并和减少县乡行政单位数额,不仅可以从量上减少行政人员,而且还可以相对集中地开发当地资源,促进地域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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