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WTO纺织品过渡性保障机制与保障措施协议之间的关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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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WTO体制下的保障措施和特殊保障措施

论WTO体制下的保障措施和特殊保障措施

进 行谈 判时 ,美国贸易代表根据 美国总统
杜鲁 门的行政令 ,要求写入保 障条款 ,后
V_ ) v O 第四部分 D节 对 “ r 特保机制”进行 了详 细的规定。
来 GA T的第 1 T 9条也 基本上 原文照抄 了 1 4 年美墨互 惠协定 中的有关规定。但是 93 由于该规定较 为模糊 , 实施条件不够严格 ,
经 常被 用作贸易保护的一种工具 。为了有 效地发挥保 障条款的作用 ,进一步澄清 和
法 贸 易 ,所 以 受到 W TO 各 成 员方 的 青 睐 。相 反 ,根 据 《中 国入 世 议 定 书 》 规 定 ,任 何 成 员都 有 权 对 大 批 涌 入 的 中 国 产 品 施 行 特 保 措 施 , 条 件 却 比 《 T 保 障措施协 定 》下的要求更 宽 W O
对 来 自于 中 国 的 大 量 进 口。另 外 , 国入 《中
20 1 10 6)
▲ 基 金项 目:本 文 为 南京航 空航 天大 学青 年科研 基 金 结题 成 果
世 工作组 报告书 》 R p ro eWokn ( e ot fh ri t g
P r nt e Ac e so f iait h a t o h c s in o n ot e y Ch n
其他协定 在特 定的经济部 门或领域而采取
坏 W O的 自由贸易体制 。 T 具体而言 , T W O
保 障措施 主要具有 以下功能 : 保 障措施协 调了贸易 自由化和各成 员 方维 护经 济主权的关系。^r \ O的宗旨之一 厂 便是 推进贸易 自由化 。在贸 易自由化进程
员 利 用 特 定 产 品 过 渡 性 保 障 机 制
松 。本 文认 为 应 对特 保 机 制 与 W TO 保

WTO框架下保障措施制度与竞争政策的协调

WTO框架下保障措施制度与竞争政策的协调

二、以竞争法的要求改革保障措
贸易救 济措施 , 由于 保障措施对产业 措施 。 国内产业 的概念就会相对地宽 . 施制度中的损謇要件 2 1 的保 护是建立在正常 贸易 的前 提下 , 如果进 1方期望对 某特定或者小类产 在损害要件方面 , O ( 障措 WT ( 保 其本 质上有 限制竞争 的性质 。因此 , 品实施保障,国内产业的概念就会相 施协盎 奉行的是“ 竞争者” 损害标准 ,
现有 wT ( 0( 保障措施协定》中的不合 际困难 ;相反如果进 口方采取过分 窄 增 长。而进 口国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 理规 定, 在协定 中融入竞争法的条款 , 的产品定义 ,则极易构成保 障措施的 的生产减少 了的情 况下发生 ,这样国 各 国再依据新的 WT ( 障措施 协 实施要件 O ( 保 因此 , 为了增强“ 国内产业” 内产品和进 口产品的市场份额 比例发 修 订各 自的国内保障措施法 , 使得 范围的稳定性与科学性 。 必要借 鉴 生 了相应变化 , 时实施保障措 施只 有 此
化协议 的生存与运转 。 常具有关键 大小 。在笔者看来 , 口 是“ 常 进 方 国内产 潜在 竞 争者对 某 产 品价格 变化 的 反 作用 , 因为它们 起着保 障与机制和安 业。
2 1 全阀的作用” 。但另~ 方面 , 作为一项 果进 1方期望对某大类产品实施保障



品需求数量的变动与引起这一变动的 的增加程度才构成 实施保 障措施的要
借鉴竞争法 中’ 相关市场。 的 B产品的价格变动之间的比率。当该 件 问题 , T GA T第 1 9条第 1款 () a 项
系 多大的弹性值才构成相关市 场? 弹 言都要求进 口增 长必须是 非常近期 、
违反平衡原则 ( 实质上的公平竞争原 也受到某些实 际因素的限制 。如果进 提高关税等保障措施。这种关于保障

谈WTO保障措施实施过程中因果关系的界定

谈WTO保障措施实施过程中因果关系的界定

因 关 的 定 果 系 界


他相 关 因 素


是 否 将 由其他 因 素 引 起 的 损

害也 归 于 进 口 这
协定

因素

第 4 条第 2 款 第
1
项要求


确定 进 口 增 长 与 严 重 损 害 或 严 重 损 害威胁
2 120 13
_
潘兴磊
赵银 德 (


苏 大 学财 经 学院
文献标识 码
阿 根 廷 作出决 议 征 收最低 专项税

自19 9 7 年 9 月
19 98
13 日
国 内 同 类 产 品 的价 格
产 量 等方 面 造 成 影

起 对 某 些 进 口 鞋 类 产 品 实 行 最 终 保 障措
响进 行 分 析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事 实上
对 阿 根 廷 大 量 的数




