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召开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调整更新听证会

合集下载

河南省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技术方案

河南省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技术方案

河南省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技术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和《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豫政[200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源发[2006]307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更新调整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工作安排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6]102号)精神,为更好地完成全省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统一技术标准,在〈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01)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基础上有所创新,提高质量和科技含量,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1.1 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的范围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并结合我少实施,本次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范围是: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规划区内的所有建设用地,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城镇规划区外的独立工矿区、产业集聚区、开发区、旅游区等用地一同参与评定。

1.2 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内容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包括城镇土地分类级别更新或证定和综合级别更新调整(综合定级是城镇国有划拨土地基准地价评估的基础)。

分类级别更新调整是指按照《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国土资发[2001]255号)规定的城镇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二级类,并适当取舍三级类,即:⑴商服用地:包括商业、金融保险、餐馆旅馆、其它商服用地;⑵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创储用地、矿区用地;⑶住宅用地: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⑷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瞻仰景观休闲用地;⑸公共建筑用地:机关团体、教育、科研设计、文体、医卫、慈善用地等;⑹交通运输用地:铁路、公路、港口码头、民用机场中的站场用地;⑺水利设施:水工建筑设施用地;⑻特殊用地:军事设施、宗教、监教场所、墓葬地。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汝州市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汝州市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汝州市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29•【字号】汝政〔2014〕24号•【施行日期】2014.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汝州市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汝政〔2014〕2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市属各企业:为适应我市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土地市场,充分发挥地价在调控土地市场中的作用,促进城镇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2〕44号)的要求,我市以原有的土地定级估价成果为基础,结合我市土地利用状况和市场实际,按照有关技术规程开展工作,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经省国土资源厅专家组验收,确定了我市新一轮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

现将新的汝州市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实施。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2010年发布的《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汝州市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汝政〔2010〕9号)废止。

附件:1.汝州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2.汝州市城区土地级别区间范围3.汝州市各镇镇区土地基准地价表2014 年8月29日附件1单位:元/㎡备注:1.本基准地价适用于汝州市城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

2.城区基准地价内涵为:正常市场条件下,各土地级别区域内,在“五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及土地平整)土地开发程度条件、商服用地容积率为2.0、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5、工矿仓储用地容积率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容积率为1.5的条件下,同一用途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

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

章丘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章丘市国土资源局2007年6月目录第一部分概述1.1城市概况 (1)1.2章丘市土地市场状况 (5)1.3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背景 (6)1.4总体要求 (6)1.5主要依据 (7)1.6工作内容 (7)1.7更新的基本原则 (8)1.8技术路线 (9)1.9提交成果 (10)1.10工作程序 (10)1.11技术方法 (11)第二部分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2.1土地级别更新 (13)2.2城区基准地价更新 (28)2.3城区基准地价修正系数体系更新 (43)第三部分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3.1土地级别更新 (58)3.1.1圣井办事处驻地土地级别更新 (58)3.1.1.1定级因素及权重 (58)3.1.1.2定级因素分值计算 (58)3.1.1.3土地级别划分 (63)3.1.2其他乡镇土地级别更新 (63)3.2基准地价的评估 (64)3.3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65)第四部分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应用4.1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应用 (73)4.2应用基准地价应注意的问题 (73)第一部分概述1.1城市概况1.1.1地理位置章丘市位于山东省中部,泰山东北,黄河南岸。

西邻历城区,东连淄博市,南交泰安,莱芜市,东北与邹平县接壤,西北隔黄河与济阳相望,总面积1855平方公里。

地势南高北低,海拔高度50-500米,处中纬度,东经117°1′-117°35′,北纬36°25′-37°09′。

至2006年底,全市共辖14个乡镇,6个街道办事处,1035个自然村,人口99.9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5.98万人。

1.1.2历史沿革商代,东北部为蒲姑国,西部为谭国(都城今龙山镇城子崖)。

战国属齐。

秦属济北郡。

汉属青州部济南郡。

汉景帝四年(前153年)置县称阳丘(治今绣惠镇回村)。

东汉中部为阳丘县,北部为猇县、菅县,南部为土鼓县。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周政[2010]73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周政[2010]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东新区管委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补偿问题的通知》(豫政文〔1993〕15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管理的通知》(豫政办〔2009〕152号),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要求各县(市、区)参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科学合理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县(市、区)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科学调整建设项目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费标准,调整后的新标准,要以县(市、区)政府文件形式上报市政府备案。

