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罗泾地区2006年重大传染病防治机制状况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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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上海市爱国卫生和健康城市工作总结》和《2007年上海市爱国卫生和健康城市工作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布部门】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发布日期】2007.04.02【实施日期】2007.04.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上海市爱国卫生和健康城市工作总结》和《2007年上海市爱国卫生和健康城市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区县爱卫会,市各有关委、办、局,驻沪部队(武警)爱卫会:现将《2006年上海市爱国卫生和健康城市工作总结》和《2007年上海市爱国卫生和健康城市工作计划》印发给你单位,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二OO七年四月二日2006年上海市爱国卫生和健康城市工作总结2006年,上海市爱国卫生和建设健康城市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通过各地区、各部门通力协作,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各类健康促进活动为载体,持续深入推进爱国卫生和健康城市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升上海软实力作出了积极贡献。

具体总结如下:一、主要成绩建设健康城市顺利启动第二轮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完成本年度的37项指标任务。

各区县和各街道、镇按照整体推进、个性发展的总体要求,以“2211”先进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建设健康场所活动的深入开展。

通过市民调查结果,评选出40个健康社区先进,200个健康单位先进,1000个健康城市志愿者先进,10000户健康家庭先进。

各地区、部门以“五个人人”健康市民行动为重点,积极提倡和引导广大市民广泛参与建设健康城市各项活动,切身感受政府承诺的健康关怀。

卫生创建工作青浦区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国家卫生区。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宝山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6―2008年)的决定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宝山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6―2008年)的决定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宝山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6―2008年)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6.02.08•【字号】宝府[2006]11号•【施行日期】2006.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宝山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6-2008年)的决定(二OO六年二月八日宝府〔2006〕11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宝山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工作,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经研究,作如下决定:一、统一认识,多层面充分重视区域环境保护(一)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思想,妥善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与加强环境保护的矛盾,克服牺牲环境谋求经济发展的短期行为,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区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将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放在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

进一步完善宝山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委员会等工作推进机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成员单位为: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吴淞工业区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构及宝钢集团等。

(三)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区政府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把环境保护纳入到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充分调动与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在环境保护与环境建设中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把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与企业,保证各项环境保护任务的完成。

(四)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力度,面向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宣教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促进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环境保护与环境建设,在全区营造和形成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环境文化氛围。

2007-2010年上海市宝山区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评价

2007-2010年上海市宝山区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评价

2007-2010年上海市宝山区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评价目的为评价上海市宝山区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网络直报质量,完善疫情报告系统。

方法采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对2007年至2010年宝山区传染病报告卡的报告单位类型、报告情况、病例重复报告、报告审核及时性、完整性和漏报情况进行统计和综合分析评价。

结果上海市宝山区2007-2010年传染病网络直报及时率均达到了99%以上,及时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传报卡个案审核及时率均达到了100%。

14岁以下儿童患者家长姓名填写率逐年上升。

总计漏报传染病病种5种共10例,漏报率为0.07%。

结论2007-2010年宝山区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网络直报质量仍存在一些不足和传染病漏报现象,网络直报管理需进一步完善,应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知识的培训,提高其主动性。

标签::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评价Evaluation of Direct Network Reporting of Infectious Disease Information in Baoshan District of Shanghai, 2007-2010(LIANG muming JIN kai, XIANG lunhui, ZHU min. Baoshan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Shanghai 201901, China;)Abstract ObjectiveBy evaluating the direct network reporting of infectious disease in Baoshan district to increase the reporting quality and improve the reporting system. Method The infectious diseases information cards in Baoshan district from 2007 to 2010 were analyzed by descriptive epidemiology. Type of reporting units, reporting situation, repetitious reporting of cases, missing report, timeliness and integrality of reporting and verifying were evaluated in the study. Results The timely reporting rates of infectious diseases information from 2007 to 2010 in Baoshan District exceeded 99% and increased year by year. In addition, the timely verification rates reached 100% respectively from 2007 to 2010. Cards filled with the name of parents in cases whose age was less than 14 increased year by year. 10 cases of 5 type infectious diseases were missed report and the rate of missing report was 0.07%. Conclusion In spite of the obvious achievement which be obtained on infectious disease reporting from 2007 to 2010, there are still problems on reporting quality and missing report of infectious diseases. The management of direct network reporting need to be further perfected. Also, training on knowledge of infectious diseases should be strengthened in order to improve activities of doctors.Keyword: infectious disease;network report, quality evaluation及时准确地报告传染病疫情,能够为传染病的预警和应急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为制定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规划及评价措施效果提供准确的依据[1-2]。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宝府办[2006]12号【发布部门】80903C002【发布日期】2006.02.24【实施日期】2006.02.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宝府办〔2006〕12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2006年1月26日区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措施,细化工作方案和计划,按要求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二OO六年二月二十四日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大变样目标的关键之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四届七次全会和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现将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