年4
月3 日,

据进行 比较所得 出的结论 与此 并没 有关 系
, ,
l
l
-
I
障 措 施 的 因 果 关 系 是 实施 保 障措
施 的实质 条 件 之 第





3 仅 对 进 1 与损 害 因 素 的数 据进 行 罗列 不 能
1工 IZ lX
的发 展
“ ”

WTO
有 关保
措施


19 9 7

2



阿 根 廷 发 起 保 障 措施 调

WTO-知识讲座题库练习题(判断)

WTO-知识讲座题库练习题(判断)

WTO 知识讲座题库练习题(判断)第一章1.世界贸易组织要求加人方必须无选择地以“一揽子”方式签署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所有协议。

答案:(对)2.世贸组织的协定、协议与其国内法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答案:(错)3.关贸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中,只要有一个缔约方提出反对通过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报告,则关贸总协定不能作出裁决。

答案:(对)4.关贸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都具有法人资格。

答案:(错)5.世界贸易组织支配各成员政府的政策。

答案:(错)6.世界贸易组织目前是唯一的世界性的贸易组织。

答案:(错)7.世贸组织是一个政府间的国际组织,私人部门只能通过政府对WTO施加影响。

答案:(对)8.如何在体制上增强多边贸易体制的监督职能,确保有效地监督各成员的贸易政策及其对多边贸易体制规则和法律的遵守,一直是GATT所追求的目标之一。

答案:(对)9.世界贸易组织互惠原则的例外主要体现在对发展中国家的成员方给予差别优惠待遇,而不应希望得到对等待遇。

答案:(对)10.WTO透明度原则要求成员的贸易政策法规都必须公布。

答案:(错)11.WTO允许发展中成员方在相关的贸易领域在非对等的基础上承担义务。

答案:(对)12.世贸组织鼓励各成员在遇到争端时,应该尽量采用多边机制进行解决。

答案:(对)13.与协商程序一样,斡旋、调解与调停是经争端各当事方同意而自愿选择的程序。

答案:(错)14.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有条件的。

答案:(错)15. 普惠制是发达国家单方面作出的对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关税减让,这种特别优惠是对等的。

答案:(错)16、中国是l947年10月《关贸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的签约国。

答案:(对)17.《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是由英国提出来的。

答案:(错)18、世界贸易组织(WTO)法律框架原则的基础是,《1947年关贸总协定》答案:(错)20.在关贸总协定“狄龙”回合谈判中各国最终达成《反倾销协议》。

答案:(错)21.自“肯尼迪回合”开始,“一揽子方式”为参加关税减让谈判的缔约方所接受。

与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直接相关的WTO贸易保护措施的对比研究

与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直接相关的WTO贸易保护措施的对比研究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段) 纺织 品与服装 协定》 的产 《 下
品已纳 入 G T 19 , WT A r9 4但 O成员
国) 实施的 , 由于某种 商品输 入的
仍可 对 已纳 入 部 分 的 中 国 出 口的 纺织 品服 装实施 一般保 障措 施 。
1 2 A C过 渡期保 障条 款 . T
1 贸 易保 护 措 施评 述
a c s o is id s r n Chn c e s r u ty i ia e n
H u , eat etfTx l E gne n ,C ag h n U i r t o e nl y h n cu / hn eJ n D p r n o ete n ier g h n cu n e i Tc oo ,C ag h n C i m i i v syf h g a C e oghn Dp r e t l hn Mi in nv sy F zo / hn hnD n seg, eat n o Co i m f t g, n a g U i r t, uh u C ia j ei
根据 《 工作组报 告书》 2 1 , 第 4 段 “ < O协定》 在< WT 生效之日” 的措施
应被 视 为 中 国 加 入 的 前 一 日 , 因 此 , 然 中 国于 20 年 1 虽 01 2月 1 1日
直接相 关的贸易保护措施 。以期更加深刻地认清我 国纺织 品对 外贸易的 国际
1 1 WT 规 定的一 般保 障措 施 . O
急剧增加 , 对输入 国的相 同产 品, 或与其竞争产品的 国内生产 上造 成重大损害或者损害威胁, 作为紧 急避难而采取的提高关税、 实施数 量限制等一般性贸易制裁措施。
该 保 障 措 施 对 所 有 产 品 都 适 用 , 句 话 说 , 针 对 产 品包 括 那 换 其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WTO组织规则与运行-四川师范大学,潘路佳)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WTO组织规则与运行-四川师范大学,潘路佳)
进口国在实施了不超过12个月的但便限制后,无须经双 边同意,就可以单方面决定延长限制1年。
8
二、《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制定
• 1986年,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开始,幵制定了反映収展 中国家立场的《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 从根本上改变了管辖纺织品与服装长达数十年之久的贸易体 制,以市场为基础的自由贸易取代了配额为基础的管理贸易, 使纺织品和服装贸易逐步纳入到世界贸易组织之中,为纺织 品和服装贸易自由化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基础。 • 明确了10年过渡期内取消《多种纤维安排》的数量限制幵提 高现行双边协议中的年增长率; • 在强化GATT规则和纪律的基础上,真正迈向了纺织品贸易自 由化,通过纳入化进程和提高配额增长率的方式使纺织品贸 易回归于自由化,幵废止了“市场扰乱”的规定; • 明确规定了10年过渡期满后不可延长; • 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纺织品监督机构。
22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存在的问题
• 实施反急增措施的进口国应给予有关的出口国公 平、适当的补偿。
7
• 第四个《多种纤维安排》
• 有效期为1986年8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 • 沿用“反急增条款”,恢复了曾被取消的“合理 背离条款”; • 产品限制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原来棉、毛、人造 纤维产品基础上又增加了所有植物纤维,混纺纤 维和丝混产品; • 収达国家的单方面限制权利扩大。
1992
1994 1994
6540万
6160万 20美元
19

