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会科技统计工作的意见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25•【字号】常政办发[2010]87号•【施行日期】2010.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10〕87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市政府法制办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加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依法行政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协助市长办理政府法制工作事项。
(二)统筹规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拟订市政府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市政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修改市级部门报送的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其解读文本,组织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听证、论证和专家咨询,并向市政府提出审查报告。
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承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四)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市级部门和辖市、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通报表扬2020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通报表扬2020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05•【字号】常政办发〔2021〕10号•【施行日期】2021.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通报表扬2020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2020年,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国家、省、市的中心工作,密切跟踪经济社会运行态势,及时搜集、编写、报送了大量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优质信息,为各级领导掌握情况、研判形势、科学决策、推动工作、抓好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年度信息工作情况,决定对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等50个先进单位、严锦娟等56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只争朝夕、奋力拼搏,争取更优异成绩。
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工业智造、科教创新、文旅休闲、宜居美丽、和谐幸福“五大明星城”建设目标,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多反映社情民意和一线情况,多报送有深度、有见地的观点和建议,不断提升政务信息质量和水平,为推动常州现代化建设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附件:2020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5日附件2020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单位(50个)一等奖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常州市公安局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工学院二等奖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州市商务局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常州市司法局常州市统计局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常州市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江苏理工学院三等奖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常州市国家安全局常州市科学技术局江苏省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市妇女联合会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常州市医疗保障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监管分局常州市水利局常州市审计局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海关常州市体育局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大学二、先进个人(56名)严锦娟(女)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王芸潺(女)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蒋妤(女)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办事处王良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孙琳娜(女)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汪明清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倪伟国家税务总局溧阳市税务局陈飞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艾青常州市公安局顾梓强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苏妍(女)常州市财政局吴海达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王迪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鹏常州市教育局刘春节常州工学院杨姗姗(女)常州市金坛区商务局沈建雄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朱荧怡(女)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董子文常州市商务局陈爱萍(女)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邹杰常州市农业农村局许智琦常州市交通运输局戴大彪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丁丹丹(女)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余波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赵宇(女)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虞宙(女)常州市司法局谢晶晶(女)常州市统计局马君(女)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周少兵常州市民政局刘昶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胡耀珺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王怀芳(女)江苏理工学院龚佳音(女)常州市天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孙磊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汪志瑜(女)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朱培常州市国家安全局孙奕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徐宏江苏省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谢忠义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平(女)常州市妇女联合会耿一桢(女)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李瑶常州市医疗保障局祁珊珊(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监管分局李娟(女)常州市水利局陆华东常州市审计局王烨(女)常州市应急管理局龚裕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刘歆衎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周婧(女)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海关杨苏君(女)常州市体育局闫梦华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颜华鳞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顾晶(女)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吴昊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董进常州大学。