在分解过程中,对于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工作,确定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负责沟通、组织、协调,对该项工作承担总责任,责任单位负责推进落实分工负责的任务;只确定责任单位的工作,由责任单位对该项工作承担总责任,并协调相关部门推进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分解的任务,进一步细化措施,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落实责任,加快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并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一)抓好区域功能定位落地,着力推进现代化滨江新城区建设1、进一步提升滨江发展带的功能和水平,加快宝杨路-宝安公路综合发展轴和沪太路城市功能拓展轴的开发建设。

加快滨江地区和宝杨路-宝安公路、沪太路沿线功能与结构规划研究。

(责任单位:规划局,责任人:周建军)2、进一步加强与宝钢等特大型企业的互动发展,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6年宝山区爱国卫生工作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6年宝山区爱国卫生工作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6年宝山区爱国卫生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6.02.17•【字号】宝府办[2006]9号•【施行日期】2006.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6年宝山区爱国卫生工作计划的通知(宝府办〔2006〕9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区爱卫会拟订的《2006年宝山区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OO六年二月十七日2006年宝山区爱国卫生工作计划2006年宝山区的爱国卫生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宝山区爱国卫生工作的全局,谋求自己发展的目标。

认真启动新一轮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抓好健康场所建设,进一步加快卫生创建的步伐,积极推进健康单位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加强以健康人群为重点的健康社区建设,立足社区,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整体推进,个性发展,以人为本,开拓创新。

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统筹作用,形成多部门合作推进机制,使爱国卫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一、工作目标(一)完成新一轮《宝山区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2006-2008年)》(以下简称“区三年行动计划”)中2006年的各项指标、任务。

形成一批特色性的工作和示范点,如建设健康示范社区、先进社区、示范单位、示范家庭、健康志愿者队伍等。

(二)争创2个国家卫生镇。

巩固已有创建成果,进一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积极开展“让虫害远离生活”活动,形成一批有害生物控制示范社区和示范小区,力争使本区的有害生物控制工作有新的进步,争创1个市“A级”除害服务站。

二、重点任务与项目(一)建设健康城区工作1、形成有效机制和方法。

根据“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原则,从提高城市品质,提升城市综合力的高度认识开展新一轮建设健康城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区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区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区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6.02.08•【字号】宝府办[2006]6号•【施行日期】2006.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区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项目的通知(宝府办〔2006〕6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区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项目》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各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方案,制定计划,落实措施,推进实事项目建设,并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和具体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确保实事项目按时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二OO六年二月八日2006年区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项目一、新增就业岗位3万个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3万人以内。

二、实施旧小区综合改造10万平方米;建成配套商品房100万平方米。

完成通河、大场地区9964户居民煤气内管改建工程。

三、完成公厕建设“4个5”工程(新建5座生态节能公厕、新建5座一类公厕、改建5座星级公厕、配置5座移动公厕);建成10座小型生活垃圾压缩收集站。

四、新建1所养老院,新增养老床位450张,建成30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

为700名聋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对160名有养护需求的困难重残人员提供养护服务。

五、建成24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成3个标准化救护分站;完成7个医保事务点标准化建设。