专家组认为两份声明数据相差之大使人们对“3月声明” 中数据的准确性产生疑问。美国有300个以上生产内衣的企 业,但在行业声明中只有两个企业的情况,其中只有一个 提供了利润减少、销售量减少等损失情况。但一个企业的 情况不能证明任何问题。 • 专家组还认为,美国未能证明美国产业受到的影响是产 品进口增加造成的。 “3月声明”提供的证据太弱,确实 让人怀疑美国产业是否受到了严重损害,但专家组认为, 它无法就这一问题作出明确结论。由于 “3月声明”中没 有任何一处讨论到损害和进口之间的因果关系(causality), 美国在没有证明进口增加造成美国产业损害的情况下对哥 斯达黎加实施保障措施,违反了ATC协议第6条第2款。

特别保障措施与保障措施的异同点分析和比较

特别保障措施与保障措施的异同点分析和比较

特别保障措施与保障措施的异同点分析和比较我国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成为WTO的成员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第16条规定了关于特定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的规定,[1] 所谓特别保障措施,是指在中国加入WTO之日起12年内,如果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在进口至任何WTO成员国领土时,其增长数量或所依据的条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者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或发生“贸易转移”时,WTO成员可以随时发起针对中国的特别保障措施。

自我国加入WTO以来到2004年3月,外国对华已经实施特别保障措施14件(保障措施68件),[2] 而且未来有更多的国家可能会针对中国产品实施保障措施和特别保障措施,[3] 特别保障措施是我国加入WTO承诺的不利条款之一,因此加强对保障措施和特别保障措施研究,制定我国的应对策略具有重要意义。

一、特别保障措施与保障措施的比较1.实施对象的选择性。

特别保障措施只是针对一国实施的保障措施,而保障措施针对所有的相关成员方,《保障措施协议》第2条第2款规定:“保障措施对进口产品的适用应不分来源。

”,这也就明确排除了仅针对个别国家实施保障措施的可能。

已从原则上否定了“选择性”,明确了正常保障措施的非歧视性。

而特别保障措施其“选择性”的最突出表现便是选择个别国家实施,中国《加入WTO 议定书》明确规定了其适用对象是“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国家”身份,其选择性、歧视性可见一斑。

[4]2.实施要件下降。

保障措施的实施要件有四个内容,缺一不可。

一是“未可预见发展”和一成员方承担WTO义务的影响。

什么是“未可预见发展”,GATT本身没有进行界定。

但上诉机构在韩国奶制品保障措施案中指出它的含义是“导致进口增加造成对国内产业严重损害的情况,应当是未曾预料的(unexpected)”。

阿根廷鞋类保障措施案中上诉机构除作了类似的表述外,还引用了WTO成立之前的1951 年捷克斯洛伐克诉美国制帽用皮毛案中专家小组的解释:“未可预见发展”是相关的关税减让谈判后发生的发展,在减让谈判时没有理由让预期作出该减让的谈判者能够预见和应当预见这种发展。

贸易保障措施

贸易保障措施

• 《协议》第4条第2款(a) • 2. ITC是否就所调查事实如何
• 3. 损害或损害威胁必须 支持其所做的结论,提供了适
达到严重的程度
当的、有依据的且合理的解释。
• 足以使进口国相关产业处于 • ITC报告显示出所调查的因素
极为困难或濒临破产的境地: • 销售、产量、产能利用率、利
即国内产业状况的重大减损。 润与亏损、用工、工资与库存
• 专家小组认为,ITC一开始将损害归咎于所有来源的进口(包括加拿大的), 以便确认存在进口增长、以及进口增长造成了国内产业的严重损害,然后 ITC又在单独分析的基础上,以自加拿大进口产品不占太大的份额为由将其 排除在保障措施限制之外,这种做法显然是错误的。
• 专家小组裁定,美国在调查中将自加拿大的进口包括其中、而最终却对其排 除适用保障措施的做法,违反了《保障措施协议》第2条第1款和第4条第2款 的规定。
• 美国小麦面筋保障措施案
除非已证明进口增长与严重损 • (1)进口的增长趋势是否与损害因
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否则不
素的下降趋势偶合
得做出“严重损害”的裁决 。 • 根据ITC披露的信息,如果孤立地将进
口和某些损害因素单个对照,有一些因
专家组审议中要考察以下几个问题: (1)进口的增长趋势是否与损害因
5
进口的“增长数量”
• 保障措施之规定
• 美国小麦面筋保障措施案
• 1. 进口必须正在进行
• 欧共体 ITC的分析仅局限于
• 2. 进口数量的增加必须达
对绝对数据的比较,这些数据 往往是有意选择的,比较方法
到四个足够
也主要是两端比较法。ITC还
• 足够近期;足够突然; • 足够急剧;足够重大

