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券监管者与中介机构博弈下的腐败行为分析
证券市场监管案例解析分析监管机构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和影响
证券市场监管案例解析分析监管机构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和影响在证券市场中,监管机构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以确保市场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监管机构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不仅影响到具体案例当事人,也对整个市场起到示范作用。
本文将通过案例解析,分析监管机构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以及对市场的影响。
案例一:公司A财务造假事件公司A是一家上市公司,在一次财务审计中被发现存在大量财务造假行为,涉嫌虚增利润和资产减值。
监管机构对此迅速展开调查,并最终公布了相关处罚决定。
公司A被罚款一亿人民币,并剥夺其重大资产重组的资格,此外,公司高管也遭到行政处罚和监管机构的公开谴责。
这一案例引发了市场的高度关注,投资者对公司A的信任受到严重破坏。
公司A的股价在处罚公布后大幅下跌,投资者遭受巨额损失。
监管机构通过此案例向市场发出了打击财务造假的强烈信号,提高了违规成本,有助于整顿市场秩序,增强了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
案例二:内幕交易案件某上市公司高管通过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盈利数千万元。
监管机构发现此案件后,立即展开调查,并将相关线索移交司法机关。
该高管最终被判刑,公司也被罚款并接受其他市场限制性处理。
此案例揭示了内幕交易的危害性以及监管机构对此类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监管机构及时发现并处理此案件,向市场传递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明确信号,加强了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促进了长期健康发展。
案例三:信息泄露事件某券商员工通过利用内部信息,向客户泄露公司即将发布的重要公告。
监管机构在接到相关举报后,启动了调查程序。
该员工被解雇并受到行政处罚,公司也被罚款并接受其他市场限制性处理。
此案例凸显了信息泄露对市场公信力和投资者利益的伤害。
监管机构对此类行为的严肃处理,有助于提高市场的诚信水平和投资者的保护感,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正常运转。
综上所述,监管机构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证券市场至关重要。
通过以上案例的解析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监管机构在处理违规行为时,采取了严厉的惩罚措施,向市场发出了明确的信号,维护了市场的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问题的博弈分析
,
会 选择 的结果是将证 券市场 运行 的监管 责任
整理得:M< R — ( F () R+) 1 披露信息 ( 是会计 信息) 主要 的轨道 。 是近 但 交给 了能够代表公 共利益 的团体 。公共 选择 年来, 证券市场却暴露 出了许 多问题 , 1 9 从 97 从 () 1 式可以看出, 其他条件不变时 , 造 论 对于管制产生的根源和合理性方面 的论断 , 年 的琼 民源事 件到后来 的东方锅 炉、红光实 假的收益 越大 ,会 计造假 的可能性越 大 ;被
剑
河南开封 4 50 ) 7 1
要] 证券 市场是资本市场的核心 ,近年来资本市场暴露 的会计造假 案件干扰 了我国资本市场 的健康发展 。本文运用 了博 弈模
型分析 了抑 制上市公 司会 计造假 的现象 ,对这一 问题 必须对证券 市场加 强会计 监管,然后根据 《 会计法》 证券法》等提 出了适合我 、《
国国情大环境 之下的会计监管措施。 [ 关键词】 证券 市场;会 计监管;博 弈模型
文献综述 :
这又加 重 了市场扭 曲行为 , 得证券 市场有 相适 应 的监 管措施 。本 文利用 了博 弈论 的基 试
效地发挥其优化配置 、 惩罚市场 ‘ 德 ’ 嗷 等 本 原理 ,试 图对会计造 假与监 管机构 的博 弈 进行 了分析 和探讨 ,切 合 中国实际情况提 出
我 国政 府监管 的脆弱性有 体制原 因和制 相应 的会计 监管措施 。
、
运用博 弈模型 分析证券 市场会计 监
分 支学科 的诞 生 。它 以公共机构 产生 的规 制 而应 当考虑如何 完善体制 条件 ,提高 监管效 管的必要性
博弈论 ( a e t o ) g m h r 正是研究人 的策 ey 府 的干预 问题 。与证券 监管 问题 直接相关 的 本市场 中信息不对 称问题 。另方面是 要对超 略行为存在 相互影 响时的决策选 择 ,以及 这 是 ,规制经济 理论通 常把证券业作 为竞争 产 越市场 规则 的交易 行为进行惩 戒 。政 府对证 种决 策的均衡 问题 的理 论 ,它是一 个十分有 业 加以考察 ,指 出由于金融业 中的消费者 和 券市场 监管 的直接 目的是要 提高证券 市场 的 用 的分析工 具。 因此 ,博弈论对会 计监管 的 金 融机构之 间存 在信息 偏差而难 以实现 帕累 效率 ,促使证券市场 向效率更高的层次演进 , 分析 是有 “ 天生” 的优 势 ,它 能更 加深刻 的 托效 率 ,不 当竞争 的结 果使企业倒 闭时难 以 让证券 市场价格 能够尽可 能多地反 映所有基 揭示 出会计监管 的本质 问题 。 保 证消费者 的资产安 全。监管 的必 要性在 于 本面 的信息 ,从 而真正发 挥证券价格 的信息 它 引导着金融 服务 的产 出 ,服务 于社会资 本 反馈 ,进而引导资本资源 的经济功能 。 配置 和利用 的最优 化。 3 .关于证券市场监管方式和手段的研究 此 为 ,对证 券金融 机构所处 的信息不 对 1 上 市公 司的决策模型 , 提出假设 . 并 上市 公司在 提供会计信 息 时面 临的决策 问题是是否造假 。 作为理性经济人 , 其决策依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者与监管者行为的博弈分析
2008年7月第13卷第4期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学 报JOURNAL OF XI ’AN UN IV ERSI TY OF POST AND TEL ECOMMUN ICATIONS J u l 12009Vol 113No 14收稿日期3作者简介赵 倩(),女,陕西乾县人,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者与监管者行为的博弈分析赵 倩(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陕西西安 710127)摘要: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我国证券市场上的一种投资工具,有效满足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但一系列基金管理者违规操作的发生,反映出我国基金监管方面的严重缺陷。