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20•【字号】常政办发〔2020〕91号•【施行日期】2020.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常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20日常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职责第三章受理范围第四章运行要求第五章服务整合第六章决策分析第七章绩效评估第八章督查督办第九章责任追究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办好群众和企业诉求,进一步推进常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12345平台”)工作规范化、高效化运行,根据《江苏省12345在线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12345平台是市委、市政府设立的非紧急类公共服务平台,秉承“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解民忧”的服务宗旨,24小时提供人工在线服务,受理全市范围内通过电话、网络和其它渠道反映的涉及政府职能及部分公用事业单位职责的咨询、投诉、举报、求助、建议等非紧急类诉求。
第三条12345平台主管部门为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成员单位为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第四条建立12345平台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负责12345平台运行管理中重大、疑难事项的决策及监督。
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第二章机构职责第五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12345平台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常州市“科创中国”试点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常州市“科创中国”试点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27•【字号】常政办发〔2022〕36号•【施行日期】2022.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常州市“科创中国”试点工作要点》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22年常州市“科创中国”试点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2年常州市“科创中国”试点工作要点》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27日附件:2022年常州市“科创中国”试点工作要点2022年,常州“科创中国”试点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国科协和省科协关于“科创中国”的部署要求,紧扣“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大力实施“532”发展战略,坚持会地联手、市区联合、部门联动,进一步聚焦重点、汇集资源、赋能产业、开放协同,促进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多方融合,推动技术、人才、资本全要素聚集,努力把常州建设成为“科创中国”试点“先锋”城市,为打造“长三角创新中轴、产业中轴”作出积极贡献。
一、聚焦平台建设,开展“区域创新”提升行动1.引进落地高端创新平台。
紧扣“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加强与中国电工技术、机械工程、检验检测和汽车工程、自动化等5个国家级学会联系对接,重点推进溧阳市设立“智能无人装备产业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金坛区蜂巢能源建设“常州新能源院士协同创新中心”,武进区建设“常州工业机器人联合体”,新北区新创碳谷创建“国家碳纤维复合材料检测中心”、“长三角碳纤维及复合材料技术创新中心”,争创“江苏省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技术创新中心”。
新增市级以上重大创新平台(含新型研发机构、实验室、技术(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研究院、省产研院企业联合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15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22•【字号】常政办发[2010]108号•【施行日期】2010.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10〕108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市政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接待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一)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运转枢纽作用。
(二)加强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会议和全市性重要活动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部分讲话和其他文稿。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其他地区发送市政府的文电。
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辖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辖市、区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六)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25•【字号】常政办发[2010]134号•【施行日期】2010.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10)134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制定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的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四)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职责,健全完善从就业到养老全程保障的服务体系。
(五)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收入分配改革和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就业的管理政策。
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5.08•【字号】•【施行日期】2023.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5月8日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我省新时代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科普)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科普工作全过程,聚焦“四个面向”,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充分发挥江苏科教资源优势,推动科普理念、科普内容、传播方式和服务模式全面创新,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科普体系,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提升科普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以科普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加快科技强省建设、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5年,全省科普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科普能力建设更加高效,科普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作用更加突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科普格局加速形成,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力争达到19%。