中国纺织品出口应对特保措施的思考

中国纺织品出口应对特保措施的思考

达到 15 1 0亿 美 元 ,0 6年 达 到 1 7 . 5亿 20 40 8 美 元 , 20 比 0 5年增长 2 . , 国纺织 品 和 79 中 服 装 的 出 口快 速 增 长 , 得 欧 美 等 国纷纷 启 使
动 针对 中国纺织 品 的特别保 障措施保 护本 国
市场。
性 的实施 保 障措 施 的权 利 , 且实 施 条件 较 而
经过 艰苦 的谈 判 终 于 在 1 9 9 3年 l 2月 2 5日 达成 了《 织 品 与服装 协 定 》 同意在 协 定 生 纺 ,
例外 , 但仍然遵 循 wT 的非歧 视原 则 。《 O 人
世议定 书 》 1 第 6条 第 l款 却规 定 : 原 产 于 如 中国的产 品 …… , 味着 任 何 一个 WTO 成 意 员都 可 以专 门针 对 中 国产 品 , 有选 择 性 地 采 取保 障措 施 , 而有 权 背离 《 障措 施 协 定 》 从 保 所 规定 的非选择 性 。
组报 告 》 中的特保措 施具 有专 门适用 于 中国的特 定 性 与歧 视性 。本 文在介 绍特 别保 障措 施 条 款 的基 础 上 , 分析 了与 中国纺 织品 出口相 关的 特保措 施 , 对遭 受纺织 品特保措 施 的原 因进行 并 分 析 , 出调整 产业 结构 、 大 内需、 提 扩 利用 WTO 争 端 解 决机制 维护 自己的合 法权 益等 若 干应
成 员 的市 场 上 , 则该 成 员 可 以要 求 与 中 国或
和 实施 过渡 性保 障措 施 的 成 员磋 商 , 以解 决
这 一 问题 。如在 6 O天 内无法 达成协 议 , 它 则
也 可 以对转 移来 的中 国产 品采取特保 措施 。

WTO谈判中的紧急保障措施议题探析

WTO谈判中的紧急保障措施议题探析
[ 关键词] W I G T 紧急保障措施 ' O AS 对策
[ 中图分类号] D 9 1 [ F6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0 —6 1 (0 60 —0 7 — 5 0 4 9 72 0 )4 0 1 0
《 服务贸易总协定》G T ) 服务 贸易领域 的 (A s是 自 19 年 3月工作组成立以来 。 S 问题就被 95 EM 第一个全球性协 议 , 但是它仅 为服务贸易 自由化 提 列入工作议程。工作组在许多次正式会议和非正式
供了一个初 步的法律框架 。 中很多 问题还需要 进 会议上都涉及到 这一问题。在 这一期 间 , 其 成员方对

步谈判 , 不少条 款还需要 进一步完 善。G T A S第
M ’ 问题提出了许多正式或非正式的意见 , 中主 其
1 0条规定 :各成员方应在非歧视原则基础上就紧急 要论及在 G T “ A S框架下是否能够或者应当建立紧急
凌江红
奠万友/ WT O谈判中的紧急保障措施议题探析

些 基本 纪 律 , 最 惠 国待 遇 、 先 通 知 、缶时性 措 本 问题 尚未达 成 一致 , 对 G TS第 1 如 预 l } 如 A 0条 的理 解 还
的形式 。
施和逐步 自由化 、 既得权 的保 护等 ; S 的适 用范 不一致 。某些成 员方集 中于“uso ” EM qet n 这一词 , i 主张
S 本文首先拟对 E M 谈判进行 回顾及评价 , S 然后具体 就有关 E M 的一系列问题作出了相应的反应。 第二阶段是 19 9 9年至今 。在这一阶段 。 成员方 分析 E M 谈判僵局 的成 因及对策 , S 最后对怎样构建 E M 机制进行模式选择。 S