利用博弈分析工具,对证监会、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持有人等证券投资基金主要监管者与基金管理者之间的行为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针对如何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基金监管体系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监管;博弈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264(2008)04-0104-04 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法进行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投资方式。
它作为我国证券市场上投资工具的一种,对活跃证券市场、满足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从1998年开始起步,如今不到10年时间,资产规模已高达3.8万亿元,其中管理基金资产超过100亿的基金公司已达到24家,成为我国近年来发展速度最快的金融行业之一。
目前,我国有关投资基金的立法还不完善,监管体系还不够健全。
虽然我国在对基金的监管方面成立了基金监管机构、相关的基金自律组织等,也相继出台了多部规范基金行业的法律法规,如2003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但从“基金黑幕”到“基金利益输送”再到“上投老鼠仓”等一系列基金管理人违规操作现象,都严重损害了基金持有者的利益,扰乱了金融秩序的稳定,反映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存在监管方面的缺陷。
证券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证券违法犯罪案例分析近年来,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一些不法分子也趁机进行证券违法犯罪活动。
这些案例不仅侵害了投资者的权益,也对市场的健康运行产生了不良影响。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起典型案例,探讨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特点、危害和应对之策。
案例一:内幕交易在2019年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一起内幕交易案中,某公司高管利用其职位优势,通过泄露公司重大信息给特定投资者,获取利益。
由于这些投资者提前知晓了公司重要消息,他们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买卖操作,从而获得了巨额利润。
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损害了普通投资者的利益。
案例分析:这起案件反映了内幕交易在证券市场中的危害性。
通过内幕消息进行投资可以获得巨额利润,但这种利益往往是通过非法手段得到的,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
内幕交易的实施者往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泄露公司未公开的重要信息,以获取个人利益。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信力和稳定性。
应对之策:为了遏制内幕交易的发生,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对内幕交易的监管力度,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
同时,加强市场监管机构的执法能力,加大对内幕交易的打击力度。
其次,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的公正、透明和及时披露。
提高市场参与者的认知水平,加强对内幕交易的法规宣传教育,引导投资者依法投资。
案例二:市场操纵在2018年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一起市场操纵案中,某投资机构通过大规模买卖某股票,制造了市场交易繁忙的假象,引导其他投资者追涨杀跌。
通过控制供需关系,这家机构迅速拉升了股价,从而获取利润。
由于其他投资者没有及时发现市场操纵的行为,导致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案例分析:市场操纵行为严重干扰了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
通过人为操纵股价,制造虚假交易信息,从而引诱其他投资者跟风操作,最终导致市场出现剧烈波动。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稳定性和健康发展。
应对之策:要有效遏制市场操纵行为的发生,需要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监管。
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监管进化博弈模型分析
中图分类号 :F 3. 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 编号 :10 - 5 3 ( 07 6 0 5 4 8 09 0 9 30 2 0 )O —0 2 —o
作者简介 :靳景玉 (9 5一)男 ,河南清丰人 ,重庆工商 大学财政金融学 院教授 、重庆工商 大学长 江上 16 游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博 士 ( 重庆 ,40 6 ) 00 7 。
罪 、操 纵证券价 格罪 ,只要实施 该行 为或者存在 犯罪故 意 ,就 可 以构 成犯罪 。但根据 我国刑法 ,这 些犯罪 的构成还 需要 “ 节严重 ” 造 成后 果 特别 严重 ” 等 严重 情 节 的要求 ,而这 些 情节 要件 的 情 、“ 要求在 我 国 目前 的 司法 实践 中掌 握 的程 度 明显偏 高 ,不利于 有效 防范此类案 件的发生 。 3 .行业 自律不 足 ,监管 乏力 。“ 中科创 业 ” 案件 暴露 出的另 一 个 问题 就 是 :我 国的证 券市 场 ,
规定,操纵证券价格情节严重的也只能被判刑 5年,不足以发挥刑法的威慑作用。法庭调查显示 ,
庄 家 吕梁在 决定介 人 中科创 业股票 的操盘 和坐庄 之初就说 过 ,一 旦东 窗事 发 ,最 多也 就是 被判 刑 5
年。 目 前刑罚的严厉程度并不足以震慑社会上潜在的犯罪分子 ,这与该罪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相适 应。此外 ,我国公司犯罪的起刑点偏高。在美 国和德国等经济发达国家的法律 中,构成内幕交易.
