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合集下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GB 50116-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16-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6、3.1.7、3.4.1、3.4.4、3.4.6、4.1.1、4.1.3、4.1.4、4.1.6、4.8.1、4.8.4、4.8.5、4.8.7、4.8.12、6.5.2、6.7.1、6.7.5、6.8.2、6.8.3、10.1.1、11.2.2、11.2.5、12.1.11、12.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9月6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2章和7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设计、火灾探测器的选择、系统设备的设置、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系统供电、布线、典型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火灾自动报警统设计规范GBJ11688

火灾自动报警统设计规范GBJ1168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8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8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8年11月1日关于发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通知计标〔1988〕279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88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公安部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科研所负责。

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1988年2月23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科研所会同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北京市公安局消防总队、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和核工业部国营二六二厂等五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设计和应用的实践经验,吸取了这方面行之有效的科研成果,参考了国外有关标准规范,开展了必要的试验验证工作,并征求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委所属设计、科研、高等院校、生产、使用和公安消防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门会审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五个附录,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系统设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选择、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系统供电、布线等。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请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给公安部沈阳消防科研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三段六号),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88年2月第一章总则第条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早发现和通报火灾,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GB-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与GB-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区别在于新增了一些内容。

下面对新规范的主要变化进行整理。

一、目录1、新增了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2、新增了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以及高度大于12米的空间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3、取消了第3章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4、将原第4章(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第5章(系统设计)与第6章(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联动控制)内容合并为新的第3章(系统设计)。

5、新增了区域显示器、模块、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等设备设置规定。

二、术语不再引入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定义;新增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信号、联动反馈信号、联动触发信号的定义。

三、基本规定①一般规定1、新增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场所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用于人员居住和经常有人滞留的场所、存放重要物资或燃烧后产生严重污染需要及时报警的场所。

2、新增了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接口通讯协议的强制性规定: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的接口和通讯协议的兼容性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3、新增了火灾报警控制器地址总数、单回路设备总数、回路设备余量;模块总数、联动回路中设备总数、联动回路设备余量的详细规定。

4、新增了隔离器设计相关规定。

5、规定超过100米的建筑中跨避难层应设置独立的火灾报警控制器。

6、规定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不应采用变频启动方式。

7、规定地铁列车上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通过无线网络等方式将列车上发生火灾的部位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

②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1、改为按照报警和联动要求进行选择,原规定中按照系统对象保护等级进行选择(特级、一级、二级)。

2、新增了图形显示装置和区域显示器设置规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8 建造智能化18.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求18.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按照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并宜符合表18.1-1的规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表18.1-1注:本表未列出的建造的等级可按同类建造的类比原则决定。