六、完成多媒体“班班通”工程;完成社区远程教育网(二期)建设;完成寄宿制学校周界报警装置安装。

七、建成5个社区公共运动场。

建成环区绿色生态步道二期40公里;建成罗泾镇配套公园、高境阳泉花园,实现全区“一镇一园”。

八、开设3家网络图书馆;开设100场市民讲座;实施千场电影下乡演出。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7.10.08•【字号】沪卫疾妇[2007]70号•【施行日期】2007.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卫疾妇〔2007〕70号)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的要求,科学、规范和有效地开展本市乙型病毒性肝炎的防治工作,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实施〈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工作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实施《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工作方案二○○七年十月八日附件:上海市实施《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工作方案一、背景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肝)不仅给病人、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不容忽视的影响,而且也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是我国现阶段最为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

1992-1995年全国病毒性肝炎血清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我国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为57.6%,乙肝病毒携带率为9.75%;上海市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为65.2%,乙肝病毒携带率为6.78%,其中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携带率为2.44%。

多年来,本市在乙肝防治工作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986年,本市开始在部分区县开展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试点,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

1992年起,本市将乙肝疫苗接种纳入儿童免疫规划(EPI)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并对学龄前儿童进行乙肝疫苗接种。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2006年宝山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2006年宝山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2006年宝山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6.04.25•【字号】宝府办[2006]29号•【施行日期】2006.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2006年宝山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宝府办〔2006〕29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区监察委员会、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拟订的《2006年宝山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OO六年四月二十五日2006年宝山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2006年我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宝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顺利实施区“十一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深化“三项治理”1、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主要任务和目标:进一步加大规范教育收费的工作力度。

全面落实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

进一步巩固公办高中执行“三限”政策和制止学校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赞助费的成果。

进一步完善学校代办收费工作。

进一步治理违规办班收费行为。

基本形成规范教育收费长效管理机制,使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主要措施和办法:一是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工作,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建设。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6年宝山区农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6年宝山区农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6年宝山区农业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5.10.10•【字号】宝府办[2005]67号•【施行日期】2005.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6年宝山区农业工作意见的通知(宝府办〔2005〕67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宝山区农业委员会《关于2006年宝山区农业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OO五年十月十日关于2006年宝山区农业工作意见2006年是实施农业“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起好步,开好局的关键一年,做好2006年的农业工作对今后宝山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现结合宝山实际,提出2006年农业工作意见如下:一、农业工作面临的形势随着一系列扶持粮食、蔬菜生产的政策相续出台、实施和设施粮田、菜田建设的推进、启动,以及现代化城市建设对绿化的需求,使我区粮食生产、蔬菜生产、绿化建设将是今后一段时间农业工作的重点。

但2006年农业工作也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两岛行政区划的调整,宝山的土地资源大幅度减少,农业生产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使得“七零八落”的土地难以规划布局;“提篮小卖”的经营难以提高组织化程度;农田基础设施改造也难以大规模实施;自然灾害、农作物病虫害和畜禽疫情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导致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农业经营效益难以提高,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等。

二、指导思想稳定种植结构,保持粮食生产能力;优化品种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扩大规模经营,推进产业化生产;打造品牌农业,提高经营效益;培育亮点工程,提升产业形象,为实施“十一五”农业规划,建设都市农业奠定基础。

三、调改原则继续实施“保粮、稳菜、固绿,减猪、稳奶”,进一步稳定种植结构,着力调优品质结构,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升农产品质量和档次,扩大异地种养业。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山区建设健康城区2006―200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山区建设健康城区2006―200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山区建设健康城区2006―200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6.11.09•【字号】宝府办[2006]67号•【施行日期】2006.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山区建设健康城区2006-200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宝府办〔2006〕67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宝山区建设健康城区2006-2008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OO六年十一月九日宝山区建设健康城区2006-2008年行动计划随着世界人口不断城市化,如何应对各种“城市病”的挑战,特别是严重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各种疾病的严峻挑战,已经成为一个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