,18 9 6,Ha wo d A a e c Pu l h r r o c d mi b i e. s
・
e¥ a m h oy i n en t n l o o c ,Mc l n, r ;G e T e r I tr a i a n mi n o Ec s mi a l
国有企业财务舞弊案例分析沈某舞弊动因
国有企业财务舞弊案例分析沈某舞弊动因1.1 研究背景与意义1.1.1 研究背景近几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以及我国国际化地位不断提升,我国国有上市企业的数量也在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影响中不断增长。
但是,在享受着资本市场的优越条件同时,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事件屡有发生。
上市国有公司的财务舞弊事件,让我国的经济市场陷入了信任危机,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
近几年的会计舞弊问题已经上升为各国政府共同关注的社会重要经济问题,我国国有企业的财务舞弊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很多案例都让投资者和国家遭受到重大的损失。
樟子岛财务诈骗案是一起上市公司“寅吃卯粮”调节利润的恶性诈骗案[1]。
国有企业的财务造假事件的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导致相关会计的数据不够真实,对于国家的宏观调控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作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流失已经严重危害到国家的利益,使得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对于投资者来说,财务报表的错误、虚构的市场信息欺骗了大多数投资者,他们对于投资的判断错误,严重危害到了投资者甚至国家的的利益。
财务舞弊事件,助长了社会的不正之风和相关违法行为的滋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信任和价值危机。
1.1.2 研究意义国企作为我国上市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财务报告所提供的各项财务指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从我国“广州浪奇”、河南“永煤控股”、东北“抚顺特钢”等国企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事件的典型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其负面影响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有序发展。
因此这值得我们对国有上市公司目前舞弊现状例如动因、手段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归纳整理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防治手段。
所以分析和预防国有上市企业财务舞弊仍然是我国证券监管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也是论文的选题意义所在。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1.2.1 国外研究现状在国外关于财务舞弊发生原因的的研究:著名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在1895年提出了冰山理论之后,波罗格纳和林德奎斯特又在冰山理论中引入管理学,进行补充完善。
证券市场会计舞弊与监管的博弈分析——基于“经济人”假设的思考
当公司承受异常压力或为寻求更大利益时,上市公司就会运用各种舞弊手段来粉饰会计报表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以达到各种经济 目的。 证
券市场中有些上市公 司提供真实会计信 息将无法获得配股资格 , 难以筹集到大量资金 , 相反 , 如果通过会计舞弊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则可 以获得意想不到的结果 。 为了达到融资的目的, 上市公 司总是想尽办法符合新的融资政策规定的条件。 中国证监会《 关于19  ̄上市配股 96
倾向于承认这一假设 , 并运用这一假设对许多经济现象和经济问题进行分析。 证券市场 中有许多现象符合“ 经济人” 假设 , 本文以“ 经济人” 假设为前提, 分析证券市场中的会计舞弊( 本文对会计舞弊与会计造假有相同的理解) 行为 、 监管者的监管行为 , 并在此基础上对双方的行
为进行博弈分析。 二、 证券市场会计舞弊和监管的相关利益分析 ( 会计舞弊的根 源 一) 本文认为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是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根本原 因。 在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分离的委托一
财公 通 ・ 综合 2 1 00年第 9 下) 期(
证券市场会计舞弊与监管 的博弈分析
— —
基于“ 经济人” 假设 的思考
张作 民
(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淮安 2 3 0 ) 2 0 3 摘要:经济人” “ 假设认为人是 自利的, 证券市场 中有许 多现 象符合“ 经济人” 假设。 上市公司为获取利益最大 化而进行会计舞弊, 管者也追求效用最大化。 监 本文对双方行为进行博弈分析后发现 : 如舞弊 比不舞弊收益 大, 上市公 司选择舞弊, 如舞弊被罚严重则选择不舞弊 ; 监管者觉得监 管效用太低会 选择不监管, 如监管失职 受处罚 监管成功受奖励 , 监管者会竭 力监管。 应对监 管者和舞弊者采取积极有效地 奖惩措施 , 以提 高监管效率。 关键词 : 证券 市场 会计舞弊 监管 博 弈
腐败行为的博弈分析(经济博弈论论文)
D
理,而是将管理国家的具体权力授予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由此产生了国家管理中的委托——代理关系。由于代理人是具体的管理者,具有管理经验和信息优势,很有可能滥用委托人的授权,以公谋私从而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这就产生了腐败。
1.3腐败问题的表述
①腐败的共有特征:是损害公共委托人的利益,代理人以及与代理人进行权力交换的权力接受者非法获益.无论是寻租理论的分析,还是政治学的分析都能得到以上结论.
行贿与受贿这种典型的腐败问题就可以表示由寻租理论所涉及的主体问题.我们对此问题的进一步分析表明,该问题的构成可分解为如下几点:
①出租车牌照的有限性(资源稀缺条件);
②牌照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公务人员发放的(主体之一);
②人民是各级政府的委托人和监督者(主体之二);
④以不法方式获得牌照的公共资源需求者(主体之三).
PC- (1 -P)KC≥0(4)
解得
K≤P/(1 -P)(5)
在(5)式中,当等号成立时,代理人对腐败行为的选择与不选择觉得是等价的,这是产生腐败行为的下限.当等号不成立时,腐败行为就会发生.
假如用P表示公共代理人腐败行为的成功率,或1-P表示委托人对代理人腐败行为洞悉的信息度,那么,腐败行为能否在一个理性的代理人身上发生就取决于惩罚系数K的大小了.当
②腐败问题的数学表述:设X为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通过契约达成的权利(力)委托变量集合,x∈X,x是某种权利委托变量.x的期望价值或市场价值(例如通过拍卖的执照价格)为V.在一次权利交换中代理人以y价格让度x,P为权利接受方的支付价格,那么当
1°V-y= 0时,我们说代理人对委托人是尽责的.