到2035年,全社会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氛围更加浓厚,科学文化软实力明显增强,全民科学素质水平全面提升、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统计局•【公布日期】2006.09.29•【字号】苏科条[2006]367号•【施行日期】2006.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苏科条[2006]367号)各省辖市科技局、统计局,各有关单位:科技服务业是加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内容,是现代服务业建设与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支撑点。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为“十一五”期间我省科技服务业实现更快更大的发展打下扎实基础、提供重要支撑,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省科技服务业工作现状和发展需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快建立并完善统计工作体系各市科技局要按统一规划、科学分类、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完善的科技服务业统计制度和方法,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科学合理、符合我省科技服务业特点与发展需要的统计工作体系。
要自觉接受统计部门的指导,报送科技服务业统计报表时同时抄送统计部门。
二、进一步明确科技服务业统计工作重点和基本要求要进一步明确科技服务业统计范围、统计内容与方法。
凡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科学技术活动及相关服务活动的所有法人单位均应列为科技服务业统计对象。
具体包括部、省、市属各类自然科学研究与开发机构,生产力促进、科技文献、科技孵化、技术市场、科技咨询、科技风险投资、科技评估等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行业协会。
根据全省服务业综合统计制度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重点加强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的统计工作。
科技服务业统计指标主要包括规模、结构、速度、效益等方面的实物量和价值量指标。
主要内容为收入、分配、资产、人员等(详见附件1)。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07•【字号】常政发[2012]62号•【施行日期】2012.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常政发〔2012〕62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提升统计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统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中的作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1〕167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新时期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计是实施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各级政府和部门制定政策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
全面、准确、及时的统计信息,对于正确认识和判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态势,反映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成果至关重要。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部门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在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能力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果,统计工作的内涵更加丰富,服务的范围进一步拓展,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稳步提高。
但统计工作中基层统计机构不够健全、统计队伍不够稳定、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统计信息化水平不高、统计产品生产与需求不相适应、统计法制环境亟待改善等许多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基层统计部门人员力量与工作任务的矛盾尤为突出,影响了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阻碍了统计事业的发展。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征程已经开启,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施科技和人才兴市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等一系列事关全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重大战略决策的实施,对新时期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常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常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8.19•【字号】常政办发〔2022〕67号•【施行日期】2022.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常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关于公布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57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公布常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依法编制各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全市统筹、分级负责、事权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
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编制常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县(市、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办)负责组织梳理上级设定、本地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上一级协调办。
常州市编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得超出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范围;县(市、区)编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得超出常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范围。
常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原则上应当于2022年8月底前编制完成;县(市、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原则上应当于2022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并汇集至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5.19•【字号】常政办发〔2023〕19号•【施行日期】2023.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科技计划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常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5月19日常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强化全市科技招商工作理念,提高全市科技招商工作水平,提升“双招双引”效能,加快壮大科技型企业集群,汇聚产业创新发展蓬勃之势,以产业创新升级助推城市能级跃升,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今年全国两会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锚定科技自立自强走在前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立足加快落实“532”发展战略,推进“两湖”创新区建设,全力打造“新能源之都”的实际需要,通过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支撑有力的科技招商政策、专业有为的工作队伍、“六度空间”的科创载体、开放包容的科创生态,构建常州科技招商新格局,助力打响“全国青年创新创业最向往城市”品牌,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常州答卷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是高站位谋划。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引领,协同推进科技招商工作,形成科技型企业前端招引与后端培育的无缝衔接,加速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21•【字号】常政办发[2010]84号•【施行日期】2010.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10〕84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常州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市财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强化宏观调控职责。
