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汉墓出土铜器铭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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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汉墓出土铜器铭文研究
摘要: 满城汉墓共出土铜器600余件,其中30件刻有铭文,计52处近800字。

这批铜器铭文集中体现了西汉前期器物刻铭的面貌,对研究西汉的度量衡制度、诸侯国制度等提供了宝贵的实物例证。

本文在原《报告》的基础上对刻铭重新做了录文,更正了个别错讹之处,并分别做了考释。

关键词:满城汉墓;铜器铭文;录文;考释
1968年在河北满城陵山发掘的中山靖王刘胜墓和王后窦绾墓,共出土铜器600余件,其中30件刻有铭文,记录了器物的名称、所有者、重量、容量、编号、产地、制作(购买)时间、制作人等。

铭文主要集中在壶、灯、钫、钟、甗、镬、鋗、盆等器物上,计有52处,近800字。

《满城汉墓发掘报告》[1](以下简称《报告》)对这些铭文进行了识读录文,并对部分内容做了注解。

经仔细阅读,我们认为《报告》对铭文的注解过于简略,识读录文也偶有错讹,故在其基础上重新做了录文,并详加考释。

不当之处,请方家指正。

一、铭文考释
(1)铜壶
1、乳钉纹铜壶铭文
壶底:甄氏,大官,五斗五升,今长乐飮官。

圈足:右□重四十斤一两八朱六□。

“甄氏”指中山国下辖毋极县(今河北无极县)境内的甄氏家族。

甄姓是中国古老的姓氏之一,西汉时期,甄氏先民已在无极形成世家大族,“甄氏”二字证明此器物曾为甄氏家族所有。

“大”通“太”,“大官”即“太官”,全称为“太官令”,为少府属官,掌膳食。

《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供养,有六丞。

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内者、宦者。

”[2]可见,“大官”与后文出现的“内者”、“宦者”均为少府属官。

“长乐”即长乐宫。

“飮”为“食”的俗写,“飮官”即食官,为詹事的属官,《汉书·百官公卿表》:“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

”[3]“长乐食官”指此壶归长乐宫食官令掌管。

“五斗五升”为壶的容量,“四十斤一两八朱”为壶的重量。

“朱”同“铢”,为汉代最小的重量单位,24铢等于1两。

壶盖口处也有“甄氏”二字,字迹与壶底铭文相同,圈足铭文“右”、“六”后面的文字模糊难辨。

“甄氏/大官/今长乐飮官”用笔较流畅,应为一人所刻,记录了器物的流转过程。

“五斗五升”四字粗重呆滞,应为他人另刻。

2、鎏金银蟠龙纹铜壶铭文
楚,大官,糟,容一石,并重二钧八斤十两,第一。

“楚”为西汉诸侯国,位于今江苏徐州。

自汉高祖刘邦六年(前201年)“以砀郡、薛郡、郯郡三十六县立弟文信君交为楚王”[4],至景帝前元三年(前154年)刘交的孙子刘戊参与“七国之乱”被废,楚国共存在了46年。

“楚”字不仅说明此器物最初属楚国,还证明其铸造时间应不晚于景帝前元三年。

“糟”,《报告》识读为“槽”,应为“糟”,指未滤清的带渣酒,说明了此壶的用途。

“石”为汉代容量单位,10斗为1石。

“钧”是重量单位,30斤为1钧。

“第一”为器物的编号[5]。

从铭文字迹看,“楚/容一石/并重二钧八斤十两/第一”为一人所刻,记载了铜壶的属地、容量、重量、编号;而“大官/糟”字体较大,当为另刻。

据《报告》分析,此壶原是楚国的器物,景帝前元三年楚王刘戊参与“七国之乱”败死,此器物与其他家产一起被朝廷没收,“大官/糟”应是铜壶转入朝廷少府后所刻,其后又转赐给了刘胜。

(2)铜灯
1、铜“当户”灯铭文
御当户锭一,第然千。

“御”,对帝王所用物品的敬称。

“锭”同“灯”。

“当户”为匈奴官名,《史记·匈奴列传》:“然至冒顿,而匈奴最强大……置左右贤王……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