实证评析WTO《纺织品与服装协议》中的过渡保障条款

实证评析WTO《纺织品与服装协议》中的过渡保障条款

维普资讯
山东纺 织 经 济
用 ,且应与本条的规定和本协定项 下一体 化进程的
有效实施相一致 。 . 2 如根据一成 员作出的确定 , . 表明一特定产品 进 口至其 领土内的数量 增加 ,对生产 同类和 /或直 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 重损害或严重损害的
鱼 塑 笪旦 垒
价限于审查美国要求与印度磋商时美 国调查机构发
表的报告 , 并根据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第 6 条第 3
款列 出来的经济 因素评估 了市场报告 中的资料 。根
据专家组 的意见 ,进 口成 员要援 引 纺织品与服装
协议 第 6条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
第一 , 至少考虑第 6 条第 3 款所列 出来的所有 因 素; 第二 ,确认 严重损害或严 重损害威胁时 由于进 口的增加导致 ,而不是 由于其他因素 ,如技 术变化 或者消费者变化 引起的 。 在审查 了这些 因素后 ,专家组认为美国没有审 查第 6条第 3 列出来的 1 个 因素中与羊毛衫工业 款 1 相关 的8 个因素 , 中有5 因素提供 的资料 只是泛 其 个 泛地 谈到 羊毛 衫部 门 ,没 有具体谈 到特定 的部门 。
受 MF A延长议定书的成 员应在 ( O协定 》生效 ( WT 后 6个月内作出通知 。过渡性保障措施应尽可能少
取 ,但须接受 国际纺织 品监督机构审议 。
五是设立纺织 品监督局 。
究方 向 : 国际 经 济 法 。
作 者 简介 :王春 燕 ( 9 ) 17 ~ ,女 ,汉族 , 山 东潍 坊人 , 法 学 院 讲 师 ,法 学硕 士 , 中 国 海洋 大 学在 读 研 究生 ,主 要 研 1
权益。
关键 词 : T 《 织品 与服 装 协议 》 WO 纺 ;过 渡性保 障条款 ;W O 例 T案 中图分 类号 : 72 5. F 5. 81 6 文献标 识 码 : A 文章 编 号 :17— 9 8 060 — 05 0 63 06 ( 0 ) 0 2— 2 2 2

国际贸易案例研究案例-贸易保护措施

国际贸易案例研究案例-贸易保护措施

资料来源:转自海闻, P 林德特等《国际贸易》, P241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 。
关税的种类
• • • • • • • • 2. 按照差别待遇和特定实施情况分类 (1)进口附加税 surtax (特别关税) 目的:贸易平衡、抵制倾销、歧视或报复 种类:反倾销税(倾销、正常价格、损害) 反补贴税(条件) 紧急关税(临时性) 惩罚关税 报复关税
普通税率
80 150 100 130 130 40 5.6 元/ 千克 7.5 元/ 升 85 元/ 吨 232 元/ 平方米
混 合 税
广播级录像机
(1)每台完税价格低于或等于 (1)每台完税价格低于或等于 2000 美元:执行单一从价税,2000 美元:执行单一从价税, 税率为 36 %; (2) 每台完税 税率为 130 %; (2) 每台完税 价格高于 2000 美元:每台 价格高于 2000 美元:每台征 征收从量税,税额 5480 元, 收从量税,税额 20600 元,加 加上 3 %的从价税。 上 6 %的从价税。
2009轮胎特保案进程
• 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宣布,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421条款,代表国 内13家轮胎工厂1.5万名工人,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对中国输美商用轮胎的 特殊保障措施案申请,要求美政府对中国出口的用于客车、轻型卡车、迷你面包 车和运动型汽车的2100万个轮胎实施进口配额限制。 4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联邦纪事上发布公告,正式启动对中国轮胎 产品的特保调查。这是时隔三年多之后,美国第7次对中国产品发起特保调查, 而且涉案金额巨大。 6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4:2的投票对中国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特保 案做出肯定性损害裁决,认定中国轮胎产品进口的大量增加,造成或威胁造成美 国内产业的市场扰乱。 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对中国轮胎采取特保措施,在现行进口关税 (3.4%-4.0%)的基础上,提出了对乘用车、轻型货车用中国制轮胎征收3年特别 关税的方案,第1年至第3年额外征收的关税分别为55%、45%、35%。 8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华盛顿举行听证会,就“中国输美轮胎特保案” 听取各方意见。这已是美方第二次就这一特保案进行听证。 9月2日,美贸易代表办公室将在咨询财政部、劳工部、商务部等部门意见后, 向奥巴马提出相关建议。 9月17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将通过综合各方意见后做出一个最终裁决。

WTO规则题库练习题(判断)

WTO规则题库练习题(判断)

WTO 知识讲座题库练习题(判断)第一章1.世界贸易组织要求加人方必须无选择地以“一揽子”方式签署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所有协议。

答案:(对)2.世贸组织的协定、协议与其国内法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答案:(错)3.关贸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中,只要有一个缔约方提出反对通过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报告,则关贸总协定不能作出裁决。

答案:(对)4.关贸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都具有法人资格。

答案:(错)5.世界贸易组织支配各成员政府的政策。

答案:(错)6.世界贸易组织目前是唯一的世界性的贸易组织。

答案:(错)7.世贸组织是一个政府间的国际组织,私人部门只能通过政府对WTO施加影响。

答案:(对)8.如何在体制上增强多边贸易体制的监督职能,确保有效地监督各成员的贸易政策及其对多边贸易体制规则和法律的遵守,一直是GA TT所追求的目标之一。

答案:(对)9.世界贸易组织互惠原则的例外主要体现在对发展中国家的成员方给予差别优惠待遇,而不应希望得到对等待遇。

答案:(对)10.WTO透明度原则要求成员的贸易政策法规都必须公布。

答案:(错)11.WTO允许发展中成员方在相关的贸易领域在非对等的基础上承担义务。

答案:(对)12.世贸组织鼓励各成员在遇到争端时,应该尽量采用多边机制进行解决。

答案:(对)13.与协商程序一样,斡旋、调解与调停是经争端各当事方同意而自愿选择的程序。

答案:(错)14.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有条件的。

答案:(错)15. 普惠制是发达国家单方面作出的对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关税减让,这种特别优惠是对等的。