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建议。
(三)加强预算和税政管理。
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
严格监督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四)加强财政管理体制建设,完善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五)加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大对限制开发区域的支持力度。
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六)强化财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完善各级政府间、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逐步缩小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21•【字号】常政办发〔2022〕55号•【施行日期】2022.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1日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定不移地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2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59号)、《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苏协调小组〔202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分工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推进“532”发展战略。
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要素资源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切实维护公平竞争,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奋力推动常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防局(常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防局(常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9•【字号】常政办发[2010]80号•【施行日期】2010.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防局(常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10〕80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常州市民防局(常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常州市民防局(常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市民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新建3000平方米以下民用建筑依法建设人防工程的行政许可事项下放给天宁、钟楼、戚墅堰等三个区民防(人防)主管部门审批。
(三)增加民防宣传教育职责,组织平时防灾救灾宣传教育与培训;完成市赋予抢险救灾指挥保障工作。
(四)加强组织防空防灾基础设施建设,融入城市应急体系,参与平时防灾救灾。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中央军委及省关于民防(人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本市民防(人防)建设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民防(人防)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市民防(人防)通信警报及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拟订人民防空平战转换方案;负责拟订本市城市防空袭预案和相关应急预案;负责制订本市城市人口疏散计划、方案;负责制定市年度民防(人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重要经济目标中涉及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论证审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及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及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9.29•【字号】常政发〔2016〕147号•【施行日期】2016.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及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现将《常州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及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9月29日常州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及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常州市各级人民政府职责第三章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及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及单位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适用本规定。
中央、省驻常单位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按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执行“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推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常州市各级人民政府职责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主要职责是:(一)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制定并实施安全发展规划,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执法,加强部门联动,依法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常州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决定-常政发[2011]22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常州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决定正文:----------------------------------------------------------------------------------------------------------------------------------------------------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常州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决定(常政发〔2011〕22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近年来,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力量不断壮大,科研能力不断增强,学术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紧跟时代步伐,紧贴常州发展实践,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互促进,涌现了一大批精品力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充分发挥了社会科学“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
为激励广大社科工作者进一步深入实践开展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常州的科学发展大局,市政府决定对244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给予表彰。
其中一等奖15项,二等奖45项,三等奖184项。