二、川汇区、开发区、东新区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仍按周政〔2005〕59号文件执行。

地上附着物包干标准为8000元/亩,青苗补偿费包干标准600元/亩。

由各区负责兑付。

三、经济林补偿标准依照河南省林业厅制定和调整的标准《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策〔2005〕35号)执行。

四、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补偿费用管理和监督制度。

建立补偿费用专户,由财政、监察部门负责监管。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要完善专项审计制度,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发放,杜绝截留、挪用、坐收坐支等现象的发生。

关于沈阳市新城市规划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出让金租金标准使用有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沈阳市新城市规划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出让金租金标准使用有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沈阳市新城市规划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出让金租金标准使用有关问题的说明一、关于商业、住宅、工业三类以外其他用途土地级别及有关地价标准的适用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的要求,本次土地定级采用分类定级,共分商业、住宅、工业三种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相关用途适用级别及基准地价标准、出让金标准参见附表。

以上编号未列明用途的如下:081代表机关团体用地;082代表新闻出版用地;083代表科教用地;084代表医卫慈善用地;085代表文体娱乐用地;086代表公共设施用地;087代表公园与绿地;088代表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适用工业地价的其他用途基准地价标准和出让金标准向下修正的,修正后标准如果低于国家规定最低限价的,其基准地价标准为国家规定的最低限价,出让金标准为最低限价对应标准。

评估方法中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测算地价时,应根据基准地价或出让金标准结合宗地区位和规划条件等因素进行评估测算。

二、关于土地级别范围说明和宗地土地级别的确认1.土地级别范围说明是对土地级别图划定的土地级别界限的简要说明,确定宗地的土地级别以土地级别图为准。

三环内级别内分类以类别的简要说明为准,三环外级别内分类以土地级别图中界限为准。

2.商业用地以道路为级别界限的(不含高架路、封闭路等道路两侧不可通达或通达困难的),低级别一侧临路第一宗地归入高级别。

3.各用途在定级的基础上进行了级别分类,各用途各级别一类土地详见级别说明;住宅用地一类用地除级别说明中所列之外,临现有和在建的公园、水系、大型公共绿地周围第一宗地也为各级别一类土地。

三、关于基准地价内涵及设定条件基准地价是指在某一时点上,城镇各土地级别或均质区域内,在设定容积率水平下和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下的各种用途(商业、住宅、工业等)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完整的平均土地使用权价格。

1.开发程度的设定:商业用地三环内设定为“六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供热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三环外设定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一句话新闻(16则)

一句话新闻(16则)

ZIYUANDAOKAN与基准地价调整更新成果进行听证审查。

据了解,基准地价更新每6年一次。

该县此次基准地价更新已是第四次。

更新的范围为县城及18个乡镇规划区内土地,涉及总面积102.499平方公里。

经过4个多月的努力,目前该县城区及18个乡镇的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成为周口市第一个通过市级初步审查验收的县级单位。

(张趁心)★日前,国土资源部公布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名单,永城市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车集煤矿和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桥煤矿两家企业入选。

目前,该市9家煤矿企业已有5家入围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陈国庆)★日前,“禹州市国土资源全信息一张图二三维一体化服务平台”技术成果被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授予“2014中国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

(张延伟)★8月5日,兰考县测绘地理信息局正式挂牌。

(王德峰)★近日,中牟县2011年度15个乡镇补充耕地项目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

该项目涉及狼城岗、万滩、雁鸣湖、大孟等15个乡镇,为中牟县投资重点项目。

(董金钗)★近日,宝丰县国土资源局李庄国土资源所、城关国土资源所、 杨庄国土资源所等30个基层站所被评为“全县2013年度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冯文杰)★近日,西平县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任主任的土地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土地资产的统一管理,提升土地资源保障能力,发挥土地资源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城乡建设的推动作用。