2°V-y> 0时,我们说代理人对委托人是不尽责的;如果权利接受方为了以y的价格得到x而给代理人行贿C,且代理人同意在接受C后,以y的价格让度x权利,则称代理人腐败.这个C属委托代理契约之外的代理人收益.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监管与违规处理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监管与违规处理证券交易所作为金融市场的核心机构之一,在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交易所的交易监管和违规处理是确保市场公平、公正、透明运行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交易监管的目标和原则、违规行为的种类以及监管措施与违规处理的方式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交易监管的目标和原则交易监管的目标是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提高市场交易的效率和稳定性。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交易监管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交易监管应当确保所有市场参与者在交易过程中享有平等的交易机会,不偏袒任何一方。
2. 诚实信用原则:交易监管应当促使交易市场中的各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进行欺诈、误导或不当行为。
3. 信息透明原则:交易监管应当确保市场交易信息的公开和透明,促进市场的信息对称。
二、违规行为的种类违规行为是指在证券交易过程中,交易参与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或道德规范的行为。
常见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 内幕交易:指通过获取未公开信息,从而在交易中获得不公平的利益。
2. 操纵市场:指故意控制某只证券价格或交易量,通过操作市场行为获利。
3. 虚假陈述:指故意发布虚假的信息,误导市场投资者。
4. 不当高频交易:指利用高速交易系统进行频繁的、超高速的股票交易,从而干扰市场公平交易。
5. 非法交易:包括未取得合法资格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或超范围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
三、监管措施和违规处理方式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证券交易所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和违规处理方式。
这些措施和方式主要包括:1. 监管规则的制定和修订:交易所制定和不断完善监管规则,明确各类交易行为的准则和限制。
2. 交易数据监测与分析:交易所通过建立交易监测系统,对市场的交易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识别异常交易行为。
3. 内部监察与稽查:交易所设立专门的内部监察部门,开展对交易参与者的日常监督和稽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问题。
加强对监管者的监管——博弈论在证券监管中的应用
健康的身体为荣的意识 ,鼓励国民锻炼
身体 , 增强体 制 , 不滥 用药 物 , 同时也对
医务人员进行教育 。 二√L 点启 示
医疗单位的自由, 对于增强医院之间的
竞争性是很 有好处 的。政府应为 医院之
间进行公平 的竞争创造有利条件。 另外 ,打破医 院内部的平均 主义 是
费用的膨胀 , 又不超过居民的负担能力,
一
、
加强对监管者监管的必要性
首先, 对监管者的监管格局单一、 监管者权力过于集中, 易 引发监管的低效率。中国证监会具有政府部门所具有的典型特
征 , 一个完 全 的国家行 政权 力机 构 。 是 从规则 的 制定 、 核 、 审 批 准、 资格确认 、 许可 , 业务 对违法违 规行 为的调查 、 罚等权利 , 处
一
甚至市场操纵行为等严重问题。造成我国证券市场违规现象层 出不穷的原因很多, 但有一个问题逐渐突显: 即现有监管的滞后
性和弱有效性 , 使得证券 市场 中的违规现象不能得到有效 抑制 。
为保障证券市场的规范、 健康发展, 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的监管
和提高监管的效率可谓重 中之重 。 不必要 的医疗 费用开支 。④对 医院体制
抑制无病看病 、 小病大养 、 大病久养和利
用公费买 非药 品的问题 的产生 。西方 国
详细的治疗方案或处方, 便于报销单位根
据情况决定报销与否及报销额 , 以此来控
制医疗 费用 的膨胀 。
足病人的需要。⑤加强医院之间的竞争
性 。一些医疗保险机 构不再同医院长期
挂钩 ,而是签订一般 以 1 为限的短期 年
由一个专家委员会确定一个合理的标准 , 以在一定程 度上抑制医疗单 位采用不必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博弈研究
第三 , 支付或效用。它是参与人从博弈中获得的效用程 度, 它是所有参与人策略或行动的函数 , 是每个参与人真正
这些决 策者 彼此 之间互 为对 手 , 手可 以是个 人 、 业 , 可 对 企 也
以是 国家 。假 设每 一个参 与 人都 是理性 的 , 根据 实 现 自身 都
额 的罚 款 ; 经 营者采 取 “ 规” 略时 , 监 管 者“ 查 ” 如果 违 策 被 稽
并 处 以数额 F的罚 金 (r F) 如果 经营 者不违 规 , 管者 不 V= ; > 监 稽查, 监管 者就 会 节 省稽 查 成 本 C。经 营 者 不违 规 时 , 益 收
维普资讯
金 融在 线
我国证 券市场 监管的博弈研究
杜文 意 任 晓婷 谭 建 国
( 云南 大学数 学与统 计 学院 , 南 昆明 60 9) 云 50 1 摘要 : 着社 会 经济 的发展 , 息越 来越成 为证券 市场运 转 的重要 组成 部 分 。而我 国证 券 市场 中上 市公 司信 息披 露 随 信 不 完全甚 至信 息虚假 问题 等违 法违规 行 为层 出不 穷、 禁不 止 , 重影 响 了广 大投 资者 的投 资信心 , 屡 严 不利 于我 国证 券 市场 的稳 定和 长期发展 。对此本 文 引入博 弈论 , 立博 弈模 型 , 建 并对模 型研 究 分析 , 出了对 违 法违规行 为 实施监 管 提