高层建造应按照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补救难度等举行分类。

并宜符合表18.1-2的规定。

一类建造、二类建造的分类表18.1-2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甲、乙、丙、丁类举例表18.1-3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甲、乙、丙、丁类举例表18.1-418.1.2 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1 特级保护对象建造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造,除面积小于5 m2的厕所、卫生间外,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一级保护对象2.1 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2.2 电信楼、邮政楼的重要机房和重要房间;2.3 商业楼、商住楼的营业厅,展览楼的展览厅;2.4 高级旅馆的客房和公共活动用房;2.5 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等的微波机房、计算机房、控制机房、动力机房;2.6 广播电视楼的演播室、播音室、录音室、节目播出技术用房、道具布景房;2.7 图书馆的书库、阅览室、办公室;2.8 档案楼的档案库、阅览室、办公室;2.9 办公楼的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2.10 医院病房楼的病房、珍贵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品库;2.11 科研楼的资料室、珍贵设备室、可燃物较多的和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室;2.12 教学楼的电化教室、理化演示和实验室、珍贵设备和仪器室;2.13 高级住所(公寓)的卧室、书房、起居室(前厅)、厨房;2.14 甲、乙类生产厂房及其控制室;2.15 甲、乙、丙类物品库房;2.16 设在地下室的丙、丁类生产车间;2.17 设在地下室的丙、丁类物品库房;2.18 地下铁道的地铁站厅、行人通道;2.19 体育馆、影剧院、会堂、礼堂的舞台、化妆室、道具室、放映室、观众厅、歇息厅及其附设的一切娱乐场所;2.20 高级办公室、会议室、陈列室、展览室、商场营业厅;2.21 消防电梯、防烟楼梯的前室及合用前室,除普通住所外的走道、门厅;2.22 可燃物品库房、空调机房、配电室(间)、变压器室、自备发电机房,电梯机房;2.23 净高明过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2.24 敷设具有可延燃绝缘层和外护层电缆的电缆竖井、电缆夹层、电缆隧道、电缆配线桥架;2.25 珍贵设备间和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2.26 电子计算机的主机房、控制室、纸库、光或磁记录材料库;2.27 常常有人停歇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2.28 餐厅、娱乐场所、卡拉OK厅(房)、歌舞厅、多功能表演厅、电子游戏机房等;2.29 高层汽车库、I类汽车库、I、II类地下汽车库、机械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采用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敞开车库可不设);2.30 污衣道前室、垃圾道前室、净高明过0.8m的具有可燃物的闷顶、商业用或公共厨房;2.31 以可燃气为燃料的商业和企、事业单位的公共厨房及燃气表房;2.32 需要设置火灾探测器的其它场所。

武警学院消防工程系老师讲授:《火灾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解读

武警学院消防工程系老师讲授:《火灾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解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产品结构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应用形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性能要求模拟或智能式火灾探测方法、总线制系统结构火灾探测器连续采集现场数据并实现传输处理控制器建立火灾识别模型,实现故障误报分析火灾报警系统具有环境自适应和火灾模式判断系统稳定性、兼容性,消防联动控制编程实现系统多种数据通信,消防电源与设备系统监控视窗化人机交互界系统面,综合管理系统软件火灾探测报警技术的发展 管路采样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技术火灾多参数复合探测算法应用技术火灾探测器通信协议开放共享技术火灾探测器总线直接数据通信技术典型及复杂干扰环境火灾探测技术火灾早期热解粒子监测与预警技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前技术要点火灾探测器结构及性能特点结构:点状超薄结构,总线制连接体系。

性能:具有火灾参数连续采集、类比或分布智能数据处理、环境自适应等能力。

发展:多参数复合式火灾探测,多信号组合输出应用,采用专用集成电路技术(ASIC)实现分布式火灾信息数据处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前技术要点火灾报警控制器结构及性能特点结构:微处理机或工控机结构,标准化火灾报警和联动控制功能接口设置。

报警方面:火灾参数运算,火灾模式识别,火警信息及故障信息网络通信。

联动方面:控制器功能与容量配合,消防设备联动逻辑定位、控制可靠。

发展:专用火警计算机与视窗化界面,消防系统专用应用软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前技术要点火灾报警系统整体技术特点结构:采用总线制和多设备监控方式,具有多种数据通信方式。