当前,常州正处于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为广大社科工作者参与实践、发挥创造力提供了重大的机遇和广阔的舞台。
希望广大社科工作者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围绕“十二五”的目标和任务,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开拓路径,广泛开展学术研究、大力提升学术水平、多出快出学术精品,为推进常州的科学发展和社会科学的繁荣继续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附件:常州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项目一等奖(15项,排名不分先后)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规律与历程研究(著作)夏东民(江苏技术师范学院)2.和谐文化的基本属性研究(著作)葛彦东、李丽(常州大学)3.中国保险业运行风险探析(著作)郭文昌(常州市保险学会)4.区域中国--把脉中国区域发展(著作)刘奇洪(河海大学常州校区)5.内部控制--基于高等院校的研究(著作)王卫星(常州大学)6.资本市场与江苏区域经济发展互动研究(著作)李荣(江苏技术师范学院)7.当代大学生心理发展与对策(著作)朱爱胜、崔景贵(江苏技术师范学院)8.动漫速写(著作)温巍山、潘阿芳、包毅(常州工学院)9.环太湖地区社会建设研究报告(著作)陈国辅(常州市委党校)10.协同管理系统(著作)杜栋(河海大学常州校区)11.百年常州(著作)常州市委党史工作委员会、常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常州市档案馆12.清代毗陵诗派研究(著作)纪玲妹(河海大学常州校区)13.十字路口的小河村:苏北村治模式初探(著作)骆建建(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14.宋代民俗诗研究(著作)吴邦江(常州工学院)15.阅读教学问题与对策--基于小学语文新课程实施的思考(著作)李伟平等(常州市局前街小学)二等奖(45项,排名不分先后)1.职业教育学(著作)XXX富(江苏技术师范学院)2.常州工人运动八十年(著作)常州市总工会3.习惯教育论--一种教育哲学的思考问题(著作)赵振杰(常州工学院)4.教师幸福论(著作)王传金(常州工学院)5.从“垮掉的一代”到嬉皮士的全球化(著作)王维倩(江苏技术师范学院)6.企业文化创新--企业创新的精神密码(著作)杨月坤(常州大学)7.技术引进策略研究(著作)姜鸿(常州大学)8.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内生演进路径及其动力机制研究(著作)姜国刚(常州大学)9.安全行为管理(著作)邵辉、邢志祥、王凯全(常州大学)10.科学探究与探究学习(著作)瞿晓峰(常州市教育教研室)11.童心雕文--小学作文教学中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研究(著作)陈文(金坛市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12.质量管理(第二版)(著作)宗蕴璋(常州工学院)13.教育,诗意地栖居(著作)朱华忠(金坛市第二中学)14.信息技术与语文课程的整合--以文化变革为视角(著作)蒋丽清、薛辉(新北区西夏墅中心小学)15.成语联想教学法初探(著作)莫彭龄(常州市成语文化研究会)16.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著作)赵美珍、骆福林、高国粱、章进(常州大学)17.国际商法理论与实务(著作)张旭(江苏技术师范学院)、高志汉(河海大学)18.常州词派研究评析(著作)钱璱之(常州工学院)、钱旭初(江苏广播电视大学)19.写作创新论--创造性思维与写作(著作)陶晓春(常州工学院)20.中国当代美术二十讲(著作)何卫平(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1.“文人”与“革命”--《多余的话》:二十世纪中国的文化之本(论文)陆克寒(常州工学院)22.中国教育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分类测算(论文)杭永宝(常州市人民政府)23.论“无缝之网”的“编织”机理--一种对技术与社会关系的解读(论文)邹成效(常州大学)24.转型期弱势群体民生问题及其政治参与研究(论文)XXX(常州大学)25.合法性困境与价值观创新--生态伦理学现实之思(论文)周兰珍(常州大学)26.基于MIS和GIS集成的SSIS开发初探(论文)安文(河海大学苏南经济发展研究所)宋曦(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27.资产负债率指标缺陷的探讨(论文)张舒华(常州工学院)28.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论文)常州市财政局课题组29.常州市产业集群的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论文)何涛、陆玉梅、米慧蓉、查志刚(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杨秋群(常州市经贸委)30.大学生职业适应的归因性研究(论文)张宏如(常州大学)31.提升检察宣传的软实力(论文)李乐平(常州市人民检察院)32.公司章程解释方法的若干思考(论文)黄建文(常州工学院)33.论区域性文献资源共建共享活动的运行障碍(论文)江新(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34.消费者权的法律解释--基于判例与法理视角(论文)钱玉文(常州大学)35.当代中国农民法律地位问题研究(论文)何虹(常州工学院)36.高职毕业生就业难的制度缺失剖析(论文)董仁忠(江苏技术师范学院)、米如群(南京艺术学院)37.济贫与人文关怀--对低保对象的社会心理学分析(论文)邵云娜(常州市委党校)38.南兰陵桑梓本乡武进王业所基--齐梁故里考(论文)常州市齐梁文化研究课题组(常州市炎黄文化研究会)39.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咨询报告)于超、朱国强、刘醒铭、顾维宪、陈村(常州市政协)40.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提升常州文化实力的对策研究(咨询报告)胡学琦(常州大学)、李亚雄(常州市政府研究室)李承辉(常州大学)41.常州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研究(咨询报告)常州市委党校、常州市文明办课题组42.制造业与物流业互动发展机制研究--以常州市为例(咨询报告)江涛涛(常州大学),王克勇(常州市科技局)XXX民(中国物流常州分公司),蔡建飞、隆惠君(常州大学)等43.打造中国最适宜科技人才创业的城市(咨询报告)李亚雄、陈志良、宋平、苑全驰、吴颖等(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4.关于做强做大我市“轨道交通、输变电、新能源、创意、生物医药产业”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常州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课题组45.常州市科技创新政策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咨询报告)贲友红(江苏技术师范学院),陈鹏飞(常州市财政局)邹全林、韩建清、郏宝云(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三等奖(184项,排名不分先后)1.给童年打上亮丽的底色--“生命关怀”理念下学校教育的探索(著作)李伟平等(常州市局前街小学)2.常州市改革开放志(著作)常州市委党史工作委员会、常州市地方志办公室3.常州工学院志(1998-2008)(著作)金心、吴邦江、毛文杰、罗兰英、许玉妹(常州工学院)4.基层领导者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简明读本(著作)丁恒龙、江玉芹(常州大学)5.市场营销学(著作)殷博益(常州大学)6.外商直接投资对湖北产业结构的影响及对策研究(著作)张艺影(常州大学)7.意识形态与中国教育学--走向一种教育学的社会学研究(著作)刘猛(江苏技术师范学院)8.构建满足师生生命成长需要的“超市学校”(著作)奚亚英(武进区湖塘桥中心小学)9.魅力数学课堂(著作)庄惠芬(武进区湖塘桥中心小学)10.聚焦实践·走向理性--小学数学课程教学新视野(著作)王冬娟、马美南、孙敏(常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周志华(常州市局前街小学)11.管理学(著作)廖先玲(山东科技大学)、杨月坤(常州大学)12.小学数学课程标准与教材内容读本(著作)姜家凤(溧阳市教师进修学校)13.质量统计技术(著作)李卫红(常州工学院)、杨练根(湖北工业大学)14.中等职业学校发展论(著作)庄西真(江苏技术师范学院)15.教坛浅思(著作)张耀奇(常州市北郊中学)16.走向发展型教师(著作)王岚(武进区湖塘桥中心小学)17.走向儿童生命成长的多元化素质评价(著作)庄惠芬、壮亚芬(武进区湖塘桥中心小学)18.基础会计(著作)宋秀珍、牟伟明(常州工学院)19.现代雕塑设计(著作)龚声明(常州工学院)、沈建华(南京晓庄学院)20.心理学与个人成长(著作)俞暄一、李荣斌(常州工学院)21.国际贸易实务(著作)李红(常州工学院)22.青春年华叩问爱情--大学生恋爱指导(著作)吉梅、郝超(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3.大学生基本素质训练教程--礼仪团队心理拓展训练(著作)徐畅、庞杰、黄天民(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4.逻辑学(著作)程树铭(江苏技术师范学院)25.大学生生涯规划团体辅导(著作)张冬梅(江苏技术师范学院)26.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研究:教育资源开发的视角(著作)朱新生(江苏技术师范学院)27.新教材疑难问题研究与解决--初中物理(著作)陈建华(溧阳市教育局教研室)、汤建国(溧阳外国语学校)郭根福(溧阳市教师进修学校)28.阳光女性:女性心理健康(著作)钱焕琦(南京师范大学)、梅国英(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9.