基本要 素 组成 。 第一 , 参与 人 。在博 弈 中 , 个参 与人 都是 一个 决 策 者 。 每
不规 连
9 . , - C
_ o£ 一 , =
如果 经营 者采取 “ 规 ” 略时 , 管者 “ 稽 查 ”则 经 违 策 监 不 ,
营者 就能通 过并 获得 非法 收入 V, 而监 管者 就会被 处 以 D金
证券市场监管的博弈及监管政策的博弈分析
管理观察・年月综合管理MAN A GEMENT证券市场监管的博弈及监管政策的博弈分析□吕超(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黑龙江哈尔滨150001)摘要: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日益发展的今天,在我国已加入WTO 的背景下,实现中国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对于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首先对证券市场监管政策时间不一致进行了博弈分析;其次,对证券市场违规行为进行了静态博弈分析。
关键词:证券市场;监管政策;博弈分析1.监管政策时间不一致的博弈分析监管政策的时间一致性是指,一项政策如果没有新的信息出现不仅在制定阶段是最优的(从监管者的角度看),而且在制定之后的执行阶段也应该是最优的。
如果一项政策只是在制定阶段是最优的,而在执行阶段不是最优的,这项政策就是时间(动态)不一致的。
说它是时间不一致的,是因为政策制定者没有积极性去执行这项政策,自然公众也就不会相信这项政策。
在证券市场上这种现象并不罕见,如证券交易佣金及印花税不断地调高调低,以控制二级市场的成交量(换手率);再如2000年初宣布的新股配售政策,拟定向二级市场股票持有者配售发行新股的50%,但实行很短一段时间就取消了,结果造成庞大外围资金进入二级市场,由于没有后续政策的支持,这些进入二级市场的机构大户,发现上当后无法脱身,2000.5——2001.6间无论指数涨跌,均没有成交量的配合,指数高高在上,但谁也跑不了。
1.1基础模型“时间不一致性”这一概念最早是由凯兰德和普里斯考特提出来的,他们是在研究将最优控制理论应用于政策设计时提出这一概念的。
最优控制理论对分析动态系统是一个强有力的工具,该理论表明,在己知当前状态并假设在未来将做出相似决策的条件下,在每个时点上所选择的决策都是最优的。
许多入认为最优控制技术是经济政策设计的一个有用工具,因为工程科学中使用的物理系统与政策制定者所使用的经济模型之间存在明显相似性。
最优控制论一个重要原理是,在时刻t 1所设计的最优政策恰好是时刻t 2将选择的同一政策,这意味着最优政策必然是时间一致的。
证券市场的腐败问题
证 券 市 场 的 腐 败 问 题
一、证券市场的腐败现象
二、证券市场产生腐败行为的原因分析
三、证券市场腐败行为的综合治理
一、证券市场的腐败现象
• 1.从上市公司层面看发行市场方面,证券市场强大的融资功能促进了 许多优秀的企业发展壮大,但也使得一些不符合条件甚至劣质的企业 瞄准了其中的奥妙和商机,加上管制和权力的广泛存在,使证券市场通 过价格来配置资源的功能无法发挥作用。一些企业的主要领导,以 “公关需要”为名,暗箱操作,大肆向主管部门行贿,千方百计地拉拢 腐蚀官员,通过各种途径谋取上市资格。在糖衣炮弹的诱惑之下,不仅 有处级、厅级官员受腐蚀,甚至一部分省部级高官竟然也中弹落马。 例如:在2000年10月,中央纪委连续发出公报,中国纺织总会原会长吴 文英、国防科工委原副主任徐鹏航因利用职权帮助康赛公司股票上市, 而且支持亲属参与购买该公司内部职工股,并获利数额巨大,两人因此 分别受到处分。还有,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受贿的最大一笔数目,就 是北京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志远所送。交易市场方面, 内幕交易案件频繁发生,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内幕交易的监管存在 真空地带有很大关系。例如:广东省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因涉嫌内幕 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2011年4月6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一 手掌握权力,一手掌握金钱,李启红及其家族成员通过“市场化手段” 进行“资本运作”,制造财富裂变效应,折射出“权钱合作”的腐败新 动向。
二、证券市场产生腐败行为的原因 分析
• 1.从法制方面的因素看:尽管我国证券市场在上市公司的数量和市价总值方面 都发展的很快,但法制建设却跟不上证券市场的发展速度。证券市场法律法规 的制定相对落后,对权力缺乏制约,造成不依法办事、权大于法、以罚代法的 现象,为腐败提供了滋生的土壤。从国际范围看,证券市场是一个最容易被利 用、被操纵的市场,也是一个最容易产生腐败的市场。当美国在经历了20世纪 30年代的市场崩溃后认识到这点,于是制定各种法律并成立了监管机构,加强 对操纵市场的监管。然而,在中国我们看到的是从监管机构自身就开始的腐败, 而这种腐败却没人来监管。试想一下,社会上,当警察、小偷和强盗联手作案 会是什么结果。在缺乏有效监督制度的情况下,腐败的查处率低、处罚力度小, 腐败行为带来的利益大、风险小、机会成本小,这样,政府公职人员才会选择 腐败行为。另外,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规范,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 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失职行为使公司披露的信息失真或过时,证券市场的信 息分布不对称,许多上市公司和庄家经常利用各种方式发布虚假信息混淆视听。 信息不对称造成风险不对称,信息垄断和信息获取成本的上升为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败分子操纵 股市打开方便之门,他们在证券市场呼风唤雨。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决定了在市 场经济中个人利益的实现是自觉意志的体现,社会利益和他人需求的满足则是 在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下自发的、被动的结果,如果失去了法律 的有效约束,就会导致个人欲望恶性膨胀,导致部分人变成贪婪、欺诈和不择 手段的腐败分子。