性能:系统应用管理、操作人员培训、救灾预案制作等实现软件化。

发展:系统数据通信标准化,设备监控管理规范化,城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网。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件图来自于ISO/TC21.7240--1:1988(E)的规定A—火灾探测器; B—控制和指示设备;C—火灾警报装置;D—手动呼叫点(手动报警站);E—火警发送(传输)装置; F—火警接收站;G—自动消防设备控制装置;H—自动消防设备;J—故障报警发送(传输)装置;K—故障报警接收站;L—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结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体结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要求实现监测环境的火灾探测与自动报警实现消防设备系统计算机控制与管理实现系统拟人化火灾判断与数据通信实现消防控制室综合运行管理与服务GB50116-1988的系统方框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1998 基本结构规范基本规定: 1~4章系统设计: 5章消防控制室及消防联动: 6章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7章相关设置、供电、布线:8~10章设计形式(1)——集中报警系统结构设计形式(2)——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结构保护对象分级规定(GB.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版)结构规范基本规定: 1~4系统设计: 5消防联动控制部分:6火灾探测器的选择:7系统工程应用:8~10(火灾探测器设置、供电、布线)征求意见(2007.7)规范基本规定: 1~4(相关部分深入细化)系统选型设计: 5~8(一般规定、控制室、报警、联动)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9系统工程应用:10~15(探测器设置、供电、分系统、布线)系统性能化设计: 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修订报批稿(2010.10)总则、术语: 1~2系统设计: 3消防控制室: 4消防联动控制的设计: 5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6系统工程应用: 7~12(设置、三个分系统、供电、布线)征求意见及送审稿结构(2007.7~2009.12)规范基本规定: 1~4(相关部分深入细化)系统选型设计: 5~8(一般规定、控制室、报警、联动)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9系统工程应用:10~15(探测器设置、供电、分系统、布线)系统性能化设计: 16保护对象分级评价(2010年提出,修订未采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结构(2013年9月批准)总则、术语: 1~2基本规定(原3、4、5): 3消防联动控制设计: 4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5系统工程应用: 6~11(设备设置、分系统、供电、布线)典型场所的系统 12GB 50116 修订报批稿(2012年9月报批)总则、术语: 1~2系统设计: 3消防控制室: 4消防联动控制的设计: 5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6系统工程应用: 7~12(设置、三个分系统、供电、布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1998) 结构规范基本规定: 1~4系统设计: 5消防联动控制部分:6火灾探测器的选择:7系统工程应用:8~10(火灾探测器设置、供电、布线)GB 50116(2013) 结构总则、术语: 1~2基本规定(原3、4、5): 3消防联动控制设计: 4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5系统工程应用: 6~11(设备设置、分系统、供电、布线)典型场所系统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修订版体系框架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传输网络通信协议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数据结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家用火灾安全系统 探测器控制器生产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修订内容介绍新版规范修订概况新版规范修订思路新版规范主要变化新版规范修订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修订情况总体说明1. 补充了有关线型火灾探测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区域显示器、消防应急广播、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火灾警报装置,以及模块等(10多类)设备或部件的工程设计要求,使规范内容更加全面,更加符合实际需要。

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要求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要求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GB 50116-98)(以下简称《旧报警规范》)自1999年实施至今,已伴随电气设计人员走过了14个年头。

其间,有许多新型火灾探测产品和火灾监控系统出现,《旧报警规范》已无法为设计人员提供可靠的设计依据和执行办法,使得电气火灾的防范设计多种多样,没有统一的设计标准。

此外,近几年电气火灾的发生次数依旧很多,尤其住宅火灾发生率居高不下,而《旧报警规范》没有住宅火灾报警设计要求的相关内容,也使得各设计院的相关设计没有统一标准。

新版《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GB 50116-2013)(以下简称《新报警规范》)的出台,无疑为广大电气设计人员指明了道路,统一了设计标准和要求。

1、新旧报警规范的宏观对比■《旧报警规范》共有10章,《新报警规范》共有12章,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也有大量增加,其中有6家设计院和若干家报警设备厂家参编,这使得规范的制定紧密结合了设计实施并契合了市场产品。

《新报警规范》秉承了《旧报警规范》的整体编制思路,更加全面地描述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求。

■《新报警规范》补充了线型火灾探测器、吸气式感烟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区域显示器、消防应急广播、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火灾警报装置以及模块等设备或部件的相关设计要求。

增加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住宅建筑火灾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等典型场所使用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求。

2、新旧报警规范具体内容的对比与设计实施方法1)《新报警规范》第三章(1)3.1.1条。

取消了《旧报警规范》3.1.1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疏散和扑救难度划分保护对象等级的要求。

约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用于的场所,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用于人员居住和经常有人滞留的场所、存放重要物资或燃烧后产生严重污染需要及时报警的场所”。