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办案法律分析与适用(著作)常州工商局30.大学生心理素质训练(著作)张宏如、余圣陶、蔡亚敏、刘润刚(常州大学)31.现代信息检索实用教程(著作)朱静芳、米海燕、XXX、刘晓丹、郑成增(常州工学院)32.简明合同法教程(著作)黄少彬、张旭(江苏技术师范学院)33.创造学(著作)洪燕云、何庆(江苏技术师范学院)34.恋爱·婚姻·家庭心理学(著作)胡维芳、张冬梅(江苏技术师范学院)35.书香常州(著作)常州市政协学习与文史委员会36.运河常州(著作)常州市政协学习与文史委员会37.三百六十行(著作)张一农(常州日报社)、季全保38.怀爽集(著作)陈弼(常州市苏东坡研究会)39.古镜风韵(著作)李建华、张修民(常州市文博鉴赏学会)40.溧阳年鉴2009(著作)溧阳市委党史工委、溧阳市地方志办公室41.赵元任、程曦吟诵遗音录(著作)秦德祥(常州市第一中学),钟敏(常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柳飞、金丽藻(常州工学院)42.彩墨画技法与赏析(著作)李昱春(常州工学院)43.张太雷研究史料选(著作)钱听涛(中央党史研究室)、黄明彦(张太雷纪念馆)44.水西之光(著作)张燕(新四军江南指挥部纪念馆)45.证券投资学(著作)陈建忠(常州工学院)46.陀思妥耶夫斯基(译著)解薇(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刘成富(南京大学)47.实习手册--心理咨询入门指南(译著)赵振杰(常州工学院)、何小忠(江西师范大学)48.农村学校发展教师研究(系列论文)羌杏凤(新北区薛家中心小学)49.农民集中居住研究(系列论文)赵美英(常州市委党校)50.三十年规范执法路(论文)范荣生(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51.试论中小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学校责任(论文)顾锡宏(常州市第一中学)52.国有影视企业的利润空间与社会责任--基于文化市场人口细分的老龄戏曲动画产业研究(论文)苗贵松(常州工学院)53.论服务型政府的民生责任(论文)江玉芹、丁恒龙(常州大学)54.阳明心学的工夫论分析(论文)梁徐宁(江苏技术师范学院)55.绿色技术产业嵌入的“三化”机理(论文)衡孝庆、邹成效(常州大学)56.论科学发展观的十大理论特色(论文)沈杰(常州大学)57.江苏常州:绩效审计突显成效(论文)周效华、吕全斌、王祥君(常州市审计局)58.“构建和谐社会”--意识形态整合的象征形式(论文)朱悦怡、樊宏法(常州大学)59.创新和改进政协工作的四点思考(论文)顾维宪(常州市政协)60.城管公务活动暴力化现象的体制性省思(论文)高军(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杜学文(山西省委党校)61.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公民政治参与论析(论文)寇军(常州市委党校)、陈万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62.论张闻天干部教育思想及其当代启示(论文)顾敏琪(常州市委党校)63.增强三种意识推动反贪工作(论文)石柏敏(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64.对新时期国防教育的思考(论文)谢海飞(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91079部队)65.关于加快戚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调研和建议(论文)金明德(民盟常州市委)66.基于产业集群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研究--以江苏常州为例(论文)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课题组67.供应商具有损失厌恶的收益共享契约模型研究(论文)庞庆华(河海大学常州校区)68.德国弹性边际成本法及借鉴(论文)王普查(河海大学常州校区)69.县域经济与金融协调发展策略研究(论文)吕红波(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分行)70.苏锡常产业区域一体化实证研究(论文)李菼(常州工学院)71.长三角区域城市竞争新趋势及常州的战略选择(论文)汤建中(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72.日韩民营企业发展的历史比较及其启示(论文)丁跃进(常州大学)73.基于物理DSM与行列变换的产品结构聚类划分(论文)刘建刚(常州大学)、唐敦兵(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杨春(常州大学)、韩向东(东南大学)、江涛涛(常州大学)等74.零售企业在跨国经营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论文)顾锦芳(常州大学)75.住房公积金运行中的社会排斥研究(论文)赵东安(常州大学)、何雨(南京大学)76.外国公司A股市场上市的条件分析(论文)梁俊平(常州工学院)、吴秀波(复旦大学)77.对新一轮民营经济发展的思考(论文)周炳荃(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78.所有制·收入分配·和谐社会(论文)李济广(江苏技术师范学院)79.FDI技术溢出对江苏农产品加工业的影响研究(论文)田泽永(江苏技术师范学院)80.浅谈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中的风险防范(论文)汪超、丁建棕、桂芬、孟明莲(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81.消费者品牌转换行为与绿色营销(论文)井绍平、李芸达(江苏技术师范学院)82.长三角省际贸易强度与制造业同构的关系分析(论文)王志华(江苏技术师范学院)、陈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83.平衡计分卡在义务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的应用(论文)谈洁(常州市财政局)84.推进“4+1”开发提升科学发展水平(论文)韩立明(溧阳市委、溧阳市人大常委会)85.常州茅山地区农村扶贫政策刍议(论文)陈艳红(常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86.基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农业面源污染模型分析(论文)陈华东(常州市委党校)、施国庆(河海大学)87.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几个突出问题的认识(论文)钱建林、陶亚仁、张建听、李国华(常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88.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实证分析(论文)王明伦(江苏技术师范学院)89.高职院校发展定位思考(论文)刘维俭(常州市广播电视大学)90.文化视阈下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的思考(论文)宋建军(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91.主题活动课程资源开发的实践路径和策略(论文)庄春梅(常州市教育教研室)92.金融危机与美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辅导体系创新--以密歇根州立大学为例(论文)沈蓓绯(河海大学常州校区)93.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论文)蒋熹(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94.高职院校就业指导教学“正三棱锥”型模式的构建(论文)钱兴、费小平(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95.应用型人才培养中“辅导员+班导师”育人机制研究(论文)肖华、王萍霞(常州工学院)96.社会中介组织参与职业教育研究报告(论文)董仁忠(江苏技术师范学院)97.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筹措与使用管理的思考(论文)吕潼(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98.调整词汇教学提高写作能力(论文)董耐婷(常州大学)99.价值澄清学说及其兴衰原因探析(论文)陈平(常州大学)100.电大远程教育贯彻“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思考(论文)袁彩哲(常州市广播电视大学)101.合作学习对转化小学“学差生”的实验研究(论文)蒋波(江苏技术师范学院)、谭顶良(南京师范大学)102.培养创新型人才建设创新型城市(论文)蒋士东、苏高中(常州市人大研究室)103.未成年人监护中的“公权干预”(论文)张加林(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徐新意(常州大学)104.夜景照明设计的地域性特质研究(论文)王新军(常州工学院)孙忠伟、狄辉(常州常芝照明景观工程有限公司)105.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从相对集中到综合执法(论文)余峰、岳林云(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106.基于生态理论的企业信息系统生长机理研究(论文)徐绪堪(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李晓东(湖北华中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07.图书馆“三零”服务探讨(论文)朱末霞(河海大学常州校区)108.和谐社会视域下的常州慈善文化建设(论文)孙春(常州工学院)109.论《物权法》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制度(论文)黄建文(常州工学院)、李银芬(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10.