建设健康城市,是世界卫生组织(WHO)在20世纪80年代面对城市化问题给人类健康带来挑战而倡导的一项全球性行动战略,旨在建设一个不断开发、发展自然和社会环境,并不断扩大社会资源,使人们能够在享受生命和充分发挥潜能方面相互支持的城市。

2003年-2005年,本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针对生态环境、市容环境、居住环境、人文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在全区开展了第一轮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

经过3年的努力,我区建设健康城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就,城乡环境综合水平明显提高,市民健康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并且在不同层面上建立了政府分级负责、多部门合作推进、专家技术指导的有效工作机制。

随着本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程度不断提高,市民的健康需求与日俱增,城乡社会生活中还会产生影响健康的新问题,市民对健康的实际需求也在不断提高。

为进一步推动本区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水平,进一步推进新郊区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综合素质,继续深化建设健康城区工作,使宝山建设成为生态、生活、生产相协调的具有辅城功能的现代化滨江新城区,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2006年--200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沪府办发〔2006〕26号)和《宝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宝山区2006―2008年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宝山区2006―2008年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宝山区2006―2008年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6.03.16•【字号】宝府[2006]23号•【施行日期】2006.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宝山区2006-2008年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二OO六年三月十六日宝府〔2006〕23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自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进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同时,加强了对水环境整治的投入,强化了河道生态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水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改善了区域城乡面貌,为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提高了区域的城市综合竞争力。

2006-2008年宝山区水环境整治是实施宝山区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区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落实我区“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举措。

为了进一步推进区域水环境整治工作,巩固已取得的水环境建设成果,结合宝山区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对水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改善水环境面貌,特制定宝山区2006-2008年水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区委提出的“乘势而上,和谐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治理,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相统一、区域建设与管理相统一、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统一,着力提升区域水环境整体质量,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和面貌,努力构建生态、生活、生产相协调的现代化滨江新城区。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

(二)坚持以水环境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区域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强化改善水质。

(三)坚持立足区情,服务全局,紧扣区域发展战略,强化服务意识。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2006年度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工作先进的决定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2006年度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工作先进的决定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2006年度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工作先进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1.18•【字号】沪爱卫会(2007)2号•【施行日期】2007.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2006年度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工作先进的决定沪爱卫会(2007)2号各区、县爱卫会,市有关部门:根据《2006年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工作暨爱国卫生工作计划》的精神,在各区、县爱卫会的组织协调下,本市各区县以满足广大市民的健康需求为出发点,以保障市民的健康为主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发动街道(镇)、单位、居民参与健康城市建设活动,开展健康社区和各类健康场所先进示范建设工作,夯实健康城市建设的社会基础,形成重点推进、以点带面的良好态势,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的稳步发展。

各社区和单位在工作中,高度重视健康城市建设工作,能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按照市、区(县)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健康城市建设的各项重点工作,注重各类健康服务资源的综合调配,着力抓好五个“人人行动”的实施,努力落实工作所需的人、财、物,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推进活动,激发市民参与的热情,形成了较为浓厚的社会氛围,使不少的社区居民、单位职工享受和参与了五个“人人行动”,从而促使市民增长了健康知识、增强了健康意识,促进市民健康行为、健康素质的不断提高。

为表彰各地涌现出的一批工作成绩显著,在健康城市建设工作中积极发挥先进示范作用的社区、单位、农村、家庭和志愿者,经各区县爱卫会办公室的申报和推荐,市爱卫会办公室的认真审核,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决定命名黄浦区老西门街道等41个街道、镇为2006年度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健康社区先进;命名上海锦江饭店等200个单位为2006年度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健康单位先进;命名松江区泗泾镇赵非泾村等372个村为上海市健康村;授予徐汇区杨绍良家庭等19户家庭为2006年度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健康家庭先进示范户;授予长宁区季耀华家庭等10000户家庭为2006年度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健康家庭先进户;授予嘉定区张丽芳等18人为2006年度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健康志愿者先进示范个人;授予杨浦区叶琴音等1071人为2006年度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健康志愿者先进个人。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上海地区调查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上海地区调查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上海地区调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7.28•【字号】沪卫疾控〔2006〕45号•【施行日期】2006.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疾病监测正文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上海地区调查的通知沪卫疾控〔2006〕45号卢湾区、松江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进一步揭示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变化与主要疾病发生的关系,完善和调整疾病防治策略措施,卫生部、科技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的通知》(卫疾控发〔2006〕209号),2006年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第三次以癌症为重点的死因回顾抽样调查。