”托灯俑人的着装
也似匈奴人,铸跪立的匈奴官吏托灯,反映了当时汉和匈奴之间的矛盾以及汉统治者想击败匈奴、使其称臣的愿望。

“然千”,《报告》释读为“然于”,笔者认为是“千”字。

查汉代刻有“千”字的器物,如“日入八千钟”、“日入千斤壶”、“千万鉤”、“千斤金合符鉤”、“千金氏器”等,其“千”字的写法均与此件铜灯相同。

“然千”为器物的编号。

2、铜拈灯铭文
御铜拈锭一,举盘俩,中山内府,第鹴。

拈灯由铜灯和举盘组成,灯壁和举盘口沿处均有铭文。

以上录入的为灯壁处铭文,口沿处铭文与此类似,为“铜锭盘一,中山内府,第鹴。

”此灯自铭为“拈锭”,“拈”,用手指取物,“拈锭”即可用手捏持的灯。

“举”,《报告》作“承”,应为“举”,举盘即承盘、托盘。

“中山”即中山国,始封于汉景帝前元三年(前154年),第一代王即满城汉墓的墓主刘胜,在位42年。

“内府”即前文提到的“少府”,西汉诸侯国的职官设置与朝廷基本类同,内府执掌诸侯王府内的事务。

“鹴”即鹔鹴,《说文解字》:“鹔鹴也,五方神鸟也,东方发明、南方焦明、西方鹔鹴、北方幽昌、中央凤凰。


目前出土的刻有“阳信家”的铜器,除长信宫灯外,还有1981年陕西兴平县汉武帝茂陵无名冢1号葬坑出土的钟、提链炉、温手炉、鼎、温酒樽、铫等。

这些精美的器物在引起世人瞩目的同时,也引发了学术界关于“阳信家”的讨论。

《报告》认为阳信家应该是阳信侯刘揭父子家, 而茂陵的发掘者则认为阳信家为汉武帝的姐姐阳信长公主家[18]。

笔者更倾向于《报告》的观点。

刘揭受封于汉文帝前元元年(前179年),传两代至景帝前元六年(前151年),因刘揭的儿子刘中意参与“七国之乱”被除国,故“阳信家”存续时间只有28年,刘揭与其子刘中意各14年。

因汉代列侯也有自己的纪年,故铭文中的“七年”可能为刘揭七年,也可能为刘中意七年。

由此可知,灯的铸造时间或为汉文帝前元七年(前173年),或为汉文帝后元五年(前159年)。

“宦者”为少府属官。

“常浴”似为官名,但未见于史籍。

满城汉墓刻铭铜器中,有4件刻有“常浴”,前文提到汉初“六尚”中有“尚浴”,古代“常”、“尚”通假,常浴是否即尚浴?或者当时除六尚设置外,同时还设置常浴、常卧等机构?从目前掌握的资料看,刻铭器物中属皇宫使用的多为“尚×”,如长信宫灯的“长信尚浴”,阳信家熏炉的“内者未央尚卧”,而王侯使用的则多为“常×”,如“中山宦者常浴”铜灯,“阳信家常卧温手炉”,南越国“常御第十三”陶罐等,这是不是说明“尚×”、“常×”为同一职掌的机构,在皇宫称“尚×”,在王(侯)府则称“常×”?因资料不充足,不敢妄下结论,暂且存疑。

“卢奴”,地名,为当时中山国的首府,位于今河北定州市。

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满城汉墓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80年。

[2]汉·班固:《汉书》卷19《百官公卿表》,中华书局,1959年,第731页。

[3]宋代薛尚功《历代钟鼎彞器款识法帖》卷20有“虹烛锭”条,其铭文为:“王氏铜虹烛锭,两辟并重廿二斤四两,第一。

”注释曰:“识相类是汉物也,说文以锭为镫,镫则登,而有用者,铭曰虹烛者,取其气运如虹之义,殆荐熟食之器,但阙其盖而不全。

曰王氏者未审其为谁也,曰第一则知为虹烛者数,不特此耳。

”可见,“第一”确指虹烛灯的编号。

[4]关于鸟篆文铜壶,上世纪70年代有学者做过专门研究,分别为肖蕴:《满城汉墓出土的错金银鸟虫书铜壶》,《考古》1972年5期;收录张振林、周萼生、何学今三位学者观点的《关于满城汉墓铜壶鸟篆释文的讨论》,《考古》1979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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