该条文用了“可用于”三个字,即这些场所可以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没有具体指明哪些场所应该设置火灾报警系统。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前言本标准的第5章~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激扬、亓延军、李彦军、倪照鹏、马锐、韩子忠、阚强、黄韬、吴丹、鲁云龙、薄建伟、朱惠军、肖蓉、高维娜、谭远林。

引言重大火灾隐患是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对于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是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在广泛调査硏究、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借鉴国内外有关资料,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了判定重大火灾隐患的方法,也可为消防安全评估提供技术依据。

0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重大火灾隐患的术语和定义、判定原则和程序、判定方法、直接判定要素和综合判定要素等。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在用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人民防空工程)及相关场所因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而形成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

0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907 (所有部分)消防词汇GB8624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25506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A703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03 术语和定义GB/T5907、GB13690、GB50016、GB50074、GB50084、GB50116、GB50156、GB50222、GB5097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17-12-29发布 2018-07-01实施引言重大火灾隐患是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对于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是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在广泛调査硏究、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借鉴国内外有关资料,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了判定重大火灾隐患的方法,也可为消防安全评估提供技术依据。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重大火灾隐患的术语和定义、判定原则和程序、判定方法、直接判定要素和综合判定要素等。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在用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人民防空工程)及相关场所因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而形成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07(所有部分)消防词汇GB 8624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 25506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A 703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3术语和定义GB/T 5907、GB 13690、GB 50016、GB 50074、GB 50084、GB 50116、GB 50156、GB 50222、GB 5097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88.doc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88.doc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8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8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8年11月1日关于发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通知计标〔1988〕279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88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公安部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科研所负责。

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1988年2月23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科研所会同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北京市公安局消防总队、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和核工业部国营二六二厂等五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设计和应用的实践经验,吸取了这方面行之有效的科研成果,参考了国外有关标准规范,开展了必要的试验验证工作,并征求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委所属设计、科研、高等院校、生产、使用和公安消防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门会审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五个附录,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系统设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选择、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系统供电、布线等。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请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给公安部沈阳消防科研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三段六号),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88年2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早发现和通报火灾,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消防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和消防检测

消防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和消防检测

消防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和消防检测摘要:消防报警系统联动控制能够进一步促进消防报警时效性的提升,为被困人员的脱困和救援工作提供帮助。

因此文章就对消防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进行了探讨分析,并进一步分析了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测工作要点,以供参考。

关键词:消防报警系统;联动自动控制;检测1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构成及其控制方式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就是及时地对任何火情进行感知,并根据火情相应的级别,给予报警跟联动处理。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火灾探测和报警系统:主要是由火灾探测器以及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装置等组合而成的。

(2)灭火控制系统:主要是由消防栓、气体灭火、自动喷洒、干粉泡沫等组合起来的灭火系统。

(3)电话、广播和安全疏散系统:主要是电话系统、紧急广播通知、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共同组成的系统。

(4)联动控制系统:该系统主要是实现对防火阀、防火门、风机、防火卷帘、排烟口、声光报警器、水泵、电梯、电源等一系列设备的控制。

根据自动报警系统的原理,可以将火灾探测仪器根据不同的原理,分成四种类别:(1)感温探测器,通过对区域内的温度的感知,来进行自动报警。

(2)感光探测器,通过对区域内光照强度的感知,来进行自动报警。

(3)感烟探测器,通过对区域内烟雾情况的感知,来进行自动报警。

(4)可燃性气体探测器,对区域内空气中的成分进行感知,来进行自动报警。

对于这四种探测器,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火灾类型、火灾形成的规律、建筑物内部的特点、场合的不同情况等,来因地制宜选择安装合适的探测器。

这些不同种类的探测器,通过对现场情况的监测,及时地把现场不同数据通过控制系统,向控制器进行汇总。

控制器得到火情以后,会采取一定的措施,除了这些系统之间的联系,消防系统也要具备其直接反应能力。

通过对火灾的及时预警,区域内的智能控制器,可以通过网络对风机、防火帘门、消防水泵、电梯、防火门、灭火剂钢瓶、声光报警器、非消防电源等进行实际联控,来保证人员安全疏散,以及火灾的及时控制和扑救,把火灾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