答案:(错)16、中国是l947年10月《关贸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的签约国。

答案:(对)17.《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是由英国提出来的。

答案:(错)18、世界贸易组织(WTO)法律框架原则的基础是,《1947年关贸总协定》答案:(错)20.在关贸总协定“狄龙”回合谈判中各国最终达成《反倾销协议》。

答案:(错)21.自“肯尼迪回合”开始,“一揽子方式”为参加关税减让谈判的缔约方所接受。

第十一章贸易救济措施保障措施详解

第十一章贸易救济措施保障措施详解

16
第二节 WTO《保障措施协议》
2 实施保障措施的程序
(4)保障措施的实施 ③ 保障措施的期限、实施频率及审议 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一般不应超过4年; 实施期限可以延长,但总期限(包括临时措施的实施期和 最初实施期限在内)不应超过8年。 对同一进口产品再次适用保障措施时,后一次适用应与前 次适用保持一定的时间间隔。该时间间隔应与前次适用期 相等,但不得短于2年。
2 实施保障措施的程序
(1)调查
《保障措施协议》规定:一成员方只有在主管机关根据以往 制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后,方可实施保障措施。
要求发起调查的成员方应向所有利害关系方作出合理的公告, 并给予其陈述和辩护的机会。
11
第二节 WTO《保障措施协议》
2 实施保障措施的程序
(2)通知
《保障措施协议》规定:发生下列事项成员方应通知保障措 施委员会:
适用期内应按固定的时间间隔逐渐放宽该措施
17
第二节 WTO《保障措施协议》
2 实施保障措施的程序
(5)补偿与报复 保障措施的实施必然影响出口方的正当利益。实施保 障措施的成员与其他有利害关系的成员可就贸易补偿 问题进行谈判。 如果30日内谈判未果 ,在货物贸易理事会不反对的情 况下,可实施报复措施。进口相当增长情况下,可以 立即报复;进口绝对增长情况下,则在前3年内不得进 行报复。
1 保障措施的实施条件
(2)国内产业受到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①保障措施对损害的确定更为严格 ②这里的国内产业相同于反倾销、反补贴
9
第二节 WTO《保障措施协议》
1 保障措施的实施条件
(3)因果关系
①进口激增和产业损害的因果关系 ②这里的因果关系应该更明确、更直接。

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研究

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研究
除引言和结语外,土文分为三章。 第一章特殊保障措施概述。首先介绍了特殊保障措施的历史渊源、发展历程 以及基本现状,然后将特殊保障措施与WTO法律框架下的一般保障措施进行了 比较,总括性地阐述了两者在实施条件、实施期限、贸易补偿以及发展中国家权 利等方面的不同之处。 第二章特殊保障措施不合理性分析。从特殊保障措施作为“选择性”保障措旌 的实质入手,指出特殊保障措施的实施与WTO基本原则相悖,将发展中国家置 于更加不利的竞争地位,并将破坏保障措施原有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然后在具体 的层面上,从摹本实施要件和各国特保立法的角度分析了特殊保障措施的不公正 性和危害性。 第三章中国面临的问题和对策。首先概括论述了中国面临的问题,然后较详 细地提出了巾国应对特殊保障措施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
Chapter One:Brief Introduction oftransitional product—specific safeguard clause.
In this chapter’the paper firstly makes a brief introduction on the origin,history and present situation of transitional product—specific safeguard clause and then
Settlement Disputes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书 Multi—Fibre Arrangement 多种纤维协定
Agreement Oil Textiles and Clothing 纺织品与服装协定
United State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
《c和国入世议定书》第16条以及《中困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第245.250段 中的“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即通常所指的“特殊保障措施”),是一种不同 于WTO法律框架卜一般保障措施的贸易保护手段,巾国入世承诺中接受了“特 殊保障措施”,这是中国为入世所付出的必要代价。