关于常州动画受众及产业的调查分析(论文)孙钦荣、于新淮(常州工学院)111.文化流变背景下的频道专业化研究(论文)邢丽梅(常州工学院)11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司法权威的建构路径(论文)吴建国、王海(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113.建设民生档案数据库的体验与探索(论文)缪秋君(常州市档案局)114.走出行政审判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误区(论文)周建忠、胡峻箫(常州工商局)115.人才选拔应兼顾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汉代察举制的启示(论文)陈荣香、杨月坤(常州大学)116.爱尔兰科克市档案馆积淀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一瞥(论文)陆瑛(常州大学)117.城市化进程中的新市民素质提升(论文)朱悦怡(常州大学)118.我国女性残疾老人的增权问题研究(论文)李红芳、郭华茹(常州大学)119.检察机关应对新律师法的策略(论文)郭联想(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120.轻罪刑事政策与我国刑事检察工作(论文)齐涛(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121.优化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形象(论文)陈XXX(常州市诚信协会)122.把握律师法修改契机推进法律监督能力建设(论文)黄伟(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123.对职务犯罪案件不诉率偏高现象的实证分析(论文)周常春(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124.多元办学:市级电大主动发展的必然选择(论文)陈仁荣(常州市广播电视大学)125.基于SKOS的网络信息资源主题标引(论文)熊太纯(江苏技术师范学院)126.社会转型时期群体性事件的法理思考(论文)高军(江苏技术师范学院)127.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讯问工作的改革构想(论文)蒋国强(常州市戚墅堰区人民检察院)128.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路径研究(论文)朱志洪、蔡建兴、武军、张秀娣、袁娟红等(常州市财政局)129.现时常州城市空间结构的研究(论文)高平(常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130.刑事检察工作中宽严相济司法政策之恢复性不起诉制度研究(论文)江礼清(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131.我国监狱法律监督面临新的挑战(论文)狄小华(南京大学)、刘文(常州市社渚竹箦地区人民检察院)132.我国检察权的属性--司法领域和宪政层面的法律监督权(论文)朱秋卫(常州市人民检察院)133.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制度的缺陷及完善(论文)王强、王成(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134.长三角区域流动人口法治研究(论文)董丽英(常州市委党校)135.完整构建我国的行政诉讼调解制度(论文)王睿倩(常州市委党校)136.清代常州女学的兴盛与常州文化(论文)陈雅娟(江苏技术师范学院)137、常州话绅谈与街谈之离合融变(论文)金丽藻(常州工学院)138.关于规范汉字的思考(论文)冯寿忠(江苏技术师范学院)139.第二轮修志民俗编之管见(论文)臧秀娟(常州市地方志办公室)140.英汉学术论文摘要语篇衔接对比(论文)张春芳、董耐婷(常州大学)141.一种被忽略的审美倾向--西部诗歌审美趣味的当代性发掘(论文)张玉玲(江苏技术师范学院)142.《宋书》复音形容词的语用特点(论文)张伟芳(常州工学院)143.无声胜有声--“细读”波特的《老人》和《他》(论文)张莹波(常州工学院)144.“遭”字句--兼论被动标记词的界定与优胜劣汰(论文)鞠彩萍(常州工学院)145.论交际口语测试及其评分方法(论文)薛荣(常州大学)146.方言岛文化态度对方言岛方言演变的影响--以溧阳河南方言岛方言为例(论文)吴健(常州工学院)147.现代性视野中的流浪意识--以“新时期”以来的汉语文学为中心(论文)李斌(常州市广播电视大学)148.论洋务运动时期“中体西用”文化语境的合理诉求(论文)王哲(江苏技术师范学院)149.转喻推理与转喻性习语加工模式的构建(论文)徐景亮(江苏技术师范学院)150.杨绛的译学见解--从《失败的经验》谈起(论文)朱江(常州工学院)151.健全企业职工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研究(咨询报告)汤正华、毛文杰、钱炳、应可福(常州工学院)152.提升常州装备制造业优势的战略选择(咨询报告)安二中、王志华、戴国洪、李国庆、李享章等(江苏技术师范学院)153.加快发展常州县域经济研究(咨询报告)陈晓雪、谢忠秋、陆玉梅、王志华(江苏技术师范学院)154.常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设定(咨询报告)常州市政协课题组155.领军型海归创业人才建设研究--以常州为例(咨询报告)奚炜菁、张丁榕、李卫平、吴雷春、刘立振等(常州市委党校)156.提升常州高新区创新创业能力的人力资源支持性政策研究(咨询报告)徐德力、李纪月、应可福(常州工学院)157.加快常州市高新区科技创新软坏境建设对策研究(咨询报告)李丽、葛彦东、樊宏法、李小江、徐兴强等(常州大学)158、常州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目标、任务和对策建议(咨询报告)常州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159.上海世博会与常州发展新机遇研究(咨询报告)李丽(常州大学),王睿倩(常州市委党校)葛彦东、刘运亚、朱悦怡等(常州大学)160.苏锡常都市圈产业错位发展研究(咨询报告)李菼、张虎、刘羽、张亚芬、简方等(常州工学院)161.江苏企业国际化经营风险、进入模式及竞争优势培育研究(咨询报告)田泽、武博、陈丽华(河海大学常州校区),马宗国(济南大学)162.常州市中小企业发展瓶颈分析及对策研究(咨询报告)韩红卫(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163、人民币升值的虚拟分析及对常州未来发展的启示(咨询报告)刘卫国、孙益锋、刘浦信(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64.关于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研究(咨询报告)赵建军、刘卫国、孙益锋、刘浦信(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65.常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咨询报告)赵建军、邵明、朱建江、周传军、郑林放(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66.常州市外向型企业保持成本优势与防范国际“二反二保”的策略研究(咨询报告)余兴无、丁恒龙、陈学平、韩英(常州大学)沈全荣(常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等167.常州市知识产权战略及“十二五”发展规划前期研究(咨询报告)曾春九、范俊杰(常州大学),赵文平(常州市科技局)徐榕高(常州工商局),袁永贤(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168.提高企业信息资源配置效率研究(咨询报告)陈小红、展云、黄传荣、莫琦(常州大学)169.提高常州市外经贸竞争力的研究(咨询报告)黄传荣、孙向武、陈小红(常州大学)170.和谐常州建设中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研究(咨询报告)徐德力、李纪月、应可福、李菼(常州工学院)171.产业集聚与区域创新政策研究--基于常州特定产业的分析(咨询报告)钱明霞、张舒华、梁俊平(常州工学院)吴秀波(上海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大数据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大数据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1.11•【字号】常政办发〔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大数据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月11日常州市大数据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定不移建设数字中国”“加快数字化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大数据发展,对照高质量发展和“五大明星城”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大明星城”建设要求,全面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
夯实数字基础设施,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打造数字治理新模式,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数字新体验和城市运行智慧化水平,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新动能,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开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1. 整体协同,集约共享。