火灾报警系统

火灾报警系统

第一章系统概述1.1火灾报警系统概述1.1.1火灾报警系统简介: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使用逐日焦虑不安,催促建筑所面临的方向不断的发展。

这种高水准的民用工程修理需要的材料和方法也更加促进了多元化,并且随着用电负荷和煤气消耗量的日益扩大,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

为了保证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变成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中最重要的设计内容之一。

目前建立在作者的有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在高层民用建筑中的监视作用的基础上经验,提议当前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标准不清楚的细节浅显意见,通过团体讨论,并指出错误。

火灾报警系统用于检测火灾并给出声光警示信号,具体由布放在现场的探测器、传输线路和安放在控制室的控制器组成。

探测器感受物质燃烧时现场的各种物理参数,将判断结果或模拟量值通过现场总线传回控制器,控制器做进一步处理后给出报警信号,同时也获取来自监视模块的消防设备的运行状态信息。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够在火灾初期,将燃烧产生的烟雾、热量和光辐射等物理量,通过感温、感烟和感光等火灾探测器变成电信号,传输到火灾报警控制器,并同时显示出火灾发生的部位,记录火灾发生的时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形式多种多样,它的发展目前可分为三个阶段:1:多线制开关量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这是第一代产品,目前国内极少数厂家生产外,它基本上已处于被淘汰状态。

2:总线制可寻址开关量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这是第二代产品,尤其式二总线制开关量式探测报警系统目前正被大量使用。

3模拟量传输式智能火灾报警系统。

这是第三代产品。

目前我国已经开始从传统的开关量式火灾探测报警技术,跨入具有先进水平的模拟量式智能火灾探测报警技术的新阶段,它的系统的误报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并大幅度地提高了报警的准确度和可靠性。

目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智能型、全总线型以及综合型等,这些系统不分区域报警系统或集中报警系统,可达到对整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监视。

第六章船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第六章船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在报警控制器中,主要实现以下功能:
(1)火警发生时给出声、光信号,并指示出火警发生的部位。 声响信号可手动切除,但不得影响下一次火灾报警。
(2)对报警指示设备的输入输出线路进行监控,包括外部断路 故障(含探测器和警铃以及线路)、系统内部故障(含主、辅 助电源故障、指示灯故障、接地故障、保险丝故障)以及主 控制箱的门是否打开等,均能自动发出故障声、光信号, 并显示出故障部位。火警声光信号与故障声光信号有明显 的区别,消声功能与火警相同。
1、区域型火灾自动监控系统 它主要由中央处理单元、信号采集与输入和
输出电路三大部分组成。
2、总线控制的火灾自动监控系统
近几年来,火灾报警采用总线制编码传输技术,这种 新型的集中报警系统是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 如集控室或生活区显示屏)、声光报警装置及感温或感烟 智能探测器(带地址模块)、控制模块(控制消防联控设备) 等组成的总线制编码传输型集中报警系统。
3)区域报警屏
区域报警屏一般安装在机舱集控室内以及船员生活区 走廊内。它可以接受报警控制器的信号,显示外围断路等 故障信号;在火警发生时,可以指示报警部位并给出声光 警报。在辅助报警屏上可以复位各种报警信号。
4)联动控制器
联动控制器安装在消防控制站内,连接报警控制器送 来的火灾信号,通过模块向有关消防设备(包括防火门、 风机、油泵、水喷淋系统、C02释放装置等)发出控制命令 ,同时查询设备的执行情况。
1)探测器 探测器分布在被监测环境现场,它监测环境的有关物理 量,将其转换成与该物理量对应电信号,并传递给报警控制 器。手动报警按钮一般安装在人员经常出入的走廊、通道、 楼梯口等明显的地方。 探测器主要有感烟、感温和火焰探测器三种。 2)中央控制单元 中央控制单元一般安装在驾驶台或消防控制站内。目前 在船上应用的报警控制器主要有继电接触器控制、PLC控制 以及微机控制等三种。它的作用是接受火灾探测器从监护现 场发送来的火灾信号,经过处理后给出声、光火警报警信号 ,并显示出火警的部位,以便船员及早采取灭火措施。