有关中国纺织品出口的几种“特保”措施的比较分析

有关中国纺织品出口的几种“特保”措施的比较分析

进行 国际化经营 ,并 积极提供指 导和必 要的服务 。

参考文献 :
[】 枝 仲 . 美国 的贸 易逆 差 问题 [】 界 经 济 , 1 姚 J.世
2 o: ) 0 5( . 5
[】 法萍 . 中美 贸 易摩擦 及原 因分析 [ .前 沿 , 2秦 J 】
2 0 ;1. 0产 品才能得到国际 认可。我国企 业与国际市场接轨时 ,应以高质量的 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争取尽早通过 国际上的质量体 系认证以及主要发达 国家的产品认证 ,拿到通 向国
各 国之间的贸易摩擦问题 ,往往会影 响一个 国
家整个产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所以中国为避 免 遭受到 贸易摩擦的损失 ,政 府就 必须发挥 更加 重要 的作用 ,提高管理能 力,增强服务意识 ,需要做好 以下几 点:尽快通过外交手段解决 中国的市场经济 地位 问题 ;重建 中国产 品的 出 口秩序 ,中 国产品 出 口秩序混 乱 ,行业产业集 中度低 ,政府应制定相关 的法规和管理 机制 ,从制度上建设 出 口秩序 ,改善 我国出 口形象差的问题;积极参与 WTO多边谈判 , 参与制 定 、修 改各种国际法规 ;采 取措施鼓励企 业
不会就此结束 。胡锦涛总书记就 曾指 出 “ 纺织品贸 易中的摩擦和 矛盾 日益突出 ,需研究化解之策”① , 因此进 一步研 究 WTO中有 关我国纺织品 出口的限
制条款 有很 大的现 实意义 ,本文将对影响 中国纺织 品出 口的几种保障措施条款 进行 比较 分析 。 自 ( ( 品服装协议 生效后 ,该协议第六款 纺织
际市场的通行证 。这样 ,产 品在 国际市场上的竞争
力才会不断上升 ,企业才能创出 自己的名牌 。
3. . 2国际化的营销战略是企业与国际市场接轨 2 的有利手段 。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 ,市场营 销战 略也随之 国际化 。企业突破 国内生产 、国外销售的 传统营销观念 ,而推行 “ 多国设计 、多国生产 、多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2005年,ATC到期后, WTO成员国达成了《纺 织品与服装协定修订案》 ,将ATC的条款纳入到了 WTO规则中,继续促进 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自由 化。
03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核心内容
产品标准与质量要求
纺织品和服装产品应符合国际标 准和规定,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性。
协议规定了纺织品和服装的品质、 质地、尺寸、颜色等方面的要求, 以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一致性。
04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影响与挑战
对产业发展的影响
1 2
促进纺织品和服装产业的升级
协议要求成员国逐步取消对纺织品和服装的进口 配额限制,促使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和技术水平, 加速产业升级。
推动产业集群的形成
协议鼓励企业通过合作与竞争,形成具有竞争优 势的产业集群,提高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
3
促进企业国际化发展
推动国际贸易规则的发展
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推动了国际贸易规则的 发展,对全球贸易治理体系产生了深远影响 。
面临的挑战与问题
贸易不平衡问题
由于各国纺织品和服装产业的发展水 平不同,协议实施后可能会出现贸易 不平衡的问题,需要各方加强合作与 协调。
竞争压力加大
环保和社会责任问题
随着消费者对环保和社会责任问题的 关注度提高,纺织品和服装产业需要 加强环保和社会责任建设,以满足市 场需求。
THANKS
感谢观看
协议的开放市场和贸易自由化原则,促使企业拓 展国际市场,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
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促进全球纺织品和服装贸 易的增长
协议的开放市场和贸易自由化原则,促进了 全球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增长,提高了全球 经济的活力。
优化全球纺织品和服装产业 布局

论韩国对中国特定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机制(1)

论韩国对中国特定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机制(1)

论韩国对中国特定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机制(1)经过十五年的复关及入世谈判,中国终于在2001年12月11日成为世贸组织(WTO)第一百四十三个成员。

在中国入世谈判过程中,美国等WTO成员担忧中国入世后出口可能会大量增加,因此提出保留专门针对中国产品采取歧视性保障的权利,这一保留最终体现在了中国的《入世议定书》中,其第十六条规定了关于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

《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对于《入世议定书》中的特别保障措施条款的适用做出了一些更详细的规定。

中国《入世议定书》第十六条规定如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在进口至任何WTO成员领土时,其增长的数量或所依据的条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者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则受此影响的WTO成员可请求与中国进行磋商,以期寻求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如磋商未能使中国与有关WTO成员在收到磋商请求后六十天内达成协议,则受影响的WTO成员有权在防止或补救此种市场扰乱所必需的限度内,对此类产品撤销减让或限制进口。

不仅如此,该条还规定如一WTO成员认为这种保障措施或根据双边协商达成的行动造成或威胁造成进入其市场的重大贸易转移,则该成员可请求与中国和/或有关WTO成员进行磋商。

如此类磋商未能在作出通知后六十天内使中国与一个或多个有关WTO成员达成协议,则请求进行磋商的WTO成员在防止或补救此类贸易转移所必需的限度内,有权针对该产品撤销减让或限制自中国的进口。

作为仅适用于中国的机制,对中国特定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机制在采用市场扰乱和贸易转移的概念、调查时的审查内容、提前磋商、中国能采取的报复措施等方面跟WTO《保障措施协定》具有较大的差异。

随着中国正式成为WTO成员,包括韩国、日本、美国、欧盟、加拿大、印度等国家纷纷制定或修订相关的国内法令,以备将来在必要时,可采取这种特别保障措施。

韩国是在中国正式入世当日,以贸易委员会告示第2001-4号公布了“关于对中国特别保障措施运营的规定”,并于当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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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WTO纺织品过渡性保障机制与保障措施协议之间的关系(一)
WTO《保障措施协议》规定,在一种产品进口增加,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时,进口国可以采取保障措施,即对这种产品增加关税或实施数量限制。