证券公司违规案例及分析
证券公司违规案例及分析证券公司作为金融行业的核心机构之一,其合规经营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行业的复杂性和监管的不完善,一些证券公司存在违规行为,给市场带来了不良影响。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典型的证券公司违规案例,探讨违规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首先,证券公司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内幕交易、资金挪用、虚假陈述等。
这些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近年来,国内外多个证券公司发生了较为严重的违规事件,其中最知名的案例之一就是美国的雷曼兄弟倒闭事件。
雷曼兄弟是美国一家知名的证券公司,在2024年因为其大规模的抵押贷款投资亏损,无法偿还巨额债务而宣布破产,引发了全球金融危机。
造成证券公司违规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一些证券公司管理层缺乏有效监督和控制机制,导致了内部违规行为的发生。
其次,一些从事证券交易的员工在职业道德和风险意识方面有缺陷,导致其容易利用内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其他违法行为。
另外,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监管不力,一些投资者在购买证券时容易被虚假陈述误导,从而导致市场恶性循环。
针对证券公司违规问题,需要从多个层面进行解决。
首先,加强证券公司的内部监督和控制机制,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
管理层应严格监督员工的行为,确保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防范和打击。
其次,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和风险意识培养,通过加强员工的道德教育和风险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自律性和违法意识,从源头上遏制违规行为的发生。
同时,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和保护,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警惕性,避免被虚假陈述误导。
此外,加强监管也是解决证券公司违规问题的关键。
监管部门应加大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行为。
同时,建立健全的投诉与举报机制,鼓励投资者和员工举报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最后,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和信息共享,加强对跨国证券公司的监管,遏制国际金融风险的传播。
总之,证券公司的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从博弈论角度分析我国证券市场违规现象
收稿日期 :2000203206 作者简介 :杜煊君 (1972 —) ,男 ,河南洛阳市人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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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模型的表述
表 1 给出所建博弈模型的战略式表述 ,其中的支付分别为证监会 、机构 、机构负责人 。
表 1 机构和负责人与证监会的博弈模型
优稽查概率同 A 、S 和 PA 成反比 ,因此提高对违规机构的罚款金额 A ,延长违规机构的停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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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或设法扩大违规机构的无形损失也可以降低证监会的最优稽查概率 。
2. 负责人是个人利益最大化倾向的情况 。如果机构负责人的价值取向是个人利益最大 化 ,那么证监会将以最优的概率
PC3
472. 26 20 董事长 5 年市场禁入
50
江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镇江营业部
260. 91 20 负责人警告建议撤职
120
中国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39
100 经理警告
0
中兴发企业托管有限公司
三 、模型的均衡
(一) 在给定机构进行违规操作的概率 PV 的情况下 ,证监会进行稽查和不稽查的预期收 益分别为 :
Π1 = ( E + A - C) PV PA + ( - C) PV (1 - PA) + ( - C) (1 - PV)
Π2 = 0 ×PV (1 - PD) + ( E + A) PV PD
Π6 = 0 ,令Π5 =Π6
同理可得负责人在博弈均衡时证监会的最优稽查概率 :
PC3
=
( G+ L)
G ( PA
-
PD)
-
PD ( PA - PD)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的博弈分析
,