根据全国抽样结果,将对本市卢湾区、松江区进行回顾调查。

上海地区的调查由市卫生局、市科委共同领导,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主持,具体调查工作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实施。

本市成立了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上海地区调查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技术执行组和执行办公室(附件1),加强对此次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有关区应参照成立相应组织,加强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根据《“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调查”实施方案》,本市制定了《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上海地区调查实施方案》(附件2),请有关区和相关机构按照方案的各项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上海地区调查”组织结构2.第三次国家死因回顾调查上海地区调查实施方案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八日附件1“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上海地区调查”组织结构一、领导小组组长:蔡威王建平成员:王磐石朱启高李善国唐仲进袁仲俭张胜年卢伟孙海燕徐建新金凡二、专家咨询委员会王杰军陈浩泉金凡高玉棠廖美玲三、技术执行组:组长:李善国副组长:卢伟成员:蔡淳朱金龙陈雯宋桂香郑莹夏天袁家麟陶峰四、执行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卢伟副主任:宋桂香成员:王芝瑛靳文正韩明江莉莉附件2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上海地区调查实施方案一、前言居民死亡率及其死亡原因的变化是反映人民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制定卫生政策,评价卫生工作质量和效果的科学依据。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宝府办[2006]12号【发布部门】80903C002【发布日期】2006.02.24【实施日期】2006.02.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宝府办〔2006〕12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2006年1月26日区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措施,细化工作方案和计划,按要求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二OO六年二月二十四日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大变样目标的关键之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四届七次全会和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现将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

在分解过程中,对于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工作,确定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负责沟通、组织、协调,对该项工作承担总责任,责任单位负责推进落实分工负责的任务;只确定责任单位的工作,由责任单位对该项工作承担总责任,并协调相关部门推进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分解的任务,进一步细化措施,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落实责任,加快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并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一)抓好区域功能定位落地,着力推进现代化滨江新城区建设1、进一步提升滨江发展带的功能和水平,加快宝杨路-宝安公路综合发展轴和沪太路城市功能拓展轴的开发建设。

加快滨江地区和宝杨路-宝安公路、沪太路沿线功能与结构规划研究。

(责任单位:规划局,责任人:周建军)2、进一步加强与宝钢等特大型企业的互动发展,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十一”期间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值班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十一”期间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值班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十一”期间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值班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6.09.25•【字号】宝府办[2006]60号•【施行日期】2006.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十一”期间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值班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宝府办〔2006〕60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十一”国庆长假即将到来,为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现就做好2006年“十一”期间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值班等有关工作作如下通知: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转变作风,加强综合治理,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要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检查督促,从严管理,从严要求,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生产部门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发,切实落实各项措施,要组织力量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人流密集的重要公共场所等进行安全检查,制订防范措施,切实消除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事件的发生。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设备等设施的检查和维修,消除事故盲点。

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宝山年鉴―2006》编撰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宝山年鉴―2006》编撰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宝山年鉴―2006》编撰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6.02.13•【字号】宝府办[2006]8号•【施行日期】2006.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宝山年鉴-2006》编撰工作意见的通知(宝府办〔2006〕8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区档案局拟订的《关于做好<宝山年鉴-2006 >编撰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OO六年二月十三日关于做好《宝山年鉴-2006》编撰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做好年鉴编撰工作,提高年鉴的编撰质量,发挥《宝山年鉴》综合性资料工具书的作用,对《宝山年鉴-2006》编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全面、准确地记载全区2005年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发展变化,反映全区人民努力实现“三年中变样”目标,向全市先进行列和现代化滨江新城区迈进的发展轨迹。

