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钰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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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钰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炼钢厂布袋除尘器大包

甲方:青岛钰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2012年09月25日

项目名称:

第一炼钢厂十一套除尘器设备总承包项目

协议的主体:

甲方:青岛钰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兴敢范海军

电话:

乙方:

联系人:

电话:

甲乙双方就青岛钰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炼钢厂十一套除尘器设备总承包项目所涉及的技术问题进行了充分协商,达成共识,形成以下条款:

1、总则

1.1本协议的使用范围,仅限于青岛钰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的外包维护;

1.2本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1.3在签订合同后,甲方保留对本技术协议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乙方应予以配合;

1.4本协议只在本次设备维护的外包中有效。

2、承包内容和技术要求

2.1承包设备明细:

2.2承包范围:

,并在承包期内将十一套布袋除尘系统的所有布袋、龙骨进行全部更换一遍。

,比如布袋、龙骨、卸灰阀、电磁阀、气缸、刮板机、油漆、温度检测仪、粉尘浓度检测仪等。

2.3日常维护内容、标准及考核:

2.4除尘器具体操作内容及考核

2.5承包期限:

承包日期2012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共两年。

3、承包技术要求及标准

3.1尘源捕集率:>99%在承包期内,属于大包范围内的设备或设施,乙方进行维修更换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等资料给甲方;

3.2粉尘排放浓度达到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3.3设备管理执行青钢制度,设备运行完好率>98%,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率:>99%;

3.4确保布袋除尘器压差小于600KPa;

3.5除尘设备所属油润滑减速机等需要润滑的设施,应参照甲方给油脂标准执行,润滑油脂由乙方自行提供;

3.6卸灰阀、螺旋输送机、电机零部件等设备完好,运转正常,无漏风、严重磨损现象;

3.7离线阀、电磁阀、脉冲阀等开启灵活,无卡阻,无松脱,气包及连接管路无漏气,压力正常;

3.8自动控制器装置灵敏可靠,电器元件动作灵活,外表整洁。

3.9各仓室滤袋无松动、破损现象,透气性良好,骨架无开焊,口、底无脱落;

3.10各仓盖,检查门等连接处无漏灰、漏气现象,保证密封性能良好;

3.11喷吹系统工作正常,顺利将灰清至卸灰系统;卸灰系统不产生二次扬尘;保证灰斗排灰正常可靠,无积灰、堵灰现象;

4、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4.1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建立设备点检记录、设备维护(维修)记录。设备点检表要求每天填写,要注明点检日期时间、点检部位、点检人员、存在问题、处理结果等;维护(维修)记录要求每天填写,要注明维护部位、维护事项、维护人员、处理结果等。

4.2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建立放灰记录、交接班记录。放灰记录放在现场操作室内,注明放灰日期时间、放灰量、放灰人员等。

4.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建立粉尘排放浓度检测记录,每周对十一套除尘系统的粉尘排放浓度进行检测一次;检测记录要求每周填写,要注明检测设备名称、检测浓度值、检测人员、检测时间;检测设备由乙方自己提供。

4.4乙方须定期检查安全阀门(防爆口)开、闭动作,安全压力状况,核定安全压力。

4.5乙方须定期检查螺旋、刮板的磨损情况,螺旋叶片驱动装置的驱动链条的拉紧状况,润滑状况(润滑油是否充足),卸灰部分有无堵塞,如磨损严重应及时修补或更换,并清除壳内的积灰。

4.6乙方须了解清灰情况,保证控制阀、脉冲阀及定时器的动作符合规定要求。

4.7乙方保证现场电器设备完好、整洁、无隐患、保护设施有效、完整可靠。

4.8乙方须对仪表的检测传感部分进行检查和清扫,确保压力表配管无漏气,检查仪表的指示正确。

4.9乙方在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书面的除尘布袋及龙骨整体更换计划,并由甲方进行签字确认。

4.10乙方更换布袋时,需提前向甲方报告,并共同协商具体更换时间,在征求公司安全环保部门等同意后,方可自行组织人员对除尘布袋及龙骨进行集中更换。更换布袋应压缩在最短时间内,若白天不能提供更换条件时,乙方应安排人员晚上进行更换。更换下来的布袋由乙方负责清理。

4.11乙方更换的所有布袋、龙骨,均要有书面记录,注明更换时间、更换人员、更换的数量、更换布袋或龙骨的具体位置;一次性更换超过50条布袋时,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设备维护人员(一炼钢各辅助作业区分管领导),并由甲方签字确认。

4.12乙方要保证布袋和龙骨正常工作,确保除尘器正常运行。根据布袋及龙骨的使用情况,一旦发现损坏,随时更换;平时更换的个别布袋及龙骨不在整体更换范围之内。

4.13甲方负责提供更换除尘布袋、龙骨等配件用的吊装设备,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更换下的骨架、脉冲阀、电机、卸料器等配件归乙方所有。

4.14乙方负责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布袋除尘器的脉冲阀、气缸、卸灰阀、卸灰器、刮板机、振打电机、斗提机、绞笼等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一旦损坏,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4.15乙方负责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布袋除尘器、钢结构及辅助设施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日常防腐处理,并且两年内至少进行一次全面防腐(设备及钢结构表面进行彻底打磨除锈,并刷两遍红丹防锈底漆,两遍防锈面漆,每遍厚度不小于0.1mm)处理工作、壳体出现损坏时及时修复,确保其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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