(范东生 彭晓东)★近日,温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承办在网上开始运行。

(刘爱霞)★8月7日,内黄县国土资源局出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进行公开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县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规划局、物价局、工业聚集区、企业及群众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据悉,随着近几年襄城县经济规模的不断发展,城区规划面积已从上一轮的21平方公里发展到当今的47平方公里。

2009年重新调整的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已不能真实反映土地市场的实际状况。

汝州市召开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

汝州市召开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

ZIYUANDAOKAN5月15日,新密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春生、副科级干部李光辉带领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到市教育体育局征求意见,并就教育用地问题与教体局党委副书记王淑芳、基建科负责人进行深入座谈。

自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新密市国土资源局把解决“四风”方面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坚持为民便民的原则,解决了用地预审环节多、办事群众停车难等48个问题,办理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交办件5个。

这次到教育主管部门面对面地座谈交流,就是为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解决群众提出的“城乡部分学校无土地证等相关手续,新建学校办证周期长”的问题。

教体局党委副书记王淑芳表示,这几年,新密的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离不开国土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国土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能到教体局主动服务,共同商量解决教育用地存在的问题,更说明了国土人心系教育事业的发展,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

教体局基建科负责人介绍了全市教育用地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国土资源局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向教体局有关人员详细介绍了集体土地审批、国有土地确权登记等相关政策。

双方表示,今后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促进新密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作者单位:新密市国土资源局)义马局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贺斌□汪宏伟进入5月,义马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有了大变化。

该局调整了土地交易中心办公室,将原来的交易中心内部进行墙壁造白,更换了挂牌信息公示栏、窗帘,并按照拍卖场所要求,新购置了专用拍卖桌、主持人席、公证人席以及竞投标人席,给人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这是该局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采取的一个行动。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义马市国土资源局突出抓好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努力促进党教育实践活动座谈会,邀请到的市重点用地企业代表、服务对象、个体用地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30余人,针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45条意见和建议。

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规定(2024修正)

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规定(2024修正)

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规定(2024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4.01•【字号】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9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规定(1994年4月28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4月4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4年3月28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母婴保健条例〉等十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土地使用权出让第三章土地使用权转让第四章土地使用权出租第五章土地使用权抵押第六章土地使用权终止第七章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依照《条例》和本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除下列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继续通过划拨方式依法办理外,其他用地均应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国家机关用地;(二)军事用地;(三)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四)国家规定的其他需划拨的建设用地。

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营口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营政发〔2017〕16号

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营口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营政发〔2017〕16号

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营口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正文:----------------------------------------------------------------------------------------------------------------------------------------------------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营口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营政发〔2017〕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为加强地价管理,准确反映城镇地价分布规律和地价水平,依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结合营口市的实际情况,对城区范围内的城镇土地级别进行了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制定了新的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标准,已通过辽宁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范围为站前区、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及庄林路以西老边区的部分(详见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总面积325K㎡。

二、对土地出让、企业改制、抵押等地价评估可以依据本次公布的营口市城区基准地价标准,结合宗地区位和规划条件等因素按规定程序进行评估测算,不能单独或直接套用基准地价标准。

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是制定土地有偿使用政策和地价评估及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地价实施动态监测,并定期更新基准地价标准。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原2008年发布的《关于印发营口市城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及出让金年租金标准的通知》(营政办发〔2008〕52号)同时废止。

附件:1.营口市城区基准地价表2.营口市城区土地级别范围表3.营口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使用有关问题的说明营口市人民政府2017年5月10日——结束——。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解决方案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解决方案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解决方案目录一、内容概括 (2)1.1 背景与意义 (3)1.2 目标与要求 (4)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理论基础 (5)2.1 土地综合整治概念 (6)2.2 理论框架与研究方法 (6)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路径 (8)3.1 总体布局与规划指引 (9)3.2 重点任务与措施 (11)3.2.1 农用地整理 (12)3.2.2 城市建设用地整治 (13)3.2.3 生态保护与修复 (15)3.3 实施模式与典型案例 (16)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技术支撑 (17)4.1 土地评价技术 (19)4.2 空间规划技术 (20)4.3 精准测绘与监测技术 (22)4.4 数据集成与管理技术 (23)五、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保障 (24)5.1 政策体系构建 (25)5.2 资金筹措与投入机制 (26)5.3 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 (27)5.4 组织协调与监管机制 (29)六、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效益评估 (30)6.1 经济效益评估 (31)6.2 社会效益评估 (33)6.3 生态效益评估 (34)6.4 综合效益评价与优化策略 (36)七、结论与展望 (37)7.1 主要结论 (38)7.2 发展前景与建议 (40)一、内容概括本方案旨在通过全面、系统的土地整治措施,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全面提升。