消防工程定额介绍

消防工程定额介绍

消防工程第一节、消防工程定额介绍一、定额组成内容:第一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探测器、按钮、模块、报警控制器、气压罐)第二章:水灭火系统安装(管道、系统组件、其它组件、消火栓、支架等)第三章:气体灭火系统(管道、系统组件、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等)第四章:泡沫灭火系统(泡沫发生器安装、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等)第五章:消防系统调试(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第六章:安全防范设备安装:二、与消防有关的其它定额:1、消防水泵、稳压泵等套用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定额》;2、与消防有关的电器安装套用第二册《电器安装工程定额》;3、消防水泵房内的管道安装、阀门安装、法兰安装、以及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套用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定额》;4、在消防设备安装中的消火栓灭火系统中,其中的管道安装、阀门安装、室外给水管道安装、消防水箱的制作安装套用第八册《给排水工程定额》;5、消防系统中各种仪器仪表安装、带电讯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驱动装置及泄漏报警开关的接线、校线等套用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定额;6、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中的设备及管道除锈、刷油及绝热工程套用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定额》。

三、使用定额应注意的问题:1、消防工程的消火栓灭火系统中的管道安装工程要按照第八册定额中的一般生活给水管道中的室内管道安装工程的相应定额子目套用,不能套用第七册定额中的管道安装工程定额子目;其工程量划分的界线与第八册定额中室内外的划分界线相同。

2、消防系统中(气体灭火系统中的选择阀除外)的阀门、法兰安装工程,不管是消火栓灭火系统中的阀门、法兰,还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阀门、法兰,均要套用第八册定额中相应的阀门安装与法兰安装定额子目。

3、定额系数的使用:⑴、层高超高增加费:操作物高度超过楼地面以上5m时,分四个档次按其超过部分的定额人工剩以下表格中的系数计取,即工程超高增加费=超高部分工程的人工费×超高系数⑵、高层建筑增加费:(6层以上或20米以上要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该费用全部为人工工资。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88)发布时间:2004-9-19 阅读次数:3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 1999年6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 08.1.0.1 条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 08.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第 08.1.0.3 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第 08.1.0.4 条火灾自动报警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第 08.2.0.1 条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

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或同层相邻几个防火分区组成。

第 08.2.0.2 条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 ( 套 ) 间划分。

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 500m2 ;从主要人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 1000m2 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第 08.2.0.3 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重点保护建筑,可将数个房间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一、相邻房间不超过五间,总面积不超过 400m2 ,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

二、相邻房间不超过十间,总面积不超过 1000m2 ,在每个房间门口均能看清其内部,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

第 08.2.0.4 条下列场所应分别单独划分探测区域:一、敞开或封闭楼梯间;二、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三、走道、坡道、管道井、电缆隧道;四、建筑物闷顶、夹层。

第三章系统设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 08.3.1.1 条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消防安全知识标识牌内容

消防安全知识标识牌内容

消防安全知识标识牌内容消防安全知识标识牌第一章:消防安全基础知识一、火灾的危害性1. 火灾的危害:火灾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

2. 火灾的蔓延速度快:火灾的蔓延速度非常快,当发生火灾时,必须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扑灭或疏散。

3. 火灾的防范意识:火灾防范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每个人都应该具备一定的火灾防范意识。