二、主要节点进度(一)准备阶段(2006年1月),主要工作包括:明确各单位年鉴撰稿员及分管领导,撰稿员培训;对重点单位走访沟通;召开年鉴撰稿员大会等。

(二)启动阶段(2006年2 月),主要工作包括:分片召开年鉴撰稿员会议,商定年鉴条目;各单位撰写年鉴稿件;启动宣传彩页征集工作。

(三)编辑阶段(2006年3月中旬至4月底),主要工作包括:编辑部对各单位来稿进行编辑;及时掌握并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度和来稿质量;彩页设计、拍摄;对完成编辑的稿件发出审稿通知。

(四)审稿阶段(2006年5月至6月),主要工作包括:对各单位反馈稿件进行审核;彩页基本定稿;全书接排并报有关部门审定,全书定稿。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6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6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6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6.03.28•【字号】宝府办[2006]19号•【施行日期】2006.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6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宝府办〔2006〕19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宝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6年度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予以实施。

特此通知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八日宝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6年度工作要点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也是实现宝山建设“五年大变样”目标的关键年。

根据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要求,结合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布置和本区实际,现制定宝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6年度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区委四届七次全会和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

二、围绕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组织好相关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我区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本市组织开展《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本市组织开展《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本市组织开展《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11.22•【字号】沪卫办疾妇[2010]018号•【施行日期】2010.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免疫规划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本市组织开展《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沪卫办疾妇〔2010〕018号)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卫生部近日制定下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10〕838号,请从卫生部官方网站下载),组织各省市开展对《规划》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本市组织开展《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市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卫生部要求开展全市和各区县《规划》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工作。

市和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中期评估工作的技术指导与实施。

二、评估工作以区县自查为主。

市卫生行政部门将按照卫生部中期评估方案组织抽查。

三、各区县应在2010年11月至12月前按照《<2006年-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方案》要求完成对辖区《规划》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将区县评估报告和数据库报送市卫生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于2011年1月底前完成数据库审核汇总和市级评估报告,并按要求报市卫生局疾妇处。

我局经审定后报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联系人:蔡黎联系电话:62759370传真电话:62759370电子邮箱:************.cn特此通知。

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略)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6年第2季度上海市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公告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6年第2季度上海市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公告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6年第2季度上海市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布日期】2006.07.20
•【字号】
•【施行日期】2006.07.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疾病监测
正文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6年第2季度上海市甲、乙类法
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公告
2006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本市甲、乙类传染病报告10252例,其中,甲类传染病霍乱报告2例;乙类传染病报告14种10250例,无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病例报告。

同期传染病报告病例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梅毒、淋病、急性肝炎、肺结核、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占本季度总疫情的94.09%;死亡报告总数为13例,死亡数居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6)、病毒性肝炎(3)、艾滋病(3)和狂犬病(1),占死亡总数的100.00%。

2006年第2季度上海市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数统计表附后。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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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罗泾地区2006年重大传染病防治机制状况评估
摘要2006年罗泾地区常住人口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69.62/10万,流动人口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93.13/10万。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极力降低突发性重大传染病的危害,保障罗泾镇区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我镇重大传染病防治体制和机制状况进行评估,寻找其中可改进之处。

通过对罗泾地区传染病防治情况、防治组织架构和运行模式进行分析,我们提出对罗泾地区传染病防治应顺应时代特征,调整策略,把原有的被动预防改变为主动预防,适时适宜地开展防治工作。

关键词公共卫生体系;重大传染病;体制;机制
1上海市2006年重大传染病防治状况
在经历了一场抗击非典的战争和近年来禽流感、手足口病在部分地区流行之后,我国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得到了各级政府、社会的广泛关注。

我市在积极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努力做好传染病疫情的监测与预警工作,及时研究制定预防控制策略,开展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2006年全市常住人口共报告甲乙类传染病27838例,发病率204.07/10万;流动人口共报告甲乙类传染病11148例,发病率219.27/10万。

2罗泾镇传染病防治基本情况
罗泾镇传染病防治的主要责任单位是罗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其下辖的2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全镇组成6个社区卫生服务团队。