方案覆盖全域范围内,包括城市、乡村、农田等不同用地类型,针对土地利用现状和问题,提出综合性的整治策略和方法。

目标定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和空间布局的优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

整治范围:涵盖全域范围内的城乡各类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强调全要素、全过程的综合整治。

整治任务:包括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等方面,旨在构建高效、可持续的土地利用新格局。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目录1 总则 (1)1.1 规程制定的目的 (1)1.2 规程适用范围 (1)1.3 从事土地估价的基本规定 (1)1.4 职业道德 (1)1.5 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 (1)1.6 土地估价的法律依据 (1)1.7 规程解释权 (1)2 城市土地估价基本原则和程序 (2)2.1 城市土地估价的基本原则 (2)2.2 城市土地估价的程序 (2)3 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 (3)3.1 城市土地价格影响因素分类 (3)3.2 一般因素 (3)3.3 区域因素 (3)3.4 个别因素 (3)4 基准地价评估 (4)4.1 准备工作 (4)4.2 资料调查与整理 (4)4.3 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路线 (5)4.4 级差收益(地租)法评估基准地价 (5)4.5 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基准地价 (9)4.6 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路线价 (13)4.7 城市基准地价的确定 (14)4.8 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 (14)4.9 基准地价图的绘制 (17)4.10 基准地价更新 (18)5 宗地地价评估基本方法 (21)5.1 宗地估价程序 (21)5.2 收益还原法 (22)5.3 市场比较法 (24)5.4 成本逼近法 (27)5.5 剩余法 (29)5.6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30)6 各类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2)6.1 宗地类型 (32)6.2 居住类宗地价格评估 (33)6.3 商业金融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4)6.4 工业、仓储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4)6.5 交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5)6.6 综合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7)6.7 公共绿地价格评估 (37)7 不同土地权利的宗地价格评估 (37)7.1 按宗地权利划分土地价格评估类别: (37)7.2 土地所有权价格评估 (38)7.3 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38)7.4 土地租赁权价格评估 (39)7.5 土地抵押价格评估 (39)7.6 土地地役权价格评估 (40)8 土地估价成果验收及确认 (40)8.1 基准地价成果的验收及确认 (40)8.2 宗地估价成果的确认 (41)9 名词解释 (4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1 总则1.1 规程制定的目的为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精益求精保质量——西华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纪实

精益求精保质量——西华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纪实

精益求精保质量——西华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纪实作者:暂无来源:《资源导刊》 2021年第3期张趁心“提交的成果齐全规范,房屋登记档案内容完整,随机抽查的界址点、房角点、房屋边长精度较高。

”近日,经过专家现场审阅、质询论证、随机核查等程序,西华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成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成为周口市第一个通过验收的县。

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以来,西华县进一步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通过加强政策宣传、科学规范管理、严格成果检查,圆满完成了410个村庄的权籍核查、数据库建设、权籍档案整理,核查宗地213399宗,宗地面积6363.0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242.05万平方米,登记成果一次性通过省级专家组验收。

加强领导聚合力为加快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西华县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以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县直单位,各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西华县自然资源局,该局局长齐孟德任办公室主任,为推动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为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实施,该县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西华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实施方案》,印发《西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告》至乡(镇)、行政村两级。

县政府常务会议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按照工作预算,县政府安排县财政部门拨付工作专项经费4186.8万元,为推动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充足的经费保障。

同时,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定期入村走访调研,并与村“两委”班子成员、普通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面对面座谈,探讨解决“一户多宅、面积超标、房后滴水”等疑难问题,在充分听取各阶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后,把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反馈作业单位。

广泛宣传造氛围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为让广大群众尽快了解、支持、配合工作,该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登记知识宣传工作。