二、火灾的成因1. 易燃物:易燃物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油漆、柴油、汽油等。

2. 火源:火源是火灾发生的起因,如明火、电火花等。

3. 好氧条件:火灾需要氧气的存在才能推进燃烧,因此空气中过多的氧气会加速火势的蔓延。

4. 着火温度:不同物质的着火温度不同,了解物质的着火温度有助于及时采取灭火措施。

三、火灾的扑救方法1. 使用灭火器:灭火器是扑灭初期火灾的有效工具,应当掌握正确的灭火器使用方法。

2. 使用灭火器注意事项:在使用灭火器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保持适当的距离,避免吸入有毒烟雾。

3. 灭火器的分类:灭火器根据灭火介质的不同,分为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

4. 灭火器的保养与维修: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正常,明确其有效期限,不得超期使用。

5. 疏散逃生:当火灾无法控制时,应立即采取逃生措施,遵循疏散逃生的原则,按照指示标识的逃生通道撤离。

四、火灾报警与扑救原则1. 报警方式:发现火灾后,应首先报警,通知消防部门前来救援,以缩短救援时间。

2. 扑灭初期火源:若火灾火势较小,可以使用手动灭火器进行扑灭,但要注意自身安全。

3. 自救逃生:在火劫无法控制时,一定要保持镇静,迅速转移或逃生,不慌不忙地向安全出口移动。

第二章:消防设施知识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 报警器的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以在火灾发生时自动报警,通知消防部门进行救援。