j n d WT rai e f ci u ev ino C ia s e uie a k tp r cigte re s m o e a i l i a ei p r n n t no o e O, l e t e t es p ri o f hn ’ c r is re . ef t k t yt f h pt l h v ot tu ci n i e z he v s s t m e n h ma s e t c aw l m a f o
t n a r s n . i tp e e t o Ke r : e u i r e ; u e ii n; a y wo ds s c rt ma k t s p r so g me y v
一
、
监管政 策博 弈要 素及 特征
策实施 的效 应就 会发 生变 化 。如 果政 策制定 者 发 现或 预见 到 客体 的 反应 及 其 对 政 策 目标 的 影 响 ,
监 管政 策主体 是监 管政策 及 有关 宏观经 济政 策 的
制定 者 , 要 有 议 会 ( 大 ) 政 府 、 主 人 、 央行 等 , 中 在
国其代表为中国证监会。监管政策客体指政策 的
作用及 调节 的对象 , 主要 有 上 市 公 司 、 商 、 易 券 交 所 、 构投 资 人 、 机 中小 投 资 人 及 有 关 中介 咨 询 机 构 。当监管 政策 制定 者从 一定 的 目标 出发 制定 一 系列监 管政 策 , 公 布 、 并 实施 后 , 策 的客 体 就 会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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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证券监管腐败中介机构监管者[论文摘要]在证券市场中,中介机构为特定单位、个人提供专业服务,因其在特定领域有所专长而受到公众信赖;然而,中介机构往往滥用这种信赖和专业优势,做出有损于当事人或其他人合法利益的不当行为。
中介机构作为市场的参与者必然会受到监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它的不当行为可能导致监管者的腐败,而当监管者存在腐败行为时,也会进一步诱致中介机构的非理性选择。
本文将主要探讨证券监管者的腐败行为,并分析监管者的心理特征,进而构建中介机构与监管者的博弈模型。
证券监管腐败,是指监管者违反证券市场公认的准则和规则,利用与公共利益相关的权力,通过市场运行的某些环节,谋取个人或小集团利益的行为。
在证券市场中,中介机构为特定单位、个人提供专业服务,因其在特定领域有所专长而受到公众信赖;然而,中介机构往往滥用这种信赖和专业优势,做出有损于当事人或其他人合法利益的不当行为。
由于中介机构作为市场的参与者必然会受到监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它的不当行为可能导致监管者的腐败,而当监管者存在腐败行为时,也会进一步诱致中介机构的非理性选择。
一、证券监管者的腐败行为谢平、陆磊(2005)对中国金融腐败的调查数据显示,接近四分之三(71.5%)的证券机构认为证监会的处罚存在弹性,同时近90%券商认为证券监管透明度低,与此相对应的是券商对自身不规范交易行为的坦言不讳:88.8%的券商认为证券市场操纵很严重,虽然其中有一半人认为情况已经有所收敛;82.5%的券商认为证券机构存在为企业进行包装等行为;近四分之三的券商坦承内幕交易的普遍性。
谢平、陆磊等通过计算得出证券业腐败指数高达7.268658,亦充分说明了我国证券业的腐败程度较深。
相比之下,银行业腐败指数为4.173592,虽然也存在严重的腐败问题,但比证券业隋况稍好。
在金融监管腐败行为中,作为贿赂的供给者,金融机构存在两类行贿行为:一是为开展新业务而不得不承受的监管当局设租盘剥(胁迫);二是为了对自己的违规行为寻求监管庇护而进行的主动行贿(共谋)。
监管者的受贿行为也相应分为两类:一是通过设租进行的贪赃而不枉法的行为,即行政审批中的受贿行为;二是通过收取贿赂而进行的贪赃枉法行为,即保护违规机构以换取个人好处。
证券市场上监管者对于中介机构的腐败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1.监管者在行政审批中的设租行为。
权力是产生腐败的源头。
监管部门在中介机构市场准人、现场检查、业务监管及非业务监管等诸多环节中拥有完全权利。
部分监管者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力,故意刁难中介机构,存在着能办不办、无故拖延、可一次办毕的多次办理、可一次告知的多次告知等不良现象。
不规范行为迫使被监管者花费更多的成本以寻求正常业务开展,其实质是一种监管者盘剥被监管者“买路钱”的“设租行为”。
2.监管者在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弹性过大。
突出表现是行政处罚环节中说情主义、打招呼、徇私情的现象严重,部分监管人员接受说情或者违纪收受礼品,违背《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性质严重的问题不处罚或就轻处罚,性质较轻的问题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而就重处罚,当重不重,当轻不轻,被监管者与监管者就处罚问题多有讨价还价,代表国家意志的行政处罚行为表现出极大的弹性,行政处罚的严肃性严重弱化,政策法规的威严受到毁损。
[!--empirenews.page--] 3.监管者在日常管理中收受贿赂的行为。
部分监管者违反廉洁自律的制度规定,在各种会议、节假日、现场检查、其他约见场合收受中介机构提供的礼品、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参加被监管者公款支付的宴请等。
极个别人员甚至发生直接向被监管者索要财物的索贿行为。
[1][2][3]下一页二、监管者腐败的心理特征分析心理学认为社会动机(动因和诱因的总称)是引起社会生活主体达到一定社会目标的内在动力,它隐藏在人们行为的背后,是引起人们行为活动的直接原因。
人的各项活动是在动机的指引下,朝着某一目标进行的。
因而,监管者的腐败行为也可以认为是监管者在腐败动机的推动下而产生的。
监管者的腐败行为模式可以由下图给出:1.需要产生腐败动机。
需要直接会产生行为动机,但不是所有的需要都会如此。
人的需要是极其复杂的,而且经常处于不断的变化中,因而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场合,所表现出来的需要的强烈程度也各不相同。