局长下乡解民纷

局长下乡解民纷

文l张趁心西华局 :小小微信群 彰显大作用4月30日上午11时,西华县东夏镇北街行政村精准扶贫工作现场,正带领机关中层干部放弃假期休息扶贫的西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金玉峰,现场打开微信,输入“请各位股长把现场对口帮扶情况在微信里汇报一下”。

不一会儿,股长们把各自对口帮扶的现场照片及文字说明发到微信群里,使他对本次帮扶活动情况一目了然。

这是该局创建微信群方便工作、提高效能的一个缩影。

该局通过微信群整理编发本单位的最新工作动态,发布出台的国土资源最新政策法规,确保新出台的政策法规第一时间通知到局机关负责人及各二级机构负责人。

建立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通过手机扫描关注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可实现微信直接受理违法违纪行为举报。

2016年以来,共通过微信受理国土资源系统违法违规线索8条,此做法吸引周口市直机关单位多次来该局参观、学习。

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的运用得到周口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富兴同志及其他领导的充分肯定。

局会议通知和重要工作安排由办公室专人编发信息在微信群通知,各个负责人分别回复,一般通知到位率能达到95%以上,改变了以往有会议须由固定电话逐个通知的繁琐程序。

特别是人员外出办公急需重要文件时,可以手机拍摄文件直接上传微信打印,既节约了工作时间,又减少了资源浪费。

执法监察人员通过微信将执法图片及视频快速上传,主管领导可以直接观看现场违法违规案件制止查处情况,改变了过去口头或者书面汇报等费时抽象、过后无印象的常规汇报方式,有效避免了迟报、虚报、瞒报事件的发生。

近年来,该局以微信群为平台,通过微信的综合功能实现了会议通知、工作动态发布、执法图片上传、违法违规举报、文字资料审查等快报快知,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的办公方式,既节约了人力物力资源,又极大地推动了工作增速提效。

(作者单位:西华县国土资源局)做好双方当事人安抚工作。

下午3点53分,孟志峰一行赶到事发现场,经过初步了解后,便做出紧急部署。

他让随行人员分成两组,分别稳住双方当事人的激动情绪,详细询问矛盾症结。

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听证会会议纪要

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听证会会议纪要

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听证会会议纪要1.1 开场白小伙伴们,大家好啊!今天我们相聚在一起开一个听证会,说到听证会,总感觉好像是个超级严肃的场合,不过别紧张,我们会尽量把它变得轻松愉快一点,就像是和朋友们聊天一样。

1.2 解释会议目的那么,今天我们要讨论的是咱们亲爱的园地林地草地的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问题。