传染病防治人力资源状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有职工71名,其中执业医师约13人、预防保健人员9人、执业护士约11人。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共有乡村医生46名。

传染病防治硬件设施:中心于2005年新建时按照一级医疗机构设置要求,建造了符合传染病诊治要求的肠道、发热、肝炎门诊诊室,消毒隔离设施一应俱全。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不设传染病诊室,不接诊发热和各类传染病,主要通过健康教育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罗泾地区地处上海最北面,辖区面积50平方公里。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
进程,罗泾地区的许多农田改建为工业园区,涌入罗泾地区的外来流动人口在不断壮大。

目前,罗泾地区常住人口与外来流动人口已接近1:1。

常住人口28716人,外来流动人口29000人。

2006年罗泾地区常住人口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69.62/10万,流动人口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93.13/10万。

发病率均低于06全市传染病发病水平,但外来流动人口发病率明显高于常住人口。

(见表1)
3罗泾镇传染病防治组织架构和运行模式
罗泾镇的传染病防治组织由镇政府统一领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各个相关部门参与,组成罗泾镇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个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形成“镇政府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负总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责任体系,建立了一套与当时镇情相符合的防治工作运行机制。

每季度定期或疫情高发季节不定期对镇区公共卫生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指导,针对薄弱环节确立阶段性工作重点,强化整改落实,逐步消除公共卫生防控盲区,确保镇区公共卫生安全;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疫情调查后2小时内上报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及时组织指挥相关部门遵照应急处置流程和职责做好疫点布控处置、人员转移安置、治安维护、后勤保障、宣传发动等工作,并积极协助配合上级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疫情流调、疫点处置等疫情控制工作;积极组织做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置工作,维护疫区的社会稳定,促进疫区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4分析
罗泾镇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市水平,疫情以散发为主。

疾病谱与本市疫情比较,疾病谱构成基本一致,传染病发病顺位有所不同。

疾病谱主要以急性病毒性肝炎、痢疾、肺结核、淋病和梅毒为主,这5种病种合计占甲乙类传染病总数的100%;发病率由高到低顺位有所不同,本市前2位传
染病主要是淋病、肺结核,而本镇则为急性病毒肝炎和痢疾。

罗泾镇传染病防治体系在控制传染病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目前罗泾镇传染病发病率在全市处于较低水平,没有发生过禽流感等甲类传染病,但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罗泾镇地处上海北大门,由于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罗泾镇的常住外来人口和流动外来人口也越来越多,他们大多借住在罗泾镇的自然村落里,随之带来的传染病防控压力也越来越大。

罗泾镇属于农村地区,村民普遍有养殖家禽家畜的习惯,且农村地区卫生习惯难以在短时间内改变。

存在人畜共患疾病的隐患,通过家禽和家畜传染的疾病有可能引发传染病的流行。

5对策和建议
因此原有的以被动预防为特征传染病防治体系受到很大的考验,我们经过调查、思考、研究后认为有必要把传染病防治的战线前移,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心下沉,变被动为主动。

为进一步做好罗泾地区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①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把健康教育纳入罗泾镇的传染病防治组织的职责范围内,更好地把传染病防治知识传播给普通百姓,提高全体居民的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

②把每个村的卫生室作为传染病监测点,村卫生室虽然没有诊治传染病的义务,但负有监测任务。

通过监测点的建立,更严密监视传染病疫情的变化。

③招募一支健康协管员队伍,每个村一名或每300个外来人口一名,负责收集村民和该村外来人口的健康信息。

消除传染病监控盲区。

④加大对家禽和家畜养殖户的监管力度,专人负责收集动物疫情,把传染病防线前移一个台阶。

⑤建立新型信息网络体系,把每个监测点、职能部门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有机的
传染病防治整体,协同作战,有效应对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对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要在不断的探索中不断完善我镇的重大传染病防治体系,更新防治机制,以促进镇区人民健康。

只要思想上高度重视,做到早规划、早准备、早落实,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就能防患于未然,将损失降低最低,最大限度的保障罗泾镇社区居民的健康,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注:本论文的完成,感谢上海交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鲍勇教授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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