那些一时不迫切、不强烈的需要,甚至还未被自己意识到的需要就不可能直接转化成行为的动机。
对于监管者来说,他们对腐败对象(如金钱、享受等)的需要,尽管也客观存在,但在正常情况下并不是最迫切的。
所以要使这样的需要转化成强烈的动机,就取决于外界刺激。
2.外部刺激诱发腐败动机。
由于腐败对象的刺激(诱因),监管者对某种需要会逐渐强化,从而形成相应的腐败动机。
在形成某种腐败动机之前,监管者会对其刺激物进行权衡,并通过期望收益与实际收益的比较、收益与风险的比较等进行认同与否的判断。
如果实际收益与期望值相符,且收益远远大于风险,那么就可能取认同态度,从而形成相应的腐败动机。
反之则采取不认同态度,则无法产生腐败动机。
另外,如果需要直接转化成了腐败动机,那么刺激就是一个多余的过程,只起加速作用;如果把需要换成挫折或压力,则刺激就是必不可少的步骤了。
3.腐败机会的存在使腐败动机转化为腐败行为。
腐败动机产生之后,监管者就会千方百计地捕捉实施腐败行为的机会。
在法律法规、内部控制机制完善且监督力度大的情况下,腐败者无机可乘。
然而,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激烈竞争的环境下,相关的制度还不完善,产生了很多可乘之机。
特别是对于腐败动机极其强烈的监管者来说,在机会不充分的情况下,甚至会人为地创造机会。
所以,如果制度不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同时周围环境也有利,监管者就会顺其自然地利用手中的职权谋取个人私利,甚至不择手段侵害国家和他人的利益。
4.满足感、外部查处对腐败动机的影响。
腐败行为目的达到后,一般来说一定时间内都会有一种满足感。
如果在相当的时问内相安无事,腐败者会增强对自己的信心,并纵容自己的私欲进一步膨胀,产生新的需要,同时使通过实施腐败行为来满足需要的动机得到正强化。
如果东窗事发,遭到查处,则腐败者得不偿失,会对其贪欲产生负强化作用,进而会校正自己的需求,弱化不良动机。
实际上,腐败是不可能完全遭到查处的,那些具有强烈腐败动机的监管者会抱侥幸心理而行事。
[!--empirenews.page--] 此外,人的行为往往是受最迫切的需要所支配的。
由于外界刺激物的不断变化,最迫切的需要也会随之而变,如果正强化因素占主导地位,腐败动机就会呈螺旋式上升。
所以,腐败者的满足情绪只是一时的,意志力强、品质好的人满足的时问会相对长一些,一旦外界刺激物作用增强,需要也会发生相应变化,有的需要会变得迫切而强烈起来,从而产生新的不满情绪,实施不良行为甚至腐败行为。
由此可见,图1所示的行为模式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时问的推移和外界变量变化,监管者的行为会经历不同的循环。
三、中介机构与监管者的博弈证券监管者的腐败行为使得违规操作的机会成本急剧降低,加剧了被监管机构的有恃无恐。
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在监管者存在腐败的情况下很少能被查出,或者是查出后不会受到重处,因而中介机构在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下会选择违规操作,做出非理性的选择。
我们不妨构建中介机构与监管者的博弈模型。
假设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行为完全一致,即认为二者已经达成了共识,选择共同违规或者是正常经营,在此基础上研究中介机构与监管者的博弈行为。
中介机构有两种行动可以选择:“违规”或“不违规”;同时监管者也有两种行为可以选择:“稽查”或“不稽查”。
设E为中介机构违规操作所获得的额外收益(earning);C为监管者稽查所付出的成本(cost);A为监管者对中介机构违规行为的罚款(amerce);L.为监管者对中介机构违规行为做出的停业处罚导致的损失(1ost)和其它无形损失;D为中介机构贿赂监管者的成本,也即监管者腐败(depravity)的收益。
同时,假设Pc为监管者进行稽查(check)的概率,因此不稽查的概率为1一PC;PV为中介机构进行违规操作(violate)的概率,从而正常经营的概率为1一PV;PD为监管者腐败(depravity)的概率,从而监管者不腐败的概率为1一PD。
根据以上假设,监管者、中介机构的博弈模型及其收益如下图所示:上一页[1][2][3]下一页1.模型分析(1)给定中介机构违规操作概率为PV的情况下,监管者的收益分别为:(2)给定监管者进行稽查概率为Pc的情况下,中介机构进行违规操作和正常经营的预期额外收益分别2.模型解释从中介机构的角度出发,模型的均衡表示中介机构将以最优概率P选择违规操作并获得相应的额外收益,此时,监管者的最优选择就是随机的选择稽查或不稽查。
如果中介机构选择以P>P的概率进行违规操作,那么监管者的最优选择就是稽查,反之则选择不稽查。
[!--empirenews.page--] 根据模型可以得知,P取值取决于c、E、A、PD的取值,其中额外收益为外生变量,可认为是固定不变的。
因此可以通过提高A,降低c和PD的值来降低P的取值。
也就是说,可以采取提高对违规操作的惩处力度、降低稽查成本以及降低腐败概率的手段来降低中介机构违规操作的概率。
另外,从监管者的角度考虑。
考虑到中介机构的利益最大化,监管者稽查的最优概率为PC=(E—DPD)/[(A++E)(1一PD)]。
当监管者选择以概率PC>PC进行稽查时,中介机构的最优选择为正常经营;当监管者选择以概率PC<PC进行稽查时,中介机构的最优选择为违规操作以获取额外收益;当监管者的稽查概率为PC时,中介机构将随机地选择违规操作或者是正常经营。
D的大小取决于中介机构和监管者的主观意识,因而D也属于外生变量。
在E、D固定不变的情况下,PC取决于A、和PD的取值。
此时,如果增大A、,降低PD的取值可以降低PC。
即提高对违规中介机构的惩处力度,加大监管处罚对于中介机构的其他损失,降低腐败概率都可以降低监管者的最优稽查概率。
总之,在资本市场上,中介机构与监管者之间存在显性的博弈关系。
在博弈过程中,中介机构受利益最大化动机的驱使,总是存在着违规操作的行为倾向,而监管者的职责就是对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惩罚,以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和秩序。
通过博弈模型可以看出,监管者可以通过采取降低稽查成本、提高稽查效率、提高对违规中介机构的惩处力度等手段来遏制中介机构违规操作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