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坚持数字基础设施集约化、一体化建设和管理,减少重复投资,促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加强政府部门间协作,调动企业、公众、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吸引多元主体参与。
2. 以人为本,优化服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度、幸福感和获得感作为大数据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努力提供高效便捷数字化惠民服务,实现工作重心由满足行政管理向以服务公众转变。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14•【字号】常政办发[2010]102号•【施行日期】2010.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10〕102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常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十四日常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组建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口岸办公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口岸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内贸管理、产业损害调查、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职责、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的进出口计划职责、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商务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实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加强商贸市场信息引导和发布工作;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商贸和现代流通,加强商品市场规划引导和提升发展,促进现代商贸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四)加强经济国际化战略研究,加强国际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产业和对外合作领域发展的规划、政策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积极推进电子商务,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秩序。
(五)加强和完善商务市场监管和商务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商贸市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商务诚信体系。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统计网络建设的意见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统计网络建设的意见【法规类别】统计综合规定互联网【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13]37号【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3.27【实施日期】2013.03.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统计网络建设的意见(常政办发〔2013〕37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1〕167号)精神,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的信息、咨询、监督和评价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统计网络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统计网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计工作的重心和基础在基层。
基层统计担负着直接面对广大统计调查对象采集原始数据的重任,是体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数据源头。
自2011年“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开展以来,各辖市区、市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基层统计力量与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有所缓解。
但随着国家推进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的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统计数据生产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基层统计力量和人员素质面临新的考验,基层统计工作依然存在许多突出矛盾:统计数据收集难度加大,统计力量相对不足;在编人员比重偏低,队伍不够稳定;村(社区)统计网络不健全,大多数村(社区)没有设立统计岗位;服务业统计基础薄弱,规模较大的服务业集聚区、商贸市场和城市综合体等都未建立统计机构,漏统漏报情况较为严重。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加强基层统计网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提升基层统计网络建设水平,为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完成,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服务保障。
二、切实加强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队伍建设各辖市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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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会科技统计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统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3]66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3.05.27
【实施日期】2003.05.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会科技统计工作的意见
(常政办发〔2003〕6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社会科技统计是我国政府和部门统计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社会科技统计工作,是适应经济、社会、科技快速发展,及时反映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保障统计工作正常开展的客观要求。
为充分发挥社会科技统计整体功能,更好地整合和利用各类统计资源,现就加强社会科技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对社会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社会、科技统计涵盖了人的全面发展、劳动就业、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城市化进程等事关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重大课题。
现行的统计制度较多地侧重于经济统计,而在社会、科技、
环境等方面相对薄弱;在物质产品方面的统计比较完善,而在精神产品方面的统计相对薄弱。
这与统计工作在新时期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难以担当起准确完整反映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的时代重任。
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政府统计机构也已经加入世界货币基金组织(GDDS),在新的形势下,社会科技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将进一步得以显现。
重视和加强社会科技统计工作,是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速与国际统计规则接轨的具体要求,是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宏观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促进我市实现人口、经济、社会、科技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各地区、各部门必须认清形势,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社会科技统计工作,全面提高我市社会科技统计工作水平。