嗯,这听起来有点高大上,但实际上就是为了给各种地皮做个草稿纸,好让老百姓们知道到底值几个铜板。

2.定级标准2.1 园地定级标准首先,咱们得弄清楚园地的水平才行。

毕竟,你在公园里晃悠和你家后院溜达,不是一个概念嘛!所以,园地的定级标准主要取决于它的设施、景观和面积大小等等。

说白了,就是要看它到底有多豪华,多吸引人呗!2.2 林地定级标准接下来,是咱们亲爱的林地。

林地定级标准就复杂了一点,既要看看树木的成熟度,还得考虑森林的整体生态系统等等。

怎么说呢,就像长得高瘦帅的男神,还得有内涵才行。

2.3 草地定级标准最后,我们要聊聊草地的定级。

草地嘛,一看就知道自由野性,无拘无束的感觉!草地的定级主要看看草的绿度、密度和草的品种多样性等等因素。

唉呀,就像我们身边的朋友圈,多彩多姿才有意思嘛!3.基准地价制定3.1 确定考虑因素嘿,别跑题!咱们还没聊到基准地价呢。

这个基准地价的制定可是个复杂的过程啊。

得考虑到各种因素,比如土地位置、城市人口密度、周边环境和交通便捷程度等等。

就像是在相亲的时候,得看看你的家庭背景怎么样,你的价值是不是值得对方一探究竟。

3.2 听众参与不过,在制定基准地价的过程中,我们也需要你们同学们的参与哦!你们有什么看法、想法或者诙谐幽默的俚语都可以跟我们分享。

毕竟,你们作为这片土地的主人,对它的价值有着最直接的感受,我们怎么能对你们置之不理呢!4.结语4.1 结束语好了,小伙伴们,今天的听证会就到这里了。

虽然我们聊的是土地,听起来有点枯燥,但是我相信我们用轻松愉快的方式战胜了它们。

谢谢大家的参与,希望咱们每个人都能在这片土地上都找到自己的一片天地,活得自由开心!4.2 鼓励参与如果你还有什么话题想分享,不要客气,赶紧提给我们,咱们下次见面的时候再聊。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华县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补办手续的批复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华县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补办手续的批复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华县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补办手续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30•【字号】豫政土〔2011〕710号•【施行日期】2011.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华县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补办手续的批复豫政土〔2011〕710号周口市人民政府:《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华县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补办手续的请示》(周政土〔2010〕326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西华县转用并征收昆山街道办事处等5个乡镇(办事处)东桥社区居委会等1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18.1227公顷、园地3.3377公顷、其他农用地0.6509公顷;征收迟营乡花园村二组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0.1137公顷,共计22.2250公顷(其中耕地18.1227公顷),作为该县第一批城市补办手续建设用地。

核减申请用地面积2.6471公顷。

同意该县国土资源局按核减后面积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

二、你市和西华县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18.1227公顷耕地的质量。

三、你市和西华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

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四、你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国土资源厅。

五、你市和西华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并按照规定将供地情况经周口市国土资源部门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附件。

西华县人民政府、陈兵团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判决书

西华县人民政府、陈兵团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判决书

西华县人民政府、陈兵团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1.06【案件字号】(2019)豫行终269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松马传贤蒋跃峰【审理法官】王松马传贤蒋跃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西华县人民政府;陈兵团;西华县皮营街道办事处【当事人】西华县人民政府陈兵团西华县皮营街道办事处【当事人-个人】陈兵团【当事人-公司】西华县人民政府西华县皮营街道办事处【代理律师/律所】段艳闯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段艳闯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段艳闯【代理律所】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西华县人民政府【被告】陈兵团;西华县皮营街道办事处【本院观点】根据《组织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有权报经上一级政府批准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派出机关,而西华县政府不符合上述条件,其设立的街道办事处从法律上只能认定为西华县政府的派出机构,该街道办事处所做出的行为后果则应由西华县政府承担。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合法违法可撤销合法性【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事实与一审查明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组织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有权报经上一级政府批准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派出机关,而西华县政府不符合上述条件,其设立的街道办事处从法律上只能认定为西华县政府的派出机构,该街道办事处所做出的行为后果则应由西华县政府承担。

本案中,虽然河南省人民政府、省民政厅有关文件同意西华县政府设立街道办事处,但由于上述文件与《组织法》的规定相冲突,故即使县政府设立了街道办事处,也不能产生《组织法》上的法律后果,仍应作为事实上的派出机构对待。

一审将皮营街道办的强拆行为视为西华县政府委托实施的行为,并由西华县政府承担违法拆除的责任,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倾心浇灌文明花——西华县自然资源局创建文明单位纪实

倾心浇灌文明花——西华县自然资源局创建文明单位纪实

28中州各地倾心浇灌文明花——西华县自然资源局创建文明单位纪实文 l 张趁心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需要。

特别是在涉及与群众紧密相连的窗口单位,严格按照全县窗口单位“八个统一”的要求,工作人员全部使用文明用语,行政审批进驻县市民中心,配足配强工作人员,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行一网通办。

坚持把以案促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根据职权清单查找廉政风险点,从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方面查找问题和不足,打造阳光政务,自觉接受监督。

组织党员干部根据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风险点,制作流程图、责任清单、设置举报电话,签订承诺保证书等防控措施。

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党课等活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职业素养。

加大宣传走访力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头带队深入基层,对群众、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委会等进行调研走访和座谈,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通过开展创建工作,全局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环境得到提高,直接助推了自然资源工作的健康开展。

近年来,该局先后被授予全省土地调查先进单位、全市农村农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县“三块地”改革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县委县政府记集体三等功一次,两人被县政府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先后完成科研20余项,获省市科技进步奖13项,发表论文57篇。

宋俊喜同志被评为2017年度西华县十大“道德模范”,宋涛同志被评为周口市2018年度“周口好人”,王继红等4人典型事迹被《资源导刊》杂志、河南经济报省级媒体报道。