而WTO《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第6条)也规定,在纺织品回归到多边贸易体制的过渡期内(1995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如果某种纺织品进口增加,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进口国可以采取保障措施(即过渡性保障机制)。

对于这两个协议之间的关系,在"美国对巴基斯坦棉纱采取的保障措施案(美国棉纱案)"中,当事方发生了争议,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裁决提供了有意义的指导。

1]
美国认为,巴基斯坦在指责美国采取的措施时,使用WTO其他协议解释纺织品协议第6条的过渡性保障机制是错误的。

从纺织品协议的过渡性,其逐步与GATT1994一体化的目的,以及关于"国内产业"定义和处理的用语,与其他非过渡性协议都有很大不同。

例如,如果谈判者不是为了体现过渡性保障机制与保障措施协议的差异,就不会在纺织品协议中增加保障措施的规定,而只要援引GATT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议就行了。

因此,解释第6条,专家组应当看纺织品协议的文本和目的,而不是其他WTO协议及其解释。

巴基斯坦则主张,在确定纺织品协议用语的含义时,可以考虑其他协议的解释。

所有WTO 协议,包括纺织品协议,都是《WTO协定》的组成部分,2]是一揽子谈判达成的协议。

3]因此,专家组解释一个协议的用语时,从对其他协议中类似用语的解释中寻求帮助,是合法的,也是常见的。

例如,在危地马拉水泥案中,专家组使用保障措施协议的规定证实其反倾销协议的解释;4]阿根廷鞋类保障措施案专家组援引美国内衣案和美国衬衫及上衣案,以证实其对审查标准、收集证据的方式以及是否应当考虑所有影响产业状况的相关因素等问题的裁决。

5]既然纺织品协议的解释可以被用于解释其他协议,反过来为什么不可以呢?
因此,巴基斯坦的观点是,当纺织品协议中某个用语所涉及的事项与其他协议中对应用语涉及的事项相似时,那么其他协议中用语的解释就是相关的。

例如,保障措施协议和纺织品协议都要求确定因果关系。

没有理由仅仅因为它们是不同的保障措施,就用不同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再如,GATT1994第3条和纺织品协议第6条都涉及市场准入问题,都使用了"直接竞争"一词来说明产品的范围,没有理由因为它们是有关市场准入的不同措施,就对这些用语作不同解释。

专家组认为,WTO争端解决谅解(DSU)第3条第2款规定,争端解决的作用之一,是按照国际公法的习惯解释规则,澄清WTO各项协议的规定。

对于"国际公法的习惯解释规则",上诉机构多次提到《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维也纳公约)第31条和第32条。

第31条规定,应结合上下文对条约用语的通常含义进行解释;上下文是指"条约"本身,包括其序言和附录,以及缔约方之间就条约缔结而订立的与该条约有关的任何协议。

在本案中,条约就是《WTO 协定》,而纺织品协议是其组成部分。

因此,纺织品协议第6条的上下文,是WTO协定整体。

6]专家组举例说,保障措施协议第5条第1款规定,保障措施应当在防止或补救严重损害和促进调整的必要范围内实施。

虽然一般保障措施与过渡性保障机制有区别,但在必要范围内实施应当是普遍适用的。

7]
美国在上诉中提出,专家组借助"上下文",将保障措施协议中的用词和概念用在纺织品协议中,忽视了纺织品协议第6条的特殊之处;纺织品协议与GATT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议是不同的,按照保障措施协议第11条第1款(c)项的规定,保障措施协议不适用于纺织品协议第6条的过渡性保障措施机制。

8]
上诉机构并没有对保障措施协议是否适用于纺织品协议第6条这个一般性的问题作出裁决。

但对于不同协议中相同用语的相关性,上诉机构是持肯定态度的。

例如,在本案中,上诉机构在分析纺织品协议第6条中的"直接竞争产品"一词时,就明确援用了其在韩国酒案中的解释。

9]可以推理,上诉机构会同意专家组的意见,即WTO各项协定是一个整体,相同情况
下使用的相同用语,互相之间是有借鉴意义的。

具体地说,纺织品协议第6条与保障措施协议所使用的相同的用语,其解释就是相关的。

事实上,上诉机构在谈到"国内产业"时,已提到了其在保障措施协议项下所作出的裁决。

10]
当然,纺织品协议第6条没有规定的内容是否适用保障措施协议的规定,是"保障措施协议是否适用于纺织品协议第6条"这个问题的另一个方面。

从专家组所举的保障措施协议第5条第1款例子的情况看,专家组的答案可能会是肯定的。

从条约解释的角度看,WTO各项协议是一个整体,解释某个协议时,其他协议都是其"上下文"(context)。

保障措施协议与纺织品协议中的特殊保障条款,无论是总的宗旨和目的,还是具体内容的设计和用语,都是非常相似的,只是前者适用于所有产品,而后者只适用于纺织品。

因此,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在特别法没有规定时,应当适用普通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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