2. 定期检查:应定期检查火灾报警器是否正常工作,及时更换损坏的报警器。

3. 报警装置布置位置:报警器的合理布置可以提高系统的效能,检查时要保证报警装置没有被遮挡。

火灾自动报警规范2013

火灾自动报警规范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GB 50116-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16-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6、3.1.7、3.4.1、3.4.4、3.4.6、4.1.1、4.1.3、4.1.4、4.1.6、4.8.1、4.8.4、4.8.5、4.8.7、4.8.12、6.5.2、6.7.1、6.7.5、6.8.2、6.8.3、10.1.1、11.2.2、11.2.5、12.1.11、12.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9月6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2章和7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设计、火灾探测器的选择、系统设备的设置、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系统供电、布线、典型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差 温 定 温 差定温
半导体型
感光探测器型 可燃性气体探测器型 复合式火灾探测器型 紫外光型 红外光型 催化型
半导体型
感温感烟、感光感烟、感光感温等
感烟式探测器实物图
感温式探测器
聚脂带 感温电缆
钢芯
负温度系数的热敏绝缘材料
电缆桥架 专用夹具
护套
感温电缆
型线型定温火灾探测器
用于电缆桥架(槽)的 火灾探测
第6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一、智能消防系统的功能和组成
报警功能: 当某区域出火灾时,该区域的火灾探测器探测到 火灾信号,输入到区域报警控制器,再由集中报警控制器送到 消防控制中心, 控制中心判断了火灾的位置后立即向当地消 防部队发出119火警。 自动灭火功能:在报警的同时打开自动喷洒装置、气体或液 体灭火器进行自动灭火。
火 火
区域报警控制器1
区域报பைடு நூலகம்控制器2
...
区域报警控制器 n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原理框图
六、消防联动控制
消防供电
发电机 ~
一 般 负 荷
消防设备用电源 a)
一 般 负 荷
消防设备用电源 b)
一 般 负 荷
一级消防电力供电系统 a)不同电网
b)同一电网
消防设备的联动控制
手动报警 火灾探测器 水位信号探测器 水流报警器 阀关闭信号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显 示 声报警 打 印 区域报警控制板
CPU 总线接口
集中报警控制器
编码器 探测器1
编码器 探测器2
编码器
...
探测器n
总线制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原理图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功能框图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
声光报警 火警电话 记 时 火警广播 录 音 火灾事故照明 打 印 显 示
灭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 联动装置 防
抽气式烟雾探测器
抽气式烟雾探测器2
无线探测器
智能探测器
五、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按用途来分有三种类型:区域报 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和通用报警控制器。
集中报警控制器
区域报警控制器1
区域报警控制器2
区域报警控制器n
火灾探测器
报警按键 烟雾探测 温度探测 火焰探测 红外探测 报警按键 烟雾探测 温度探测 火焰探测 红外探测
区域报警控制器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 消防泵及喷洒泵控制装置 消防泵 喷洒泵
信号处理单元
水压信号
手动控制
消防泵、喷洒泵联动控制原理框图
排烟联动控制
火灾探测器 区域报警控制器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
排烟阀门
反馈信号
排烟风机
反馈信号 a)
空调、送风机、 防火门
反馈信号
火灾探测器
区域报警控制器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
区域报警控制器 火灾探测器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
气体灭火装置
打开信号反馈 喷洒信号反馈
智能消防系统与设备自动化系统的联网
自来水公司 电力局 交通指挥中心 消防指挥中心 公安局
BAS或OAS 智能消防系统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消防设备联动控制
智能消防系统与BAS联网工作示意图
探测器 1 2 n 1 2
探测器
n
报警控制器
二总线制(环形接线)
报警控制器 二总线制(链式接线)
探测器
探测器
1
2
1 探测器
2
n
总线制系统结构
2、火灾探测器的种类 红外光束型
感烟探测器 线 型 光电感烟型 激光型 散射型 逆光型 管 型
离子感烟型
点 型
差 温 定 温
线 型
感温探测器 点 型
电缆型
半导体型 双金属型 膜盒型 易熔金属型
1800-2000 被保护电缆
红玻璃片
绝缘支撑架 外壳
印制电路板
红外火焰探测器 锗片 硫化铅红 外光敏元件
10M 4.7k
阳极
300V
紫外(兰色火焰光)
220pF
紫外光敏管
阴极
紫外式火焰探测器
放电 电流 i 10k
1000pF
输出脉冲
防爆复合式红外紫
外火焰探测器
光学/热敏/化学多传感器探测器
四合一智能探测器(集语音/闪灯)
消防体系中的 核心应该是火 灾自动报警系 统,由火灾探 测、报警控制 和联动控制三 部分组成。
联动控制
排烟设备 防火设备
消防体系
安防联动
湿式系统 喷水灭火装置 干式系统 喷淋系统 二氧化碳灭火
灭火设备
气体灭火装置 七氟丙烷灭火 灭火辅助系统
避难标志灯
避难诱 导设备
避难信号指示系统 应急照明 避难场所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构成
报警及避难诱导 灭火控制单元 防排烟控制单元 紧急广播系统 火灾显示屏 消防电话
消防控制中心
安防控制中心
联动信息
集中报警控制器
报警信息
当地消防部队
119火警报警
区域报警控制器1
区域报警控制器2
区域报警控制器n
火灾探测器
报警按键 烟雾探测 温度探测 火焰探测 红外探测 报警按键 烟雾探测 温度探测 火焰探测 红外探测
控制模块 排烟阀门 反馈信号
控制模块 排烟风机 反馈信号 b)
控制模块 空调、送 风机等 反馈信号
排烟联动控制原理框图
防火卷帘及防火门的联动控制
火灾探测器
区域报警控制器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
防火卷帘降至 反馈 设定高度 信号
防火卷帘降至 反馈 地面 信号
防火卷帘联动控制原理框图
气体灭火系统联动控制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 分类与功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为区域报警系统、 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3种 基本形式。
区域报警系统
集中报警系统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四、火灾探测器
1、火灾探测器的系统组成方式
多线制系统结构
报警控制器
探测器 1 2 n
总线制系统结构
报警控制器 报警控制器
总线
二总线制(树枝形接线)
避难诱导功能:与此同时,紧急广播发出火灾报警广播,照明 和避难诱导灯亮,引导人员疏散。此外,还可起动防火门、防 火阀、排烟门、卷闸、排烟凤机等进行隔离和排烟等。
传统开关量 火灾探测器 火灾探测 现代模拟量 火灾探测器 声光报警
火灾自动 报警设备
报警控制
火灾显示屏 通知消防队 紧急广播
智能化建 筑消防系 统的构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