在主流媒体刊发文章120多篇,荣获“周口好新闻奖”11个,进一步提高了西华自然资源工作美誉度。

(作者单位:西华县自然资源局)“变化咋这么大啊!原来单位职工停车就很紧张,现在很宽敞,停车位也多了,绿化的也不错。

”近日,退休后一直在深圳跟随儿子生活的西华县自然资源局63岁退休干部侯发旺,来单位办事看到单位的新变化,高兴地说道。

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禹政办〔2017〕61号

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禹政办〔2017〕61号

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正文:----------------------------------------------------------------------------------------------------------------------------------------------------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禹政办〔2017〕6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更好地体现土地价值,充分发挥土地价格的杠杆作用和政府对土地价格管理的导向作用,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7〕42号)和《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许国土资〔2017〕334号)等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的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对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定期更新调整工作是地价管理工作的核心,是政府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维护土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

我市现行的城镇基准地价自2015年公布执行以来,对我市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和规范城镇土地市场、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上一轮更新成果与当前的市场价格水平差异较大。

同时,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城镇土地利用分类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对推进土地集约利用的调控政策规定了更高的标准,客观上也要求我们必须把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摆上日程。

标定地价、基准地价、生地价、熟地价、土地出让金

标定地价、基准地价、生地价、熟地价、土地出让金

标定地价、基准地价、生地价、熟地价、土地出让金1、标定地价是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评估的具体宗地,在正常土地市场和正常经营管理作用:是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时确定出让金额的依据;是清产核资中核定单位占用的土地资产和股份制试点企业土地作价入股的标准;是否行使土地优先购买权的衡量标准;是核定土地增值税和管理地产市场的具体标准;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确定补交出让金的标准。

由此可以看出,标定地价实际上就是由评估机构评估、政府确认的宗地地价。

但这又与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有相符合。

按照该法,标定地价应该是各城镇标准(或标定)地块的价格。

这种价格可以是评估的,也可以是实际形成的。

只有这个意义上的标定地价才能用于定期公布。

2、基准地价是政府对城镇各级土地或均质地域及其商业、住宅、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分别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是各用途土地的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对应的使用年期为各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由政府组织或委托评估,评估结果须经政府认可。

基准地价因是平均价格,它的表现形式有级别价、区片价和路线价三种。

基准地价的主要作用为:反映土地市场中地价总体水平和变化趋势;为国家征收土地税收提供依据。

制订基准地价的技术有两条:一是在城镇土地定级的基础上,根据级差收益来测算;二是在未完成定级情况下,直接划定均质地域,根据市场交易资料来测算。

用得最多的还是第二条。

现在各地已初步进入定期修正、调整基准地价阶段。

基准地价是各土地级别内,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外通路、通电、通信、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通热力及宗地内土地平整(以下简称“七通一平”),或宗地外通路、通电、通信、通上水、通下水及宗地内土地平整(以下简称“五通一平”),在平均容积率条件下,同一用途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的表示形式为楼面熟地价,同时公布楼面毛地价。

楼面熟地价是指各土地级别内,完成通平的土地在平均容积率条件下,每建筑面积分摊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邯郸市主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

邯郸市主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

邯郸市主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基准地价更新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及城市建设的需要,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主城区国有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自2008年十月一日起实施。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土地局实施邯郸市城区基准地价修订结果请示的
批复》(【1998】110号)批准实施的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现行实施的主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适用范围总面积265.95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含邯郸县)251.69平方公里,马头镇14.26平方公里。

采用“综合定级,分类估价”的技术路线,将城市区划分为5个土地级别、马头镇划分为三个土地级别,按照商业、居住、工业三类地价进行测算,确定了主城区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见下表一、表二)。

表一邯郸市主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表二邯郸市马头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商业用地基准地价:是指以2008年1月1日为估价基准日,在“六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热、土地平整)土地开发程度,商业用地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40年及标准容积率为2等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居住用地基准地价:是指2008年1月1日为估价基准日,在“七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热、通气、土地平整)土地开发程度,居住用地在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70年及标准容积率1.5等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是指以2008年1月1日为估价基准日,在“五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土地平整)土地开发程度及工业用地在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50年,标准容积率0.8等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